孝感市郑翔忏悔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2:46:07
    我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深感对不起党组织多年的教育、培养和信任,对不起多年来关心、教育和帮助我的各级领导、同志和朋友,对不起我的家人。
我自1996年任湖北省汉川市城关镇镇长到案发前任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经理期间,随着职务的变动、职位的升迁、权力的增长,本应不负组织重托、群众期望、家人嘱托,当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但由于自己平时不注重学习、不加强党性锻炼,忘记了宗旨和职责,在利益面前经不住诱惑,犯下了严重错误,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贻误了党的事业,损害了自己的家庭。
    我是在组织的教育培养下成长起来的,我的每一点成绩、每一次进步都凝聚着组织的心血。尽管我在过去做了一些有益于党和人民的工作,但没有坚持下去,而是一步一步利用手中的权力,借逢年过节、子女上学、生病住院等机会收钱敛财,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应有的行为准则,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党的形象。
    为了加快孝感经济社会发展,孝感市委、市政府把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筹措资金的重任交给了城投公司。我作为公司领导,本应珍惜这份信任,倍加努力工作,然而我却没能做到。我的问题暴露后,城投公司工作陷入极大混乱,项目申报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我的问题给孝感城投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了孝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
    我的母亲已年逾七十,她含辛茹苦抚养我长大,我一直是全家人的骄傲,也是母亲的精神依托和生活依靠,而我现在留给她的则是无尽的泪水和屈辱。我的妻子十分贤惠,结婚二十多年,她从不利用我的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家庭和亲友谋取任何好处,总是告诫我要好好工作,不要拿别人的钱,而她现在却成了罪人的妻子。我有一对双胞胎儿女,都在上大学,在他们即将走出校门、踏入社会的时候,我作为父亲不仅不能提供任何帮助,相反却带给他们抹不掉的耻辱和负担。我的错误不仅毁了自己,也断送了家庭。想起这些,我就抑制不住内心的伤痛和悔恨,只能在深夜蒙着被子抽泣,心中千万遍地呼唤着妻儿的名字:“我有罪啊,对不起你们!”我为我的错误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党员干部千万不要步我的后尘。
    我之所以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与我不注重学习、不注重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造、不注重坚持制度密不可分。
    我在汉川工作多年,在同年龄干部中是较早得到提拔的年轻干部之一,可以说是年少得志。想到自己从小从苦难中走过来,能当领导干部不容易,最初还能正确对待和处理责权利的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变动、权力的增长、诱惑的增加,我逐渐放松了对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造,以致发生偏差。
    一是在工作生活中出现了“两面性”。我在工作中一方面告诫自己,作为人民公仆应该努力工作,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另一方面,面对利益的诱惑却难以抵制,特别是那些数额不大、认为不会对自己的前途产生影响的。
    二是对权力的欲望发生变异。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自己可以自由使用的“指挥棒”,合乎自己意愿的就积极主动去做,反之则消极怠工。我帮助企业或个人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这本是我应该做的,他们为表感谢给我送钱送物,我也收下了。殊不知,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处在那个位置,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别人是不会送的。此外,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在作祟。特别是到城投公司工作后,心想自己也快五十岁了,政治上没有了追求,工作上过得去就好,经济上不贪公家的就行。我为企业服务,他们大把赚钱,送我点小钱小物,应该问题不大。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引导下,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收了不该收的钱物。事到如今,只能怪自己经不住诱惑、守不住清贫、耐不住寂寞。
    三是坚持制度不严格。我长期担任“一把手”,且仕途颇为顺利,因此骄傲自满、自以为是的思想逐渐抬头,把自己当做特殊一员,认为制度是管别人、管下属的。每当出现与制度不符的事由时,总是以工作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来自我安慰。久而久之,制度在我眼中就成了一张可以随意作画的白纸,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作为“一把手”,如果自己不严格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自己,迟早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我今天的下场就是最好的说明。
    四是人情观和面子观作怪。由于自尊心强、好面子,我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该严的没有严,该认真的也没有认真,在放松对自己要求的同时,没有按廉洁自律规定管好身边人,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我的司机在给我开车的同时,也在搞市政工程。城投公司是管市政工程建设资金的,而我又是单位“一把手”,理应避嫌。但我碍于面子,几次动议想换司机最终也没有换,还在工程建设方面给予他不少帮助,收受了他的钱物。
    我无数次地幻想,希望时间能倒流,一切能从头来过,我一定做一名好党员、好干部。然而,事到如今,我再也不能在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我首先一定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无害、对党的事业无损、对家庭无碍的守法公民。     背景资料:
    郑翔,男,1959年12月1日出生,湖北省随州市人,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经理。先后收受他人贿赂钱物35.5万余元、旅游费用3135迪纳姆,非法占有单位和他人财物4.1万余元,违规收受礼金21.37万元,挪用财政资金433万元,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