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陈小涛忏悔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40:30

“悔不该收下那笔横财”——海口市地税局龙华分局原局长陈小涛忏悔录

 2010-07-26 07:49

  大学毕业生——税务官员——阶下囚,我走出了这样简单却令人费解的人生“三部曲”。这其中包含了青春激情、志向抱负和贪欲及堕落的脚步声,也夹杂着思想矛盾斗争的复杂情感。如今,昔日的自由、辉煌和家庭的温馨已成为过眼云烟。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彻底悔悟:自己掉进犯罪的无底深渊,关键是15年前第一次收下的20万元飞来横财。悔不该收下那笔横财!

  那是1993年下半年,时任海口市税务局振东分局税务二所所长的我,将辖区内的企业介绍给澄迈县税务局马村税务所异地征税。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我平生第一次得到了飞来横财——马村税务所领导派工作人员分三次给了我20万元。当时我告诫自己:“将辖区内的税源给了别人,自己从中获利,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今后再也不能有第二次!”

  也许是受到良心的谴责,我以工作上的兢兢业业来减轻精神上的重压。由于工作出色,此后我年年被评为先进,还被提拔重用。因而,我错误地认为,其实是自己吓自己,没有必要担心东窗事发,只有天知地知。从此,我按捺不住早已萌发的贪欲,一发不可收拾,越陷越深。 

  分析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无法遏制的贪欲,还有权力观扭曲。这些年来,我思想上有一个误区,认为我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上级个别领导给的,是自己奋斗得来的,觉得“生命在于运动,当官在于活动”的说法挺有道理。于是,一步步地,我将公权变为了私权。

  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我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收下了几十家单位及个人上百次的贿赂。记得有一次,我派下属蔡某办理某公司股权变更业务,事成之后,蔡某拿着该公司给的35万元贿赂款请示我怎么分,我随口便说:“我是老大多拿点,你具体办事也辛苦,给你15万元。”可见,我已陷入犯罪的漩涡无法自拔了。事到如今,我才醒悟:权力姓“公”不姓“私”!

  2009年1月24日,大年三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从江西的朋友家中将我抓获。平心而论,自从被检察机关抓获的那一刻起,我就像解开了心灵的枷锁,卸下了沉重的负担: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十分庆幸检察机关将我抓获,否则再晚几年,我恐怕就得人头落地了。所以,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我主动坦白认罪,并退赃700余万元,以减轻自己的罪过。

  此外,监督缺位也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就我自身而言,由于每年税收任务完成得好,虽然举报不断,但有关部门只是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现在想来,如果组织上发现问题及早处理的话,如果我对组织的告诫认真听取的话,我就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走得这么远。

  

  背景资料:   

  陈小涛,男,海南省文昌市人,1963年6月出生,海口市地税局龙华分局原局长。1993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56万元、港币20万元、美金8万元。另外,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他向海南省地税局原副局长兼海口市地税局局长陈谟林(另案处理)行贿人民币92万元、美金3.5万元。2010年4月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陈小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