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金霸王条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08:55

               

    俺是小小的老百姓,前两年为了解决住房的窘境,在某银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年前听说贷款的利率将要在2005年上调,当然十分担心每月利息的支付问题。2004年底到银行咨询,银行小姐告诉俺,每个月大约多支付二三十元,不算太多!俺松了口气。银行小姐还告诉俺,这次利率(月利率)是由原来的4.2‰上调为4.425‰,因为银行计息是从上个月的21号到本月的20号,如果这一个月全按上调后的利率计算利息,贷款人就要吃亏了,所以2005年1月份交的利息是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2004年仍按原来利率计算出来的利息,第二部分是2005年按上调后的利率计算出来的利息。俺好生感激,银行这样做,真是切实保护了俺们老百姓的利益。

    俺查了自己的帐户,2004年12月20号还本还息后,俺的贷款余额是100000元(取整数是为了便于计算),就全部按上调后的利率粗粗计算了一下,100000×4.425‰=442.5,这个月的利息应该最多是442.5元。

    到了2005年1月21号,俺去查询了这次利息的扣交情况,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月扣的利息比俺们粗粗计算的还要多,竟然扣了449元,也就是说,即使央行从2004年12月21号上调利率,他银行还多扣俺6块半钱。俺真是奇了怪了,又细细地分段计算了一下,100000×(4.2‰×1/3+4.425‰×2/3)=435,银行竟然多扣了14元!

    俺再咨询那位银行小姐,她一下也晕了。“怎么会比全部按照上调后的利息还要多?”她也怎么说。但是她又肯定的说,银行一定不会计算错的。待她去问了同事,总算清楚了,原来银行计算利息一般是不管大小月的,只是用本金乘月利率,但是遇到利率调整,上个月的后三分之一和本月的前三分之二要分别乘不同的利率,但是上个月的后三分之一可能是10天也可能是11天,而银行这时是按天计算,十二月有31号,因此这次银行是这样计算的:100000×(4.2‰÷30×11+4.425‰÷30×20)。懂倒是懂了,但是俺更清楚这次上调利率,俺平白无辜的被银行多收了一天的利息----14块钱。

    俺知道银行这次上调利率,俺被多收的仅仅是本金的0.14‰,区区14块钱。但是就俺们全国老百姓而言,在各银行的贷款应该是以若干亿元计算的吧,一亿元乘0.14‰,就是一万四千元;如果是一万亿就是一亿四千万元,天哪!这么多钱。当然俺的知识面太窄,无法想象俺们全国老百姓在银行的贷款到底有多少。

    俺也知道一年有12个月,而其中大月(31天)有7个月,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小月(30天)只有4个月,四、六、九、十一月;不到30天的唯一只仅有二月份1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央行把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定为某大月的后一个月,就是一、二、四、六、八、九、十一月,老百姓就要为此多付一天利息;如果央行把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定为某小月的后一个月,就是五、七、十、十二月,老百姓可以不多付一天利息;除非央行把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定为三月,老百姓才有可能少付一天或两天的利息。即使任何其他人为的、业务技术上的因素全部不考虑,用掷骰子的方法决定,老百姓和央行的输赢比也是7∶1,这显然有失公允。如果考虑人为因素,“谁的胳膊肘不往里拐?”如果再考虑业务技术因素,“利率调整的时间往往会定在年头”……等等,看来,在这场游戏中,老百姓是输定了,想打个平手都难,只要碰上利率调整,八成俺们又得多付一天的利息。

    俺还知道,有人看了俺的文章,会笑话俺,“不就是区区十来块钱吗?至于嘛。权当捐给国家了吧。”俺说不对,他银行也是企业,俺交的利息就是他们的利润,他们的利润就是用来发工资、发奖金、发福利的,这和捐给国家是两码事。再说,凭什么要俺多交钱给他们发奖金。

    俺想,这也是霸王条款,而且是“金霸王条款”,你小小老百姓不是想贷款吗,那你必须按我们银行的规矩办。你不答应?那么请回吧您。碰巧你遇到一位特别和蔼的银行小姐,她也只会告诉你,这是我们总行的规定,我们只能无条件地执行。言外之意:我们银行的人都没有办法,你们小小老百姓又怎能奈何的了银行。

    俺称过自己,知道自己的分量很轻,也许无法动摇银行的这个条款,但是还是想找个地方吼他两句。

 

 

 

                                 大狼0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