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用制度打造高效廉洁政府——制度建设“有效管用” 制度落实“有令即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22:57
云南用制度打造高效廉洁政府——制度建设“有效管用” 制度落实“有令即行”
(记者  杨 军  黄 波  通讯员 尹 崎)“要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这是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对全省各级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此,该省相继以“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为主题,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重要配套制度为基础,以制度落实“有令即行”为要求,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不断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制度建设“有效管用”,一年一套“组合拳”
云南省高度重视重大决策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始终贯穿于政府自身建设的各个环节。
“2007年以来,省里一年一套‘组合拳’,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谈到加强制度建设,该省政府办公厅的一名同志形象地说。
2007年,云南省政府以“法治政府”为建设主题,制定并实施了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重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等8项制度,国有资产处置更加透明化、资源开发更加合理化,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大大缩短。
2008年,云南以“责任政府”建设为主题,实施了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有效地解决了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高、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2009年,该省以“阳光政府”建设为主题,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四项制度,畅通了公众了解政务信息的渠道,扩大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范围。
今年,该省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以“效能政府”建设为主题,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能力建设、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等四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增强政府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着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信任度。
制度执行“掷地有声”,问责不是“一阵风”
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提高制度执行力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各项工作机制,对制度执行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为制度执行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
“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其中购买机票、定点饭店公务消费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财务不予报销。”这是该省实施“公务卡”制度后,一位政府财务人员对“制度执行”的体会。
为确保“执行有力”,该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每项制度都有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同时,他们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
2009年,该省突出行政问责重点,针对少数地方和部门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中项目资金滞留、开工率偏低、实施进度缓慢等“执行不力”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对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中工作推进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的67名责任人和6个单位进行了问责。
制度落实“无缝隙”,提升效能“加速度”
云南省各级行政机关在落实制度中,以“服务群众零距离”和“提升效能加速度”为要求,把服务群众的理念体现在落实制度的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努力实现“让每一位前来办事人员满意而归”的目标,积极推行“今日之事今日办”的“零积压”工作日延时服务制。
富宁县是云南通往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物流中转站。随着该省鲜活农产品运往外省车辆增多,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采取加班加点延时服务等措施,为运输车辆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绿色通道”规范畅通。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做到不办完最后一项业务不关门,不送走最后一名群众不下班,不让群众多跑一趟冤枉路,受到群众赞誉。
该省大力建设各级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实行“一条龙”阳光作业。加大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力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推进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工作人员进入中心到位、部门对窗口授权到位,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目前,该省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已逐步向乡镇一级延伸。
今年,云南省决定对行政审批体制实施重大改革。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现行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定、许可、特许、核准、登记、审核、审查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各部门自行清理工作基本结束,进入集中审查阶段。同时,该省在各个窗口服务单位普遍推行了引导服务、延时服务、代理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零距离”服务。此外,通过实行“违诺惩戒”、“超时默认”、“投诉查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制度约束、群众监督约束、个人自我约束三位一体的约束机制,促进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