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完善惩防体系这个工作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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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20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张 力      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指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这一重要论述,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出发,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创新发展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实践表明,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惩防体系处于全局性地位,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它是一项科学决策、一个综合战略、一种制度性安排,也是一个创新工程。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就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创新发展。
   一、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必须从深化思想认识入手,为推动反腐倡廉创新发展提供科学思路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科学方法。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抓好的战略任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又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基本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地位。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就抓住了反腐倡廉创新的主要矛盾,从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效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找准了努力方向。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本身就是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是创新成果的反馈和循环,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再实践再创新,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反腐倡廉创新中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就是不断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过程,就是反腐倡廉创新实践的过程。实践中,我们要牢固确立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创新的思想观念,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创新规律的认识,以科学的思路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必须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入手,为推动反腐倡廉创新发展提供有效载体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持续的发展过程,既要有战略思维,又要有具体要求;既要有长期目标,又要有近期安排。《工作规划》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步骤,是当前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工作规划》明确了当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和要求,是新时期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实际运用和具体体现。《工作规划》明确的各项主要工作,既体现了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内涵,又明确了实现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基本途径。因此,要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必须把认真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地实现,通过分进合击达成阶段目标,真正实现“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只有这样,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推进才有平台、有载体、有抓手,才能把长远目标落实到阶段性要求上来,才能为反腐倡廉创新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
   三、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必须从制度设计和安排入手,为推动反腐倡廉创新发展提供突破路径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对反腐倡廉其他工作具有规范、约束和影响效用。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中,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践看,制度创新始终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每一次制度创新都伴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创新和完善。如,近年来修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以及在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为反腐倡廉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创新,必须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制度设计、制度审查、制度宣传和制度执行等环节,针对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的废除、修改、建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四、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必须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入手,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提供实践平台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的办法,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纳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比如,决定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进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等等,这些重大改革的实施解决了一大批难题,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当前形势下,我们既要切实巩固和发展好这些改革成果,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又要努力把反腐倡廉创新融入体制机制改革的鲜活实践之中,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行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各项制度措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五、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必须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入手,为推动反腐倡廉创新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促进党内生活健康和谐作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我们在反腐倡廉创新实践中才能获得不竭动力。要紧紧围绕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涉及民生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党和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农乱收费、公路“三乱”,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尤其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要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的原则,针对新形势下在涉及群众利益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不断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纠机制、多种力量整合的监督机制、规范有序的组织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从而使反腐倡廉创新实践始终植根于为人民服务的土壤之中。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