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局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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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甬党〔 2010 〕 6 号
( 2010 年3 月16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发展,进一步增强宁波经济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重要作用的认识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宁波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些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港口经济、开放经济的优势,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扎实推进工业“两创倍增计划”和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仍然突出,特别是近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资源环境制约的加剧和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以低水平重复、松散型结构的块状经济为依托的民营经济发展已难以为继,以高能耗生产、粗放型增长的临港工业为主体的港口经济发展已难以为继,以一般性加工、低附加值竞争的外贸出口为重点的开放经济发展已难以为继。必须清醒地看到,进入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科技创新孕育着新的突破,加快产业升级换代、抢占经济竞争制高点成为全球新一轮发展的焦点;我国经济发展条件的深刻变化和我省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的全面推进,区域竞争和创新资源争夺更加激烈;我市随着人均生产总值 10000 美元向 20000 美元迈进,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应对新挑战、争创新优势,归根到底取决于科技创新的程度和人才开发的力度,取决于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发展轨道的快慢,取决于各地各部门思想认识的转变和工作机制的转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就是着眼于创新引领、支撑发展,紧紧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现实矛盾和突出问题,通过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创新人才兴企能力,加快块状经济向集群发展升级、临港工业向循环发展转型、新兴产业向跨越发展突破、服务经济向高端发展提升,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经济转型发展道路。
    当前,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总的进展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与先进城市创新驱动的水平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在实际工作取向上仍存在科技、人才工作与经济转型发展“两张皮”的现象,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要求和科技人才支撑发展的深刻内涵认识不统一,工作不到位;在社会发展导向上往往习惯于硬件投入,对技术自主研发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软件投入不重视、不舍得;在政策引导方向上实施创新促转型、人才促发展的统筹支持不够,对企业的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的战略重点、转型发展的工作实绩导向不鲜明、氛围不浓厚。这些情况表明,依靠科技人才支撑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依然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必须牢固确立创新支撑转型、人才保障升级的发展思维,深刻认识“无技不强、无才不壮、无人不久”的道理,着力改变实际工作取向、社会发展导向和政策引导方向,切实增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驱动,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共同努力,积极营造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新优势。
    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市委“六大联动、六大提升”的发展战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为重点,以实现发展模式转型为目的,深化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优化创新和人才环境,加快技术、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向重大科技机构集成,力争实现“块状经济集群发展、临港工业循环发展、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服务经济高端发展”的新突破,不断开创科技人才支撑和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局面,着力推进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的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 坚持保障转型、支撑发展。紧紧扭住为转型升级服务这条主线,把握科技和人才发展的战略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科技和人才瓶颈问题。特别要把构筑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激发特色产业发展新活力、打造新兴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作为重要着力点,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人才培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坚持企业为基、人才为本。坚持各级要素、政策向企业倾斜,发挥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协同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和集聚创新要素的动力,引导企业依托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关键在人”的理念,主动适应转型升级需要,大力培养和引进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要推动企业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用好人才,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 
    ——坚持资源整合、空间拓展。以各类开发区(园区)为依托,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基地,加快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环境和创业服务体系。特别要大力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依托中心城市重点区块、县(市)区城市综合体、卫星城和中心镇,合理布局创新资源,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协调推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努力营造创新和人才友好型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创新创业发展。加强对各项政策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联动机制,形成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的强大合力。
    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块状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提升集群化发展水平。围绕增强块状经济创新发展能力,切实转变民营经济的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形成特色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群,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 
    1. 鼓励总部(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积极引导块状产业及其相关产品的总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带动产业整体质量提升。鼓励总部企业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大力开发申请专利技术,对有效授权专利超百件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探索建立专利开发与标准研制紧密结合的机制,促进自主专利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研制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创新标准。争取今后五年,申报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15个,主持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50项,参与国际标准修制订和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取得重大进展,知识产权标准转化率达到50%。充分利用企业专利、标准创品牌,广泛推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形成有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和名牌。以自主知识产权为纽带,依托总部(龙头)企业发展企业战略联盟,带动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2 . 推动重点行业知识产权创造。各地要围绕块状经济特色,抓好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电器、文化用品等传统优势行业的以工业设计创新为途径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抓紧建设“一块一品”的块状经济工业设计中心,突出培育塑料机械、西服衬衣、家用电器、模具、文具等设计品牌,通过推广普及网络数字化设计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提升传统产业产品在外观设计、工艺流程、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代理、评估、推介、咨询、策划、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等中介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良好服务。设立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块状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工业设计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对带动效应广、设计开发能力强的重点龙头工业设计企业和优秀设计团队、优秀设计师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发挥知识产权扩散带动效应。以知识产权运用为核心,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的企业做强做大,培育发展一批本市总部型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鼓励相同或相近领域优势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建立产业联盟标准推广模式,促进区域品牌建设,提升集群产业价值链。争取今后五年,制订实施重点块状产业联盟标准20项以上,完成重点块状产业标准提升项目40个,创建重点块状产业省区域名牌。
     4. 创新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建立“块状经济”专家服务组,推动制订块状产业提升政策和区域科技创新规划,帮助、指导企业开展自主产权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技术咨询、引进培养人才等服务。研究制订纺织服装、家电等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促进“一区一特”创新支撑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的科学布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年度推进和年度考核评估与激励机制,对年授权专利超1000件、2000件、3000件、5000件的专利强县(市)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加快临港工业循环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推进循环型临港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技术改造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积极构建质量效益型和生态环保型的临港工业体系,提高临港工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1. 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创新发展模式,推广高新技术,以宁波化学工业区、北仑重化工业区、大榭化学工业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每年度给予表彰奖励。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建设,大力推广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技术,推进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建设,实施燃煤脱硫脱硝和锅炉设备燃气化改造工程,推动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围绕石化、电力、造纸、钢铁等重点产业,开发推广副产品、废弃物、余热余能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发展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产业链、能源梯级利用产业链、水资源重复利用产业链、生态型石化产业链,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2. 加强循环技术研发与应用。围绕突破钢铁、石化、电力、造纸等行业循环发展的技术瓶颈,选择一批共性关键技术进行产学研联合攻关,促进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推广。重点加强余热、余汽、余压和中水回收利用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力度;加快运用信息化提升临港工业,引进消化、自主或联合研发用于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的信息化新技术,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加强新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争取国家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政策支持,对列入市级以上计划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电价补贴,上网电价按当年燃煤脱硫机组标准电价加0. 7元每千瓦时结算。
    3. 强化循环经济规划政策引导。抓紧编制临港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北仑、镇海、大榭等区域临港工业的循环发展。完善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用地安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确定重点支持的循环经济先进生产工艺和产品目录,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大政府对资源综合利用类和节能环保类产品的采购力度。结合区域环境容量,加快制定和严格实施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市场准入标准,加快制定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三)推动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加强新领域的技术研发,强化创新孵化功能,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增强新兴产业竞争力。
     1. 加快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海洋高技术、高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态环保、生命健康和农业科技等领域,选择关键核心技术,加大支持力度进行重点突破。在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领域,重点实现高分子材料、太阳能光热利用、半导体照明、风力发电装备等技术的创新突破;在海洋高技术、高精装备制造领域,重点实现数控装备、大中型石化与输变电成套设备、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设备、船舶专用设备、精密检测与模具、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产业等技术的创新突破;在电子信息领域,重点实现网络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与行业应用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物联网、数字动漫与创意等技术的创新突破;在农业科技领域,重点实现优质种苗培育、畜禽高效养殖、农产品保鲜加工等技术的创新突破;在生态环保、生命健康领域,重点实现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环境安全与综合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食品安全保障、生物药物等技术的创新突破。通过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尽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
    2. 大力引进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央企、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为重点,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积极引进一批研发机构。大力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合建立研发总部,对企业在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宁波研发园区等建立企业或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和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分别给予较大力度的配套资金支持。对研发实效明显、产业化成果显著的研发总部,给予政策优惠。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新兴产业发展定位,深化与大型企业的战略性合作,着重在研发总部建设上取得突破。
    3. 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创业,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大学生领办和创办科技型企业,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切实抓好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企业技术开发费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实行市级科技型企业认定制度,经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提高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在市级年度重大工程项目计划中的比重。加大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各类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融资保障作用。鼓励和支持在行业、领域中有一定规模,具备一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新兴产业研发机构,对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的产业研究院,给予财政科技经费重点支持。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重点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参股投资科技人员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研发园区、和丰创意广场等科技园区和科技产业基地对科技创新和发展新兴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支撑作用。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产业基地内孵化企业3年内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补助给孵化器管理机构。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建立产权清晰、管理规范、机制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更多企业通过上市做大做强,打造一批百亿级旗舰型大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超过30%。
    (四)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科技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化运营的机制优势,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培育经营企业化、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服务业体系,构建技术与人才、创新与环境相协调的科技服务业发展运营环境。
    1.发展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业。加快互联网技术和软件技术在商贸、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公共服务、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积极运用管理工程技术软件和电子网络数据服务,推进生产流程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支撑智能型企业和总部型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争创全国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示范城市。完善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推进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设,着力构筑新一代物联网。积极构建网络贸易、物流结算平台,扩大网上旅游、文化、教育、娱乐、体育、培训等消费的规模。积极培育数字内容服务,推进动漫、设计、演艺等创意产业发展。完善电子支付和结算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网上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市民卡工程建设,加快市民卡在交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进城市管理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系统,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强自动控制等技术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2.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业。围绕节能环保重点领域,健全节能环保评估审查、审计认证、清洁生产、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节能环保技术转让、咨询、设计、检测、培训等活动。鼓励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诊断、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清洁生产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在节能管理、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对设在我市的海内外企业化运作的上规模、有实力的节能环保中介服务企业,3年内其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
    3. 发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业。引进、培育和壮大一批与宁波重点产业关联紧密的企业化运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快建设若干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积极推进制造业和农业检测、食品药品检测、安全生产检测等公共检测业务的服务外包。积极扶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壮大,对企业化运作的新获得国家级头衔的检验检测机构或分支机构,政府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化运作的获得国际级头衔的或国际互认的检验检测机构,政府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培育的上规模、有实力、企业化运作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装备配置、建设用房等方面的财政补助。积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机制创新和“科研、检测、标准和国际互认”四位一体功能的发展,不断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活力。
    4. 发展技术市场中介服务业。支持鼓励发展研究创新、技术转移、咨询评估等高端科技中介服务业,积极支持办好网上技术市场,开展技术交易评估、咨询服务创新,落实相关政策,培育提升技术市场的服务水平。对经认定的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科技经费扶持。
    (五)坚持创新人才优先开发,支撑创新型和高端服务型经济发展。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整合人才培养资源,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构筑区域性创新人才高地。
    1. 大力引进高级技术研发人才。适应块状经济集群发展、临港工业循环发展和新兴产业跨越发展的需要,优化企业人才结构和素质,以企业的研发机构为主体,重点引进纺织服装、电子电器、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人才,石化、钢铁、电力等产业循环技术的研发人才,新材料、新能源、海洋高技术、高精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农业等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人才,尤其要大力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来雨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推动人才政策向企业倾斜,加大在安家补助、科研资助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各县(市)区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人才限价房,并把中高级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按政策纳入保障范围。构筑企业人才创新承载平台,加快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创新团队建设,推进企业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成果转化。
    2. 大力引进高级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适应现代服务业高端发展需要,大力引进一批懂现代科技、懂现代管理、懂市场营销的总部经济、现代物流、网络营销、金融服务、旅游休闲、投资策划、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复合型营销人才。对机构引进的总部企业正副职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5年内根据个人的收入状况,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
    3.大力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发挥各地和企业的积极性,制订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制订完善政策、创新服务手段、加大投入力度,充分依托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集聚载体,积极推进引才引智基地和信息网络建设,大力优化留学人才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开发力度。充分发挥海外人才在企业技术、标准和品牌创新中的作用,积极实施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政策,加快海外高端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储备。
    4. 大力实施创新型紧缺人才培养和劳动者素质提升工程。积极推动高校、职业学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构建与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积极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相结合,大力引进国内外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和紧缺人才考培项目,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职业资格审核评定工作,加快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加强社会化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能力和素质。积极推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性、技术类等培训项目的服务外包,政府财政资助或所在单位资助的培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外包给在甬院校和有职业培训资质的知名培训机构。积极鼓励在甬院校或培训机构与境外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国内著名高校开展合作,开设现代物流、信息管理、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或进修课程,大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争取今后五年,推进“百千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资助100名企业家在宁波高校引进的国际国内著名培训机构学习深造,每年完成1000名中高级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轮训;市本级重点培养4万名企业专业技术人才、1万名复合型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30万名企业技能人才。各县(市)区要以不低于市级分类培养目标10%的标准制定相应计划,确保培养任务的完成。企业人才培养所需经费在企业职教经费以及市和各县(市)区统筹的职教经费中列支,并制定分类培养方案和操作办法,增强培养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以创新促转型的统筹协调
    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优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形成全市上下抓创新、强转型、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1. 强化组织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关键在人、关键在党”的意义,把推进科技进步和人才资源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创造性地做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动发展模式的真转真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抓第一资源”, 亲自谋划、亲自推进科技工作与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着力提升一个块状经济,培育一项新兴产业,建设一支创新人才队伍和现代营销经管人才队伍,把抓好“三个一”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体现。科技、人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联系服务基地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能,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工作细则,扎实推进实施。建立完善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创新和企业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及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 强化创新投入。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企业要把科技、人才投入作为第一位的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从2011年开始,确保市、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3 个百分点以上。加强人才开发投入资金的统筹管理,市本级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人才工作计划设立相应的统筹使用的人才开发专项经费,重点用于企业的人才培养、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增加人才投入的总量。强化投入政策合力,市、县(市)区两级要整合科技资金、人才资金、产业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企业技术攻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兴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劳动者技能培训等,并通过对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的梳理,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上不重复、不漏失。强化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导向,除国家、省有明确规定外,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对企业的支持,须将企业是否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具体反映为R&D 经费投入)作为必要条件(商贸流通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引导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促进科技创业投资业发展,设立市与县(市)区科技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民营企业参股投资、市与县(市)区合作投资等方式,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突出大项目大企业引进,对投资额度大、影响力大的企业和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扶持措施。完善政府投入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府投入的科研项目、人才培育的跟踪评价制度,提高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强化正确导向。围绕科学发展、转型发展选干部、配班子,牢固确立鼓励创新的鲜明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懂经济、懂科技、懂管理的复合型干部,真正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态度坚决、能力突出、成绩显著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证。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是否重视科技人才投入作为是否真正抓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标准来考核,推动广大干部聚精会神抓创新,一心一意促转型。实施全市万名现代经济和现代科技党政人才培养计划,各县(市)区要开展千名现代经管党政人才培养活动,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建立考学机制,培养造就一批适应转型发展要求的复合型党政领导人才。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城市人文精神,倡导和培育“勇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的创新创业文化。加强对科技创新和优秀人才典型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