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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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

(2010-07-26 12:18:38)转载 标签:

杂谈

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 张鸣国内最有权势的两个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规定凡是有行政级别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企的副处级以上的官员,每年申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财产。这个消息传出,一些廉政专家很是兴奋,认为这个规定,迈出了国内反腐败斗争的一大步,从打击腐迈向到防止腐败阶段。(7月12日,新京报)当然,这个规定,的确从条文上要比1995年开始实行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要好得多,比较详尽地规定了申报范围,而且规定申报材料可以作为升迁的依据,甚至还规定了申报不实的惩罚办法。但是,这个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善良的人们想象的那样乐观。因为,规定跟官员财产公开相比,不仅在内容上有很大的距离,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财产的申报,是报给组织人事部门,报给管干部的部门的,而公开,则是告之公众。内容上的差距,可以通过不断的实践加以完善,但向上申报和对大众公开,则是根本方向性的问题。美国在1978年颁布的《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中规定,包括总统在内的行政、司法、立法系统的政府工作人员,不仅必须在任职前申报财产状况,而且还需按月申报,申报范围,包括配偶和抚养的子女财产状态。最关键的是,受理申报的机构,必须将官员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社会大众随时查阅复制。欧洲各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基本大同小异,都强调的是对大众公开。甚至台湾于1993年制定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也规定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供大众查阅。可见,所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关键就在于把官员的财产状况放在阳光下,放在大众的视线里,所以,这类法案,又被称为阳光法案。然而,官员只对上申报财产,不公开,实际上就是上级掌握官员情况的一种方式。而掌握官员的情况,即使在

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

张鸣

帝自然死心塌地,死忠到底。只有在这样情况下,才会出现王亚南先生《中国官僚政治》那本书所说的现象,皇帝以腐败换取忠诚。显然,在21世纪,在一个无所不在的网络时代,现在中国的网民已经有三亿,而且还在迅速增加中。新一代的网民,个体意识的觉醒,权利意识的萌发,都是前几代所没有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务的公开,官员财产的公开,已经成为普遍而强烈的呼声。一段时间内几乎城乡都可以见到底“脱衫”,一种讽刺官员财产不公开的文化衫,就是这种呼声的体现。现在的中国所需要的是一个现代政治的变革,而非古代政治的重复,无论这种重复有多么的精致,都无非是古代权术的翻版。而尽管各级官员都热心古代权术,用于官场恶斗,也许有用,但放在公共领域,只会弄巧成拙。但愿,此番官员财产的申报,是一个台阶,一个通向官员财产公开的台阶,一个过渡到现代政治的中间阶段,否则,反腐是没有希望的。

国内最有权势的两个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规定凡是有行政级别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企的副处级以上的官员,每年申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财产。这个消息传出,一些廉政专家很是兴奋,认为这个规定,迈出了国内反腐败斗争的一大步,从打击腐迈向到防止腐败阶段。(7古代的帝制时代,也是管官的应有之义。孔飞力先生的著作《叫魂》,揭示了中国古代政治的一个基本规律,那就是上级总是力图掌握最多的下级的情况,而下级则尽可能不让上级知道的太多。政治的控制,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息的掌控问题。因此,朝廷对官员有定期的考核,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监察制度,有皇帝直接派出的监听耳目,甚至还有特务机构。这么多的手和耳朵伸到下面,就是为了多了解一点下面的情况。不一定非得反腐败,关键是掌握情况,至于拿谁开刀,什么时候开刀,全凭皇帝的意志。皇帝最怕的是,根本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即使想开刀,都不知道冲谁开刀,以什么借口开刀。所以说,尽管古代没有规定,要官员定期申报财产,但官员大体的财产状况,皇帝其实是知道的。乾隆时纪晓岚的亲家做着盐务的官,皇帝要查他,纪晓岚由于总在皇帝身边“上行走”,事先得知消息,通风报信,给亲家捎去一封信,里面装了一点盐和茶(寓意“严查”),亲家得以转移财产,皇帝没有查到预期的财产,知道有人走漏风声,很快纪晓岚就败露,被发配到了新疆。他的亲家,最后也逃不过追逼,该交出来的,都得交出来。所以说,上级掌握官员财产状况,这还是一个古代政治的制度逻辑。而现代政治,则是财产公开。财产公开,不仅仅是让大众监督,也包含对大众知情权的尊重。古代政治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仅仅上面知道官员的财产状况,是反不了腐败的。最大的作用是帮助皇帝加强了控制,能防止官员的离心离德,防止反叛。掌握了官员的情况,特别是多吃多占的情况,就等于你的短处被上面拿住了,什么时候整你,整不整你,全看上面高兴不高兴了。有的时候,特别聪明的皇帝往往还会有意无意透一点风声给这个官员。暗示他,他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不用说,这样话,这个官员对皇月12日,新京报)

当然,这个规定,的确从条文上要比1995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 张鸣国内最有权势的两个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规定凡是有行政级别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企的副处级以上的官员,每年申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财产。这个消息传出,一些廉政专家很是兴奋,认为这个规定,迈出了国内反腐败斗争的一大步,从打击腐迈向到防止腐败阶段。(7月12日,新京报)当然,这个规定,的确从条文上要比1995年开始实行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要好得多,比较详尽地规定了申报范围,而且规定申报材料可以作为升迁的依据,甚至还规定了申报不实的惩罚办法。但是,这个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善良的人们想象的那样乐观。因为,规定跟官员财产公开相比,不仅在内容上有很大的距离,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财产的申报,是报给组织人事部门,报给管干部的部门的,而公开,则是告之公众。内容上的差距,可以通过不断的实践加以完善,但向上申报和对大众公开,则是根本方向性的问题。美国在1978年颁布的《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中规定,包括总统在内的行政、司法、立法系统的政府工作人员,不仅必须在任职前申报财产状况,而且还需按月申报,申报范围,包括配偶和抚养的子女财产状态。最关键的是,受理申报的机构,必须将官员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社会大众随时查阅复制。欧洲各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基本大同小异,都强调的是对大众公开。甚至台湾于1993年制定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也规定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供大众查阅。可见,所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关键就在于把官员的财产状况放在阳光下,放在大众的视线里,所以,这类法案,又被称为阳光法案。然而,官员只对上申报财产,不公开,实际上就是上级掌握官员情况的一种方式。而掌握官员的情况,即使在年开始实行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要好得多,比较详尽地规定了申报范围,而且规定申报材料可以作为升迁的依据,甚至还规定了申报不实的惩罚办法。但是,这个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善良的人们想象的那样乐观。因为,规定跟官员财产公开相比,不仅在内容上有很大的距离,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财产的申报,是报给组织人事部门,报给管干部的部门的,而公开,则是告之公众。内容上的差距,可以通过不断的实践加以完善,但向上申报和对大众公开,则是根本方向性的问题。美国在1978年颁布的《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中规定,包括总统在内的行政、司法、立法系统的政府工作人员,不仅必须在任职前申报财产状况,而且还需按月申报,申报范围,包括配偶和抚养的子女财产状态。最关键的是,受理申报的机构,必须将官员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社会大众随时查阅复制。欧洲各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基本大同小异,都强调的是对大众公开。甚至台湾于1993年制定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也规定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供大众查阅。可见,所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关键就在于把官员的财产状况放在阳光下,放在大众的视线里,所以,这类法案,又被称为阳光法案。

古代的帝制时代,也是管官的应有之义。孔飞力先生的著作《叫魂》,揭示了中国古代政治的一个基本规律,那就是上级总是力图掌握最多的下级的情况,而下级则尽可能不让上级知道的太多。政治的控制,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息的掌控问题。因此,朝廷对官员有定期的考核,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监察制度,有皇帝直接派出的监听耳目,甚至还有特务机构。这么多的手和耳朵伸到下面,就是为了多了解一点下面的情况。不一定非得反腐败,关键是掌握情况,至于拿谁开刀,什么时候开刀,全凭皇帝的意志。皇帝最怕的是,根本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即使想开刀,都不知道冲谁开刀,以什么借口开刀。所以说,尽管古代没有规定,要官员定期申报财产,但官员大体的财产状况,皇帝其实是知道的。乾隆时纪晓岚的亲家做着盐务的官,皇帝要查他,纪晓岚由于总在皇帝身边“上行走”,事先得知消息,通风报信,给亲家捎去一封信,里面装了一点盐和茶(寓意“严查”),亲家得以转移财产,皇帝没有查到预期的财产,知道有人走漏风声,很快纪晓岚就败露,被发配到了新疆。他的亲家,最后也逃不过追逼,该交出来的,都得交出来。所以说,上级掌握官员财产状况,这还是一个古代政治的制度逻辑。而现代政治,则是财产公开。财产公开,不仅仅是让大众监督,也包含对大众知情权的尊重。古代政治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仅仅上面知道官员的财产状况,是反不了腐败的。最大的作用是帮助皇帝加强了控制,能防止官员的离心离德,防止反叛。掌握了官员的情况,特别是多吃多占的情况,就等于你的短处被上面拿住了,什么时候整你,整不整你,全看上面高兴不高兴了。有的时候,特别聪明的皇帝往往还会有意无意透一点风声给这个官员。暗示他,他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不用说,这样话,这个官员对皇然而,官员只对上申报财产,不公开,实际上就是上级掌握官员情况的一种方式。而掌握官员的情况,即使在古代的帝制时代,也是管官的应有之义。孔飞力先生的著作《叫魂》,揭示了中国古代政治的一个基本规律,那就是上级总是力图掌握最多的下级的情况,而下级则尽可能不让上级知道的太多。政治的控制,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息的掌控问题。因此,朝廷对官员有定期的考核,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监察制度,有皇帝直接派出的监听耳目,甚至还有特务机构。这么多的手和耳朵伸到下面,就是为了多了解一点下面的情况。不一定非得反腐败,关键是掌握情况,至于拿谁开刀,什么时候开刀,全凭皇帝的意志。皇帝最怕的是,根本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即使想开刀,都不知道冲谁开刀,以什么借口开刀。

所以说,尽管古代没有规定,要官员定期申报财产,但官员大体的财产状况,皇帝其实是知道的。乾隆时纪晓岚的亲家做着盐务的官,皇帝要查他,纪晓岚由于总在皇帝身边“上行走”,事先得知消息,通风报信,给亲家捎去一封信,里面装了一点盐和茶(寓意“严查”),亲家得以转移财产,皇帝没有查到预期的财产,知道有人走漏风声,很快纪晓岚就败露,被发配到了新疆。他的亲家,最后也逃不过追逼,该交出来的,都得交出来。

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 张鸣国内最有权势的两个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规定凡是有行政级别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企的副处级以上的官员,每年申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财产。这个消息传出,一些廉政专家很是兴奋,认为这个规定,迈出了国内反腐败斗争的一大步,从打击腐迈向到防止腐败阶段。(7月12日,新京报)当然,这个规定,的确从条文上要比1995年开始实行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要好得多,比较详尽地规定了申报范围,而且规定申报材料可以作为升迁的依据,甚至还规定了申报不实的惩罚办法。但是,这个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善良的人们想象的那样乐观。因为,规定跟官员财产公开相比,不仅在内容上有很大的距离,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财产的申报,是报给组织人事部门,报给管干部的部门的,而公开,则是告之公众。内容上的差距,可以通过不断的实践加以完善,但向上申报和对大众公开,则是根本方向性的问题。美国在1978年颁布的《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中规定,包括总统在内的行政、司法、立法系统的政府工作人员,不仅必须在任职前申报财产状况,而且还需按月申报,申报范围,包括配偶和抚养的子女财产状态。最关键的是,受理申报的机构,必须将官员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社会大众随时查阅复制。欧洲各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基本大同小异,都强调的是对大众公开。甚至台湾于1993年制定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也规定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供大众查阅。可见,所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关键就在于把官员的财产状况放在阳光下,放在大众的视线里,所以,这类法案,又被称为阳光法案。然而,官员只对上申报财产,不公开,实际上就是上级掌握官员情况的一种方式。而掌握官员的情况,即使在

所以说,上级掌握官员财产状况,这还是一个古代政治的制度逻辑。而现代政治,则是财产公开。财产公开,不仅仅是让大众监督,也包含对大众知情权的尊重。古代政治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仅仅上面知道官员的财产状况,是反不了腐败的。最大的作用是帮助皇帝加强了控制,能防止官员的离心离德,防止反叛。掌握了官员的情况,特别是多吃多占的情况,就等于你的短处被上面拿住了,什么时候整你,整不整你,全看上面高兴不高兴了。有的时候,特别聪明的皇帝往往还会有意无意透一点风声给这个官员。暗示他,他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不用说,这样话,这个官员对皇帝自然死心塌地,死忠到底。只有在这样情况下,才会出现王亚南先生《中国官僚政治》那本书所说的现象,皇帝以腐败换取忠诚。

显然,在21世纪,在一个无所不在的网络时代,现在中国的网民已经有三亿,而且还在迅速增加中。新一代的网民,个体意识的觉醒,权利意识的萌发,都是前几代所没有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务的公开,官员财产的公开,已经成为普遍而强烈的呼声。一段时间内几乎城乡都可以见到底“脱衫”,一种讽刺官员财产不公开的文化衫,就是这种呼声的体现。现在的中国所需要的是一个现代政治的变革,而非古代政治的重复,无论这种重复有多么的精致,都无非是古代权术的翻版。而尽管各级官员都热心古代权术,用于官场恶斗,也许有用,但放在公共领域,只会弄巧成拙。但愿,此番官员财产的申报,是一个台阶,一个通向官员财产公开的台阶,一个过渡到现代政治的中间阶段,否则,反腐是没有希望的。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c7a2f50100kzu2.html) - 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_张鸣_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