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杰出青年企业家到安徽巨贪 尹西才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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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上午,曾被评为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的尹西才,被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个辉煌一时的企业明星,为何沦落成一名罪犯?他又是如何陷入罪恶的泥淖的呢?翻开尹西才一案那厚厚的12本卷宗,阅读那1728页的卷宗材料,再听过他本人在庭审中的陈述和辩解,以及日前与他进行的一次面对面交谈后,笔者逐渐发现了一条他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
居功自傲,心理失衡,伸出了罪恶的手
不管是在尹西才的供述材料、庭审陈述、自我辩解中,还是在交谈中,尹西才讲的最多的,还是自己为企业做出的那些贡献。他声称在自己任职的9年中,曾为企业办成了19项大的项目。因此,企业也从靠财政拨款吃饭,固定资产仅有420万元,发展到后来的1.32个亿。经营总资本也由过去的670万元,发展到后来的1.8个亿,是过去的27倍。因此,他认为自己是有功的。
正是在企业资本积累的迅速扩张,生产经营日渐火爆的情况下,他认为自己已经成为这个企业的“救世主”。正如他本人在他2003年12月17日自书的一份《关于我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犯罪的思想根源》一文中所写的那样:“自己平时忙于业务,学习不够,思想改造不够,对精神上、物质上享受的追求,超过了对共产主义信念的追求。这就是我犯罪的思想根源。”
正是因为有了犯罪的思想根源,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他自己看到了一些原本弱势经营的个体商贩后来把业务做大了,做强了,成了一夜暴富的公司老板,而自己身为国企老总,为企业做出了那么大的贡献,收入却又那么低,心理上就有了不平衡。他觉得自己与那些貌不惊人,才不如已,而又在一夜之间暴富起来的个体户相比,应该有着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于是,“就产生了公家的钱黑一点不算啥”的思想。同时,也就有了第一次向公款伸手的经历。
私欲膨胀,越陷越深,杰出青年成为囚犯
当他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初尝甜头后,就再也抑制不住自己膨胀的欲望了。于是,他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截留销售收入、私设小金库、贪污技术服务费、销售不入账等手段,单独、指使或伙同他人,疯狂侵吞公款人民币902.6447万元。其中,尹西才个人侵吞公款达人民币570.9447万元。
对于指使或伙同他人疯狂侵吞公款一事,尹西才写道:“特别是亳州中药饮片厂的事操作后,考虑到照顾各方面的关系,对一些相关的知情人,(我就)逐一从小金库中拿出一些资金去堵堵(他们的)嘴。这样,我就越陷越深。”随之,“对身边的工作人员的管理也放松了。加上自己私欲膨胀,就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我就“从一个全省闻名的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市劳动模范,发展到一个囚犯,令人十分痛心。”
强调客观,为已解脱,希望再度创业
在谈到私设小金库的危害时,尹西才认为,自己仅仅只是“在经营决策上难免有些失误,花了一些不能摆在桌面上的钱,办了一些为企业的发展必须要办的事……为企业办成了项目或解决了制约企业发展的大事共19项……而许多项目的协调费用实际上就是我从小金库中所拿出来的钱去支付的。”“使企业获得了高额利润,站在企业这个角度上看是合理的,但它又是不合法的……但它毕竟是企业经营中的一些不可避免的隐形商业行为……是作为企业法人为谋求企业的发展和利益而进行的一些职务上的行为。”
对于自己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尹西才是这样为自己辩解的:“我在花企业的钱为企业办事的同时,必然也结识了一些掌握实权的人物和药业方面的顶级专家,我在与这些人的交往中建立了一种互信的良好关系。在不损害国家、企业利益的情况下,把这些网络资源盘活……在正常经营好自己企业的同时,碰上手的生意做上几笔,使自己获得高额利润,我想它与非企业经营的从政人员巨额财产的获得,应有着质的区别。”因此,他希望审判人员在量刑时能给予充分考虑。希望法庭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他说:“一旦我能走上社会,我绝对会是一个好公民、好的经营者,为企业、为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笔者在为一个企业明星的陨落而惋惜的同时,更为他如此的无知而震惊。不难想像、一个至今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还没有充分认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好公民、好的经营者?又怎么可能为企业、为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呢?(中国法院网 司广群)
安徽巨贪尹西才这样被突破
编者按:被传唤到检察院之前,尹西才绞尽脑汁作了充分“准备”,他相信一切都天衣无缝。但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检察机关最终查实他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在侦查过程中,该案的主审人、安徽省第三届十佳检察官,蚌埠市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东升,记录下了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全过程。
他为自己准备了棉大衣
    2003年10月24日晚,我接到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指示,要求第二天一早与同事王肖兵、刘克利必须赶往淮北。当时我们正参与查处另外一起重大案件,此时转战淮北,真有点“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第二天中午12点,我们赶到了淮北。原来,省检察院正会同淮北市检察院对淮北金蟾药业总公司董事长尹西才进行调查。通过前期的初查,已初步证实其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今天已立案,并于上午9时将尹西才传唤到案。
据介绍,尹在淮北工作多年,织就了强大的关系网。而且在被传唤前进行了串供,订立了攻守同盟,销毁了相关账目。可能是自恃这一切天衣无缝,到案后他态度十分傲慢。当得知办案人员是某基层院反贪局长时,他居然说:“我知道你,听说你对我的案件充满信心?”并说了一些威胁性的话。同时,尹也有些心虚,办案人员虽然一直未对其讯问,他却主动掏出200元给办案人员,要求给其买棉大衣以备后用。
26日,省检察院反贪局长高宗祥等同志星夜赶到淮北,研究侦查方案。最后决定抽调侦查骨干30余人成立办案组,由我负责预审组的工作。在临战前的亢奋中,我明显感觉到了几分压力。
预审室里响起了鼾声
此时,我需要时间了解“对手”,箭已在弦上。当天下午2时30分,我与同事进入预审室。讯问时尹一直闭着眼睛,装聋作哑,甚至打起了鼾。他总共只说了“我有午睡习惯,无法回答”、“我无任何问题,你们查去”等寥寥数语。第一回合的较量草草收场。
像这样的场面,我已见过很多,这也恰恰透露出了一个信息:尹自觉问题很大,不敢有一丝一毫松口。根据当前的形势,我们当即决定改变强制措施,以打乱其心理防线。当天晚上8点,我宣读了对尹刑事拘留的决定,让其签完字后转身离去,不再对其讯问。
10月26日,在搜查尹的住所时,我们用尹西才平时随身携带的钥匙打开院门后,再也打不开正门,我们只好打电话让人询问尹怎么回事。他说正门的钥匙在院内卫生间装卫生纸的塑料袋里。果不其然,我们找到了钥匙。但进入客厅后,其他房门又打不开了。问尹,他说:其他房门钥匙放在客厅内一个小盒子里。那是一个不起眼的盒子!此事使我们得出结论,此人攻于心计,层层设防。
搜查有很大的收获,我们获取了尹西才在1996年10月与江峰、江宇翔(系江峰的弟弟)三人合伙开办安徽亳州中药饮片厂的一份协议。在搜查过程中,我着重留意尹平时读的书和兴趣爱好,以了解其心理状态。
此后,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办案组决定对尹异地化名关押。在押解途中,他的话多了起来,表明自己为公司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称自己受他人忌妒、陷害,希望检察机关搞清事实。
尹西才始终抱着逃脱制裁的侥幸心理。
看似波澜不惊的较量
时间对我来说太宝贵了!我阅读了前期获取的大量证据材料,同时听取了侦查人员对案件的分析判断。案情可谓迷雾重重,千头万绪,其作案的主线一时无法理清。
经反复研究、揣摩,一个以尹西才合伙建厂、买厂、卖厂为侦查主线,追踪汇走的244万元资金流向,以查证尹西才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的预案形成了。预审组和办案组研究后通过了我的预案。
濉溪信用联社主任江峰在当地小有名气,是尹西才建厂、买厂、卖厂的当事人之一。他早尹两天被拘留,由于尹与江多次串通,他的供述真少假多。如果能让江峰彻底交代,尹的罪行将一览无余。
针对江峰的弱点,大家制定了周密的讯问预案:选准最佳切入点,围绕从尹西才家搜出的三人协议,搞清他投资建厂情况;查明尹与江串供情况,为突破尹作准备;将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放在最后讯问。
情况比预想的要顺利。江很快交代:1996年10月18日,尹与江峰、江宇翔三人成立了亳州中药饮片厂,每人投资50万元。次年,因资金不足,尹西才、江峰便以金蟾药业总公司的名义,在濉溪联社贷款100万元。1999年5月,江宇翔因事外匿,尹决定以420万元将该厂买断,该厂的债权、债务归江氏兄弟承担。
尹安排人从单位“小金库”里取100万元给江峰以归还信用联社的贷款,汇125万元、提取75万元给江峰,另120万元买厂款由江宇翔欠金蟾药业总公司的贷款128.8447万元折抵。2002年底,尹因经营不善,又以150万元的价格将该厂卖给江宇翔。同时,江峰还供述了尹与自己订立攻守同盟的情况,就在江被拘留的前一天,尹还找到江进行串供。    一场看似波澜不惊的讯问,揭开了尹西才贪污巨额公款的冰山一角。此后,调取的大量证言、书证与其供述基本一致。他们订立的攻守同盟也一一突破,就连尹在拘留前用公款请的为其出谋划策的律师也写出悔过书,退出了所谓的“顾问费”。
他一愣,随后拒绝签字
时间过得飞快,我们把尹西才一“晾”就快满拘留期限了。此时要不要提审他,大家又激烈地争论起来。
我认为此时是讯问尹的较好时机,但不是最佳时机。因为,“小金库”保管者之一、财务科长张素生还没有彻底交代,证据还不是十分确凿。如能使张素生彻底交代,就堵住了尹的后路。同时,利用对尹批捕的时机,可以进一步打击其心理防线。办案组又一次采纳了我的建议,决定同时提审张素生和尹西才。
这边已兵临城下,而盲人骑瞎马的尹西才还大呼冤枉,不断谈其以前的功劳。就在他夸夸其谈时,我突然宣布以涉嫌贪污罪对其进行逮捕。他一愣,随后拒绝签字。我们则不再对其讯问,让看守所干警将其直接带回,他开始意识到法律的威严。这天是2003年11月6日,是我到办案组的第13天。
与此同时,张素生供述了大量内容,并与江峰等人的证词相互吻合。尹西才用“小金库”里的公款买厂归个人所有,经营不善后将厂卖出,将所得款据为己有的犯罪事实非常清晰。此时,办案组决定提讯尹西才,将证据与尹见面。
国家资金进入私人囊中
尹对检察机关是否能查清其犯罪事实心存侥幸。反复分析其心理后,我们确定了预审方案:围绕尹拿“小金库”里的100万元给江峰作为买厂款展开讯问。
11月20日9时,我们进入预审室。一开始便告诉他:“法律处罚的依据是法律认可的事实,一个法律事实的认定有多个支撑点,支撑点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证据,证据有七种,口供只是其中的一种,供与不供不能改变处罚结果。”
长时间说理后,他态度有所转变,表示愿意配合谈话。他已经知道检察机关搜查到了办厂协议,且开始办厂时与其职务无任何关联,因此交代了前期投资办厂的情况。当讲到贷款100万元时,他开始犹豫。此时,我适时出示了贷款合同书上他的签名和金蟾公司的印章,他无话可说,承认贷款给亳州饮片厂用了。这是他供述的第一起涉嫌犯罪的事实。
趁热打铁,讯问进入攻坚阶段。“贷款钱还了没有?”闻听此言尹的脸色突变,推托不知。此时,我们按计划不断抛出汇款凭证、还贷凭证等证据。对此,他一会儿说不知此事,一会儿说是张素生自己干的。审讯进入僵局。我有意岔开话题,与他开始“闲”谈,他绷紧的神经开始有所放松了。
此后,尹主动表示只要不谈贷款事,其他事都可以谈。为了防止尹转移注意力,我反问他,科学技术鉴定、银行汇款凭证、其他人的证言你一概否认,还有谈的必要吗?
“除了这个不说,其他事情保证实事求是。”他反复说。我试探性地说,你先把244万元的事说一下吧!出人意料,尹一口气将如何套出244万元汇到中药饮片厂,后将其中125万元汇给江峰,另100万元汇回给金蟾财务副科长曹保云,让国家资金体外循环进入私人囊中的经过如实供述了。这些与我们侦查掌握的情况完全吻合。
化名信“打开”保险箱
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再问100万元还贷的事,尹也承认是他安排张干的。“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讲?”“我被拘留前,有人跟我说检察机关没有什么大不了,问什么你都不要讲,最多会熬人。”他有些无奈地说,“你们对我的事了如指掌,就像参与了我当初的整个过程一样,还有什么要赖的呢?”
虽然尹西才交代了一些问题,但是此案依然有众多疑点。比如,244万元中汇回的100万元哪去了?江峰的证言与尹的供述相互矛盾,为此预审组决定到公司直接进行调查。但是,对金蟾总公司进行调查后,发现财务账上确无江宇翔欠药款的记录。
通过进一步调查,我们将目光集中到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王中淳身上,当时他负责清欠贷款和小药品资金回笼工作。就地询问王中淳时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我们当即决定将他带回检察院进行询问。
经过一番斗争,王交出了由江宇翔与金蟾公司签订欠128.447万元的小药品款的还款协议书。王证实此款未追缴,这是尹安排的。他还拿出了当时的会议记录,上面清楚地记录着尹安排不要再追缴此款的情况。此内容与江峰的证词一致。
“此款为什么公司财务账没有记录,他们肯定有‘小金库’。”询问力度不断加大,王终于交出了“小金库”的流水账。检察官刘克利在流水账最后的一页,发现有尹西才用铅笔写的一笔取款5万元的记录。至此,王终于供述了伙同尹私分“小金库”款,得款10.5万元的犯罪事实,王随即被刑事拘留。
顺藤摸瓜,我们查出了尹伙同下属单位生化药厂厂长关莉贪污65万元的犯罪事实,关莉随即被拘留。反贪声势进入高潮,金蟾公司班子成员陈景华携款50万元投案自首。
与此同时,看守所人员将尹西才化名寄出的企图转移赃款赃物的信件扣押。以此线索,侦查人员迅速查找到了他存放在上海某银行的保险箱,查获其存款和有价证券1000多万元人民币,66万美元,另查明尹在北京、上海等地房产8套,折价人民币500多万元。
本案预审组成员(左二为作者陈东升)
一个涉案数千万元的巨贪
12月15日,我们研究决定,从尹最不愿承认的128.844万元欠款折抵买厂款为切入点,对其进行了第三次讯问。
他依然不承认用欠款折抵买厂款的事。我语气平缓地说:“欠账的事与你关系不大,你不承认我们能理解。但凡事要实事求是,作为办案人我们理解你。”
此时,尹含泪承认了用欠款折抵买厂款的事,同时交代了伙同他人私分技术服务费28万元的犯罪事实。至此,尹西才伙同他人贪污公款902.6447万元,个人实得570万元的犯罪事实得到确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尚待进一步查明。
对尹西才的审讯就此结束,屈指数来前后50余天,仅花费侦查费用20余万元。12天后,淮北市检察院将尹西才案公诉至淮北市法院。
2004年3月17日上午,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认定尹西才贪污公款902.6447万元、个人所得570.944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1901万元,美元66万余元,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