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是考出来的吗?——我们要给孩子什么样的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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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艺苗 2010-02-03 16:10:00【21世纪网】本文网址:http://www.21cbh.com/HTML/2010-2-3/164949.html
这些年,越来越多的音乐儿童加入考级大军,仅笔者所在的上海音乐学院, 2009年就有21000多名孩子参加了音乐考级。随着这么多的孩童参加音乐考级,音乐普及教育的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因此,我觉得有必要谈一谈考级以及通过考级表现出来的音乐普及教育中存在的误区与问题。
上海音乐学院的考级门类齐全,几乎囊括所有器乐,但参加考级的主要是钢琴考生。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适合弹钢琴。孩子适合学什么乐器,是音乐老师难以判断的,只有家长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有些孩子内向,富有幻想气质,也许适合抒情性的旋律乐器,比如长笛、单簧管、小提琴、大提琴等等;有些动手能力强,有组织才能,或和声感知力强的,也许适合弹钢琴;精力旺盛的小男孩可能喜欢吹小号和萨克斯;小女孩也许更喜欢打扮成芭比娃娃唱歌跳芭蕾;有些孩子唱歌走调,但是节奏感很好,也许可以来学打击乐;有些孩子天生听觉很好,可以学习自己控制音高的弦乐器或者学习作曲等等。像铁玉兰乐队的著名主音吉他手高天就曾说起过,小时候学过钢琴,却怎么都不爱弹也弹不好,可是有一天一拿起吉他,就立刻找到了感觉,怎么拨都很顺手。
然后是具体的学习方法。有经验的家长都知道,学习乐器的成败关键在于练习。大部分的器乐练习都是枯燥的,需要很多耐心。不能指望孩子天生喜欢练琴。枯燥的演奏法练习贻误也折磨孩子,不但会造成错误的演奏习惯,也会令孩子们对音乐产生误解,这几乎是音乐普及教育中最严重最糟糕的问题,也是难题。我们不是在教弹奏法,而是让孩子通过乐器来触及音乐。每一个乐句,每一个乐旨,都有表情,有语意。演奏,其实也是聆听,聆听手中乐器发声的微妙差异,也聆听自己内心与音乐产生的共鸣。演奏法不过是为音乐而生,每一种演奏技法都是为了获得某种特殊的音乐效果。因此,首先需要培养孩子们初步的音乐体验,然后为他们的练习树立挑战,树立音乐表达上的目标,体会演奏法的不同所造成音乐表达上的优劣,培养追求完美的精神。这样,孩子们自然会集中精神,并尝试以多次练习奏出优美的乐音。也许这样,他们才会爱上弹奏,爱上付出努力所收获的成就感。当然更不能忘了,初级音乐教育的重心是培养兴趣与挖掘潜能,而不是灌输演奏法。乐器教学可以模拟孩子们学习语言、日常行为等等天然途径,以模仿肢体动作等更天然更放松的方式,令教学更人性化,也更符合孩童的成长规律。
音乐教育的民族性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作曲家瞿小松曾反复强调,中国的作曲家不要被西方的音乐思维干扰。瞿小松的话虽是针对职业音乐家说的,但对于初级的音乐教育,也具有启发意义。选用中国传统乐曲不仅是文化传承,也是一种必然,只有中国人演奏中国乐曲才能找到感觉。就算老外再怎么热爱《梁祝》,他们演奏的《梁祝》也是怎么听怎么别扭。我们完全应该推广中国乐曲,比如陈怡的《猜调》、朱晓宇的《京剧印象》、赵晓生的中国式钢琴练习曲《滇湖琴声》,王建中的大量钢琴改编曲,还有林华为他的孩子写的小赋格曲等等,都是集合了童趣、民族遗产与现代性的优秀作品
然后,我们的乐器基础教学需要创造性。也就是说,需要让孩子独立思考与寻找弹奏方法。首先需要对孩子们提出音乐上的要求,比如活泼的,悲伤的,甜美的,愤怒的,然后让他们自行找办法弹出各种效果。这样,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喜好,自己的手的条件,能动地去寻找最适合最简便的弹奏法。因为每个人的演奏机能不同,我们需要在消化基础技法之后思考自我的方式,才可能获得个性化的演奏。就像每个杰出的摇滚歌手,他们能够忘情嘶吼又不至于损伤声带,其实都探索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发声方法。据说像肖邦、李斯特这样的天才钢琴家是不需要什么车尔尼练习曲的,他们在学习乐器的最初就开始不断摸索自我的弹奏方式与表达途径,以卓越的听觉控制双手,控制琴键,也是因此,他们独创的一些演奏技法,直到现在仍然令职业钢琴家从中受益。
越是创造性的思维就越是活泼开阔,音乐教学也需要摒弃偏执,尽量多角度多元化,以单一的考级标准或比赛名次去判断一个孩子有没有音乐天赋、有没有音乐前途无疑是非常草率的。还有,从音乐教育角度考量音乐考级,它的标准不够严格规范,形式也过于单一化模式化,它主要是在考察一项技能,考生也会相应地只关注技能。这样的考级并不能提高整体的音乐修养。若想达到欧洲(特别是德国)那样的音乐修养与普及化程度,也许我们需要在中小学的课本中加入充分的音乐鉴赏的内容,需要举办更多风格迥异的音乐节,而不是考级。况且考级也不可能考出音乐天才来,天才不可测量,因为天才本来就是超越标准的存在。但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全社会范围的乐器考级让大量的儿童接触到音乐,它无疑是一种开发整体音乐潜能的优良的“社会构成方式”,我们需要逐渐去完善它,将它导向音乐修养的全面提升。
此外,由音乐考级也引出了经典的乐器教学——一对一模式是否适合音乐基础教育的疑问。本来,一对一的教学模式,是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个性与学习进度而设置。但对于全社会范围的音乐教育,这样的模式似乎在窒息与割断孩子们的音乐潜能。基础音乐教育的重点不在于教,而是在于发掘潜能,音乐感本就潜伏于人的体内,需要以模仿、引导等方式,令它发挥、碰撞或绽放出来。学习音乐本身就是一种接近无意识的本能,是一种逻辑之外的感受力。如果强调灌输,不但会抑制音乐潜力的发挥,还将会对音乐的功能意义产生误解。音乐,是聆听,也是交流,是表达自我,也是展示自我,它更需要一种参与的精神。如果采用上大课的模式、让孩子们在学习中交流、模仿、协作与竞争,也许更有效。在独生子女的时代,这种方式也许尤为必要。家长们总是很谦逊地说,我们不指望孩子成为音乐家,主要是来熏陶一下。其实学习音乐何止是熏陶一下,音乐中有一种来自直觉的精神力量,一种无需语言翻译的人类共通的情感,也包含了与自然、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秘密。孩子们在此过程中懂得了团结的力量、交流的收获、突破的意志和情同手足的关爱与责任,也许他们早已自己通晓了踏入社会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