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43:17
新都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实 施 意 见
为了做好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推动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改善我区生态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区畜牧局在对目前我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摸底调查基础上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和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相关要求提出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意见。
一、 工作目标
国家级生态区考核指标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肉鸡、1.5万羽以上的蛋鸡(鸭)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我区目前共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79家,总存栏量为猪3.8万头、奶牛640头、家禽100万只。本项工作总的目标任务就是对上述养殖场进行全面的环境污染治理并基本实现固液污染物零排放。
二 、整治标准与程序
(一)整治标准。
禁养区内养殖场应按规定关闭。准养区内各养殖场整治工作要坚持“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进行。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容量等方面综合考虑,原则上要求各养殖场整治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各项要求。整治验收标准见附件1:《新都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验收标准》。
(二)整治程序。
各养殖场在进行污染治理前应制订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区畜牧局、环保局审查,审查通过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实施方案中应说明养殖场的常年存栏量、粪污处置的技术工艺与设施建造规模及加工处理能力、粪污承载农田面积,养殖场应对其上报常年存栏量的准确性负责不得少报瞒报,整治结束后如有养殖场常年存栏量大于其上报数量需要增建粪污处置设施,财政不再给予补贴。按照工程实施方案整治完工后,养殖场向区畜牧局、区环保局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并领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申领财政补贴。
三、主要技术措施
在我区养殖污染治理中着重推广以下几项技术:第一,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养殖粪污由农田消纳利用,实现资源循环;第二,好氧堆肥生产技术。用好氧堆肥技术将畜禽粪便加工制成有机肥料供应农资市场;第三,沼气厌氧发酵技术。通过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养殖场污水,实现无害化后回用于当地农田;第四,雨污分流、干法清粪。对养殖场的圈舍、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实现雨污分流,雨水可直接排放,污水尿液集中处理。全面淘汰水冲式清粪工艺,推广干式清粪工艺。此项措施一可减少污水产量节约水资源二可降低固体粪便处理难度。
四、主要行政法律措施
(一)强化法律监管
区环保局应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法律监管,依法治理非法排污行为,促使养殖业向健康环保方向发展。
(二)财政补贴
畜牧业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一个弱势产业,养殖业的污染治理既要考虑环境保护又要考虑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和发展,所以政府应采取倾斜政策。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经验,对完成环境污染治理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政府应给于一次性财政资金补贴。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补贴资金占养殖场治污设施建造费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以此为参考,将补贴比例定为50%。补贴标准及办法见附件2:《新都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财政补贴办法》,对关闭养殖场的补偿按相关规定执行。初步测算在不包括关闭养殖场补偿资金前题下共需投入财政补贴资金900万元。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
1.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业主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
2.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
3. 区环保局负责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的关闭搬迁、依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养殖场排污行为进行法律监管、汇同区畜牧局进行养殖场整治方案审查与整治验收。
4.区农发局负责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
5.区畜牧局负责养殖场污染治理技术培训与指导、负责养殖场整治方案审查与整治验收、负责对各镇街办及相关单位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督察与考核。
6.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与发放。
(二)验收与考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规定期限前一个月将辖区内养殖场整治资料收集汇总报区畜牧局,区畜牧局汇同区环保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资料审查并到现场核查,对照验收标准得出验收结论。养殖场根据自身工作进度可提前申请验收。
各镇、街道辖区在规定期限内验收合格率即为该镇、街办考核得分。验收合格率计算公式:验收合格养殖量除以应通过验收养殖量乘以100%,养殖量折合成猪计算,折算方式为:1头奶牛相当于10头猪;30只蛋鸡相当于1头猪;60只肉鸡相当于1头猪;30只水禽相当于1头猪。
六、工作进度
各养殖场应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并通过审查。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工作应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采用还田消纳方式处置粪污的养殖场应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采用固体粪便生产有机肥尿液污水还田消纳或净化达标排放方式处置粪污的养殖场应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环保执法部门将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逾期未通过验收的养殖场予以严厉处罚。
七、建立长效机制
各通过验收的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其整治方案进行粪污处置,环保执法部门将加强对这些养殖场的法律监管。如发现领取政府补贴资金的养殖场仍有违法排污行为,环保执法部门将予以严厉处罚并追还补贴资金。以2010年1月1日起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建成时应达到《新都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验收标准》。
八、中小型养殖场整治
由于生态区建设考核指标未涉及中小型养殖场,本方案未将中小型养殖场整治纳入工作任务。我区中小型养殖场户数及总存栏量、排污量均大于规模场,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也远高于规模场,对其整治的工作难度更大并且预计需要增加财政投入2000万元。中小型养殖场整治工作待时机成熟后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二○○九年九月二日
附件1:
 
新都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验收标准
1 总则
本标准仅适用于生态区建设工作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整治的验收。本标准只针对旧场整治,未对建场选址作要求。受本地环境容量限制,原则上要求各养殖场整治后达到零排放。
2 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
2.1 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隔离。
2.2 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2.3 养殖场应采用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
2.4 采用零排放方案的养殖场应永久性封闭排污口,采用达标排放方案的养殖场排污口应符合环保规范。
3 固体粪便处置利用
3.1 对于种养结合粪便就近还田的养殖场,畜禽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才能进行土地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养殖场应设置专门的粪便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并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不得低于以下标准:猪2.4m3/十头、牛2.4m3/头、家禽1m3/百只
3.2 利用畜禽粪便加工生产商品有机肥料的养殖场,粪便的日处理能力不得低于本场最高存栏量时的日产量。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在粪便加工处理过程中应严防二次污染。
3.3 采用肥料企业与养殖场合作的模式处理畜禽粪便,养殖场应与肥料企业签定书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粪便的收集运输责任,承担运输责任一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得发生二次污染。肥料企业承接的粪便量不得大于其处理能力,在加工处理过程中应严防二次污染。
4污水的处理利用
4.1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无相应土地消纳的养殖污水须经净化处理并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后,方可向环境排放。采用沼气池处理污水,沼气池加贮液池容积不应小于每10头猪或1头牛或500只家禽3.5m3,且沼气池容积不得低于50%。
4.2养殖场污水向农田运送应以管道输送为主,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5限制土地载畜量
5.1采取固液粪便全部还田的粪便处理利用方式,每亩农田载畜量(以常年存栏量计,下同)不超过猪2头(或牛0.15头、家禽60只)。
5.2 采取固体粪便加工生产有机肥、尿液污水就近还田的粪便处理利用方式,每亩农田载畜量不超过猪10头(或牛0.8头、家禽800只)。
5.3 养殖场应以书面形式确定承载粪污的农田并经当地村委会确认或证明。养殖场与种植户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其执行期不应少于三年,种植户应承诺执行期内不再饲养畜禽并严格控制化肥施用。
6 其它
6.1各养殖场整治前应将方案报区畜牧局审查(必要时进行答辩),通过审查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未经审查擅自施工,如未能通过验收后果自负。
附件2:
新都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财政补贴办法
1 补贴标准与对象
1.1采取固液粪便全部还田的粪便处理利用方式,补贴对象为养殖场,补贴标准为:猪90元/头、奶牛900元/头、蛋鸡3元/只、肉鸡1.5元/只。鸭、鹅等水禽的补贴参照蛋鸡标准。
1.2采取固体粪便加工生产有机肥、尿液污水就近还田的粪便处理利用方式,补贴对象为养殖场,补贴标准为:猪140元/头、奶牛1400元/头、蛋鸡4.5元/只、肉鸡2元/只。鸭、鹅等水禽的补贴参照蛋鸡标准。
1.3 采用肥料企业与养殖场合作的模式处理畜禽粪便,补贴对象为养殖场60%、肥料企业40%,补贴标准与1.2同。
1.4 受我区环境容量限制,原则上不支持污水净化后排放。对采用固体粪便加工生产有机肥、污水净化后达标排放处理利用方式的养殖场,补贴标准为1.2的50%。
2 补贴申报与发放
2.1 养殖场在完成环境污染治理并通过验收后才具备申报补贴的资格。
2.2 申报补贴的养殖场应提供以下材料: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环保责任书、补贴资金申报表。
2.3 采用肥料企业与养殖场合作的处理模式,应同时申报补贴。
2.4 以镇、街办为单位统一申报补贴。
附件3:
新都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统计表
序号
场名
地址
联系电话
常年存栏量(头、羽)

蛋鸡
肉鸡
奶牛

1
优胜合作社
石板滩优胜9社
13730635385
5000
2
友谊村
石板滩友谊6社
13648016711
18000
3
友谊村
石板滩友谊6社
13880812710
17000
4
曾玉林
新民护国10社
13683425505
15000
5
绿岛养殖场
新民九堰18社
13980782591
1100
6
学华养殖场
新民高祖20社
13908005473
1800
7
王家宽
新民高祖19社
13580459510
18000
8
张永树
新民净方4社
83076380
20000
9
刘亚美
泰兴瓦窑4社
13688147104
20000
10
曾光仕
泰兴九官9社
1343829100
15000
11
兴华猪业
泰兴梨园2社
13708232579
2000
12
新源猪业
泰兴先锋11社
13551173895
880
13
千福猪业
泰兴窑坝8社
13982127969
760
14
黎怀富
泰兴先锋4社
13658034253
15000
15
王代成
泰兴高同2社
13880064789
500
16
绿宝康
泰兴普河5社
13111892392
2000
17
辜俊陶
泰兴美泉3社
13608099933
500
18
牧星禽业
三河长龙社区
13808028439
50000
19
三都养鸡场
三河三都6社
13668106823
20000
20
荣华养猪场
军屯静平2社
13458548181
650
21
吴尚荣
军屯雷大4社
13678156959
15000
22
鞠伦德
新繁街村11社
13652010442
15000
23
付大良
新繁梁家4社
13540676883
22000
24
陈书云
新繁梁家4社
13628279713
25000
25
刘利福
新繁梁家13社
13568911341
17000
26
张维平
新繁街村11社
13608069717
640
27
张敏
新繁青石9社
13540432826
600
28
薛仁福
新繁新宠5社
13908288123
750
29
鲁康勇
新繁金龙4社
83083743
30000
30
李高辉
新繁蟆水2社
13666277089
26500
31
黄光建
新繁蟆水2社
83000821
17000
32
邓成元
新繁蟆水2社
1343825435
43000
33
邓家明
新繁蟆水2社
13648088984
26000
34
韩焕明
新繁蟆水7社
13541213977
20000
35
吴元全
新繁龙毅7社
13547863382
550
36
邓成权
新繁新宠12社
13982012882
16000
37
杨升明
斑竹安乐3社
13881706073
500
38
陈传会
斑竹旃檀3社
13679057284
20000
39
周鸣耀
斑竹金文10社
13608210149
140000
40
杨贵金
斑竹三河6社
13880132058
140
41
曾义伟
斑竹三河8社
13568853004
25000
42
范运华
龙桥青桥3组
15928580198
500
43
李兴发
龙桥青桥3组
13980871955
1000
44
陈刚
龙桥瑞云28组
13198503278
15000
45
吴正友
龙桥瑞云28组
13881875936
15000
46
普文奶牛小区
龙桥普文6组
13558720787
500
47
亨口福基地
龙桥山水2组
13982134505
20000
48
耀龙猪场
龙桥双龙13社
89122567
500
49
马雄涛
大丰11大3
15302020108
28000
50
吴成旭
大丰5大4
13540837879
20000
51
谢文刚
新都泗义4社
13688197329
40000
52
骆军
新都泗义4社
13084459906
15000
53
廖绍元
新都五里5社
13158695516
25000
54
刘跃东
新都龙虎7社
13540209986
650
55
陈青旭
新都永兴5社
13881974640
16000
56
黄琼
新都朱王7社
13981899609
20000
57
翠云猪场
清流翠云7社
13568839200
5000
58
阙祥忠
清流均田8社
1345857760
33000
59
谭启元
清流均田2社
13628021708
15000
60
陈志彬
清流均田4社
13550337968
16000
61
王代敏
清流同义9社
13880031098
15000
62
陈乾福
清流界牌9社
83004530
20000
63
马良松
清流同义12社
13980748645
20000
64
何建友
木兰天宫9社
13980696461
500
65
范正祥
木兰天宫9社
13881754531
500
66
钟维田
木兰狮子8社
13882070423
500
67
西源公司
石板滩集体村
1200
68
张杨才
石板滩新农村
1000
69
老兵猪场
新都甘露
600
70
黎云英
新都永兴
500
71
胡翠蓉
新都永兴
500
72
陈道彬
新都茶店
650
73
曾本长
泰兴先锋
1200
74
邱贵生
泰兴高同
800
75
瞿方园
马家跃龙
700
76
向香明
马家跃龙
700
77
刘兴安
马家桥炉
650
78
刘昌银
新民雷音
1000
79
李志林
龙桥青桥
1100
合计
37980
953500
640
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