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两岸共同体的不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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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评谢明辉《“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28 00:45:22

“国家球体理论”认为,两岸人民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是两岸认同的共同家园。
中评社╱题:建构两岸共同体的不同路径--兼评谢明辉《“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作者:古小明(厦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研究助理、博士生
谢明辉先生在《“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一文中尽管用心用力,但是对两个理论异同点的分析仍然存在可被质疑的地方。笔者认为,“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都在着力于建构两岸共同体,而它们的差别在于建构共同体的不同路径。“一中三宪”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倾向于一种建构理性主义基础上的“外生”秩序;“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则倾向于进化理性主义基础上的“内生”秩序。虽然两种理论在建构两岸共同体路径上截然不同、内容也存在差异,但是,两位理论创作者的努力却依然值得我们敬佩。
两岸学者的理论对话
近期以来,两岸关系研究领域出现一个崭新的图像。2009年11月,在台北举行的两岸一甲子学术研讨会上,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深教授发表了《试论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一文,在此文中,刘国深教授提出“国家球体理论”。这一理论试图为解决当前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难题提供一个既合乎学理、法理和情理又具有充足实践操作性空间的理论基架。这一理论一经提出,在海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许多关心两岸问题的专家、学者乃至普通感兴趣的各路人马纷纷发表意见。笔者注意到,在同期,台湾岛内也掀起一股讨论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难题的热潮。台湾两岸统合学会理事长、台湾大学张亚中教授以自己提出的“一中三宪”理论为基础,阐发政治认同、共同体与第三宪等问题。“一中三宪”理论在岛内,也持续发酵,甚至引发了各种不同理论和主张的大辩论。非常可贵的是,台湾竞争力论坛执行长、两岸统合学会执行长谢明辉先生出于对中华民族未来命运的执着关注,热心为两岸关系研究领域的知识学术精英进行学术对话提供平台,精心写作了《“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一文,并发表于香港《中国评论》2010年第二期,试图让张亚中教授的“一中三宪”理论和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进行理性对话,进而促使两个理论进行战略接轨,为和平化解两岸巨大的政治歧见提供强大的理论资源支持。
笔者注意到,谢明辉先生在其《“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一文中,具体分析了“一中三宪”理论和“国家球体理论”的异同。(注1)谢明辉先生认为,两个理论的共同点在于:(a)两个均承认用中国代表对外对内的治理权。(b)两个均承认两岸主权、共享共有。(c)两个均承认两岸有共同使用中国的话语权;两个理论的不同点在于:(a)张亚中教授提出建构各种协议共同体来连结巩固整个中国有整套论述,而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尚缺完整论述,有待完整补充。(b)张亚中教授提出的建构整个中国,含有欧盟经验,而刘国深的“国家球体理论”,却含有一国两制的架构。(c)张亚中教授的“一中三宪”,以在整个中国内部进行两岸统合为路径,“一中三宪”既适用于统一前也适用于统一后的政治定位安排,刘国深教授“国家球体理论”为过渡性质,最终为终极统一。
笔者认为,谢明辉先生在《“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一文中尽管用心用力,但是对两个理论异同点的分析仍然存在可被质疑的地方:
其一,关于共同点的分析。谢明辉先生认为两个理论均认可两岸主权共享共有。这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回溯人类政治社会的历史,主权共享这一理念迄今为止尚未被人实践过。不管是格老秀斯、布丹还是霍布斯、洛克、卢梭、黑格尔等,在他们政治学说中都未认定主权可以共享。今后这一理念能否被两岸成功实践有待检验。实际上,“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在主权共享主张上是存在差别的。“一中三宪”理论的确主张两岸主权共享共有,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国家球体理论”并没有简单的赞同这一主张。两岸主权共享主张的确吸引人心,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却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与国际政治现实很难契合,稍微不慎,就容易在国际社会造成两岸两国的观感。“国家球体理论”提出“领土主权一体,政权差序并存,存量保持不变,增量拓展共商”主张。这个主张与“一中三宪”理论的两岸主权共享是存在明显差别的。
其二,关于相异点的分析。谢明辉先生认为“一中三宪”既适用于统一前也适用于统一后的两岸政治定位安排,刘国深教授“国家球体理论”则为过渡性质。不错,从理论文本上看,“一中三宪”理论确实适用于统一前也适用于统一后的两岸政治定位安排,但是“国家球体理论”实际上也为未来两岸政治定位预设了伏笔。黑格尔有一句名句:“密纳发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来,才会起飞”。(注2)这一名句在这里可以解释为:一种政治理论不管其理论形式如何完备无瑕,倘若支持理论实践的社会土壤发育不成熟,这种理论难免被冠以理论早产的标签。邓小平力推的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不在于邓小平理论的博大精深和形式精致,按照西方学者的观点,在于邓小平理论的方向性正确。在形势纷繁复杂的前提下,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始终是一种可取的理论姿态。“国家球体理论”认为国家领土意义上的一个中国不需要去追求,现在两岸的政治现实就是一个中国,只不过尚不完美。两岸问题的解决不是领土和主权再造,而是两岸双方化解歧见并在此基础上共同悉心维护和经营两岸共同家园。
此外,谢明辉先生认为张亚中教授提出建构各种协议共同体来连结巩固整个中国有一个完整论述,而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尚缺完整论述。这一观点有失公允。据笔者所知,刘国深教授在1999年公开发表的《两岸政治僵局的概念性解析》一文中就提出了“国家球体理论”,(注3)十年以来,刘国深教授一直坚持自己的创新理论并不断丰富和完善,并在两岸一甲子研讨会上获得与会人员的共鸣。这十年来,刘国深教授在著书立说的过程中,不断地细化“国家球体理论”,例如关于两岸政治互信的问题,关于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问题,关于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台湾问题等等。这些理论努力,支撑起了“国家球体理论”的理论支架。
两种理论的异同点
那么,“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到底能否成功接轨呢?笔者不敢对两种代表当今两岸相关研究顶尖水准的理论作预言。但是,通过对此两种理论的初步研读,笔者觉察到了此两种理论创作者的高度理论自觉。笔者认为,“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都在着力于建构两岸共同体,而它们的差别在于建构共同体的不同路径。
张亚中教授在《共同体是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一文中提出,两岸统合应该为两岸与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着想,应该透过《两岸和平基础发展协定》的签署,相互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并相互尊重彼此的宪政秩序,然后在各个领域建构各式各样的合作与共同体机构,让彼此相互学习、合作。(注4)这样,两岸共同体就充当了巩固两岸未来合作与发展的梁柱,达到让两岸人民共利,两岸认同强化的效果。当两岸在各个领域均逐渐融为一体时,两岸问题也就自然解决。张亚中教授在其“一中三宪”理论中,特别重视两岸共同体的建构,并通过引入西方新功能主义的理论论说,论证两岸共同体的建构路径和两岸共同体建构的认同功效。张亚中教授认为,当前两岸存在着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制度认同三个面向的认同问题。两岸共同体的成立,让两岸共同开始学习与分享制度的认同。两岸如果在文化、经济、货币、国际参与上建立共同体机制,经由两岸共同管理与处理两岸全体中国人的相关事务,自然也会有助于强化对“一中”的认同。“一中三宪”容许两岸在“整个中国”的框架内,以两宪为基础,共同创建第三宪。“一中三宪”可以为两岸在国家、民族认同的差异提供了解决之道。两岸可以对自己的宪法制度有认同,但是也可以经由共同体的设置与运作,逐渐强化对第三宪的重迭认同。换言之,张亚中教授主张两岸可以分别建立文化共同体、经济共同体、货币共同体以及国际参与共同体等诸多两岸共同体支部,最终搭建起两岸共同体大厦。这样,两岸共同体大厦的建立就支起了一副完整的一中架构。
令笔者称奇的是,在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中,刘国深教授也为人们刻画了一幅两岸共同体的美好图景。“国家球体理论”认为,两岸人民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是两岸认同的精神家园。在大陆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发布之后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刘国深教授特别指出,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两岸共同体的结合部”。这次寻常的媒体采访,刘国深教授“国家球体理论”建构两岸共同体的理论旨趣得到展现。
与张亚中教授在其“一中三宪”理论中借重西方新功能主义分析工具相似,刘国深教授“国家球体理论”也借助一个当代政治学分析工具--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分析,并通过创造性地转换这一分析工具来阐明“球体国家理论”的基本问题。阿尔蒙德首创的政治学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结构指系统内履行特定功能的组列。功能指产生特定影响的行为结果。政治体系的目的是提取资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注5)依据结构功能分析工具,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解释由200个左右的“国家球体”构成的“国际星系”。这要经由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可以首先确定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作为一个“超级国家球体”,可以用天文学意义上的恒星来称谓。第二个步骤,可以进一步确定包括“中国”在内的200左右的“国家球体”(每个“国家球体”都是一个不同的行星)在“国际星系”中的位置--以恒星(“超级国家球体”)为中心,每个行星都围绕恒星按照不同的轨道和速度正常旋转。第三个步骤,根据“球体国家理论”,假定“中国”这颗行星星球球面上有一道缝隙,缝隙两边的两块球面互相挤压(竞争、敌对)。迄今为止,两块球面互相挤压并未影响到“中国”这颗行星在“国际星系”中位置。但频频发生的微小球体碎片脱落却对“国际星系”造成威胁。
通过以上三个步骤,“国际星系”的结构就描绘出来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作为一个“超级国家球体”--恒星,它的功能是保持轨道秩序。200左右的“国家球体”--大小不同的行星们,按照恒星所分配的轨道自由运转。“中国”这颗行星和其他行星一样大体上也能在恒星所分配的特定轨道上自由运转,但由于“中国”这颗行星星球球面上的一道缝隙引发频频发生的微小球体碎片脱落,并对“国际星系”造成威胁。“国际星系”的结构图型表明:a.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是国际社会的基本准则;b.各主权国家要切实维护好自身的主权,以免对国际社会造成扰动;c.对内,任一主权国家要提取资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以增进人民的自由行动能力。对外,任一主权国家要避免其他主权国家对自身主权的干涉,最好的选择就是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行事,这样就能维护主权国家人民的个人自由赖以实现的“规范秩序”;d.对于中国这一特殊的主权国家来说,对内,由于“一个中国境内两个竞争中国代表权的政权差序存在”,国家提取资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以增进人民的自由行动能力受到限制。对外,则因频频发生的微小球体碎片脱落对“国际星系”造成威胁,招致国际社会的不满并导致国际摩擦。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争夺“邦交国”引起的内耗、美国对台的巨量军售耗费台湾大量资财、大陆为反对美日军队介入台海争端投入的巨额军费都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两岸中国人民个人自由的实现--一种自由行动的能力的实现。“球体国家理论”提出的理论主张就是通过建构两岸共同体,消除这道“缝隙”以避免内耗和外部摩擦,实现“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上无缝隙接合,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刘国深教授在《加强两岸政治互信ABC》一文中,提出两岸达成政治互信的五个步骤,其中最后一个步骤是:“两岸双方在经济利益一体共构、社会和文化高度融合的基础上,以平等和民主的方式,最终达成两岸政治关系模式的终极安排,两岸政治互信从美好的愿景,变成人民安和乐利的现实”。(注6)显然,刘国深教授在此文中,提出了通过深化两岸政治互信最终实现建立两岸共同体的目标。在刘国深教授《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一文中,刘国深教授具体论述了两岸共同治理的历史基础、知识基础、法理基础以及共同治理的游戏规则。(注7)这些论述表明,刘国深教授已经踏出了建构两岸共同体理论探索的重要一步。
理论路径上的差异
尽管“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两岸共同体上主张一致,然而两种理论在建构两岸共同体路径方面却截然不同。“一中三宪”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有着建构理性主义倾向。“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则倾向于进化理性主义基础上的自生秩序。作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和著名社会科学家,哈耶克最早区分了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着的两种理性主义秩序:建构理性主义(Constructivist Rationality)和进化理性主义(Ecological Rationality)。建构理性主义认为,人能够根据理性原则对社会作精心规划,道德、宗教、法律、政治、语言、文字、金钱、市场等一切文化制度都源于发明或设计,都是“精心设计之物”。进化理性主义认为,个人理性是十分有限的和不完全的,理性在人类事务中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各种实在的制度,如道德、语言、法律、政治等并不是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而是以一种累积的方式进化而来的。(注8)进化理性主义者主张社会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有机地发展。与建构理性主义截然相反,进化理性主义认为社会系统发生于文化和生物的不断进化,无论人们的行动原则、标准、传统还是道德规范的形成,都遵从自然的、内生的进化过程。
客观而言,哈耶克对人类理性的两种区分,尽管存在一些令人诟病的地方,但是在解释社会政治现象上还是具有相当的说服力。通过借鉴哈耶克理论,我们能发现“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两岸共同体的路径上有着明显的差别。“一中三宪”理论主张,通过借鉴欧盟经验,在建构两岸共同体过程中,必须经由以下步骤:首先,两岸签订和平协定,这是建构两岸共同体的前提。第二,两岸签订基础协定,这个协定作为“一中三宪”的基石。第三,两岸在经济、文化、外交事务等方面签订各种协定,这些协定作为两岸共同体的经纬。第四,根据新功能主义理论,由以上协定统合而成第三宪,在第三宪的基础上,型塑出两岸宪政秩序,并进而形成两岸共同体。上述“一中三宪”的理论主张,思维不能说不细密,理性不能说完备。然而,按照哈耶克理论,这种理论设计却是建构理性主义的,两岸共同体的建构路径依凭的则是一种“外生”秩序。
与“一中三宪”理论不同,“国家球体理论”主张在建构两岸共同体过程中,选择的是一种“内生”秩序。理由如下:首先,这种“内生”秩序固然含有克服哈耶克所言理性有限的弊病的因素。第二,“国家球体理论”作为一种本土化的理论,其理论要旨是力图解决中国境内的政治歧见,因而容纳了大量的中华文化因数。“国家球体理论”借鉴了中华智慧中的道家无为思想,试图在特定的政治时空中达到政治有为的功效。第三,“国家球体理论”注意到,两岸政治歧见的产生,是特定时期两岸政治狂躁的结果,这种政治狂躁症状在台湾仍然时隐时现。“国家球体理论”主张,在建构两岸共同体过程中,两岸应该心平气和,避免不必要的政治纷扰。第四,“国家球体理论”吸收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认同“和合”之境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追求的理想境界,“国家球体理论”赞成两岸通过共同弘扬和合文化精髓,经由两岸对“和生”、“和处”、“和立”以及“和达”和合文化原理的实践,达致建构两岸共同体的目标。“国家球体理论”的上述主张,既勇敢面对历史、现实,又符合情理。它更关注的是,两岸如何在和平安宁中“内生”一个优质的可持续的两岸共同体秩序。
两岸共同体:我们共同的“家”
虽然“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两岸共同体路径上截然不同,两种理论也都有待于实践检验,但是,两个学者的理论努力却依然值得我们敬佩。正如英国著名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在其名著《共同体》所言,每个词都有特定的含义,然而,有些词,它还是一种“感觉”(feel),“共同体”这个词就是其中之一。
“共同体”这个词的感觉总是不错的,无论这个词可能具有什么含义,“有一个共同体”并“置身于共同体中”,这总是好事。(注9)共同体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一个温暖而又舒适的场所。它就像是一个家(roof),在它的下面,可以遮风避雨;它又像是一个壁炉,在严寒的日子里,靠近它,可以暖和我们的手。在共同体中,我们能够互相依靠对方。如果我们跌倒了,其他人会帮助我们重新站立起来。正如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包括大陆和台湾在内的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有责任把她维护好、建设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奋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由两岸同胞共同享有”。(注10)两岸共同体不正是这样一个家园吗?在这个家园里,每个成员都有着共同的精神寄托,人们休戚与共、风雨同舟、福祉共用。(注11)这不是一幅美妙的图景吗?
注释:
(1)谢明辉:《“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载香港《中国评论》2010年02期。
(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31-32页,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3)刘国深:《两岸政治僵局的概念性解析》,载《台湾研究集刊》,1999年01期。
(4)张亚中:《共同体: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载香港《中国评论》2009年10期。
(5)(美)加布埃尔.A·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470-489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6)刘国深:《加强两岸政治互信ABC》,载香港《中国评论》2009年12期。
(7)刘国深:《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载《台湾研究集刊》2009年04期。
(8)(英)哈耶克:《自由宪章》81-9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9)(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1-2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0)胡锦涛:《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08年12月31日)新华网2009年1月1日。
(11)刘国深教授关于《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台湾问题》、《台湾问题的历史回眸》等学术报告中对“球体国家理论」有着深入的探讨,笔者有幸聆听了这些报告,限于条件,恕无法注明出处。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0年5月号,总第14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