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赌 史 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5:06:36
李 敖
一、“有目”供赌
十六、七世纪的英国文学家李雷,曾做诗描写爱神丘比特跟他的情人赌牌,女方以吻做赌本,丘比特以弓箭箭鞘做赌本。不料丘比特霉运当头,不但输掉弓箭箭鞘,甚至连他妈的鸽子麻雀等等,都一齐输光。最后他赌得兴起,竟以两只眼睛下注,结果仍是一输到底。从此爱神变为盲神(Blind God)。“爱情是盲目的”,来源也就在此。
依这神话看来,好赌之性,不始于人,而始于天,连神仙也不例外。无怪乎大老爷们一禁赌,就要惹得“人神共愤”,闹得鸡犬不宁了!谈起赌来,可真是个大题目。我现在大题小做,想单就“固有文化”方面谈谈赌的来龙去脉。换句话说,这篇文章以谈“国赌”为主,至于“洋赌”,我因稿费不足,赌气不谈。
“赌” 这个字,它的原始意义叫“钱戏”,见于“一切经音义”。“赌博”两字连用,见于唐朝诗人李商隐的文字,赌就是“博”。“博”是最早的一种赌具,靠打射投掷定输赢,这种赌博,至少在殷商时代就有了。到了南北朝时候,才不流行。中国古书中有很多记“博”的材料,如《家语》中“哀公问孔子曰:‘吾闻君子不博’”;《管子》中“ ……发五政,一曰‘禁博塞’”;《史记》中“荆轲与鲁勾践博,争道。”等等,都是指赌而言。这些材料,都证明了中国人尚赌历史之早,证明了我们的老祖宗们,除了大谈仁义道德外,固不乏有大赌徒存在。
另有一种流行的赌叫“樗蒲”,照《博物志》的说法,此物乃老子李耳所发明,如果属实,倒真是士林佳话:老子不但写“道德经”,还发明大赌具,这种赌具,最为晋朝的陶侃所恨,陶侃说“圣人惜寸阴,众人当惜分阴。……樗蒲者,牧猪奴戏耳!”所以他要把这种赌具丢到河里,以示痛绝。其实当时的赌徒们大可提出异议:“你陶先生喜欢搬砖头,难道算惜分阴吗?把砖头由屋里搬到屋外,再由屋外搬回屋里,难道比赌更有意思吗?”再晚一点的赌具有“双陆” (又叫“握梨”或“长行”),是唐朝流行的玩意。有一次武则天做梦玩双陆,可是老是输,醒来心里嘀咕,特去请教狄仁杰问是怎么回事?狄仁杰瞎解释一通,说什么这是皇宫中没有太子的缘故,故意扯进了政治问题。当时大家玩双陆,照《国史补》的说法,“有通宵而战者,有破产而输者”。可见赌风之盛。
二、从骰子到牌九
唐朝又流行一种赌,就是“骰子”,这是唐明皇跟娇滴滴的杨贵妃常玩的,又叫做“叶子戏”。《咸定录》上说,当时“咸通以来,天下尚之”。可见它迷人的程度。骰子后来的一项流变是“升官图”,这种道具,更由单纯的赌,进而露出官迷的心理。
传说中,唐明皇有一次跟杨贵妃玩骰子,明皇先掷,已占大优势,杨贵妃除非掷出“四”点,否则将输。只见她娇啼一声,玉手张处,四颗小点,应声而出。贵妃大喜,明皇亦大喜,随即传令天下,所有骰子上的“四”点,都要染成红色,以示庆祝。这也就是今天骰子上红四点的来源。至于骰子的“一”点也是红的,其来源就不可考了。
另有一个关于骰子的有名故事,是写明朝太祖朱元璋的。明太祖跟沈万三比赛。用三颗骰子,沈万三一下掷出个十八点,这是最高点,明太祖还不认输,他说他还要掷,并且掷出个十九点,给老沈看。于是明太祖口中念念有词,一掷而下,果然出了个十九点。原来其中一颗骰子一点裂成了两半!这个故事的另一荒谬加工是:当明太祖掷下骰子并坚持要十九点的时候,可急坏了当地的土地爷。土地爷不敢开罪明朝大皇帝。只好帮他作弊,奉命不准输。于是土地爷赶去找财神爷,请他无论如何要帮忙。财神爷因为太胖,赶到赌场颇费了一阵工夫,于是那颗作弊的骰子,为了等财神爷驾到,就一直转个不停,害得沈万三抓耳挠腮,一直弄不清到底怎么回事,更弄不清为什么输得这么窝囊。
唐朝以后,宋朝人也好赌,并且还有一个最好玩的故事。宋朝真宗在位第七年(一00四),辽圣宗南侵,直打到河北省的濮阳(当时上澶州的澶郡)。宋真宗吓坏了,想迁都逃跑,主逃的一派是王钦若。不料逃的计划遭到寇准反对,寇准主张“御驾亲征”。真宗无法,只好冒着满头大汗,直奔前线。结果军心大振,辽国也愿休兵议和。事后真宗非常感谢寇准,很重用他。于是主逃派想了一条妙计,来破坏寇准。一天王钦若向真宗说:“陛下闻博乎? 博者输钱尽,乃罄所有出之,谓之孤注,陛下--寇准之孤注也!斯亦危矣!”傻不鸡鸡的真宗皇帝想了一想,果然认定当时寇准不无拿他“孤注一掷”的可能,于是就不再信任寇准了。这是以赌博运用到政争的有趣的故事。
宋朝又有一种叫“宣和牌” 的赌具,是宋徽宗宣和二年(一一二0)的产品,据《诸事音考》上说,这种牌还是官方制定的,“宋高宗时始诏如式颁行天下”。当时是牙牌,到了明朝,演变为骨牌,就是今天的所谓“牌九”。据我研究官方所以不禁止的原因,可能由于《牧猪闲话》这段答案:
“凡戏具皆须纠率同志,惟骨牌可以独坐自怡,故功令不禁以为非赌具也。或旅馆萧寥,或蓬窗寂静,未携书籍,更鲜朋欢,时一拈弄,足以消暇。”这类情形,似乎我们也可以找到旁证。据五十三年八月十九号《中央日报》有这样的报导:“ 台湾省政府昨天指示警务处:扑克牌为现代社会家庭高尚玩具之一,欧美国家早经普遍提倡,并有国际性的比赛,本省年来亦渐风行,应视为正当娱乐工具,准予公开买卖,以供需求,但不得为赌博或类似赌博的行为。”按:台湾省政府原为“维护社会善良风俗”,曾于民国四十三年下令禁止扑克等的制造、贩卖及陈列。十年后改变态度,如此,似与宋朝的“功令不禁”不谋而合。这也可说是一种对娱乐的新观念。
三、麻哥儿请了
上面几种赌具,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被淘汰,有的已降到第二流的角色。唯有一种赌具,自明朝以来,推陈出新,自“马吊”而“默和”,自“默和”而“花将”,自“花将”而“马将”,自“马将”而“麻雀”,自“麻雀”而“麻将”,一路青云直上,最后赶过了所有赌具,而成为赌国仇城国的魁首,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麻将军”!
为了对“麻将军”致敬,这一节让我们专谈“麻将军”的身世。又因为“麻将军”是我们的“国赌”,让我们先从“国赌”谈起。
中华民族是一个喜欢“国”字当头的伟大民族,别人有内外神经,我们有“国医”;别人有拳击角力,我们有“国术”;别人有声光化电,我们有“国学”;别人有交响重奏,我们有“国乐”。总之,凡是别人有两下子过来的,我们都有两下子回敬。但回敬尽管回敬,有时候,我们未免觉得实在不如人。例如我们的“国医”还在寸关尺阶段,我们的国术还在打花拳阶段,我们的国学还在理气一元阶段,我们的国乐还在丝竹入耳阶段。……这些国粹,在世界性的标准面前,我们都称不上唯我独尊,想来想去,有一件真正可称得上舍我其谁的“国宝”,那就是“麻将”。
在一册日本人和美国人合著的《麻将入门》(Mah Jong ForBeginners) 里,第一句话,就称麻将是“中国的国戏”(The Na-tional Game of China),岂但是“国戏”,麻将同时敢是中国的“国赌”,关于这种国戏和国赌,吾友居浩然先生的一段奇文,道尽了它的伟大:
“牌而能摸,又能自摸,除了绝顶聪明的黄帝子孙外,谁也不能发明。洋人赌扑克,简直是自找气受。蒙特卡罗的轮盘,操纵在人,更无享受可言。惟有十三张筒子,这听一筒,这时候自摸一筒,中指的指纹与一筒的圈圈慢慢擦过,真比服下仙丹还要快乐。牌虽未看见,心里有数;然后翻开,验明正身,确是一筒,大叫一声‘自摸’!做皇帝也不过如此。”
也许正因为中国人不能人人做皇帝,所以麻将才那么盛行;又因为中国人不能人人讲求卫生,所以才流行了“卫生麻将”,--麻将有那么多好处似犹未足,还要把它跟卫生排在一起,真亏黄帝子孙想得出来!
黄帝子孙之好打麻将,至少已有四个世纪的历史。麻将的前身是“马吊”,当时还是四十张纸牌阶段。故杜亚泉在《博史》里怀疑:“西洋纸牌(扑克)与吾国古代之马吊牌,有相当之关系,因其类似之处甚多。”可是在这方面,这回轮到洋鬼子不进步,而是我们进步了。我们的马吊牌,已随着时间的演变,立体起来,四百年精益求精的“摸索”,终于演变出一百三十六张堂堂之阵的麻将军!
麻将军征服了中国还不过瘾,在光绪三十三年(一九0七),又继薛平贵之后,开始东征。不料日本这个民族,却与咱们迥异:第一、日本人勤劳,没有这么多闲工夫来浪费,所以麻将流行不起来;第二、日本人入“道”之风太浓,本来赏花、钓鱼、喝茶、下棋等等清爽之事,都被日本人“花道”“钓道”“茶道”“书道”“棋道”等等认真起来,麻将一门,也不例外。日本有“麻将联盟”,有最高手川崎备宽,高居“麻将八段”,在马虎成性的中国人看来,麻将被这样送入“魔道”,有何趣味?至于佐藤弘人写什么“麻将哲学”,在中国人看来,更属自找麻烦。大概日本人的认真,使人倒掉了胃口,麻将之不能取代“角抵”而成为日本国戏,理当在此。
至于麻将军西征的情形,比东征更糟。洋鬼子们更没有这么多闲工夫来“吃碰和”,来“海底捞月”,来“杠上开花”,所以“麻疯”无法广被。--麻将军只会害我们,却害不了人家!
晚明诗人吴梅村写《绥寇纪略》,说明朝亡国,乃亡于马吊。四百年来,马吊的后身,却攀着明朝的子孙,从子夜直到“明朝”!
吾友胡适之先生在三十年前,就写文章谈到麻将,据他估计:“麻将平均每四圈费时约两点钟。少说一点,全国每日只有一百万桌麻将,每桌只打八圈,就得费四百万点钟,就是损失十六万七千日的光阴,金钱的输赢,精力的消磨,都还在外。
“我们走遍世界,可曾看见那一个长进的民族,文明的国家,肯这样荒时废业吗?一个留学日本朋友对我说:‘日本人的勤苦真不可及!到了晚上,登高一望,家家板屋里都是灯光;灯光之下,不是少年人蹲着读书,便是老年人跪着翻书,或是老妇人跪着做活计。到了天明,满街上,满电车上都是上学去的儿童。单只这一点勤苦就可以征服我了。’
“其实何止日本?凡是长进的民族都是这样的。只有咱们这种不长进的民族以‘闲’为幸福,以‘消闲’为急务,男人以打麻将为消闲,女人以打麻将为家常,老太婆以打麻将为下半生的大事业。”现在,三十九个年头过去了,我们的国赌还照样是我们的国赌,可是黄帝子孙已失掉了二十三亿一千六百二十九万天的光阴。后悔、懊丧又有什么用?真正的问题,还是目前如何应付这位麻将哥儿。硬禁当然不是办法,因为真正的关键,不在打麻将,而是不打麻将大家干什么?这个问题解决了,麻哥儿才能解决。否则的话,“禁赌”“禁赌”,只是一句口号罢了!
四、赌能禁得成么?
既然谈到禁赌,顺便也不妨多谈一下。
首先我要指出,如果“圣之时者”的孔老夫子生于今日,他是不赞成硬性禁赌的。证据是孔老夫子曾说:“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乎已。”这是明明指出:与其“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倒不如打打小牌,下下小棋。
可是,尽管孔夫子早已有言在先,但他的信徒们,总还觉得,博弈之事还是要不得,还是禁掉的好。从陶侃把博弈戏具投江,到唐律的“各杖一百”,到元刑法志的“杖七十七”“加徒一年”,到明律清律的“杖八十”。到民国暂行刑律、旧刑法,乃至刑法中的“赌博罪”。……我们都不难看到一串串禁赌的规定。可是事实显示给我们的是:自古以来,赌风之盛,却“何代无之”!铁的事实总超过纸的法律,历史的事相,经验的教训,都该使我们承认禁绝赌博,不是一个严刑峻法的问题,也不该用严刑峻法的手段。用严刑峻法,有它的限度和对象,不该用的地方用,结果必然产生阳奉阴违的结果,除了制裁到几名倒霉鬼或替罪羊,绝难收到实效。即以台湾目前禁赌情形而论,连“公布赌徒姓名”这一点,从五十四年吵到现在,都无法雷厉风行,单此一点,就不难看出硬性禁赌只是一句口号,既无贯彻的可能,也无贯彻的必要。
一九五一年,英国皇家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六万五千字的十七次会议结论,正式提出“赌博并非罪恶”的新观念,同时不承认赌博是罪恶之源,因为罪恶的来源,并不如此简单。
我也听说过一些警察先生的看法,如:“在这里打麻将的是好公民!不打麻将,在外面乱跑,惹事生非,岂不更坏?”说这话的人,我认为他已可写出英国皇家委员会的结论了。
以“玩物适情”为观念的人,可从赌博上面适其情;以“玩物丧志”为观念的人,可从赌博上面丧其志,可是,这两种人都不会去做恶,认为“赌博是罪恶”的人,显然已把它看得太笼统了些。笼统的看法甚至可以得到认定。例如发行奖券一事,在法理上,并非不构成赌博行为,因为同是以不确定的方法,以偶然机会定其胜负。且从公平角度来看,奖券甚至比赌博更过份(赌博时双方都负担风险,可是奖券的发行者“政府”却稳收渔利,一点风险都不负担)!这种现象,试问认为“赌博是罪恶”的人士将作何想?雷厉风行去查禁“卫生麻将”的人,是不是也该斜风细雨去查禁“爱国奖券”?
写这篇文字的人,是个早就“戒赌”的人,“戒赌”的理由并非有畏于管区警察,而是觉得赌太浪费时间,这是个最大的理由,终于使我连个小牌也不打了。我如今已是个成功的不参加任何有赌的行为的人(当然包括买奖券)。但这一成功,我始终认为压根儿与“道德”无关,也与“法律”无关,所以我也难赞成用“道德”或“法律”的尺度,劝人或罚人。真正的关键还是前面说过的老话:不赌大家干什么?如果一群群的“赌君子”,从牌桌上硬被赶下来,到外面去做“不赌的小人”,那岂不跟我一样了?到那时候,警务处长的头,恐怕更要疼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