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小说集 《蓝鸟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9:40:25
这是一个收有18篇短篇小说
分别是燕妮的爱
蓝鸟记
未婚夫
水晶
是的在剑桥
无心
我的邻居

一张照片
爱情是流行病
旅程

分手
花店
女人
家庭教师
无痕无恨
表妹.
燕呢的爱
蓝鸟记
未婚夫
水晶
是的在剑桥
无心
我的邻居

一张照片
爱情是流行病
旅程

分手
花店
女人
家庭教师
无痕无恨
表妹
燕呢的爱
燕呢这女护土。人跟职业相称,永远是那么雪白高贵,她是少数神情和蔼的女护士之她做护士不是为了那份薪水,而是为了她的志向,据她的姊姊说,她小时玩游戏,便喜扮护士,硬拉了小朋友做病人。
脱下制服,她是一个很时髦的女孩子,喜欢穿牛仔裤、T恤,行动很磊落,笑声像一个男孩子,可是她相貌长得好,追求的人是很多的,但是燕呢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在医院里,她拍拍病人的手,告诉他们,“没有关系,一点点小毛病。”病人马上相信了,精神立刻一振。燕呢戴一只金表带的劳力士,燕呢是很神气的,把脉的时候看着手表,我们都笑她是广告标准人选。
燕呢做人充满朝气,活泼可爱,她可以由早上五点半干到晚上五点半,收工的时候,白制服还是雪白的,人新鲜得刚起床一样,每个人都佩服她。
医院有休假,她休假的日子永远被别的女孩子请为替工,她们要去约会男孩子。燕呢不需要。她是最愉快的伴侣,永远了解一切,找人诉苦,最好是她。
但是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我太不明白了,她姊姊也不明白。
她姊姊是我的妻子,我是她的姐夫。
妻说:“不结婚就不结好了,不见得每个女人都要结婚。”
说得也是,燕呢现在的收入很丰富,一个月好几千块,嫁了丈夫,势必失去很多自由,丈夫的收入如果不够维持一个小家庭,还要她贴补,如果她爱他,那没话好说,但是她没有恋爱,又何必为结婚而结婚?
燕呢从来不担心她的婚姻问题,她自己住在护士宿舍里,周末与我们的小孩子到公园打球,赛跑,夏天教游泳,有时候例假拿不到周末,晚上也一样的来坐,我们对她的印象非常好。
妈妈常说:“你三弟还没结婚,不如把燕呢介绍给他,一家亲。”
我不好意思说出来,像三弟这种平凡过平凡的男人,燕呢怎么会喜欢?看她那潇洒劲儿,把男人视作脚下尘土,不知道对象要是怎么样的人。
我们并不替她担心。
燕呢是这么的自在,想要男朋友而没有男朋友,那才痛苦。她不介意与男孩子一起出去,但是朋友是朋友,止於此。可是她从来不觉得这是一种缺憾。
她要男朋友干什么呢?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工作能力这么强,比得上很多男人,除非她碰到一个超人,否则我不相信她会为自己增加麻烦,坐在一个小家庭里管油盐柴米,打理开销,没有这种必要,有些女孩子天生是不理这种事情的。
有些女孩子像燕呢,是天生该活活泼泼,不受俗务所牵扰,我相信。
但是妻说:“如果真的爱上了,那也没办法,有爱情的话,什么都是好的,吃淡饭睡床位也是好的。”
“我不相信。”我笑,“我不相信有这种事,像燕呢这样的女孩子,爱情不会来得很冲动。”
她姊姊沉思,“我也希望如此,我不希望她的基础一下子被轰然推翻,做那么一个独立女性,其中的苦处是不能形容的,为了一声潇洒,代价是不小的,生活上琐碎的事层出不穷,常常磨折着人,她都一个人承担下来了,我们到底都还是人,吃饭如厠的事是免不了的,那又有什么潇洒可言呢?”
她姊姊言下之意,结婚生子是人生免不了的过程,既然有人类以来,大家都那么做,总有点道理在那里,不容忽视,年轻的时候不结婚不要紧,但是年老之后,谁来陪她呢?总不会是我们。
问及对象问题,燕呢说:“有,结婚的对象很多,年轻的医生,还没上三十岁就已经脑满肠肥了,真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样胖起来的,眼睛里一点神采也没有,读完了医科就用那几年学来的功课虐待着病人,一辈子没有凝视过一只蜻蜒或是蝴蝶,真是,怎么嫁呢?”
妻子为他的妹妹鼓起掌来,“兼职的女诗人。”
燕呢不在乎。
我对燕呢说:“你接触不是医生便是病人,如果两者都不喜欢,做人是很痛苫的。”
“你少担心,姊夫,我在外头也有朋友。”她笑。
“你也是廿七八岁的人了,总不能老跟小朋友在一起。”我说:“你的朋友都是从六岁到十六岁的。”
她打个哈哈,不出声。
后来连续有一两个礼拜我们见她不到,回电话都说是因为忙,她既然那么忙,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但是某一个星期天,我带了女儿去吃冰淇淋,发觉她与一个男人在喝咖啡。
我有一刻的喜悦,那个男人长得很漂亮,当然不是脑满肠肥的那种,他长得很清秀,可以看得出清秀之余有点结郁,眉毛很浓,眼睛很亮,这种眼睛一有空必然要凝视蜻蜓或是蝴蝶的,已经注定了。
我连忙过去打招呼,把小女儿留在座位上。
但是燕呢—反常态,看见我表情非常勉强,支吾几句,接着她的男伴站起来要走。
“我先走。”看都不看我一眼。
燕呢说:“等一等,我跟你一块儿走。”她付了账也不跟我说再见,匆匆地走了。
我非常的尴尬,简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奇事,燕呢一向是个最知道礼貌的女孩子,这次神情这么失常,我不能够明白。
我带着小女儿回家,把事情告诉了妻子。妻不相信,“燕呢单独与男朋友暍咖啡?似乎是不可能的事,那个是她的男朋友?”
“也许是吧?”我说。
“我晚上问问她。”妻说。
我开了一罐冰啤酒喝着,“不要问她,显得我多事,有什么芝麻绿豆都得往家中报道。”
“那也不算错吧,她到底是我们妹妹。”
“刚才我可不觉得我是她的姊夫,理都不理我。”
“你这个声调,很有点醋味呢,姊夫自古是喜欢小姨的。”妻笑道:“不见得为了她一时失态你会生气吧?”
我刚想接口,门铃一响,佣人开门,进来的正是燕呢。
妻子本想说话,但是看见她的神情,噤了声。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疲倦的燕呢,眼睛失了神采,皮肤黯黯的,头发崩溃在额角上,衬衫与裙子都是皱的,她坐下来,—反常态的沉默,只用手支撑着头。
妻看着我,我看着妻,两个面面相觑着。
生命力仿佛离了她去,燕呢默坐了很久。
然后她站起来,说要回去。
“你到哪儿去?”我问:“你饭还没吃呢?坐下来。”
她又坐下来。
只有在恋爱的不幸中,一个女孩子才会变成这样子,毫无疑问,命运的悲剧终於临到她头上。
我声音不知怎地,变得非常温柔,我问燕呢“下午那位先生呢?怎么不请他过来?”
“他……回家了。”
妻问:“你为什么不陪陪他?”
“他说没有必要。”燕呢的答案很简单。
妻问:“你们吵了架?”
“没有,我们没有时间吵架,我们什么时间都没有,他是我的病人,今天刚出院的。”
“刚出院?看上去不像病人呀。”我说。
“你们不知道,医生把他的肺切开来看,满满是癌细胞,马上缝合,叫他准备后事,他住了一星期就坚持要出院了,现在他简直准备等死。”燕呢用手掩住了睑。
妻看我一眼,我知道她心里想什么。燕呢干这一行这么久了,看过等死的病人不知道有多少,她一向把工作与生活分开,早上刚侍候完一个垂死的人,晚上她可以陪小孩们去看卡通。她不是一味伤感的人。这次当然有别的因素在内。
妻说:“真不幸,但是你也不必太难过了,人总是这样的。”
“为什么是他?”燕呢抬起头来问。
“为什么是他?”妻笑道:“问得好,不是他又该是谁?有些人喜欢问:为什么是我?每个人都有父母兄弟,都是血肉之躯,不是我就是他,换了别人,不见得悲剧就成了喜剧了。”
燕呢低头不语。
我问:“这个人有什么可爱呢?”
事情已经被证实了,燕呢的确是对他有感情,可怜她第一次恋爱就挑了个这样的对象。我也欲大叫一声:为什么是他?
燕呢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有生命力的人,热爱着世界,努力的活着,也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条件活下去的人,廿五岁拿了建筑师的资格,家境好,人品高,闲时学会了三国语言,喜欢旅行、航海,文学,这么多姿多采的一个人,原以为自己可以活到八十岁、九十岁,满以为自己可以子孙满堂,为了一点不适住进医院,给全院带来了欢乐,他的风趣活泼,他的幽默诙谐,但是医生突然把报告拿来,告诉他,世界已不属於他的了。”
我与妻呆呆的听着。
“你们当故事听,是不是?但是对我来说,他不是一个故事,他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燕呢忽然抖起来。
我叹口气,“太不幸了。”
“今天下午我与他喝茶,他只说了几句,他说他要是早知只有这么短的命,他决不会读建筑,现在还没有开始工作,已经尝到了苦果。”
“燕呢,你不必苦恼了,如果你对他有感情,你不应当陪他苦恼,而应当想法子使他快活。”我说。
燕呢看我一眼,说:“我明白了。”
“好好的睡一觉。”妻笑道:“你到底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姐了,要当心生活,睡眠不够,看上去又乾又老,不知道像什么,谁也不喜欢你。”
“我回去了。”
“慢着,今天在这里睡。”我说:“明天是你的例假,你要在这里住三两天才回去,我好好地喂你吃点营养餐。”
“他要找我,会找不到的,你放心,我会照顾自己。”
“他叫什么名字?”我问。
燕呢说:“对于一个随时可以死的人,名字有什么重要?”
“谁不是随时可死的?谁还能保证下—个小时会发生些什么事?”
“但是他却是确确实实知道只有多少寿命了。”燕呢说完就走,彷佛不愿意多逗留。
妻说:“她还是没有哭,天地良心,我这个做姊姊的还没有看过这妹妹哭呢,从小她就是不哭的。”
“眼泪并不能浸死人,也不能救活人。”我说:“她是怎么会爱上那个病人的?”
妻说:“不知道,其实燕呢并不是一个坦白的人,她的事,知道的人不多。”
第二天中午她来了。燕呢完全变了—个人,今天与昨天完全下一样,昨天她那么消沉,今天经过一夜好睡,她又容光焕发,笑脸迎人,漂亮得不得了,一身上下的白灰裤,午饭也吃了很多。
“你怎么了”我问她“今天可好?”
“也不好,但是何必把这不好影响别人?”她笑了笑:“我约了他下午去他家。”
“他有没有好—点?”我问。
“没有,他很生气,昨日半夜打个电话来,他哭了,现在他谢绝所有的应酬,谁也不见,我是他唯一的朋友。”
“燕呢,对付—个这样的人不是容易的,你想一想,是否值得花那么多的心血?”
“我如果想过,有过犹疑,我就不会这么做,我已经请了一个月的假来陪他。”燕呢说。
“你等了多久才等到一个假期?不是说要到美国去?我劝你到美国去好好轻松两个月,回来时
“你真的劝我去美国?”她微笑的问:“姊夫,你似乎还不是这样的人。”
“当然,”我犹疑了片刻,“如果你能令—个病人快乐,比去美国旅行好得多了。可是如果你本身先陷了下去,救不了病人,反而害了你自己,那又是何必呢,还是去美国的好,是不是?”
“姊夫说话,一向那么厉害。”
我说:“一个人最大的快乐,是生活正常,你不妨让他过几个月正常的生活,然後看看他有什
燕呢微笑的说:“他没有几个月好活了。”
“记住,帮助他,可是不要再让人来帮助你。”
她拿起手袋,“好的,我先去了。”
“当心你自己。”我拍拍她肩膀。
“谢谢你,姐夫。”她走了。
与一个垂死的人谈恋爱,我想,问题是他有没有空想到爱情,他的心一定充满了恨,恨全世界的人。
事实证明我错了。
过了没多少天,他陪着燕呢出现在我家中,他先伸出手来,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叫陈永复,燕呢的朋友,我们见过面,那天我心情不好,真对不起。”他握着我的手,摇来摇去。
我看着他,说也奇怪,我竟不觉得他的笑有什么不对,反正要死了,笑也是死,不笑也是死。换了是我,我得拼命笑,先把本给捞回来。
我欢迎他,他是一个英俊而潇洒的男孩子,学识非常丰富,谈吐有味道,他在今日的社会可以说是万中无一的标准青年,在任何角度看来,他都应该是丈母娘们的乘龙快婿,问题只是她们的女儿配不配得起他。
燕呢看中他也是很应该的,他们站在一起,真是相配——如果他的命长一点。如果他的命长一点,可能一辈子不会进医院,他的社交范围与燕呢的太不一样,两个人可能永远碰不上头,所以这真是没话可说的,到底有缘无缘呢,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你想想看”,燕呢说:“我姐夫既然是个这么明理的人,怎么不答应我们的事呢?”
“我们可以先问一问。”陈永复微笑道。
“问什么?”我笑问。
“姐夫,我们想请你做证婚,我们要结婚了。”
“什么,结婚?”我呆在那里。
妻猛然转过头来。
陈永复笑着说:“我知道我是个病人,我很清楚我的病况很严重,但是我爱燕呢。”他把手放在燕呢手上。
我很愤怒,他爱燕呢,所以他要把燕呢带到地狱里去,与他一起死。
我真是生气。我问陈永复:“燕呢答应了吗?”
“答应了,”他得意洋洋,“不是这件事,我也不会认得燕呢。”他看着她。
我说:“不是这件事?我相信你情愿这件事没有发生过,你没有生过病,也不知道世上有燕呢这个人存在。”
陈永复还没有说话,燕呢已经抢着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他既然已经生了病,又认得了我,事情不能相提并论。”
“你们考虑了多久?又认识多久?”
“认识一个月了。”燕呢说:“有充分的时间。”
我心痛地看着燕呢。她已经决定一意孤行了,我知道她,她的激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认识了一个月,不错,一个月对于癌症病人来说,等于我们的十年,二十年,他的确时间无多了。
“过几年我们到婚姻注册处去。”陈永复说。
我看到了红粉骷髅。我实在不忍心叫燕呢的眼放远一点,我看出她不会听我的了。她决定牺牲自己来挽救陈永复一点点的快乐,这不是伟大,这叫愚昧,当这个女孩子是你的至亲,你会觉得她愚昧。
我万念俱灰地看着妻,希望妻劝她几句。
但是妻像是五雷轰顶似的站着不动。
多少年来我们盼望燕呢可以找到一个理想的爱人,现在她告诉我们找到了,却是个这么样的人。
妻忽然哭了起来,我明白,一个人在真正绝望,真正无助的时候,才会这么样的哭。
我扶着妻进房,出来的时候,燕呢拉着我。
“姐姐为什么哭?”她问我:“应该为我高兴。”
我看着她很久,挥挥手:“你们去吧。”
她与陈永复走了。
我去安慰妻子,“只要她高兴,她都那么大了,我们也无可奈何,没有我们,她还是要活下去的,她的生活是她自己的生活。现在也不要紧了,再婚还是受欢迎的,离婚的人那么多,一窝蜂似的。”
妻并没有动容,也许我的说服力太弱了,不够力量,妻还是哭泣,“我只有一个妹妹,父母临终叫我照顾她。”但是燕呢的命运与常人不一样,她喜欢的事她要去做。
既然如此,我不忍把他们两个人隔绝,毕竟陈永复就快要消失在这个地球上了。我买了水果到燕呢家去找他们。他们即使不在燕呢家,但是稍晚会回来。
燕呢在整理一大盘药品,上面都写着陈的名字。我把小玻璃瓶子翻来覆去的看,瓶子发出清脆的叮叮声,燕呢精神焕发,穿着非常干净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T恤。
“姐夫,你肯做我们的证婚人吗?”
“不,我不肯。但是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
她抬起头笑:“你知道吗?没有人肯做我们的证婚人呢。”
“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因为我想嫁给他,你以为同居比较好?那是永远没有诚意,当你爱一个人,你希望与他共同生活,而不是单单与他睡觉。”
“同居……他们说与结婚没有什么分别。”我说。
“没有分别?”燕呢温和的笑,“我觉得有分别。”
“你也得为自己着想。”我说:“人是自私一点好。”
“我是为自己着想,我爱他,我乐意嫁他。”
我低下头,“我可以帮你们做些什么?”
“如果你不能做证婚人,那么就做朋友吧。”
我咬了一口萍果,这萍果出乎意料地甜。
“你们还有多少时候?”我问。
“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不会太长了。”她说。
“婚期是什么时候?”我再问。
“后天,希望姐姐来,大会堂婚姻注册处,上午十点钟。”
“你决定了。”我说。
“自然。”
“陈永复是一个幸运的男人。”我终于说。
“我们两个人都很幸运,世界上没有多少夫妻像我们,我们不会吵架,我们不会疑心,我们互相需要,我们爱护对方,我们基本不会看见对方老去,我们很幸运,我很快乐。”
“或者你是对的。”
“若干年后,当我看见别的夫妻婚变,我会想:我的丈夫可永远不会与我离婚,当别的女人伤心痛哭,我会想,我的婚姻日子是快乐的。陈永远不会令我不高兴,我是全世界最开心的女人,我终于找到了我在等的男人,多少女人等了一辈子也没等到过,也许我活着不过是要在陈短短的生命中发一点点光彩,我不会后悔。”
我把萍果吃完了,说:“陈怎么还不来?”
电话铃响了,燕呢去接听,放下电话,她冷静地说:“陈不来了,他进了医院。”?
我们赶去医院,燕呢叫我离开。
他们还是如期结婚了。妻没有去,她恨死了陈。“这个男人,到棺材去也要拉一个要陪,如果他真的爱燕呢,他不该这么做。”
我去了。那在下雨,已经有二十多天没下雨了,那天却下雨,而且下得不小,路上塞车塞得很厉害,我赶到时已来不及观礼,在大会堂门口看见他们,燕呢仍然很高兴,简直是个十分美丽的新娘子,白色的缎衣淋得半湿,她与新郎在摆姿势拍照,我连忙走过去站在他们身后,作其家长状。
燕呢的婚纱已经掀起来,我吻了她的脸颊。
她笑道:“如果姐夫不来,真是扫兴了,刚才我一直祈祷,希望你来。”
陈紧紧握住了我的手。一个观礼的人也没有,证婚是陈的老佣人。
我告诉陈,“以后要爱我的小姨子,要对她好,你这个幸运猪。”我拍拍他的肩背。
“我知道。”他握住我的手,“是的,我知道。”
雨还在下,我打着一把伞,遮三个人,雨一直打在我们肩膀下,终于把照片拍完了,我们搭车回家。那一天晚上燕呢做了一桌好菜,我们三个人吃了个饱,开了两瓶香槟,喝得光光的。
新婚夫妇很高兴,我趁早告辞,一开门,看到妻站在门口。我说:“如果你不是来接我回去的,那么你就进来坐一会儿吧,不过别坐太久,人家会嫌我们。”
妻拿着大包小包的礼物,见到燕呢,抱头大哭。燕呢拍着她的肩背,向我挤挤眼。
妻送来最好的礼物是一张百子图的被面,大红真丝上绣着一百个小孩子。
我很感动,陈也很感动,除了燕呢,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润湿了。燕呢好刚强好勇敢。天下是有她这种女孩子的。
他们终于结婚了。
结了婚陈马上住进医院,燕呢做他的私人护士,好好地看着他,我们不晓得他们的生活过得怎么样,燕呢偶然会来一下,人好瘦,但是精神还好。
终于在一个月之后,她来了。“姐夫,永复希望见一见你。”她简单地说。
“好的。”我立刻知道是为什么,马上换了衣服出去。
我跟燕呢出去,到了医院,燕呢在一路上一句话也不说,她紧闭着嘴唇,非常镇定,我呆呆的看着前面的路。
找到了病房,我推门进去,简直已经认不出陈永复了,他全身都是管子,瘦得只像骷髅,如果不说,我真不相信这是一个多月前那个浓眉美目的年轻人。
我非常难过,握住他的手:“永复。”
他微微睁开眼,见得到是我,点点头,提高手做一个姿势,我知道他心中是高兴的。
这短短的日子,对他来说,是往地狱心经之地,对我们不过是日常生活的一个月,又轮到发薪水的日子了。“
永复的声音很微弱,他说来说去只有一句话:“我很幸福,我很幸福。”
我忍不住哭了。
永复说:“我有点怕,我一直怕,但是有燕呢在,燕呢……”他的声音低下来:“这是每个人都要经过的,没有人逃得过,我怕。”
我握紧他的手,我想尖叫,我也怕,怕得不得了,怕得说不出话来。
“燕呢……”他微弱地叫。
燕呢冷静地走过来,把脸靠在他的脸上。
我的双眼完全模糊了。
后来永复睡着了,燕呢送我出去,她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吻吻她的额角,“你们是最恩爱的。”我说。
她笑一笑,我走了。
三天之后,她再来,头上已经多了一朵白花。她神色很自然,看不出哭过,比往日沉默了很多,旁人决不会想到她刚刚成为寡妇。
“痛苦吗?”我问。
“痛苦的。”她答:“还是死掉的好,多拖下去多痛苦。”
“他害怕吗?”
“怕,哭了,说不舍得我,不舍得这世界。”
“你一直在他身边?”
“是,他临终时表示谢我。”
“真是难以相信,生命这么容易的离开了他。”
“我会永远的记得他,”燕呢说:“人总是要死的,总比一辈子活着,却没有人记念好。”
“你打算怎么样?再回医院去工作?”我说。
“我打算到美国去,医院又准了我一个月的假,我想去旅行。”她说。
“回来之后住什么地方?”
“原来那里。”她说。
“不后悔?”
“当然不,”她微笑:“永复是爱我的,他对我很好,他会活在我心中,我曾经有过这么完整的一段感情,我很为自己骄傲。”
“祝你幸福,燕呢。”
“我会的,你放心。”她笑说:“谢谢你,姐夫,你真是个好人,叫姐姐原谅我。”
“这是燕呢的爱,她说也许她活在这世界上,不过是要给陈永复一点光彩,她做到了。
返回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蓝鸟记
我是家庭主妇。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学念英国文学。十八岁入学,廿二岁毕业,同年冬天下嫁世杰,至今十二年。
大儿子已经十一岁,小儿子八岁。
或者我应该说,我并不是廉价屋村那种家庭主妇。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扫,我不洗熨。
世杰是一个工程师,大我六年,他事业不至于成功得可以买劳斯莱斯,不过我们也有三辆车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辆平治,当然你听说过平治厂至为震惊,当他们发觉香港原来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场)、小黑豹开篷跑车,与一部本田。
我什么都不用做,事实上我竟不知道这十二年是怎么过的。当然,我生了两个儿子,怀孕各花掉十个月。就是那么多。
我不参加崇德会,我不学插花,我也没有开时装店。
我说过了,我什么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将。
我的儿子们功课好得要命,补习老师每星期只来两次,他们有他们的主见,懂得跟我说:「妈妈,我想去买条腰间打褶的长裤,现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开始觉得无聊与寂寞。
如果我说我不快乐,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说我快乐,我又在撒谎。
是的我仿佛什么都有。珠宝、皮大衣、丈夫、儿于、房子、现款,年年到欧洲度假。我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我内心知道,在银狐与梨形钻石之间,在儿子的笑声与丈夫的体贴之间,缺少的是那种灿烂,那一道火花,剎那间的虹彩。
这算不算奢望?一个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蓝鸟,是不是奢望?
世杰说:「你越来越沉默了,你知道吗?」
「我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我贫血,因此疲劳困顿一点,请老爷原谅我没廿四小时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杰说:「说话别这个样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从没发过光与热,十二年来我没有与第二个男人喝过一杯茶,跳过一次舞。
我不是想无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开性派对。我只是憧憬年轻的情侣们在浅水湾T恤短裤,火辣辣的太阳与激情,他们青春的面孔上凝着汗珠与爱情,影树顶的红花与他们的心。
我从来未曾有过这些。
与世杰做爱像刷牙。一种习惯,一种天职——每个妻子都如此做,每个妻子都应该做。
当然,刷牙也有好处:口气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会因刷牙而兴奋吧?
因此我变得消瘦而憔悴。因为我没有前瞻,我也没有回忆,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于世杰,我知道他的事,有时他回来,衬衫上带着别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种人不风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里,总有一两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窃窃私语:「……看王世杰,是,那个,黑色西装,银灰色领带的建筑师。」女孩子还如见了蜜糖一般的趋前去。
世杰是谈笑风生的男人,漂亮、洒脱、幽默。
如果女孩子称赞他:「王先生,你的领带太配合衬衫。」
他会说:「我的内裤更配我的肤色。」
当着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为这种笑话我已听过一千次一万次以上,我厌倦得要死。
好了,这是我的生活。
我推开儿子的功课,又合上。我的那份阳光呢?我也需要阳光。
然后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种非常健康非常可爱非常活泼的男孩子,一双眼睛弯弯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来脸颊出现两个酒涡,浓眉衬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种吃史各脱鳘鱼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车服务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诉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买一辆摩根。」
他的笑使我晕头转向。我呆视着他——「你……」
「我不是车行的人。」他笑说:「我也是来找他们修车的。」
「呵,对不起,太对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后一步。
「这不是你的错,「他耸耸鼻子,皱皱眉头,拨拨耳朵,「块头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确长得像个机器匠。」
「不见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释。」他说:「我原谅你。」
我是这样认识班的。他是云南人,会讲国语,知道「周瑜打黄盖」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缤纷,没有一点点灰色。
他会对我说:「不不,我没有你想象中的年龄,我已经虚度了廿六个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么了?」我笑问。
他调皮的挤挤眼睛。「呵,那三季,那我可没有虚度。」
我老觉得他并没有比我的儿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飨可以吃三碟子,永远在说在笑在动。
他拾到我漏在车行里的皮夹子,给我送了回来。我请他吃茶谢他。
他说:「皮夹子里有好多现款,真欣羡你这种人,可以把大量的现钞搁在皮夹里,然后漫不经心的把它丢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闪光的笑。
我说:「连我儿子都说我魂不守舍。」
「是吗?」他说:「我不觉得。」
在我们能够挽救之前,我们已经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带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问。我没正式跳舞已经不晓得多久,多数是跟世杰到那种大型舞会,穿著新款晚礼服摆个姿势站上半夜,累得腰酸背痛,然后回家睡觉,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们到最流行的小型夜总会去跳最新的舞步,热闹三四小时,然后在码头旁散步,我不会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认识班。
班会笑说:「你腕上戴的是金劳力士?啐啐啐,太花费,」又是一连串的可爱小动作,「你不怕坏人抢?治安这么坏,一半是你这种人——」
他有一个好职业,他在理工学院任助教,开一部小小的福士,横冲直撞。
与他在一起跟世杰完全不同。世杰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年近中年,再漂亮也还是中年,太多的经验与刻意,只有初出道的少女才会被他吸引,我是他十二年的妻,他的一切我了如指掌:每年夏季他故意晒黑皮肤,冬天穿欧洲带回来的皮夹克,手上的戒指永远配他的腕表,卡片上印着历年得到的荣誉……一切一切都是经营做作的,这是王世杰。
或许班到了世杰他那个年龄,班也如此,班也许一辈子也到不了世杰的地位,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的丈夫是世杰,我穿王家的衣服,住王家的屋子,吃王家的饭,班的将来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是一个罪恶的女人。
我只知道与班在一起很快乐,而这种快乐是世杰不能也未曾给予我的。
我不介意在阳光下笑出我的皱纹,因为我已经有一个世人公认最好的丈夫。班看到亦可,看不到亦可。
班陪我去看武侠片与画展,陪我说一整个下午的「花生漫画」——
「嘿!」我会指出,「那个戴眼镜,一直叫薄荷柏蒂为『先生』的女孩子叫『玛西』,那个与莎莉去露营的叫『爱多拉』,两个不同的角色,你别搞混了。」
班会笑,眼睛里全是不服气,但是嘴巴却静默了。
他的话多。
我常教训他:「班,嘴巴有时候也要用来吃吃东西,不然你不会长高。」
呵我是一个罪恶的女人。
深夜我坐在书房,用晨褛紧紧的裹着自己,我会跟自己说话:你想怎么样﹖你究竟想怎么样?
走出王世杰的家,不不,不可能,这种傻事只有小说中的女主角才会做,我活在现实的世界里。
班可以给我什么?他连自己都养不活。我又不能单单活在他美丽的笑容里。
但是这样子继续下去,世杰迟早会看出端倪。世杰已经问过一次:「那个男孩子是谁?笑容那么好。」
我答:「陶瓷班里的同学。」
世杰诧异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学的陶瓷?」
「我什么时候在做什么,你几时知道过?」我反问。
「好,又是我说错了,对不起了太太,对不起。」
我们的对话因此停止。
我们很久很久没有好好的说话,根本没有话题。叫世杰看「花生漫昼」?简直说笑话,他当然也阅读:时代周刊、读老文摘、一份英文报、一份中文报,就那么多。
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并不十全十美,否则世杰身上不会带着别人的香水回来。只是女人做那种事就十恶不赦——女人衣食足之后居然思起淫欲来,真是千刀万剐。我不是不知道我一只脚踏在火中。
这是报复世杰?不不,这不是。一切后果我都非常明白,但是我不过想得到一点点的阳光、而班那里有。
他可以在十二月里还穿短袖子衬衫。整个人似在新鲜牌牛奶缸里捞出来似的稚气天真。
而世杰,他穿著「维孔那」羊毛衫,跟我说:「圣诞新年假期我们带孩子到佛罗烈达的迪斯尼乐园去。」
「我不去。」我说。
「为什么不去﹖」
「我独自在香港轧姘头。」
「轧姘头?」世杰笑。
「你不相信?」我淡淡的问。
「你?你连与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世杰说。
「别看死我。」
「太太,你是三十四岁的人了,你不会变这些花样,要变早就变了。」世杰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怕我临老变?」我抬起头。
「我对你有无限的信心。」他说:「你既然不想去,好得很,我带孩子们走一趟,你多多休息,多往陶瓷班做数只花瓶。」世杰一面的笑容。
真令人生气。我已经三十四岁,但镜子里淡妆的三十四岁尚年轻,尚可以与男朋友在浅水湾散步。
我与班到浅水湾酒店,坐在他们著名的吊扇下,喝柠檬茶。
我说:「你看这吊扇,像「『卡萨白兰卡』。」
班凝视我。「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还有你这么多幻想。」
「这不是赞美吧?」我有点惭愧。
「我不是损你,但一个人过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后,逸乐之余,很少想东想西。」
我仰仰头,无可奈何的笑。
我说:「在我小的时候,我从未曾遇见你这样的男孩子。」心中牵动地惋惜。
「现在遇见有什么不好?」他诧异的问。
我坦然的答:「现在我老了。」
「你老?」他轻轻扯扯我的头发,「我尚没有看见白头发——让我们这么说:你不再年轻,但你也还没老。」
「我没有前胆。」我的牢骚终于开始。
「但是我们都没有前胆,」他跟我说:「我们都是活一日算一日。我们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所以我们要快乐。」他又老规矩皱皱鼻子。
「如何快乐﹖」我问。
「自得其乐,苦中作乐。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乐在其中,及时行乐……」
「这个贫嘴的!」我终于笑。
「看,你终于笑了。」他说:「我喜欢看你笑,你的笑容盖过你手上钻石的光芒。」
「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岁,尚没有钻石皮裘是不行的。」我坦白的说。
「这便是你的烦恼。」班又凝视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是个现实的世界,你不能拥有一切。」
他是在暗示我吗?他想说什么,他是在指示我?
「你得到的,已经远比一般人为多,」班轻轻的说:「想想你所拥有的,别想你欠缺的。」
我微笑。
「你不是在找寻蓝鸟吧?」他问我。
「不。」我看着远处的沙滩。浪碧碧蓝地一个个打上来,卷起白色花沬。他猜中了我的心事。
「你想演国语片﹖」班问:「要不要脱掉鞋子走走沙滩?」他笑得一脸太阳。
我摇摇头。我已经满足,看着他是多么高兴——至少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有人是懂得廉耻的,有人健康可爱。
我用手掩住脸,深深叹一口气。
「假期到什么地方去?」他问我,「有什么大型舞会?」
「你又知道了。」我说:「哪儿都不去,我休息。」
「陪丈夫孩子?」
「不是,他们在佛罗烈达。」 我说:「去旅行。我怕累。」
「呵,」他说:「佛罗烈达很美,你真应该放宽点,别老钻牛角尖,为什么不去走走?」
「班,」我忽然转过头来。「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饭吗?」
「当然。」他天真的摊开手。
我笑一笑。我们两个人去烛光法国餐厅吃晚饭。我喝多了白酒,用手撑着头,心头很踏实,难怪自古那么多女人偷情,原来有这样的乐趣:丈夫在外埠,男友在眼前,保障之外,添清添趣。
(我是个罪恶的女人。)
班喝着啤酒,他的酒涡深深地现在脸颊上。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
他曾经说过:「我留长发的时候,比花拉科茜好看。」这个人的一张嘴。
世杰说话也厉害,但是世杰的笑话只说与旁的女人听,他的正式妻子没份儿。
「有钱的太大都像你这样吧?」班微笑。「叹寂寞,其实你可以出来工作。」
「工作?你的意思是,出来供众人吃豆腐?」我白他一眼,「你又不是没有女同事。」
「嗳嗳,话不能这么说,你侮辱女性,我反对。」
「算了吧,我自己难道不是女人?一个女人便是一个女人,总会得流露女人的本性,总会得多多少少利用她们原始的本钱,我难道说错了?才不会。」我说:「我丈夫不让我工作,他不喜欢我拋头露面。」
「我早说过,你是个幸运的太太。」他耸耸肩。
「我觉得一切太太都不应出外工作。」
「是是,」他搂着我肩膀:「一切女人都应该被抚养着,被珍惜着,女人们都该早早结婚,找到最佳的归宿,像你这样,是不是?」
我微笑。把最好的十年青春换保障,结婚。
是,然后在十年之后,再出来找男朋友。
今夜我仿佛已经决定要勾引班。
他很快就会意了,这么聪明的男孩子在这方面怎么会得笨呢,他轻轻的问我:「你想清楚了?」
我点点头。
「我的嘴巴很牢,你放心。」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严肃的,具有诚意。
我又点点头,我并不怕他的嘴巴。
「你的家还是我的家?」他轻声问。
我在考虑。在我的家未免放肆点,但是半夜里穿衣服走的将会是他,我可以一觉睡到天亮。到他家去?方便得多,但谁知道那是个什么鬼地方。一个人成年之后,永远是自爱——爱自己。
「你很慎重。」他吻我的手。
「我们到酒店去。」我说。事后两个人穿衣服一起走,但是有点脏相。
他犹疑。「我从来没到酒店开房间。」
我说:「我也没有。」
「到我家来,」他说:「你该看看我的家。」.
「说叫『舍下』。」
「你该来看看『舍下』」他笑道:「很暖和别担心、你不会被待慢。」
「那张床很多女孩子躺过吧,」我笑说:「我当然没想过你会为我买一张新床。别介意。」
「别介意?当然我不会介意,女人都有妒忌狂。最好是每个男人一见她就中魔成为她一生的奴隶,她爱不爱他倒不是问题。」他笑。「是不是?」
「是。」当然是。
我们终于到了他的家,那是个很不错的小公寓,两间房间两个客厅,居然还看得见海港景色,收拾得也很整齐,只是没有个人特色。
他解释:「我只是回来睡觉。」
我笑,坐下来,很有点紧张。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说:「我们其实不一定要做那件事,真的,我们聊聊天也可以。」
我握住他的手。「谢谢你,班。」
「如果我可以帮助你恢复信心,如果我可以使你快乐,尽可能范围内,我一定会做到。」
他可以做得到。但是我呢?从此之后,我这个人不再完全属于王世杰….世杰知道了又会如何?
我真正的在想,他知道又如何?也没有怎么样!不错,他是赚钱的那个,但是我即使回了娘家,父亲恐怕会把我供养得更好。饭票不是理由,不过我与世杰是有感情的,不足以山盟海誓,但足够白头偕老。「你在想什么?」班把我拥在怀内。
「想我的丈夫。」
「女人总是在最荒谬的时间想最荒谬的事。」他喃喃的说,缓缓地吻我的耳朵。
我觉得我无耻:耳朵上戴的是世杰送的钻石耳环,人只有在无耻的时候才最满足最快活——占了便宜,成功地做了一次骗子,诸如此类……
我们坐在他那张小小的床上。
我说:「什么事总有第一次,过了第一次一切会成为习惯。」这话是为说服我自己而讲的。
「是吗。但是我却希望你永远觉得是第一次。凡事成为习惯之后实在太糟糕。」
我明白,我与世杰……
班的身体强壮而有力,他很年轻,比他的年龄小很多很多。剎那间我像回到极幼的小女孩时期,身上永远穿粉红色裙子,白袜子。糖与香料。我紧紧拥抱着班,我并没有流下眼泪,一切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妙,蓝鸟并没有出现,我只觉得一点点高兴。
高兴在十二年之后,我还能够吸引到年轻的男人。,这证明很多:证明我还是一个女人,尚被需要的女人。
班问我:「有没有失望?」他还是那么可爱。
我微笑。
他送我回家。
在家淋完浴,我发觉掉了一只耳环在班家中。
那是只一卡拉的方钻耳环,而且具纪念价值,我必须要把它取回。我不知道班的电话,不过记得他住的路名与门牌。我披上大衣马上出门,心中很懊恼,这简直是蛇足。如果不立刻去,又怕他的佣人会拾走。
我不会原谅自己。我把车子开得飞快,到了班家,胡乱停好车子,上楼按铃。
屋内有灯光,而且我走了才不够一小时,我相信他人在。门铃按完又按,他终于来开门。
「你——」他很惊异。
室内有音乐声。我马上明白了。
我低声说:「一只耳环,快去找一找。」我给他着左耳,「同样的一只,我在门外等你。」
「谢谢你。」他也低声说。掩上门,进去了。
里面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谁啊﹖」
「呵——收报费的,欠了他好几个月,所以趁夜来追数,我到睡房去拿给他,三分钟。」
我靠在门口,所有的话听在耳内,我不是不觉得好笑的。真是的,亏他想得出来:收报费。他家里订此些什么混帐报纸。
同时我也觉得辛酸。女人。女人喜欢什么都往最好的地方去想。而事实上我不过是他轮班女人中的一名,他当然有女朋友——许多许多。(蓝鸟!)
过没多久他又来开门,把耳环放在我手中,我摊开手一看,不错是它,真是不幸中大幸。
他用手作挥汗状,「嘘!」他说。
「谢谢。」我说:「再见。」
他摆摆手。
我忍不住笑着回敬他一句:「龙体保重。」
他作其要揍我状,然后关上门。
我走到楼下,已经筋疲力尽。我把耳环戴上,开车再度回家,心情完全不一样,几乎忽然老了十年。
并不值得。我不懂得玩,我太投入,不够洒脱。
一切都并不值得。
事后那几天,班有打电话来,但是佣人替我回掉了,我对班完全失去胃口,一切不过是我幼稚的幻觉,一切一切,我不过是一个贪婪与愚蠢的女人。
世杰带着孩子们渡假回来,我开着平治去接他们,儿子缠着我又叫又跳,头上戴着迪斯尼乐园买回来的米奇老鼠帽子。
世杰说:「你的气色好多了,我真有点怀疑你有情人调剂精神。」
我握着他的手,笑一笑。
我开车把他们送到家,行李马上摊满一屋子,世杰往床上一倒,呼呼地睡。大儿子猛抓着电话向他的小朋友报导旅行过程。小儿子在厨房找冰淇淋。幸亏女佣人大前天已经回来上工了。
我踢世杰。「喂,你把你那臭鞋脱掉好不好?床罩是新的!」
他跃起把我拉在床上,咆吼一声,「当心!我是一个性饥渴的丈夫。」
我笑说:「救命救命!非礼!」
他做一个狰狞的样子,「不会有人听见的!」
小儿子脸上糊满冰淇淋,站在房门口说:「我听见了。」
我们大笑。
我发觉我其实是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
世杰问:「你好吗?」
我答:「很好,谢谢。」我把头埋在他胸膛里。
世杰,我收回一切对你不公平的抱怨。
于是我们又开始正常家庭生活。
隔了很久很久,我又见到班。
还是世杰先看到他的。世杰说:「那个男孩子,不是跟你同一陶瓷班的?」
我说:「你的记性倒是很好!」
「又错了。记性不好是错,记性太好又是错,做丈夫在这个年头真是难。」
我隔一会儿才转过头去,是班。班与他的女友。
那个女孩子艳丽得惊人,穿得很暴露,天气还凉,她已经绷着小小的T恤,眉毛跟班一般浓,眼神与班一般的具挑逗性。
世杰也说:「美丽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
班也看见我们,很大方的走过来,我们四人互相介绍。
班看着我一会儿,我微笑。奇怪,我并没有脸红,我问他:「好吗?」
「好,你呢?许久不见。」他拨拨耳朵。
我又微笑,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这可爱的大男孩子。
我说:「带儿子们来游泳。你们刚要走吗?不客气了。」
「再见。」班说:「有机会再见。」
他带着他那耀眼的女友走开。
世杰说:「这男孩子仿佛对你有点意思。」
「呵﹖」我反问:「我﹖你难道没瞧见他的女伴﹖我已是老太婆了,能把他养下来。」
「别那么说好不好?」世杰笑,:「那我岂不是成了老头子?」
儿子们自泳池上来的时候我才想起,咦,世杰吃醋了。他刚才那话儿当中,多少带点酸味。由此可知,我还不致是王家的一件客厅家俱。
我微笑。我是一个贪婪、无耻,而且幸福的女人。我很为自己庆幸。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未婚夫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的身裁,美丽的面孔。
我在饭堂吃饭的时候,她忽然跑过来坐在我对面,用手撑着下巴,看着我微笑。
我从来不相信天下有「飞来艳福」这种事,所以我报以微笑,等她开口。美丽的女孩子对男人微笑的时候,必有所求。但是我已经完全准备应允她。
她问:「你叫王晓庄?」
「是。」我说。连我的姓名都打听好了。
「英文名字叫尊?」
「是。」我说。这句奇怪了,这是什么意思?
「念中国文学的﹖」她问。
「是——小姐,完全正确。」我答。
她尴尬地笑一笑。像难以启齿的样子。
我叹一口气。「你需要帮忙?」我主动问:「那篇功课来不及写?没关系,你去跳舞好了,我是著名捱义气的。」
「是需要帮忙——」
「你哪一系?」我问。
「医科。」她笑一笑,「第三年。」
「哗!」我怀疑起来,「我能为你做什么?」
「尊,我能不能请你吃晚饭?」她问。
「为什么?」我问:「这年头谁也不会无端端请吃晚饭,你有什么道理?」
「你是否五呎十一吋高,一百四十五磅重,英文名字叫尊,念中文系?」她重复问一次。
「是。这就是你要请我吃晚饭的道理?」我指着自己的鼻子。
「是。」她深深叹口气。
「我不相信。」我笑。
「今天晚上,八点钟,我到你宿舍来接你,然后把详细原因告诉你。」她站起来就走。
我傻坐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又转回头。「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我叫莉莉安,姓潘。记住,晚上八点。」
一阵风似的,她走出饭堂。
我?美女八点钟来接我出去晚饭?我?真不简单。我得把报章杂志翻出来瞧瞧,我的星座说些什么,是不是真走了运。
八点正。
我穿得很整齐,坐在宿舍房间里等。
她真的来了,一件米色羊毛衫,牛仔裤,青春洋溢,美艳亲王似的。
她说:「朋友叫我阿莉。我们去吃饭吧。」
她甚至开了一部小小日本车来接我。她为什么要待我这么好?卖掉我也不值多少。
饭局设在天香楼。这么破费。还叫了上等的黄酒,一边吃油爆虾一边敬我酒。必有所求。
我说:「你要我如何两胁插刀,赴汤蹈火,说吧!」我挺了胸膛,表示士为知己者死。
「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尊。」她似有万分幽怨,「你有没有时间听我从头说起?」
「有。」
她用手撑着金棕色的脸蛋。(这是她的惯性动作。)她开始:「我父母移民到英国已经一年了。因为我不想转到英国重新念医科,所以自己一个人留在香港念书。」
「哦。」我点点头,「只有你一个人在香港?没有兄弟姊妹?」
「没有。」她摇摇头,「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我始终不认为这跟她忽然请我吃饭有啥子关系,但是我耐心地聆听——美女无论说什么话都有人听。
「我在香港一个人住足两年,我不是寄宿生,我在坚道租有层小房子。」
「呵,」我礼貌的说:「那应该很好呀,装修得很时髦吧?」
「嗯。」她说:「很多人很喜欢,全白的。」
她夹了一块西湖醋鱼给我。
「两年来一个人住,」她说:「有时我是很寂寞的——」
我的心噗通噗通跳起来。她不是在暗示什么吧?
「有时候请朋友来坐坐,」她说:「就在去年圣诞节,我开了一个小小的派对——那时我不认识你,尊,不然一定请你——」她忽然不说下去了。
我等了半晌,忍不住问:「后来呢?」
「我的阿姨刚巧从英国到香港渡假,她又刚巧来探访我。」阿莉连喝几口黄酒。
我心中觉得蹊跷,看着她。
她是个美丽的女郎。
她深呼吸一下,然后说:「我阿姨来的时候,并没有打电话通知,她说过她会来看我,但我没想到那么早,那时才早上八点。」
「八点?派对在早上八点还没有散?」我问。
「散是散了,但还有一位客人没有走。」她说。
我明白了。男客人。
「我的天!」我说。
「你说得真对。『我的天!』。」她叹口气。
「你怎么办?」我问。
她又给我夹一块火腿小棠菜。
「我怎么办?我身上穿著睡袍,蓬头垢面,我只好跟阿姨说,那位在浴间淋浴的客人是我的未婚夫——我们上星期才订的婚,我们同是香港大学的同学,他叫尊,他念中文系。我已经写过信去通知爸妈,可能因为假期邮误问题,他们尚未收到信件。」
「你非常聪明呀。」天下巧事倒多,那个男人跟我有很多相似之处。
「是吗?听了我那番话,我阿姨的面色由灰白转为红润。我那『客人』自浴间出来,我介绍他给阿姨认识,他们握一下手,阿姨便识趣的告辞了。」
「一切都很好呀。」我称赞。
阿莉叹口气,大眼睛水灵灵地看着我,她说:「好?我父母后天来香港,要见我的未婚夫。」
「呵?你的意思是,你们没有真订婚﹖」我吃惊地:「那怎么办?」
「怎么办?」她睁大眼睛,「你问我?我正不知道怎么办。」
我正在吃熏田鸡腿,慢慢的放下筷子。我说:「你可以把那个尊叫出来,与他商量一下,不是劝他娶你,这倒没有必要,可是请他帮个忙,再认一次未婚夫总可以吧?他有义务帮你这个忙。」
「尊?什么尊?」阿莉摊摊手,「我根本不知他的名字,那天之后,我也没见过他,人海茫茫,我难道还登报寻人不成﹖根本他不是中文系的,根本他不是叫尊,一切是我杜撰的。」
我又明白了,我的天。我的背脊发凉,那些精致的小菜全像铅块似的塞在我胃里,我跳起来说:「不!我不会这么做,我不能够。」
「求求你。」阿莉低声道。
「告诉你父母,你们解除婚约了。」我怒说。
「不行的,我才『订婚』两个月。」
「我不能帮你,对不起,虽然我身高五呎十一吋,一百四十五磅重,香港大学中文系学生,英文名叫尊,我不能帮你。潘小姐,同时你难道不觉得,一个女孩子的私生活应当检点些﹖」
我走到柜抬去付账。哗老天!三百二十余元。我回家还是得翻星座——倒的是哪一家子的霉?
付完账我原本想立刻离开的,但是阿莉一个人坐在那里,用手撑着头,她的黑发如云一般散在肩膀上。我如果不帮她,她如何渡过这个难关?
毕竟私生活如何,只是她私人的事,我何必作之师作之君地教训她。教皇又没封过我做圣人,我也不可能十全十美。
我回到她桌子坐下。我说:「OK,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什么令你认为我可以过关?」
她抬起头来,转忧为喜,捧着我的脸深深吻一下。
她嚷:「你这个好人!我知道你会帮我的忙,你这个好人!」
「回宿舍再讲吧。」我说:「别在公众场所表演这种肉麻镜头。」
在宿舍我们作进一步详谈,自然知道她找「尊」不知找得多急,终于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合乎她的要求。她的阿姨只不过见过「尊」一面,印象相当的模糊,所以如果由我出面去见她父母,冒充一下,绝无问题,这我是相信的。
然后隔那么一年,去封信说已经解除婚约,父母比较会原谅她的行为。
真可惜。阿莉对男女间关系视作这么平常。
我说:「这简直是粤语片桥段,找别人来顶替未婚夫。」
阿莉答:「这是英文小说桥段,粤语片才没这么史麦脱。」
「得了。」我说:「看你闯的祸,又不敢对父母直言。」我颇有点闷闷不乐。
「可是你知道中国人的脑筋:中国女人如果单纯享受性生活,便被视为淫妇,但如果为了靠山、饭票、儿女,一切又值得原谅。我父母可以原宥我与未婚夫上床,因为香港政府不久将会承认我们性关系合法化。跟别的男人﹖没相干的男人﹖我岂不是堕落了﹖我不是不敢,只是不想令他们伤心。」
我瞪着阿莉。我从来没听过这样荒谬与这样真实的论调。我实在喜欢这个女孩子。
「现在听着,尊,你什么也不用做,我们甚至不必特别亲密。由你出面,请我父母吃饭,当然,付账的是我——」
「嘿!」我跳起来,指着她,「付账的是你!亏你说得出口。」
「对不起。」她自手袋中取出钞票塞在我口袋里。
我捉住她的手。「阿莉,我只是开玩笑,这顿饭由我请,真的,我很高兴认识你。」
「认识我?」她有点自嘲,「像我这种女人?」
「你是香港大学的医科生。」我温和的说。
「但是你心里对我的评价如何呢?始终男人们还是爱处女。」她摆摆手。
我笑。
这个女孩子。
「那是你的生活作风,我无法干预。你应当知道什么适合你。你是知识分子。」
「因此我加倍可杀。」她闷闷不乐。
「只是……那些男人……」我说:「你不觉得你浪费了自己﹖即使是一幅画,也不能拿出来给不懂得的人看。他们欣赏你吗﹖」
她沉默着。
「他们看到的只是你的肉体,你也应当爱护你的肉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当爱惜。我不是想改变你,我只是……」我跳起来,「妒忌。」
「妒忌?」她睁大眼。
「自然,那家伙尝足甜头,跑掉了,而我却要如此这般……」我沮丧地说。
她笑。睨着我,不出声。
「我不是威胁你……」我忽然觉得那句话的严重性,「我不会有那种可耻的意图……我不是小人……」
「行了,我明白,只要你肯帮忙,以后的事慢慢再说,好不好?」她说:「一瞧就知道你是个老实人。」她叹口气,「可惜老实男人永远不会喜欢我这样的女人。」
「你怎么知道?」我不以为然。
「尊,这不去理它,真谢谢你帮我。」
「得了,你不怕谢破嘴唇?」我拍拍她肩膀。
因为我是个好人,女人有时候也喜欢好人,当她们需要救苦救难的时候。至于跳舞吃饭玩耍,那当然寻坏男人,坏男人好玩得多。坏男人主意多,变化无穷,哪像我们,一块木头,踢一踢,动一动。
但是阿莉这么美丽,连好人见了也心动。
以后的一个星期内,我们做了个好详细的计划表。她的父母将会到香港来住一礼拜,七天。阿莉自然日日到酒店去陪他们,她对功课很有把握,请数天假不成问题。我就不必在白天陪「岳父岳母」,但放学后还是要出现的,隔日陪他们吃顿晚饭,一共三次。接飞机的时候出现一下,送飞机的时候出现一下,一共客串亮相五次。
必须的道具是订婚戒指。
我问阿莉:「你有没有朋友有大钻石戒指?」
「你以为『朋友』会借大钻石戒指给我?」阿莉反问。
「正确!」我说:「我知道我母亲有比较象样的戒子,但是……但是我怎么好向她开口?」
「你的父母!」阿莉忽然尖叫起来。
「我的父母如何?」我瞠目。
「他们得与我的父母见面,你几时听过有亲家不见面的?」
「不行。」我站起来,「牵涉实在太广,我不可能办得了这许多事。把我父母叫出来?一定穿帮。」
「那怎么办?」阿莉担心的说:「太难了。」
「把老实话告诉他们。」我说。
「我才不,已经吹牛吹到快完美结束,又让我从头开始,我不干。」她不肯,边用肩膀轻轻的推我一推。真要命,这一推把我的七魂推掉了四魄。
我几乎没苦苦哀求,「那你想如河呢﹖」
「我也不知道。」她又用手撑起头。
「找一双假父母?」我问。
「别乌搅了。」她没精打采。
「说我父母刚去了旅行﹖」我问。
「不可能,巧合太多,我父母很精明的,他们才不会相信。」阿莉说:「天啊天,怎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的呢?」
「这叫做上得山多终遇虎。再简单也没有。」
「是,我也明白。」
「你明白就好。我告诉你,现在只剩下一个办法。」我说。
「什么办法?」阿莉那种表情完全是绝处逢生式的。
「害我父母空欢喜一场——告诉他们我订婚了,于是戒指也有,亲家也有。」
「这不行,把老人家牵涉在内,那多尴尬,对他们不公平。」阿莉说得实情实理。
「我们还能怎么样?」我问。
阿莉沉默着。
「惟有这个办法而已。」我摊摊手。
阿莉的眼圈忽然红了。
「我会告诉他们这是我最新的决定,一切交给我,送佛送到西,为人为到底。」
阿莉也不说什么。
我回家,找到妈妈,静悄悄地把她拉在一边,用很神秘的声音表示我准备订婚,并且女方的家长不日就来香港「相亲」等等,人不可以貌相,我从来未料到我这个老实人的演技居然进步到这样一流。
妈妈,可怜的妈妈,在「哎呀哎呀,这孩子也不早说——到底是哪家的姑娘」之后,来不及把消息通知爸爸,他们只有我一个儿子,马上联想到白白胖胖的孙儿,因此乐得一塌胡涂。
「可是你还有一年才毕业!」
「嗳,没关系,先订婚嘛,一年才九个月的课,凭咱们的儿子还会找不到工作?」
「那位小姐呢?」
「人家念的是医科,还要念多几年,有什么关系?结婚后心情愉快,对功课更有帮助。」
「这倒不错,说的是。」
「别担心,儿子,你的开销不够,我们两老会津贴你们小家庭的正常费用。」
他们是如此喜气洋洋。不知一切只是个骗局。我真是惭愧。我这个做儿子的人,实实在在,太不象话。
我低下头不出声。
「喂,」爸跟妈说:「儿子订婚,你也得有点表示才是,儿子是学生,拿不出什么来,你这位未来婆婆怎么没有见面礼?」
妈说:「我见了这位潘小姐,自然会拿出来。你急啥?」
如果这是我的真订婚,那该有多好。
有谁会嫁我?我那么挑剔,我选人家,人家也同样会拣择我,不提也罢。
爹说:「把潘小姐带来我们瞧瞧。」
这是很简单合理的要求。很容易做得到。
第二天我就把莉莉安带到家。莉莉安换上一件净色旗袍,身裁丰满得不像中国女郎,相貌艳丽中带着端庄,谈吐高雅得体,爸爸妈妈看着她,眉开眼笑。
那天莉莉安的气质特别好,因为她带有一丝忧郁。
饭后我把她送回家,问她:「为什么不高兴?一切问题都经已解决。」
「我骗了他们。」她抬起头来。
「他们很快乐。」我说:「说不定你做了件好事。」
「别开玩笑!」她低下头,「越是那样,我越难过,假使他们的态度冷淡,我反而容易过得多。」
「莉莉安,算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但以后呢?以后你怎么向他们交待?」莉莉安问。
「说我们个性不合,闹翻,解除婚约。」
「他们会怎么想﹖」莉莉安问。
「过一阵就没事。」
「这——」
「莉莉安。我相信缘份这件事,我一家无端被牵涉在这件事内,不是偶然的。想想芸芸众生当中,你偏偏选中我,我们一定有点缘份,你说是不是?」
莉莉安把头枕在我的肩膀上。忽然落下泪来。
「来,别哭,别哭。」我拍着她的背部。
没多久妈妈就把一只不大不小的钻戒给我,叫我送给莉莉安。莉莉安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可是又哭了。唉,女人的心理真难明白,太难了。
这下子又为什么而哭?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终于到了最后审判那一日——潘氏夫妇双双抵达香港,我这个「未来女婿」开车去接,车子是爸爸的平治。阿莉一看见父母就哭。(又哭。)潘先生夫人倒是很相榇得体的一对。潘先生双目炯炯有神,上上下下的把我打量得每个细胞都一清二楚。
我俩陪他们去酒店,然后我留下莉莉安陪父母,我溜开去上课。
没想到我自己的老爸老妈也不跟我说一声,便跑到酒店自动见亲家去了,稀哩哗啦的知心话说了两车,我与莉莉安面面相觑。
看样子这套戏已封了聒本门,成功得很。可是莉莉安在这个星期内瘦了很多,脸上少了一圈。
潘先生笑说:「哈哈,渡蜜月嘛,自然是来英国住上一阵子,婚后则住香港,好不好﹖我们两家,各得一子一女,简单之极,莉莉安自小被宠坏了的,遇上尊,不只是她的福气,也是我们的福气。」
我那老妈连忙也高帽子套回去,「那里那里。阿尊傻里傻气,咱们以为他一辈子娶不了亲,现在……哈哈哈哈。」
一星期很快过去,潘氏夫妇心安理得,非常满意地回英国去了。临走直托亲家照顾莉莉安。
妈妈则跟我说:「无论如河,莉莉安一星期得来一次,让我弄些好吃的菜给她补一补。念医科多辛苦,女孩子独个儿住,那惨淡劲儿,也够她受的。」
我叹气。
莉也叹气。
戏演完了。
莉跟我说:「戒子还你。」她想把戒子脱下来,但一时紧,除不下,她说:「我回家用肥皂滑一滑,明天还。」
「明天?」我说:「要利息的。」
「尊!」
「对不起。」我苦笑。「你喜欢,就带着好了,何必还呢?由此可知你是不屑。『婚约』解除以后,我们还是朋友,戒子还不还,小事耳。」
「你别误会我。」莉莉安说:「我——」
「你不必向我『报恩』,从此我们『男婚女嫁,各不拖欠』,你放心,这件事我要是泄漏出去,叫我烂掉嘴巴。」
「你在气我。」莉莉安说:「尊——」
「我总得有点气,我年纪尚轻,不想这么快溃疡,你小姐包涵包涵。还有,你请回吧,我们之间的缘份到此为止,你不必再来。」
「你赶我走?」
「莉莉安,我哪儿敢做这样的事?别在无谓地方流连,你要办的正经事儿多着,多少男孩子在排队轮着你。」
「尊,」她用恳求的声音说:「我可否在这里陪你一会儿﹖尊。」
我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我强笑说:「我跟你说过,莉莉安,你不必报恩,回家去吧。」
她走了。
半月来跟她相处,忽然分手,我恍然若失。梦里夜里尽是伊人的倩影。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中,我无法摆脱她。
我深深地叹一口气。
什么叫做爱?当你衣食住行全部不缺的时候,却为某一个人茶饭不思,这就叫做爱情。
奇怪,阳光同样和煦地照在我背上,教授同样地授课,莉莉安没出现之前,一切平安无事,我的心情如湖上之镜面一般,但是现在却烟雨蒙蒙。我也不知道何以莉莉安会引起我心中之涟漪串串。
一个人在爱情中是万分文艺腔的,原谅我肉麻当有趣,把鸳鸯蝴蝶派中可以用的言句全部用上了。
现在每天太阳升起来,再也带不起我任何的兴趣。一个人在路上走,寂寞如枯草,我顿时像老了十年般。
在饭堂中吃饭,老是盼望莉莉安会出现——怎么可能﹖除非她需要有人再扮演一次未婚夫,那么我倒是驾轻就熟的。呵,悠悠我心,非无他人,为子之故,沉吟至今。
妈妈不久起疑心——「怎么总不见莉莉安来我们这里?」
「她那门功课有多忙,妈,你不是不知道。」
妈妈想了想,觉得也是实情。
我本要说,莉莉安潘是水远不会再来了,水远不再。
我跟自己说:会习惯的,慢慢便会习惯的,不需要过多久,她会淡出。将来儿孙满堂的时候,我会想起这段往事,甚至讲给孩子们听。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
莉莉安像是消失在空气中。校舍大,数千学生通常见不到面。
但是有一日,正当我漫无心思地在吃午餐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嗨」的一声坐在我对面。我抬头。是莉莉安!我几乎怀疑我眼花。「莉莉安!」我说。
「是我。」她把一只指环在手中把弄。「我终于把它脱下来了,」她说:「不好意思,让你等好久。」
我苦笑说:「我想念的不是这只戒子。」
她不响。
我问:「你怎么会瘦成这样?」
「我们考试。」
「考试也不该这么瘦!」我说。
「在这段时间内,我想了很多,尊。」
「想什么?」
「你与我。我与你。」她说。
「我们之间有什么好想的﹖」我黯然说。
「我希望你别再提报恩这两个字,我又不在一百年前出生,动勿动要卖身投靠报恩,我只是想说,尊,如果你不厌憎我为人,我们或许可以约会——」
我张大嘴瞪着她。
她说什么?
「你是好人,尊,帮我忙是为朋友捱义气,各人的作风不同,私底下你看不起我,嫌我不检点,我是知道的,你一直避着我,我也是知道的,但你可不可退一步想,或者我也有我的好处?」
她恳切的看着我。
我的运气回来了,我喜出望外,我——
「考虑一下,好吗,尊?」
「考虑?」我站起来,「莉,我只有一个希望,希望你永远别把这只戒子脱下来,先戴着再说。每个周末母亲都问我你去了什么地方,简直逼死了我。」
莉莉安笑。「尊!」她紧紧握住我的手。
过去是过去,将来是将来,两件事不可混为一谈,爱情是心灵上交通,感应的流动。肉体的接触只是等闲事,这是我们摩登人的看法。
「莉莉安,看,这叫作缘份。」我说。
「是,是!我绝对相信。」她说:「嗳,明天是周末,我们上你家去好不好?上次那些桂花酒酿汤团,引得我馋死了。」
「莉莉安。」我笑,「你是永远受欢迎的。」
「谢谢你,尊。」
「说:谢谢未婚夫。」 我更正她。
我们一起笑。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水晶
我喜欢看女人,女人也喜欢看我,因为我本身是个女人,我喜欢看一切美丽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个子矮的不看,皮肤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并不明显,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见得真不少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机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 少女、少妇、中年而有风韵的、可爱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射,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色。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荡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欢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我爱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湿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的湿疹并不严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红糖姜汤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矶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针不可。两星期后水晶接我出院。
她叹口气说:「老大,你要找个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么老独来独往那么痛苦?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没有?」
我不出声,水晶刺伤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辰光,她不会明白的。
她又说:「对不起,老大,也许人各有志。」
水晶的功课坏极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学,没念上去,第二年积了学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儿童教育,如此这般改来改去,居然也毕业了,拿了学士学位。
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学生会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马,莫不成功,开舞会、办研究会、去交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马似的长发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男人女人都心软。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只耳朵穿两个孔,两副小钻石耳环闪闪生光。奔过校院时,穿的是芭蕾舞软底鞋。打起网球来,击败男生。她懂得求人,但决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学,她没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读第三年的时候便离开美国去欧洲了,她依依不舍,来借笔记用。
「老大,你准备结婚了吧?」她问我。
我摇摇头。
「老大,你要学学我,未必是好样,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虽云人各有志,你同必浪费青春?」
「你少替我担心,我早没有青春了。」我说:「你好自为之,水晶,你要当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来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脸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额角鼻子至下巴那条线一直流下来,要不是一早认识她,真会认为她是美容院里塑料打的。
她转身,黑眼睛闪闪生光。「那么咱们就互祝珍重了。」
我想问她:做一个美女,是否乐趣无穷?尤其是一个美丽青春的大学生?美在舞厅里,美在银幕上那才有个鬼用,不靠脸吃饭而有一张美丽的脸,那才是难能可贵。但是想想,终于没有问她,她已经美成习惯了,问她一声,她会怔住。
就这样,我们分了手,以后未曾见过面。
我做了十年的记者,继续见着各式各样的美女,但是总觉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没把书读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兴趣实在太广了,尤其是对这个世界的兴趣,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考试前夕她的确是在看书,看的是有关收集贝壳的书。
我们十年内没有见过面,消息传来,说她结婚了,并不是盛大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寂寂无闻的人。
后来从美国到欧洲,欧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东南亚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历尽千辛万苦,弄得要自己动手做菜上超级市场。
想想大学那段日子,再想想现在,真是不能不有一点感慨。我常常有种惘然的感觉,学校教得我们太多,也教得我们太少,学校没有教我们面对现实,怎么样做一个健康的人。其实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华是去猎取一个好丈夫吧,其它的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那是在超级市场我又见到了水晶。
我先看见一双非常美丽的平跟凉鞋,细细的皮绳子织成辫子模样,一双纤细的足踝。我便诧异,我想,谁家少奶奶的女佣人休假?为什么不出去吃一顿牛排?为什么要来买菜?
然后我看到她的一把长发挽在脑后,穿一件真丝宽身的袍子,白色的,说不出的飘逸,台北还有这种女人?她微微转过身来,太挺的鼻子,太尖的下巴,我叹口气,又走了眼了,又是个美容院整形外科手术师的杰作,现在真难得看见一个丑人了。
但是她的后颈是如此白晰,挂着一条粗俗的,令人不置信的十足金链子。她在选白菜,手指纤长,指甲是秃的,某只手指上有只银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意大利做的。
然后她转过头来,我们忽然变成面对面了。
我愕然,然后我的心软了,声音也软了,我低声的叫:「水晶儿,你在这里呀?」
她一时间没把我认出来,看了我很久,她问:「哪一位?」
她的声音是不确定的,惘然的,不置信的,这是水晶吗?但是她白晰的皮肤,毕挺的鼻子,的确告诉我:这是水晶,不会错,天下的美女多,但是美得像她这样的,还真是少有呢。
「水晶,我是你的老大。」我拍她一下,「你这就忘了。」
「老大。」她微笑,「怎么在这种地方碰见你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笑。
她笑。
然后我发觉她怀孕了,腰是挺挺的,胸脯有点胀,她微笑着,无论如伺,水晶看上去还是一个美女,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你结婚了﹖」我问。
「谁告诉你的﹖」
「总有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我说。
「离掉了。」她等闲的说。
「来,我们去喝杯咖啡,总不能站在这里谈三个小时。」
她犹疑一下,她说:「老大,你等我买完了菜,到我家去坐一会儿。」
「你又有家了?」
「不但有家,而且还有孩子。」她笑,但是眼睛里一点笑意都没有,她并不快乐。
我等她买完了菜,她买得很简单,几条菜,一块肉。对于她自己居然要做这种事情,她很难为情,她是一个会背全本红楼梦的女子,而做饭的阿巴桑不过几千块台币一个月,难道真有人分不出檀香与木柴的区别﹖
付账的时候,她说:「老大,你记得咱们的法科老师说过吗?人生当初的想象,与后期所发生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们俩就是活例子。
她的家是一个小小的套房!非常普通的家具,一个小小的厨房,她有点累了,靠在沙发上,我为她点上一根香烟。她说:「真疲倦。」喷出一口烟。
「这个男人……」
「是我的同居人。」
「对你好不好?」
「怎么说呢?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她喷出一口烟。
「别这样好不好?说得实际一点。」
「也没什么。我的好处他欣赏不到,我的坏处他全看到,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我一生中所碰到的男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没有第二种。」
「你总得去适应他们。」
「是很适应呀,你不见我去买菜吗?你不见我在怀孕,这种事情是我应该做的吗?但是我都做了。你瞧见架子上那个银杯没有?你总该记得吧,老大,那一年我代表校方赢了瑞典组,但是有人看见它吗?没有,总有人看见我把菜给炒焦了。」
水晶用手支着头。
去日苦多。
「水晶——」
「我真不知道时间与日子该怎么过,那日我去买菜,迷了路,回不来,要问路才知道家在什么方向,后来看到一个卖汽球的摊子,那个摊子美极了,各式各样的汽球,真想坐在地上,素描一张,但是我的年纪不一样了,环境不一样了,心情不一样了,我竟似一个小孩子般的站在街上哭了起来,我怎么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水晶,凡事是不能这么想的。」
「好,我是不想,今天也不做菜了,反正有你在,我有借口可以请朋友出去吃饭。」
「你爱他吗?」
「谁?」她愕然问。
「你的同居人。」
「他?不不,我谁也不爱,我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不爱。」
「那么你——」
「我无聊,我羡慕别人有个孩子。可是说不定以后就改变主意了,如今医学昌明,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但是——水晶,真没想到,你好好的婚姻——」
她打断我,「好好的,一切都是好好的,开头当然好,否则又怎么会有开头呢?」
「现在这个人…」
水晶微笑,「他是很漂亮的人,所以我容忍着他,他就是这么一点点好处了。」
「疲倦就回家好了。」我拉着她的手,「水晶,你何必这样。」
「我哪儿有家?」她反问:「父母的家能算家?兄弟的家能算家﹖好不容易自己建立一个家,结果呢,没家用,那离婚算了,他以为我是千金小姐,会大把大把的钞票带回来花——这一位也是一样,表面上是故作大方,其实是天天数钞票。以前也有好的男生,都是没有缘份,差那么一点点,错过了,所以没有什么好怨的。咱们中国人自然有一千个安慰失意人的俗语:譬如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啦,「命中无时莫强求」啦。」
「但是水晶你,你是不同的,我们记得以前你——」
「那一位直叫我别提以前的事儿,英雄不提当年勇,对不对?」她说:「过去的,无论如何已经过去了,多想无益。」她按熄了烟。
但是像水晶这样的人,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的呢?她应该住在一所堡垒里,穿著最好的衣服,开豪华的宴会,而不该这样明珠暗投,躲在这种地方做这种家务事。
「水晶,你今年几岁了?」
「九月份足三十一岁,」她说:「老了,人到中年百事哀。」
「人家哀人家的,你哀什么,心森夫人遇见爱德华八世的时候卅二岁,离过两次婚,可是皇帝为了她逊位,还不是小国呢,我的妈,那个时候的大不列颠王国可非同小可,你这么自卑干什么?」
「人家运气好。」水晶笑。
「天上掉下馅儿饼来的事多得很呢,你怎么知道你明天的运道不会转好一点?」
「嘘,我听见他回来了。」水晶说。
有人用锁匙开门进来,他果然回来了。
他并不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一看就知道缺乏教养与修养,大概也没有受过什么上等的教育,只不过很有一种男人的味道,一双眼睛是非常漂亮的,有点摄人的味道。
水晶并没有为我们介绍,反正是女客,她看得出来他不会介意。
他问:「洗澡水热不热?」
水晶只是点默头。
水晶还管水热不热呢,水晶以前只管「菲奥路昔」出了什么新的时装。
水晶说:「你觉得他如何?」
「如果他爱你,那就很好。」
「他不爱我。」她说:「在他眼中,我不过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那就不必把孩子养出来了,何必多一条生命呢?」
「他说他喜欢孩子,既然有了,就生下来。」
「你就这么听他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年头养个孩子是什么价钱,就算你自己养得起,又有没有这种必要呢?人家讲的话,你也该想一想,才相信呀。」
她不出声,她只是沉默的坐着,默然喝一口茶,又一口。
然后那个男人出来了,那不过是一个男孩子,廿七八岁的年纪,在女人已经迟暮了,在男人却还刚刚好,他当着我的面前换榇衫,然后拉开抽屉,数了一千新台币,对水晶说:「我出去一下。」
水晶问:「去哪里?」
他不答。
「去做什么?」
他不回答。
「几时回来?」
他不回答,他就这样被着外套走了,他不知道,他是在跟水晶说话,当年在学校,她要是走过,谁不回头看一眼的水晶,他竟敢对她这样。
我看水晶。
水晶说:「看样子你说对了,老大,我该走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听得懂吗?水晶,把孩子拿掉,我们从新开始,别担心。」
「我没有担心,我真的没有。我只是在奇怪,女人为什么那么爱听谎话。那个时候我要离开他,因为我知道他不是我的理想对象,玩玩是可以的,他把租房子的钱放在我的面前,他说:「请你考虑一下。」我说我要到新加坡去,他说:「你走了,我怎么办?」他的眼睛里的确有那么一丝仿徨,而女人的心却这么容易软下来。我还是说要走,他问:「你就这么来了,也就这么去了?」
我不是在奇怪,老大,刚才你说得真对,为什么人家说的话,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呢?」
我转过脸,不敢看水晶,眼泪淌了下来。
「也许我老了,很久没听这种谎言了,我乐意相信,我认为居然还有人肯说这种话来骗我,简直是我的荣幸。于是想了一天,我便搬进来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老大,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他为什么要骗你?」
「很明显。他有过些什么女朋友,我数给你听:小女明星、咖啡厅女侍、舞女、表演女郎,最后一个是电视上训练班的女学徒,他几时见过大学生?老一点也好嫩一点也好。」水晶停一停,「有什么稀奇呢?那个时候,他早上五点、六点,打电话叫我陪他到希尔顿去吃早餐在街角等我,现在他回来就是睡觉,我跟他说话,他倒过来骂我——「难道你不知道我工作累吗?」话都是他一个人说满了,说尽了。」
「水晶,来,搬到我家去。」
「谁的家都一样。昨天我问:「我们可以结婚了吧?」你晓得他以什么眼光看着我?他好象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滑稽话,他问:「你觉得,我跟你两个人配在一起吗?」他忘得真快,他忘了才三个月前,我不愿意跟他同居,他说可以结婚,我说他三小时内便会忘了我,他说:「我们下午便去注册。」才三个月。才三个月。」
「水晶,来,我们出去吃饭去,散散心,别放在心上,你我日子还长远着呢,不如意事常八九,来,转个弯就可以看到新风景。」
水晶微笑,学着他的口气:「你就这样来了,就这样去了?不要紧,把新加坡你弟弟的地址给我,我会来找你。」
「那时候你为什么不走?」我责问她。
「因为那个时候,人家说的话,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因为我觉得人是凭良心做人的。」
「有很多人没有良心,也活得非常好。」
我陪水晶去吃饭,胡乱选了一家馆子,吃的菜食而不知其味。
当初吃喝嫖赌件件皆精的水晶,怎么会落到今天的地步,我真不明白。
我说:「水晶,回去我帮你收拾了东西回家吧,好不好?」
「别急,」她微笑,「缘份还未尽吧。我要走,自己会走的,不用你帮忙,你把地址与电话放下来,就是我的朋友了,现在我们暂时道别吧。」
「水晶。」我实在不放心她。
「放心,我会过得很好的,咱们总得对得起那张文凭,再落魄,咱们还是大学生。」
我说:「那么你的号码也给我,我也很寂寞。」
「寂寞?有谁是不寂寞的吗?如果不寂寞,舞厅里怎么会挤满了人?如果不寂寞,舞女为什么会拖了小白脸去看电影?老大,你看开点。」
她笑,「老大,你看开一点吧,你这种人,简直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水晶——」
「别再叫我水晶了,我还有光芒吗?」
「你这人,别说这种丧气话。」
水晶说:「人最忌便是年少得志,还未到中年,便直堕下坡,以后的日子简直不知道怎么过,吃也吃过了,穿也穿过了,玩也玩过了,现在受一点折磨,也是应该的,他这样对我,我倒是不恨他,我不是可怜他的无知,也许无知是值得庆幸的,没有什么可怜。老大,天气又要热了,你是怕热的人,你多多保重。」
她付了那笔小小的账,她站起来走了,我送她到门口,「水晶。」
她转过头来笑一笑,仿佛还是从前那个绝不低头的模样,她还安慰我呢,她说:「人总有得意与不得意的时候,你偏偏要在我最霉的时候碰见我,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下次就不一样了。」
她一个人走了,走路的时候微微的挺挺腰,我看她有这个孕也差不多四、五个月了。
那日回家,我十分的伤心难遇,看着电视,直淌了一夜的眼泪,自古红颜多薄命,但那是三十年前的故事,现在的美女难道也得不到好下场吗?那我就不明白了,我不为我自己难过,我从来没有漂亮过,再迟暮我也不会惋惜自己。但是我所记得的水晶,水晶不是这样的,水晶是水晶,光芒四射,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她总是水晶,舞会里、网球场里、舞台上、试场里、男人群中、女人群中,她几时需要过买菜,即使到五十岁,她也不应该买菜煮饭,这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多女人应该在厨房里过一辈子,算是她们的丰功伟绩,但不是水晶。水晶不该做这些事。
一个那样的男人。他懂得什么?他看懂了水晶的几面?他知道梵高的画吗?他知道基里曼渣路山上的狮子吗?他知道鸳鸯腿玉环步是武松的毕生绝学吗?他知道什么?他胆敢叫水晶煮饭?他有胆子对水晶那么样说话?我真服了他,我真服了他。
我难过了很久很久,过了十天,我忍不住,依着住址去找水晶,按铃,没人开门,我以为出去了,想留一张字条,却看见好几个油漆工人拿着装修工具进门来了。
「搬了?」我惊惶的问。
他们无知的摇摇头。
我头昏脑胀的奔到楼下,向管理处的一位小姐问:「小姐,十一楼搬了?」
「搬了,昨天搬的。」
「这么快?」
那位小姐答得很妙,「这里的房租那么贵,地方格局又像酒店一样,男男女女,合则来,不合则去,普通得很,我们看都看惯了,小姐,没有什么稀奇的。」
我站在那里,一声不响的站了很久,凭吊似的,便走了,就这样搬走了,他知道吗?他知道水晶会背得整本唐诗吗?连水晶的姓名都没搞清楚,就认识了,就撇下了,就把她当作任何一个女人一样,任何一个女人。而水晶也就这样走了,跟着他,还是没有跟着他?她又失踪了?我又要到几时才能看得见她?当我俩头发白了的时候,也许?在街上?
回到了家,我不住的做着梦,梦见水晶在买红汽球,一下子又梦见水晶在街上为了一角两角而讨价还价,我惊醒,流了一身汗,这当中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当中发生了什么?使水晶变得这么潦倒?她可以站起来,她太有条件站起来了,她为什么不站起来?是什么使她如此郁郁不得志?是什么使一个三十岁的少妇心如蒿灰?
我弄不明白,我只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老大,生命并不如开头所想的那样,完全不是。」
但是她与别人不同,她还是可以从头开始的,她的前途大把,只要她振作一点,过了十年,她还有十年,现在不是别人在折磨她,而是她自己在折辱自己,为了什么原因,我并不知道。我为她哀伤着。
过了两个月,我忽然接了一个电话。
「喂,老大。」那边神采飞扬的叫我。
我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耳朵,「水晶?是你﹖你在哪里?」
「出来喝咖啡,到希尔顿来,明天我就去香港了。」
「我马上来,你这人,真是叫我担心了多久!」
赶到希尔顿,四周一看,水晶并没有到,我在想,恐怕她的情形有好转了吧?不然不会这么精神百倍的,怀里的孩子多大了,那个男的是不是对她好一点了呢?
正在这么想着,水晶进来了,差不多一半在座的男人都向她看过去,我都呆了。她穿一条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薄薄芝士布的衬衫,没有胸罩,头发比以前长了,飘飘然,就走到我的桌子前,把椅子一拉,叫声「老大,你好!」然后就点一个爱尔兰咖啡。
我惊问:「孩子呢?水晶?」
她微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那个男生呢?」
她继续微笑,「自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水晶。」我握着她的手。
「咱们每闭门吐血一次,就算是炼丹,我就快炼成千年老狐狸了。」她笑。
她精神真是好,而且相貌上有点改变,「你——」
「改改运气,我九月份去英国正式结婚,老大,以后又见不到了。」 她也握着我的手。
「水晶,你还是水晶。」
她笑笑,「可是我不爱这个人,正是合了一句话:「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老大,从此别过,互相珍重。」
「我懂得。」 我说:「水晶,你长这么大了,你还是天真的,以后人家跟你说的话,你可要想一想,才相信呀。」我惋惜的说。
水晶笑着,她始终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她侧侧头,「是吗﹖还有人愿意骗我吗?我都感激他,一个女人要是等到没人骗的那一天,那才惨呢。」她挤挤眼。
这是水晶,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故事,因为她从来不说,因为她聪明,她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忙,没有空来同情他人。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是的在剑桥
我认识他,在剑桥。
是的,就是那个剑桥,剑桥大学,英国的剑桥,徐志摩的剑桥。
事实上他是英国人,在伦敦出世的。
在英国不与英国人说话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过我很少与英国男孩子来往。我不大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说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这样的,请听:
剑桥大学很大,分开好几个学院,当时我从丘吉尔学院走到达尔文学院去,手上捧着一大堆书。我为什么会在剑桥呢?因为我在剑桥渡假,我同学哥哥是丘吉尔学院的学生,所以我捧着他的书,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边走着,走着。
因为这条河太出名了,而我是乡下佬进城,第一次看见这条所谓「康河」,少不免多瞧几眼,人之常情,怪不得我。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有一个人大叫,「让开!让开!」同时是一阵铃声,「血淋淋的地狱!让开!」
但是我回头,已经太迟了。
一辆脚踏车撞了上来,骑车的人手中也捧著书,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里,一只手抓着了柳树枝,整个草地都是书,这个人滚在玫瑰丛里,脚踏车两轮朝天,还在转动着。
我把自己的腿从河里捞出来,牛仔裤全脏了湿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荤八素,身上无处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稳,第二件事是撑着腰,第三件事是大声尖叫:「你他XX的有种就站出来!没有死就爬起来!让我看清楚你那鬼样蠢相!你会骑脚踏车不会?你这笨佬!」
他爬了出来。
我看到他那样子,气就消了一半。
可怜哪。
玫瑰丛。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钩得都是血,当然不会死人,但是衬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来,坐在草地上,然后问:「我的眼镜呢?」
我在书堆里找,眼镜、眼镜。找到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玻璃居然还健全完整,我递给他。
他戴上了,抬起头来,看着我。不,瞪着我。
我也瞪回他。
中国人在外国要争气,不能吃亏。我干吗要怕他?
他的头发不长,但是很卷,清秀的脸,上唇蓄着胡髭,下巴很漂亮,不算是一等一好看,但也不难看,即使蓄着胡髭,也还看得出年纪很轻。廿五岁?
我不理他,开始把书自草地上一本本拣起来。
他也不起身,指着我说:「有人教过你走路没有?有人教过你看路牌没有?这条小径是脚踏车专用的,我没有必要避人,而且小姐,你也许没有注意到,我衬衫上红色的液体是血,人的血!」
我转过头去,「先生,我的情况也不太好,这是我唯一的裤子,先生,我差点整个人掉到河里去了。」
「今天真倒霉!」他朝天空说:「老天,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骑脚踏车,而且你应该感谢上帝,第一:你的眼镜没破,第二:我没浸死——我不会游泳。」
「我的天!你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
我低头继续拣书,然后我呆住了。地下的书——
红楼梦?
国语拼音法?
词撰﹖
这不是我的书,不是我的,就是他的书!他的书?
他是英国人。英国人看红楼梦﹖
我瞪着他。
他坐在草地上,回瞪我。
然后他问:「你是中国人?」
我点点头。真问得多余,难道我的长相似非洲人不成?
他笑了,「我念的是中文。你会讲国语?」
我马上表演,「先生,中国人不会讲国语,就不配出国。」
「太好了!」他拍一下大腿。
「不太好,先生,你的手还在淌血,我想我们俩都该到诊所去一趟,要不要我拉你起来?」
「说得慢一点,慢慢的我才听得懂!」他几乎是跳起来的。
他的国语很好听,而且准。
我的天,真没想到会撞到这么一个人。还会讲国语。
我们把书拣了,把脚踏车翻过来,推着它一起到大学的诊所去求救。医生替他搽了药,也细细的察看了我,他的伤口要三两天才好,不过是皮肉伤,我的裤子一半已经干了。
他很起劲,一副孩子气!他问我:「你来剑桥城里,有多早晚了﹖」
我有点感动,他那种说国语的口气,完全是「啼笑姻缘」里那种大学生的气质。于是我的怒气全消了。
我说:「我不是剑桥学生,我只来渡一个周末。」
「啊。你打哪儿来﹖」还是国语,不是英文。
「曼彻斯特。」
「对不起,我没撞痛你吧?」他问。
「没有。对不起,我眼睛应该看着路。」
他笑了,笑起来真开朗,他侧侧头,挥一挥手,「来!我请你去达尔文学院坐一下,我们到饭堂吃点东西。」
我想说有人在等我拿书给他,但是脚不由主的跟了他去。
「你叫什么?」他问我:「贵姓大名?」
「小姓姜,名淡淡。」
「姜?哪个姜?那个淡?」
「有一个女字的姜,三点水两个火的淡。」
「好名字!」他称赞,「通常中国女孩子名字都太重复庸俗,美玲美芳的。『淡淡』,很好。」
我白他一眼。还有更好的名字呢,只是他孤陋寡闻而已。在家有一个写稿的人,叫亦舒,那名字就不可多得的。他懂什麽。
不过他看红楼梦。他看得懂吗?
「我叫菲腊尊路斯。读达尔文学院的语文系,我在修中文,我的硕士论文比较着重拼音,所以讲得不好,也不够流利,少练习的关系。」
「路斯?是不是玫瑰的意思?」我问。
他一怔,「是的。但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玫瑰,那太女性化了。」他看着我。
「并不,」我说:「很漂亮,我会叫你玫瑰。」
「当心,别人会以为你是同性恋。」
我笑了。
「我的国语好吗?最近我在看红楼梦。」他很骄傲,「我的教授说我再进步一点便可以拿博士了。」
我横他一眼,「说得很不错。但是你的中文没有我的英文好,懂外文有什么稀奇?你看红楼梦,我还看乔哀斯呢!我可没告诉每个人我的英文第一流。」
他辩说:「但你们中文是这么难。」
「英文也不容易。」
「你真厉害。」他摇头,「我以前也认得一个中国女孩子,她比你美多了,但没有你厉害。」
我一怔,笑了。他很坦白。我是不美,但是我不靠脸吃饭,我是大学生,美不美有什么关系?
我喜欢他的坦白。于是我们在饭堂里聊天。本来只打算喝一杯茶,结果喝了七杯。七杯。
因为我们开始聊红楼梦。他是一个骄傲的英国男孩子,廿五岁 (我猜得不错) ,体格很健康,一点也不纤细,但是一张脸却有书卷味!学中文只有三年,说得好,也写得不错。幸亏我也有点底子,聚精会神的应付他,不然就会给他嘲笑了。
我说:「我的名字不算好,你看红楼梦里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原应叹息。」
「什么?」
「原应叹息。」我再重复一遍。
他明白了,真是聪明,多少中国人还没看懂这四个名字,他一经提示就明白了。他看着我,眼神是这么复杂,其中有羡慕、有妒忌、有感叹、有欣赏、有快乐,我很高兴,一个外国人,对中国文化有这样的感情,这样的热衷,是难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国再好,可是中国更好,没有比中国更好的了。
「你晓得我刚刚说的话?」他握住我的手,「我说你不美,我错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骗你。」
我没有缩手。在英国握手太平常了,我们毕竟是在用国语交谈,我回答:「你说我美,只不过是哄我,想我解释更多的红楼梦给你听,好让你资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论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轻我了。除了中文,我还会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我是语言学家。」他说:「我是德国语文学士。」
「你还是吹牛家自恋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为忤。七杯茶之后,我把书交给了同学的哥哥,回到旅馆先换了长裙,跟他一起吃饭,因为他请我吃饭,晚上天气凉,他穿了毛衣,手上的伤痕看不见了。我们在河畔散步。一直讲话。
天气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这真是很浪漫的。我喜欢听他说国语,他好学,他用心,而且练习了几个小时之后!国语真的流利得多了。我们一直在草上走着。英国潮湿,没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湿了。
他说:「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样好。」
「过奖过奖。」我说:「但是我四岁进英文幼儿园,念英文小学、英文中学、英文大学,不好该枪毙。」
「谁教你中文?」他奇问:「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个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响。玫瑰,别心急,慢慢来,我觉得你已经不错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来,「你真叫我玫瑰?」
「为什么不?我喜欢这名字。谁规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着反问:「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欢我?」他问。
「嗯,不然为什么跟你出来吃茶吃饭?」我也问:「你喜欢我?」我看着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当。
我笑了。
奇怪。我没有当他是外国人。而且我喜欢他。一般的英国人惰性重。他没有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惊人的,可爱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气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馆预定了房间。因为他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几天,为了剑桥,为了我的论文,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这样的字条,我笑得滚在床上——玫瑰。一个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签着玫瑰。
他一早来敲我的房门。我们划了船,吃香肠面包,走遍整个剑桥大学,在图书馆里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间是三号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气是新装的,很暖和。从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条河。这是一间美丽的房间,这也是一间美丽的大学,而菲腊尊路斯,他是一个美丽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网球,我们在河里游泳,再去看一场电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钱,我不让他付。晚上他来我的房间,我们研究了半天国语,什么字该是尖音!什么字该是圆音。我教了他一苜词。
词说:「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见明年花更好。
知与谁共。」
我问:「你看得懂吗?玫瑰?」
他说:「我或者不大会骑脚踏车,但是不至于笨到你想象的地步。我懂这词。」
「你喜欢吗﹖」
「我喜欢它,我也喜欢你。」
「谢谢你。」我说。
到了外国,我是寂寞的,没想到可以与一个英国男孩子谈辞,通常连中国男孩子都没有这种兴趣。我喜欢他,真的。我认识许多会讲国语的外国人,他不过是其中之一,没有什么稀奇。但是他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孩子气?廿五岁不算太小了,是什么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种气质使我在剑桥多留了三天。
我帮了他许多忙,关于功课上面的疑问。
他说:「下次我见你,我们可以谈秦可卿的问题了。」
他还是对红楼梦有兴趣。
后来下雨。我们靠在伞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间酒吧,专卖啤酒,开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们两个人买了瓶甜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来。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独生子,在德国留学两年,德文好得离奇,功课一直不错,毕业后暂时还没有打算,不过以他那种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后他问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怀疑的问:「你家很有钱?」
「没有什么钱。」
「外国学生多数有钱。你父亲开什么车子?」
「不过是麦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还说没钱,你怕我绑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问。
「当然能喝。」这不是假话。
不过半瓶子马添尼是多了一点,我有点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了。因为他有文学家的脑袋,却有科学家的体格。
我问,轻声的问:「你爱过人吗?」
「爱过,很痛苦。」他也轻声反问:「你爱过人吗?」
「嗯,后来闹翻了。」
「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蝴蝶是毛虫变的,我说是梁山伯祝英台变的。」我解释,「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问。
「我明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说:「你的教授该自杀,连梁祝都不告诉你。」
「我该早点认识你。」他说着用手点了点我的鼻子。
「为了你的论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脸。笑了,「你说是不是为论文?你在曼彻斯特,跟谁一起玩?」
「玩?我没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脸。然后是鼻子,然后是唇。
我说:「玫瑰,当心,我们才认识了三、四天。」
但是在这酒吧里,每个人都搂着每一个人,他们开始唱歌。我不会唱,只是默默的欣赏着。
玫瑰抓着我的头发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数。我转头看他。
他说,「多么奇怪的头发,这么黑,这么亮,几天洗一次?」
「你不是说以前也有过中国朋友?」
「她染了头发,而且熨得一个个卷卷的。」他说:「告诉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头,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没有办法,因为养下来就如此。」
「你不大喜欢我是不是?」他问。
「为什么?」
「你答我的问题,总没有温柔的感觉。」他说。
我说:「玫瑰,剑桥达尔文学院没有你不行,我没你可绝对活得下去,别担心,我不懂温柔,否则早嫁出去了。」
「至少这个微笑是温柔的。」他说。
「谢谢。」
「你喜欢剑桥?」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说:「看,我没有男朋友,而且我在这里,也不想讨论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吻一个陌生男人,我已经颇为入乡随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欢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过更柔和的肩膀,我认识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边说德文。我自然听不懂,但是却很悦耳。然后他说法文,我的法文还可以,他说:「……如果我们是爱人多么好,你可以到我房间来睡一觉。」我用法文说;「滚你的蛋,你这只大狗!」他笑了,摇着头,然后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说:「你真可爱,你真可爱。」
他有点醉,他不承认。我也有点醉,我也不承认。我拿出烟来抽,他说是坏习惯。他真健康。
我说:「你不但身体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说,「我的思想脏得很。」
我笑了。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无心
我们家移居来英国六年了。在利物浦开了一家饭店。中学毕业后,父亲叫我在铺子里帮他,做了一阵子,他叫我到伦敦去见识见识,在伦敦工作一年,的确眼界大增,但是那种环境,只怕多做了会灰心,于是我转到曼彻斯特去。我打算积点钱,再继续读书。父亲不赞成我再读,他说他也没念过书,却一样赚着钱。
我在龙凤楼做了几个月。他们叫我阿明。
在他们眼里,大概我是个怪人,不赌不抽烟不喝酒,工作超点时候也没有怨言,不与客人搭讪,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老板是个滑头码子,却也识好歹,他对我很好,他也知道我们家是同行。
这里没有伦敦大,比利物浦正规,一出城就是大学,来光顾的客人,除了一些外国人,便是学生,中国学生。这些学生自然家里环境是不错的,不然怎么吃得起中国馆子?有一些就太爱玩了,穿得离谱,熨头发带耳环,带外国女孩子,读了半世还没毕业。他们带着「我是顾客你是侍者」的态度,对我们很没礼貌,最好的法子是不与他们计较。
另外一班真正念书的学生,高尚得很。逢周末假期就来了,叫几个小菜,陪着女朋友,谈谈心,喝点酒。有时候跟我们熟了,就招呼一声,听见别的伙计叫我阿明,他们也叫我阿明。
我不介意做侍者,这是住外国的好处,只要付出劳力,换取酬劳,无论怎样,都比摊大手板问家里要好一点。
我的计划是积蓄五百镑。以现在一星期五十镑的收入,实在不难实现,等钱够了,下学期我便进大学。
然而我见到了她。
跟她在一起的,是一大堆男学生,其中好几个都是读完博士,打算回家了。只她一个是女孩子,她的头发是直的,齐的,黑得闪亮,雪白的牙齿,脸上没有化妆,面色很好,穿著一条打补钉的牛仔裤,一条白色的T恤。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从前没见过她。
她说:「……我真不舍得你们走。」
那天是她请客,结账的时候面不改容,笑嘻嘻的跟我说:「你看,这么多大男人吃我,好意思!」
我不敢笑,默默的接过了钞票。
其中一人,姓叶的男孩子说:「你看看她那种无赖样子!上学期咱们一大班人教她功课,她称兄道弟的,这下子我们要走,她又说不舍得,等到付钱了,原形毕露,就向别人诉苦了。难道我们还抵不过这顿饭?阿明,把钱还她!」他伸手来拿账单。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那个女孩子说:「阿明,我不过是说笑,快拿走。」
我看了她一眼。她正笑吟吟的,她叫我「阿明」,我可还是第一次见她。
我把账结好,再走过他们一桌,叶叫我:「阿明,过来坐一坐,我们就快走了。」
我趋向前去,「不能坐,值班呢。」
「坐一下,老板说话,也得给我们面子。」
大伙儿起哄,拉了椅子一定要我坐。我只好站着,问他们几时回去,坐飞机还是坐船,考试成绩怎么。
他们说:「这里的人你都见过了,只除了玫瑰。玫瑰!你怎么了?」
那个女孩子原来叫玫瑰。
她咕哝说:「你们都走了,剩我一个人,我还不知道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才念得完呢。做了孤鬼。」
「我们下星期才走,你急什么,旧朋友走了,自有新朋友来。」叶说。
她叹一口气,「朋友是旧的好。」
大家都静默了一会儿。
我只好叉开话题,我问:「这位小姐好象不大来?」
叶笑说: 「她哪里来中国馆子?她根本是外国人!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找她还差不多!」
「别乱说,」玫瑰又恢复了神采,她说:「我是来不起。」
我笑,「客气了。」
「阿明,你是年轻小伙子,我劝告你,你没有女朋友,别心急,像这位玫瑰小姐最好敬鬼神而远之——」
我脸红了,尴尬得很。
玫瑰却说:「关你什么事,叶?阿明要找我,他自然会找我,他不来找我,你差八人大轿去抬,也抬不动,要糟塌我,犯不着把阿明拖下水。」
他们两个人倒是一来一往,决不吃亏的,我只好借故退开了。
他们那一桌坐到很夜才走。
我送他们出去,玫瑰朝我笑了一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那天晚上我想,像她那样的女孩子,男朋友不知道有多少,恐怕什么样的都有,我如果在她面前转,也太不量力了,想来做什么。
过两天上工,他们又来了,这次不是晚饭,是喝午茶。
她的笔记本子都摊在桌子上,喝着啤酒。我为他们写了点心。她的精神不大好,靠在椅背上不出声。但是见了我,还是笑了一笑。
她说:「这一次是真的饯行了。」
他们安慰她:「将来回了家,大伙儿还是可以见面的。」
她摇摇头,拿了一枝笔,趁点心还没上来,在一张纸上不知写什么。
叶最爱说笑,他指着说:「阿明,你过来瞧,这就是标准大学生了,趁着吃的空档就做功课,一点不尊师重道。」
玫瑰头也不抬,「胡说,我是帮张做会计难题。我自己的功课可要紧呢! 」
叶转向张,笑得更厉害,「张!你真不要脸?她比你还低一年,大家交学费上课,怎么你就去求她?被她看轻,又没有好好的跟你做。」
张面孔红红,「你们不知道,她的会计可厉害呢! 」
我忍不住问:「两位念的是什么科目?」
「管理科学。」玫瑰说。
我看向她,刚好与她闪亮的眼睛接触。
我一震,这么好看的眼睛!
点心上来了,她还是低着头做功课,他们把叉烧饱递在她手里。
我说:「吃了再做,当心不消化,胃痛。」
叶说:「都是小张不好,害玫瑰这样,你不知道玫瑰,别看她那样子,还真用功,一见功课废寝忘餐——喂!玫瑰,炒粉炒面冷了。」
「嗳。」她应着,还在看那张题目纸。
我笑着摇摇头。她倒算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明年我进了大学,也有功课可做。
等我再过去为他们冲茶的时候,她已经把功课做好了,正老气横秋的在教小张。
叶摇头顿足叹气,说:「男人不争气,给女人欺侮,还成什么样子!世风日下。」
玫瑰白他一眼,「这个人来了外国几年,中文也不大明白了,人也胡涂得很,乱用成语。」
叶偷偷的对我说:「我们都怕她。」
「我上课时间到了,谁送我?」玫瑰问。
叶说:「上什么课?缺堂吧,你一直说要学桌球,今天大家有空,下午到桌球室去。」
「不行啊,」玫瑰懊恼的说:「下午有法律课,你们走了,我可还得捱下去,否则永无出头希望。都是你们不好,一年多了,说教我这个教我那个,结果——嘿!」
「叫小张送你,小张,够义气送一送玫瑰。」
玫瑰跟要走的几个人好好的道了别,跟着小张走了。
她临走转头向我点点头,「谢谢。」她说。
我不响。只笑了笑,看着他们离去。
这时候吃茶的客人已经走得十成九了。
叶问我:「她很好看,是不是?」
我点点头。
叶说:「我们当她小妹妹,她也很懂事就是了,你或许见过她哥哥,年初回了家,以前也常来龙凤楼的。」
我说:「我只做了小半年,没见过他。」
叶说:「我多嘴得很,既答应替她介绍男朋友,又答应替你介绍女朋友,结果两件事都没做到,人却要走了。」
我笑,「我的女朋友……?这件事倒罢了,只是她怎么还少男朋友?」
「男朋友是多,没一个看得上眼。」叶说。
我只好再笑。
「几时走?」我问。
「后天。」
他们走了之后,玫瑰就没有来过。
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她,或者如叶所说,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但愿他们只是开玩笑。
每天晚上我都希望她会来,每天晚上她都没有出现,过了两三个月,我也几乎忘了,不是忘了她,而是忘了她会忽然推门而进。
星期四是我的休假。我回家看父母,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肚子有点饿,就想回饭店去吃宵夜。一走进饭店,就看见了她。
她独自一个人坐在一张小桌子上,闷闷的在喝酒,我眼尖,就看出她喝得差不多了。
我问其它的伙计,「谁卖酒给她?」
「她说超过十八岁了,又是客人,谁还拦阻她不成?」
我只好走过去,「玫瑰?」我叫她一声。
她抬起头来。一脸的眼泪。
我皱了皱眉头,她受了什么委曲?一个女孩子在外国,可受的委曲也太多了,何必问?
「记得我是谁?」我问。
她仍然呆呆的看着我。我只好掏出手帕替她擦眼泪。
「我是阿明,记得吗?」我问她。
她点点头,我并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记得我。
我又说:「我送你回去,好不好?你相信我吗?」
她微微一笑,「当然相信你,你是阿明。」她说。
「是的。」我说。
她醉态憨态十足,却还认得出我。
桌子上摆满了菜,却一筷也没有动过。
我扶她起来,替她穿好大衣,叫柜台把账算在我身上。我扶她上了我的车子。
「玫瑰,你住在什么地方?」我问。
她不答。
我关上了车门,上车,开动了车子,才发觉她睡着了。
我叹一口气,把外套盖在她身上,又开了暖气,怕她冷。
我实在不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
她睡着的姿态很可爱,鼻子呼噜呼噜的冒着声音。
我真好笑又好气,她一个人跑了出来,喝得烂醉,要不是遇见我,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我在车子里足足坐了一个钟头,她醒来了,还半醉的,却有点惊惶,「我在什么地方?」她问。
「在我车子里, 」我笑,「在英国,现在送你回家,你住在哪里?」我看着她。
「小溪路四十号。」她说。
我这才开动了车子,送她到家。
她开了车门,动了动嘴角,却没说什么。有几络头发沾在她嘴角,在深夜里看上去特别动人。
我说:「快回去吧,别冻坏了。」
她便转身回去了。
车子里都是她的香味。
第二天下午她来找我,脸色有点苍白,很多的不好意思,但是笑容还是一样好看。
「对不起。阿明。」她看着我说。
我只笑不出声。
「谢谢你,阿明。」
我摇摇头。「不要谢。」
「阿明,我不是故意的,昨天是我生日,我想找个有中国人的地方,自己吃顿饭庆祝一下,又想喝点酒,一下子就记起了龙凤楼,谁知道不能喝,居然醉了,真不好意思。」
「是生日呀!」我说:「为什么不找朋友?」
「朋友?都走了,你看着他们走的,小张他们跟我其实不太熟,不好去打扰他们。外国同学天天见面,都发腻了,于是只好一个人来。」 她气鼓鼓的,「谁知就闹了笑话。」
我笑,「没关系。」
「阿明,你吃糖吗?我请你吃糖。」
「我什么年纪了,还吃糖。」我答。
「那么我请你看电影。你几时有空?」
「我要等下星期四才有空!」
「好,下星期四五点钟,你到我家来,不准赖。」她笑,「现在我要回去上课了。」
我看着她离开。伙计们都笑我有办法,女孩子找上门来了,他们说:「她昨天就是等你不来,所以一气之下,就喝醉了。阿明,看不出你真人不露相,是几时认识她的?还是大学生呢。」
我一笑置之。她请我看电影?我还真叫她请不成?她不过是感激我送她回家,我总不相信像她这般才貌双全的女孩子会跑来看上我。
他们还在笑,「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男人,阿明就是长得漂亮,所以占尽便宜。」
我只好避到厨房里去。
下星期四,还有一大截日子,我真希望她别忘了,不然上几天课,就把我丢在脑后,叫我去遭空的。
我又想,不会的,她显得很有诚意,决非那种轻浮的女孩子。心里矛盾了很久。星期四上午我仍然回了家,下午赶到她家里,六点钟,一点也不差。
我按铃,她来开门,一脸的笑。她没有忘记,已经换好了衣服。
我看着她。她笑了。
「别怕,我不会再喝醉的,你想看哪一套电影﹖ 」
「你吃了饭没有?我请你。」我说。
「阿明要亏本了。」她笑。
跟她在一起,如沐春风一样,简直不觉得时间过得快。我想她是很忙的,抽出时间来陪我,大概不简单——我叹了一口气,看来我是不能不承认了,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爱上她是很容易的事,我爱上了她。
我陪她吃饭,她叫了一大堆食物,然后孩子气的说:「你别担心,阿明,我一定吃得光。」于是她辛辛苦苦的吃,吃了炒饭吃点心,再吃甜饼。
我忍不住说:「别忘了,时间到了,去看电影吧。」
她松一口气,吐吐舌头,「天呀,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说这句话了呢!我实在吃不下了,又怕你骂!」
我摇摇头,忍不住笑了。她真是,吃饭也闹,没有停的。
我们去看了一场侦探片。戏院里很热,看得头有点昏,她看电影很认真,一声不响,全神贯注。我偷偷看看她的侧面,她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子,难得的是这么天真可爱。
散了场她要请我喝咖啡。
「明天你要上学的,不好。」我说。
她说:「你不去?不给我面子﹖ 」
「去去,」我笑,「我当然要去。」
她请我喝啤酒,喝咖啡,吃点心,存心要跟我过不去。
我看着她。我想想以前也跟女孩子出来过,却从来不曾这么快乐,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只有现在她跟我在一起,我忽然自私起来,跟她说:「我请你去跳舞。」
她点点头,「好。」
进夜总会入场券是她买的,我知道她有钱,她不在乎,但是女孩子付钱……外国人很流行这一套,不过我是中国人。
我们开头并没有跳舞。坐到一点钟,她说:「阿明,我请你跳舞。」那支音乐很慢,我搂着她的腰。她有点瘦削,但是身体极其轻软。
我忽然想到!我是什么人呢,我只是中国饭店里的一个侍者。她?她在香港是千金小姐,在这里是大学生。就因为是在外国,所以才有这种自由,可以与她在一起跳舞。我叹一口气,人总是讲身份阶级的,她对我好,不过是因为她客气大方,我有什么奇怪的念头,就是我不识好歹。
音乐是这么短,一支又一支,我可以闻到她的发香,她有点累了,轻轻靠在我身上。她说:「阿明,你真是温柔。」我笑了,我说:「我不是女孩子。」她说:「你比女孩子可爱,阿明。」
她在我脸上吻了一下,嘴唇轻软濡湿,我一震。她是洋派的,叶说她是「外国人」。
我说:「我该送你回去了。」
她说:「很少跳舞有这样高兴。谢谢你,阿明。」
我非常想问:下星期出来吗?下星期我们……
但是我忍住了。
「几点了?」她问。
「两点钟。」
她笑,「也该回去了。」
我让她上车,很快送她到家。她转头看着我,我也看着她,她说:「阿明,过几天我们再出来。」
我点点头。
她用手臂围着我。很嗲的又吻了我一下。我知道这是她的习惯,她跟那班男孩子也这么亲蜜,但是他们受得了,我却有点尴尬,老是紧张得很。
「晚安。」她说:「你不必走出车子了,很冷。」她很体贴。
「晚安。」我说。
她回了家。
我很开心,也很矛盾,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结果一夜睡不好,不,一连好几个晚上睡不好。我应该怎么做呢?如果跟她在一起是快乐的,就该多与她在一起,不理其它的事,只要她也喜欢我,她就不会介意我是什么人。
同事都说:「阿明在谈恋爱了,看他那魂不守舍的样子。」
我照例是不响。
我决定星期四再去找她。
就在星期三,小张来了,指明要见我。我走过去,他还是那样子,傻傻的坐着,想起那天玫瑰欺侮他不会做功课,我就笑。
「张先生。」我叫他,「找我?」
「不敢不敢,阿明,叫小张可以了,什么先生不先生的。」
我问:「什么事﹖ 」
「有一点事,你能不能坐一下,我们谈谈﹖」他低声问。
这班大学生很少有这么神情肃穆的时候,所以我说:「坐是不坐了,你说什么我听着办就是了。」
「我说错了话你不要生气。」
我越发罕纳起来,「没关系,请说。」
他说:「阿明,你出来做事这么多年,论见识,应该比我们守在教室里的人好,不瞒你说,我这次来,是为了玫瑰,听说你们来往得很密切?有人看见你们在一起跳舞。玫瑰是我们的小妹妹,我们得看顾她,她哥哥走的时候,将她托给我们。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不是容易过日子的。阿明,你是不会找不到女朋友的,她却在读书时候,跳舞跳到清晨,大罗神仙也升不了班,你是明白人,大家都喜欢她,所以也就为她着想一下。」
我顿时怔住在那里,不晓得说什么才好。
小张说下去,「玫瑰她……我们都很明白她,她是小孩子,新鲜的事什么都好,过了一阵子也就搁在脑后了,她又小又娇,谁还找她算账不成?她个性不定,当不得真的,阿明,如果你真要找对象,不必找玫瑰,找朋友,照说没问题……可惜她哥哥临走再三叮嘱我们,叫我们留神玫瑰,只许她与学生来往。阿明,我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得罪了你也只好如此,包涵包涵。」
话说得这么清楚玲珑,我再笨,也听得言下之意,小张想说的是:小子,你想歪了,出来见了这么久的世面,还怎地毛手毛脚!居然想动起玫瑰的脑筋来了,恐怕不大配吧,玫瑰是大学生,自然不会跟你来往,别缠着她了。
我心里一股凉意升了上来,没想到他们面子上对我好,暗里却也一般的瞧不起人。
小张说:「玫瑰到伦敦开会去了,她是学校里数一数二出风头的人物。阿明,我走了。」
他走了以后,我呆呆的,下了班就到酒吧去喝了一会儿酒,怒气消了,代替了的是难受。如果我也是个学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约玫瑰出去?大概是的。现在叫人看见了,玫瑰的名声自然大受影响,他们会说:看,玫瑰居然跟一个侍者在一起跳舞!
那天晚上却是快乐的。我记得她的笑脸,她的轻语,即使她对每个人都一样,至少我也得了一份,我没有可抱怨的。我叹息,结果在酒吧喝醉了。
两个星期没见到她。
我是再也没有勇气再去找她了。
她却与一班朋友来吃饭,小张也在其中。
玫瑰风姿依然,书包放在空椅子上,想必是放了学直接来的,与朋友们说着笑,见到我非常和气的笑了一笑,那笑却是空白的,无心的,毫无记忆,没有感情的。
小张说得对,我对她一点特别的意义都没有,她是那种不经心的女孩子,全世界都在她掌握中,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名,不过因为她是个和气的人,所以对我也很和气,她是无心的。
我低下了眼。
他们这一次有另外几个女孩子同来,其中一个说:「那个侍者是谁﹖长得很帅。」那声音虽然不高,却也十分无礼。
玫瑰居然说:「阿明,有人说你漂亮。」
我淡淡的答:「我本来就很漂亮。」
玫瑰一怔,随即笑了。她很嗲的说:「阿明,坐一坐好不好?陪陪我们。」
她的语气是央求的,不可拒绝的,但是话的内容却不敢恭维,我又不是舞女,怎么陪他们坐
呢?但正如小张说,她这么娇这么俏,难道我还跟她计较不成。
我说:「对不起,现在生意正忙着呢。」
小张很歉意的笑一笑。我明白了。
如果我去找玫瑰,她是无所谓的,看场戏吃顿饭,是何等普通的事,她早已习惯了,不以为奇,在我,见她却是大事,我为她心跳紧张患得患失,何必呢?
我没有为她坐下来,她还是一般的兴高采烈。她是一颗明星,只是明星也有寂寞的时候,那一天她生日,一个人跑来这里坐着,那一夜她是特别真实的,就是为了那一夜,我胡里胡涂的爱上了她。
我叹一口气,转身到厨房去。
过了两天我就辞职了。我离开了曼彻斯特。
回到家,我帮父亲工作,仍然支着薪水,等我的节储达到那个数目时,已经是大半年以后的事了,我考了大学,他们也录取了我。
时间过得很快,但是每次经过龙凤楼,我都想:玫瑰会不会在里面吃饭﹖
我没有见到玫瑰,却见到小张,他诧异,「阿明,你回来念书了?」
「是的。」我说。
「玫瑰回家了,你知道吗?她毕业了,第一等优异。我们请她在龙凤吃饭,她嚷着要找阿明——」
我抬起头来。
「——她吃醉了。她回家我第一个放心,这女孩子真是天晓得,人家读了书就没空玩了,她在最后一年却真玩得天翻地覆,居然还做优异生,莫名其妙——」
我问:「她真的要找我吗?」
「她喝醉了。」
如果光是喝醉,可以找别人。
我始终弄不明白她是有心还是无心。我想以后也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更不会有说话的可能。
我上着学,也过着学生的生活。学校里有几个出风头的中国女孩子,虽然动人,也不如以前的玫瑰,我始终想念着她,她不会知道。
最后一次她跟我说的话是赞我漂亮。
而我却说:「我根本就很漂亮。」
我面皮薄,现在大了一年,更觉可惜,应该不必理会小张的话,照约玫瑰出来的,因为毕竟以后我去跳舞,总比不上那夜快乐。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我的邻居
我怕声音。
是真的怕,有一点点奇怪的声音,我便睡不着,整夜张着眼睛,第二天没有力气工作,所以我痛恨杂声。
家住在铜锣湾,但是我从来不住在家里,我的福气好,姑妈嫁了一个很有钱的人,姑丈在浅水湾有一憧房子,这幢房子大多数的时候空着,尤其是夏天,他们两夫妻到处旅行,把房子交给我,屋子里只有我与一个老佣人作伴。
我情愿每天开车一小时半,花汽油钱来回浅水湾。那幢房子不是盖在大路上,车子停了以后,我们还得走一条小路下去。真是静。
附近除了我们这一幢房子,只有另外一憧。而另外一憧房子,据姑妈说,从来不见有人出入。我也不见有人出入,这使我觉得奇怪。
谁住在那里呢?两幢房子是差不多式样的,显然由同一个建筑师设计,但是那住客是谁,我们从来不知道。
从另一条小路,可以走到一个沙滩去,沙子虽然粗一点,不过水很干净。
住在那里有点寂寞,真的,但是那种寂寞我习惯了,我不介意。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母亲去世之后,我更寂寞。父亲健康不太好,由舅舅照顾他,我顺理成章的跟了姑妈。
我的生活很静,每天上班,开一小时车,下班,开一小时车。我开车开得很好,至少比一般人想象中的「女人开车」要好,我开得快,但是准,只是我的车子不太理想,只是一部TR6。,我情愿开一部莲花,因为莲花这名字好听,我也情愿开E型V十二,但是更加买不起。
我的TR6是黄色的,我一直喜欢黄色的车子,据我母亲说,极小的时候,我画了车子,就用黄色涂在车身上。母亲总是把我形容得很特别,其实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
从公司回到家,我总是看书看报纸。我不喜欢音乐,我只有一只小无线电,是用来听新闻的,那一套伟大漂亮的唱机录音机,我从来不碰。
看书看报没有声音。老佣人有时候以为我睡着了,她会轻轻的推开门看一看,然后才离开。她说她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乖的年轻女孩子。
她跟我姑妈说:「侄小姐真好,侄小姐真是难得,这么年轻,这么规矩,连鲜色衣服都不见一件,裙子都是规规矩矩的,自己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又没有架子,侄小姐真好……」
其实我也没有这么好,不过年纪大的人也喜欢静就是了。况且我又没有朋友上门,男女都没有。我是一个有怪癖的人。周末我也不出去,有时候只到沙滩去坐着。
我没有老佣人想象中的那么乖,我常常偷姑丈的好酒,喝得醉醉的,上床睡一大觉。
这都是一个人在失恋状态中应有的表现。
姑妈有时候说:「两年了,人家都儿女满堂了,你还念念不忘干吗?真傻。」
我笑笑。
要忘记一个人,在别人来说,也许只是三五天的事,在我来说,恐怕要三、五年,我不知道,真怕要三、五年,也许还不够。我是一个笨人,不懂适应环境。
然后有一天我回家,我看到了对面那幢房子,有人在抹玻璃窗,我有点惊奇,有谁要搬进来了?一定有人。于是我慢慢走过去,坐下来,看住那个抹窗的人。那也是一个老佣人,她做工夫很慢,但是做得真仔细。我看着她很久,然后我朝她笑了笑。
她也向我笑了一笑。我想不出我可以对她说什么,所以我走回家去,我告诉我们家的阿佳说:
「隔壁有人要搬进来了,不骗你。」
「谁﹖」阿佳问。
我说:「我不知道啊,有人在抹窗,我看见的。」
「啊。」她说:「我去问问看。」
第二天我下班回来,停好了车子,走下小路,看见有人在搬动家具,我豫疑了一下,我想走过去看看到底在发生什么事,但又不敢,如果那里的主人看见了,必然说我多事,我不想给邻居一个这样的印象。
但是一瞥间我看见那些家俱都是桃木花梨木的,深深浅浅,好看极了。
回到家,阿佳跟我说:「对面那家人姓辜。」
「古?」
「不,姓辜。」阿佳说:「很怪的姓。」
「啊,辜鸿铭的辜。」我说。
「什么?」阿佳问。
「没有什么。」我说。
晚上,在二楼的睡房里,我掀开一点点窗帘,我向对面看过去,有灯光,但是看不见人。到底邻居有人住了。我并不是太高兴,我喜欢这里主要的原因是静,有人搬进来,如果那是个静的邻居,倒还好,如果吵起来,我吃不消。
照我这几年的运气来说,我实在不算运气好,所以这邻居,八成是个吵的。我的天。
我预测得很对。
也不能算我对啦,反正这年头,每个人都爱声音,爱热闹,我是个少数不幸的例外。
第三天我下班回家,我看到那间屋子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九一一E。
好车子。我想。
主人来了。
有人在修花。
那个老头子花匠抬头向我笑了一笑。我也向他笑笑,笑不会错。
到晚上七点钟,我实在笑不出了,那边传来不停的流行音乐,我很生气,我掀开窗帘,看见对面屋子前面停着满满的车子,有几部甚至停到我们这边来了,压倒了我们家的一株玫瑰。
他们在开舞会,老天晓得他们的舞会几时散,今天甚至不是星期六。
我坐在房间里看小说,一直到十一点,那一大阵音乐一点也没有停的意思,舞会进行得极之疯狂,只苦了我一个,我瞪着闹钟,我明天七点钟要起床的,老天,我从来没有迟上床的习惯,真倒霉。
今天是睡不成了。
阿佳来敲我的门,她问:「小姐,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阿佳问:「小姐,我们这一个晚上怎么睡啊?」
「我不知道。」我在往耳朵里塞棉花。
她替我关上房门。但是我睡不着,耳朵里塞棉花有什么用,那音乐是无缝不入的,开头我还以为是唱片,后来听出是真人乐队在演奏,这芳邻的花样也就很透了,我实在不了解,玩也不是这样的玩法。
舞会是两点半散的,跑车呼啸着散开。
那天晚上我没睡过。
第二天起来,黑眼圈,肿眼泡。
阿佳说:「小姐,如果这种音乐不停,我们要去提出警告的,如果警告没有用,我们去报巡捕房。」他们老派人管警察局叫「巡捕房」。
我在喝咖啡,我说:「算了,也许他们只是庆祝一下——新居入伙?如果今天还是这样,就没话好说了,不能怪我无礼,我们总得保护自己。」
这一天我上班真是魂不守舍,整天在喝咖啡提神,我发誓如果今天晚上这个邻居还是这样,我就要发作了。
下了班,那辆保时捷停在门前。真是大胆,这条小路是很难开车的,他能把车子开下来,真不简单了。
很奇怪,我并不是十分恼怒,至少没有像以前,以前我听见奇怪的声音,真想拿斧头杀人,但这一次并不是,因为我看得出(听得出)昨晚他们玩得十分高兴,既然有人高兴就好了,我总不能叫每个人陪我不高兴。
今夜不会有同样的事了吧?
就在我要上床的时候,我听到了音乐,我很吃惊,因为那是一段很好的音乐,而且重复了又重复,实在有点如怨如诉的样子,我不喜欢音乐,而且我不懂,我只懂书与画,但是这一段音乐是好的,我不讨厌。
它一直没有停。
我又拉开窗帘,我想我快要变瞥伯了。没有灯,车子也没有,只有音乐。黑暗里听音乐,很好。
音乐是一点多两点停的。我在音乐停止之后才睡着,我很晚才起床,第二天是周末,不用早起来。起床后我喝咖啡,打电话给一个爱音乐的朋友。我把昨天听来的音乐哼给他听,我问:「是什么?你知道吗?」他笑了,「当然,那是一首中国民歌,是小提琴拉的,很出名,也相当好听,只是知道听的人还不太多就是了。」
「啊,」我说:「谢谢你。」我挂上了电话。
那辆保时捷回来了。
我换了衣服走出去。我想女孩子是不开保时捷的,所以开这车的人一定是男人,那个老花匠在抹车子,我坐在自己门口晒太阳。老花匠见到我了,又笑笑。
我问他:「这车是你们家少爷的吗?」
他怔了一怔,略为犹疑了一下,然后低声说:「是,这是我们少爷的车,这是我们家少爷的房子。」他继续抹着车。
我走过去,到他们房子那里,那建筑式样与姑妈这一憧是一样的,小花圃进去,一面落地长窗,只是我们这里长窗进去是客厅,他们那里长窗进去,却是书房。我只隔着玻璃偷偷看一看,就呆住了。这么大的书房!他用了客厅做书房。
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只蓝白的中国瓷瓶里,那只瓶子有点斑驳,不晓得是古董还是旧货。一张大概四呎乘三呎大的桃木书桌,上面摊满了文件、信件、书本、裁纸刀、纸镇、图章,什么都有。我喜欢那些纸镇,什么样子的都有。还有几件平衡玩意儿,都是金属的,我也有几只,放在写字间,有一个小人,站在一块木头上,怎么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时候,推一下很好玩,只有寂寞的人才会在写字抬上放这么多东西,他寂寞吗?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书桌上的东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腊打得很好,铺着一张巨型蓝白花纹的地毯,上面是真皮的沙发,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墙壁上悬着四幅字昼,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杂得很美,书柜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书。在安乐椅有一本线装的红楼梦,翻开来摊着,上面有几瓣玫瑰花瓣,已经变了棕色。
我觉得我在偷看,像个孩子站在糖果店面前,看个满足,我又有点难为情,于是赶紧离开。
我有点脸红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想我已经知道这个主人是怎么样于的了,只要看他的书房便知道,他长得如何呢?可以想象。
他一定相当高,相当瘦,五呎十一吋?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长的脸,长的头发,清秀的脸,清秀的眉毛眼睛,不常常笑,笑起来像个孩子,车开得不大好,但是爱开快车,有幽默感,学识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个人跑出来,又黑又胖又矮,那怎么办?
我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像个孩子一样,啊老天啊老天,我对一个陌生人这么有兴趣干什么?是的,我寂寞,是的,我一直没有碰到适合的男孩子。
一般的男孩子都太-……现实。这年头的人都太现实,也不能怪他们,生活如此,生活迫人。
现在这个人,我对他很有兴趣,我想认识他,但是我现在没有这个胆子了,以前我会跑过去说「你好吗?我是什么什么人,我们是邻居」。现在,现在不行了,现在我老了。
等他过来跟我打招呼?他这么多朋友,又这么懂享受,他也许还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他不会过来的。
有人说:「如果你要一样东西,不要等人家施舍,走出去,争取!」
但我是不行了,我还是等一下子吧。这里附近如果有这么一个理想的男孩子,真是幸运。等一下也不妨,我叹一口气,不知道他的样子如何,我不介意一个人的样子,本质与性格才是最重要的。
他每夜放不一样的音乐,每支音乐都很重复,到深夜才停止。我买了一副耳塞,不爱听就塞住耳朵,耳朵有点胀,早上起来时并不好受,但总比失眠好些。
阿佳很愤怒,她不喜欢对面那家人,所以她从来不与他们说话,她说她被吵死了,我只好苦笑,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见过那里的主人。
我常常在有空的时候过去张望一下,除了那个佣人之外,也不见有什么人,那两个佣人的年纪很大了,一个是花匠,一个是煮饭的,他们倒是很礼貌。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留意我,不过我是注意对面那家人家的,我留意着他们每一个人的举止。
有一次,我在星期六上午出去为阿佳带点罐头食物回来,看到一辆保时捷在我面前驶过,银灰色,我认得那号码,就是我们那邻居。我加了油,追上去,我实在想看看他长得怎么样。我追到它旁边了,一春之下,却有点失望,因为车里只是一个女孩子,长发飞舞,腥红的嘴唇,戴着一副大大的太阳眼镜,一件黄衬衫,一看就晓得是个美女。
我泄了气,车子慢下来了。
他的女朋友?
我一整天都在想,他的女朋友?当然,那还用问?有谁敢开他的车子?当然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又这么漂亮,我黯然的想:太漂亮了。
为什么每一个看得上眼的男孩子,不是结了婚,就是有了女朋友?永速被一些高明的女孩子捷足先登?永远轮不到我?我躺在床上想了一个下午。
那辆银灰色的跑车停了一个周末,没有动过,没有音乐。
当然,有人陪就不必音乐了。一连好几个当然,把我过去想认识他的念头,完全打消了。
我还是很寂寞。
那屋子里时有时停的音乐,阿佳与我都习惯了,不以为奇,我跟着下来,把好奇心压抑了下去——管人家面长面短?还是好好的工作吧。
夏天近了,天日渐长,下了班开车回来,那太阳还很好,我常常嫌自己的脸色有点苍白,于是走到沙滩那里坐了下来,没想到有人比我先到。
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她穿著大花鲜艳的两截泳衣,躺在毛巾上。
我看看她左右,不见有人,她一个人?
她也看见了我,向我笑笑。她的牙齿小颗的,雪白。
她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美女,纵然带点艳俗,还是美女,她的伴侣呢?没有空﹖在听音乐﹖她的脸是明朗的,一点沉郁都没有。
我们两个人在沙滩上坐着,终于她拉起大毛巾,走了。
临走她向我说:「你住在对面的房子里?」
我点点头。
「我们是邻居,」她说:「我们住得很近。」
她笑着走了,即使穿著游泳衣,也还留下一阵香风。
我有点反感,我心里说:才不是,你并不住那里,只不过因为你男朋友的缘故。
太阳沉下去了,我回家帮阿佳做饭菜。
她说:「小姐,最近你吃得很少,大概是睡得不稳的缘故。真是,对面那家人,太吵了,害你瘦了呢。」
我说:「要找比这里更静的地方住,也难了,只好将就一下,除非住到荒岛去,有人的地方,难免有声音,在这个城市,做了和尚,也还是俗的,简直没地方逃。」
阿佳沉默了一会儿,她说:「小姐,你也太静了,不如过去也参加一份子玩玩,也许就不觉得吵了。」
「什么话,我过去做什么?」
「不,今天对面那家子,派了个人过来请你呢。说明天晚上有个舞会,请你八点左右过去。」
「啊?」我一怔。
「小姐,依我看,你就过去坐一下也好,又不用搭车,就不住就马上回来好了。」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
派了人来请我?几时的事?他是几时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的?
明天,明天又是舞会?
他家里真是热闹,果然六点钟不到,车子已经陆续的到了。我于是换衣服,既然有人来请,不过去就骄傲一点。我在挑衣服,选来选去,并没有好的跳舞裙子,只有一件红的,我没穿红衣服已经两年了,而且也不喜欢红的,这件红裙子是为了某一年圣诞买的,我并没有穿过几次。
还是穿黑的吧,我穿了一件黑的长袖裙子,齐膝的,换了丝袜皮鞋,戴一副耳环,看看钟,八时正还差一点,我躺在床上想,今天可以知道他长得如何了。这是一个谜呢,悬疑了那么久,终于到了揭晓的时候。
我的脸还是有点苍白,不过算了,我不是一个相信化妆品的人,我拿起我的小皮包,就下楼了。
走到对面,灯火通明,大门是开着的,不用通报,人人可以进去,这样做有点危险,不过满屋是熟人,这里又离市区远,也就没多大关系。
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看见我,迎上来,一手拉住我,「你来,实在太好了。」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明艳的脸上忽然罩上一阵阴影,「你真好看,」她说:「家瀚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
家瀚?家瀚是谁?谁喜欢我这样的人?
她自己也够美了,桃红色的长裙子,露着整个背部,头发云一样的垂下来,真是诱死人。女孩子多数不肯赞同性美,我是一个公道的人,如果对方是真的美,我只好承认。
她对我说:「你随便玩,随便走走,我们住得近,本来应该做好朋友的,但是我今晚要招呼很多人,如果冷落了你,你不要介意。」
我笑了,她这番话说得很得体,我想,这也就很难为她了。她是这里半个女主人?我慢慢的离开人群,向静一点的地方走过去。那个书房,我想,我要到那个书房去看看。
我摸索着,这座房子的间隔我很熟,因为跟我们那里是一模一样的,连灯开关位置都一样。我按亮了书房的灯,那盏灯在地上,很黯,仅仅够亮光看得见房内的布置。
我坐在那张真皮安乐椅上,一低头,。那本红楼梦还是在地毡上,我轻轻的拾了起来,抖落了上面的花瓣,拿在手中,左边有几个水晶瓶子与杯子,我打开瓶子闻闻,是很好的拔兰地,我倒了半杯,喝了一口。
太舒服了,这个书房,我关上了门,才发觉这房间的隔音设备很好,客厅外面人声音乐声顶沸,但是书房里只隐隐的听到一点点。
我几乎是躺在这张大椅子里的,享受着。这书房是这样熟悉,我在外边不知张望过多少次了,我很高兴,又站起来,每样东西摸一摸,走到一个书架子前面,我看到了一只照片架子,我拿起来看。
照相架子是水晶塑料做的,里面一张黑白照片,拍得很好,一个男孩子与女孩子。我拿到亮光附近去一看,发觉女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女孩予,这个舞会的女主人,而男的——我呆住了。
真有这种巧合?纤长的身子,秀气的脸,秀气的眉毛眼睛。我的天。我拿着镜框的手一直抖,没有办法停下来,太巧了,这样的人终于被我找到了。即使他已经有了女朋友,看看也是好的。
我走到他的书桌面前去,我看到了一颗血红的图章,我拿起来一看,图章后刻着「辜家瀚」三个字。啊,他就是家瀚。他就是家瀚。
我放下了一切,我一定要走出去,去找到他,去看他一眼。我拿着酒杯,推开了书房门,回到人群里,一张张脸的找,但是我找不到。
我又不好去问这个女孩子,我颓然的一个人回书房,躲在里面吃闷酒。
我想,也许他还没有来,他还没有来。他有事。但是我一定要等到他回来。是的,我向自己笑了,拿着酒杯,很是得意。我可以在这间书房里过一辈子,我真可以。
我喝了不少,看了半本红楼梦。坐在地毡上,头渐渐沉重,我抬不起眼来。我想我是醉了。我倒在那里,心里塞满了事,很不开心,又很开心,就这样睡着了。
真要命。
我是被热毛巾敷醒的。我睁开眼睛,看着那个女孩子扶着我,一脸微笑。我羞得满脸通红。
「没关系。」她笑说:「你喝多了。」
「是的。」我抬起头了,「对不起,真失礼,什么时候了?」
「早上四点。」
「唉呀,我的天,舞会散了?」
「散了。」她笑笑。
我冲口而说:「他呢?他回来了吗?」
「谁?」她问。
「家瀚。」我说:「他大概回来了吧?」
她脸上苍白起来,「谁?你见了谁?你说什么?家瀚?」
「没什么,没什么!」我连忙否认,怎么可以用这种口气问及别人的男朋友,甚至是爱人呢?她当然要不高兴的了。
「你见到了谁?见到家瀚?」她拉住了我。
我尴尬起来,她吃醋了。
「不,」我也语无伦次起来,「我知道家瀚是你的男朋友。」
她打断我:「家瀚不是我的男友,我叫家灎,我是家瀚的妹妹。」
「啊!」我低呼了起来,充满了希望,啊!我怎么没有想到?怎么没有想到,这么说来,一切还不算太迟﹖不迟就好。我们是邻居,我还可以向他表表心意。
但是家灎的神色很紧张,她问:「你真看见了家瀚?」
「什么意思﹖」我觉得奇怪。「我没有见到他,但是我看见了他的书房,他的车子,他的屋子——」我大胆的说:「我想见他!」
家灎松了一口气,看着我,她低下了头,很久很久,我看得出情形有点不对。她抬起头来说:「家瀚,家瀚,你永远见不到他了。他五年前撞了车,死了。」
我像五雷轰顶一样,「不!」我大声说。
「是。五年前他二十七岁,最有前途的建筑师。坐在朋友的车子里去听音乐,回来车子失了事,就是这样。父母为了这个意外远远离开这里,他的屋子就空下来了,谁也没有动他的东西,直到我回来,拭去了灰尘,仍然没有动任何东西。他去听音乐的那天是下午九点。他坐在书房里看了一段小说,喝了点酒,朋友来接他,他没有开车子,恶耗在午夜传来。 」
我几乎疯了,我说:「五年前,」我喃喃的自言自语,「五年前,五年前我还没有毕业,我比他小十岁。」
「是的,」家灎苦笑,「他会喜欢你的,他一直喜欢静的女孩子,一直没有女朋友,第一次我见到你,就呆住了,这不是家瀚心目中的女孩子吗?我把你请了过来,想让你知道,你们住的那幢房子,是我哥哥设计的。 」
我知道,但是太迟了,什么都有办法挽救,但是失去的生命……
我颓丧的靠在真皮沙发上。
天渐渐的亮了。
「现在我住在这间屋子里,但是我不爱静,这里交通又不方便,我想我就要搬走了!」她叹一口气,「我觉得大家都不肯承认家瀚已经不在了。像今天,我老觉得他在我们中间——通常碰见这种舞会,他是肯参加的,不过老是皱着眉头,坐在一角不出声,偶然笑笑。今天我发誓他回来过。」
我凄惨的听着。
家灎说:「不要说我神经不正常,那天晚上音乐会的票子,是我去订的。我从来没有停止后悔过。」
忽然之间,我想回家了。我真正的家,不是隔壁的家。我要回去了,回去看看父亲,以免将来想见他还见不到,空恨自己。忽然之间,我觉得梦想是无法达到的,得到了,再失去,只有更难受,天下有什么如意的事!
我看了案头的那张照片一眼,再一眼,再一眼。
我是永远见不到我的邻居了。
我回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就开始收拾我的行李。
阿佳不舍得我走,她说:「小姐啊,你走了我就太静了。」我只是笑了笑,安慰她几句。
我搬出去的那一天,家灎也在收拾东西,她的女佣人将书房的窗帘拉好,我瞥了一眼,老实说,我也相信家瀚会回来的,一个瘦长个子的年轻人,学问性情都好,不大笑,声音是柔和的,穿著长袖子衬衫,缝工考究的衣服,他是会回来的。
但是我要走了,终久不能在这里逃避一生一世。
但是啊我的邻居。
我黯淡的想,我的邻居,我并没有见到他。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我去了三次博物馆,三次都见到她。她是很发噱的一个女孩子,廿一、二岁的样子,可是那谈吐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第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是她的父亲,她父亲已经走不动了,她还精神奕奕,大大声的叫「爸!爸!来这边。」
我很不喜欢人家在博物馆里大呼小叫的,登时投过去一眼,见她的可爱相,就不出声了,大热天,她穿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一件破破烂烂的牛仔衫,一顶破破烂烂的鸭舌头帽子。
她真滑稽,一口英文,夹着几个法文字,是正牌的假洋鬼子吧,我想,因此把她当一个怪物似的研究。
她在那边说:「嗳爸,听讲都是乾隆御览之宝呢。」
大家都朝她看,微笑。
我摇摇头。
她走到我旁边来,我正在看一幅郎世宁的孔雀图,那几只孔雀金光闪闪,栩栩如生,然而最好也不过是个画匠,我不喜欢。
但凡这种官庭画匠,不论中外,自从彩色摄影发明之后,大概都失业了。
我看还是要看的。
那女孩子说:「爸,有透视感呢,真像洋人画的。」声音已经压低了。
我实在忍不住,就转过头去跟她说:「郎世宁根本是洋人,你查查去。」
她也转过头来,脸忽然之间就胀红了。一双眼睛圆滚滚的,皮肤晒得非常的黑,看上去是一个很舒服的女孩子,她看了我一会儿,就转到她父亲那边,一起走了。
我很后悔,我本来是开一句玩笑,没想到她就这么走了,一个女孩于,喜欢艺术品总是好的吧,她可能是一个学生,回来度暑假的。
没想到第二天,她又来了,独自一个人。
对着玻璃橱窗,一直看,兴奋得不得了,鼻子都贴上去了,口气都呵在玻璃上。
我跟我的教授说:「看那个女孩子。」
我的洋教授笑笑,「很漂亮。」他说:「不过不是美术学生。」
「如果她这么感兴趣,应该读美术的呢。」我说。
教授向我笑了一笑。
我与他这次来东方,是为了搜集一些关于法琅的资料,一到这间博物馆,他是完全被迷住了,天天一大早来,到关门才走,足足弄了一个星期。我只替他做一点解释,翻译。
是的,我是他的学生,或曾是他的学生,读完了美术,我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虽然不算十分学以致用,也还过得去。这次他邀请我回来,我想也有两年没回家了,就回来一次。
我请了三个礼拜的假,与教授在一起,逍遥自在的来来去去,就忽然对工作不满,这次回去,辞了职也好,找份美术教师的工作,虽然年薪低一点,可是有意思得多,假期又可以到处逛。
而且我这个人也适合做老师,这么多嘴,刚才那女孩子就是被我得罪的。
现在她又来了,我决定躲得远远的,以免打扰她。
可是就在字画那里,又碰见了她。
她傻傻的看着一张竹子,是倪赞的,站在那裹一刻钟没走。
希望她可以领略到画的美丽。
她怎么会这么喜欢画的呢。我不明白。这样的女孩子,应该趁着暑假,多多去跳舞玩乐才是,泡什么博物馆?这次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她很静,没有大声嚷。
看她的表情,又很苦恼,皱着眉头,索性坐在椅子上,撑着头想起心事来。
我老觉得晒得黑黑的女孩子是没有脑袋的,怎么会看了一幅竹子就愁眉苦脸呢?我于是走到那幅画面前去看了个仔细。
她探头探脑的叫我:「喂!」
我看她。
她问:「喂!你是不是昨天教训我的那个人?」
「不敢不敢。」我说:「你会说中文吗?」
我又来了,「什么意思?中国人不会讲中文?」
「我在美国出世的嘛。学了英文法文,就不会中文。」
「真要命,你听听你那英文的口音。」我说。
「别这样子好不好?」她说:「真是,一直骂人。」
「有什么事呢?」
「你怎么知道郎世宁是洋人?」她问。
「这里谁都知道。」我说:「国民小学生也知道。」
「我不知道。」她苦恼的说:「后来我回家一直找资料,把他抖了出来,原来是这么一个人。」
我笑,「你真去查了?」
「是呀。」她说:「喂,你是专家吗?多说点来听听。」
「什么专家,别这么说。」我说。
她眼睛圆圆的,更加起劲了,一脸不耻下问的样子。
我不忍心,只好说:「我也不懂呢,你要看这些,先要把中文说好了,要把中文写好了,才能懂这些画的奥妙。就像个孩子,不去读上大人孔乙己,倒要看红楼梦,怎么看得懂呢?」
「红楼梦是什么?」她楞楞的问。
我的妈。怪可怜的一个女孩子,大概她父母太要望她成龙了,从小叫她受洋教育。她或者看得懂尚保尔沙特的原著,可是不会红楼梦,做人有什么味道啊。我顿时对她生了同情之念。
「你在可怜我,是不是?」她看着我,坦率的说。
「你可以慢慢的学。」我淡然的说。
「是的,我买了一大堆书看。我在学国语,我会写一点字,我在努力。可是你能不能为我解释几个问题?」
「画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她笑,「这我知道,我看过一些西洋艺术品。」
我点点头,「你要问什么?」
「什么叫『斗彩』?」
「那还不简单,但凡瓷器上烧的花纹,有黑边的,就叫斗彩吧?」给别人一问,我也胡涂了。
记忆上的确如此。
「真的吗?」她问:「这不是跟画上的『有骨』一样?」
「对啊!」我一拍大腿,「你真聪明。」
她很得意的笑了。这小妮子还真不简单。
「你怎么会到美国去的?」我问。
「爸爸妈妈闹离婚,把我送到姑妈家去,姑妈住美国,我就留下来了。」她说。
「啊,对不起。」
「不用对不起,他们早就和好如初了。只是我就留在美国,做了假洋鬼子。」她说:「现在毕了业,回到家来,真是十分不便,他们为了我,全家都说英文,很可怕是不是?」
她是这么的坦白可爱,全无城府,也有一种动人之处,大概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懂得红楼梦的女孩子,多数是刁钻古怪,喜怒无常的吧?
「你是学美术的?」她羡慕的问。
「是的。」
「哪一间学校?」
「伦敦皇家美术学院。」
她很难过的说:「我本来就是要念美术的。」
「怎么没有念呢?」
「喏,姑妈说念了美术不好找工作,还是读别的好。」
「那你读了什么﹖」我问。
「建筑。」
「你呀?」这下子轮到我睁大眼了。
「是呀,我。」她生气的说:「你真是看低人。」
「对不起,我真没想到,我还以为你是中学生呢。」我滑头的说。
她注视我一会儿,她说:「中国人不好,中国人真滑头。」
我的脸红了起来,「嗳,你自己也是中国人。」
「是呀,但是我回来以后,就发觉中国是一个虚伪的民族。」她认真的说。
「别这么说好不好﹖」我抗议,「英国人才虚伪呢。」
「可是英国人的虚伪是看得出来的,可以预防的,中国人才高明呢。」她说。
「好了好了,你慢慢会发觉中国人的好处的。」我安慰她。
她表示很怀疑。
我的教授在那一边叫我了。我只好站起来向她道别。我问她第二天还来不来,她说来。我说「明天见」。教授很开心,絮絮的说长道短。他是个中国通,也就像所有的中国通一样,到了中国地方,就不大通了。
我陪他去吃了顿海鲜,送他回旅馆。他旅馆房间乱极了,到处都是书本、图片,打字机打好的稿子,我帮他整理了一会儿。
他叫我把广告公司的工作辞掉,跟他去做助教,一方面可以跟他合出一本书。这是很诱惑的,从庸俗到清高,谁不想?我说我答应考虑。
回家途中,我一直在想,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呢?她的人,就像一块璞玉,与普通的小姐不一样。此刻一般女孩子都太矜持了。
一个男同学愤然说:「什么意思吗!走了一年整,天天又接又送,又吃饭又看电影,完了连手还没摸过一摸,还是去找鬼妹算了,现实有现实的好处,下午看了电影,晚上马上见功。」他实在是烦了。
我不是怕这种烦,我也没有要立刻见功,只是我很害怕被女孩子吊我胃口。干吗?大家真诚相待,才可以做朋友,吊来吊去,心也吊冷了,我不干。
所以到今天还是没有女朋友,怪寂寞的。
第二天我与我的教授一早就出发了。
她比我们还早。
教授跟我说:「咱们那些学生,有她一半这么用功,我们做梦也就笑出来了。」
我趋上前去,「喂,假洋鬼子!」
她气得不得了,马上跳起来,「你再说一次!」
「大清早的,别生气,别生气,」我向她道歉,「你把名字告诉我,我就可以叫你了。」
「不说!」
「不说我怎么教你?」我问她。
「你真打算教我?算了,我没那么好命嗳,我什么也没学会,已经气死了——谁做你的女朋友,真是前辈子作了孽!」她白我一眼。
「所以我没有女朋友。」我说:「啊,你在看唐寅的扇面呀,来,我告诉你他的故事。」
我把唐祝文周的故事说了一次。那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是三岁孩儿都晓得的,偏偏这可怜的家伙一点也不懂,听得津津有味,侧着头。我从来不知道我会讲故事,但是看她那样子,似乎我是讲得还不错的。
末了她又羡慕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看回来的。」我笑,「十三岁的时候,放暑假,就一直看这种书。你十三岁的时候,看什么?」
她惭愧的说:「法文版的小王子。」
「嗳,那是一本好书,非常好的书。我也喜欢,我是前年才看的。」
「真的吗?」她笑问:「前年才看?」
「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对我大呼小叫的,我就告诉你。」
「我请你到小巷子去吃水果好不好?」我问:「那够好了吧?有菠萝、西瓜、芭拉、香蕉、文丹,你说什么有什么,我不带你去,你绝对找不到。」
「真的?」她好天真。
「当然真的,而且你可以放心,我不是骗子。」
「好吧,我叫江文秀。」她说了。
「噢唷,还有中文名字。」
她说:「你讲好不笑我的。」
「好好好。我呢?你要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我问。
「你不是叫『喂』吗?」她说:「喂就可以了。」
「你还要耽到几时走啊,我的教授在那边,起码下午才离开,咱们去了一圈回来,刚刚好。」
「我想看瓷器。」她说。
「太复杂了,」我皱皱眉头,「光是那几个御窑,就搞得人头痛,你看,成千成万的,只只花妙不同,看到头发白了也没看完,咱们吃水果去。」
「依你说,那是不必看了?」她失望的问。
「不必了,」我干脆的说:「庄子说的,不必追求学问。」
她耸耸肩,「庄子是谁?」好家伙!
「他是一只蝴蝶,我们不必理他,我们去吃水果——嗳,你到底去不去?」
「去呀,」她白我一眼,「你别这么凶好不好?」
我笑了,与她走出博物馆,我们叫了一部车子,往市区去了,也没跟我那教授说一声,也不打算再回去了。
我是老马识途,找了一个水果档,好好的坐了下来,叫了一桌子的水果给她吃,她开心极了,吃得像个贪心的孩子,唏哩呼噜的一扫而空。
然后她瞪着眼睛看我,忽然嫣然一笑,她说:「给你欺侮一下,还是值得的。」
我只好又笑了,「我怎么舍得欺侮你。」我说。
「算了!」她扁扁嘴。
我把手帕递过去,她鼻尖上都是一颗一颗的汗。她也老实不客气,拿了手帕大擦一顿,然后说要把手帕拿回去洗,我抢了回来,说不用。
她问我:「为什么庄子是一只蝴蝶?」
这人,还念念不忘这故事。
我胡诌,「因为孔子做了圣人,所以他气,只好做蝴蝶去了。」
她没听明白,她说:「我回家查。」
我觉得她是十分可爱的,如果有空,我可以一直说故事给她听,一直说下去,说下去,说到两个人都老了为止。我看她一眼,这倒也是乐趣。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现在大概是看上她了。
「喂!」她叫我,「你要不要到我家去看看我的画室?」
「不好吧,」我说:「我很怕见伯父伯母的。」
「他们不在家,喂!怎么了?世界变啦?女的请你,你还推来推去的。」她说。
「好,去。」
「要不要把司机叫出来?」她试探的说。
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别这么奴役人家好不好?」
「那么我们自己搭车去。」她说:「你要发狠,你去发好了,别对我发。」
我只好笑笑,又出去叫车,也不好意思跟她挤公路车了。她还是千金小姐呢。
车子驶向山上,一路上都是精致的小洋房,最后她叫车子停在一间白色的屋子前。
我们下了车,她抢着付了车钱,我并不跟她争。
在阳光下,她家的花园开得非常灿烂,我问她:「画室,你要画室干什么?」
她被我气得翻倒,怒道:「只准你们有画室,我难道不用画则?狗眼看人低!」
「嗳,行了,学会了一句中国成语。」我笑。
「你到底看不看?一直吵架,不看就走算了。」
「我没有吵呀,」我说:「你脾气太坏了,我是孤陋寡闻,你教我,我就知道了,你一直骂我,我怎么学得了?」
「我骂你了吗?」
「骂了。」
「对不起。」
「没关系。晒死了,快上楼去吧。」
她的画室在三褛,屋顶是斜的,画室的面积大得不得了,一张可以调整斜度的大桌子。上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呎,计算器,一旁是两座打字机,一架电动,另外一架手提,一只竹箩里放满了一卷一卷的纸。
她招呼我坐。
我说:「太漂亮了。」
「所以你心里一定在想,这样的人用这样的房间,真是暴殄天物,是不是?」她瞄我一眼。
我只是笑,她对我有成见了,我无法于一时间分辩。
全间房间是白的,墙壁上悬着几幅版画。
我问:「好象是米罗的?」
「是。很便宜,那铅笔签名倒是真的。版画只需要上几个色,压一压花纹,说不定是他徒子徒孙做的,每张五百港币,巴黎随便哪一家画商都代理。那框子倒真不便宜,比画还贵。」
米罗的彩色.配白房间是很漂亮的。
另一边放着网球拍子,还有一双球鞋。
看样子她除了不懂中国文化之外,什么都懂。
也只有她一个人,不懂的东西,追求得这么厉害,多少女人,白痴似的跟着丈夫进,跟着丈夫出,在养孩子的空档里,搓搓麻将,碰出一副满糊是丰功伟绩了。这种女人,达可耻程度。她们却还来得个得意,走出来都是精神十足,挺胸凸肚的。
想到各式各样的奇怪女人,再看她,我的脸色就放柔和了。
我问:「你是不准备回去了﹖」
她拾起一个网球拋了拋,说:「是。留下了。这里很好,有南欧风味,可是比南欧干净、太平,人也比那里的斯文。我住过三个月意大利,臭死热死,随街有人抢皮包的。加起来开心的时候不到几个小时,那是走博物馆的时候。好好的白裙子穿出来,回去就给那些男人摸得黑黑的,我不介意摸,至少也该把手洗一洗。」
我笑得弯了腰。
「意大利女人凶,意大利男人还要凶,在街上喝喝咖啡就打起来了,那男的抓住女的头发就打耳光,那女的又吐口水又责骂,真正是落后地区。」
「别这样,」我说:「我去的时候就没看到。」
她说:「那你运气好。美国也不行,弄弄就不像了,个个人鞋脱袜脱的,巴不得回复到原始时代去,叫我到纽约,我就汗毛站班,我不要捱这种风险,弄得不好,就被奸杀在地下铁车站里。」
我说:「所以还是回中国人的地方来了。」
「难道你不想回来?英国又有什么好?一年少见几天太阳,那里的人也就阴阴沉沉的,跟天气一模一样。」
「都叫你给骂死了!」我说。
「是事实呀。香港也不好,不中不西的,结果中的没学好,西的也没学好,我唯一的希望是将来学好了中文,除了工作上的必要,不用说英文法文。」
「志气蛮大的。」我微笑,「年纪轻的人真是轰轰烈烈,爱恶分明的。」
「你算老啦?」她笑问。
我点点头,「现在是温吞水,非常的满足现实,做人,反正是那么一回事,什么地方好就躲在什么地方,每个地方都不好?就想法子迁就一下,反正匆匆几十年,转眼就过去了。」
她白我一眼,「我不是那种人。」
「我小时候比你还要厉害。」
她眼睛看看天花板,一副不开胃的样子,我也笑了。干吗要回去呢?在自己家里,对着一个可爱的人,有什么不好呢?每天说一个故事给她听,又有什么不好?一本封神榜,就足够可以说一年。
辞掉那份工作吧,辞掉它吧。把房子退掉,把东西收拾一下,就可以回来了。回来了可以天天吃水果,可以做些自己喜欢的事,多年来紧张的生活把我折磨得不象话了,我现在的理想只剩下那么一点点。
她蹲下来看我,「嗳,你不高兴啦?我得罪你啦。」
我拍拍她的头,「没有。」我温和的说:「我怎么会生你的气?」
「爸爸说我说话老得罪人,得罪别人无所谓,得罪你我可惨了。」她笑着说。
「你有什么惨?」我急问。
「谁说故事给我听?」她索性坐在地上了。
「像你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还愁这个?」我问。
「我没说我愁呀,有人要来说给我听,我还不要听呢,我喜欢听你说的,你讲得够生动。」
我看着她。「你回来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她说:「常常去博物馆。」
我点点头。「习惯﹖」
「我是有心要使自己习惯的。我不愿意再赖在外国,又不是什么可以引以为荣的事,只有咱们中国人,流行移民——你几时听过英国人美国人那么大批甘心情愿的去流落在外国?」她愤愤的说。
「是什么叫你回来的?」我问。
她说:「是我大学里的同学!读到毕业班那年,来了一个插班生,也是中国人,是个男的,长着一张大黑脸,矮个子,大厚嘴巴,小眼睛,常常盯着我,色迷迷的,真该死。我是给他面子,看他也是同胞,虽然拒他千里之外却还客气。一天在宿舍,那班美国学生就学他那模样儿,大家都笑,我还不介意呢,谁晓得其中一个说溜了嘴,就讲:『真丑,那些中国人,一个个英文也说不好,就往外国跑!』我脸色就变了,那同学又跟我道歉,说:『对不起,你不在内。』越描越黑,想想真没意思,像那个大黑脸,要丢脸,就在家丢好了,干吗还跑得那么远?要出色,也回家来出色,又为什么留在外国?顿时跟姑妈说了,转头就走。」
我默默的听着。
她说下去:「我不懂做人道理的,想到哪里是那里,你听着,一定心里暗笑?」她抬起头来,「你别理我,我是有自卑感的,身为中国人,一句中文都不会说。」
「你姑妈没教你?」我问。
「她嫁的是洋人。」她说。
「慢慢学好了。」我这一次是真的鼓励她。
我还想我自己呢,真该回来了,她都回来了,我还不走待几时?父母亲都常常叫我回家的,可是我就是懒,懒得两边跑,就住在英国这么些年。
我叹口气。
「算了,不说这些,叫你头痛。」她笑,「打不打网球?改天来这里打网球。」她靠在窗口。
我走过去窗口一看,只见后园子里有一个老大的网球场。还有游泳池。她家里可真不含糊。
我看她一眼,她也不含糊,这假洋鬼子对国家民族还真有责任感。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要告辞了。」我说。
「怎么?」她有点失望,「这么快?我们几时再见?」
我微笑,「明天,明天我再来。」
「真的?吃水果?」她天真的笑,「是不是?」
「不,去吃面。」我说:「那面才好吃呢,一小碗一小碗的——你吃了就知道。」
「嗳,你不要赖,一定要来。」她说。
我说:「一定来。」
「你叫什么名字?」
「叫『喂』。」我说:「明天见。」
「我让司机送你,叫不到车子。」她说。
「好,送我到博物馆。」
「还去﹖」她惊奇。
「我那教授还在等呢。」我笑说。
她笑了。送我下楼,替我叫了司机,把她家的大车子驶了出来。
到了博物馆。我找到了教授,他老还看得聚精会神的。
我拍拍他肩膀,他抬头一笑,根本不晓得我走了半天。
他老远还赶了来,咱们却留在外边。那里有宝还不知道!
我照例跟他去吃饭,跟他聊天,然后到正题上了。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写封辞职信,」我说:「回去收拾收拾,回家来了。」
他没有什么惊异,「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纪也差不多了,是该结婚了。」
「是的,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么一点点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颠王国没有你,没有什么关系,」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来就是。
我在路上踢着石子。一对新皮鞋也顾不得了。
我笑着。
明天我会去找她的,或者会得把庄子的蝴蝶梦好好的告诉她。或者会把名字说给她听。
我是决定留下来了。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一张照片
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露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腰间就长了一圈肉,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日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日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
但总少了一点点。
照说我应该满足了。
当年那么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这个下午真热啊。
家明好虽好,却永远只像一盘温吞水,没有脾气,没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变了温吞水,很糟是「不坏」,厌憎是「无所谓」,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没有嫁他,以后的日子是怎么样的?说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维持着自己的生活,租一层公寓,独自住着,约会着许多男朋友,过着风流放荡浪漫的生活。应该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妇女不是这样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个脸,恐怕也得洗一个澡,正用冷水泼着脸,就听见门铃响。
我放下毛巾——是什么人?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年轻人。一头的卷发,瘦长个子,肩膀很宽,一张脸晒得红红的,穿件芝士布的衬衫,被汗浸湿了,都贴在胸膛上,那种青春、朝气,扑人而来。他有点喘气,漂亮的眼睛看着我,带点犹疑。
我也好奇的看着他,他一定是找错门了。
「找谁?」我先问他。
我们这里门户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他说:「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请进。」我说。
他进来,向我笑了一笑,坐下来,脚上穿著一双球鞋,没有袜子,深蓝色的粗布裤已经洗得发白了,但在他身上,还是显得那么自然,调和,比起家明硬绷绷考究的西装,巴利皮鞋,不晓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幺不公平!家明已经三十二了,这个男孩子最多不过二十岁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我的脸也就很黄。
我倒了一杯果汁给这个男孩子,他道了谢,一饮而尽。
「真热。」他说。
「是的。」
「我姓孙,叫孙家明。」他报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说:「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说:「啊?真巧,不过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点,不过却是个好名字——孙先生,请问有何贵干?」
他为难的低下了头,想了一想,然后从裤袋里摸出一只皮夹子,掏出了一张纸片,郑重地递给我。
他说:「请问王太太,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我接过了那张纸,却是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诧异的问:「咦,这张照片,你是从什么地得来的?」
他兴奋的问:「你见过?」
「自然。」
「她是谁?我找她很久了!」男孩子的声音是快乐的,「你知道她在哪里﹖」
我细细的看着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坦白的说:「我喜欢她。」
「你见过她吗?」我问。
「没见。」
「既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你怎么可以说喜欢她?」
「呀,王太太,这说来就长篇了,我不介意再重复一次,但是希望你有耐心听。」他看着我。
「请说。」我倒想听听他的故事。
这么热的一个下午,除了午睡,还有什么比听故事更好?
「请先把照片还给我。」他说。
我把照片放在茶几上,他取了过去,拿在手中,细细的看着,当珍品似的。我真是惊奇莫名,看样子这张照片他很宝贵的呢。怎么一回事﹖
他开始说:「我第一次看见这张照片,是在加州,美国加州柏萨典娜,一个朋友家中,朋友姓陶,你认识吗﹖」
我摇摇头,我不认得姓陶的人,在美国我们以前只有一家亲戚,是我嫂子的弟弟两夫妻,姓李的。这张照片怎么会到姓陶的人家去了?
「没关系,反正这是两年前的事,我当时在加州理工学院念原子物理。」
哦,还是原子物理学家,真看不出来。
「偶然去陶家作客,没事做,大家便翻照相簿子,我看到了这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神采是那么好,马上吸引了我,我便问陶家她是谁,陶家说不认得,这照片是无意中得来的,夹在一大堆其它的照片当中,他们见照得很好,就顺手夹在照片簿里,没丢掉。」
他歉意的笑,仿佛是怕我没听清楚。
他的长腿伸在玻璃茶几下,握着双手,左手腕戴一只极薄的白金表,右手腕一条银链子。他隔一些时候便伸手去拨他那一头卷发,这个男孩子,风采是不可多得的。
他说:「我一直追问他们,他们说照片是夹在姓李朋友的信里来的,他们大概认得她。」他叹一口气,「不过姓李的博士住波士顿,在东部呢。」
这就是了,相信是李博士寄自己的照片给朋友,一不小心,把没相干的照片也夹进去寄出了。
「我打听有什么同学在哈佛读书,可以请他去问,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笑了一笑,雪白的牙齿——「倒有一位同学的哥哥,他是哈佛研究院的,过来西部渡假,被我抓住了。」
我忍不住,「他未必认得李博士。」
「是呀,但是哈佛有多少中国人呢?想必有一线希望。」
「说下去。」
「同学的哥哥看了照片,说见过这个女孩子!他说有好几年了,她是李博士的亲戚,从英国去看他们,拍了好些照片,也一起吃过饭,那个女孩子很能说会道,相当傲气。有人要替她介绍男朋友,她就笑说:『我是要嫁原子物理博士的。』你想想,王太太,我不是原子物理学生吗?」他天真的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一直在找像她那种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没想到她也在等我这么一个人,这么凑巧。」
我不作声。
他说下去,「于是我问起李博士,既然是他的亲戚,他该知道她的地址。」
我抬起了眼,「李博士搬走了,他回了香港。」
「咦,你怎么知道的?」他惊异的问。
我淡淡的答:「那是一定的,毕了业还留在外国作什么?」
「是,」他低下头,「我没找到李博士。但是我要了这张照片。我只知道她在英国念书,」他笑了一笑,「英国说大不大,但到哪儿去找这个中国女孩子?我很头痛,我只晓得如果迟了,可能会失去机会。」
「也许……只是照片拍得好,也许她真人不过尔尔,你怎么可以凭一张照片而——」我说。
「我有信心。」他的语气的确充满了信心。
我不以为然,「科学家总是一样的!」
「王太太,你不喜欢科学家?」他问我。
我笑了,我看着露台上太阳下的美人蕉,真绿得惊心动魄。不喜欢科学家?十年前,我多么想嫁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只是没有机会认得而已。
「线索完全中断了,所以我只好暂时放弃,不过我还是托着陶家,有什么消息,就告诉我。」
「陶家没有什么可说的,是不是?」
「没有。可是当年冬天,我又遇到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哈哈!」他很得意,「我在一个美国同学的照片部子一里看到了她!」
「不会吧?」
「怎么不会?那同学的照片是她哥哥寄来的,他弟弟与我找的人是同学!」
「那同学叫什么﹖」我也好奇起来。
「英国美国距离不远是不是?那同学的哥哥叫哈里,哈里麦嚣,我要找的女孩子是他们班上唯一的中国人,那还不简单,我一眼便认了出来,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功夫,倒在外国人身上得到了她的消息。」
我说:「她叫什么名字?」
「照片背后写着,叫段绢绢。」
「啊。」
「那是一张毕业纪念照,廿多三十个人一起拍的,然后每个人都在照片后签名,奇怪啊,她签的却是中国字,我一眼便看到了这三个字。」他重复一次:「段绢绢。」
我低下了头。
「多么好听的名字,」他向往的说:「我牢牢的记着,又打听了很多事,我知道她念的是化学工程,成绩很好,人很活泼,只是不大参加课余活动,毕了业大概是回了家。就只有这么多,我还想多问,那个美国女同学把我轰了出来,」他扮一个鬼脸,「不瞒你,王太太,那个时候我正与她泡,我老逼她说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她当然沉不住气。」
我说:「既然与你同学的哥哥同班,年纪就不小了。」
「不会,他们兄妹年纪才差一点点。」
「也许那个女孩子迟入学。」
「照片看上去差不多年纪。」
我笑,「中国女人都生得嫩。」
「中国女人也一样有鸡皮鹤发的。」
「后来呢?」
「后来我得念硕士,一直走不开,就算走得开,到了英国,人海茫茫,又做什么?」
我点点头。
「但是我决心找她之后,就不再鬼混了,越混越没有意思,总好象对她不起似的。」
「这话从哪里说起,你还见过她的照片,她却连世界上有你这个人都不知道。」我说:「对不起什么?」
「是的,照说是这样,但是我也许是做实验做胡涂了。我把这张小照拿去放大,放得二呎X三呎大,就贴在墙壁上,人家问我:这是你女朋友﹖我也不否认。」
「又后来呢?」
「后来,大学里的中国同学都拿我当笑柄,谁都知道我有一个照片情人。」他稚气的笑着,脸就红了。
「你毕了业没有?」我问。
「没有,恐怕还要三年才拿博士。」
「你几岁了﹖——别介意。」
「廿二岁。」
「啊。」我点点头。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不算小了,今年回来渡假,我又找上了陶家,他们也搬回来了,陶家见我还没有忘记,就把李博士香港地址给我,我去找过李博士了,把照片给他看,他就叫我来这里找王太太。」
「李博士叫你来的?」
「是。」
「他还说什么没有?」
「没有,他看着照片,认了半晌,才叫我来找你。」
「你有没有把刚才的故事说给他听?」
「说啦,都说啦!」他爽气的答。
「你不怕别人笑?」我问。
「不怕。这世界的聪明人太多了,多一两个我这种笨人,点缀一下,有什么不好?」
我也只好笑了。
「于是我问李博士,她叫段绢绢,是不是?李博士说是。我问:是不是在英国念书?他也说是。所以这事错不了。你想想,王太太,这也算是缘份吧?我在两个陌生人的地方看到了她的照片。」
「照片而已。」我说:「依你想象,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她?我不是说过了?很活泼很可爱很漂亮,大概也很调皮,你看她的眼睛就知道了。能够念化学工程,当然聪明伶俐,普通知识丰富。她身上的那件毛衣很别致,由此可知她很会穿衣服,头发是直的,可见她不是做作的女孩子,不会打扮得千奇百怪,依此类推,我还可以想到其它很多的事情——反正我是一定要找到她的。李博士不肯多说,他叫我来找你,由此可知你一定跟她很熟,王太太,你倒说说看,她是不是那样的一个人?」
「是的。你倒猜得不错,虽然把她过份夸奖了一点,她以前倒是那样子的。」
「以前?什么意思?」他问。
「她结婚了。」
「已经结了婚?」他吃惊的站起来,低着头,那神情之失望,是难以形容的。
我看着他,我说:「你真荒谬,怎么可以凭一张照片——」
他又打断了我的话,「王太太,她嫁的可是原子物理学家?」他问。
我摇摇头,「没有,不过是一个文学生,很普通的。」
「可是她不是要嫁一个——」
这次是我打断他了,「人是会变的。」
「我不明白。这么说来,王太太,你是认识她的?」
「是。」
「我有没有必要再见她?」
「没有必要了。」
他抬起头来,有点茫然,「我找了这么久,问了这么多的人,亲自来到,结果她已经结婚了。」
「没有结婚也不行,」我温和的说:「她比你大很多,那张照片,是多年之前拍的,我知道,相信我。」
「不会的,照片明明是几年前拍的。」
「不止了,几乎有十年了。」
「然而我同学处的照片——」
「她入学迟
廿二岁才进的大学,廿五岁毕业,没多久就结了婚,至今也五年了。」
「我只觉得是三两年前的事。」
「时间就是这么不知不觉溜走的。家明,」我叫他的名字,平静地说:「回去吧。」
「既然时间上犯了这么多错误,为什么又这么巧,叫我看到她的照片?」他还是不明白,「我看到这张照片不过是两三年前的事,怎么你却说照片已经十年了?」
「的确是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他颓然的靠在露台栏杆上。
「你见到她,代我说一声……」
「说什么?」我问。
「真是,说什么呢?这两年多来,我一直在排练,见到了她,该说些一什么话,现在千言万语,一句也想不起来了。」
他垂着头,长长的卷发垂在额角上,秀气如女孩子。这么漂亮的男孩子,何愁没有伴?是段绢绢的损失罢了。我有点心软,伸手想去摸一摸他的头发,终于把手缩了回来。我已经老了。
我说:「我给你去倒一杯果汁。」
我走进厨房,再出来,他已经不在客厅里了。
「家明?」我叫,「家明?」
他走了。
没有说再会就走了。
我拿着两杯果汁,呆呆的站在客厅中央。
我看到玻璃茶几上的那张照片。他收藏了近三年的照片,他没有带走,他不再要它了。
他要找的人没有找到,他来迟了十年。
我把果汁放在茶几上,呆呆的拿起了照片。
我听见锁匙开门声,家明,我的丈夫,回来了。
他抹着汗,他说:「真热。」
见到果汁,他也不问拿过来就喝。
「这是什么?」他拿过照片。
「没什么,一张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给我瞧瞧——咦,倒是很漂亮,绢绢,你十年前真是这样子的?」他笑。
「当然是,谁一养下来就是黄脸婆?」我白他一眼。
「难怪当时追求你的人那么多。」他还是笑嘻嘻的,「我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道呢!」
我不响。
隔了一会我说:「如果当年你娶我是为了相貌体态,那么如今你好娶小老婆去了,我早变了。」
「你变了,但是我也变了。」他感喟的说:「当年我也是个网球健将,现在怕连球拍都拿不起来。」
我苦笑。
「你没煮饭?」他问:「小明呢?」
「没有。」我答:「小明在妈妈那里。」
「赶快叫妈妈帮忙找个佣人吧,你一个人两只手,怎么忙得过来?」家明说。
看,我早说过,他是个好丈夫。
于是他坐下来,拿起了报纸。
看了一会儿,他放下报纸,说:「今天我们出去吃饭。」
我不响。
我进浴室,开了莲蓬头,好好的淋了一个浴,足足洗刷了一刻钟。小明没有回来,看样子我们是可以出去吃一顿饭,多久没出去了?
浴罢我对着镜于,照看我自己。是变了。养了小明之后,胖了廿磅不止,脸上所有的轮廓都不见了,头发剪短了,而且熨了一个很普通的样子。
难怪他没有把我认出来,我不怪他。
我在心里叹口气。
这么快就老了。
十年前,我不正夸口,要嫁一个孙家明式的男孩子嘛?后来到处找着、玩着,终于累了,我选了王家明。孙家明来了,可惜晚了十年。如果今年我才二十岁,想想那种景况,又是不同的。
但时间总要过的。我有过我的一份,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了。刚才我差一点就想开口承认:我就是段绢绢。
我丈夫在门外叫:「绢绢,你好了没有?我肚子饿了。」
「来了。」我应。
我匆匆的穿著衣服。
他又叫:「电话!找你的。」
我套好衣服出去听电话,拿起听筒,对方便说:「绢绢?今天有没有一个男孩子来找你?」是李博士的声音。
「有。是你叫他来的吧?」
「这孩子倒是很痴心。你记得那张照片吗?是十年前拍的了,你到美国玩,来看我们,我替你拍的。不知怎么,落在他手里,怎么说都要见﹃段绢绢﹂,我没法子,只好叫他来找你——你怎么打发他的?」
「他没有把我认出来。」
「啊?奇怪。」
「他心目中的那个段绢绢又不是我,自然没把我认出来。」
「你别自谦了,当年那个段绢绢,不正活脱脱就是他形容的那个人嘛?再也没错的。当年你嫁家明,我们都有点惊奇,没想到你却立地成佛,果然成了贤妻良母。」
「说得我当年好象杀人放火似的!」
「绢绢,」他哈哈的笑着,「你自己细想去!可惜那个孩子生晚了,没见到你当年热闹的盛况,否则凭他的才貌,当可参加一份子,好戏更加好看。」
「当年如果见到他,我就嫁他了。」我坦白的说。
「是,我见到他,就吓一跳,」李说:「记得吗?那时候大家要跟你好好的介绍对象,你嘴里说的人,就是他那个样子:功课好,带点滑头,单爱你,风头要劲,都附上条件了,最奇的是,他刚好又是个原子物理……。」
我默默的笑着。
李说:「缘份就差那么一点点。」他感喟。
「什么一点点?差十年啦。」
「我不能再说了,再说你丈夫要揍我呢。」
「他?」我笑,「他是个烂好人,十年也不见他动一次气,要他为我生气,更是难上加难。」
「改天再说吧。」
「好。」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缓缓的放下听筒。
家明问:「可以走了吧?小明什么时候回来?」
我答:「吃完饭,我们顺便把他接回来,省得妈妈两头跑,他就是爱玩。」
家明笑,「跟我小时候一样。」
「家明,我小时候,可爱吗﹖」我忽然问。
「我认识你那年,你都二十五了,谁知道?」他说。
我笑了。
然而这个叫孙家明的男孩子却是知道的。只是他来迟了十年,整整十年。
我十年的那张照片,如今又回来了,搁在茶几上。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爱情是流行病
我有一个妈妈,妈妈四十八岁,有一个妹妹,妹妹十八岁。我叫宝宝,妹妹叫囡囡。因为跟妹妹差了那些岁数,所以平时没有什么话好说,妹妹有什么问题,从来不自动找我。在妹妹眼中,我恐怕已经是老太婆了。
这一天下班,才开了门,便听见妹妹发了疯似的,失声在那边叫:「不!不!我不听你的!你根本不了解我!我们之间一点交通也没有!」
我双眼看了看天花板,这小孩就是这样,说话不分轻重,一派新文艺,不让她看电影,是我们不了解她,不让她化妆,是我们之间有代沟,叫她努力读书,是我们俗气,要讨好她实在太难了。
我坐在沙发上,脱了皮鞋,只看见妈妈自她房里奔出来,一边嚷着:「宝宝!宝宝!你来了?不好了,事情不好了呀。」她一边说,眼泪一边滚了下来。
我说:「妈妈,你管她那么多?她爱穿露背装,让她穿好了,她要去舞会,让她去好了。」
「不,宝宝,这一次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妈妈说。什么事?我问。
「这次……囡囡要结婚了!」
我手中的鞋子掉在地上,「什么?」我问。
「结婚。」妈妈重复。
我呆住:「她结婚?」
「是的!她说不要念大学了,也不要念预科了,要我马上准她结婚!」
「对象是什么人?」我问:「你见过没有?」
「没有呀。」妈妈说:「我根本没听说过她有要好的男朋友,我只知道她普通的男朋友不少。」
囡囡这时候出来了,她披散着长发,身上一件薄料子的裙子团得稀烂,眼睛已经哭肿了,可是青春到底是青春,她看上去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她冷冷的说:「你们不必猜想了,他叫王健康,他是最好最好的男孩子,我爱他!他爱我!我们两个人不能分离,我们决定要结婚,社会对我们的压力,亲友的不同情,都不能算是一回事,我们要争取自由!」
我看她一眼,淡淡的说:「算了,囡囡,大热天,你何苦害妈妈担心,谁把压力给你们了?说话要好好的说,别太戏剧化,我的鸡皮疙瘩都爬上来了。」
给我一大盆冷水浇了下去,囡囡出不了声。
我说:「你给我好好的坐下,把话简简单单的说明白,既然要结婚,那是代表你成熟了,成熟的人要有组织能力。」
囡囡相当的怕我,可是她是横了心,她坐下来,掠了掠头发,真是漆黑的一头好头发,映得皮肤更是雪白雪白的,她开了口:「我要结婚了,姊姊,他叫王健康。」
「健康?」我失笑,「这倒是个好名字,如果人如其名,倒是一种福气。」
「姊姊,你的口气太轻佻了,我不想再说下去。」
「好好,算我不对,你说下去。」我说。
「说完了,我要结婚。」囡囡说。
我按着火气,我说:「囡囡,结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结婚是很复杂的。妈妈不打算招女婿,妈妈要嫁女儿。现在香港米多少钱一斤,像你这种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服侍你也够难的,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非你这位王健康先生真的非常健康,否则你还是念完了大学才说。」
「你们都是一鼻孔出气的,」囡囡在喉咙底哼了一声,「一天到晚就是钱钱钱!跟你们说完话,我巴不得跳到浴缸里好好的洗刷一下,把那些沾回来的铜臭啦,俗气啦!通通洗掉。」
我不怒反笑,「好呀,囡囡,这个月的石油气费还没付呢,你这么爱洗澡,爱干净,把这笔费用给付了,不然就没有热水给你洗澡了。」
「你们这些人,简直不可理喻!」囡囡说,「我告诉你,姊姊,没有牺牲,就不会有爱情,我看你已经太老了,一点理想跟青春都没有了,才会这么对社会妥协,我可怜你,姊姊,我由衷的可怜你。」
囡囡回头,大力的关上了她的房门。 我坐在沙发上,把另外一只鞋子也脱掉了。
妈妈说:「你们这样子互相冷嘲热讽,说十天十夜也没有结果。」
我说:「真叫人灰心。囡囡也不算小了,十多廿年的姊妹关系,竟比不上一个平地冒起来的小伙子。这些女孩子个个发花痴似的,见到了男人,什么都不理了,最好私奔。本来也无所谓,现在是什么年头了,可是人要吃饭呀!结婚!现在租金、家私,把这些加在一起,不发一笔小财还应付不了,她就那么快想到结婚了,真恶心。」
「你不要与她一般见识,宝宝,她不懂事。」
我看了妈妈一眼,苦命的妈妈,十年前我也这样子的闹过一场,才平息了没多少年,囡囡又炸了开来。我骂囡囡等于骂我自己,我有什么好处?
我记得我十八岁那一年,刚要升大学,也是碰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不到半年,也就嚷着要结婚,当时这男人非常鼓励我脱离家庭,说妈妈看不起他,如果我爱他,就该争取自由。一天到晚爱爱爱的,结果这个人除了嘴巴里一天到晚说爱之外,既没有本事,也没有职业。换句话说,我受了骗,逃回家来,这男人还不肯放松,好不容易把他打发掉,真是心灰意懒得不想做人。妈妈说:「年纪轻,不要紧,可以从头开始。」所以才发愤到了今天。
是的,我现在是过得很好,但是一朝被蛇咬,难免怕绳索,以后听见这一类型的男人又恨又怕。这一段事情囡囡不知道,囡囡那个时候还小呢,能瞒就瞒着她。
晚饭的时候囡囡没出来吃饭。
我对妈妈说:「叫一叫她吧?」
妈妈说:「叫她做什么?她不是爱牺牲吗?我们要训练训练她呀,我是她娘,她要牺牲,应该先牺牲给我!」妈妈笑了。
「妈妈,我们真对不起你,」我很歉意的说:「我们太不像话了,一个个都叫你担心,别人家的女儿,十七八岁早就精刮得很——怎么样利用男人,怎么样往上爬,只有你,生了姊妹两个,都像天才神童似的,爱情至上,似懂非懂,真是白痴性格,亏你还笑得出。」
妈妈说:「我也哭过呀,女儿是我自己生的,我有什么办法?」
「你见过那个王健康吗?」我问妈妈。
「没有。」妈妈说。
我说:「要不要见一见他?」
妈妈说:「可以,我去套一套囡囡,看看他是何方神圣。」
妈妈有了一次可怕经验,果然比较精明起来。
那天晚上,半夜我听见囡囡起来在厨房翻东西吃。
人总是要吃饭的,吃饭总得要钱。我真是个俗人,可不是,天天唠唠叨叨的念着钱,但是没钱怎么办?这种问题要问囡囡这种年轻女孩子,她们的胃强壮一点,她们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我如今每过一年,就更加觉得钱的可爱,君子爱财,取之以德。我是女人,女人与小人都是难伺候的。但是凭劳力换回应得的酬劳,并没有什么可耻。人人躺在床上喊清高,整个社会就给清高垮了。
有钱有什么不好?有了钱可以到伦敦海德公园去骑马,可以大吃大喝,可以与朋友开开心心、公公道道的在一起;有了钱可以使生活舒服,使家庭美满。我没说不要爱情,真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像囡囡这样瞎七搭八举起手来喊喊口号,就算爱情了?
十年前我是被利用的,但要怪也怪自己胡涂。十八岁也不算小了,怎么还会这么笨,所以我并不十分怪对方,奇就是奇在他运气够好,坏就是坏在我够倒霉。
我叹了一日气,谁是谁非,很难说,像现在,我当然说我是为了囡囡好,但囡囡巴不得要杀了我这个姊姊呢。
第二天妈妈跟我说:「那个王健康呀,是在某某广告公司做事情的,真要命,广告公司有什么用?」
「行行出状元,」我笑,「可惜壮元爷只有一个,往哪儿找去?我找机会看看这位健康先生。」
「你要当心,如果他不对劲,你就赶快回来,别多花口舌。」妈妈说。
我自然懂得。囡囡被妈妈哄着上学校去了。我在那天下午提早半小时下班,便到那家广告公司去找王健康,我并没有预约他,想他不过是个小职员,不见得会不在公司里。到了那里,经过通报,他果然在。
这种广告公司是洋人开的,外头一间大房间,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王健康坐在其中一只写字台上,听见有人找他,站了起来。
我迎上去,把手伸出来,「王先生吗?」
「是,」他答,「哪一位?」他好奇的看着我。
我打量他。他是一个扎扎壮壮的年轻人,很短的头发,大大亮亮的眼睛,有一种稚气的倔强,鼻子笔挺,精神奕奕,一副大好青年的样子,比囡囡约摸大三、四岁,我对他颇有好感,顿时放下了一半心。
我温和的答:「我是囡囡的姊姊。」
「你——」他奇怪透了,「你便是囡囡的姊姊?」
「是呀。」
「你叫宝宝?」
「是呀?」
他率直的说:「囡囡说她的姐姐像老妖精,专门跟她作对,我看你……你不老嘛,也很漂亮嘛,跟她长得还很像。他拉开了身边的椅子,「请坐。」
我一边坐下,一边问:「是吗,她真的那么说?」
这王健康马上知道说错了话,脸就涨红了。
我跟他聊了起来,知道他大学才毕业的,系主任把他介绍到广告公司来工作,家里父母双全,只有一个哥哥。他很有趣,很诚恳,我们很谈得来。他比起我十年前碰到的那一位,是强得多了,简直不能作比较。那一位除了蒙着眼抽烟喝啤酒闹事,什么也不理,叫他办公?不如叫他去死。不自由毋宁死呀,办公有什么自由!
我跟王健康谈得很投机,于是乘机说:「听囡囡说你们要结婚?」
他的脸又红起来,都还是大孩子哪。
他说:「当然最终目的是结婚,不然何必耽搁她的青春。」
我试探的说:「但是听囡囡讲,你们打算马上结婚?」
「没有呀!」他说:「马上?怎么可能,昨天我才跟囡囡说,叫她念完了大学再说呢。」
「够了够了,」我想我已经很了解了,「王先生,你有空来我们家便饭吧,随时欢迎,别一直在外边吃,外边的菜又贵又腻,我们家还有一个更老的妖精——妈妈相信是欢迎你的。」
王建康说:「大姊,你可别介意,你别介意,我一定来,一定来。」他一直把我送到公司门口。
我回了家,对妈妈说明了事实。
妈妈说:「真奇怪,一点也不像囡囡的梦里情人嘛。」
「可不是,」我笑,「人家是个顶好的青年,又俗气又妥协,天天努力的上班,三年内不打算与囡囡结婚。这一下子囡囡可要失望了,她是非要碰到个吃喝嫖赌的男人不可,否则是不够刺激的。」
「你也别取笑她,这么一来,我也放心了。」妈妈说。
囡囡回来又大跳大叫的说我们不给她自由。
我说:「你是不是要出去喝茶?你去好了,我们也乐得图个安静,省得听你在家鬼叫。」
囡囡几乎不相信她的耳朵,「你说什么?」
「你姐姐说,」妈妈代我回答:「你爱出去,就出去好了,是不是找那王健康去?省得你在家吵。」
囡囡一呆,回房去想了半天想不通,换好了衣服,出来问我,「姐姐你怎么忽然大方起来了?」
「我一向就很大方。」我说。
「你怎么会放我出去?」她问。
「笑话,我几时用锁链困住你了?」我笑。
她去了。
妈妈跟我说:「但愿那小子是个好人。」
「错不了,的确是不错的。」我说:「穷是穷一点,可是志气也有的。我还约了他上我们家来,你自己看。」
囡囡才去了一个钟头,回来她什么都明白了,大哭大闹,像个疯子似的。
她说:「人家有一个妈妈已经够痛苦,我还多一个心理变态的姊姊,你们是存心要把我毁掉才算数。为什么要偷偷的见我的男朋友?你真不要脸,」囡囡指着我说:「你准是想引诱他!」
妈妈又气又好笑,「你胡说些什么?」她喝道。
囡囡说:「我马上结婚,脱离你们的魔爪!」 我与妈妈面面相觑,我看了看双手,觉得它们无论如何不像「魔爪」。
我索性说:「结婚也好,女孩子总是要结婚的,我一个人做老姑婆,心理变态已经够了,不能连累你。可以,只要那王健康肯娶你,我与妈妈贴一点也无所谓。」
囡囡呆住了,「你们说了话要算数。」 我说:「当然算数。不过将来我们两个老妖精先死,你可别后悔,你如果爱王健康,相信他,就该听他的话,把大学念完,那么你也可以有本事助他一臂之力,家庭环境也稳固一点,你不能光耽在家里吃,害他呀!」
我这话说得再心平气和没有了。
但囡囡狠狠的说:「我不要你再管我的事!」
「你再这么野蛮,」我说:「人家王家也不能要你,人家也有父母亲的!」
「我们可以搬出去住!」她叫:「不要你理。」
我冷笑,「好,没过门就把人家儿子教坏了!」
囡囡说:「我警告你,我不准你再提到王健康。他与你没有关系,你少管闲事!」
我对妈妈说:「这个失心疯,不知是几时下的决心,非要堕落不可,她自己学了坏还不够,还要害人家儿子,妈,你少替她担心。」
妈妈求我们,「你们随便一个停嘴好不好?」
「好——」我说:「我老了,我先停,我总得让她,她是我妹妹。」
这时候,忽然有人按门铃。
妈妈说:「这么晚,谁来了?」
我去开门,却看见王健康端端正正的站在门口,他见了我说:「大姊,我来看看囡囡,刚刚她生气走了,我不放心,这么晚来,我也没有买糖果——」
我笑,「何必客气,快请进。」
妈妈看到是这么一位老老实实的年轻人,也呆住了。
我笑说:「王健康,这就是你不对,你太「俗气」,你应叫她脱离魔爪,争取自由,怎么可以跑来跟我们讲和呢?」
这时候囡囡出现在房门口,狠狠的瞪着我。
妈妈说:「宝宝,我跟你到书房去——」
「不用!」囡囡说:「我要你们都在场。王健康,你对我妈妈与姐姐说,你爱不爱我?」
妈妈看着王健康,听他怎么个说法。
王健康很诚恳的跟囡囡说:「囡囡,这不能老挂在口中,像吃香口糖似的,天天嘴里我爱你,像什么样子。」
妈妈点点头,很满意的说:「对,有道理。」
囡囡气伤了心,她尖声说:「好,那么我们几时结婚?」
「不是说好了吗?三年之内,有这么好的机会念大学,囡囡,你晓得吗?多少人羡慕你呢。」
「那么先订婚!」囡囡说。
「我要问过父母,他们一定会答应的。」
「那何必问?」囡囡的声音越来越高。
「这是尊重他们。」王健康说。
囡囡说:「我为了你,什么都不要了,学业,家庭——我天天跟我的家人吵——」
王健康实在忍不住了,「囡囡!」他打断了她的话,「我并没有要你天天跟家人吵呀,我根本不知道你吵什么,大姐跟伯母都很合理,你太野蛮了。」
囡囡顿足,大哭,跑到房间里去。
妈妈跟着她进去。
王健康说:「大姊,我真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
「你没有错。」我说。
「囡囡是怎么一回事?」他惊惶的说。
我不假思索的说:「她患了爱情流行病,一下子就会好的,像流行性感冒一样,没办法预防,你原谅她。」
「当然,她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王健康情不自禁的说。
我微笑说,「我相信你。」
「唉呀,」他拍拍头,「我怎么对姊姊说这种话呢?你当然知道囡囡可爱,你是她的姊姊。」
可是我一点不觉得囡囡可爱,就因为我是她姊姊。
王健康是十二点钟告辞的。
囡囡闹了一个星期的情绪,因为王健康令她失望。
王健康没有骑着一匹骏马来把她自困境里抢救出去。
王健康没有答应她马上结婚。王健康没有反叛的劲儿。
王健康使她失尽了面子。
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了,他太健康。」
我暗笑着,却很代她庆幸。
一日下班,我发觉囡囡不在家。我问妈妈:「你那天才白痴哪里去了?」
「健康把她接出去了,健康还送了糖果水果来。」妈妈说。
「算她运气好。」我笑说。
「可不是,我也这么想,总不能姊姊跟妹妹一样的命呀。」
「她还念不念大学?」我问。
「不知道。」妈妈说:「这年头做父母的,简直只好听天由命,谁敢问她。」
「我来问,大不了再给她骂。」我笑说。
囡囡说:「念呀,为什么不念?大学里同学比较多,也许会有好的男孩子。」
我说:「好的男孩子?王健康有什么不好?」
「他有什么好?」囡囡扁扁嘴,「全身没一根硬骨头,见了我妈妈姊姊,就已经吓死了!」
「这才好呢。」我说:「将来准怕老婆。」
「谁要他怕我,这种胆小鬼。」囡囡说。
「那你是一定念大学了?」我问。
「是的。」她拂袖而去,还是与我有心病。
妈妈说:「真像无定向风似的。」
我说:「现在流行反叛,我们越说不好的人,她越要护住他,关键是在我们默认了王健康,所以她觉得没劲了。」
妈妈为之气结,「这是哪一门子的爱情?」她问。
「他们那一代的爱情。她要与众不同,轰轰烈烈的为爱情牺牲,我们不能辜负她这一片心,给她一个机会,从明天起,我们说王健康的坏话。」
妈妈愕然,「王健康是个好孩子,怎么能说他坏话?」
我解释,「就是因为他好,所以要留住他,所以非说他坏话给囡囡听不可。」
于是我就开始嫌王健康穷。当囡囡在场的时候,我老是有意无意间的说:「现在坐大房间办公,几时才到私人办公室去啊?几时才可以做经理啊?几时才会有自己的事业呵?」
囡囡听着听着,就很生气,她对我说:「姊姊,就算人家年轻有为,也不会来追求你!你已经太老了。」
「是呀,」我说:「我是没有希望了,我这一生已经完蛋了,所以把希望放在你身上。」
囡囡说:「不要脸,干吗不把我卖掉当摇钱树?」
我故意沉一沉脸,「我这是为你好,我要你的钱干什么?你别乱说话。」
囡囡说:「王健康是有潜力的,你别狗眼看人低。」
「这话是要你说,」我笑一笑,「我还以为你嫌他没味道,看不起他呢。」
囡囡不响。
妈妈说我真是为了妹妹费煞苦心,称赞我会对症下药。
因为我与妈妈对王健康冷淡,囡囡对他又比从前好一点,但是始终不及「我爱他!我要结婚!」那个阶段。
过没有多久,囡囡说王健康要求她订婚,她要考虑。
我看了母亲一眼,「怎么?还要考虑?那时候不是逼着说要结婚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囡囡忽然文绉绉起来,「怎么同?我现在发觉男人都神经兮兮的,越是对他们好,他们骨头越轻。」囡囡非常有把握、有经验的样子。
「是吗?」我怀疑的问:「王健康也是这样子?」
「他是男人不是?」囡囡问
「是,是。」我答。
「他是男人就是那种脾气!」囡囡说。
我真被弄胡涂了,现在变成妹妹教训姊姊了。
「你打算怎么样?」我问。
「我?我打算跟他说,我年纪还轻,性格还不稳定,他再等我两三年,大学毕业了再说,要不就算了。」
我吃惊的看着她,我的天,她的流行病好了。
她说:「我这才发觉,我的人生刚刚开始,如果马上结婚,困死在一个家庭里,为柴米油盐这些事烦恼,那才不划算呢!姊姊,先几个月,你说我的那些话,说得是重了一点,想想倒很有意思,真的。」
我的天。她居然认错了。
这是我那小妹囡囡吗?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她可是完全变了呢,才进大学三天,窍门就开了?不可思议,我只好目瞪口呆的看着她。
囡囡晱晱眼说下去,「其实我也有自私的理由。」
「什么理由?」我简直被她牵着鼻子走了。
「大学里好的同学很多,咱们在一起玩得很高兴,我想我择偶的机会多着呢,不必一直急,这么一想,我就不高兴订婚。」
我呆呆的看着她,「你……跟王健康是完蛋了?」
「没有完蛋。」她说:「我们还是朋友。」她狡猾的笑一笑。
「哦,还是朋友。」我说。
「是呀,都是朋友。」她说:「我根本是认识朋友的年龄,是不是?大姊?」
她这么撒娇撒痴的对我一说,我就什么都弄胡涂了,她长大了。
妈妈却因此放下心来,她说:「好,囡囡长大了,抵抗力强,什么病都不怕,我可以放心。」
这就是囡囡的故事。三个月前要结婚,死劝她不听,现在忘记得连影子也没有了。
王健康却忽然来找我。我在办公室见了他。
他诉了很多苦,又很后悔,他说「情场如战场」是没错的,后悔那个时候没娶了囡囡,他又说那时是真为了囡囡好,但现在呢,就不知道对不对了。
他要我同情他。我的确很同情他。他是一个很不错的男孩子,负责任,有同情心,黑白是非很明白,嫁给他,过那么几十年,是不成问题的,难怪他后悔没把握机会。
那个时候看他是很好,因为我与妈妈先觉得他是个引诱良家少女的恶少年,所以见他老老实实,便认为还过得去。
现在囡囡其他的男朋友,真的林林种种,数不胜数,而且还老实不客气的带回家来。那些男孩子口齿伶俐,「大姊大姊」的叫个不停。
被他们这么一叫,我就只好笑,虽然觉得男孩子是老实点好,但也不反对囡囡交朋友。
囡囡现在如沐春风,我讽刺她两句她也不在乎,只是笑,青春扬溢、美丽的笑。有时候她还要帮我找男朋友,真受不了。
女孩子的运气是不能说的,囡囡的运气就比我好。那完全是因为王健康是个君子,没有鼓励她脱离家庭,没有利用她年幼无知,没有欺骗她欺侮她。
这一点我很看得起王健康,也因此看好他,到底曾经一度,咱们一家三个女的,为他伤透了脑筋呢。
他现在还是囡囡的好朋友,虽然一个礼拜也约不到囡囡一次,他们还是好朋友,囡囡有时候会带回他的消息——「他升级了,就快调到私人办公室去了!」
囡囡会示威的看着我,「你不是说他没出息吗?哼!」她那老脾气还是没有去干净。
我与妈妈买了一双笔叫囡囡送去给他,作为奖励。
囡囡继续着她的吃喝玩乐,将来她可以告诉她的孙子,她虽然主修英国文学,但拿手的还是吃喝玩乐。这个妹妹多多少少叫人头痛。
听妈妈说的话:「小孩子还是天真一点的好,太用心机了,不可爱。我情愿要这种女儿,也不要太精明的孩子。俗云:人算不如天算。憨一点无所谓,错了可以回头,十七八岁便钱钱钱,那多可怕,孩子们总要长大的,不必催他们成长。」很满意的样子,一副模范母亲的表情。
而囡囡现在当然很健康,她太忙了,没时间无病呻吟。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日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曲的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象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参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着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着,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他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团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看,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睡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出租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哪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再等多一阵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河?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与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仿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太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仿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去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见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宫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官﹖我也去。」
我看着他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脸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口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宫,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出租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塞不下。我不知他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账。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都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士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递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的说:「很好。」
「合你的呎码吗?」
「买给我?」我诧异,完全没防这一招。
「是,谢谢你陪我参观美术馆。」他说。
我涨红脸,因为太意外,所以只能说:「这种衬衫在布鲁赛尔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声。
「我去换上看看。」
「这样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吃饭。」
「也好。」我说。
「那么我在酒店楼下等你。」
我进房去换上那件衣服,照照镜子,呎吋刚好,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礼物,这趟居然也有点欢喜相。
我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子吃海鲜。
他跟我说:「做人能像你这般自由自在,真是潇洒。」
「那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在办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说:「我一年中就这么几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羡慕的说。
「你觉得是吗?」我问。
「我觉得是。」他说:「看见你,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说:「各人的命运与生活趣味是不一样的。一个少妇在筲箕湾的住宅厨房渡过半辈子,侍候丈夫儿子,谁能说她不愉快呢。也许她最远只到过尖沙咀,但这有什么分别?像我们走遍全世界,
见得多试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无幸福,你觉得好?」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萍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踢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拚命吃比萨。这老小于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说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间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
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速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夫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水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担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那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能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良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份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呎,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征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担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担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咕咕笑。这么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耸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陈某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辈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搬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个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绵绵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能,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见到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出租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还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
你指给我看:「这是贝桥,这是金门桥,那是奥克兰桥。」
我们还去看了脱衣舞。我记不清楚了,也许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们的确看了一场脱衣舞。三藩市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我很讽刺,我说:这就是美国人把心留下来的地方?然后现在想起来,还是美丽的一个城市。它美丽,因为在它那里,我对你还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与你坐在银行门口。
「不要爬栏杆,」你喝道:「栏杆上有防盗铃。」
我笑了,你在骗我。然后你坐下来,你抽了一枝烟。你常常递过烟来,让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烟给我,这样的动作,我到死不会忘记。
那天有太阳,很温暖。星期日,没有店铺开门。我想我是爱你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认识了一辈子,没怎么与他们交谈。不过我知道我爱你爱得很容易。
我们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钟,只是坐着,也没有讲话,早上,星期日。
然后你花两角五分买给我看一份黄色报纸。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较像三藩市的。
我们坐电车上山。然后走下来。我喜欢与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着。我喜欢看你的侧脸,你走路有点吊儿郎当的严肃,叫我惭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有时候你会问:「你可开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乐。」
我喜欢三藩市,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刚开始,我喜欢开始,所以我快乐,我没想过结局会怎么样,我没有时间,你没有给我空闲。我快乐。
现在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后悔的。
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 ——「花生」,「超人」。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 —— 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情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问你:「当冬天来时,如果我还可以见到你,你会不会让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你转过头来,你说:「可以。」
「希望在冬天还可以见你,」我说:「我会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坠坏。」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见你,我会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里子的袍子穿,把头发都藏在一顶帽子里,扮小子给你看。我胖了这么多,不知道还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会买冰淇淋给我吃?
你说你会常常买冰淇淋给我。无论如何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我爱上你大概是因为这些冰淇淋吧。我总想找一个借口来记起你,或是忘掉你,你从来没有叫我忘记你。我很高兴。我情愿你忘记我,那没有关系,但是可别叫我忘记你。
我站在你背后。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为你可以看到我脸上对你的感情。我还是站在你背后好得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东京呢,你可喜欢东京?」你突然问。
是的,我说:是的我喜欢东京,因为东京也是一个开始,我喜欢东京,它常常下雨。虽然我一直没买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们在雨中走了大概六个钟头,你可记得,我记得每一件事,买不到衣服并没有关系。
当然我记得东京。我甚至偷了一辆脚踏车来玩。我一个人坐在船头,我晓得你会出来,你还真过来了。在我旁边坐着,不发一言。我装着没看到你。你是为了我才到船头来的?我从没问过。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比东京多。
有这么多花店,我想买给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给我如此的快乐,我应该还你以花,很多花。
我们还开车去三荷西。
你开了两个钟头的车,我在你旁边看地图。(是的我喜欢三藩市。)我从来没有看过公路的地图,但是我没叫你失望。你说:「你的记性好,帮我好好的看着地图。」我很惊慌,我说:「我的天,我根本没有记忆力。」「不,」你说:「你记性很好。」你的声音很坚决。
但是我没有让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们终于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办得了事,而且我居然办到了。连我都实在不相信自己。我记得我穿红色的毛衣,黑裤子。这条裤子现在洗得缩了水,我在冬天再见你,恐怕要买一条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长裤总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贵。我会记得你说这个话的神情,真的,我会记得一切。
我们选了大半天,然后就坐下来吃点心。我总是肚子饿。我给你三块钱,我要请客。你说三块怎么够,硬是再抢了一块去,你使我这么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时间你总是骂我。然后在我做了错事之后你并不怪我。我把你的东西都漏在鞋店里了,你只很轻描淡写的说:「回去拿吧。」
我对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车然后忘了车停在哪里,上千上万的车子。走遍了停车场找。找到了车你还让我对旁边的车大嚷,问他们怎么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欢三藩市。如果你说让我们留下来吧,我是会留下来的,如果你问我,我甚至会留在纽约。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不比你。
现在我独自在家,我父亲说,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阴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圆。
在东京,月亮是上弦的,弯得很。在旅行车里我指给你看。你认为在冬天我还能见到你吗?我想不行了。他们要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
他们是说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个人在英国了。即使不是一个人,我还是想念你。但是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失望。我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万一我见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证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经没有机会把手放在你的口袋里了。
但是不要说「你与你丈夫渡蜜月,会比现在更快乐」。快乐,我知道什么是快乐,因为我不常常得到快乐。我的感情与感觉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晓得你在想什么。
你会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会想起我。你不是那种虚伪的人,我说过你真,你是真的,我永远不会后悔。
你还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药,不要……」好象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会渐渐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数全部还给你。我会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迹,但是我一定会瘦下去。
我有告诉你关于汪萍吗?我见了她。我说有个朋友或许会来,她得请吃饭。她答应了。你想见汪萍,不是吗。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来,我晓得,所以我不生气。我说过,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显。
当然我可以回来,你说只是一个钟头的飞机。但是你没想到,有时候一个钟头的车子,说见不到还是见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对你大嚷。你应该明白。我相信命运,我是这样的相信命运,我总是拗不过命运。
我的美国女朋友孙若云睁大了眼睛问我,「脱衣舞?你去了什么地方?我的天!」
我告诉她我要回去。我想见你,你可以请我吃冰淇淋,不过你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两个人都懒下来了。有时候我气,我对你说:「你什么都不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气不好。对不起。
我不是常常说对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与长裤都放在箱里,我打电话到航空公司订位子。我父亲铁青着脸。然后在晚上我觉得傻,我又把长裤挂回衣柜里。
今年我一直拖着个箱子到处乘飞机。我疲倦。我甚至做恶梦。我告诉阿婆说我做梦看见自己头发白了,老得很,还拖着行李到处走。
我想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我想有种安定的感觉。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话了。
然而就算这样,我要见你就是为了要见你,不是为其它的理由,也没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书实在不要。当然你会说「去,为了你的前途 ——」但是我没有前途,像我这样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爱听我的烦恼,我也并不十分生气。我不是唱片或是电视机或是电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书,你接受我,我已经很高兴。
有一个人说我待你如待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是原谅你的。即使你告诉人说你不认得我,我还是原谅你的。我了解你,远远比你晓得多。你大概总是有苦衷的,况且从头一天开始,你就没瞒过什么。
我总会记得三藩市,你说:「那座金字塔大厦后面,就是我们的酒店。」每天经过罗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纪念碑去吃饭。你大概没看见那座纪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欢你不看书。除了明报周刊你大概什么都不看。我的口气一定像小学教师,但是每个人都该读点东西。在二百三十万美金的伦勃朗面前走过,你说:「这是什么?」我说这是伦勃朗的「亚里士多德在荷马的头像旁边沉思」。亚里士多德是科学家吧?荷马是一个诗人?你不管。那种神气是很可爱的。因为你与我同在博物馆里,但是你不管。其实你已经管了,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幸亏你喜欢希腊神话。你特别喜欢爱神。
昨夜我听到电视上有人唱「珍珠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听,又是在三藩市。我与你走了一大条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动了,但还是走到了那间夜总会。你请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说香港女孩子老是这样讨厌:上车要男人开车门,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钞票。
但是你为什么请我喝酒?
第一次在东京你是更客气的,当我要付钱的时候你相当不好意思,我想回来之后你就习惯了。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纵坏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习惯自己付钱,你不知道而已。
我们听完一支歌就走了,我从来不喜欢夜总会。
我们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灯色。
我有点胡涂。我没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后我总多话,而且硬要人陪我说话,讨厌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词里有这样的句子: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转头,但是谁也没看见,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这样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过了一天阿九打电话来,他说看不见我了。我们七点半要走,他七点十五分来的电话,找了他三天都没找到。没有缘份就没到这样程度,听到声音还是见不到脸。
我静了一个上午。你问为什么。我没有解释。由此可知我能见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爱,多少欢乐,多少失望,多少悲伤。我懒下来了。
我想打电话给你,但是我害怕挂断电话的那一刻。然后你的信告诉我,你现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现在一定很热了吧?你在做什么?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选择题—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觉。你应该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总是知道你在做什么,我的猜测老是对的,我说过十分的了解你。但是我只到过三藩市一次,在我来说,一次已经够了,一次已经够了。
我拿着你的信很久,我没想到你会写中文,连签名都是中文的,字写得像个孩子,而且也短得像孩子的功课,匆匆的交待几句。
我折好了,放进抽屉里。
而且地址也写错了。
我开始怀疑你的记性与我自己的记性。
真的。
怎么我就这样倒霉呢?我想,才短短日子,就见不到你了。现在我回来,数看日历上空白的日子,空白的,没有你是空白的。而你从来没有骗过我,我会记得很清楚,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等你回来,你回来之后又是什么样的?我现在在等,我怀疑我是一个星期三出生的孩子。
你坐在地上等我从洗手间出来,我呆了很久,我说:「不要这样做,我会爱上你的。」
然而你说:「这根本是我的习惯。」你站起来。
你是无处不坐的人!与我一样,地上、床上、窗框、阶梯、草地,没有一个地方不能坐。
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来,你替我拍照。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叫得好特别,在电话里,在饭店里,在汽车里。你可有想念我?
我坐在你旁边吃饭,不捧饭碗,用筷子拨饭,你说:「为什么我们两个人,都这样吃饭?」我的左手永远放在桌底,我微笑,我说:「我父亲一直骂我,叫我把手拿上来。」你说:「我爸爸一直问我另外一只手在哪里。」我沉默得很,你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手很暖。有时候在晚上,我想念你的手,我把你的照片拿出来,我看着你的照片,我终于皱上了眉头,我的体重减轻。我想我的麻质长裤还是合身的。
我带来了我的米色衣服,因为你喜欢米色。我带了长袖子衬衫,因为你喜欢在夏天看长袖子,我今年是怎么过的呢。三个月我与你在一起,卅五天我与你在一起,其余的时间,我只是坐着。
我真想写信给你。但是我不要写信给你,我是一个一天写好几千字的人,我的信,大概是浮滑的吧,我不愿意待你那样,与你在一起,我觉得我是一个很纯洁的人,因为你纯洁。
在你那里,你可觉得闷?有没有人为你买一罐可口可乐消气,你可觉得开心,我想你是好开心的,我希望你开心,我喜欢看你笑,那是难得的阳光。一个妒忌的女孩子对她的爱人说:「我只希望你与我同样不快乐。」但是我却希望你快乐,忽然之间我不再小器了。
我问你十次一天,你可喜欢我。你点头。
我满足。
其它算是什么呢。
我们甚至乘公共汽车在浅水湾。多少日子我未曾乘公共汽车了,我很想把那张票子留下来,我问你有没有留过票子,你摇头。但是浅水湾一列的凤凰影树,为什么,为什么你在的时候也会总是比较有意无意的美丽?三天后再去,我没有再看见红花。我爱影树。
我说:「当影树落叶的时候,像雨一样,浅黄深黄,纷纷得很浪漫。」你说你从来未会注意过,你说你忙,你有一个家。没有空看影树,没有空看书。你是迟早会看到那些落叶的。我相信你会,慢慢你会想起我说过的话。
我说:「一架钢琴蒙了灰尘,要拭亮。」
你问,隔了廿天你反问:「为什么?让琴蒙上尘,琴永远不知道,岂不是更好?」
我不说什么,你是明白的。
在电梯里,我跟你说话,我大概是侧着头,声音很小,电梯隔壁有一个老头子,他向我摇手指。
我问:「这是什么意思?」
「你在低声软气的央求他。」老头笑,「继续下去,你会成功的,你求他什么?」
我记得我笑了,笑得如此地不好意思。
我求你什么?我忘记了。与我在一起?不会吧。我不会作这种要求,我一定在说别的,或者只是想引你笑一笑。
然后在街上,我们又碰到这个老头,他说:「很好,我希望将来见到你们,你们已经有孩子了,小小的孩子,跟在你们身后走。」
那是滑稽的,我知道我自己的命运,我逃不过什么。
但是我喜欢握住你的手,它们暖,暖和的手。
我们吃了最后的一次冰淇淋,你付的账。我们坐着,你低着头,我看着别的方向,不过那冰淇淋的味道实在已经不像从前了。
我奇怪你有否对爱神的故事厌倦,一般男人还是比较喜欢听话的女人,一天三顿的饭菜,看电视,然后上床。我的生活有异于此,但是我说的故事很好,只是我要晓得你还愿不愿意听。
我回来了,一切还是一样,我胖胖的侄女儿在旁边问我是不是写情信给谁。我说没有。这不过是一封信。一封比较长的信。我想说我的心情不一样了。对于其它我不再关心,但是我一定要写给你一封信。
你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什么?你好象说,你好象问我:「你要什么?我送一样东西给你。」
我看着你,我笑了,「不要这样问。」
「为什么?是不是你要的东西我负担不起?」你说。
「你负担得起。」我说。
你犹疑了,我知道你猜到了。
我坦白的说:「我要你,把你给我。」
你说:「我不可以那样做。」
所以不要再问我要什么。
星期日的三藩市是寂寞的,在山顶上,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不亦乐乎,天上一片云都没有,清朗得可以看出去一百哩。你说:「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难得有五天这样的三藩市,我的运气好。」
运气。但是我的运气在哪里呢?
我喜欢那个山顶,这样的路,我把手放在下巴上。我们总是坐得很后,我可以看到你的脸反映在玻璃窗上。我开始向你诉说我的历史,一点不漏,我奇怪我怎么会告诉你这么多,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啊。
然后你也告诉我关于你听回来的谣言。我竟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谣言飞来飞去,我不生气,我觉得我自己颇有名气,真是可笑的。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十年的友人。我也告诉你关于我的女朋友,我的蒋芸、西西,甚至是乔爱斯。我家的女佣,我的兄弟,我的侄女侄子,一切。
你一定熟我。
但是我知道你什么呢?我什么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地址,你的家庭,你的过去。我不知道。
我讨厌听黄色笑话,但是你说得总是很可爱,我们常常交换这样的笑话,你问我是从什么地方听回来的,我说我弟弟用打字机打给我的,你惊奇,但是我们的家人是自由的,终于有一天,我们兄弟姊妹会坐在一起看一部蓝色小电影。
我与你在一起很快乐。在你的手中吸一口烟,好象抽的是大麻。我常常想你是否习惯这样,我想不是吧。
为什么看脱衣舞的时候你总是瞌睡?你说你是看厌了。
我要与你在一起。我在等你会回来的日子,我不介意这些日子会过得很慢。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与慢都一样。
我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个日子。
等你是一种享受,如果你回来得太快,我就没有时间缓缓想以前的一切,毕竟这样快乐的日子,一个人在一生之中,不可以常常遇到。
我遇见了你。
我喜欢听麦克连的歌,他是一个诗人。他写:早上来了早上去了,一点后悔都没有;只余下了回忆,不能忘记。在飞机上我们一直唱歌,不过那是很久之前的事。都是记忆,一页一页,满布着小小的字,看不清楚。
蒋芸如果知道了,她大概会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子呢?这是她对我的口头禅。
我哥哥写给我一封长信,真是长,他写:你之所以快乐少,痛苦多,是因为你完全没有嗜好之故。但我是有嗜好的,他不知道而已,我一直想好好的爱一个人,只是我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
我走在街上,西西会在大丸门口等我,我们将会去喝茶,这又表示什么呢?我所有的女朋友都待我这么好,甚至是孙若云,她说嫁不出去也算了,我们两个人租一间屋子,然后开始养猫。
我哥哥说:再买一套银的茶具,每天下午喝茶。
西西笑:我们会穿丝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
这些主意都不坏,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你问我:乔爱斯结婚没有?
我说没有。
你问:为什么你的女朋友都没有结婚?
我答:结婚如果只是为了结婚,恐怕没有嫁不出去的女子,我的女朋友,只是想找一个真正的……我实在难以形容。
但是我将一辈子记得三藩市,我不相信我将来会把猫养得很胖,我做其它的事,老是心不在焉,魂飞魄散。
我无聊的出去买了几件衣裳。只有在香港我才买得到衣裳,我穿的尺码小。我看到一条YSL丝巾,我喜欢圣罗籣。丝巾是丝巾,你是你,一个人不是一条丝巾。我苦笑了。现在我一个人,我可以胡思乱想,你不会打电话来说:「不要想太多。」
我看到了皮带,我想送你一条皮带,我会到诗韵去为你挑一条。鳄鱼皮,彼埃卡丹。我甚至希望送你一只康斯丹顿,我说:「很可惜我不是女明星,不然我会送得起。」你抬起你的眉毛,你答:「可惜我不是男妓,不然我一定收下你的表。」
我抿起嘴,我微笑。
我不生气。
我永远不会生你的气。
你说的话总是有道理,对答如流。
就算你指着我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大骂一顿,我也不会说什么。不过我想告诉你,从来只有我发脾气,但是当我发一点点小脾气的时候,你就对着我做鬼脸。
我想你。
我喜欢想你,我把你的照片夹在一本诗里。拜伦的两章诗当中,拜伦的诗坏。但是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什么地方好呢?我想不出来。
当然你会回来,我会来看你。一次,二次,三次,我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我不能再见你了,但是我会来看你。
我不会说什么。
你是最好的。我常常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我分得清楚。
我觉得风很好,我一直冒汗,但是我心里舒畅,我高兴,我在等。
我常常说:「别说我傻,我有点笨,但是我不傻,我只是有点笨。」
这是一封信,印出来之后,我会寄给你,或者到那个时候,你已经忘掉我了,然而那是更好的,记忆就是如此保存下来的,为了这个理由,我希望我在你记忆中已经消失了。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分手
美丽的态度变了。她不再喜欢我了。我并不怪她,我的意思是,每个人有变心的权利,说变就变了,我只好默默的看着她渐渐对我冷淡。开头还不容易发现,直到她不肯让我拉她的手的时候,我知道一切已经太迟了。
我认识美丽,是两年前,那时候她的父亲刚去世,虽然留下了一点钱,生活不成问题,但是这世界上有什么可以代替父亲呢!她有两个哥哥,都是结了婚有子女的,因为生活忙碌,很快忘记了痛苦。但是美丽是一个女孩子,她是掌上明珠,一旦失去了父亲,只会抱住母亲哭,无心上课。我去探访她,大概感情就是这么开始的,我是一个好耐心的人,美丽若不是突遭此变,我保证她正眼也不会看我一眼。
美丽是很美丽的,她有不少男朋友,但是这些男朋友都只喜欢看她的笑脸,跟她一起出去跳舞,看电影,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就高兴。美丽伤心的时候,躲在一角,那些朋友也自然一个个离她而去,只有我一个人,傻傻的跟着她,为她做一点小事,陪着她,只要她抬起头,总可以看到我。
她家人不讨厌我,渐渐承认我是她的「男朋友」,其实我有没有爱上美丽呢?我并不知道。爱在这年头,也得有目的,最普遍的目的是结婚。我觉得娶美丽是不可能的,她太天真,太不成熟,她自己像一盒糖,因此把世界也看作一盒糖。她一点也不关心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给她看张爱玲的小说,那一本小说搁在架子上足足一年没动过。她什么书也不看,一切知识来自学校,只会念几句唐诗,并且认为很了不起,因为会考居然得一个良,她喜欢李白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就是这么多了。她的英文是标准殖民地的英文,本来也有资格出去留学,自从她父亲去世之后,她就一心一意陪着母亲,不想远离了。
美丽……其实也就是一个很肤浅的女孩子。我妹妹不大喜欢她,妹妹对美丽的批评是:「美则美矣,毫无灵魂。」美丽是美,小巧玲珑的身材,却处处长得均匀,皮肤白,五官端正,眼睛大得令人吃惊,洋娃娃一样的神情。每个男人看见她都会一呆,每个男人都会觉得她漂亮,不过与她共忧伤共患难,就不一样了。
她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天天哭得眼睛红肿,面色发青,一件毛衣一条裤子团得稀绉,佣人开了饭也不懂得吃,一下子就落了形。我天天在学校里抄了笔记,到了她家,解释给她听。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同学两年了,还有两年可以毕业。但是说句老实话,若不是她,换了别个同学,我一样会为她或是他做这些事。同学们是明白的,她也是明白的,我是一个滥好人。
这样对她,我并不是乘虚而入。
反正带了功课笔记上她家做,也等于自己温习,一举两得。
有时候零用有多,我也买点水果。她喜欢吃比较名贵一点的水果,像小芒果,吕宋来的那种,或是蜜瓜之类的,我总是设法逗她开心。才二十岁的女孩子,忽然没有了父亲,也够可怜的。
她的母亲是个老式女人,常常静静的,坐在一边,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们这样的关系,继续了一年。美丽的功课进步了,她不是一个十分好学的女孩子,得过且过,偏偏我们这间「专上学院」及格率很高,很合她的心意,她拿了稍微好的分数,就高高兴兴,闹得无人不知。我虽然无可奈何,却也拿她没办法。这种举止原本是最最讨厌的,但是她长得好看,而且大家很久没有看她的笑容了,饶是如此,有几个女同学还是哼了一声——「还不是家明帮她的!找到个免费勤务兵,就高兴成那样子。」
我不响,我是她的勤务兵吗?
这时候美丽已经渐渐恢复原状了。她买了许多高跟鞋穿,我不喜欢女孩子穿高跟鞋,稍微一点点,很优雅的,那就无所谓,可是高至四、五寸,我就厌恶,跟她说了几次,她说:「我矮呀,不穿不神气。」
妹妹冷眼看我,也冷眼看她。
妹妹说:「美丽根本不是你心目中那种女孩子。」
我微笑。
「美丽这种人是天生嫁到中等家庭去,与妯娌打麻将讲是非的,虽然相貌好,但是一点点气派与风度都没有,虽然不至于沦于小家子气,但是我觉得你会比较喜欢潇洒一点的女人。你跟她在一起,开头是基於同情,是不是?现在却成了习惯,当心事倩会有麻烦呢。」
或者妹妹是对的。
我喜欢洒脱的女孩子,一种……很自然自由的女孩子,而美丽,每次我们上街,我总得坐在客厅等她一个半个小时,这是她母亲陪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有一天,美丽可以有点进步——把手袋往背上一摔,说:「走吧!」可是不行,她走步路我都得扶着她,日子久了,我有点疲倦,好像我是一个医生,她是病人,既然把她的病医好了,久久留着不走,没有意思。心是两个人一起变的。
有一次她问我抄功课的时候,我就说:「不能次次都抄,考试的时候不明白,也没有用。」
「可是我考试不都通过了?」她不悦,「你老是骂我。」
我说:「我怎么会骂你呢?通过考试是最容易没有的,但是你到底学了多少,你自己有数!」
她更气了,不理我三日。我想妹妹说得对,我们俩在一起,真的已经成了习惯了,即使她令我烦的事很多,但是我还是喜欢得到她的笑容,她的娇嗔。
三天之后,我带了糖果,带了花,也带了该给她抄的功课上门去,我们又和好了,是不是和好得跟当初一样,则不得而知。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我的文凭上有一个「优」字,她的文凭上没有。但是美丽还是很高兴,她胸无大志,能够拿一张这样的文凭,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在一起两年,亲戚开始问我们几时筹备婚礼。
每个人都问,问到最后,连美丽的哥哥、嫂嫂、妈妈都问起来了。美丽是很坦然的,她只管吃管玩管睡,一切有责任的事情,名正言顺的往我头上推,我只好尴尬的笑。
目前组织一个小家庭,谈何容易,房租多少钱,家具多少钱,伙食多少钱?美丽当然会有嫁妆,可是难道我去花她的钞票不成?我还没打算吃软饭。
妹妹说:「是不是?现在骑虎难下,娶个洋娃娃放家里,有什么用?你的一生完了,她的一生也完了,我不明白,也许所有的婚姻都是这样胡里胡涂结合吧?你应该再到外国去深造几年,廿二、三岁的人,急急结婚,干什么?」
妹妹说得很对,可是无端端耽搁了美丽两年,这两年来,她进是陪我一个人,出也是陪我一个人,一个女孩子有多少青春?我总不能一走了之,再叫她等三年四年。
我们订婚了。
美丽说:「我最不喜欢钻戒像芝麻绿豆,一排密密麻麻的,都得用放大镜看才清楚,那还不如不戴!要买就买大方点。」
这一大方就是几万块钱,我们去选了一只一克拉的钻戒,戴在她手指上,居然也很体面,因为她的手指很纤细。
她很高兴,美丽就是这样子,小小的事开心很久,小小的事,也不开心很久,她觉得宇宙以她为中心,她不管其他的事,也不想其他的事。
不过她并不坚持什么订婚舞会,我就满意了。
这个时候,妹妹有一个女同学自外国回来,住在我们家里,由妹妹招呼她,头几天我忙进忙出,也没有见到这位贵宾。有一日中午,我才进门,就听见客厅里有两个女声,一个是妹妹,另外一个自然是她女同学了。
只听见她们在吃饭,妹妹大声的说:「这鸭头不比那丫头……」
有人马上替她续了下去,「哪里去讨桂花油?」
两个女孩子哈哈的笑了起来。我心里罕纳,难怪妹妹不喜欢美丽,美丽不看红楼梦,看了也不过当消遣,决不能与她这么应对如流。我好奇的推开了饭厅的门。
只见饭桌上放着一锅冬瓜鸭汤,消暑美品,妹妹正在吃鸭头呢,见了我,她嚷:「来来,哥哥,跟你介绍一个人,这是小田,读美术的。」
我微笑着看小田,就呆住了,她正拿碗喝汤,穿一件蓝白条子的衬衫,一条牛仔裤,头发长得不得了,统统束在脑后,皮肤晒成一种金棕色,眼角微微向鬓边飞去。脚上穿平跟凉鞋,一只鞋落在地板上,看上去有说不出的不羁,有形容不出的味道,实实在在的一个女人,美丽就是缺乏这一份气质。
我与美丽认识这么些日子,始终以礼相守,也就是因为美丽只像一个洋娃娃,没有这一种动人心魄的吸引力。这位小姐因为女人味道实在太重了,成熟而温馨,因此顿时令我觉得「我是个男人」,而不是勤务兵,监护人。
我装作很自然的坐下来,但是从那一分钟,我知道我的心已经变了。
我们三个人说着历代的小说,历代的画,历代的诗人词人,我们谈的都是歪论,可是却谈得兴高采烈。妹妹拿出了冰冻葡萄酒,大家便痛快的喝了起来。这个女孩子很爽朗活泼,知识很丰富,我想我的倾慕之色,是十分形于色的。
这顿午饭吃得太久,以致我与美丽的约会也迟到了。我迟了半小时,她气炸了,瞪着眼不肯放过我。
我并没有酒意,可是我说:「我早来也没用,也得等上一年半载的,等你换了一双鞋子又一双鞋子,你把那换鞋的时间来看点书,就不会这样以赌气,使小性子渡日了!」
美丽更气了,把我自她家轰了出去。
我毫不在乎的回了家,到了家,心里却有点后悔,这话要说,该早说,现在说有什么用?太迟了。总而言之错在我,不该拖到今天这种地步。美丽是个双脚永远不肯踏实的女孩子,她的美貌害了她,使她自以为是公主。把她宠成现在这样,我也有责任吧?老实说,这是我们两年来第一次闹意见,以前我无论心中多别扭,都不开口的。
我是怎么了?
可是那日刚收到一封朋友的信,替我介绍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因此把那不愉快的事压了下去,到了傍晚,我打电话到美丽家,她出去了。事后想起来,也许她比我还要早变吧?大家不过是等一个小小的藉口,趁机撕破了脸,以后就可以尽情放肆了。
第二天我再去找她,她又出去了,我就知趣的回了家。大家都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不用耍把戏,有什么事,大家摆明了讲,我相信美丽这一点智力还是有的,等她的气过了以后,我会跟她好好的说一次话。
可是她这一气却气了不少日子,至少有半个月。我在这一段日子内,忙见工,忙着准备开始工作,忙着陪妹妹,或是忙着陪妹妹的女同学。
半个月后,是美丽亲自来找我的。
我很受良心责备,见到她无话可说。
我伸手过去,想握住她的手,想尽量解释一下,但是美丽忽然缩回了手,我马上明白了,我们两个人全变了。两年,七百天,日日见面超过十五个小时。一起上课,一起做功课,放了学,周末,多少时间,我们在一起渡过,现在她不肯让我碰她的手,完了,完全结束了。
美丽先开口:「家明……我对不起你。」
我呆呆的看着她,我这个人,一急的时候,比平时更呆。
「家明,我觉得……我觉得……」她脸上一副艰难的神色,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然后忽然之间,她把我那只戒子自左手无名指上脱下来,放在我面前,哭了。
我低下了头。
我并没有特别的哀伤,并没有小说家所说的那样,仿佛有一把刀子直插进我心,不不,我很平和,看见她哭了,好像日子又回到两年前,她刚刚丧父,我尽了我的力量安慰她,使她振作。
我温和的说:「不要这样,别哭,我明白,我很明白。不需要把戒子还给我,你若当我是一个朋友,你就把戒子留着当纪念品,戴在另外一只手指上好了。」
她以泪眼看我,我总是觉得她美得难以形容,也只有她担得起「美丽」这个名字。我递给她手帕,暗暗的叹了一日气。然而她不是我理想中的人,这样也好,由她先开日,我们这件事告一段落。
美丽说:「我并没有故意利用你,你……对我太好了,但是我想来想去,觉得我尊重你,对你像个大哥哥,我……我对不起你。」
我微笑,「我明白。」
「你对我太好了,我……」
「我明白,美丽,我很明白。」
「我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早在半年前,我另外认识了一个男孩子,我瞒着你,因为我很胡涂,我信任你,我依靠你,我也曾经爱过你,可是……」
「别再说了。」我打断了她,「我全明白,美丽,你放心,我全明白。」
「你原谅我?不恨我?」美丽问。
「不不,我不恨你,你有权这么做,我有什么资格逼你嫁给我?你千万别存疑心,你对我应该了解。」
「你对我太好了,家明,我没良心,那个时候如果没有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呢,你为我做得太多,我一点也没法子报答你。」
「都过去了,」我轻轻的说:「你陪了我两年,我很感激。」
「家明,你……不会太伤心吧?」她怀疑的问:「比我好的女子一定很多,我太懒了,你是知道的。」
「你是很有勇气的一个女孩子。」我说:「一下子就把真相告诉我,不拖延时间。」
她又哭了起来,「我已经拖了你半年,难道你没有发觉?我对不起你。」
我低下了头,多多少少我是知道一点,但是半年前她不能提出分手,因为半年前她与新男朋友的感情还未成熟,不敢一下子放弃我。因为半年前她还要考试,没有我帮她,她是决拿不到文凭的。她是一个有办法的女孩子。
话还用多说吗?既然她口口声声的对我不起。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的女孩子,还要怎么样呢。
我说:「事情已经弄清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家明。」
「为什么?」我问:「我们还是朋友呀。」
她犹疑了一下,「朋友的车子在楼下等我。」
我马上明白了,点点头。
她把戒子小心翼翼的递在我手里,「这我不能要,太不公平了。」她说。
我接过了戒子,放在桌子上。我说:「无论怎么样,美丽,我总还当你是朋友。」
她掩了脸。我开门,与她下楼去。在楼下,有一个年轻男子正等她呢。他长得很神气,靠在一辆跑车旁边,见到了她,松口气,接着又很敌意的看着我,我很礼貌的向他点点头。美丽始终低着头,脸色很白。
我回到楼上,开了门,看见妹妹正坐在我刚才坐的位置上,玩那只戒子呢。她微笑道:「『叫谁是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我也只好微笑。
「她先来了。」
「嗯。」
「这也好。」妹妹说:「你有没有跟她提起小田?」
「没有。小田也不过是普通朋友,怎么可以乱提人家名字?」我说。
「我是你就提了,出口气也好,不能摆明了受她玩弄。」
「她哪里有玩弄我!你们女孩子家最小器,大家在一起,好是好,不好便不好,分手也是应该的,这年头不能从一而终了,如果她跟我在一起不开心,结了婚更不开心,她如果找到一个适合她的人,岂非更好?」
「算了,反正她也不适合你,你可以去再念一个学位回来。她那个新男朋友,不过是有一部九流跑车的阿飞。」
「妹妹,别这么说。」
「好,你要卖这个乖,我不管你,不过你要听我一句,这世界上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你别傻。」
我不语,过了很久,我说:一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还有吗?」
妹妹笑,「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过十年八年,也就褪色了,哥哥,难道还美一世不成?」
我转过头来,微笑着。
「看你也不十分难过。」妹妹放心了。
我难过还装给她看不成?我还哭不成?我还自杀不成?我上了工,很努力的工作着。隔了没多久,美丽的母亲来看我,我与妹妹都非常客气的招呼她。
老人家很难过,她说:「真没想到,是我女儿没有福气,你是大人大量,不与她计较,家明……」
我黯黯的站在她面前,多少日子来,她待我不错,如一个子侄一般,她喜欢我,是因为我老实。她说了很多话,然后一个人走了。我与妹妹对坐着很久,没说话。
我们的关系是正式告一段落了。
两年,春夏秋冬我们在一起。美丽的缺点,像不肯看书,像喜欢迟到,像偶然发点脾气,都忽然不重要了,我只知道我们曾经一起渡过两年,两年不算是一段短日子,没想到就这样结束了,而且这么和平解决。
妹妹的同学是一个潇洒特别的女子,但是我不认识她,我不知道她的习惯如河,她的嗜好如何,我们真正相处的结果,又会如何。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追求女孩子,到底我也大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毫无自尊心,傻呼呼的坐在客厅里等美丽,一等便是好几个钟头,而且一点也不抱怨,她自房里施施然出来,向我笑一笑,我便满足了。
相反的,如果她真的嫁了我,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陪她,美丽会叫男人放下一切来陪她。像那种男人接她的跑车,我不只买得起,但是我无意改变自己,美丽也不想勉强我,改变我,所以我随她走了。
或者小田是比较适合我的,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有主张,有果断,她不需要同倩,怜爱,呵护,她没有把自己当一个弱者,她做事处世,比我还能干,她与美丽是一个对比,完全相反的两个女子。
与小田在一起,关系是朋友与朋友,与美丽在一起,关系是哥哥与妹妹。我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冷静地分析我们的关系,但这么一来,我比较认命。
妹妹说我真是温吞水,交了两年的女朋友跟人跑了,到了嘴边的鸭子飞了,还谈笑自若呢,像什么话!小田听到这里,没有表示,她从来不对人家私事表示兴趣,她是一个光明磊落的女子,她有时候甚至佯装听不见我们在说什么,但是她绝对是我们的一份子。与美丽不同的是,美丽处处要人把她当轴心人物,可是结果她不过是一种陪衬;小田不一样,她坐在一角,一声不出,便是中心。她有魅力,美丽没有。
魅力是不一样的,完全不一样的。
小田不穿七彩服装,脖子上没有叮叮当当的塑胶首饰,手腕上也不戴烂铜烂铁。她衣服的颜色是有系统的,她喜欢白色与深蓝,因此一切服饰都依着这个系统转,看上去很舒服写意,她从来不穿红色,或是其他任何颜色。她的头发永远舒服地梳在脑后。她戴一副小小钻石耳环,非常吸引的,每当她转一转头的时候,那钻石便会闪一闪。她的牙齿雪白。
妹妹问我,「你已经浪费了两年,不能再浪费另外两年,你认定了,是她?」
我说:「不能这么说,我说是她,她未必说是我。小田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
妹妹说:「哪里有这么麻烦的事,与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子在一起两年,我看你倒是心安理得,现在有一个适合的人来了,你倒犹疑。」
我是犹疑,事情要慢慢来,我做人一向都是讲究慢。温习,人家是大考之前三日做的事,我却在开学第一夜便开始了,弄得头昏脑胀,谁也没有好处。
有一次在路上看见美丽,我在车子里,他们也在车子里,我只是一个人,她坐在新男朋友的身边,仿佛很开心的样子,穿得很好,化妆比以前加浓了,车子很挤,都排在红灯前,我简直不能想像这个女孩子便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她换了一个发型,头发短了,卷曲得很,整个人看上去更像一只洋娃娃。
我认出了她,我默默的注视她,她没有看到我。我仍然没有绞痛的感觉。奇怪,忽然之间,我觉得我不再认识美丽了。这是美丽吗?这不过是另外一个好看的女子而已。我心目中的美丽,是一个楚楚可怜,等我去保护她的女孩子,这是我心目中的印象。可是现在她是这么风调雨顺,她还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把车子调了头,兜到小田办公的地方去,我在车子里等她下班,看见她出来的时候,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我一头是汗,看见她,我傻傻的笑。
她走过来,「你怎么了?」她怜惜的问。
我默默的不出声。
「你看你一头的汗,来,我请你喝茶,咱们喝啤酒去。」她神采飞扬的说。
我看着小田蜜色的皮肤,我握住了她的手。
我们找到了一个地方喝啤酒。
我冷静了下来,我说:「我看见了美丽。」这是我第一次跟她提起美丽的事。
「怎么了?」她很温和的问。
「她看上去很高兴。」我说。
「你应该为她开心才是。」小田的声音仍然很温柔。
「可是我与她已经分手了,她幸福或是不幸福,开心或是不开心,又有什么分别呢?都跟我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我最不以为然某些人,与女朋友分手之后,振振有辞的说:『我祝她幸福。』有什么好说的呢,她幸福与否,与我是一点点关系也没有的了。」
小田点点头。我们沉默了很久。
后来我说:「这啤酒实在很好,够劲。」
她点点头。
自从那一天以后,我常常独自约会小田。我们很大方的出去看电影,看戏,听音乐,散步。她是很好的伴侣.我不再把她与美丽做比较,这是错的,不公平的。
记得有一次我问小田:「你以前有没有男朋友?」
她坦然的笑,「当然有。谁没有?」
「总没听你提过。」我说。
「忘了,也就不用提了。应该忘记,才分手的。不是吗?」她看着我。
我点点头。
她是一个十分明理的女子。
但是有时候蜜瓜上市了,我总还是想买,下意识的拿起最圆最大的。妹妹说:「你买这个干什么?我又不能吃,吃了喉咙痛,你又不爱吃,小田对水果没兴趣。」我才惘惘然的放下蜜瓜,美丽喜欢吃,以前买惯了,要忘记她容易,要忘记这些小动作才难呢。感情跟癌一样,很难割得干净。
妹妹与我争论着,她认为我应该去再读一个学位,但是我觉得先工作一、两年也好。小田总不发言。妹妹催她,「喂!你怎么不说话?」小田微微一抬头,说:「这是他的事,当然他自己最清楚。就好像一些女人,千辛万苦的嫁了丈夫,管丈夫的头,管丈夫的脚,我最看不顺眼,既然锦衣美食,还哪里来的这么多噜嗦!老公的钱,只要是他自己赚的,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他的时间,他爱怎么糟塌,就怎么糟塌!做人家老婆,最忌『君子爱人以德』,只要老公不偷不抢不吃软饭,娶个把小老婆,也不算坏!」
妹妹说:「你是最最贤良的,谁娶了你,可是大福气,哥哥,听见了没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们都是经过那一番来的了。为了小事吵吵闹闹,天下间仿佛有千万处令人不满的地方,到后来所有的力气都没有了。也没有劲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吗?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时候,我也会想起美丽,她的要求低,只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时候,我可以彻底的把一切忘记。然而我不是这种人。
我看着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这种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大家心里面都充满很多很多事,说不出来的事,不如不说。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后的一个女朋友,我实在没有那种时间与精力再找第三个了,毕竟拜伦说的:恋爱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花店
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我等到六点正,他来了,很匆忙,我把花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红缎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过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一OOO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 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故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我想像着那种情形。多想是无益的,几时我也到这种地方去旅行,每个少女的梦,她的爱人陪着她。
我笑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做人要脚踏实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嫁给他,也不一定是要让他知道。
我愿意默默地喜欢着他。
过后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袭雪白的裙子。那种白是很耀眼的,领子很大,双肩露在外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边,一阵香风跟上来,我认得是“侯士顿”味道。
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近头顶处是直的,耳边卷得一个个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问。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问:“你在这里卖花?”
“是的。”我说:“现代卖花女。”
“太客气了……我到处看看。”她说。
“欢迎欢迎。”我说:“我们有新到的仙人掌。”
“小姐,”她问:“你贵姓?”
“我?”我指指自己。
“是呀。”
“呵,这是敝店的卡片,”我说:“上面有我的姓名。”
她拿着卡片念:“营业部周敏儿。”
“是的。”
“我叫祖。”她说:“我想买点盆栽。”
“请参观。”我说。
她选了两盆,我替她放进篮子里。
她在高凳子上坐下,她点起一枝烟,她说:“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有十分钟的时间,不知道往什么地方去,所以想在你店中坐一会儿——行不行?我觉得一个人喝咖啡毕竟太寂寞了。”
“当然,请便。”
“你在读什么?”她问。
“哦,一本小说,”我让她看看,“最近我买了一套DH劳伦斯全集。”
“你看那么多的书?”她翻翻书。
她是个很亲切的女孩子,很快就熟络了。
“你觉得做售货员是否烦闷?”她笑问。
“并不”,我笑笑,“为什么?”
“有人做牙齿做得累死了,”她笑说:“天天看着病人便说:‘请张大嘴巴。’结果他自己也几乎张大嘴巴哭了。”
我笑。
笑到一半忽然停止。
薛伟年不也是牙医吗?他难道也觉得闷?我不相信。
“每天下班的时候很晚了吧?”
“是的,五点半了。”我说:“但是我们早上十一点才上班,所以我做这份工作,我可以留在家中照顾母亲到钟点女工到我们的家。”
“令堂需要特别护理?”她问。
“她的身体不太好。”我说:“只有我与她住。”
她侧侧头:“哦。”
她仿佛是专门进来与我谈话似的,我也可以问她一些问题,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可以想像到她的身份,一定是外国回来的,洋派、洒脱、美丽、年轻,从她身上的打扮知道她的环境很好——看,并不需要一个福尔摩斯呢!
她说:“嗳,好了,我走啦,改天见。”她自高凳子上跳下来。
“再见,再见。”我微笑。
“再见。”她摆摆手。
她取过盆栽走出去,我低下头把书本收进抽屉。再抬起头,她已经走到对面马路,一个男人在等她,从她手中接过那两盆仙人掌,我一怔。
那是薛伟年。
雪白的衬衫,深色牛仔裤。那是薛伟年。
他们走远了。
我缓缓地坐下来。
这么巧。
她口中的牙医原来是他。
薛伟年与祖。祖什么?她姓什么?洋人习惯往往只说名字不道姓字,她是他的女朋友,我微微笑起来,真是的,也只有她配得起他,每星期六收他六枝白玫瑰。
那么美丽的女孩子。
下次包花的时候,一定要扎得更漂亮。
她又来了。
“HI,敏儿。”她这样称呼我,好象她是我的老朋友。
“你好。”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吃点糖果吧。”她把巧克力递过来。
“谢谢你。”我取了一粒放在桌子上。
她说:“我向你打听一个人,你不知道有没有印象?”
我有点奇怪:“谁?”
有什么人是我认得又是她认得的?不可能,我们并不是朋友。除非——
只有一个人。我心想,是她口中的牙医生。
“那人是你的顾客。”她说。
“是吗?”我问:“我们这里的顾客恐怕很多呢。”
“他以前买红玫瑰,现在买白玫瑰,记不记得?”
我明白了,她一定是要打听薛医生以前送花给什么人,我并不知道,何必多事?女孩子们都多疑多忌。
我摇摇头。
“怎么,不记得?”她失望地问。
“客人很多。”我说。
“这人很特别。”她又说:“每个星期六他来买六枝玫瑰花——”
我无法假装不知道这件事。我说:“六枝玫瑰?仿佛是有的,一个年轻人。”
“对了,你记得她吗?”她很兴奋。
“见到了会记得。”我说话十分小心,“怎么呢”
“没什么,就是想问你记不记得。”她看着我的脸。
我笑笑,不出声。
这女孩子怎么这样容易与人亲近?
她看着我说:“你一定是在想,怎么我的话那么多?是不是?”
我很尴尬。
我问:“你怎么知道?”
她苦笑:“因为我的话是太多了。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知道他为什么买那么多的玫瑰?”
我摇摇头:“买给女朋友,自然。”
“不,买给他的母亲。红玫瑰——因为那时候母亲还在医院里,他天天去看她,白玫瑰——”
我好紧张,伸长了脖子。
“是因为母亲康复,所以每星期六送一束。”
我冲口而出:“啊!不是送你的呀?”
“送我?为什么?”她睁大眼睛,“你知道我是谁?”
我退后三步,“不……不知道。”
“我是他妹妹。”
“啊?”
“你知道,是他叫我来问你姓名,问你对他有没有印象的。”她耸耸肩。
“但是为什么?”我吃惊。
“为什么?”她说:“你总应该知道呀。”
“我不知道!”
“他大概看上你了。”祖笑:“好,我要走了。”
“看上我?”我可被吓一跳。
“他是适龄男子,你是少女,他看上你,你这么害怕干什么?”她笑着说。
“喂!喂!你不是开玩笑吧?”我追上去。
一个洋妇刚进门来,她白我一眼说:“有没有剑兰?”
我只好呆下来招呼客人。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
这真不像我,妈妈说我碰到什么事情都是很镇静的。
这一日我关好店门,马上赶回家去,把这件古怪的事告诉妈妈。
妈妈说:“这有什么稀奇?你们互相都留意上了,到现在才知道。”
“他凭什么会看上我?”我问。
“你这话有语病,敏儿,”妈妈笑,“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为什么要‘凭’?”
我不响。
过了几天,星期六,他来买花,我把花放在他面前,静静地问他:“为什么?”
他有点难为情,过了一阵子他问:“可以给我十分钟吗?”
“当然。”我说。
“那时候母亲病着,我天天到这里来买花,看到你亲切的笑容,使我心中踏实,母亲的病很重,我天天把花插在她床头,坐一会儿她就叫我走。我心想,如果我有一个女朋友,温柔的,可靠的,能够给我力量,使我坚强地帮助母亲康复——我自然地想到你。”
“啊——”我感动了。
“我还是每天来买花,后来为的是看你一看。”他微微一笑,“你给我信心。”
“哦。”
“你从来不问任何问题,但你是关注我的,有两次你为我特地迟关店门,是不是?”
“你也不说话呀。”我抢着说。
他说:“谢谢你。”
隔了很久很久,我觉得我得公道一点。
我说:“你知道我没……念什么书。”
“什么叫没念很多书?”他笑着问。
我说:“我才高中毕业。”
“够了,做人的道理,不全在书本上学的。”
“我家中没有钱,我只有一个妈妈。”
“你有钱我也不能叫你带过来。”他很肯定。
“那么——我也长得不漂亮。”
“这嘛。”他笑笑,“这是看什么人的眼光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
“但是我——”我低下头,又抬起来:“我真是有点意外。”
他看看表,“五点半,你的店该打烊了,你知道吗?我跟妈妈说:今天会带一个女孩子来吃饭,如果我请得到她,那么我们会有一个很愉快的晚上。”
我说:“可是我都没有预备一下,我的衣服——”
“我最喜欢这件白衣服。”
“我知道你喜欢白色,但那是我的制服呀。”我笑着脱下白衣。“像你这么会说话,应该对病人多说点话,别老叫他们‘张开嘴来’。”
他笑,“祖好象什么都说了呢。”
“是呀,真想不到你会觉得闷。”我也笑。
“简直快闷死,”他说:“幸亏妈妈病好了,现在我天天陪她说话做消遣。”
“呵,对,我也得打个电话给我的母亲呢。”
我连忙放下制服拨电话。
是妈妈来接的。
我说:“妈妈,今天有点事,我不回来吃饭。”
妈妈笑:“是不是那医生来约你?”
我只说:“嗯。”
“好好的去,别担心,医生们不一定要娶女医生的。”
“嗯。”
“回来的时候当心点。”妈妈说。
“那么你一个人吃晚饭。”我说。
“知道,妈还要你教不成?”她挂上电话。
我把东西收拾好,跟着他出去。
他的车子停在门口,他替我把门拉开。
我们上了车,我才觉得事情是真实的。车子到了他的家,才按铃,祖已经迎出来。
祖说:“咦,”她指着我,“你不是说对这个人一点印象也没有吗?”
我低下头笑。
祖说:“害我问了又问,唉,怎么还这样怕难为情?简直不敢相信!”
“喂,你少说几句好不好?真爱说话。”她哥哥说她。
祖说:“妹妹在这种时候,永远是过时的。”她笑。
一个妇人的声音:“伟年!谁来了?”
“妈妈,你出来看看是谁。”祖喊着进去。
他说得对,这的确是一个很开心的场合。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女人
带着小琪去午餐,她坐在我身边一刻不肯休息,不是倒翻了水,便是把调羹丢到地下,看着我这个两岁半的女儿,觉得她非常的不体面,不能出大场面。
她说:“我要到地上去走,我要去!”
我低声说:“如果你敢走到地上去,回家我打你!”
小琪听说,马上嘴巴一歪,要哭。
我低声恐吓说:“你哭,一会儿爸爸来,我告诉他,看你怎么办!”
谁知道她干脆嚷起来,“爸爸,爸爸!”
我把她拉过来,“好了好了,吃冰淇淋,你看,大家都在看你,人家要不高兴了。”
小琪拿起调羹,把冰淇淋糊了一脸。
我叹口气,等健来吧,他怎么老迟到?怎么老不守时?约好两点,现在都两点半了
抬起头,看到对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埋头在看一本杂志,桌子上放着啤酒,她在抽烟,姿势很熟练。穿一套浅灰色的毛衣。
我想,我可不能再穿这种衣服,小琪一叫抱,她的皮鞋往我身上踢,全身打扮便宣告完蛋。人家,人家怎么一样?人家是自由的,人家可以抽烟、喝啤酒,有看不完的杂志,有去不完的夜总会。
小琪又叫了起来,“我要喝水!我要喝水”
我们对面那女子抬起头来,看了小琪一眼。
我难为情地把水杯递给小琪。
她笑了,那个笑容看上去好熟。对面的女子站起来,她问:“是美琪吗?”
我看着她,她认识我?我愕然。
“美琪,你怎么了?我是亚咪,你忘了?”她笑。
“阿咪!”我震惊的说:“赵阿眯!”我想起来,是的,错不了。“怎么在这里遇见你?”我笑,“你不是到英国去了?”
“总也得让我回来吧,”她笑,“你要是做了移民局局长,咱们就糟了,一辈子也别回来。”
“毕业了?”我问:“多么快便三年,口子像飞一样。”
“嗯。”亚咪点点头,“一眨眼的功夫,日子过得不知不觉。”
“外国的生活很好吧?”我问她。
“嗯,”她问:“这是你女儿?”她看看小琪,“好可爱!”
“还可爱呢,”我都不愿意多谈,“可爱什么!”
她索性坐到我们座位上来,“让我看看你,美琪。”
“看什么,”我有点忸怩,“老了,胖了。”
“你如果老了胖了,我还不是一样?我们是同年的。”
我看看她,她哪里有变!太时髦了,以致我不敢认她,淡灰色的毛衣紧紧贴在她身上,长裤灰色的皮靴子藏在裤管下,是我最向往的打扮。
她的头发中分,长长垂在肩上,乌亮漆黑,脸上淡妆,成熟而美丽。最主要的是,以前我记得阿眯是个飞扬跋扈的女孩子,在今日,她却又温柔又大方。
我说:“你不一样,你总是走在时代尖端的,不是吗?”
“你结婚多久了?”她问我。
“你走了一年,我就结婚了。”我说:“你现在是硕士了吧?”我羡慕地看着她。
“有什么用?”她笑:“还不是做一份牛工。”
她把小琪抱着坐在她膝盖上,小琪也奇怪,居然非常听她的,动也不动,静静睁着眼睛,听她说话。
“结了婚没有?”我问。
“没人要。”她笑。
她笑得那么爽朗。
刚在这个时候,健来了,他赶得匆匆忙忙的,看到我们,把椅子拉开来,坐下。
我跟他介绍,“这是我大学里的同学,赵小姐。”
我跟阿咪说:“我的先生。”
“你好。”阿咪笑得很宽畅,但并没有伸出手。
健忙着抱过小琪,他没有站起来,总而言之,我觉得一切都是一团糟,不可能更糟了。
阿咪抬起头,“我的朋友来了,”她说:“对不起,美琪,我们再联络吧。”她自手袋拿出一张卡片交给我,“记得打电话来。”
“好的,阿咪,再见。”我十分依依不舍。
她向健笑一笑,“再见,再见小琪。”她站起来向一个高大的外国男人迎上去,两个人很融洽的推开玻璃门走了。
健说:“那是谁?”
“我不是说了吗?我同学!”我说。
“跟你其他的老土同学不一样。”他说:“她倒是很大方。”
“人家到英国留过学。”我说:“你这老土,她站起来你也不站,又不说再见。”
“我抱着小琪,你怎么了?”健白我一眼。
“人家会以为我嫁了个红番,”我说,心中不是没有气的。
“有这么严重吗?”健笑,“来,我们走吧。”
“你为什么约在这里等?一杯咖啡就五块钱,能省就省一点吧。”
“好了好了。”他叫来了侍者,“你有完没完?”
侍者说:“已经付过了,先生。”
我问:“付过了?是那位小姐付的吗?”
“是的。”侍者笑着走开。
“走吧。”健抱起小琪。
“你真好意思!”我说:“叫一个单身女子请你一家。”
“你今天是怎么了?”他问:“好像又准备大吵一顿的样子,什么毛病?”他的脸挂下来。
我不响,跟在他身后走。
今天是他妈妈生日,我们买了礼券上去送礼。
健的家人拖大带小,坐满了一屋,我很沉默。自中文大学出来就嫁了健,那一年我找不到好的学校教书,私立中学只付那么一点,因为怀孕,所以干脆做起家庭主妇来,就这样过了三年多。
阿咪的三年一定是多彩多姿的,与我的完全不同。
单看她的风度、姿态便知道完全不一样,我拿出她的卡片看一看,她在一间广告公司做事。不知道为什么,没过几天,我便拨了一个电话过去,她约我吃下午茶。她没到五分钟就来了,笔挺的牛仔裤白T恤,一件蓝白花的粗毛衣缚在腰间,一双真皮大手袋,我从没见过这么潇洒动人的女子。
“阿咪。”我叫她。
她坐下来,“好吗?”她问,“叫了饮料没有?”
“家庭生活如何?”她问:“不容易呢,居然是妈妈了。”
“混乱一片。”我苦笑。
“我觉得你很幸福,丈夫看上去很老实。”她说:“女人终久还是要结婚的。”
“你呢?找到对象了没有?”
她摇摇头,“没有。什么对象?连个看电影的朋友都没有。”
她掏出香烟,抽一支。我一向认为女人抽烟不好看,但阿咪是个例外,她是配抽烟的。
“你的生活说来听听?”她重复地问:“我很想知道,我想了解一下,我的选择是否正确。”
“我的想法也一模一样,”我很兴奋,“我想知道我是否太早结婚。”
“每个人的命运与遭遇是不一样的,”她叹口气,“知道了又怎么样,我们不能往回走。”她笑:“你愿意请我到你家去坐一会儿吗?”
“我的家?我的家乱极了,”我惊道:“我的家!不如让我到你的家去。”
她耸耸肩:“我的家更离谱,你不能来。”
“阿咪,别这样好不好?”
“我一个人独居已经多年,自生自灭,根本没有朋友来过,”她解释,“我的家不过是休息的地方,冰冷的,一点人烟也没有。”
“我不相信。”我微笑。
“OK,来吧。”她耸耸肩,“侍者,结帐。”
“慢着,”我说:“我来付,上次是你付。”
“哪里算得这么清楚。”她笑了,“烦死。”
我们叫了车,直驶她家去。
“你会开车吗?”我问。
“会。”
“有没有车?”
“你以为我是什么?”她笑:“我是职业妇女,你以为我是女明星?”
“男朋友有车就行了。”
“你这个人真是的!”她笑,推我一下,“你有什么毛病?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我没有男朋友。”
老实说,我并不相信,我认为她是明智的,至少她不想把男朋友拿出来给每个人看。
到了她的家,她掏出锁匙开了两重锁,推门进去。
家中整洁得令人不信,样样都井井有条,什么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
家具上面一点灰也没有,我忍不住说:“天啊。”
她明白我在嚷什么,她说:“你坐吧,我去做菜。你家有小孩子,当然比较乱。”
“你撒谎,你看这屋子,多整齐!”我说:“你还说糟。”
“是的,”她说:“因为今天女工来过了。”
“多好!”我在沙发上坐下来,“多舒服!”
“是吗?你不觉得像个冰箱?”她问。“冰冰冷。”
“这样的冰箱,我愿意住上一辈子!”我叹道:“多么完美的一个家,什么都有,嘿,谁是你的男朋友?太幸福了。”
“如果一个男人的家连这里都比不上,我不会认识他,如果他的家比我这里好,他会稀罕这里吗?那才奇怪呢。”她说:“一个女人自己布置一个家,有什么幸福可言?会快乐吗?”
“为什么不?”我喊出来,“为什么不可以快乐?”
她温和的笑,笑容里有很多很多的寂寞,我不能了解,这么能干,这么独立,正是一般女子的梦想,她还有什么不满足之处?
她把茶杯递给我,我愉快的接过。对我来说,这样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机会是不多的,耳边没有小孩的尖叫声,没有健的埋怨,没有亲戚的噜苏,真好。
“你要知道,一个人住,真是……自生自灭。”她笑,“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我知道,”我说:“你以为亲戚朋友很有用?如果你愿意的话,也有很多朋友会陪你吃茶看戏,但于事何补呢?亲戚朋友可以帮什么忙?他们会借给你?会替你找一份工作?每个人在世界上都是寂寞的孤独的,你难道不明白?阿咪,现在你是耳根清净,有什么不好?”
阿咪还是微笑,她的微笑是固定的,自然的,我忽然发觉那好像是她的面具一般,一个美丽的面具。
我很羡慕,如果我不早婚,可以过同样的生活。永远是高不可攀,独立的。
“我借用电话一下。”我说。
“请便。”阿咪说着马上走到睡房去,真是体贴礼貌,她不想听我说些什么。这很好,至少我不用尴尬,因为我得向健报到。
电话接通,健的声音:“你在什么地方?还不回来?佣人已经走了,孩子哭得要命!”
“我在同学家中。”我说:“你哄哄孩子,我马上回来。”
“美琪!做主妇务必是不能够太自由的,你要以家庭为重!”他重重地放下了电话。
我呆半晌,心里如压着块大石,头都抬不起来,眼泪便就在眼睛里打转,强忍了下去,做这种主妇,千辛万苦,到头来还要受丈夫抢白,到底有什么好处?
刹那间我心灰意冷起来,低着头。
阿咪自房中出来,手中拿着一件衬衫一条裤子。
她说:“美琪,你不要介意,我先两天买了这套衣服,但是显然买大了,穿过一次之后,不适合,转赠你怎么样?”她说得这么温暖体贴,我只向她看一眼,泪水就忍不住汩汩地掉下来。
“美琪。”她把衣服放下,连忙替我来揩眼泪。
我哭诉:“我真厌倦了这种生活,我真的不能想像,如此一辈子过下去该怎么办。”
“美琪,我送你回去。”阿咪说:“来,别哭。”
“你也是女人,干吗要你送!”我说:“应该由我那丈夫来接我。”
“他要看住孩子!”阿咪温和的笑,“他又没四双手。”
我冲口而出,“那他为什么不去赚多一点钱,请个佣人,让我也松口气?”
阿咪在那里呆半晌,她说:“赚钱也不是你想像中的易,很难的,心理负担很重。维持一头家他肯负这个贞任,已经算是深爱你的。”
我吓一跳,她这番话说得一点神采也没有,好没志气。
我说:“我不相信,如果你要嫁这种平平庸庸的丈夫,随时可以的。”
“现在?现在太迟了,”她脸上很平静,坐下来抽一枝烟,“现在我看不起这些男人,骑虎难下,只好自己捱着。”
“你怎么能算捱?”我说:“一份高薪的工作,人家都尊敬你,自由自在,目无下尘,多棒!”
她笑起来,不作答,按熄烟。
我说:“我真的要走了。”
“有空我们再联络。”她把那套衬衫裤子递给我。
“好的。”我说:“谢谢你。”
她送我到门口,叫了一部街车,替我关上车门。老实说,健从来没有这种礼貌,现在由阿眯表演起来,更觉得健对礼貌的无知与无能,我忽然觉得嫁得那么早是一个错误。于是在车子里板着一张脸。
到家小琪已经睡着在沙发上,健在吃罐头汤,看见我,眼睛抬一抬,一声不响,我也不去理他。
才六点钟,哪儿饿得这么厉害,平常也是七点开饭的,他就会恶形恶状的欺侮人。
我把小琪叫醒,让她喝了牛奶,替她洗澡,换衣服,再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收拾好。我的气消了一半,世界上大部份的女人,日子是这么过的,阿眯说得对,各人的命运不一样。每天要在家做多少工作,健是不会知道的,也不需要解释。
阿咪家的整洁,阿咪的生命是她自己的,阿咪单独住一层房子,她那张三尺半的床可以独眠也可以邀请朋友,妇运是什么?请看看阿咪。
我叹口气,像我这种女人,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白白中学毕业,又再念了三年书,如今还不是落在小家庭中发呆?
我睡了。
第二天我计划了一下,想出去工作,至少赚来的薪水够佣人开销,我便有点存在价值,在外头工作,不会追不上时代。我决定找阿咪帮帮忙。
结婚以後,简直连一个朋友也没有。人家到我家来,我拿什么招呼他们?我出去见他们,一没有时间,二不够开销,三两年下来,什么朋友都不见了。
我对阿咪有种信心,她会听我的倾诉,她会替我分析,她不会取笑我。
她中午时分出来见我的。
天气比较和暖,她穿件白T恤,浅蓝裤子,白毛衣搭在肩膊上,仍然是精神奕奕,她一坐下来便把来意说明,阿咪想了好一会儿。
“找事做?普遍薪水是很低的,现在你除了教书,没有什么事可以做,写字楼朝九晚五,收入买衣着还不够,又何必呢?”
我说:“我非出来工作不可。”
她说:“我实在没有这个能力帮你。”
“我知道不是一天内可以做得到的事,你替我留意点。”
“美琪,最好的职业是家庭主妇,不必看老板面色,不必理物价飞涨,不必理会权力倾轧,不必担心开销打哪儿来,丈夫便是天是地。”
“那是嫁了好丈夫!我这个并不见得有多好。”我气愤。
“慢慢就好了,你总得给他一个机会,他那种工作升职的机会很高。”
我低下头,“你替我留意留意,你人面比较熟。”
“好的。”阿咪叹口气,看看腕表:“我要去上班了。”
我们站起来,又是她付的帐。
阿咪转过头对我说:“你大概不知道职业妇女是怎么一回事,要不要来看看?”
我跟着她到写字楼去参观。
一进去觉得布置美极了,很多人伏案工作,整齐美观,令我叹为观止,我跟着阿咪走到一张写字台前。
阿咪说:“这便是我的地盘。”
我有点诧异:“怎么?你难道不是坐在一间房间里?”
“当然不是,”她笑,“你弄错了,我不是大人物。”
有一个外国人推门出来,看我一眼,随即与一个女秘书模样的女孩子争论起来,那女孩子据理力辩,但是洋人坚持己见,终於她屈服了。
气氛弄得很尴尬,但是众人彷佛听若不闻,忙着打字速记,拉抽屉取档案,走来走去,做得不亦乐乎。
我很替那个女孩子尴尬,这种事一个月发生一次也已经太多,阿咪却镇静的叫我坐下,给我一叠杂志,叫我慢慢看。
“你多观察我们这些可怜的职业女性。”她微笑说。
然后她开始工作。
有时候这些女孩子经过,她们会给我投来奇异的一眼,我如坐针毡。她们的打扮时髦:爆炸装、靴子、长裙,我呢,不大不小的裤管,平底鞋已经旧了,脸上没有化妆,我比不上她们。到底出来做事的人是不一样的。
我沉默地翻着书,我还能做什么呢?
阿咪打电话,交待工作,清理昨日的事,联络。
我低声问:“阿咪,我不想在这里妨碍你的工作,我先走一眯。”我非常的自卑。
“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这里倒没有关系。”阿咪抬起头来笑一笑。“等我一起下班吧。”
她把铅笔夹在耳朵边,双手打起一封信来。
我问:“你在这里做什么职位?”
“主任呀。”她笑笑,“你知道,这里几乎每个人都是主任。”
我又坐下来。办公室其实很吵,但是阿咪做得很轻松的样子,男同事与他谈公事的时候,她职业性地笑,忽然之间我觉得心酸。阿咪说得对,事情不是想像中的那样,叫我付出这么多劳力来做一份工作,又还得笑得如春花初绽,我不行。
但反过来呢?叫阿咪服侍一个很平庸的男人穿衣吃饭,她还不是同样的不耐烦?
我很心悸,觉得无论怎样做人,到头来还是吃苦。阿咪之所以并不令人认为她辛苦,在她本身的坚强,我太软弱,略一点不如意便直淌眼泪,叫健看面色。
试问阿咪哭给谁看?她总共才一个人,所以她非得坚持着自己生活下去。
办公室恐怕是千篇一律的,谁知道健是否天天捱老板骂?我们都这么可怜,多想是无益的,不如回家去准备晚饭,我再也坐不下去了。
我说:“阿咪,我先回去。”
阿咪抬起头来,“好的,你先走吧。”
我站起来,她放下笔,“我送你出去。”
“不用不用。”我连忙阻止,“我认得路。”
“真的,那么抱歉,我还有工作得赶一赶。”她说:“不送。”
我自己走了。
到了街上,觉得很寂寞,来不及等公路车,叫了部街车回家。
赶到家中,使劲的按铃,钟点女工来开门,小琪笑着扑到我怀中,我紧紧的抱住她。
只有做妈妈的人不需要任何学历,真的,不必填申请表,不必面试口试,不必文凭。
做人老婆不必准时上班下班,真是长期饭票。
办公室中冷冰冰的气氛,洋人老板的翻脸无情,天天打扮得花姿招展地上班,风吹雨打地挤公路车,我行吗?
佣人去买菜,我抱着小琪,女主内,男主外,原来是天经地义的,从几时开始,女人也得带着脆弱的情感去面对世界的呢?看阿咪工作,简直像打仗似的。
我等到佣人回来,便动手煮饭。看,将来至少小琪是感激我的,伟大的母亲历久有人歌颂,但伟大的女秘书有谁知道?
忽然之间我的气平了。
电话响,是阿眯打来的。
“到家了?”她问:“我打来看看。”
“你下班啦?”我问:“做得那么辛苦,还不休息?”
“没有,加班,九点才能回到家中,你瞧这种工作,真是没完没了,我好累。”
“早点睡。”我还能说什么?“回家马上洗个热水澡。”
“不是那种累。”亚咪说:“而是精神上的疲倦,做得糊里糊涂。”
“阿咪——”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过年了,公司也许要裁员,我心情不大好。”
不知道为的是谁与什么。我忽然说:“阿咪,明天到我家来吃晚饭好不好?我准备菜,你喜欢吃什么?”
“随便。”她笑,“美琪,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邀请我呢,明天我下班便来。”她放下电话。我的心踏了实,我没有选择错误,做主妇有利有弊,有得到的有失去的。至於阿咪,她有她快乐自由的时候,像发了薪水,像与三两友好喝啤酒说笑话,像有假期的时候,她也有得到有失去的。
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环境里,我们的习气、姿态都不一样,我们还都是女人,在她情绪低落的时我也应该拉她一把。健回来了,他疲倦地往沙发上倒,我连忙倒一杯茶给他。他意外地看我一眼,握住我的手。
在这个清贫的世界中,我还算是幸福的。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家庭教师
妈妈说:「看你,闲得慌!毕业等于失业,你想躭到什么时候?天天在家坐。」
当然她是有点说笑的语气,但我已经有点受不了,第二天便去找表姐。
我说:「想找一份工作,轻松的,一天两三小时,薪水不拘,免得给妈妈噜苏。」
「你的英文好不好?替人补习英文吧。」她说。
「如果在台湾,或者是可以的,现在是香港哩,谁的英文不比我的好?」
表姐翻了翻笔记本子,她说:「你的国语呢?你的国语倒是不错的,带些上海音,教小孩子还可以。」
「我不想做人之患。」我抗议。
「你算了吧,哪来那么多噜苏,有得你做已经蛮好了,去不去?」表姐喝问。
「去,去!」
「教两个小孩子国文,希望用旧一点的课材,最好是「上大人,孔乙己」之类的,用国语教。」
「这家人干吗?疯了?应该替孩子补法文,我的法文也不错,不如改教法文好了。这年头还有人记得中文?学中文有个鬼用。」
「人各有志,你别那么烦好不好?」
「好好!地址呢?」
「巴丙顿道三号。」表姐说:「每日下午三点到五点,供一顿点心。」
好的职业太不容易找。到书店去寻课木,买了一些描红簿、柳氏的帖子、墨盒毛笔。最恨塑料墨盒,买了铜的,没见官先是三大板,大花费。
第二天我出发。。
佣人引我进大厅,屋子布置得很西化。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在家叫大宝小宝,分别十岁与七岁,长得很漂亮,而且十分有教养。
女佣说:「先生吩咐小姐今天开始,他没有空,不能招呼小姐,对不起。」
我点点头。嘱咐孩子们坐下,叫他们开始。
那两个小孩子完全不会中文。我吓一跳,我问:「但是你们会讲国语,谁教的?」
「爸爸,」大宝说。
「好的,好的,现在从一二三开始学。」我耐心地说。
他们是很可爱的两兄妹,哈哈的笑,像一对小动物,兄妹一般有着天然的卷发,看着令我很心软。
每天我都准时去教他们,他们也准时坐在书房中等我,笔墨纸砚摊在我面前。我从没见男主人,他们的父亲。这不稀奇,男人要工作,却也没见过他们的母亲。
一个月之后,我拿到了丰厚的薪水,我的学生也懂得以毛笔写出「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我问:「谁写的?」他们会争着答:「李白!」每人可以得到一块鸟结糖。
很快我们之间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我做过许多额外的工作,他们很听我的话。
有一日大宝推小宝,小宝推大宝。
「去,你与蜜丝说。」
「不,你说。」笑, 「我不说。」
我问:「什么事?」
大宝终于讪讪地问:「你懂算术吗?蜜丝。」
「懂的。」我是真的懂,不盖人。
小宝把算术簿子取出,于是从此之后,我兼任了算术老师,我并不介意。
我想问:「你们的爸妈呢?」但我如果多事,会给小孩子不良影响,事不关己就不必多问。
我没有轻举妄动,我的教育使我尊重别人的生活。
不过除了那个佣人,我始终没有见过男女主人。
孩子们很少想到爸爸妈妈。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书房中练大字,学着「织织复织织,木兰当户织」,因为一声「哗啦」摔破玻璃的声音,我才认识了我的老板。
当时一阵破碎声,我抬起头 --「什么事?」我问。
孩子们仿佛没听见,继续写字,定力惊人,使我惭愧。
然后我听到一连串的粗口,一个医生模样的人悻悻地自睡房走出来,他说:「你要起床,尽管起来好了,明天倒下去,你另请好的大夫,我不会再来!」
他带着护士走了。
大宝问我:「蜜丝,我去拿杯冰水喝。」
「好的,你去。」我说。
小宝见哥哥不在,偷偷跟我说:「那是爸爸,爸爸恨医生。」
「呵。」我说。
不久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苍白着脸,恨恨的自房中走出来,大力关上门走了。他是我老板,孩子们的爹。他实在很年轻,真不像有那么大的孩子。
对于他的印象,我可以说,我没有见过脾气那么坏的男人。
即使把门摔下来,又有什么益处呢,病了总得休息。
我没有管闲事。
我以为他的病已经好了。
可是有一日我发觉他穿著睡袍在花园中呆坐。我受了孩子们的影响,视若无睹,照样在说「封神榜」的故事。
小宝说:「蜜丝,我想写封信给妈妈,可以吗?」
写信给妈妈?
我抬头,男主人已经进去了。
「我教过你们写信,你可以先写一封,然后我看有没有错字。」我说。
大宝说:「妈妈才没有空看她的信,妈妈在巴黎渡蜜月。」
我吃一惊,我真不知道这些。
小宝涨红了脸,「谁说的?妈妈爱我!当然她会看我的信。」她生气了。
「如果她爱你,为什么不来看你?为什么忘了你的生日?」
「她爱我!」小宝忽然哭了。
「小宝,不要哭。」我劝她。
但是七岁的小女孩像是真的伤了心,一直大哭,大宝过去哄她,道歉,她只是不肯停。
然后他们的爸爸走来,把她抱起。看我一眼,冷冷把她抱进房去。哭声才渐渐停止。
大宝镇静地跟我说:「女人!」
他不是不像他父亲的。
我走的时候女佣人走过来跟我说:「先生请小姐留下来晚饭,如果小姐有空的话。」
「啊,当然,我有空,你们几点钟吃饭?」
「六点半。」
我看看表,都五点了。
「好。」
我与大宝入席。
小宝的头发已梳成辫子,坐在她父亲身边。
男主人看见我站起来。
我说:「不客气。」
他说:「谢谢你,莫小姐,你把我的孩子们教得很好。」
「你过奖了。」我说:「应该的。」
「明天你会多一个学生。」他说。
「啊?」我抬起眼睛。
「那将会是我,」他笑笑,「医生叫我在家休养一个时期。我也乐意学点中文,我其实是个文盲 -- 很惭愧,住在外国久了,枉自做着中国人。」
「欢迎。」我说。
小宝笑说:「爸爸说「李白」写了些什么。」
「很多,好几百首诗,他是最好的。」我说得不可收拾,「迟阵子我教你们「离我去老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老今日之日多烦忧」,多棒!」
「我们会拿个A。」大宝笑说。
他们的父亲闷着不响很久,然后喃喃的说:「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这个文盲。
中文文盲一向最引我同情,怎么可以不懂中文,身为中国人,眼前放着无穷无尽的文化--
「莫小姐在什么地方受教育的?」他问。
「香港与英国。」
「香港可以学到这么多的中文?」他问。
「基木是,教是教那么多,各人的爱好与吸收程度不一样,我是特别喜欢阅读的,」我据实说:「从儿童乐园到红楼梦,我的一双眼睛非常疲于奔命。」
他点点头。
「你是干什么的?」我好奇。
小宝说:「我爸爸是个建筑师!」
大宝说:「小宝,要教你多少次..大人讲话的时候莫插嘴!」他推妹妹一下。
我忍住笑。
上了菜,我们四个人默默地吃饭,他们在吃饭的时候不说话。
吃完饭上水果,我抬起头看到小宝在与大宝挤眉弄眼。
我笑一笑,小宝跑来抱住我脖子,她问:「蜜丝,你真的收爸爸做学生?」
「 啊。」我有点尴尬。
小宝问:「他如果默不好书,你是否也一样罚他写十次?」
「当然。」我说。
我买多一套笔墨纸砚,他果然依时坐在那里。
我还不知道他是什么病,后来才知道是胃动过手术,医生非叫他休息一个月,他闷得无聊,所以跟着子女学中文。
我对于他们家庭状况相当明白,女主人跟另主人分了手,故此永不出现,她恐怕已经再次结婚,故此孩子们才知道她在渡蜜月。
不知道为什么,他下了决心要孩子们学国文,但是我能够教的不过是我喜欢的,一些小学的课本因为非常无聊,所以跳过不教。
表姐问我:「你可喜欢这份工作?」
「还可以,不久我江郎才尽之后,便得引咎辞职。」
「男主人怎么样?」
「我无意做「简爱」,」我笑,「对离婚男人没兴趣。」
「怎么?」
「男人嫌离婚女人,女人何尝不嫌离婚男人,前妻的孩子,前妻的影子,你看过蝴蝶梦没有?」
但是我相当喜欢这一家子,他们礼貌客套,令人舒服,而且真的有兴趣学东西。
男主人的病不久痊愈,他照常上班,便缺课不到。
而大宝小宝已可以看得懂浅易的儿童书,他们像是发现了另一个世界,为了嫦娥奔月的故事兴奋半日。
大宝高兴的说:「中国的月神原来不叫戴安娜。」
「谁教你戴安娜?」
「爸爸。」
「他不知道有嫦娥?」
「他从来没说过,」大宝耸耸肩。
他们的父亲说:「当然我知道嫦蛾!」他生气,「我不说并不是代表我不知道!」
大宝向小宝装鬼脸,小宝马上背:「嫦蛾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做父亲的很气,「莫小姐,我们把补习时间改在六时至八时,我会在场!」
真是好笑。
以后他如果没有应酬,他便会在场。
「你从来没读过中文?」我问。
「我是加拿大士着,我们又不住唐人街,当然没有机会学,」他没好气。
「那么为何又说得一口好国语呢?」
「我的外祖母是北京人。」
「哦,」我说:「孩子们因此也会说国语?」
「当然。」他似乎挽回了自尊心。
妈妈很不服气。「你那中文?何苦误人子弟?」
但是我的学生们似乎都很快乐,打成一片,我可不怕那个建筑师,背不出古诗十九首的时候臭骂他,痛罚抄十次,他很规矩,都抄得端端正正的递上来。
匆匆半年过去。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他约我去跳舞。
我说:「我不喜欢跳舞。」
「我以为年轻女孩子全喜欢跳舞。」他说。
「才怪。」
「你喜欢做什么?」他问。
「你为什么要约我?」我问。
「见你呀。」
「我们不是见着面了。」我愕然。
「我想以另一个角度看看你。」他说:「不要老当我是个学生。」
「为什么?」我瞪着他。
「别问那么多,因为我喜欢你。」他说:「还不够吗?」
我耸耸肩,「我想是够了。」
「那就好。」他说:「明天我们去跳舞。」
「我并没有跳舞衣裳。」我说。
「穿你的粗布裤与T恤吧。」
我们并没有去跳舞,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大宝小宝坐我们后面,然后我们到公园去散步。
小宝问:「蜜丝,你不怕我们爸爸?」
「我为什么要怕?」我问:「他很可怕吗?」
「他」转头说:「你真是唯一不怕我的人。」
「啊!」
「你不知道,」大宝说:「爸爸是很凶的,他说:「只有蜜丝莫对我大声叫。」」
我马上看着他:「我否认我「叫」过。」
他难为情。「大宝!」他喝止儿子。
大宝小宝走开了。
他终于说:「只有你把我当朋友。」
「是吗?」我看着他。
「女人们常常把我当﹃未来饭票﹄。」他说:「可怕。」
我气,「别这么自大,少在我面前诋毁女人。」
「你不相信算了,」他很骄傲,「只有你当我是学生,我的身份根本与大宝小宝没分别。」
「有分别的,你的程度比他们差。」我毫无留情。
「看!这是我的意思,」他无可奈何的笑,「我喜欢你就是为这个,只有你敢这样。」
「好啦好啦,别吹牛啦,香港的建筑师成千成万的,你就特别吃香?」
「我是说实话。」他告诉我,「香港人最虚伪。」
我看他一眼,难怪他那么说。的确是,他年轻漂亮,大把前途,资历好,收入丰富,多多女人追求,并不稀奇,可是人家就算有两打公主跟在身后跑,也不会告诉别人,他实在太坦率,抑或我们太虚伪。
「明天学什么?我们会不会学﹃老庄﹄?」他问。
「没可能,明天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说。
「你打算在我们家终老吗?」他问:「还要教多久?」
「我不知道,我最近在找工作,白天太闲,晚上又比较忙,我觉得大宝小宝应当缩短补习时间,他们在学校功课已经够忙了。」
「你打算怎么办?」他问。
「或者在暑假再找。」
「不行,简直是「一曝十寒」!」
「说对了,」我说:「那句成语用得好!」
「不行,你一定要继续来。」
「我明天去见工,美国图书馆请人。」我告诉他。
他很不高兴,坏脾气都在脸上,他情绪一低落,神情很忧郁,不如意的事仿佛很多。
其实一个男人只要有事业,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他还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
我在见工后得到那一份工作,晚上去替他们补习有点力不从心,疲倦得可以。
我想辞职。
他听了之后,「你要离开我们?」
我解释,「没有那么严重,孩子们已看得懂儿童书本,而且我也做足九个月,几乎可以拿双薪。」
他脸色变动,终于说:「我留不住女人。」
我觉得他过份,我说:「我不是你的前妻,我只是你的补习老师 -- 你像一个被纵坏的孩子,三个人当中,你的自我控制力还不如小宝。」
他忽然摔下杯子,「走走走!」他嚷,「别教训我!」
我叹口气,「我抱歉,但为了生活,我不能一生都教国文,我得为自己打算,我也舍不得大宝小宝,我会教到月底。」
以后那几天他都不来了。
小宝说:「以后我看不懂书,没有人问生字了。」她说:「我的猪仔银行里够钱我们去吃冰淇淋,我们几时去,蜜丝?」
我说:「说﹃扑满﹄,不是猪仔银行。」
大宝说:「你如果走了,爸爸生气的时候,谁骂他呢?」
我叹口气,「我不知道。」
「你是不是﹃心乱如麻﹄?」大宝问。
「是的。」
「你为什么要走?」小宝问。
「我不是你们家的人,怎么能跟着你们一辈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迟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给我们爸爸。」小宝说。
我连忙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我低声说:「谁要嫁你们爸爸?脾气那么坏!」
大宝说:「你可以改变他,不行吗?」
我说;「喂!你们写字好不好?快!」
两个孩子连忙低头做功课。
我呆呆的看着课本。
我会舍得他们吗?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没有妈妈,只有一个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国搬回中国人的土地住,不习惯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们,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只怕那个时候人家要叫我走,一个人最主要是懂得什么时候出场,切莫等到人家讨厌。
我走了,总有人来继续我的工作,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因为我对老板的感情日渐起了变化,逼得要走。
我喜欢看着他努力写毛笔字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他洁净的打扮,我喜欢他拿着公文包与时间搏斗的样子。
我喜欢忙的男人。
我喜欢尽责的男人。
他一人担起了父母的责任,毫无怨言。
我喜欢有才干的男人,没想到有这么多著名的大厦是他设计的。
我还怎么可以留下来?
我只得走了。
我为什么要走?
真的没有空吗?才不,有上述的难言之隐。
表姐问:「你为什么要走?真的没有空吗?」
我说:「他说每个女人都把他当「未来饭票」看待,真是气人,我不喜欢这种老板。」
「你是他们的老师,你怕什么?」表姐说。
我说:「但是渐渐我很喜欢他,你明白吗?喜欢他!」
「该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说。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吗?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教嫁给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说:「这么倔强!」
我没有去死。我正式辞了职。
大宝请我在厨房里吃果酱饼干。我大口大口的喝着牛奶。
大宝问:「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他又问:「当我长大,我可以约会你吗?」
「可以,你想约我到什么地方去?」我问。
「我们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那么你可以说孙悟空的故事给我听。」
「一定。」我肯定地点点头。
「大宝,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来,「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宝说。
「快去做功课,快!」他把大宝赶走。
「别担心,」我站起来,「我这就走。」
「没有人叫你走。」他说:「你听我说 --」
「不!你听我说!」我嚷:「你是我的学生!你少那么自大,以为每个女人都会看上你。」
「你别赌气,」他说:「我来向你求婚的 --」
「什么?」
「求婚。」
「我们并不认识对方。」我说,但是心恐怕马上要跳出来?
「当然我认识你!」他斩钉截铁的说:「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撑起腰。
「OK!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互相还没了解吗?」他着着我。
「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干,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躭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无痕无恨
她还在床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剎那,可以闻到一点点草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草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情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廿五岁。有时候看上去只有十五岁,有时候却有三十五岁。
我在读医。我最后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过是一个男人。在这里,可以说话的中国人并不多,言语无味的中国人则特别多。我有一辆破车,我送过她回家,她常常只说:「谢谢,晚安。」然后就走了,从来不抬头,好象从来没把我的样子认清楚过。
她住在一层小房子里,一个人。我认为是寂寞的,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识是不能问这种深入的问题。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饭出来,车经过她家,我看见窗口的灯光还亮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停好了车,去按她家的铃。她来开门,光着脚,穿著牛仔裤,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岁,脸上很惊异。
我看得出她没有讨厌我。于是我陪她聊了一会儿。她泡了茶让我喝,我们东南西北的说着话。
她自己没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后,她脸颊上泛起了极其美丽的一抹红色。那一天晚上,我觉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们真谈得很多,不知道话题自哪儿来,一直说到半夜,幸亏是个星期六。然后我也开始喝她的酒,那是马添尼,喝了不多,我没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够的勇气吻她。她没有拒绝,我心里面打着问号: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吗?我有点罪恶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宜,就没有资格问这种问题。她的身体很软很动人,我没有想太多,我的功课压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个调剂。
开头我只当她那样。一个调剂。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点羞惭。她背着我很清楚的说:「不要挂在心上,昨夜我没有喝醉。」
是的。她廿五岁了。她应该知道她在做什么事。所以我走了。
我始终觉得她是一个很随便的女子,随便与男人上床的,而且事后叫那些男人不要挂在心上。
我有种吃了亏的感觉。男人总是男人,男人娶老婆,要王宝钏式的,男人找女朋友,要玉女型处女型的。
我没有见她两个星期。
她也没有找我。一切好象过去了。
但是我想念那个晚上,真的我们谈得这么开心。而且我记得她身体的柔软。她的头发不滑留手。她的唇温暖馥郁。我想念她。
我开始打听她。人们对她的意见使我惊异。
「啊,那个目中无人的女孩子。」
「啊,她,什么都用银子,银子打火机、银子原子笔,银子这银子那,发了财似的。大概赚一半,向家里要一半。」
「倒没听说她有男朋友。」
「没有,她没有男朋友你想追求她?算了,她哪儿瞧得起我们?有点自知之明好,何必去招她嘲笑?我们还养不起她一个小指头。找老婆,讲实际,找女朋友,讲投机,我不敢上她的门。」
她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女人。没有人说她随便,没有人说她是众人乐园。这里有几个中国人?每个人的嘴都坏,恶事传千里,由此可知她并没有恶。
然而她对我是随便的,而且她没有解释何以对我如此随便。我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两打黄色的玫瑰,一瓶马添尼,去敲她的门。
她来开门,屋里仍然一个人。我并没有事前通知她,由此可知她常常只是一个人。
她穿著牛仔裤,换了一件松身的罩衫,她接过了我的花与酒,她的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一边脸,我伸手替她拨开了头发,我吻了她。
开头总不过是玩玩。开头总不过是调剂。那是开头。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我爱上了她。
我随便几时来,她总是一个人,好象永远在等我,地上摊着各式各样的书:法律的、会计、速记、小说。她并没有第二个男人,我是唯一跟她睡觉的男人。
她并不是个随便的女子。
现在我爱上了她。
四个多月了,我爱上了她。她还是那种漠然的态度,不经意的——「好,你来了,欢迎,冰箱里有吃的,这一点点我贴得起,你不来,拉倒,我不会求你,互不拖牵。」
秋天来后,她开始瘦。在我眼里,她一天比一天美丽。
今天我比她早起。房间里很暖,窗子开着一线,供新鲜空气透进来,白纱帘微微的动着,屋子里是静默的。
她还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睡着。
现在我对她很清楚了。她说得不多,但是我留心着一切。
她以前在家有过一个很好的男朋友,后来闹翻了,男的结了婚。
她父母很有一点钱,她又是家里唯一的女儿。
她很静默,很少笑,读了太多的书。她只在微醉后话特别多,那个时候,我最爱她。她从来不喝得烂醉,总是适可而止。我们相处得很好。
不久大家都知道我是她现在的男朋友。
但是我能娶她吗?我不明白的事也太多。好象她对我这种完全信任,或是完全放任的态度。她从来不问问题,我不来,她不问为什么,我来了,她也不问为什么。女人什么芝麻绿豆都谈条件,女人其实都是变相的妓女,只是在代价上,责任与义务有点差别。对我来说,太太奶奶不过是对着个固定的顾客长期卖淫,还顶闷。谈恋爱的女孩子,第一件事便是叫男朋友付车钱请吃饭,请看电影,然后男朋友便开始得寸进尺,最后一步也还是上床。这样分析大概是不对的,妓女嫖客没有感情,夫妻男女朋友有着充份的爱,然而这爱是长久倒还好,可惜又是短的多,翻了脸个个恨不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倒不见嫖客妓女有这么冲动。
只是她不一样。她真是公道。她不问我的过去未来。
她待自己是一个人,待我也是一个人。或者当我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她想念我,或者她并不想念我,但无论如何,她尊重我的自由。
我不是她的附属物,她不是我的影子,我们仍然是两个独立的人。
仅是我没有别的女人,她也没有别的男人。
我想娶她。
当她醒来,我会说我要娶她。
白纱窗帘轻轻的拂着,秋末的风带着很多的寒意。
我坐在地上。我沉思,我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我耍她嫁给我。纵然我养不起她一个手指头,我还是要向她求婚。她并没有叫我养她,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向她,我看牢她那只鲜红寇丹的手,雪白的手,这手很快将属于我。但是这手,现在不也已经属于我了嘛﹖
我吻了她的手背。
她转过头来,睁大了眼睛。她醒了。
我把枕头叠好,扶她半坐在床上,用毯子盖好她,又关好窗,免她着凉。
我说:「有要紧的话跟你说。」
她仍然看着我。双手叠在小腹上。她不出半句声。
我说:「你肯嫁我吗?」我的语气是很郑重的。
她淡然的反问:「什么﹖」好象没听清楚似的。
我吸进一口气。她刚睡醒,没听清楚。我再说一次:「我们结婚吧。我们在一起已经四个月了。」
「你为何要娶我?」她问。
「因为……我爱你。」
她微笑,「给我一枝烟。」
我给她香烟与打火机。结了婚之后,她这种习惯一定要改,她会变一个很好的主妇,一年后毕了业,我会找到很好的工作,我们是有前途的。
我兴奋的说:「我们结婚吧。我们可以租一层新一点的房子,买一辆新点的车子,我们做正正式式的夫妻,而且我要你整天的笑。」
她鲜红的手指夹住了香烟,抽了几口,她温柔的答:「我不要住新一点的房子,不要开新一点的车,我不喜欢整天的笑,而且我不会嫁你为妻。」
「为什么?」我愕然问。
「为什么?」她反问。
「是,没有道理。我是你唯一的男朋友,我爱你,为什么拒绝我?」
「我不爱你,我只与两种人结婚,一种是我爱的,一种是有钱的。」她平静的说。
我五雷轰顶似的跳起来,「如果你不爱我,这些日子来——」
「我相当喜欢你。而且我寂寞。我从没说过我爱你,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事实上,今天还是我头一趟说喜欢你呢。」
我摇头,我指着她,「但是这些日子,你牺牲了这么多,你为我,难道——」
「牺牲?」她按熄了香烟,「我牺牲了什么?我连损失也没有。我与你上床,因为我喜欢。女人一向以为身体是本钱,白陪了男人是大牺牲大损失,我不认为如此,我不是妓女,我的身体一文也不值,我值钱的是我的速记打字,是我对法律的认识。我牺牲了什么?」她直直的问我,张着她的眼睛,此刻她的眼睛,明澄如湖水。
叫我怎么回她?
「你不爱我?」我问。
「不爱你。」她说:「我以前恋爱过,我知道什么是爱。不,我不爱你。你很可爱很漂亮很聪明很有学问,但是我不爱你。」
「你知道我是医生?」
「是。」
「医生可以赚相当多的钱,你既然不将我归入第一种,第二种如何?」
「医生。赚多少一年?」
「三年后我可以赚上万镑一年。」我说。
她摇头,「我不认为那是很好的薪水。」
「你要嫁百万富翁?」
「我没有说我要嫁谁。我只是说我不要嫁你。」
我沉默了。
我拿起我的外套,穿上了,预备走。
「为什么你要向我求婚?我们的关系这么好,你为什么一定要破坏它?」她抬头问。
「因为我不想做晚上来早上走的情夫中的一个。」
「你知道你是唯一的一个。」
「我不知道你的口味几时变,几时对我说:「对不起,我不欢迎你了,我另外有了更好的。」
你要玩到几时?六十四?七十四?你以为到你三十岁的时候,还有男人路过会上门来看你一眼?」
我咆哮着,侮辱着她。
她还是很冷静。「当我六十四、七十四的时候,我做些什么事,与你无关。」
「是的,你与我无关,我是浪漫的傻子。」
「没有人叫你傻子。你要控制我,因为你说你爱我,爱是什么?因为我给你快乐,你想把我占为己有,你便说你爱我,而且准备娶我,太大的荣誉。现在你没得到你要的,你生气了,你大跳大叫,用难听的话叫我的名字。」她说:「就是这么简单。我不爱你,我也不嫁年薪上万镑的医生,对不起,两个条件你都不符合。如果你打算再来,你是受欢迎的,如果你生了气,不再来了,没有关系,别放在心上。再见。」
我脸上发热,大力踏出她家门,用力的关上了门。
她会后悔的。几年之后,当她老了,她会后悔的。女孩子老得这么快,女孩子能有几年青春?
她自然是要后悔的。追求我的女孩子有多少!那些女护士见了我像蚂蚁粘蜜糖一样。她是要后悔的,我大步的走着。
然后室外的空气使我冷静下来。
老天。我叹一口气。我真不该说那么多难听的话,叫她难堪。使我惭愧的是,她一点尴尬都没有,她倒是落落大方的,倒是我,无端端的吼叫了一轮。
这些日子来,她对我这么好,我享受了那么多,毫无责任义务牵挂的享受。她请我看电影,为我补裤子,煮了面大家吃,酒后的畅谈,床上的温暖——只因为求婚不遂,我竟对她这样。
天哪。我又有什么损失,什么牺牲?我爱她就爱她好了,为什么一定也强逼她爱我?她没有干涉过批评过我任何大大小小的习惯动作,老天知道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我自己知道我是千疮百孔的,但是她选了我,她待我这么好,她整个地接受容忍了我。直至刚才,她还是心平气和的,而我呢?
我第一件想的,便是叫她婚后戒烟。她尊重我,为什么我没有尊重她?如果我不能忍受一个女人抽烟,就活该娶个根本不抽烟的老婆,为什么要娶她,然后逼她戒烟?我还口口声声的说爱她,打着爱的招牌,干涉到她六十四岁以后的光景。
呀,谁比谁更懂得爱?
我转头向她的家奔去,我不能没有她。我不知道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多久,但是每一天都是享受,人生这么短,我为什么要放弃她?
我发狂似的奔过红绿灯,奔至她家门,大力的敲着她的门:「开门!开门!」
她来开门了。像往日一样,赤着脚,牛仔裤,这么快就换好了衣服,床铺整得干干净净,我闻到了煎蛋的香味。
我喘着气,靠在门口。
她一点也不为我离去伤心?还是她有把握我一定会回头?
呵,她是一个没有眼泪的女孩子。她只有微笑。
我应该满足了,这样的女孩子到哪儿去找?
她手里拿着锅铲,她平静的问我:「煎蛋要生要熟?」
我关上了门,脱掉了外套,坐在椅于上,「蛋黄要半生熟的,谢谢。」
「不用谢。」她说。
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的细腰紧紧缠在牛仔裤里,修长的腿,略嫌过纤的肩,也就为了这样,才显得她的柔弱。
她煎好了蛋,加了烟肉,放在我面前。我拿起刀叉,才吃了两口,我哭了。
为什么爱上了一只蝴蝶?
她垂下了头吃早点,头发遮住了一边脸,我用手拨开了她的头发,我的手是颤抖的,我的唇也是颤抖的,我吻了她的唇。
什么都还是一样。我带花与酒来,也带蛋糕点心来。在她生日那天,我送了一只极小的指环,但上面有一颗闪亮的红宝石。
这一天是快乐的,我拥抱看她。我们两个人在屋子里跳舞。
我问:「为什么你从来不哭?」
她喝得多了,我相信她说了实话。她答:「以前哭得太多,所有的眼泪流尽了。你相信吗?眼泪是会流尽的。」
我说我相信。
但是我不相信她不爱我。
没有人相信她不爱我。
她把戒指用金链子穿著,悬在脖子上。
我问:「谁?谁叫你流尽了眼泪?」
她靠在我身上说:「你不会相信,我忘了。」
「是该忘的,我相信你。」我说:「不过这个人为什么不是我呢?」
「我不知道。」她说。
我也不知道。
我们在一起真的是快乐。每个人都问我们几时结婚,我不响。她常常微笑。
她的脸还是稍嫌苍白,但是她的一双眼睛越来越亮。她仍然留着红指甲,仍然在床上抽烟。只是我不再问为什么。我觉得不应该问。
十二月。
大雪。
我自医院出来赶去看她。我照常的按铃,跳着跳着,又搓着手,因为天气真冷。
她来开门,屋子里一股暖气袭上来,她赤着脚,牛仔裤,我一把抱住了她。她永远是这个样子。我用脚踢上了门。
我们坐下来,我发觉她的书桌上堆满了文件,其中一张摊得大大的,是一层房子的平面蓝图。
我看她的脸,她垂着眼,嘴角凝着一个微笑,睫毛都没有抖动一下。
「这是什么?」我指着建筑蓝图问。
「一层洋房,在伦敦雪莱区。六间房间,两个厨房,四个浴室,两个大厅,三层楼,两亩大的花园,停车场,男女两个佣人,这是蓝图,这是屋契。」
屋契上写的是她的名字。
错不了,她在律师楼做事,错不了。
「我会有两只大丹狗,两部车子。一部麦塞拉底印地,银底豆沙红的;另外一部劳斯莱斯魅影。你知道号码是什么?HU1, HU2.我名字的缩写。」
我明白了。
奇怪。我没有太大的失惊。我站了起来。
「你要看戒子吗?」她说:「他留下了戒子就走了。」
她把一只戒指递给我。我拿在手中看。一颗眼泪型的钻石,大如我中指指甲,再外行也晓得是一粒最完美的宝石。
「在银行里我还有十万镑。不多,但是个好价钱。我运气很好,我刚刚卖了我自己,卖得了好价钱。」
我看着她,我平静的说:「的确是好价钱,我一辈子也出不起这种价钱。」
「那部印地就在门外,你要不要看?」她问。
「不用了,谢谢,我晓得它的样子,美丽的车子。」
「我刚刚卖掉了自己。每个人都有一个价钱,我的价钱不便宜,我很高兴。」
但是她的声音有点颤抖。
我把那张蓝图折好,我倒是出奇的平静,我说:「真可惜,你竟没有找到你爱的人。你嫁了符合第二类条件的人。」
「我明天搬到雪莱去住了。」
「那间屋子,是合你心意装修的」﹖
「我还不知道,我想不会太差。我并不苛求」。
「几时结婚?」
「中国新年。」
「他是中国人?」
「是的。」
我想问多大年纪,但是我忍住了。我说:「很好,到底是中国人。」
我说得这么出奇的温柔平静,好象我不大知道,从明天起,我就永远见不到她了,我们之间已经完了。我并没有麻木,但是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
「今夜很冷。」我说。
「是的。」她垂着头答。
她把玩着那只钻戒,那颗宝石无处不是的闪着晶光。
她的头发又披了下来,我替她拨到耳后去,我吻了她的耳朵。然后我拣起我的大衣,我穿上大衣。
她忽然转头问:「你为什么走?」
我在扣钮子,怔了一怔,我随即说:「你不能再叫我留下了,你是已售的货物,别忘了你的商业道德。这话不是你应该问的。」
她又垂下了头。我看到了我送的那只微不足道的戒子,仍然悬在她胸前。
「祝你幸运。」我说。
她不响。
「再见。」我说。
她还是不响。
我开了大门。我走出去街上,找到了我的破车。来的时候太急,街灯又黯淡,是的,现在看清楚了,停在我破车边的,正是部麦塞拉底印地,HU2,银底豆沙红。
我没有哭,我拉开了车门。
她忽然从屋子里跑出来,就是一件毛衣,赤着脚,站在雪地里,抬头看着我,眼神是木的,却又恳切的。她的脸,我忽然看出,薄薄的加了一层化妆品,大概是为那个人加的吧?我在街灯下看见的,是一张美丽完美的脸。她轻轻的抱住了我,把头埋在我胸前。
她身体还是又暖又轻。
她值得那价钱。值得那钻石。值得那房子。值得这两部车子。值得。
我轻轻的推开她,「当心生肺炎。」
她点点头,退后几步,我进了车,发动了引擎,我大声说:「祝福!」
雪下得很大。这是爱上一只蝴蝶的结局。
车子转弯的时候,我看着她脸上闪光,她哭了?我希望她没有?当一个这么有智有识的女孩子要卖她自己的时候,她卖掉的既不是灵魂也不是肉体,只是精神。
我尊重她的选择。
但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啊。这些一快乐的日子啊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一辈子会在想。谁使她变成这样,谁使她不再相信爱,谁使她变成一个不再哭的人。
我永远不会知道。我不知道她的过去未来,我只认识了她七个月。
不过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也没有再哭过。
我毕业了,捱了三年,成了月入上万镑的医生,我换了新车,不过是一部小小的莲花。每当我经过那条路,她以前住的那层小小旧房子,无论谁在我身边,我都会想起她。
普天下并找不到第二个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了。
窗口的灯有时候亮着,有时候熄着,里面住的是新人,即使有故事,也是新的故事。
但是为什么我没有回家呢?一切是无痕无恨的,为什么我还没有回家呢?只是为了偶而经过这个窗口,想一想以前的一段日子?
我不知道。
但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越看越美的女子,相信我。
下一页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表妹
妈妈要我娶老婆。妈妈说表姊夫他们家新盖的房子在著名的海滩边,要多美就有多美。表姊夫最近做生意发了一点儿小财,很会花钱的样子,把表姊伺候得太太奶奶似的,平常没事,叫了一大堆身份相当的小姐太太往他们屋子里串门,花团锦簇。照妈妈的说法,要挑对象,表姐手下人多,她说:「你表姐呀,手下人材济济呀!」我笑答:「东方舞厅大班手下,也是人材济济呀。」妈妈给我气得什么似的。
后来到底是亲戚,且是表姐三十大寿,所以我就带着礼物去拜寿,还是上了他们的家。
表姐终于有勇气承认三十岁了,那倒是不错,我十八岁那年,她廿四岁,如今我廿八,她三十,很公道。她见到了我,白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打扮得珠光宝气的。那是一个下午,虽然秋天了,可是秋老虎,天气仍然热,他们家开了中央系统的冷气。有三桌麻将在打着,白衣黑裤的女佣人走来走去,穿插着递茶送水拿毛巾的,就差没叫几个戏子来站在麻将桌边清唱,好会享受!
我马上笑,「啊哟!唱小堂明一样嘛!」
表姐不介意:「你呀,阿俊,你这张嘴不改,就一天娶不到老婆。」她亲亲热热的伸出手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雪白粉嫩,真如春笋一般,留着吋许的长指甲,搽得血红,看上去不知怎么的,就是给人一种恐怖感。无名指上戴着碎钻戒,几十颗一起闪闪生光。我一向不喜欢碎钻,因此更给我理由挣脱了她的手。
我问她:「我往哪里坐?」
「你爱坐哪里就坐哪里。」她笑,「表姐的家就是你的家。」你别说,表姊有这个好处,她说得出做得到,在她家里,倒真的不必拘束。
我随便在沙发角落坐下了。喝了茶之后,我开始打量那些在努力打麻将的女子们。麻将据说是国粹,香港人尤其将之发扬光大,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书当然更加可以不读,这麻将嘛,怎么可以不打!不搓麻将怎么对得起良心,祖宗在祠堂里的牌位要哭的!麻将一定要打。而且打的时候要怪叫、尖叫、嗔叫、娇叫——「哟!把七条打错了!」「唉!怎么不扣住三筒呢?」
我喜欢看女人打麻将,比看国语武侠片精彩,可是也就像国语武侠片一样,看不长久,过没有多久,看的人先累死了。
这十多个女的都穿得非常漂亮,漂亮得像是时装杂志上走下来的,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丽。奇怪的是,约齐了似的,手指甲一律是鲜红,个个像在滴血,我看久了只好多喝几口茶。茶也不是好茶。
我跟表姐说:「这算什么茶?」
表姐说:「你要喝什么?」
什么都喝,只是像茶就行,别真摆个暴发户样子好不好,咱们穷亲戚偶而上门来,某也不给好好的喝一杯,你那些好的青茶、普洱、碧螺春、龙井,什么都行,泡将出来!快!快!不然就翻脸了。」
表姐只好跟佣人说:「那只红漆罐子里的龙井,平日泡给老太太喝的,刚刚三小姐也要了一杯,再去泡一杯。」
我问:「谁是三小姐?」
「你姊夫的表妹。」她说:「一表三千里,人怪得很。」
我问:「多大年纪?」
表姐说:「我不大喜欢这女孩儿,你去看别的,我跟你介绍,你看那边拿着檀香扇子的如何?」
我看过去。果然有个女子穿著鹦哥绿纱旗袍,手中正摇着一把檀香扇子呢,扇子的穗子也是绿的。她约莫廿二三岁的样子,脸上化妆很精致,的确很美丽,一手拿着杯果汁喝,那果汁也是绿的,看上去倒是给我一种凉意。
我说:「太美了,配不上她。」
「那倒是真的,人家父亲现开造船厂,不是做糖果饼干生意,不过阿俊你嘛,倒可以试一试。」
我笑,茶来了,我打开盖子,喝了一口,见颜色清翠,不禁叫一声:「好茶!」
表姊说:「年纪轻轻,老枪似的。」她白了我一眼。
她有点发福了,但是不讨厌,身上也穿旗袍,假元宝领子,因为衣服做得紧,肚子与胃部凸得分明,但是看上去像个胖胖的小孩,很有趣,她不在乎胖,故此看上去自然。
那个穿绿色的女孩子走开了,也加入赌团。
我问:「喂!今天有没有不赌的人?」
「有呀,先生们都下水游泳去了,我与你都坐着。还有那位三小姐-——三小姐在哪里?一会儿说我照顾不周,那是他们家的人,我可得罪不起。」做太太有太太的难处。
「姐夫呢?」我问。
「下班就来了,来了又开游艇陪朋友钓鱼去了。」
这是标准的小资产阶级生活,我开始明白。
「阿俊,你还是教那间破大学呀?一个月几千块,够你用的,还是够你瞧的?你姊夫厂里正需要你这种人材,找也没地方找,登外国报纸,登了半年了,偏偏你又不睬咱们,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是怕吃不到羊肉,反而惹来一身骚。」我也笑。
表姐笑,「你坐坐,我去那边一下。」她穿花蝴蝶似的去了。蝴蝶是蝴蝶,略胖了一点,飞得有点麻烦相。
我看看表。就快黄昏了。暑气退后可以到他们那个私家小海滩去走走。我对绿衣女郎没有兴趣,故此避到书房里,拿着我那杯茶。
书房有人比我先在。
这个人坐在地下看电视,用遥控机按着换电视台,终于选了一个歌唱节目,她半斜地靠着张真皮沙发,我看不到她的脸,我知道她没发觉我,可喜书房奇大,我离她远远的在一张沙发上静静的坐下了。
要是早那么五六十年,我准以为她是男人。
她穿著一套雪白的真丝唐装男人短布衫裤,据说目前流行这样「中国热」,暗织玫瑰花纹,梳着一条大油辫子,垂在背后,差不多到股际。
我看到这样的打扮,真是呆住了。表姐这边,人材济济啊,刚才一个鹦哥绿已经抢尽镜头,现在又出来一个女扮男装的。
她伸出手来拿茶杯,手却不是雪白的,晒得浅棕色,也没有搽指甲油。茶杯……我明白了。她是那个三小姐。只有她才喝茶,只有她不搓麻将。
原来三小姐是这样的。
她伸出了一只脚,我又叫声好,她足下穿一双白缎绣深紫色蝙蝠鞋,白色真丝袜。她应该转过头来,我想见见她的脸,看她长得如何,她不会丑,这身打扮就叫她丑不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
她马上发觉了,转过头来。
我看着她,心中有一种震荡的感觉,一种倾心的爱慕。
她脸上没有化妆,晒得黑黑的,抹了一层油,眼角微微飞向鬓边,嘴角有点嘲弄似的往上翘,头发什么花样也没有,就是梳在脑后打一条辫子。
我看着她,她也看看我。
她胸前有一条金链子,一看就知道是只挂表,好小子,真打扮整齐了。
她缓缓站了起来,咳了一声,喝了一口茶。我也喝一口茶。她拿出一把男装扇子,打开了,搧了两搧。扇子是双面泥金的,一面是松鹤,一边是牡丹,拿着钱没地方买的好东西。
我只好称呼她一句:「三小姐。」
她有点惊异,可仍是大刺刺的问:「你是谁?」
我有点气,你是小姐,我不见得是小厮呀,我是欣赏她这一份诡异,要不然,我就去跟那个绿色小姐搭讪了,人家的眼睛鼻子未必比她长得差。
就在这个时候,表姐进来了,「嗳哟!在这里!外头摆饭了,去吃吧。」
三小姐微微点点头,就走出了书房。表姐把电视机「拍」的关掉了。
「这个怪人。」表姐笑,「打扮得不三不四的,他们家以前有个表姑是做戏的,叫什么倪红艳,那时候做戏不光彩,是下三滥人马,她说她不怕,这三小姐平常就照她那太姑婆的打扮,非驴非马。你不晓得你表哥,家里真宝,太公是拆字的,怪不怪?」
我说:「她很漂亮。」
「神经!外头比她漂亮的女孩子多少!三小姐学过弹词,你知道吗?说不出的奇,英国拿了学位回来,什么也不做,去唱弹词,也没唱好,学晚了,可是颇能哼哼,高兴起来,给你哼个『庵堂认母』,真受不了!」
我笑,「这么好玩?」
「她呀,好玩的事多呢,传遍了亲戚间。」
「为什么我不知道?」我问。
「你是男人,不能给你知道。」表姐说:「吃饭去,来!」
「我不饿,我在这里坐着。」我说。
「给你拿点心来。」表姐出去了。
真是啊,表姐手下,什么样的人都有啊,我在想那三小姐那炯炯的目光,可是就在这时候,那个穿鹦哥缘的小姐进来了。
「有人!」她假装吃惊,可是又笑笑的坐下了。
我发觉她剪了一个最时兴的娃娃头,人也就像洋娃娃。
「你是俊表哥吧?」她客气的问。
我点点头,咱们这里,全是表哥表妹表姐一大堆。
「没出海去玩?」她问。
我摇摇头,问她:「刚才输还是赢?」
「没算清楚。」她笑,非常的娇俏。
「现在再玩?」有一个声音搭了上来,微微低沉的喉咙。
原来是三小姐,我笑说:「好呀,玩什么?」
「摸扑克牌,谁大谁赢,一张一百块,不准赖。」她说。
穿绿的小姐显然不喜欢她,勉强笑道:「三表妹就活活像个赌徒。」
三小姐冷笑,「我是赌徒,那外头坐着的是什么?文人雅士呀?你玩不玩?」
对方气了,「玩!」
三小姐打开了一副扑克牌,洗了一洗,手法熟练,那一位马上抽了一张,一看就摊开,是黑桃老K。她得意的笑。我抽一张,是J,输了,三小姐顺手一拈,却是红心爱司,另一位小姐脸色便不好看。
第二次又是这样,三小姐的爱司扣紧了她的老K,三次过后,她站起来说:「不玩了!」
三小姐抬头,「拿钱来!」
「这就去拿给你!」她蹬蹬蹬的走了。
三小姐忽然笑起来,脸上一副顽皮的颜色,像个小男孩似的。我呆呆的看着她,她从容的洗着牌。
她说:「我出了老千,她还不知道呢,哪儿有这么巧的事,我知道她会来勾引你,所以马上跟了进来,气她,谁叫她在我背后尽说我闲话!」
我见她这么天真活泼,又高兴了几分。我说:「她怎么勾引我了?她没说你坏话呀。」
「你懂什么!」她扬扬眉毛,「她笑我们家有人是做戏的,我就偏作戏子打扮,好气她,做戏又怎么样?她老子还私运军火呢。」她吐吐舌头。
「别这个样子,大家是亲戚,是表姊妹。」我笑。
「这种亲戚,算八百年也算不出来,要进计算机的。」她说。
「你气了她,有什么好处呢?」我问。
「我痛快呀。」她说。
「小孩子脾气。」我说。
「你帮她,是看上她了?我顶多道歉好了,是真的,咱们这些表姊妹当中,她长得最美,所以我最最受不了她。」她坦白得像个孩子。「喂,你还赌不赌?」
「你出老千,谁敢跟你赌?」我反问。
她把扇子拿出来摇了摇。
我说:「扇子倒是好货。」
「我外婆的遗物,是我大舅舅五十块银洋钱义买回来的,现在到了我手里。」她补一句:「现在流行复古。」
我笑。时髦是真时髦。
她问我:「要不要兜风?你开什么车子?」
「烂车。」我笑说。
「烂车最好。」她说:「我上去换个衣服,下来我们兜风去。」她马上走了。
她才走,她的冤家对头就来,手上拿着三百块。她跟我诉苦:「俊表哥,你见过这样的人没
有?」
我微笑,老老实实的说:「没见过。」
她以为我同情她,马上说:「现在大家都怕她----」
「怕谁----?」老三飞快的下来,笑着接上去问。
我看她换了牛仔裤T恤,又是一个样子,非常俏皮的看住她的表姐,存心要把人气死的样子。
她表姐说:「你穿成这样,一会儿怎么跳舞?」
「谁跳舞了?」她笑说:「我跟俊表哥开车兜风,是不是?俊表哥?」
我尴尬的笑,真滑稽,做了近三十年的王老五,今天忽然成了香饽饽了。我只点点头。老三把我一阵风似的拉出书房,在边门溜走了。
暑气已经退了,海风很凉。
她忽然沉默了下来。
我看着她的牛仔裤,T恤。T恤是奶白的,裤子是缚腿的,她把手插在裤袋里。
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知道,你一定在想:这个女人虚有其表,幼稚得很。」
「做人要厚道点好。」我淡淡的说。
「她对我不好。」
「随她去。」
「我受不了气。」
「你就冷冷的看她一眼好了,现在你跟她一样见识,同等地位了,谁也不比谁高级。我不会故意讨好你。我要是能说假话,我也能对别人说假话。」
她微笑,「你与他们不一样,我看得出来。」
「听我的话,别老想占便宜,天下哪来那么多的蠢人?人家上那么三四次当,你就完了。」
「你看你,装个表哥样子。」她叹口气。「你进去跳舞吧,我回家去了,省得你教训我。」
「不是说兜风吗?」
「不兜了,那位小姐看上你了,我何必自讨没趣?正如你说,便宜别占尽了才好。」她低着
头。
我笑,「忽然你悟起道来了。你怎么知道谁看上了谁?来,不嫌车子烂,兜风去。下次你还是穿普通衣服吧,太奇装异服,也不好。不是我老说你,现在还穿缎子鞋,你做贾宝玉呢。」
她不响。
她跟在我身后,我们在沙滩上走着,潮退,沙湿,两行脚印。她很纤细,看得出很好动,不然不会晒黑)。看得出很好胜倔强,不然不会花了那么多的心思来气人。她不晓得跟另外一位小姐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我侧头看看她。她换了双橡皮鞋,完全变了样子,现在她就是一个非常好看活泼的小姑娘。
我说:「来,表妹,我们坐下,算算亲戚关系。」
她笑了。我拉拉她的长辫子,她跟我坐在一块大石上,海水淹过来,我们并不介意。我的亲戚关系如下:我的表姐嫁了我表姊夫(废话),我那表姊夫有个表姑,是她的父亲的堂妹,所以她是我的表妹。这是简单的说法,滑稽一点,她是我父亲的妹妹的女儿的丈夫的爸爸的爸爸的弟弟的女儿的女儿——大约若此。排行第三,在家很有点臭脾气,人便叫她三小姐。
排出这样的名堂来,她笑得几乎从石头上摔了下来。
她问:「那么那位穿绿的,跟你又是什么关系?」
我说我不打算派了,不然头都涨了。
她说:「她长得美。」声音很感慨。
我看着她,她也很美,就因为她不晓得她美,所以才最美,她的脸是东方人应有的肤色,大杏眼,双眼皮深深的,鼻子并不高,因此更像中国人,黑鸦鸦的一头好发,额角略低了一点,但是并不妨碍她的清秀。
她一定是被宠坏了的女孩子,表姐一屋里都是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笑说:「你以后别作清朝打扮好不好?不然我们会有代沟啊,从咸丰年到现在——我的天!」
「你为什么要管我头、管我的脚?」她斜眼看我,「就因为我是你表妹?你那边一客厅都是表妹。」
「你是小表妹。」我说:「而且是个懂得喝茶不搓麻将的小表妹。」
「你的要求倒是蛮低的。」她取笑我,「只要不打麻将?」
「嘿!要求低?你去打听打听!女博士女医生女什么都一大堆,但是不坐麻将台子的女人有几个﹖」
「你为什么痛恨痲将﹖」她问。
「我没说恨,我从来不恨。」我装个鬼脸。
「搓麻将好,坐久了屁股大,屁股一大福气好,福气好了有太太奶奶做,做了奶奶更可以成天价打牌——嗳,表哥,你不懂,这良性循环,好处说不尽呢!」
「去,你去大学演说,说打牌的好处,我肚子饿了,你跟不跟我?」
她耸耸肩,「我是小嬉皮。」她说:「到处去得。」
「你今年多少岁了?廿一了没有?」我疑心。
「廿二岁。」她说:「长得小,所以可以扮小孩子。但是今天是大表姐生日,我们不能开溜,还是回客厅的好。」
我想想也是对的,我问:「那个穿绿的女孩子叫什么名字?」
「也是你的表姊呀,叫什么,你问她自己。」
我笑,与她回大厅,这时候灯光已经黯下来了,跳舞的跳舞,谈天的谈天,男仕们也都疲倦的回来了。我与这三小姐混进厨房,找到食物,又开了一瓶白酒,偷吃得非常香。偷吃味道往往最好,她懂得吃。
我们把牛油厚厚的涂在新鲜面包上,把羊酪咬着跟面包一起吃,又喝酒,就在餐桌上高谈阔
论。说了很久很久,我原本喝十瓶酒也不醉的,但是现在却偏偏有酒意,酒逢知己千杯少。
我说起我没有女朋友的事。
她说:「我那时候男朋友一大把,有什么用﹖张爱玲说的----一不能结婚,二不能赡养。我自己再加一条:三不能谈天,有个鬼用。」
我借着酒意,我问:「现在呢?」
她来不及答,我已经接了上去----
「我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我觉得我们很谈得来,我是你表哥,嗳表妹,你觉得我怎么样﹖」
她怔怔的看看我,忽然垂下了眼睛。
我以为问得太唐突了,只好干咳几声。
她轻轻的说:「太迟了。」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
「太迟了一点。」她说。
「为什么?」
「我已经订婚了。」她说。
「订婚?谁?你还是个孩子哪。」我跳起来。
「他也是我的表哥,我也是他的表妹,他虽然没有你风趣,但他有他的好处。今天……他也在此地,他出去钓鱼了。」
我怔住了。
「对不起。你的好意,我不会忘记。也是一个舞会,我与那位穿绿的小姐一起来的,他看中
我,没看中那一位,所以她一直生我的气,所以我一直要气回她,但今天听了你的话,我决定不再跟她斗下去了,谢谢你。」
我沉默着。喝了一大口酒。
「咱们还是表哥表妹,不是吗?」她问我。
「嗯。」我说。
「谢谢你。」她说。
我看着那张罕有的脸,很公道,有人比我先发现她,而且有人也懂得欣赏她,太难得了。因此傲气凌人。
我又喝了一口酒。
「你长得很美。」我低声的说。
「谢谢你。可是我一点也不漂亮,不过我比她们霸道,订了婚还跟人抢风头。」她笑,「她们都不喜欢我。」
我点点头。
「她一定更气我了,我得向她道歉才行。」她说。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纪很轻的男人走了进来,他长得很不错,可是皱着眉头,他说:「阿三,我找得你要死,你飞到哪里去了?」
「庄子的梦里去了。」她答。
「别开玩笑。这位是谁?」他敌意的看着我。
「你们也是表兄弟,他是大表姐的亲表弟。」
那男孩子笑了,坐下来,拿起面包就吃,并且说:「阿三,他们家好的茶叶放在什么地方?每个人都喝果汁汽水,我想喝杯好茶。」
我默然,我还以为自己标格,人家又何尝不是一样。
阿三说:「不知道。」
他说:「我们溜了吧,好不好?这种舞会,没完没了,到过也算了,我们走了主人也不会知
道。」
阿三马上点头,与未婚夫同心一致,难怪他要挑中她。
阿三还问我:「喂,你也走吧。」
我微笑,「都走了,怎么办?总要有人杀身成仁,做牺牲品呀。」
那男孩子笑,「说得好,那么对不起你了。」他拥着阿三,打算走了。
阿三向我投来一眼,然后跟着她未婚夫走了。
那一眼很深沉,是一种形容不出的黑,说了很多话,一眼就说了很多话。
我怔怔的,坐在餐桌前,继续喝着半酸半甜的白酒。
就差那么一点,那么一小点。那么一点。
我自己用两只手指比着,那么一点点。
她那双眼睛,她的肤色,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表妹。
我放下了酒杯,因为一瓶白酒已经喝完了。
表姐走了进来,见到我,便笑,「你这只大老鼠,躲在这里偷吃!你好大的胆子。我想告诉
你,你别去惹那位三小姐,她是订了婚的,未婚夫很会吃醋,别一言不合,在我这边打起来才好。」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那位穿绿的呢?」
「被阿三气走了。你不知道我这些表妹们,没有一个好惹的,依我看,表妹是少一个好一个,表弟嘛,多几个不妨。」
「说得对。」我说。
「你怎么了?」
「刚才几个小时里,我走了人生的一大段路,喜怒哀乐,包括恋爱失恋,得而复失,你相不相信﹖」我问。
表姊没好气,她说:「对不起,我不懂,依我现在看,表弟表妹都是少几个的好。」。她说:「你醉了,我不陪了,你不能开车,就到客房休息一会儿。」
她也离开了厨房。
我没有醉,我怎么会醉。才那么一小瓶白葡萄酒。但是今天的确是个喝酒的好日子。我坐在那里,看看桌子上零零碎碎的杂物,想到那些女孩子的笑,巧巧妙妙,风姿嫣然的笑,都是我的表妹?
我站起来,走到客厅去。舞会正好半散,是顶有味道的时候。穿绿的小姐走了,可是还穿红
的、蓝色、白、黑、花的,都是漂亮的小姐,在脂粉绫罗堆里过日子的小妞,一般的粉妆玉琢,一般的可爱美丽,喝了一点点酒之后,情绪很愉快,我请她们跳舞,她们忙着打听我是谁。
最后我请过生日的表姐跳舞,祝她「永远美丽快乐健康富足。」她笑了,说我真会说话。表姐夫笑着叫我别哄他太太,免得哄坏了她。
表姐更高兴了。这真是一个快乐的场合。
最后表姐问我:「你看中了谁没有?」
我摇头,「有些是订了婚的,有些没看中我,有些气跑了,有些不合心意,非常的悲欢离合。」
表姐笑,「你常常来,我就可以帮你再想法子,你别畏缩呀,一次半次,你就想老婆到手?我的那些表妹们出身全是有来头的,比不得那些在外边拋头露面,打字呀,做会计呀这些。千金小姐,当然要花点功夫,我又不讨厌你上门来,你怕什么﹖总叫你物色一个好的回去。」
好大的口气。
可是……把一个千金小姐抬回家去,又该怎麽办呢?这仿佛距离很远,我不应该想的,目前只该听表姐的话,怎么样去勾引一个漂亮的小姐。
然而不会有那么漂亮的了吧?那种黄澄澄的肤色,太阳金光泸过,叫人睁不开眼睛来的。那种杏眼,深而且黑,不在乎的神情,机灵的语气。我确信有一见钟情这种事。
不过今天是一个快乐的日子。大家都应当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