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小说集《今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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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今夜不》
不称意
小平的男朋友跟人家跑了,小平天天说:“人生在世不称意”,说说也是,她在这里念书三年,那学费零用与生活费用,每一毫每一仙都是她的储蓄,假期与周末也得去做工,苦是苦得说不出,她说这是活该。她家中没有经济支持她,精神支持也没有,把她当作死在外头也算了,偏偏她母亲三日两头的来信噜嗦她,又说她父亲这个那个,又要她赶快回去养家过活。
小平说:“真就快逼出肺病来了。”
偏偏这时候,她的男朋友又跑了。
小平闷得连苦也不诉,说不出的苦,她到了我的房间,就把闲书拿起来,躺在我的床上看,看累了睡,睡醒了看。我见她暂时是无心向学了,反正离考试还有一段日子,就劝她去散心。
“哪里去散心去?”她问我。
我笑,“你不是说人生在世不称意吗?咱们索性散发弄扁舟去吧。”
她抬头想了想,“本来我也想去走走地方,去巴黎吗,那是春风得意的人去的,真学你说,我们去剑桥如何?那里真有扁舟,可惜你我头发不够长,散不开来而已。”
我们商量好了,决定去三天,如果玩得高兴,再多留几天。我与她收拾了一只小皮箱,两个人锁了宿舍门,上火车去矣。没有男朋友也有这个好处,爱走就走,没有留恋,反正什么地方都一样。
在火车里,小平默默无言。一下子她又睡着了,我看这窗外的景色,郊外是一色的绿,看久了也很闷。果然人生没有什么得意的事,可是能够这样无端端跑到剑桥去一次,也不容易呢。
我买了咖啡与小平喝着,小平说:“到了剑桥,如果天气不好,怎么办?”
“也照样上船,”我说:“下雨有下雨的好处,淋死了干脆不用活了,岂不是更好?烟雨蒙蒙,你我坐一叶扁舟,比大太阳下更美。”
小平问:“你又有什么不得意?”
“不该多念几年书。”我说:“这是我平生最不得意处。”
她微笑。
到了剑桥,我们俩找到了小旅馆,不管三七廿一,睡了再说。睡觉睡惯了,会上瘾的,跟喝醉酒一样,不知身在何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我们睡了一个下午,买了点吃的填肚子,在河边散步,着地形。我们两人都不会撑那种长而狭的船,可是小平明天要试那种,我劝她租只普通船划划也算了,不要太风流,可是小平不依。
偏又不巧,天下起微雨来。
这时是我们的复活节假期,刚巧是春天,老实说,这种雨根本不讨厌,真细得像丝一样,连雨衣也不需要,一顶帽子也就够了。剑桥在雨下永远是美丽的。
我们躲在一棵柳树下,小平把柳枝在手中慢慢的,一下一下的摸着,她说:“真是欢情薄!怎么真下雨了?”我转头向她笑了一笑,她心情不好,当然一切都不美,我不好怪她。她自己也发觉了,嘲弄的说:“看我这个人,有你这样的朋友,还噜噜嗦嗦,没完没了,太不应一该了。”我淡淡的说:“我又没有为你做什么,听你发几句牢骚,也是应该的,你看这雨,真是十二分浪漫。”
小平点点头,苦笑。我们靠在树干上,大家都有话说不出来。春天还是很清凉的。
就在这个时候,窄窄的河面忽然撑出一只蝴蝶舟,撑船的人还是一个女孩子呢。我与小平都看呆了。
那女子穿着一条米色构料子的长裙,飘飘然,站在小舟上,小舟悠然地荡在河面,河水给雨点映得绉绉的,又有点雾,这女子一身白衣恍恍惚惚,看上去竟不像人,像个树林里钻出来的仙精。
小舟停了下来,她把头靠在长篙上,双手扶看篙杆,一头黑发从肩膀披下来,垂在肩膀上。
小平笑,“有人比我们早一步,而且真正的风流,这不是享受是什么?”
太冷了,下雨天,又是傍晚,天已渐渐的暗下来了,这女子一个人穿得这么单薄,泛舟河上,大概也有什么说不出的心事吧。
小平说:“是中国人。”
我点点头。
她坐了下来,小舟左右左右的幌动,她听见有人声,转过头来,她有一张令人吃惊的美丽的脸,只是太苍白了一点,毫无血色,长发有几绺贴在她脸上。
她显然不高兴有人打扰她,又站起来,把长篙轻轻一点,那小舟也真听她的,马上荡了开去,三两下就不见影子了。
小平也看得傻了,过了很久,她说:“咱们不是看见鬼了吧?哪里有这样的人?”
“是一个奥菲莉亚的鬼,”我说:“回来寻汉姆列特的。”
“奥菲莉亚不会是中国人。”小平轻声说。
“那么是谁?鬼正应该是这样子的,丑的鬼不可爱。”我说:“咱们还是回旅馆吧,不然在此坐久了,看到拜伦的鬼,可真吓死了。”
“拜伦据说常常出现。”小平说:“不少人见过。”
“他也是不服气,”我说.“一下子人人把他捧得那样高,一下子又不让他回家。”
我与小平一边说.边走向旅馆。
她说:“我是个男人,一定追求刚才那个女孩子。”
我说:“也许有一千个、一百个男人在追求她了,她烦不过,才躲到河上来泛舟的。”
“不会。”小平肯定的说:“我看她是寂寞的。”
小平寂寞,最好人人陪她寂寞,她的心理可以理解。
我说:“就凭那么一眼,就去追求她?”
“是,”小平坚决的说:“就凭那点风采,足够过一辈子了。”
我笑,“可惜你我都是女流,无从下手。”
小平笑。
我说:“她是这里的大学生吧,看她撑船的技巧,完全第一流,没有三载五载,决练不出来。你我平时自视不凡,比起人家,也差得远了。可知山外有山,人上有人。”
“输给她,我是心甘情愿,”小平说:“可惜男人的趣味是这么低级。”
我不晌。男人娶个能干的老婆干什么?除非他比老婆更能干,否则终久要看老婆的眼色行事,那又多么困难,小平不明白这一点。
第二天我们一早就起来了。
去租了一只小扁舟,那只小舟不听小平的,一直兜圈子,幸亏我们去得早,河上没人,否则真引人发噱,小平一气之下,放弃,我们改租一只小艇,她半躺在小艇的木板上,才舒了一口气。
我问她:“怎么样?快乐了一点没有?”
她仰面看着阴阴蓝灰色的天空,她说:“我自小不知道什么是快乐。”
“你不公平,亏你名字中还有一个‘平’字,你有过快乐,即使是短短一刻也是好的。”我说。
“好的,我承认,可是那么来去忽忽的,我也搞糊涂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年纪也大了,又一事无成。”
“考完试,拿张文凭,也是好的,什么叫一事无成?钓个金龟婿便叫成功?那咱们不必来念这个千奇百怪的三年书。”
小平笑,“到底中国人三千年来,衡量女人的本事,是看她有没有法子利用得一个男人死心塌地。”
我也笑,“那你我是最最无用的了。”
“所以呀,我们在社会上如此没有地位,怎么出去见人?只好躲在学校里。一年复一年,我怎么快乐得起来?开玩笑!”小平哼了一声。
我也躺在船上,有这样的日子可过,活到八十岁也罢了,谁还高兴出去服侍一个男人进进出出?我伸一个懒腰,思量着未来的日子。
小平忽然也静了下来。
我们俩在船上打了一个盹,真是两个渴睡虫,我也承认一这点。
雨丝把我们打醒的,我脖子酸软,再伸一个懒腰,推了推小平,坐起来,把船划到比较远的地方去。小平醒了,吃着拖肥糖,并不起劲。
我又看到了那个女孩子。
她仍旧是在蝴蝶舟里,一种出世的样子。她躺在舟中,窄长的船只容得她苗条的身子,她把头搁在船边,浓厚的黑发一半掉在河中。发上甚至沾着浮萍。这一角的河水深而且干净,但她这种做法,仍然给我一种异样的感觉。她的咀唇紧紧闭着,眼睛却看着天空,又下雨了。她好像是专候下雨才出来的。身上的衣服换过了,但是款式还是差不多,这种天气我与小平都还穿着毛衣,小平与我都比她壮健,她却穿得这么薄。她离我们不远,可是既不打招呼,也对我们没有兴趣。我与小平比起她,真还算是大俗物,既然来散闷,应该一个人来,如果来享受,也一该一个人来,我拉着小平,小平又拉着我,由此可知我们真是凑美,自视清高,人家才是风流不为人知呢,春光好就该么高兴一番。
小平也看见了她,她说:“我最羡慕第一个穿薄衣服的女孩子,人家还裹得密密麻麻,她已经飘飘出世了。又羡慕最后一个穿冬衣的女孩子,人家闪闪缩缩,她还是自由自在,我也学过,我什么都学了,可是学不成,那次差点要害肺炎。”
我说她,“你别过份自责了,连穿一件衣服也怪上半天。”
她说:“我不能怪社会怪人伦呀。”
我说:“怪社会最好,根本就是社会人类对我们不起,一没有投胎在有钱人家,二没有嫁一个有钱老公,以致误购堕风尘,高不成低不就,委委屈屈的怀才不遇。”说着我也笑了,“罢了,小平,你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是一点儿女私情不如意,就怨气冲天,也太过份了。”
“我是最自我中心的,我看不开。”她说。
“过一阵子就好了。”我说:“肚子饿了没有?”
“咦,那只小舟呢?”小平问。
我们说话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已经把船驶走了。
也许我们两个的声音还不够低。
吃午饭的时候,小平说:“没有见过那么雪白的脸。”
“是呀,是一种象牙白。”我说:“我若长得那么好,就留在家中做明星了,还来剑桥读书呢。”
“怎么一样?”小平白我一眼,“谁敢把这种身份一口气说?只有你。”
“有那样的美丽,展览给大众看,是很应该的。”
“大众也有分别,大学里的大众……”她不晌了,开始低头吃她的牛肉面包,做人还是要看得开一点才好,小平渐渐在学,她学得慢。
吃完饭,我们去城里逛。剑桥的店不多,可是也有服装店,小平看中一条长裙子,是那个女孩子穿的那种。我说不好,不适合小平。小平与我还是穿牛仔裤好一点。
小平说她难忘那女孩子飘然的姿态。我笑她,这是与生俱来的,买一条裙子就学得了?她也太天真了。小平气我,她的注意力渐渐分散,那是好事,过去的事何必苦记,不如往前头看看,看什么?看柳暗花明。
水仙花都开了,一地的金黄。
人家是偷得浮生半日闲,我们是打算玩三天。
我问:“今天是第二天了,你猜明天是下雨还是天晴?”
小平懒洋洋地说:“当然是下雨,要不要赌一下?”
可是第三天却是个大晴天,而且有意外之喜,大学空地里来了一队乐队,免费奏起民歌来,草地虽然有点湿,大家也都不管,有的铺了毛巾,就坐在地下听,歌唱得并不好,到底是免费的,而且就因为唱得不好,有一种稚气,歌声哀怨动人,诉说着女子的爱人远征不归。
我在人群中找那个女孩子,可是找不到,找不到是意料中事,她怎么会在人群中出现呢?她此刻在做什么?莫非又在河上?
她换上牛仔裤与毛衣,也必定一样动人吧?下次见到她,我希望可以大声对她说:“看开一点!看开一点!”像她那样的人材,应该抬起头来,征服十打八打男人,为我们出一口气才是。
小平推我一下,“喂,在想什么?”
我没有想什么,我在多管闲事。
听了一上午的民歌,小平精神略佳,在阳光下我看她的容貌,也堪称色如春晓,这样才貌俱全的女孩子,男朋友还跑得无影无踪,难怪她要生气。
我们在冰淇淋车买了冰淇淋吃。我长长吁出一口气。
“太阳好。”小平说。
我笑说:“你还年轻,太阳自然是好的,我简直不敢见阳光,这太阳像照妖镜一样,什么雀斑皱纹通通照出来了,我还是照月亮好。”
“要不要今夜出来月夜泛舟?”她兴致好得很。
“你别折腾了,改明儿找个新男朋友,再耍花样吧,我是不高兴舍命陪君子的。”我教训她。
“我自己去。”她仰头,“女朋友总不及男朋友,男朋友什么都肯,你这个人,不够豪放。”
我火了,我说:“他妈的,男孩子跟你泡,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过是想把你弄上床去,我跟你在一起,有什么好处?我还有兴趣摸你的手呀?我不好此道,男女自然有别,你若不欣赏我,简单得很,我打道回府好了,留你在此快活。”
她叹一口气,“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我就是不想马马虎虎的。”她再叹一口气。
“对,你想八人大轿抬你回家做太太奶奶,你等吧,等好了,反正你有的是时间。”我笑说。
“现在做女人益发不如以前了。”小平说:“还是以前的女人好,咱们都叫女权运动害的。像我妈妈,活了六七十岁,嫌我爹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封封信说男人靠不住。是呀,男人是靠不住,可是我母亲不能说这句话,她靠了我父亲五十年了,一辈子没赚过半毛钱,她自以为劳苦功高,不过是养了几个孩子,捱过几年穷,这算什么?像我们这一代,做人家老婆,人家娶你是给你面子,家里事哪一样不用动手?还得上班去工作来倒贴家用,平时上街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嘿,那才难呢。早十年八年又好点,现在真是王小二过年了。”她苦笑。
我与她散步,我不想与她多说这种问题,我支开她,“喂,上哪里?”
她却说得兴致上来了,“你看我,做错了哪一点?我人长得不坏呀,又不少眼睛不缺鼻子,我书也读得好呀,全校承认。我争气这些年,苦了这些年,满以为毕业可以结婚去,谁知又来这么一下子,什么都是空。”
我不阻止她,说了出来,她心里也舒服一点。
我轻轻哼披头士的歌──“没有一样是真的……草莓田……”
“真的没有一样是真的。”小平说:“什么是真的?有几个人长得像那个撑船的女孩子?”
我不晌,那个女孩子……我们又不知道她,谁晓得呢?
“我母亲这么一把年纪,还来向我诉怨。妈的,我跟谁说去?谁要听我的?”小平问我:“你要不要听?你要不要听?千篇一律的故事!她还来烦我哩。我不如干脆死了,我告诉你,我是不舍得我父亲的。”
我笑,“何必这么气愤呢?你说给我听好了。”
“你听?你转过面就笑我。”她说:“你自己也有烦恼事。”
“过一阵子就好了,活到哪里是哪里,这里气愤作什么,你看我们!悠然游南山,岂非美哉?”
“你倒是诗兴大发,我受不了。”她说。
“这两天滥用诗词的是你,不是我。”我指正她。
“你与我,咱们潇洒不起来,咱们不过是普通女人,不过因为运气不好,我告诉你什么人才是一流的──”
我接上去──“我知道,那个驶蝴蝶舟的女孩子。”
“是啊。”小平向往的说:“真是,她才是智者,像她这样的女子,一定是庄子般的。”
“你怎么知道?”
“看得出来。”小平说。
就在这个时候,河的那一头有一个小孩子突然叫起来,“救命!救命!”是一个小女孩,指着河头。
我不由分说,急步奔过去,拉住那个孩子,问她:“什么事?你受了伤?”
她摇头,恐怖的指着河中间,我随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吓呆了。
有一个女子浮在河中,飘飘然,衣服是白色的,在河面浮浮沉沉,有说不出的诡异,太阳下,她彷佛在仰泳,长发在水中拂来拂去。
是她!
是那个女孩子!
我狂叫一声,冲下河去,我没有脱衣服,没有顾到河水冷,我向她游过去,我努力游过去,抓到了她的手,拉住她的手,然后托起了她身子,向岸边游,她真冷,冷得像一块冰一样,等我挣扎上岸的时候,岸上已有一大堆人了。
他们要拉我,我说:“这个女孩子!快快!”
“你!”一个警察说:“你先上来,她已死了。”
“没有!”我尖叫。
他们把我们两人一齐拉上岸。
我浑身湿的跪下来,看着这女孩子的尸身。她溺毙了,警察说得对,死了不止几个小时了,薄薄的衣服紧紧的贴在她身上,仍然是一个美女。
有人拿来了两张毯子,一张盖在我身上,另一张在她身上。小平抱住我,我抬起头来,问小平:“为什么?为什么是她?”
小平脸色白如纸,浑身颤抖。
我倒不觉得冷,我心里害怕。
“为什么?”我问着。
我把毯子拉开来看她的脸。她的咀唇是紫色的。一点也不可怕,就像擦了时下流行的唇膏一样,眼睛闭着,睫毛长长的,脸上是那种象牙白。
警察们扶起我,“小姐,你要换衣服,你很勇敢,但她已经死了。”
在警署里我换了衣服,烤火,喝拔兰地,女警替我梳好了湿头发。他们有话要问。
小平整个人崩溃了,她在嚎啕大哭。
警察问:“你们是亲戚?”
“我不认得她。我们不是剑桥城里的人,我们来住几天,可是在河里见过她几次,我们皆是外国人,我们觉得她很漂亮,所以有印象……最后一次见到她是昨天,是的,昨天。今天有阳光,我们在听民歌……然后,就是这样了。是的,我确实是昨天,昨天下午,她躺在小舟上,像奥菲莉亚,你知道奥菲莉亚?”
警察点着头,另一个警察匆匆的进来,说:“查到了,学生,法科院的三年级生。好女孩子,但是几个礼拜前辍了学,每天下雨就来撑小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一个男孩子据说,他不再来找她了……。”
小平尖叫起来,我过去抱着她。
那个警察转过头来,莫名其妙的说:“她发生了什么事?要不要叫医生来给她一点镇静剂?”
我说:“不用了,我带她回去,我们要回家去了。”
我扶起她,我把小平扶回旅馆。
到了旅馆换衣服,我们什么都没有说,便找到一间小酒吧,我一杯一杯地喝着拔兰地,我希望自己不要着凉,不要伤风,我很高兴我还活着,我觉得明天一早回到宿舍,我应该把笔记拿出来看看,不应再浪费时间了。
小平则喝伏特加与橙汁,没有几杯我们便有酒意了。这间小酒吧里多数是学生,有人在一角打弹子、看电视,见到两个陌生面孔的异国女生走进来,又没有男伴,只坐在那里独饮,当然大表兴趣,因此过来搭讪。
原本碰到一种情形,我与小平都是不睬的,原本我与小平根本不会到酒吧来,可是今天我只是闷声不响的喝着酒,让他们在我身边嘻笑着。小平更与他们聊起天来。
小平是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只是平时不肯对男人稍假辞色,她一放松,追她的人不知多少。以前她有男朋友,自然把自己把守很严,现在男朋友丢了,心情不一样,又喝了酒,所以很肆意的说说笑笑,我倒觉得是这样好,做人,活到哪里是哪里,天天板着个脸,有什么好处?把生活看得太紧张,迟早活不下去。
我继续喝着酒。
他们的话题渐渐移到今天发生的意外上去。
一个说:“……其实水也不十分深,就算掉到水里,只要游两下,便可以到岸了,而且抓篙,也就可以浮上来,她是会游泳的。”
“你们认得她?”小平问。
“同一间学校的,她又这么出色,怎么不认的?只是她从来不跟我们说话,她基本上看我们不起,她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这次发生了以外,我们很难过。”
小平问:“你们认为是意外?”
“当然是,她不小心,摔到一块石头,昏迷溺毙,警方都这么说。”
我喝着酒,不分辩。这明明是自杀,怎么会是意外呢?我们看见她的时候,她死念已炽,根本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但求解脱。现在想起来是很明显的,只是当时不觉得,以为她出世脱俗。
小平说:“她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
“是呀,”一个男孩子说:“大浪费了。”
他们又说别的,我觉得我的头有点沉重,我想回旅馆去,于是便跟小平说了。她还不想走,我便一个人站起来。有好几个男孩子要送我,我急忙推辞,但是他们很坚持──因为夜了,我只一个人,下雨、路滑、又半醉。我想想也是,于是答应了。
其实走回去只要十分钟,那个男生是意大利人,问我可懂意语,我说我只会讲句“妈妈咪亚。”他笑了。我们走过一个花园,玫瑰花开了,他说:“费奥莉。”我点点头。花,他指着攻瑰:“露萨。”我点点头。
然后到了旅店,我向他道谢,他回去了。
我上楼至房间,放热水痛痛快快的洗了操,用毛巾裹住身体,擦干了便上床,昏昏的睡过去,睡了半夜,才听见小平回来,她轻轻的也睡下了。
第二天我俩睡到太阳晒到脸上为止。
我醒了,居然头也不痛。小平还睡得很香甜。我轻轻起来,拉开窗帘,窗外真有点春意了。咱们活着的人,总是有明天的。
我看看火车表,下午两点半有火车,我可以在火车上吃点东西,就赶这一班回去好了,我推推小平,她睁开眼睛,我说:“回去了,大把功课要做。”她摇摇头,“你回去吧,我约了人,我今天跳舞去。”我说:“真的?”她说是真的。我问:“我可以放心吗?”她说:“你当然可以放心,我们这样子的人,能够活下去,绝对活下去,决不跟自己开玩笑,我想真的再乐三天,就回来好好的念书,应付考试。”
我说:“你每天下午打一个电话来,电话费我来付好了。”
“没关系,我一定打。”她说。
“你可别叫我等。”我说。
她感动的说:“你真好,你对我真好,有你这样的朋友,我也不应该抱怨了。真的,我不会叫你失望的,我没有那么傻。”
我转过去换衣服。
那个女孩子泛舟的情形又出现在我面前,那种衣袂飘飘的样子,在微雨下,象牙白的脸。
我低下头穿袜子穿鞋子,我说:“这双鞋子,要廿镑呢。”
小平说:“可真漂亮。”
我向她一笑。她的声音心平气和。
我说:“我的东西都留待你替我收拾,记住打电话,别玩得太疯。”
她点着头。我一个人走了,在火车上,我叫了三文治吃,车窗外的郊外风景,是一色的绿,看惯了,真有点闷。但是活着总是好的。闷管闷,可是活着总是好的。像小平,她一直活下去,不一定有什么大团圆的结局。可是至少她母亲有个诉苦的对象,我有个人陪着去剑桥。
三天后小平回来了,我们放完了假,依旧去上学。拖着沉重的书包,日子过得跟以前一模一样,刻板得叫人炸开来,可是不知怎地,我们两个人都不再抱怨了,小平尤其一声不晌的工作着,有时只见她在纸上书写:人生在世不称意,不称称意。
是的,大家都不称意,不相信到街上去问问,有谁是活得特别称心乐意的。我与小平有一种默契。咱们积极地活下去,消极地过日了。积极地做事,消极地做人,有很多事是不能控制的,凡事只好看开一点。
亦舒《今夜不》
城市恋爱
早晨。
九点半。
我睁开眼睛。
马上想到昨夜发生的事。
身边的女郎还在,正熟睡,桃子色的被单拥在胸前。她脸型是鹅蛋,睫毛很长,嘴唇略厚而柔软,身裁高挑,最漂亮的是她的胸脯。
初秋的早晨,冷气机微微呻吟,阳光淡淡,从米色窗帘照进来。我看腕表,九点半。
昨天她问:“你不把手表脱掉吗?”
我反问:“你呢?”
“噢不,”她说:“我永远不脱手表,我半夜也习惯看时间,。这是我的安全感。”
我看看她的左腕,一只十八K金的劳力士蚝式表。她的手指很细长,指甲健康,怎么看都是一个“好人家女儿”,换句话说,良家妇女。
我想起床,但又怕吵醒她。
我应该偷偷起床,穿上裤子,拉开门就跳下楼──香港好几百万人口,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也是可能的,那我便可以脱身了。
但是我有灵感,她不会缠住我,我可以再睡一会儿,等她醒来,我们可以说几句话,我或者可以告诉她我有多寂寞。
她转一个身,脸埋在两只枕头之间,露出一边酥胸。这个女孩子。她有太美的胸脯,我所见过最美的。东方女郎的乳尖永远是棕色,西方女郎则是粉红色。她的颜色介乎两老之间……
我一定要走了,这种“一夜站”One Night Stand很少有可能发展成罗蜜欧与茱丽叶情史,我必须离开这里。无论她有多漂亮,走为上着。
呀!可是已经太迟了。
她睁开眼睛。
她也记起昨夜的事,只是笑一笑。
我清清喉咙,“早”。
“早。”她点点头。
我迟疑一刻。
她很干脆,“你现在走,还是用早餐?”
啊!把我当嫖客?我也不是女人送上门来就一定要的。我跟她来这里是因为我喜欢她。
我赌气地,“早餐。”
“OK。”她说。
她是这样处变不惊,抓起床头的白色大毛巾,往身上一裹,便起了床。
“你可以淋浴。”她说着开房门走出去。
这倒也好,证明香港社会的进步,已经直追欧美拍摄的电影境界。
我起床,看到她昨夜脱下来的衣服。金色凉鞋,青莲色麻布衣裙,浅紫色内衣裤,她有非常太阳棕的皮肤,比基尼泳衣遮住的部位却是又白又腻。肯把这么白的皮肤哂黑,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我痛痛快快的淋浴。
她浴室放着滴露药皂,非常清香。
这是她的公寓?
管它呢!以后不会再来了吧?
在莲蓬头水声“哗哗”之下,我觉得惋惜。
初秋淡淡的太阳。雪白整洁的浴间,滴露肥皂。
这个女子是陌生的。
她在早上的眼睛闪亮如寒星,很年轻,很好看。
我擦干身子,照着镜子梳洗,然后穿上衬衫裤子。
十点正。
我闻到煎蛋的香味。
她敲敲房门,在外面说:“早点做好了。”
我打开房门,她已经换上短裤T恤,头发洗过,湿湿地束在脑后。
“请坐。”她自己坐下来。
早点有烤面包、果酱、牛油、煎蛋烟肉、橘子汁、咖啡。
我老实不客气吃起来。
她很沉默,神色自若。
食物的香味带来更重的内疚,我欠她良多。
客厅虽小,但布置得十分雅致,有一幅中国字,上面写着“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咖啡香得离谱。
哦,初秋的一个星期天早晨。我在一个陌生女子的家中醒来。
“谢谢你的早餐。”我说。
“不客气。”她淡淡的说。
“这是你的家?”我问。
“是。”她简单的答。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你不应该把陌生人带回家来,你看过LookingForMr.Goodbar这本书?”
“看过。”声音还是很平静。
“那么,你还把我带回来?书中那个女郎就是这样被杀害的。”
“她自己不好,事后马上叫男伴滚蛋,我可没有叫你马上走,我让你睡到天亮,并且一起吃早餐。”她很镇静。
我有点啼笑皆非。
我强调说:“你这样做太危险了。”
“我知道。”
我迟疑片刻,又问:“你常常这样做?”
她抬起头,眼睛先狡黠的笑起来,脸上不动声色。
关我什么事?我吃完早餐就要走的。
我为自己辩护:“你要爱护自己,倒不是我多事。”
“谢谢你的关心。”她说。
语气里不是没有讽嘲的。
隔壁有人弹琴,柴可夫斯基钢琴协奏曲第五号C大调。连绵不尽地弹下去。
这个白色、小小的客厅。泰丝坐垫,莲花图案下一对鸳鸯,在AvantGarde买的,种种小事证明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过头来。“为什么把我带回家里?”
“我很寂寞。”她说。
“寂寞也不能这样做。”我说。
“我想我应该寻欢作乐。”她说:“我的头发还是黑的,皱纹尚未爬出来。生活太令我疲倦。”
“你还很年轻。”我指正她。
“我失去一份舒适的工作,我的男朋友娶了别的女人做老婆,我总也得娱乐一下吧?”
“你快乐吗?”
“至少这证明我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子,有男人肯陪我睡觉。”
我沉默一会儿。
她的脸有点轫强的孩子气,可是对我仍然很客气礼貌,声音带种不在乎,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
她收拾桌上的碟子。
我说:“我帮你洗。”
“OK。”她说:“谢谢。”
“你一个人住?”
“是。”她答。
我洗一只她抹一只。
“你失业之前做什么工作?”
“图书馆管理员。”
“你是被开除的?”
“不,我辞职。”
“为什么?”我诧异。
“因为我男朋友在同一所大学做助教。”
“你很爱他?”我问。
“是的。”她笑一笑,忽然露出温柔的神色。
我有一丝妒忌,就没有女于为我倾倒,念我不忘。
“不要太容易被男人得到。”我说。
她看我一眼,“男人。妇解运动再成功也没用。女人做了港督,男人们也还是希望娶个处女做太太。”
我很尴尬。
“告诉我,如果男人乐意到处睡,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处女留在世上呢?”她似乎是很认真的。
“我并不在乎妻子是否处女。”我洗完最后一只喋子,抹干手。
“你在乎什么?”她问。
“我如何与她心灵交通。”我说。
“你要读早报吗?”她问我。
“我认为你大胆透顶。当然,昨夜你是有点酒意了。”
“这是早报。”
“我不要早报。”我问:“你是九点钟到那个舞会的?”
“我不记得。”她说:“七八点钟。我本来不想去,后来因为电视上没有好节目,所以去了。”
“我在那里是因为主人与我是旧同学。”
她问:“你何以为生?”
“我是个牙医,在公立医院任职。”
“牙医也好算医生?”她问。
“你有牙痛时就会承认我是医生。”我眨眨眼。
“你可是大坏蛋?”她问。
“我是的,昨夜我不是证明了?”
我以为她会脸红,但是她没有。
“找一个男朋友,”我说:“恋爱,不要放弃。”
“很不容易。”
“找一份工作,从头开始。”我说。
“不容易。”
“那么振作一点。”
“当然我是很振作的,”她说:“你看不出来?”
我沉默一会儿。
她看着我。
“我要走了。”
“OK。”她说。她很喜欢说OK。
我看着她的面孔。我说:“谢谢一切。”
“你是受欢迎的。”她说:“我们两个都享受了。”
我吃惊于她的答案,并且感动。
“下午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她说。
“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做JohnandMary?”
“有,故事与你我两人之间的事差不多。”
“真没想到香港也有这种事。”我干笑一声。
她牵动一下嘴角,不响。
“我要走了。”
“OK。”她又说。
“这公寓很舒服。”我说:“布置得很好。”
“谢谢你。”
“其他的男人说些什么?他们是否起床就走?”我问。
她答:“不,他们起床后送我钻戒或玫瑰,并且向我求婚,婚后我们同住在白色堡垒中,从此快乐地生活下去。”她的圆眼睛很平静。
“对不起。”我终于站起来。
她替我打开门。
“再见。”我说。
“再见。”她说。
我想我真的要走了。
我眼睛接触到她尺码适中的胸脯,纤小的腰围,修长的腿。
她沉默着等我踏出大门。
“再见。”我说。
我终于踏出大门,她关上门。
我在门外站着,终于离去,我记熟了门牌。
初秋。
凉意。
一个星期天。
胃很舒服,一个陌生女子做的丰富早餐填饱着胃。
我连她的名字也忘了问。
她叫什么?
我不能就此踏出她的屋子,一辈子也不见她。
她的电话放在什么地方?我甚至没有记下她的电话号码。我溜答在街上,心中充满这个女人。
她柔软的手臂。昨夜我告诉她。“有一阵子我认得一个女郎,她的手臂上有玫瑰的纹身。”
“是外国女郎吗?”她问。
“噢是的。”我说:“金发,金色汗毛,手臂上一朵一寸大的玫瑰,细致得很。”
“她干什么的?”
“医科学生。”
“有大胸脯?”
“是。三十七寸半C。”
她笑,指指自己的胸,“当然你知道这只是三十二。”
她是这么富有幽默感。
在街上想起,不禁微笑起来。
有趣的女郎。从没认识比她更懂得说笑的女孩子。
回到家,钟点女工正在清理我的“住宅”。我靠在沙发中,点起一支香烟,慢慢的吸。
星期天的下午,用来思念一个女人。没有更好的用途了。
我们在一个派对里认识,她有几分酒意,很微笑地很温和地坐在沙发的一角,我们开始攀谈,提到张爱玲的小说。她说她更喜欢鲁迅的小说。她喜欢短篇小说。人生也短。
然后我们溜到外面去散步,去小公园中,我们在石凳上坐了很久,情侣们拥抱着,我们却坐得规规矩矩,一路看星空,然后散步。
她诧异地问:“看这些男男女女,何必在公众场所亲热?”
我说:“很多人家里太挤迫,你知道,不能做这样的事。”
她朝(目夹)(目夹)眼睛。“我一个人住。”她说。
像她这样的女子,在香港不多呢。即使在外国,也不容易找到。女人太小器、太多疑、太猜忌、太缺乏安全感、太紧张、太自私、太依赖、太脆弱、太结党。女人最大的错误是不肯把性视为单纯的享乐──她跟你睡是因为她爱你,因为男人永远欠女人一大笔债。
但是她说:“我们两个都很享受。”
我把搁着的脚换一个姿势。
妈妈会怎么想,尖叫起来吧,淌眼泪吧,呵,儿子竟留恋于人尽可夫的女人。然而与女人上床并不是做她的丈夫,上床只不过是双方愉快,做别人丈夫要付出感情与责任。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这种关系搞清楚过。
我奇怪她是否有父母,他们又住在哪里,他们又想些什么?
我们如果演变成朋友……呵,多么大胆的设想。
我在沙发上睡着了,女工的吸尘机“胡胡”作晌,变成我梦中的配乐。
我一个人醒来,喝啤酒,看“神奇女侠新传”。我紧张,手心冒汗,每次看这种片集都是投入的,我有点傻,我喜欢神奇女侠,因为她美丽。
我喝了半打啤酒,明天早上一定有宿酒味。
大不了星期一到医院,整天用口罩,牙医总是要用口罩的。
我躺在床上,伸手出去,碰不到她柔软的手臂。这手臂不是任何一个女人的手臂。
我想念她。
我有过女人,很多女人,没有一个值得我思念又想念。
我知道一起床就该走。不该留在白色的小客厅里吃早餐。不该与她交谈。心灵上的交流稍迟定会成为烙痕,肉体的享乐则容易遗忘。
我到医院,一早补好七只牙齿,拔掉十只。
中午吃膳堂淡出鸟来的饭菜。午饭后我抽空跑到皇后花店。
“有玫瑰?”
“三块钱一朵。”
“两打。”
我把地址与钞票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碰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
“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着搭着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着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
我送的花,她收到没有?
女郎甲说:“……诗韵的衣服并不那么好看……”
女郎乙:“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买不起──至少你那个时候买不起,所以你喜欢乔哀斯精品店,因为你现在可以到乔哀斯看看。当心你的工作,一丢掉恐怕你又会开始嫌乔哀斯不够型了。”
她们不是像互相追咬的母狗的。
我要回到那间小客厅去。那里有真正的宁静。
同学拍拍我的肩,“说话呀。”
我想了很久,我问:“为什么甲戌本的石头记中白字那么多?”
女郎甲乙齐齐向我瞪眼。
我站起来,“我去付账,”我对同学歉意地说:“我忽然地想起来,有病人在医院里等着我拔牙。”
我逃出刘玲巴。
在街上取了车子,飞驰向我要去的地方。
我一定要见她,与她说话。
在外面旁徨无依的世界里,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她。
我没有乘电梯,电梯太慢,乘客太多,我一口气奔上楼梯。我有大多的话要跟她说,太多的话。
楼梯是回旋的,我奔得快,也转呀转了。
是的,我知道我不该忽然认真起来。
她不是“纯洁”的好女孩子。
她距离白雪公主很远。
她是很随便的一个人,随便把男人带回家上床。
她的手臂柔软,昨夜我躺在她的身边,那张床只有三尺半,我们挤在一道,她整个人都柔软,而且她很沉默,不多说不必要的话。
我喜欢她,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要按铃?我喜欢那小小白色的客厅,喜她的早餐,喜欢。
如果她是随便带男人回家的女人,OK,我也好不了多少,我是随便跟女人回家的男人。
我举起了右手,长长的按门铃,喘着气。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她一定在里面。
她走来把门打开。
“是我。”我说。
她恬静的看着我,有点诧异,然后问:“你忘了钱包?”
“不。”
“你忘了什么?”
“你的名字。”
她笑。
“我可以再进来吗?”我问。
她仰仰头,长发震荡,一种篮黑的颜色。
“我没有事,我也很寂寞。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聊聊天。”
“你仔细考虑过?”她问:“很明显地我不是好女人。”
“你收到我的花?”
“收到。”
“那么闭嘴,请我进来。”
她又笑一笑。雪白牙齿。魅力女郎。像这样的女孩子,只要跑到外头兜个圈……而她是说她寂寞。
我又回到她的屋子里面,恍若隔世,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无线电已经扭开,在播流行歌曲。
──“毫无安全感,作为恋人,我们失败了
公主与白色武士
只在童话中生活
故事发生
打头开始我们就如此读到
但是现在在此是两颗破碎的心
别让我们如此分手……”
她什么也不说,窗口米色的窗帘微微拂动,我相信床铺已经整理好,作业已经过去。
“请坐。”她说。
白色沙发上有打开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
“要喝什么吗?”她问。
她声音有点低沉沙哑,很富魅力,孩子气,自然。
“有矿泉水?”我问。
“有Perrier。”
“太好了。”我说。
“为什么回来?”她在矿泉水加冰。
“我想回来。”
她微笑,“为什么?”
“与你说话很高兴,你很坦白,很有思想。”
“我只认识你一天。”她坐下,伸出长长的腿。
“我喜欢你。”
她仰起头,“我的自信因你而恢复不少。你知道,在香港这种地方生活,简直像搏杀,艺术是不能做得太明显,最重要是自信。”她笑。
“你在什么地方念的大学?”我问。
“伦敦。伦敦大学。”她说。
“自你的英国口音中听得出来。”我说。
“你有女朋友?”
“现在没有。”
“呵。”
沉默。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你还没说。”
“你呢?”她问。
“家明。”
“我叫玫瑰。玫瑰花的玫瑰。”
亦舒《今夜不》
冬天
我不要再住宿舍了。自从中学到现在,寄宿已有五年光景,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且又是剑桥大学,我不高兴住在宿舍里,多美多好的宿舍我也不要注,我要出去找一层房子。
怎么样的房子呢?我看了冬日的报纸,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看见合适的。不过至少住自己租的房子,可以有一点自由,可以随时随意带朋友出入!可以把女人裸体画到处挂着,可以把房间弄得乱糟糟的,可以……做很多事情。我骑着脚踏车到处找房子。
整个剑桥都是绿的,花间柳旁有很多斜顶的红砖屋。
分类广告上说:“征求中国籍年轻夫妇合租屋宇”,我看看地址,它说是牛津道七十号。在剑
桥有牛津,在牛津有剑桥,英国就是这么的混人。
大概房东也是个中国人,这倒是很好的。
我找到了跟一般屋子没什么不同的红砖屋,大门收拾得很漂亮,玫瑰盛放,那些红砖一块块整齐的叠着,这间屋子大概还可以站五百年。
七十号,我按铃。
脚踏车要看得牢,上回那一辆,就是这么在朋友家门口一放,不见了。
一只狗呜呜的在里面叫,然后是主妇的脚步声。
门打开了,一个中国女人,我很高兴,马上微笑,“有房子出租吗?”我问。
那中国女人看看我,问:“你要租房子?”
她一口的牛津音,却住在剑桥。
“是的。”我快乐的说:“我来租,可以进来吗?”一面探头探脑的看着屋子里面,可干净,
可适合。
“请进。”那女子说:“贵姓?”
“姓方。”
“哪里人?”她问。
“上海。”我说:
“还会讲上海话吗?”她忽然微笑了,用上海话问。
我也笑,“这……会听一点。”
“像你们这种技了,哪里人都一样,家乡话早忘了。”
我说:“我会说广东话,贵姓?”
“我丈夫姓张。”
“张太太。”我称呼她。
屋子非常的精致美观,就像一切英国的屋子一样,垂着白色的纱帘,明窗净几,因为是中国人,客厅裹倒着几张字画,我觉得这地方是非常适合我的,出租的一部份在什么地方呢?
我说:“张太大,我先去把脚踏车锁好,然后烦你带我看屋子。”
我回到门口,把车子结结实实的锁好了。
张太太说:“我出租的地方相富大,你才一个人,住不了那么多地方的。”
“在哪里?”我问。
她向屋顶指了一指,“喏,是这个三楼,屋顶,完全独立的,后面有小楼梯可以上去,你要走大门也行,两边都通,我们把房子买下来的时候,已经是装修好了的,一个大房间、浴间、厨房。
房间很大,如果有一屏风,可以隔为一层一厅,所以我们想租给一双夫妇。”
我见那尖尖的屋顶,就很喜欢,“带我上去看看。”
她说:“我拿锁匙,请你等等。”
没一刻她拿-锁匙来。从后园子的楼梯上去,把一扇很小很漂亮的门打开了,里面是一个极大检光亮的房间,一张大铜柱床,一张写字台,还铺着地毡呢,有一张摇椅,上面还堆着点毛线。除了斜窗之外,还有一张落地长窗、窗外有一个小阳台,刚刚容许一个人站着的。
我开心得怪叫起来!
从此以后没有可怕的舍监了!
“我租!”我问:“一个星期要多少钱?”
张太太看看我,坐在床沿,好象很为难。
“没关系,你说好了。”我鼓励她。
“本来我想一个礼拜租十八镑的。”她说:“可是你是一个孩子--”
我不响,孩子长孩子短的。
我说:“租来做功课,我不要再住宿舍了,受不了啦,你放心,我一定不欠你房租。”
她笑了,“你在哪里念书啊?”
“诺,就是剑桥。”
“哪个学院啊?”
“圣三一学院。”
“啊,是工科。”她微笑。
“嗳,入学证、学生证、护照,我都有啊!”我全抖了出来给她看,“瞧,绝不欠你房租,其实住宿舍也要十五镑,真不贵。”
她笑了,侧侧头,“这样吧,我算你十五镑好了。”
“真的?”
“真的!不过告诉你一声,冬天蛮冷的。雪就积在屋顶上面。”她说:“而且你要付电费,省一点,别把家里给的钱都花光了。”
我笑。你知道,女人是一模一样的,给她一个机会,她就马上教训人,说两车话。
“我下午就搬进来。”
“这么快?”她微笑。
“嗳,有几个同学,他们还没溜走,叫他们帮忙。”
“你几岁了?”她忽然问。
我又笑了,“怎么?我十八岁了。学生证护照都可以证明啊。”
“十八岁,”她也笑,“你自己煮饭?”她问。
“可以。”我说。
“不可以的时候,下来敲敲门,总饿不坏你。”
“谢谢张太太。”我一鞠躬。
下午搬进来的时候,装了两部车子,找了三个同学,都是外国人,常在一起打网球的。行李里大部仍是书、笔记、运动器材,还有三只吉他,一套鼓。搬了上楼,同学们都很羡慕,说我现在有个一“窝”了,我煮了茶,大家喝,又忙不及的插上了电吉他,弹了一首,同学们兴致来了,索性一块儿练了起来,连鼓都装好了,我们练了一首“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
洋小子问:“你的阳光呢?”
我唱下去:“你是我眼中的苹果……”
他们把我推倒在床上,我发觉被单床褥都是折的,换过了。我马上签了一张支票,四个礼拜的房租。
洋同学说:“这么大的床,家明,你必需立刻找六个女朋友。”
“去你的!”我笑,“好了!没事了,可以走了,明天下午我请啤酒,在友谊酒吧。”
他们欢呼一声,随我下楼,我反正要交房租,张太太正在花园里剪玫瑰,她见了我们微
笑一下。我把支票给她,她收下了,说一会儿送收条上来。
洋小子们交头接耳。
“说什么?”我喝问。
“多么美丽的一个女人。”他们赞叹,“家明真交了好运了,摔都摔不掉。”
我不出声,只是笑,他们懂什么。我到附近的小店去买了面包、牛油,就回阁楼了。只见一张收条在桌子上,茶杯都洗过了,放在厨房里。
我耸耸肩,在外国,房东也帮房客理理东西的。
就这样量我住了下来。每个礼拜我准期的把房租交去,放在她的信箱里。我不是每天见得到张太太的,天天要上学。晚上有时候放学,可以闻到她烧的菜很香,不过我总不打搅她,多数自己弄点罐头、啃啃面包算数,这样过了一秋。
功课开始紧,忙得不亦乐乎,常常做到半夜。有时候会放下笔,拿起吉他,弹那首“你是我生命中的太阳”,我很喜欢这首歌,有时候也弹别的,总之可以松弛一下便好。
张太太有一条锁匙,她趁我在学校,每个礼拜上来替我换被单,替我把一星期来的脏东西收拾干净,常常使我不好意思。有一个黄昏,天早暗下来了,她独自买东西回来,我在楼上的窗口看到她。也许那班洋同学是对的,她真是个好看的女人。
张先生不常出现,他是一个很胖很油腻的人,开着一部车子,很名贵的平治四五O,不常常回来,据说是开中国餐馆的,很赚了一点钱,我不明白,张太太是怎么嫁给他的,两个人仿佛拉不上关系。
只有一次,在城里见到了张先生,可是不与张大大在一起!他身边夹个很俗的洋婆子,我知道他也看见我了,一壁就避开,不知道为川么,我却气得很,气了很久。当然没有告诉任何人。
圣诞来的时候!我去百货公司买了一瓶香水,是“蒂婀拉玛”,一安士的,这是送给张太太的。下雪了,我骑着脚踏车回家,一路上风很紧,我把绒线帽与长围巾拉得很牢,口袋里放着一样包扎精致的礼物。
到了家,楼下的灯亮着,门口三个洗得晶亮的空牛奶瓶子。我想,标准的英国生活,是什么令中国人留在外国不肯回家呢?
我按了门铃。
她的狗又鸣呜的向了几声,她的脚步响了起来。
然后门被打开了。
“家明,进来。”她说。
她的脸红扑扑的,正在做饺子还是馄饨?也看不清楚。我脱了帽子、手套。
“请近,请坐。”她说:“我跟你倒茶去。有事吗?家里都好吧?我跟你倒杯茶。”
我坐下了,她擦干了手,替我倒了一杯茶。龙井茶呢!三片头的!是雀舌,不是旗枪。张先生不在。炉子里融融的烧着大。圣诞节了,刚才与同学们喝了几品脱的啤酒,现在尽想去洗手间。冷得很,现在才暖和了,我搓搓手,顺便把那瓶香水拿出来放下。
“送你的,张太太,圣诞了,谢谢你。”我说。
她很诧异,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睛很亮。
忽然之间我觉得很难为情,活脱脱像个十八岁的孩子,尽做傻事,我吱唔一下!便逃回阁楼去了。
我洗了脸洗了澡,拿出我的电吉他,开始弹:“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你是我眼裹的苹果,啊!你真是我的阳光--”
有敲门的声音,我去打开门了,是张太大,她捧着一大碗食物。
她大方的说:“你一整个秋天就是啃面包,今天圣诞,吃碗饺子吧。”然后笑了笑,“谢谢你的礼物。”
我连忙接过碗,“张太太,进来坐一会儿。”
她进来了。脚上穿着双绣花拖鞋,露着纤细的足踝----也不怕冷的。拖鞋是白缎绣红花,一只蝙蝠,一个福字,鞋头已经踢破了一角,露出里面的衬里来。
她进来把大碗放下,原来又另留了小碗调羹。
我笑了,我真是连碗也没有一只,罐头阳是在杯子里喝的。我老实不客气的全吃光了,然后跟自己说:“圣诞快乐。”
张太太指着结他说:“你一直弹这个?”
“是的。”我说:“没吵你吧。”
“这么多东西,难怪宿舍房间放不下。”她笑。
我也笑,后来我就问:“张太太是北方人?”“几时来英国的?”“打不打算回去?”“饭店
生意好吗?”“习惯英国?”“喜欢这里的天气?”
然后她告诉我,她是一个硕士。念管理科学的。
我吓一跳,然后又镇静下来,我不明白的事很多,可是最最不明白的,是她怎么会嫁给张某这种人。
我拨着结他弦。
她问:“你父母笼你吗?”
我答:“宠我就不会让我充军六年了。”
“你不回家?”她问我。
“两年一次,另外一年去欧洲。”
“都逛遍了?”她问。
“只喜欢巴黎。”我说:“你呢?”
“都一样啦。”她说。
然后我们谈论起画来,我非常吃惊,她学识这么丰富,叫她为我洗被单洗茶杯的,简直是罪
过,我张大了嘴巴。她反而觉得我不该念工科,好象我对美术也很喜欢。
我说:“可是你知道我父亲,他卅年前是剑桥圣三一院的,非要把我们几兄弟也弄进去不可,他有这毛病。”
张太太笑了。她这么自然,穿着毛衣,一条长裤,这么自在,跟她是什么都可以谈的,可以相信她的。她不是长舌妇!她是一个有智能的女人。她是可靠的,温暖的,屋子里她一进来,就完全不一样,仿佛阁楼给照亮了,她就是这么一个女人。正像我的洋同学一样,此刻我认为她非常的美丽。
“来,”我说:“我弹给你听。”
我把扩音器的声音扭大了!正式的自弹自唱的一次,又一次,又一次。因为两个礼拜的假,我是非常轻松的,难得有个这么好的听众。弹完了我又打鼓给她听,是一首独奏,叫“魔鬼跳舞”。
奏完之后我熟练的收了鼓棒,问:“怎么样?”
“好极了。”她说:“当心功课。”
我笑,“我功课是很好的,即使没有多大的兴趣,还是做得好好的。这是咱们中国人容忍的美德。”
她忽然一呆,然后是一个微笑漾了开来。
我问:“你冷了?”
“没有。”她说:“晚了,你该睡了。圣诞节,我还以为你们年轻人一定有节目呢。”
“什么节目!不外是跳舞,趁机会跟女孩子搂搂抱抱的,我不爱这一套。”
她看我一眼,“好啦,睡啦!”
我还是笑了!这女人,她一辈子把我当孩子了。
“谢谢你。”我说:“那点心好极了。”
“你有兴趣可以常常下来吃的。”她说。
我问:“怎么念管理科学,也会包饺子呢?”
她笑,“咦,你刚才不是说,这是中国人的美德吗?即使没有太大的兴趣,还是把那件工作做得好好的。”
我一呆!她已经下去了。
过了很久我才关门。阁楼里有点“蒂婀拉玛”的香味。我很快乐的睡看了。
在假期里,除了做功课,我帮张太太绕毛线。看她画国画,跟她练书法,与她把狗儿牵出去跑路。还跟她做拉面,包饺子。
我从来没有过过这么活泼的假期,把原先要去瑞士的计划拋在脑后,天天跟她在一起说说笑笑的过时光。
她会说:“嗳嗳,‘方’字要写好,是自己的姓呢,你别胡来!我这支笔可是二等的狼毫,这砚台也是好货!”
等我把一个‘方’字练得端端正正了,我还是没弄明白,她是怎么样嫁给张某的。
我们还替玫瑰接枝呢,她明年想要粉花镶黄边的“匹其的里”种,我们坐在泥地里,戴着橡皮手套弄半天,不知道明年如何。
她有时问我:“这手套、帽子!仿佛是手织的呢。”她很细心。我说是,是一个小女孩子织给
我的,虽然织不好,倒是一番心意,所以我一直用着,她就说我们这一代早熟,早谈恋爱。
我说:“……只不过为了她一头厚厚的红发,红发是很好看的,除了黑发,就是红发了。”
她笑一笑,仍是非常大方得体的,那姿态就跟挥笔临字一般的。
没过几天,她买了毛线来,是一种天蓝色的灰,活脱脱就是英国的晴空,她说花一个星期,就织了一整套的围巾帽子手套给我。那花样是密密麻麻的。
她微笑道:“算是还了礼了。”
我说:“谢谢你。”我呆呆的看着她,心早被感激充满了。
有一次去买东西,掉了一只手套,我骑了一下午的车找,才把它自阴沟边检回来,以后就舍不得再戴,手套有五只手指的,真不知道是怎么编出来的。
她说:“给小孩子做东西,要做得特别漂亮,哄着他们穿,”她很得意的样子,这人,早十年是怎么的样子呢?
有时候我躺在铜柱床上想她。
这张床也是,据她说,一直就在这阁楼上,门这么小,当初不晓得怎么抬进来的,结果也没法子抬出去!所以只好留在阁楼上,擦得亮亮的。可是怕阁楼会塌下来,她笑说。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来找我,是同一系的,也骑个脚踏车,这女孩子对我不错,我见到她金发飞扬在微弱的阳光下,在楼下高声叫:“方,方!”我一看,就奔下楼去,非常感动她在假期还远来看我,就心花怒放的搂着她吻了一下。
我留着她吃了早点才走,又玩了几只歌给她听,然后把她送走了。
黄昏的时候张太太笑说:“这不是,这个是金发的。”被她看见了。
我顿时有点讪讪的,非常的不好意思,好象她总把她空间的时间给我,而我却在招呼别人,是不当的一件事。至于这些日子里,张先生这人在什么地方!我是实在不知道,也不方便问,根本也不想问。
雪晴之后,麻雀就开始出来乱跳。
张太太说,“真不知道是几时生出来的!反正春天还没来,牠们先来,非要把所有的花蕾光顾了去才是。”
我就站在她身后笑。有时候她一回头,着见我满脸的笑容,就会说:“傻孩子,”但也并不生气。
有时候我跟她去买菜,大的小的拖着很多包东西,她不开车,我们总是挤公共汽车,我总是跟她抢着提东西,然后又抢着付钱,把她安排在我内里的位子坐,不知怎地,就有种心满意足的安全感,快乐得难以形容的,想着怎么回去一包包的把那些东西拆开来,怎么帮她下锅,然后煮了一块儿吃掉它们,把骨头分给她的狗,那只西班牙猎犬。她的狗,没有名字,就叫“狗”。
不过有一天回家,是那张先生来开的门。
我顿时一阵失望,把菜全放在门口,就奔上阁楼去了。
那胖胖的张先生笑着一个非常油腻的笑,说:“谢谢,谢谢。”哈着腰。
我皱着眉头走掉了。
他几时回来的呢?我的假期还没有完毕。
后来又觉得不对,这是他的家,怎么有理由不让别人回家呢?我跳起来,拿起了我的“弗兰达”结他,调好了声音,唱我的“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可是声音是非常的哑,使我自己吃了一惊。
我连忙放下了结他。
我烧了一壶水,看着它开了,那小小的茶壶“勃勃”的冒着气,盖子一动一动的,非常好玩,如果她在,我会马上指给她看。
后来我终于拿那水泡了咖啡,一个人喝着。
没多久她上来了,换了一身便服。我让她坐下。
她看着我一会儿,我低下了头,不出声。
她笑说:“你不喜欢张吧?”
我没说什么。
“孩子们总是喜欢好看的人,好看的书,好看的东西……其实他是不错的。”
我想起那回碰见他与个洋婆子在一起的事,益发不开心了,一张脸,大概是很沉的。
她说:“张跟我说,他决定把店搬到利物浦去,那边的生意好,而且有亲戚照顾。”
我一时尚未觉悟过来,还一直在调整结他的弦。
“剑桥城不是不好,但学生大多了,做不到什么生意,于是我说:搬了也好,其实这件事,计划了也一秋了,我总觉得剑桥气氛好点。据人家说:利物浦活脱脱就是香港的湾仔,这又怎么办呢?”
我看着她!渐渐我明白了,呀,就像有谁在我的胸口给了一记闷拳一样,我呆呆的看看她,脸色就变了,她是要搬走了呀。
“不过慢慢总会习惯的。这里的房子,我们卖给朋友了,也是中国人,你不会介意吧?我特别关照好了,不准加房租的,而且他们一家,有孩子,不会太静,那位太太非常勤俭,一定把你的地方收拾得更好。”她微笑着。
“你要……走了?”我问。
“是的。利物浦。张做事总是这样,事先不大告诉我,不遇到时也总有相当妥当的安排,我会把地址与电话给你,你有了空,可以来看我们。”
然后她说了一点关于他们店里的事。
我都没听进去,我唯一知道的是,她要离开我走了。
忽然之间,带着一点气愤的,我的眼泪汨汨的淌下我的脸,停也停不住,我也没有要停住的意思。
她看见了,很是吃惊,连忙来替我擦眼泪,我用手推了她几次,终于抱住她大哭起来,像一个小孩子为了一个同学抱不平的哭,我哭得十分尽情。
我只是断断续续的说:“……请容许我先搬走……”
她先头还怕我的肩膀,后来就默默的抱着我,让我的头理在她肩膀上。
我哭了很久,直至没有什么眼泪了。
然后她也没说什么,看我睡了,把被子替我盖好,她下楼去了。
第二天我去上课的时候,眼睛又红又肿,我找到了舍监,请他尽快给我一闲宿舍,他答应星期一。这两天我都没有看见张太太。我没有后悔哭了那么一场,我早说过,她是一个善良可靠的女人。然而她还是替我收拾房间,弄得快快齐齐。
我开始收拾我的东西,把她织的毛线围巾与手套折得好好的,藏在箱子底下,到了星期一,我就搬过去了。她是不会不知道的,她一定知道我今天搬。等我把行李都装上了车的时候,她走出来了,身边的是她的狗。约莫是过中国年的时分吧,她穿了丝棉袄,脸色是非常白的,她向我走过来。
她说:“怎么笑也不笑呢?搬家也不可以生气的。”
我说:“我……是一直很喜欢你的。”
“家明,我也喜欢你啊。可是……”她微笑一下,“你不能把圣三一学院住利物浦搬啊。”
就这样,她把一大渍浓墨给化开了,就像她作画的时候。我握住了她的一只手,看着她。
她说:“别闹孩子气,你这个人……家明,又带点女孩子的小性子,好好儿念书,有空寄个信来,喏,这是我的地址。”她塞了一个纸条给我。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叫什么名字我都没来得及问,我以为--我以为还有很多时间。”
“我叫玫瑰。”她轻轻的说。
“你叫玫瑰?”我问:“你应该叫淑贞的啊。”
她微笑,仍然是标致的,四平八稳的一个微笑。
我说:“再见。”
“再见,家明。”她扬扬手。
自她手里,我仿佛可以看得儿我的快乐也跟着落下来。一道虹彩落下来。
我发着呆,然后我上车,搬回宿舍去了。
宿舍比我想象中的好。但是那张床是小小的,被单是白的,浆得挺硬,有种睡医院的感觉,一只小小的洗脸盘。小小的房间,一间间的排满了核条走廊,每个门上一个号码。就像监狱。
我哭了很久,只晓得是刚刚得到的新东西,还来不及细看,就被别人自手中抢走了。
哭了一个春季。
到夏季,因考试的成绩还不错,父母汇了一笔款子来,叫我到处玩玩,我到欧洲痛玩了一次。
回来之后,总算好过得多了。
然而每次在箱子底看见那套手致的毛线围巾帽子,总还是出奇的想念她。
毕竟后来我没有写信给她。
她也没有写信给我。
亦舒《今夜不》
公干
我到台北十天了。
除了公干,就在酒店休息。说实话,也够累的。这次来的只我一个人,早上七点半就得起床跑厂家,看货色,与经理谈论生意问题,不停的十天,像疲劳轰炸似的,真要倒下来了。
晚上,厂家的老板请我吃饭,请到酒家去——“来来来,陆先生,你第一次来台北,观光观光。”
我去啦,去了一次,贵得不得了的地方,菜也不错,陪酒的女孩子都廿二、三岁年纪,美丽得很,温顺得很,听话得很,差点儿没跪下来敬酒,酒来酒去,据说几万台币就完蛋了,这笔账将来可不能算在公司货品头上。
我不喜欢酒家,一般中年男人是喜欢的,他们以为花点钞票,弄几个女孩子来陪着,呼么喝六,显尽威风,那班女孩子却想:“这些瘟生,不过低声下气,给个笑脸,他们的钞票就到咱们口袋来了,这真天下第一营生。”
不过我不愿做瘟生,也不想把别人当瘟生,去过一次,不是味道,从此婉拒,几个老板都觉得“陆先生”难伺候,到了台北也不找几个临时女朋友,这男人有毛病。
我不是不好色。
天下哪有不好色的人。
女人喜欢好看的男孩,漂亮的珠宝,美丽的衣服,也都是好色。
何况我。
只是我好色范围略窄一点,他们是“人尽可色”。
厂里有几位年纪轻轻的女秘书,对我很有好感,和蔼可亲,台北的女孩子都很温柔,轻轻的,糯糯的,像她们惯吃的蓬莱米,然后,笑,半掩着嘴,轻轻的,带着畏羞的笑,半古典半时髦,她们都好看,雪白的皮肤,合格的身裁,态度也过得去,都有种洋娃娃的感觉。
香港的女孩子是太妖冶干瘦浓妆了。
星加坡的都黑,且粗,黑得连五官都瞧不清楚,也就失去了兴趣。
这几位女秘书问我:“陆先生结了婚了?”
我说,“是,三年了。”
“有孩子了?”
“一男一女。”
“叫什么名字啦?”
“男的叫思,女的叫恩。”
“很好的名字,听说陆先生在英国念的书?”
她们当真不厌其详。
我是无所谓,摆什么鬼架子,人家与我说话,也是给我面子,一大叠一大叠的文件,不读完脱不了身,闲谈几句,也有好处。不过后来这几个女孩着实被她们上司严责了几句。
当时我答:“是,在英国伦敦念了好几年。”
“念纺织工程吗?现在与纺织打交道。”
我笑了。不不不,我念的是“高能物理”,与纺织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只是祖上连父亲三代都开着纱厂,最近想到台北来投资,想到的自然是我,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派我来调查调查,而我呢,居然也干得头头是道,真是好笑。
我有什么好处?,
我唯一的好处是懂得投胎,我老子有钱,不是那种有几个钱的人,而是真有钱。他的钱也不是苦赚来的,他运气也好,祖父也有钱,咱们家没暴发味道。我父亲从来不花三十多万港币去捧一个歌女,三十万买一对花瓶倒是常有的事,他也集邮,集的是中国古邮票,一大本子。
我是个顶普通的独生子,十八岁时开费拉里地通那。香港那些子的趣味低级,一部E型已经叫她们如痴如醉,那里懂什么通那,我着实清静了一辈子。
后来,后来就溜到英国去了,读书倒用功,自然,十年前生活程度那么低,我一个月的零用是两百镑,暑假到处跑。唉,那些日子。我有什么好处,不过是老子有钱,于是乎我这一生简直活得像丝像缎像花。
据说来了台北,不找女朋友,没地方可去。
我借了一部车,开到阳明山,阳明山是美丽的,一个人踱了很久,忽然寂寞起来。
我来得不是时候,应该春天来,冰凉的,又舒服,现在炎暑,灰尘大,怎么透得过气来,只好回酒店淋浴休息,老了,我想。玩都玩不动了。
妻来了电话,我照例与孩子说几句话,一岁的孩子居然也会叫“爸爸”了,我很开心。
声音里有倦意,妻听得出。
秦安慰我,“台北是好地方,该去的地方你都得去,他们那些做生意的人懂什么?争玩女人,我介绍你去故宫博物馆,包你走进去就出不来。”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没玩女人?”
“得了,家明,你那德性,那种女人,你看得上眼?我还不明白你的?你要挑好的,挑到更好的,就扔了我,找那个更好的去了,我就担心那么一天。家明,人家都说你是不玩的男人,我知道你是骄傲……不提了,早点睡,办完事回来。”
知夫莫若妻。
我住在圆山,第一流的酒店。
每天晚上在酒店吃饭,西菜也做得好,布置十分堂皇,却又不俗,一个女人坐在那里弹钢琴,是那首不了情。我天天坐在那里吃饭,她天天弹不了情。
台北的夜色甚静,我老想着第二天该办的事。
弹钢琴人女人走过来问我:“一个人?”
“妻子在香港。”我说。
她笑笑,走开了。
妻子最近很像一个主妇,除了手上那颗三克拉的梨型完美钻,叫人受不了,那是妈妈给的,与我无关。她什么都改了,连剑击会都不去了,单单不肯脱那只钻戒,女人是女人,是女人。
我闷。
在家也闷,但到底有一大堆说话的人,不管你爱不爱听,他们总是絮絮的说着。
到了第十二天,生意谈得差不多了。
我看到了她。
她穿一件芝士布米色淡绿的衬衫,一条扎染黑底带绿的长裙,瘦瘦的,那胸部却长得好,显得腰更细。看,我早说了,我是个好色的男人,她的脸有点特殊的憔悴与静默,仿佛是与生俱来的,美丽的一张脸,毫无做作化妆的脸,只有一抹深红的唇膏,配着白皮肤,黑头发,有一种悲怆的味道。
中国女人的脸缺乏表情,顶多挂个甜甜的笑,笑久了,她们腻了,看的人也腻了,难得有一张特殊的脸。
她的脸不该在台北出现。
她一个人坐在我隔壁桌子吃饭,吃得考究,吃完签一个字,正眼也不瞧我,就走了。
饭厅里只有我与她几桌人。
据说我是个算得上漂亮的男人,她却不看我,算了。
又过一日。
侍役与她低声说话,侍役走後,领班来了,领班与她细声说话,她铁青着脸,诉说了几句。我略略的听到几个字:“……我管他是刘什么人,他来到了我的地方,我就管他,他再闹,给我轰出去,叫派出所!”
我心想,好厉害的女人,谁得罪了她?好大的口气。
等众人都走了,我跟侍者说:“请那位小姐过来坐一下。”
侍者变色,偷偷看了她一眼,“先生……”
我塞去一张百圆台币。
“先生以为她是谁?”侍者不敢要钱,尴尬的笑。
“唱歌的?”我问。
“先生,她是咱们的副总经理啊。”
我一呆,马上收回钞票,随机应变,“那么我过去,请你代我说一声。”
侍者还是为难,大概这女的脾气不佳。我只好考虑—会儿。是的,她好看,她动人,她年轻,她显然只能干,副总经理——别像我就好了——酒店是她老子开的。
我终於走了过去。
她抬头看看我,寒星般的眼光,低领子黑色的衣服,胸前坠一颗钻石,闪闪生光,手上没有戒指。
“我希望可以坐下。”
“请坐。”她大方的说。
我看着她。她的头发如此短,如此直,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副总经理。
“不满意什么地方?”她礼貌的问,声调是职业性的。
“一切很好,谢谢。”
“听说陆光生住了十五天?”她问。
难得,她日理万机,客人的细节还记得。
我点点头。
“有没有出去走走?”她问。
“没地方可走。”
“有去故宫博物馆?”
“没有机会。”
她微笑,一个客观的微笑。
那个女人又在弹“不了情”。我忽然问她:“你可愿跟我跳个舞?”
她略想了想,站起来,“我多年没跳舞了。”
做了副总经理,谁敢找她跳舞?
她是一个好舞伴,轻盈美妙。她的英语有伦敦口音,我诧异问:“不是美国留学?”她反问:“美国有什么好?每个人挤到美国去,读书除非念理科,否则总得挑个有文化的地方。”我说:“我也是伦敦来的。”
就此陆陆续续的谈了起来。
她没说到她业务问题,我也没说到我业务问题,只是闲谈着。
忽然我问:“你常常与客人攀谈。”
“看什么客人,圆山一千多房间,现在旺季要开始了,哪里谈得了那么多?”
她唱了很多酒,毫无醉意,白兰地是最好的“小香槟”区产品XO,第一流。
然后我们礼貌的道别,那女人也停止了弹“不了情”。
她是很不错的,那气质一流,只有我开头才会把她当歌女办,居然叫侍者请她过来坐一坐,由此可知女人长得好,也不是美事。
我深深的懊悔着,怕这待者把香港的观光客都当呆大了。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去吃早餐,在梯间看到了她。她一件白色棉纱T恤,一条破牛仔裤——副总经理?我向她打招呼。
她笑了。“早。”停了一停:“这么早?”
“上一家厂去,最後一家了,做了报告,拿回家参考才决定投资哪一家。”我答:“你呢?上班?”
“我休假,兜一圈就走。”她答。
“昨天那讨厌的,姓刘的人,赶走了?”我笑问。
“走了。”她也笑。
早上看来,她还像个孩子。头发益发黑,眼睛益发亮!憔悴只隐在嘴角里。
我很大方的说:“你休假,我下午没事,你说故宫博物馆好,我想去一趟,邀你同行,你有空,就说好,没空,千万别客气。”
她更大方,“两点钟好不好?我在这里大厅等你。”
“好!”我高兴之极。
我们昨天都喝了点酒,难得今天都没事人似的,如此清醒。
最後这家厂太马虎了,父亲不喜欢,我礼貌的走了一周,就回来了,买了几份报纸。到了两点,依时下楼,她在大堂查帐薄,见到我,就走过来。
她换了衣服,是件丝旗袍,宽柔的,流荡的,一件带自来旧颜色的旗袍,上面有一只只的蝴蝶,只只若飞又飞不起来的样子。这样的人,也一定有她的故事吧,然而我们陌路相逢,哪有时间互诉过去。
她的旗袍低及膝下,穿双绣花鞋,时光彷佛倒退了五十年,在那几秒钟里,我爱上了她。
我柔声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她说:“陆先生,我叫玫瑰。”
“谢谢你陪我,你必是博物院常客,去也去累了。”
“哪里会累。你要怎么去?叫街车?叫酒店的车?还是坐我的车?”她问。
“你的车,”我想都不想,“然后我请你吃晚饭。”
她微微一笑。
她开的是雪铁龙GX。这车子是怎么被她运进来的?付了若干税?我看她的侧面,旗袍的绸料薄,胸前闪着她那颗钻石的光。隐隐的,就如她本人。
车子廿五分钟就到了,她开得快,开得稳,车子庞大而灵活,我们下了车,买票。
她说:“什么都别看,咱们先看宋瓷。”
我说我不懂宋瓷,唐瓷,任河瓷。
她问:“看铜器?甲骨文?”
我说我也不懂。
她气了,问我:“你懂什么?”
我咧齿笑,我说:“法国印象派。”
“你是洋人,我们瞧清明上河图去,若那个也不懂,挑个高楼,跳下来算了,也别活了。”
其实我略懂一点,跟她走了几步,就令她转怒为喜了。
这是个好地方,除了卢浮官,我走遍博物馆,也就这一座了。然而法国人的东西,哪来得本国的亲切。这么多人“外国月亮”!我还是故宫月明。我是不进步的人。
我们瞪着郎世宁的孔雀图有十五分钟之久。我喃喃的说:“明天再来。”
她咧嘴笑,“说起这郎世宁,我闹了个笑话。第一次来,那时很小,什么都不懂,看了这画,就大声说:“咦,这幅有透视,是跟洋人学的。”旁边有位老先生冷冷的说:“他根本是洋人。”你说多尴尬。”
我故意问:“他是洋人吗?”
“是呀,意大利人呀——”後来知道我作弄她,不晌了,气了很久。“你怎么会不懂?”
这人。
千变万化的,夜间看是一个样子,白天看是一个样子,黄昏如何?黄昏如何?
出来的时候,正是黄昏。
她说:“我的钱,都是自己赚的,我爱享受,赚多少用多少。我没有一个有钱的父亲。”
黄昏,我们坐在植物公园。
左边是睡莲,浮在水面,粉红,深深浅浅的粉红。右边是荷,亭亭玉立,田田有姿,随风微微扬着,数不尽的,一望无际的。
多少来台北的男人到过这里?
她的旗袍有些儿绉了,人也有点疲倦了。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我自己根本想来。”她说。
“肚子饿了?”我问。
“你呢?”
“吃得下整间圆山。”
她笑,“让我换件衣服。”
好。我们开车回酒店,原来她也住酒店,方便工作。
我并没有换西装,还是普通的衣服。
她穿得真得体,一套丝的长袍加外衣。
她喜欢丝。
拉门小厮见我与经理同行,殷勤得要命。
“为什么选台北上作?”我问。
“这里人朴实可爱,我参欢台北,这世界我哪里没去过?非洲也去了,在摩洛哥耽了三个礼拜!还是台北好,是住人的地方,巴黎东京耽久了会疯的。”
我问:“你没有结婚吧?”
“连男朋友都没有。”她带个嘲弄的笑。
我为什么问?我自己是个有妻有子的人。
我们在一家小馆子吃小菜吃面,吃得很饱很满意,随后便在街上散步。
夜后的台北倒是很阴凉,街上黯黯的,合情人散步,治安又好,老实说,我觉得这里像世外桃源,虽说台湾的女孩子土土的,如此不是也碰到一个出色的?
可惜。
我是
一个已婚男人。
我如果没有结婚,未必会娶这个叫玫瑰的女子,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几年,就分开了,也许。婚姻是奇怪的,婚姻是个不可预测的!婚姻不过是那回事,婚姻不是自由的,可以想像的,婚姻是注定的。
此刻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第一次与女朋友上街的味道,手还没拉过。有一阵子在伦敦,那生活是荒谬的,读得无聊了,就到处去找外国女孩子,在俱乐部、跳舞厅、酒吧,都是美丽的、冶艳的,比外国女明星还标致的。要玩,容易,要玩得干净,却不简单,我当时那个金发女郎,比任何洋女人好看,然而还是甩掉了,老婆是老婆,祖宗三代都是有名有姓,决不允许我做无稽之事,我也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妻子是出色的名门闺秀。
妻是无懈可击的,故此我一直做着好丈夫。我不是好男人!只是没机会做坏男人。
如今我碰见了这个女人,受的是洋人的教育,却在台北这样的一个地方做事,中西合璧得这样美丽巧致,我不知道她是否一个可碰的女人,然而我不想碰她,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必找她?
我深深的叹着气。
她怎么想呢?
我在房间收拾文件,公干完了,但如果我要多留几天,决不会有人阻挡我。我渴望可和玫瑰再跳一次舞,再逛一次植物公园。然而却在饭店碰到了一大班香港生意人。
他们去舞厅,我不要去,硬拖了去,一直想溜,不准溜,只好吃闷酒,他们找个小姐缠住我,而那个女孩子倒也楚楚动人。他们说:“小陆不知道什么意思仿佛独自清高,出污泥而不染。见鬼,大家在香港有生意的时候就称兄道弟了,你给我们坐着!”
我出去打电话找玫瑰,他们说她下班了。
我说:“接到她房去,只说我姓陆,她会听的。”
接线生犹豫了一刻,还是接通了。
“玫瑰?玫瑰?”我焦急的问。
“陆先生,很晚了,什么事?”
我傻里傻气的说:“没什么,听听你的声音,听到你声音很开心。今天又没见到你。”
她不晌,大概是在微笑。
“你在干什么?”我问。
“对账,一大叠账簿。”
“你难道是不结交男朋友的了?”我忽然问。
“你不是我男朋友?”她也忽然花巧了一句。
我说:“此刻你男朋友正在舞厅,闷了个半死。”
“别的男人说这话,我不相信,你说这话,我倒相信。”
我奇道:“你倒跟我妻子一般相信我。”
“你结了婚的人,就不该到处走了。”她说。
“你知道我是结了婚的,是不是?”
“登记册上!护照上写得明明白白,怎么会不知道!”
“啊,这样危险人物,你还跟我出去?这可不是疯了?”我笑。
“你还是在舞厅多多享受吧,我那些帐不赶出来,就糟糕了。”
“是,玫瑰,多谢陪我这无聊的人说话。”
“别客气。”
我们挂了电话。
那班香港男人瞪着我。好笑,我也是香港男人呢,我到桌子旁又喝了点酒,身边的小姐默默的微笑。她也有她的故事吧,误堕风尘的故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只除了我,我的缺点是老子太有钱了,简直创造不出故事来,所以尽可能缠着玫瑰,以便年老的时候,可以有一段往事,可以回味的。
喝完了酒我要走。
他们硬要我送身边的小姐回家,我想不答应的话,简直没完没了,索性答应了。她的家住在什么巷什么弄,不是好地方,倒是十二分清静,日式的矮房,我送她到门口,她捏着手皮包,有点不好意思!我可是真把她送回去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廿块美金,打开她的手袋,放了进去,我说:“你不收,就是生气了,我不是瞧不起你,你没道理白陪我。”
她忽然咪咪的笑了,“陆太太真是位幸福的太太。”她说。
我也笑,坐原来的车子回酒店。陆太太之有资格做太太,是因为她明白我。
回到饭店,我去敲副总经理的房门。
玫瑰来开门,身上一件丝的和服,七彩斑斓,几千几万种花样,松松的,以一条腰带扎在腰上。见到我,她没有诧异,读过书的女人是不同的。
我没有招呼她,我静静的坐在她的椅子上。
她看着我,不说什么,坐在地上。
我看看她很久很久,她的五官,她的头发,她的身裁,她的姿态,很久很久。
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后来看得够了,把她的模样刻进心里去了,觉得一辈子也忘不了,我就站起来,回自己的房间。
奇怪,躺在床上,居然心安理得,一点难受也没有,就痛痛快快的睡看了,像个孩子似的。
第二天起来,我整理好所有的行李,回香港。电话订了班机,我叫待役来拿行李。
玫瑰却在楼下大堂等我,丝衬衫,白裤子,指挥侍者把我的行李搬上她的车子!看样子,她打算亲自送我到机场了。这个人,这个不可多得的人。
我上了她的车,在车子里她一句话也没说,脸上的表情是隐约的,看不清楚的,我默默的叹口气。
到了机场,她把我送进闸口,她把一切都照顾得如此完美,多么能干的女人,从头到尾!她没说过一句话。
到最後,我轻轻的移过她的肩膀!我轻轻的抱住了她。
她让我抱着她一会儿,然後我们松开了。
她的身体柔软,一如我们跳舞的那一夜。
我发觉她在微笑,一个憔悴而完美的微笑,她的憔悴全回来了,如我第一次见她,她在饭厅独自吃饭一般。
我没有说再见。
我打了个长途电话给妻,我简单的说:“飞机最多两小时就到。”
然后她走了。
以后我来台北,总还可以见到她吧?有这么一个开始,谁会晓得以後的事呢?然而我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我想我是不会再来找她了。
(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苦这样。)
在飞机上我闭着眼睛睡觉,空中小姐说我的公事包漂亮,是啊,纯鳄鱼皮的薄夹子,七百六十多镑,伦敦邦街买的。
到了机场,只有司机来接,老王是看着我长大的。
我皱眉头,“太太呢?”
“太太说热,不出来了!”他笑嘻嘻的,“我来也一样啦,少爷。”
我不响,坐上车子。
老王笑问:“少爷有没有艳遇?”
我不出声。
“少爷出门,连牛肉干也不带一包来给我们下人,少爷最规矩,说公干,就公干,其他什么都不理,少奶奶什么都不必操心。”
老王唠唠叨叨,唠唠叨叨。
她叫玫瑰,
她叫玫瑰。
……玫瑰。
亦舒《今夜不》
很久以前
小陈说,娶老婆要到台北去。
台北的女孩子又漂亮又由又高贵,中文程度好,态度大方,也能吃苦,且没有不中不西那毛病。
在小陈眼睛里,娶老婆如果不娶台北女孩儿,简直是罪过。
陈太太当然是台北人。好象原籍苏州,不过移居台北有三代以上了,精通国语、台湾话,会一点日文、英文,在小陈教导之下,居然还可以说广东话,那广州话虽然说得不怎么好,但略带外省口音,反而可爱。
他们的恋爱是速成的,快得不得了,前后不到三个月光景,就在台北结了婚,小陈随即把太太带到伦敦,小陈太太虽然伸出一双手来如春笋一般,却会弄小菜做家务——小陈那一套理论,不是没有道理的。
小陈太太身裁很好,曲线分明,皮肤是不是很白,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一张脸的确是粉擦得油光水滑,香闻十里,头发做得非常美丽,一双眼睛虽是单眼皮,却水汪汪的,反正小陈太太一到,所有的中国女孩子都给比下去了:香港来的太做作骄傲,马来亚那几个更是不用说了,又胖又矮又粗,于是乎,大学里的男生都传染了一个思想——小陈的思想:娶老婆,要到台北去挑。
台湾的女孩子,也就像台湾的水果,尤其像菠萝,因带一点点酸味,一想起来,那口水就淌呀淌的。
小陈太太很好,我们去打秋风,吃一顿,摆明是揩油,她从来不说什么,老是笑嘻嘻的。其实也不见得个个台北女子都像她,反正她是例外,一位可爱的大大。
她老是说:“家明,你看,家里是独生子,今年也廿五六岁了,老吊着不结婚,令尊令堂也很心焦吧,我为你物色一个对象好不好?别怕难为情。”
其实她自己也不过廿五六岁。“你去过台北没有?”她问。
他们都觉得很奇怪,可是也没追问,我一混就混过去了。
是呀。我去过台北。
我脱口而出:“去过。”说了脸就红了。
在那一年,我也遇见过一位台北小姐。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那是四五年前的事了,我在寄宿学校出来,升了大学,妈妈很高兴,亲自陪我逛东南亚,什么地方都去了,我独自喜欢台北,所以妈妈让我留在表姨家多住几个礼拜,就在那个时候,我认得了那位小姐。
她恐怕有廿七八岁了,可是一点也不显老,有一种庄重的神色,偶然间也非常天真活泼的。
那个时候的台北小姐并不见得时髦,不时髦也不要紧,她们都非常的乡气,擦粉都擦在脸上,耳后脖子后都是黄黄黑黑的,当时年纪轻,看着觉得很好玩,像那些做戏的戏子,擦粉擦得太匆忙了,反正很有乡土味道,是别的地方所没有的,因此住得很过瘾。
那一年我廿岁,夏季是极美的,廿岁的男孩子是不怕出门的,我一个人到处走,没到两个礼拜,就晒得黑炭似的,不过头发还是留着原来的样子,见了警察,讲英文,虽然说才廿岁,也已经很坏了,故此长头发就被留了下来。
我见到她,是在一家书店里。那书店是她开的,她在里面做主持,另外雇着一个女孩子做帮手。后来我知道那店是她父亲留下来的,专卖外国书——翻版的,生意很好。
第一次踏进那书店,我真正吓昏了,所有的书都是原值的十份之一,虽然没有原版精美,但是只要看得清楚,还是非常值得的,我没有觉得这是一项非法行为,这简直是侠盗嘛,减轻了学生多少负担!
因我选择了机械工程,故此拚命的买,把一切有关的书籍都捧成一堆,兴奋得不得了,心想这一次回去,可以少跑图书馆了。
我把书拿到柜台付钱,就看到了她。
她一点化妆也没有,头发剪得齐耳朵,直直的,穿一件由麻纱蓝点子的旗袍,非常的好看。
我还没儿过这样好看的中国女子呢?很有点疑惑,就朝看她看。她醒觉了,抬起头来,微微一笑,就把我那叠书算钱。
她说:“三千六百块。”
我摸口袋,拿着一大叠钞票,数来数去,差八百块。
我的脸红了。她说:“没关系,你留个地址,我们替你送去。”
我说:“书很重的,不方便的。”
她笑了,“没关系。”她说:“你付点定洋。”
我把手上的钱都给她。
她给我一张收条,我接过了收条,看着她的手,她手腕上各戴着一对黄金扭丝镯子。恐怕是很重的吧,那种黄澄澄的颜色,本来是极恶俗可怕的,但是戴在她手上,却非常的中国化。
我当时就觉得,台北是最中国化的地方。
她见我呆着,就向我解释:“下午就把书送到,你把余钱付清了就好,谢谢光顾。”
“谢谢你。”我说。
我会听国语,可是不会讲,只限于“早”,“谢谢”之类的,可以听得出她的国语是非常标准的。
买了那些书,我心安理得的回家,心情异样的好。叫了出租车,到了家门才发觉没有车费,所有的钱都在书店里用光了,只好叫家中的下女出来付。
表姨当时说:“你看这孩子!”可是还笑着。
后来书送到了,我抢着出去看,却是个长得粗粗的后生,心里没有什么失望,当然,她是不会出来送书的,但是看看也好。
表姨又替我付了钞票,又再给我一叠钞票。她说:“你这孩子也可怜,十几岁跑出去外国,简直外国人一样,回了中国地方,看的也还是外国书。”
第二天我又去了。
她还是照样坐在柜台上,我买了几本花生漫画,递上去付钱,她替我包好了,还我。仿佛不认得我的样子。
她有一张鹅蛋脸,眼睛很亮,一种世故的明亮,皮肤是象牙色的,不是白,是那种奶油般的米色,看得出有少妇的风韵,还是穿著旗袍,换了件浅灰的。
我默默的看她,像看一幅画一样。
她又抬起头来,问道:“啊,那书收到了?”
呵,她记得我,我喜悦的点点头。
她又忙着照顾别的客人,我只好回家了。
后来到她的书店去,就成—个习惯,多数买些小说,或是漫画。
她总是笑着,一种含蓄的笑。
那短发与苗条的身段,那种声音。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有一次她说:“这本《麦田捕手》,你买了三次啊。”
她不晓得知不知道我是去看她的。
又有一次经过她的书店,已经关了门了,而且在下大雨。台北的大雨是惊人的,一个雷接着一个闪电,我虽然没做过什么亏心事,老是觉得很害怕。于是到附近的公共电话用了一下,叫家里的司机出来接。
我站在她书店门口,雨哗哗的下来,脚下汪着约莫两吋的水,我默默的等着,没有伞,没有雨衣。我隔着玻璃看她的书店。她惯用的算盘还搁在柜抬上呢——
“咦,你在这边干嘛?”
我一惊,快快回头,却看见了她,她站在我面前,笑脸迎人。
“你呀!”我说。
她打着一把伞,旗袍拂在膝下,都湿了,脚上穿双绣花鞋,是白缎上一朵红牡丹,这双鞋子是毁了。但是我从来没见过她的脚,她的足踝是如此的纤细,我呆呆的看着,真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人了。
“等车子呀?”她温柔的问。
“是的。”我结结巴巴答道:“是的。”
她点点头,摸着伞,显然也在等车。
“我——你们店不是休息了吗?”我问,那国语是坏透了。
“我在后面结账。”
“啊。”
雨还是下着,我想起一本书,叫《你喜欢巴拉姆斯吗?》一个男孩子,也是这般在雨中等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女子出来。
我的脸很热。
“你很爱看书?”她问。那声音是出奇的平静温柔。
我忍不住急促的心跳,“是的。”我说。
“是外国回来的学生吧?”她微笑。
“是。”我如释重负。
表姨的车子来了,停在我面前,女佣人打着伞出来。一边笑,一边叫:“少爷!这里!”
我腼腆的看看她。
她说,“去吧,贾宝玉似的。”那笑意更浓了。
我说:“我送你一程。”冒着雨打开了车门。
她倒呆住了,“不用呢,嗳,真的不用。“
可是雨那么大,我扶她进车子里,然后我也进车。
女佣人关了车门,坐在司机旁边。
她只好把地址告诉司机,说的是台语,没听懂,可是我会问老黄,老黄是个好司机。
我把手帕给她擦手臂上的雨水,她接过了,只是在手腕上印一印,又还给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又笑了。她笑是非常洞悉的,非常了解的。怎么她有这么多种文呢?
光是一笑,就懂得她想些什么可是她到底想些什么?
车子到了她的家,是一座老式日本房子,大门照例是红的,女们人用伞遮着她出去,我记住了门牌。
“谢谢。”她说;”你别出来了。”
可是我还是站看看她用锁匙开了门,不用说,整个人自然淋得像落汤鸡。
到了家,洗了澡,在房里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愉快的。老黄告诉我,那条路叫新生南路,是一段一零三巷。
我很开心。
她是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
可是那下女也真多嘴,就把这事告诉表姨了。
表娘来让我听道理:“唉,家明,你有女朋友,就应该带回家来,原来天天出去,是为了这个啊?你住在我这里,就算是我的孩子了,有什么事,我替你作主。你看这,动不动就脸红,还是个孩子呢,就是长得又高又瘦,头发留那么长……。”
我真的是又高又瘦吗?六呎高,一二八磅,算是又高又瘦吗?
下了三天雨,我一直在想她那双白缎绣牡丹的鞋子,怎么这年头,还有人穿那种鞋子呢?雨晴了之后,我又跑到那家店去了。我隔着玻璃看她,她向我笑一笑,
示意我进去。
她跟我说:“我找到了三本新的机械工程书,已经替你包起来了。”
我点点头,拿钱付。
她笑说:“嗳,这是奖给好孩子的,是本店一点小小意思。”
我怔了一怔,她倒是顶调皮的。
孩子?谁是孩子?我笑了,她真把我当孩子了?我远在寄宿的时候!就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笑一笑,“怎么好意思?”
“嗳,国语倒是进步了。”她完全像哄小孩子一样。
我把书拿着,笑问:“国语有进步的小男孩,可不可以请你去喝一杯咖啡?”
她没料到我会来这套,顿时一呆,她犹疑了一刻,突问:“你不怕女朋友?”
我索性撒赖,一本正经的说:“小男孩子,怎么会有女朋友?妈妈不准的。”
她倒没生气,她大方的说:“这里收了工,你来一次吧。”
“好的。”我乐极了,“一会儿见,现在不妨碍你做生意。”我走了。
一直在西门町逛着,走过一个花店,台北一切店铺都挤得要死,只有花店,倒有一点阴凉,我进去看了看,没有什么好花,只有玫瑰。台北的玫瑰是漂亮的,我用手一指,买了两打。
我拎着花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又走回她的书店去,这个时候,才发觉她的书店叫做“中西书局”。招牌字例写得不俗气。
我推开玻璃门,她不在,那个小女职员说她一回就来的,端把椅子叫我坐,我坐下了,她又倒茶给我,一边偷偷的笑。
我也微笑了,把花搁在一边,拿茶来喝,倒是好茶,显然是上等的乌龙,泡得很浓,有点苦涩,也唯有这样的茶,才可以解暑。
书局里冷气幽幽的透出来。
我在这里做什么呢,等一个年纪比我大十年的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穿旗袍绣花鞋的女子。为了跟她去喝一杯咖啡。
为了这是一个暑假?
在暑假,学生可以做一点荒唐的事,但是我知道,我是喜爱她的。我喜欢一切属中国的东西。自小泡在外国,回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太多,我会的只是网球,不是打棱角,我从来没有与女孩子默默相对,我们只有热烈的拥吻,甚至是上床,我爱中国的一切,我爱她。
尽管这一切都是傻的,我也可以为她留下来。
她来了。
我站起来,茶杯没拿稳,泼了出来,溅在我的白裤子上。
她微笑着,“我把钱拿去银行呢,啊,这花——?”
我把花递过去,她温柔的接过了。
她即使是走一步路都是温柔的。这样温柔的女子,却答应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陪他去喝咖啡。
她微笑,“不是说去喝咖啡吗?喝完咖啡,这花必谢了。多么可惜,这样吧!回家插好了花我们才去,好不好?”
我点着头。
她把玫瑰花抱在胸前,忽然说:“你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孩子。”
我笑了,小孩子。
我们沿路叫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到了她家里。
推门进去,是一个小园子,种着清一色的玉簪,香气扑鼻。进了屋子,窗明几净,阴凉得不得了,四壁挂着字画,我跑去看一看,虽然不懂,也晓得是好货色。我连忙换了拖鞋。
转头向她笑说:“家里倒是高雅得很,怎么开个店,却卖翻版书呢?且是外国人的。”
她并没有生气,她微笑道:“你没听说过,奸商奸商吗?”
我们都笑了。
她就是这点好,有涵养,有幽默感,跟她在一起,是舒服的。我最讨厌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了,动不动失约,迟到,闹别扭,使小心眼儿,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大概最好嫁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做小老婆,也只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会得忍受她们的矫情做作。
我比较喜欢大方潇洒的女子,像我对着的这一位,真正“从头看落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往上流”。我是尊重她的,可是偶然一两句笑话,也可以放心的讲,不怕她动气。
下女把玫瑰花插好了,是一只白底蓝花的古瓶。
我笑,“我虽然不懂,却也知道是个好瓶子,该插菊花之类的。”
“不,”她温和的说:“这就很好。这里难得有红色。”
“为什么你老穿素色?”我问。
“家父过世才三年半,还是素色好一点。”
“啊!对不起。”
“这孩子,尽学了这些洋礼节。”她笑说。
下女端来了茶,大家都没提喝咖啡的事了。
她的红木茶几上放着一本字帖,我拿来看了,莫名其妙,她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仔仔细细的说给我听,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是看着她的侧面,她的耳朵穿过孔,然而没有耳环,皮肤细腻得一个毛孔也看不见,鼻子是笔挺的。她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也是这么温柔吗?不会,看她偶而露出来的狡黠,该也不是一个好惹的人吧。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头发,她猛地抬头。我看着她,我微笑。
她握住了我的手,“你真年轻。”她说。
我听着她。
她也微笑。怎么我们两个人一见面就直笑呢?
她说:“见到你,就想到以前自己年轻的时候来了,真没法子,年纪一大,就会恋着过去。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可爱的男孩子,秀气得像个女孩儿,”她笑一笑,“简直不好意思引诱你。”
“你想引诱我吗?”我问她。
她直笑了。
我想起表姨的话来,“我太高太瘦,太容易脸红了,你不会稀罕的。”
她吻了我的手一下。
“你在哪里念的书?”我问她。
“剑桥。”她说:“念英国文学。”
我又笑了,“差点被你的绣花鞋子唬了。”
“来,起来,我们喝咖啡去。”
我站起来,忽然说:“让我抱你一抱,只是抱一抱,好不好?应当相信我。”
我没等她答复,就把她拥在怀里。也许那个时候年纪还轻,大概的确还只是个大孩子。也许因为实在是喜爱她的,故此真的只是抱着她,连嘴唇也没有碰到她。也许因为可以拉上床的女人太多太多了,何必需要损坏这一段回忆呢?故此我只是狠狠的抱了她好一会儿,听到她的心跳,也听到自己的心跳。
后来放开了她。我们才去喝咖啡的。
以后我常常在她书店休息的时候去等她。我们常常约会。但是再也没有类似亲密的行为了。
她陆陆续续的问我:“真没有女朋友?”
“有是有的,不致于结婚的地步。”
“蛮要好的啰?”
“她常常来陪我睡觉的。”我坦白的说。
她也不以为奇,“那么,一定会吃醋。”
“管她呢!”我笑。
“这样吧,若果她问你在暑假里做—些什么,你就说:“常跟一个老太太在一起。”
“你好算老太太吗?”我笑问。
“你就说:那老太太寂寞,看一个人,实在却不过人情,所以略陪了她几次,以后再到台北,也还是要去看她的,老太太喜欢跟小伙子打交道。”
我一震,问她:“你以后还想见我吗?”
她不晌,也没有微笑,只是看若我。这时候我们正走在公园里,我注视若她的一张脸,这么毒的阳光,并没有在她脸上晒起一颗雀斑,那种象牙色是近乎透明的,在她的瞳孔里,我看到了自己的脸,我心里先是一种狂喜,随即是一种悲哀。
下次来,是几时呢?
我应当吻她的,但是始终没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没有拥抱过她,那么可以留一个十全十美的回忆。大年轻的人并不懂得生活,只想制造回忆。
我们继续走看。
后来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门,她也没有请我进去。
我们并没有说:假如我年轻十年……之类的话。
我看着她进屋子,关上了门,开亮了电灯,我才走的。
我是一个很懒的人。反正在外国,那些女孩子会自动送上门来,犯不着劳心劳气,只有为了她,我像小说里一个不懂事、情窦初开的小伙子,这样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进送出,买了花与糖果,连她的手都不多碰一下,只是静静的欣赏着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还不明白为了什么,恐怕年纪轻就是这样,恐怕她也就是喜欢我这样子。
后来母亲就自香港来了。
“写了那么多信,一封不回。”妈妈说:“又打长途电话,也不接,什么意思?”脸上还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讪讪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现人叫么年头呢!还叫儿子站着听教训,未来!坐下再说。”
妈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礼拜五十大寿,我来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么样子?做儿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吓一跳。五十岁?爸爸五十岁了?
我紧张起来,“妈妈,那我买什么给他呢?妈,你说呀。”
“买什么?只要你孝顺点也就是了,买礼物,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赚钱,”妈妈说:“我们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里,给爸爸磕个头,也罢了。”
表姨捂着嘴笑,“留洋十年,回来照样是中国规矩。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掌心。”
我也不响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后,还是可以来的吧,一小时的飞机罢了,的确是随时可以来的。
当夜我去她家,她没有在。我并没有进去等,即使要进去,下女也会放我进去,不知为什么,我只站在门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传出来,是一个月夜。
然后她回来了。
身边有一个中年人,她与他有说有笑的,一副情侣模样。我并不十分伤感,廿岁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惊奇,她总该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么打发呢?只是这男人长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装是最老式不过的,她没有用锁匙开门,她按了铃。
我看了那男人的脸很久,是一张忠厚的脸,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像,跟这样的男人结了婚,再跟我这样的黄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没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记得是一个月夜,我把她家门口的一块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妈妈说:“咦,怎么好好的一双‘巴利’,鞋头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别,想去跟她说,我是会回来的,也许她可以等我几年,我们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进一步的谈更现实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是看小说太多之后的影吶。
三天后,我跟妈妈回了香港,热热闹闹地,爸爸过了他的五十大寿。
我过完了暑假,就从香港回到英国去了。
又过一年,爸妈也移民到英国,后来我们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罗马之类,亲戚——爸妈多数鼓励他们来英国见面,他们也很乐意接受这种怂恿,爸妈的日子实在过得不寂寞。
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现在想想,真是一点风度也没有,说失踪就失踪,她会怎么样想呢?我们在一起不过是几个礼拜,倒是很高兴,那天晚上到底没有前去说什么话,是为了那个中年男人吗?还是为了什么?
我并没有多想。
她想必也没有多想。
不过后来我老是叫妈妈穿旗袍,又买了绣花拖鞋给她。
妈妈说:“这孩子,简直疯了。”她笑。
妈妈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厉害的,像表姨,像她。
后来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见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黄跟下女盯梢着看,看出那女的总比我大好几岁,又非常的亲热,就把妈妈从香港叫了来,说几句好听的话,把我带了回去。
她们都能笑,笑得人糊里胡涂的,即使被摆布了,心头也还甘愿。
现在在她那家书店买的翻版书,倒是全搁在那里,常常翻着做参考的。
小陈自然还在那里夸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话出来,是不是才貌双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台北挑!”
小陈太太自然会瞄他一眼,说:“死相!”不过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实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过台北,他当然也不会知道台北有那么好的一个女子,比他陈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过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岁。
亦舒《今夜不》
婚姻生活
过年的时候,公司裁员,毛毛被开除了。当然,薪水对她来说,不过是买花戴的钱,但是戴惯了花的女孩子一下子没花戴,她的怨言是可以想象的。
我约她出来喝茶,本来打算吃晚饭,但是为了省一点,只好喝茶。
她沉默着不出声。
我说:“一朝天子一朝臣,与你的工作能力无关,换了总经理,谁不想用自己请回来的人?”
她还是沉默。
“赶快找另外一份工作吧。”我说。
毛毛问我:“杰,我们是否可以结婚?”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反问:“结婚跟工作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的,结了婚之后!我就不要工作了。”
我又沉默了一会儿,我说:“我的能力不够。”
“你的能力不够?”她愕然的问:“什么意思?”
我揭揭了嘴唇,“我的意思是,我的能力不够养一个太太在家。”
毛毛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的是实话,信不信由你,也许再过了两年,等我的工作有了基础以后,我们可以结婚。”
“我不相信!”毛毛大为震惊,“你是高新职员,你的收入在六千元上下,你已买了一层房子,你随时可以结婚,你……”
“你听我说,毛毛--”
“你并不爱我!”她愤然。
“如果我不爱你!我可以马上娶你,叫你在家天天为有限的家用头痛,叫你一天到晚洗衣服煮饭,天天对我诉苦!”我苦涩的说:“如果我不爱你,我会马上那么做。”
“这样说来,你还是--”
“你听我分析,”我阻止她,“目前我的收入只够支出,不能结婚。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首期连装修家私花了我八万块,每个月要付两千元出去,负担父母的生活要一千元,零用与车钱,饭钱要一两千元,剩下的添点衣服,与你约会,你不要以为现在的六千块是个大数目,你误会了。”
毛毛愕然,“照你说,你都结不了婚!那么那些小职员,两夫妇才收入一千几百,那他们怎么过的活?”
“各人对生活的要求不一样。”
“我不明白。”她说:“我真的不明白,省一点便可以了”
“你自问是节省的那种女孩子吗?”我微笑,“真的节省不是说放弃一双‘恩加罗’的靴子不买,真正的节省是夏天没有冷气机,每餐每顿在家中吃。”
毛毛不快的说:“我并不是贪慕虚荣的人。”
“是的,但是我不想你吃苦……”
“我愿意吃苦。”她埋怨,“人人知道我们在一起已经有三年了,你是事事有计划的人,婚戒你都买好了,让我们结婚吧,我不再想拋头露面的出去找工作,杰,让我们结婚吧。”
我不忍再瞒她,“毛毛,我父亲将要退休,打算住在我家中。”
“甚么?”毛毛愕然,“你是小儿子,为什么他们不住在你大哥与二哥的家中?”
看,麻烦马上来了。
我分析,“我还没有结婚,大哥二哥他们家中客满,有孩子有佣人,挤得一屋人,那些孩子都没有礼貌,口无遮拦,如此商量下来,众望所归,住我的屋子。”
毛毛想了一想,“那也还好!你的屋子有三间房间,还可以空出一间来做书房。”她说:“将来做婴儿房。”
我苦笑,我说:“毛毛,我父亲与母亲不和,他们要分开一人一间房。退休之后,没有收入……”
毛毛这次沉默下来。她抬起头问:“照你说,应该怎么办?”
“再找一份工作!大家蓄储一点,过一两年再说。”
毛毛想了一想,冷笑说:“你是叫我再浪费一两年时间,然后带着钱过来嫁给你?”
我正那么想!但是我没有胆子应允一声。
“那算了!”毛毛站起来,“你如果不能在任何方面帮助我,不肯负任何责任,我趁机会现在就走,青春越耗越不见用!”
“你打算怎么用你的青春?”我问:“你又不是舞女!”
“我们别吵架,”她说:“别忙着损害对方的自尊。再见。”她走了。
我呆了一阵,也走了。
回家慢慢想了很久。
我们是打算结婚的,戒子都买好了,订婚戒子是很体面的方钻,一克廿五分,另外婚戒上也有六颗小方钻,我与毛毛都不打算铺张摆酒,太俗气了,但是我们的确想到欧洲旅行一次,看样子可能永无希望了。
毛毛在家可以陪父母聊天,伙食可能会由大哥二哥他们津贴一点……结婚还是可以的,三五年后再养孩子……希望毛毛与我合作。
我与朋友俊华商量。
俊华说:“杰,你的毛病是太慎重,事事想得太多,船到桥头自然直,想结婚便结婚,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人家租一间房间也结婚,人人都似你这样,非得买得起一层古堡,雇用三十个佣人不成?”
我心里面觉得很是。
俊华说:“难怪毛毛要怀疑你!换了是我,我也不想信你结不了婚。”
我马上打一个电话给毛毛。
毛毛不想听,是她母亲做好做歹叫她来接听的。
廿三岁的女儿,只有一个男朋友,如果这样的事,从头开始,一下子就老了,还真不知道在家要耽多久,做母亲的当然希望少生一事好点。
毛毛在电话中不作声。
我说:“毛毛,我现在正式向你求婚,很抱歉!我们的婚礼将会是最简单,连渡蜜月都不可
能。幸亏家中家具是簇新的,婚后也用不起佣人,得麻烦你主持家务。”
毛毛轻轻的说:“蜜月可以去台北,为什么非往欧洲不可?我有件衣服是白色的,才穿过一次,不必买新的,注册完毕大家去吃一顿茶,一百几十,谁出都可以。”
女孩子就是这样,想嫁人的时候,再迁就她也就肯了。待她意气风发的时候,她怎么肯委屈一点点?
我还是被感动了!我说:“我们明天去婚姻注册署约时间。早上十点见面,我将请假一上午。”
“好,明天见。”
“我来接你。”
“杰,我——”她轻轻说:“我爱你。”
“我也是。”我放下电话。
从今以后,她将为我洗衣服,倒烟灰缸,铺床,我将为她分外辛劳地工作,个个月把薪水拿回家,我将永远不敢与老板吵架。
换句话说,我们两个人都沦落了。在生活中沦落。
木来,本来每一年过年的时候,我总可以买一件象样的大衣,闲时添只都彭打火机,如无意外,甚至可以计划买一部日本小汽车。
现在完了,如果毛毛出去工作,赚来的钱是她自己的,如果不赚,我得养她一辈子。
一辈子。
还有我们的孩子。
也是一辈子。
或者我不是不爱毛毛,我或许更爱自己,原本一个男人在结婚前夕,不该想这种问题,应该是快乐的,因为可以占有这个自己所爱的女人。
下班我去找大哥,告诉他我要结婚的事。
大哥冷淡的说:“你应该等一二两年,你找到这份工作才几个月,这样短的日子,人家在试用你,你也在试用人,结婚太冒险了。”
我静默了一些时候,我说:“毛毛也可以赚钱。”
大哥的声音更冷淡,“一个钟点女工也比她赚得多一点。”他说:“不做也罢,索性在家好
了。但是还有一样,父母不是要跟你同住?”
“是的,照原定计划。”
“将来如果有冲突,不要埋怨。”
我不吭。
坐了一会儿我告辞了。
再到二哥那里去。
二哥不在,我只好告诉二嫂,二嫂很代我高兴,她说:“结婚是好事,冷暖到底有人知道。”
是的,商业社会这么忙,不是亲蜜如夫妻,有谁关心另外一个人的疼痒?
我想起一个女孩子写给她爱人的信:“你走了……我们都活着………”谁也没有因为他走了而活不了去。
自二哥家告辞出来,回家,我沉思了很久很久。
终于我睡着了,一共睡了六个小时。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燃了一枝烟,吸半晌,然后出门去接毛毛。
毛毛显得很高兴,她精神焕发地吻我一下,我默然。
我不觉得有什么快乐,但是不结婚我一样不高兴。
我把戒指交给她,她套上看了半晌!异常满意。
我们带了身份证去登记,佳期在三星期后,吃茶的时候我吃得很多,一种自暴自弃,做人不外如此,结婚生子,生老病死。
天是黄梅天,非常潮湿,衣服穿得多太暖,穿得少又阴恻恻,可恶的天气。
我们告别,我去上班,她去看新居有什么要添置的。
毛毛并不见得十分有头脑,但主持家务是女人的天性,相信她可以学习。
在公司里我沉默寡言,一点喜意也没有。
烟也抽得比平时多。
第二天陪毛毛去买一件丝绒套装做婚服,她雀跃着。
我看着她,无异地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但是为什么我要把辛苦赚来的钱供她使用?
我其实并不需要一个妻子,因为我还是十分的爱自己。
我温和的搂着她,这个女子将会成为我的妻子,我们的子孙,将来自她。
我叹息的想:我的妻子!
我们坐出租车去吃饭。
毛毛不断的在说话、挥手,乐得非常,我静静听着她的远见。
我说:“毛毛,记得要与我父母和平共处。”
“是的,我懂得。”
我仍然觉得空虚,没想到年轻时的幻想毕竟是一场梦,我并没有发财,并没有成名。
我说:“毛毛,孩子无论如何是三年后的事,希望你明白。”
她说:“我明白。”
不久我们便结了婚。
毛毛带着她的衣物搬进来。
她想到台湾去渡蜜月,我不想去,也是出一遭门,那么麻烦那么近!我真不想去,毛毛迁就了我。
她不会持家,菜烧得很糟,手忙脚乱,但是她既然肯尝试,我也不怕吃,我帮她洗碗,两个人都忙得筋疲力尽。
她觉得她是为我牺牲了,我却愿下班回来吃只汉堡饱,看电视,逍遥自在!有空打电话约会一些女孩子,
做一个女人,结婚是港口,嫁得好,她一生衣食不用愁,值得赌一记,但是男人就似在平静转为艰苦。
我是不该结婚的,因为我埋怨甚多。
父母相继也搬进来,我们把书房腾出来,一个小楼宇中住了四个人,顿时显得非常拥挤,毛毛有点失望。
样样都整理好了,毛毛坐在沙发中发呆。
我说:“快去洗澡吧。你是怎么了?快制水了。”
她说:“爸爸在里面。”
我说:“噢。”
我们请了一个钟点女工,晚上煮一顿饭,中午胡乱吃些什么。
两星期后,毛毛跟我说了一番话。
她说:“我想找工作做。”
“为什么?”我问。
“在家里,很闷……”
“你可以找些事做,像清洁家具,缝纫……”
“我一个人做什么都可以,但是——”毛毛说。
来了。
“你知道父母亲,我跟他们没话可说,对着很尴尬。”
来了,我真是自寻烦恼,女人是永远没有满足的。
“所以我想出去工作,至少可以避开八个钟头。”
“避开?”我反问:“我父母是什么洪荒猛兽?没有那么严重吧?”
“你不明白的。”
“是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说:“我很累,我要睡觉,明天一大早还要上班,我没那么空。”
我睡了。
她或者哭了,或老没有,我没去理她,我不能从大到小都对她负责,我自己也是一个无能可怜的人。
自悲与自怜,充满了我的心,我不出声。
第二天早上,毛毛没起床,我与父母吃完了早餐,便去上班。
下班,母亲跟我说:“毛毛说娘家有事,回去住几天。”
“哦。”我打开了晚报。
“你跟她吵架了吗?”母亲很关心的问。
“没有。”我说。
如果毛毛以为我有空去求她回来,她错了,我忙得要死。
同学老蔡打电话给我:“晚上有夜校请教师,你去不去?”
我笑,“不去。”
“有个中学生请家庭教师,每天两小时!一星期六日,八百元一个月,去不去?”
“这么好的薪水?”我反问:“教什么?”
“物理化学地理,纯数生物。”他说:“我教不了。”
我说:“呵?几年级?”
“中学四年级。”
“我接下来,住什么地方?”
“又一邨。”
“晚上八时到十时,我会准时到,你可以把我的博士论文拿去给他们看。”
“真没想到博士连这种鸡碎也要吃。”老蔡笑。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说:“如今做人,也不行了,赚多一点好一点,况且晚上这一段时
间,很难打发,我也不过是看看电视而已。”
“那好,我去通知他们。”
他挂了电话。
母亲听到了我的对白,她说:“你也不必太辛苦了。”
“不辛苦的,”我说:“我喜欢教书。”
她笑笑。
毛毛没有打电话来,我也没有打电话去。
我睡了。
第二天上班,老蔡找到我,他说:“今天晚上就开始教书,”他把地址告诉了我。
我有点高兴,多了这八百元,我又可以多点自由,如今当家的是母亲,我的零用减至不能再
我打一个电话到毛毛娘家,她来接电话。
我说:“毛毛,你可以回来了,如果生气,你可以说出来。”
她说:“我觉得你变了,你不是我要嫁的那个杰。”
我说:“毛毛!我们不要在生活中用小说对白好不好?”
她说:“你讨厌我?”
我说:“你是否要我在以后的三十年中天天说'我爱你'?”
“不是。”她说:“但至少--”
“毛毛,我只觉得我的担子很重,我心情不平稳,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平静下来,暂时我不适应婚姻生活,你呢?你觉得是否应该帮我?”
“你是在提醒我,是我要结婚的!”她摔了电话。
她很幼稚。
我很不幸,她并不符合做我妻子的条件,如果我收入再多一点,她会得成为一个好妻子。
下班,我与父母一齐吃饭,乘车到又一邨去补习。
白衣女佣为我打开大门,招呼我。
一个很美的女学生在大厅等我。
她还穿着校服,秀气的脸,眼睛中有骄傲,向我笑一笑,带我进书房。
她是一个聪明的学生,指出的问题都很扼要,我一一指明,她的功课相当深,但我还是修这一行的,没有困难。她漆黑的眼睛如灵玉一般,深深的看看我。
我知道了。
毛毛什么都好,就是俗。
这个女孩子眼睛内的清晰告诉我,毛毛的眼神不可能有这种神采。
我教了两小时的课,她一刻不停,一直把去年功课中不明白的东西都拿出来查根问底。
我相当疲倦。
走的时候,她差司机送我。
回家我感觉到真正的累。
躺在床上床了。
电铃响起来,我去听。
是毛毛。我说。“毛毛,什么事?”
“你打算怎么样?把我扔在家中不理了?”
“是你自己回娘家的,今天是你掉我的电话,你要怎么才肯回来?”我笑了起来。
她说:“你来接我。”
“现在很夜了,明天上午回来吧。”
“不!”她大叫:“你要马上来接我,不然离婚算了。”
我说:“永远叫离婚的人永远不会离婚。”
她说:“你——”
“我马上来!”我笑着挂上电话。
放下电话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这么疲倦,还要出去接毛毛,这年头,做女人好过做男人,做男人有什幺用?不比女人,稍微有点事业,就算女强人。
花了廿元计程车,把毛毛接回来。
我问:“为什么忽然回来了?”
“明天二嫂大嫂要来,我妈妈生日,请他们吃午饭,我住在那里,她们会笑。”
“如果她们不去,你永远不打算回来?”我微笑。
她不出声。她说:“我已经嫁给了你,如果你觉得欺侮我是很过瘾的事,你尽情好了,我永远不会再回娘家了。”
听她这么说,我静了下来。
不能逼人太甚。
第二天,我们又重新做人。
我天天准时上班,下班后上补习。
毛毛不久也找到了一份工作,收入不错,我们的情形,在短短几个月内转得很好。
毛毛虽然不说,但我知道她心中并不想与我的父母同住,她坐在房中不方便,在客厅中近来逛去也不行,诸多不便,相当麻烦。
她说:“如果可以两个人分开住,那该多好,”
我说:“家中有老人照顾——”我没说完。
渐渐我很喜欢去补习。
我那年轻富有义貌的女学生代表了人生美丽的一面,她代表无忧无虑,健康活泼,上进,有前途,我与她见面的时候,感染了她的青春,我有机会凝视她光洁的皮肤,美丽的浓眉,只因为我觉得年轻是那么好,当我们都年轻的时候,世界是不一样的。
我对我的学生说话,有种特殊的温柔,她很快就觉得了,她很喜欢我,从来不缺课。
家变得乏味。
毛毛的脸色灰暗,好象不停的在说:“都是你,都是你为了你的父母!”
连爸妈都觉得了,他们对我说:“我们决定搬出去住。”
我非常反感,他们来住,我并没有选择,现在他们平白的搬出去,惹得大哥他们判我一辈子有话柄。
妈妈解释,“本来我们以为你未婚,住在你处比较简单,既然大家都结了婚,还是住你大哥家,要不你爸爸有点积蓄,自己搬开往好点,这年头!供儿女读书到博士,有什么用?徒然看你们面色、你那个老婆……也不用我们搬进去才两个星期,她就搬回娘家去示威。”
我没有答辩,我很烦恼,很难过。
父母离去之后,家中还是静默得很,预期中的欢乐并没有来临,我为了要令毛毛知道,不与父母同住,也是沉闷的,我恨她设计逼走爸妈,即使他们不在,我也不能让她如愿以偿。
每夜我静静的见我的女学生,我要见到她,并不是我要占有她,她成了我的精神寄托,看到她,我得回了我幼时的欢娱、幻想。
有一天,她问我:“老师,你结了婚吗?”
“是的。”
“为什么人们都那么早结婚?”
“人们都寂寞,除非一个人十分美丽与十分富有,否则只有结婚才能解除寂寞。”
“你真以为是?结婚可以解除寂寞?”她问。
“日子慢慢过去,大家认了命之后,老来便成伴侣,因为只有妻子知道丈夫,只有丈夫知道妻子。”
她微笑,看上去很明白的样子。
当然她不明白,她太年轻。
每日下班,钟点女工准备好两菜一汤,那么简单的饭菜,那么单调的生活。
有一日我十分歉意的打一个电话给母亲,想与她聊聊天,电话接到大哥处,佣人说她在打麻将,不来听。我只得把话筒放好。
杞人忧天,谁也没有因为我而伤心。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
婚姻生活并不适合我,我沉默寡言,有什么大事小事自己放在心中,毛毛常在晚餐桌前独白。
她看上去比以前快活。
“你觉得寂寞吗?老师?”
“很多时候。”
“习惯吗?老师。”
“大多数时候。”
“但是你已经结婚了,老师。”
“我知。”
她年轻的笑容令人有震荡感。
过年的时候我与毛毛到台北旅行了一趟。
酒店的房间空气不佳,住的是三等酒店,我先就闷了一截,玩的地方也似曾相识,可是毛毛的兴致很高,买了许多许多土产。
因为她那么快乐,连我也有点喜气洋洋。
毛毛说:“虽然迟了大半年,但还是来蜜月了一次。”
我微笑,“也许到老了,我们始终可以到达巴黎。”
毛毛忽然紧紧的握住我的手。
“是吗?我们可以一起老吗?”她含泪问:“告诉我,杰,你、心中还有我。”
“毛毛,你是我的妻子……”
“你生我的气,是不是?”她问。
“没有,真的没有。”我说。
“不要去补习好不好?”她恳求我,“我们两个人下了班,可以多点见面时间,可以去喝咖啡,可以看场电影。”
我说:“这世界不是你的,毛毛,为什么每个人都得照你的意思行事?”
“但我们是二人世界!”她嬉皮笑脸的说。
毛毛忽然改变作风,跟我来轻的,我怔住了。
“好不好?辞掉那份补习!”
我只好点了头。
女人真有办法。
回到家,我跟女学生说:“我太太要有多点时间见我。”
她笑一笑。我辞了补习。
毛毛约我的父母出来喝茶,妈妈忘了她在毛毛处受的气,向毛毛诉苦,大嫂是如同的不体贴,如何连水果都不买一点给她吃。
毛毛耐心的听着,然后说:“杰今年并没有加薪。”
我再也见不到那年轻女学生的笑容了。
毛毛经过一年,打赢了她的仗。女人,尤其是家庭主妇,是最佳的政治家。
日复一日,我上班下班,我在等待毛毛说一句话:“我怀孕了。”我有心理准备。
是的,这是我的婚姻生活。
我相信也是大多数人的婚姻生活。
生活是这么令人失望。
亦舒《今夜不》
今夜不
她一直坐在那间酒吧里,那一家低级地区的酒吧,虽然没有水兵出没了,然而还是有许许多多奇怪的人的地方,有一队六音不全的长毛小子在弹弹唱唱,据说她一直在那里。
至少他们说她一直在那里。
那一天我回来,他们替我接风,吃完饭看完了戏决定去酒吧坐一下子,莫名其妙的跟了去。我一直是个无所谓的人,人家给我面子,我浪费几个小时又有什么所谓,时间根本是用来浪费用的。
我们一大堆人坐下来,各自叫了喝的东西,女孩子们就下去跳舞,一耸一耸的扭着,我忽然觉得无聊。好看的女孩子这么少,没有一个是值得留恋的。他们叫了五颜六色的酒,我喝啤酒。
然后小李说:“咦,她今天又在。”
我问谁。乐队的声晌震天价似的。
嗓子已经哑了,因为烟酒过度的关系,几天来玩得昏头昏脑。
小李手指一指,我看过去,是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喝着不知道什么。
我不在意,根本就是有这种女人,天天来这种酒吧勾搭生意,不然她们吃的是什么饭,小李也见过世面,有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的?
我没出声。
小李推我一下.“喂,是真的,她又在。她不是那种女人,不相信你跑过去看一看,长得还顶不错呢!”
我懒洋洋的说:“小李,咱们回去吧,你是怎么找到这种酒吧来的?累死了。”
小李笑笑:“凡是酒吧,都是一个样子,你过去看看,那女的真值得一看!”
我也笑笑,什么好人会常常就到这种地方来?有什么好看的?再红的女明星也不看。
不过好奇心是人人都有的,我远远的看她抽烟。是一种很落寞、很风尘、很熟练的样子。不是正派女人,灯光又暗,瞧不清楚,只觉得她彷佛穿着一件恍恍惚惚的裙子,极美的!非常少见的。
她的头发很短。
然后小李说:“主客要走,走吧。”
我就跟着他们走了,在酒吧门口道谢与道别,那几个女孩子彷佛还都依依不舍。她们长得真不好看,不是一种苍白,苍白倒是浪漫而美丽的,她们的肤色带种半黄不黑的暗绿,相当的恐怖。
小李带了她们出来,不外是替我找个人陪陪,以便不那么寂寞,可是这样的女伴,要来无用。
天忽然下起雨来,我们在门口等了近半小时的街车,一个个把朋友送上去,只剩小李与我。
忽然我们身边多了一个女孩子。看样子她也是在等车。
她在抽烟,长长细细的滤咀烟,夹在手指中,腕上套着几只银丝织的手镯,都是极之别致的,那一件袍子,她穿着的那一件袍子,非常的好看,一种极薄的布料,几乎拖在地上,裙角都湿了。
她睑上带着一种满不在乎的神色,每一个人都争先恐后的想挤上车去,可是她只是闲闲的等在一旁,雨水偶然经过屋檐溅在她的身上,她躲都不躲。
我摇摇头,这般清秀人物又如何?为何带着一种世纪末的颓丧?社会有何对她不起之处?
小李见我瞪着她,便说:“长得好,是不是?”
忽然我想起了她抽烟的姿态,就记起她原来是刚才独自在一角喝酒的那个女的。
于是我微微一笑。
小李在埋怨:“开车出来,不知道停在哪裹,又抄牌又拖车,不开车,又叫不到车,真正讨厌!”
那个女孩子仍然抽着烟,目光在数哩以外,根本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我心想,这是一个吸毒的孩子。
小李说:“喂!上车!上车!”
他总算截到了一部车子。
我捉住他,走到那个女子身边去,说:“车子,小姐,该回家了。”
她的目光引了回来,看了我一眼,点点头,我扶她上车,替她关上车门。她说:“谢谢。”双手攀着车门,那目光中有一种奇怪的、吃惊的感觉。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车子开走了,小李笑:“想不到你对她有兴趣。”
我还是微笑。一定要谁对谁有兴趣吗?下雨天,让那车子先给一位单身女客,也不算过份。我跟小李说我想步行回家,路不见得远,而且又不见得十分夜。
小李答应陪我,即使在雨中。
走着走着,他忽然问我:“你寂寞吗?家明?”
我呆了一呆,一时间不知怎样回笞才好。
他又问:“你寂寞吗?家明?这些年来,一个人在外面?家明,这里热闹,不如回来吧。”
我问:“你们这么热闹,你们快乐吗?”
小李忽然笑了,“家明,只要时间被占据了,没空去想东想西就好,我怎么知道快乐是什么?我只要一大班人对着我,大家一起吃喝玩乐……家明,做人是不能想的,想来无益,是不是?家明,做人要及时行乐。”
我看他一眼,雨下得十分急,我们早就浑身湿了。
小李说:“刚才那些女孩子--家明,找个女孩子陪陪,听她们噜噜苏苏,日子容易打发点。”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一直微笑看。小李是个好人。
小李说:“做人……”
我点点头,他拍拍我的肩膀。
“你毕业了吗?”他问:“还差一年?”
我点点头。
忽然我们身后缓缓的跟着一辆车子,早听说香港不大太平,我就转头看,是辆开篷的爱快罗蜜欧两千的蜘蛛跑车,红的,俗气得很,也普通得很,但车上的人却使我一怔,是那个女子。她倒真神出鬼没,怎么跟我们跟到这么远?
我停下脚步,她也停下车子来,小李一看,马上就笑,拍拍我肩膀,说:“明天见。”我想叫住他,已经来不及了,他走得那末快。
我只好把手插在口袋里,看着车里的她。
她很美丽。
她说:“上车?”
我摇摇头,可是双脚没有动,到底不是天天有一个这么美丽、身份年龄不明的女人来跟我说话的。
她靠在车窗上问我:“你几岁?”
我笑一笑:“二十二。”
她点点头。“不要怕,上车吧,可以照顾自己了。”
我还是没动,“你几岁?”我问。
“三十一。”她说。
“看不出来。”我说
她忽然笑了。
我拉开车门,上车。
她开车开得很好,而且不快,一下子到了一家很名贵的咖啡店,我陪她进去!她向我笑笑。我们各叫了咖啡,她实在看不出是那个年纪,不过女人的年纪一向是很难说的。
她喝着咖啡,酒大概是醒了,我很直接了当的看着她,她的肩膀很圆,但是胸脯不大,我不大喜欢大胸脯女人,我喜欢女人的臀部。每个男人都是色狼,坦白一点有什么关系。我这样的跟了她来,难道还是为了跟她聊天?算了吧!!这种叫艳遇,十六岁的小子也不放过!何况是我?我都快廿二岁了。
她掏出打火机点烟,手上的钻戒闪闪生光。她身上的货色都是好的,难道不怕我是拆白党?而且她那气派也不是假装的,看得出是好出身,天天孵在那种小酒吧里做什么?我没有问她。当然没有问她!为什么要问?
多年前我也谈了一次恋爱,什么都问,什么结果都没有,后来就改过自新,变成现在这样,我们这一代,学得快。
我说:“你长得很漂亮。”
她笑,雪白的牙齿,“你才漂亮,我喜欢漂亮而年轻的男孩子。”
我说:“香港别的没有!这种男孩子特别多。”
“你不同,你怕难为情,你会脸红,”她坦率的说:“你现在就睑红了。”
我只好笑。
她把咖啡喝完,“我一直跟着你,你不知道?为什么让车子给我?”她问。
“因为我不知道你的车子就泊在附近。”我说。
“你喜欢我?”她问,问得真突然。女人到底是女人,再聪明的还是忘不了这种话。
“我不喜欢你,”我说:“所以我才跟了你来这里,因为全世界的女人都死光了。”
她仰头大笑,那种神情,就是诗人说的一朵花,盛放的花,最一朵花。
她收敛了笑,正容说:“我喜欢你这种男孩子。”
“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你从那里来?”她问。
“英国。”
“念什么?”
“法科。”
“民营还是上庭?”她好内行。
“民营。”我问:“你呢?你丈夫呢?”
“我没有丈夫,我从来没有结过婚。”她说:“你还想知道些什么?”她看看我。
我摇摇头,“我什么也不想知道,只是没说话的题材。”
她温柔的说:“那么不要说话。”
我把手按在她的手上。
她问:“你寂寞吗?”
我微笑。为什么有这许多人问这么多的问题?为什么?寂寞与不寂寞,不过是数十年间的事,有什么关系?什么关系?
“你是孩子,你不懂。”她还是温和的说。
我笑得很勉强,我说:“你认识很多孩子,我是比较特别的,相信我,我懂。”
她看着我,头微微地侧着,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若在晨间,不要喝酒,穿一件清秀的裙子,她可以是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
我掏出钞票,放桌子上,她要付,我用眼睛瞪她。
她柔弱的抗议:“我比你大嘛!”
“大你的鬼!”我替她收拾桌子上的打火机香烟,拖起她就走。
她的手是冷的,糯的,汗湿的。
出了咖啡厅的门口,她说要去拿她的事子,我说:“坐我的车子,就在这附近。”
她略为惊异了一下,就跟了我去。在停车场,我找到了我父亲的白色劳斯莱斯跑车,替她开门。
她扶着门,凝视车牌,凝视我,“你是李某人的儿子?”
我不响。
她笑,“真巧,遇上了,怎么会在那种酒吧遇见你?”
我说:“因为你也泡在那种酒吧里,而且天天去。”
我扶她上车,她轻轻的挡开我,她轻轻的说:“慢着,我先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她一切都是轻轻的,于是我问:“什么事?”
“我跟你父亲有来往,”她仍然很平静,“那辆蜘蛛是他送的。”
我心里怔了一怔,却笑道:“不能怪他,他出手是不够阔绰。上车吧,爱去哪里?”
“你没听清楚?”她问。
停车场里有风,把她那身薄薄的衣服吹得贴在身体上,一个可爱而悲哀的女人。我父亲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与他唯一相同的一点,就是他寂寞,我也寂寞,谁不寂寞?
我捧起她的脸,我吻了她的唇,她太轻柔了,多久没有抱住一个如此轻柔的身体了?多久了?我的记忆只是粗糙的金发与汗臭。
我把她抱得这么紧,这么紧,把她的头埋在我胸前,我胸前。
隔了很久,我说:“上车吧。”
她上了车。我开动车子。她的头发随风扬起,我一只手放在她颈子后面。
这么细腻的一个女人,除了做这一行,也没有什么可做。
“你住哪里?”我问她。
她反问:“你住在家里?”
我问:“你要去我家?你有没有上过我家?家里没人,妹妹绝对没这么早回来。”
她毅然说:“去你家。”
“好,”我说。
我开车是飞快的,朋友们滥用成语,说是义无反顾。
开回家要廿五分钟,我一直只用一只手,吸烟,她帮我点姻,我的手始终在她颈子上。有时候我看她的侧脸,只是一种没有喜怒哀乐的温柔。
到了家,我看表,两点卅分,灯火通明。
我停了车,说:“又是通宵舞会。”
我把她扶出车,她有点犹疑。
我向她微笑。“是我妹妹与一个洋小子。”
我大力敲门,门根本没锁,我推进去,一手拉着她。
妹妹在厅堂打电话,穿一件不成裙子的裙子,整个背露在外头,火辣辣的红,那洋小子一只手就在她背部摸来摸去。妹妹见到了我,飞一个吻,我走过去,把那毛茸茸的手拉开,大声的说:“快点散!吵死人,叫他们快走!”
妹妹一边听电话,一边点着头。
我带看她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才松了一口气。
她坐在我床沿,微笑,一种很端庄的微笑,彷佛什么都明白了,这样的父亲,这样的妹妹,这样的我。
我脱外套,解领带,除衬衫,到浴室去洗脸,用毛巾擦干,然后倒在床上。
床很小,不过是张军人床。
她仍然坐着,很端庄的坐着,打量看我的房间。是,一切都是最好的,最好的,最好的车子,最好的衣服,最好的大学,最好的睡房。
我看着天花板。
就算是我身边这个女人,也是最好的吧?
她照我的口气问:“我可以为你做什么?”
她在微笑,应该是职业性的了,却出乎意料的清新。
我坦白的说:“我喜欢看你!我要你睡在这里,天亮才走。”
楼下的音乐停止了。
她点点头。
她说:“我淋一个浴。”
我开抽屉拿两条新毛巾给她。她笑说:“用你的毛巾可以了。”
她进了浴室,我看见她的皮包放在地上,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叠大钞,数了数,只十张,全数塞在那只银色的小皮包里,合上,放在原来的地方。
这不是侮辱,人要吃饭,吃老子的饭也不容易,何况是她。我抽着烟等她,她很快,马上出来了,裹着我那一条棕色大毛巾,那个P刚刚在胸前。
我笑,“轮到我了。”
她拉住我,“我不要你洗澡。”她轻声说。
我看着她,她的头发有点湿,几络垂了下来,忽然有一种媚态,我替她擦干了肩膀上的水点,一边说:“不洗澡怎么行?出来了一天,臭了。”
“抱一抱我。”她说。
我抱住她。
“请紧一点。”
我把她拥在胸前。
然后妹妹就大声敲门:“哥哥,哥哥!”
我没有放开她,高声的问:“什么事?”
“爸爸长途电话,听不听?听我就接给你!”
“有什么话?”
“不知道。”
“接过来好了。”我嚷。
我拿起话筒,父亲的声音传过来,“儿子吗?好吗?”
“好。”我说:“什么都好。”
“钱用光了没有?向刘律师去要,我隔三天就回来,别玩疯了,开车当心。”
“是。”
“没有什么特别事吧?”
“没有。”我说。
“再见,儿子。”他很快乐似的。
“再见,爸爸。”我挂了电话。
是的,我拥着个半裸的女人,说不定他还抱着个全裸的女人呢。
我轻问身边的女人:“你叫什么名字?”
“玫瑰。”
“我叫家明。”
“我知道。”她说,“你父亲常提起你。”
我说:“你倒是与他很熟。”
她翻过身来。
我说:“我想跟你睡觉。”
“你以为我来干嘛?”她问:“跟你聊天?姊弟关系?”
她有一个美丽的身体。
但是她却说:“家明,你是一个美丽的孩子。”
我说:“我不是一个孩子,假如我漂亮,你也很漂亮。”
“我老了。”
“胡说。你没有老,你不会老的。”
她微笑。她的微笑,我说过一千次,真是美丽。
我大概累了,睡得很熟,真的没有洗操。因怕她走掉,把她一条手臂压得牢牢的。
临睡之前,玫瑰又问我:“你寂寞吗?”
我记得我答:“今夜不。”
她那夜没有走。
我们睡到差不多中午,在香港,在暑假,早午晨昏是不分的,只要有一间漂亮的房间,只要有够厚的窗廉,只要有空气调节。
只要有一个漂亮的女人。
我比她先醒,她仰睡,手臂仍在我脖子下。我稍微挪动一下身体,免得把她压醒。在白天,她的睑更苍白了,颈子上悬一条极细的金练子,下面一块极小的牌子,只指甲般大,是像牙的,上刻“三五六个快乐日”,我看着笑了。
啊!她是一个天真的女人,一个天真的女人。
她的钻戒放在茶几上,我叹一口气。那么大的钻戒,谁送的呢?她的脸有一种无以名之的苍白,咀唇没有颜色,眉毛倒没有修过,漆黑的浓眉,睫毛也很长。这样的女人,在十六、七岁时,是怎么样的呢?
我拿了一枝烟,用打火机点着了。
才那么一点点声音,惊醒了她。
她张开了眼,完全清醒,只想了一秒钟,便对我说:“早。”
“早。”我说。
“几点了?”
“肚子饿吗?”我问。
她摇摇头,她摸摸我的头发:“熨的?”
“才见鬼,天然卷的。”我笑着说.
她又摸我的睑。
我打开她的手,“别装那副养小白脸的样子出来,你还没到那个年龄呢,现在--人养你。”
说了,我有点后悔,怕她难过。
她却笑了,“李家有财有势,我知道。”
电话铃又响了。我接听,是妹妹。“吃饭吗?”她问。
我问身边的人,“吃饭吗?”
她摇摇头。
“不吃。”我对妹妹说:“谢谢。”挂上电话。
“你们家,你们家很绝。”她说。
“我们家好极了,别乱扯,我们一家三口,从不吵嘴。”我笑,“你别挑拨离间。”
“你们母亲呢?”
“离了婚,嫁在法国。”我说:“我一年也去看她两三次。”
“她一定很美。”
我看她一眼,“并不见得。”
“你与你妹妹都很美。”她很天真的说。
“你父母美吗?你也很美。”我问。
“傻孩子。”
“哦,又是孩子!”我把她整个人抱起来,又用力摔到床上去,她忽然一动也不动了。
我吓一跳,“玫瑰!玫瑰!”
她还是不动。
我趋向她脸上去看她,心惊肉跳,她却睁大了眼,向我吹一口气,笑了。
是假装的,当然是假装的。
一切都是假的,我应该想得到。
她那种女人,我能要求什么呢?
我忽然沉默下来。这是她的职业,等于我父亲做纺织业,等于我的论文,这是她的职业。
我有点累了,昨夜必然是醉了,或是有点无聊,怎么会把她带进屋子里来的?,我点了烟抽,应该把她带进酒店去,她是一个美女,不错,全身上下无瑕可击,不错,可是她也是一个妓女。她对几个客人吹过气?别对我也来这一套嘛,虽然我也是个嫖客,到底我年轻点,令她满足点,她不该使那些庸俗的把戏。
我转头看她,她并不在乎我的沉默,仍在微笑,目光又在数千哩外了,她在想什么?
她一定是在想心事,昨夜她独自走出酒吧,我以为她在等街车,她就是这个表情。她想什么?很久以前的一个爱人?大概是的,一个爱人,不是嫖客,嫖客都是一样的,年轻年老有什么分别?她不在乎做我这一笔生意,到底是她嫖了我,还是我嫖了她?还弄不清楚呢。
至少我昨夜不寂寞,昨夜不,我还好要求些什么?
于是我按熄了烟,我说:“下午三点了。”
她说:“我该走了。”
她收敛了微笑,起身找衣服。完美的身材。
那条裙子围在一角,绉而且脏,昨夜下雨,是不能再穿了,她看了看,没有作声。那是条好裙子。
我马上打电话去妹妹房间,“妹妹,找一件十号的裙子,浅兰色的,是,不要管为什么,料子薄一点,马上送过来。”
妹妹大骂了三分钟,说我吵醒她,结果还是三分钟内送了过来,敲门,说搁在门口。
我起床洗澡。
等我出来,她已经穿上了妹妹的裙子,我呆呆的看着她,窗廉拉开了,化妆洗光了,还是一样的美。
我叹一口气,“我送你回去。”
“我已经叫了车子。”
“我送你回去。”
“我已经叫了车子。”
我光火了,“你听着,你这女人!我送你回去!否则你别想踏出这房间,我把你宰了不相信就得填命!妈的!你跟别的男人躺完叫车子回去,是你的事,跟我睡了,就得让我送回去!”
她不说什么,坐在床沿。
我穿衣服。
等我穿完衣服,她还是那个姿势,坐在床沿。
我蹲下来看她,她的脸永远看不出喜怒哀乐,她没有生气,她的气没有露在脸上就是了。
她开口说:“你是个漂亮的孩子。”
“谢谢你。”
我抱住她的腰,头搁在她胸前。
然后她说:“我得走了,我还有个约会。"
我点点头,拉好了衬衫,与她下楼。
司机开出了我惯驶的林宝基尼爱斯百达,我开门让她上车,她说了个地址,是假的?是真的?
到了那里,她下车,走了,没说再见,我忍不住叫她:“玫瑰!"她没有应,没有回头,这真是她的名字吗?玫瑰?像她那种女人,是不应回头的。
后来我回去了,隔了十天才走的,她没有来找我,也没有把我塞在她皮包里的钱还回我。正常的举止,这毕竟是生活,不是做戏。
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曾经某夜,她令我很舒服。
亦舒《今夜不》
母亲与恋人
第一次认得芝儿,是朋友介绍的,大家在吃茶,我迟到,走到他们那一桌前,看到一个女孩子在那里笑得前仰后合,一连串爽朗的笑声。
这种笑声足以驱逐任何阴霾,我因而向她看了数眼。
她有直头发,穿件白T恤,脖子上细细一条项链。牙齿雪白,耳朵上戴贝壳耳环。
很清爽悦目,难得的是她丝毫不带造作。
这年头漂亮的女孩子多,但是多数是矫情的。她根本没看到我,笑完之后一股劲的听人说话。
这时候有人介绍:“芝儿,这是世杰。”
她明快的转过头来,“世杰,真是好名字。”声音很稚气。
我马上喜欢了她,很主动地端一张椅子坐在她身边。
她在喝一瓶Perrier矿泉水。
一个人的爱好与她的个性多数有点类似,她一张脸便如矿泉水那么透明。浓浓的眉毛,圆圆的眼睛。
吃完茶她先走,和煦地向每一个人说再见。
我沉吟一会儿,问在座的朋友,谁有她的电话。
他们说:“世杰,我们只能把她公司的号码给你,因没有征求过她的同意。”
我不介意,见面只短短时间,我已知道她是我喜欢的女孩。
打电话到她写字褛,我了解她在律师楼办公。
“芝儿?”那边说:“请等一下。”
接通之后芝儿亲切地说:“这是芝儿,那一位?”
“世杰,记得吗?名字很好听的那个。”
“啊是,世杰,好吗?”
“好好。”我有点紧张,“他们把这个号码告欣我,你不介意我用吧?”
“不,当然不,我把住宅号码也告诉你好吗?”她说。
我求之不得,马上接受下来。
然后我们约好去吃饭,事情是那么开始的。
我们在一起很愉快!她真是好伴侣、了解,热情,坦率,成熟。
她有一个嗜好,喜欢看话剧。我经常陪她去,有时甚至预先买好票子,令她惊喜。
就像许多追求的故事一样,我太喜欢见到她,以致自周末约会演变成周日约会,最后我希望天天儿到她。
她思想作风都很新,自己独居一层公寓、我常常在她的客厅坐到深夜才告辞。并没有什么不轨行动,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而且有太多的自由,我们反而控制得很好。
她告诉我在纽约念法律学校的经过,同来足足找一年才寻到职位,说得很是投机,我们有很多观点是相似的,因此相处十分融治,有点像恋爱,又有点不像。
芝儿也这么说:“恋爱似乎不该这么心平气和。”
心平气和,是的,就是这四个字。开会时,闲时,当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一想起她,心内有种温柔的牵动,同时又有种安全感。
因为她从不发脾气,弄娇嗔,她对我是这么慈善,这么公平。她工作应酬有时候也很忙,家中电话常没人接,但是一两天之后,她总会推掉约会与我见一次面,来听电话的时候总是明快地:“啊世杰,这几天我工作很紧张,秘书拒绝把电话接进会议室呢,老板的吩咐。”
是以我的心永远是踏实的。
半年之后,我考虑到结婚,奇怪,以前我也遇见过很多女孩子,但是却未曾考虑到要与她们结婚,但是芝儿实在太适合我了,我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可遇不可求。而且我们终于发生了关系。
那是一个下雨天,我与芝儿同样地直一欢下雨天!阴凉,清新。从早上到夜里,我们一起聊天。
入暮时在她家吃罗宋汤与法国面包,并且喝了一点酒。
听着音乐的时候我很自然地亲吻她。每次接吻都是激情,她很大方很可爱地吻我鼻子、眼睛、嘴唇,连亲吻都是如此自然。
这年头把爱与性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也没有必要这么做。早上在浅蓝色的床褥上看到芝儿的脸,心中满足感是难以言喻的,这么秀气漂亮的脸。
我抚着她的头发,问:“芝儿,我们结婚好吗?”
她一怔,随即笑了,“世杰,”她说:“你知道不必与我结婚,我也一样高兴。”
“不不,并不是我内疚!”我说:“我实在愿意与你共渡此生。”
她起床,用一条白毛巾包住身体,背住我不出声。我诧异,把她转过来,她哭了。
“芝儿。”
她笑,抱住我的腰。
当时我不明白,不久我便知道了。
我一直住在家中,家里有母亲。父亲已经去世。
我没有把芝儿带回家,做母亲的总有一个错觉,如果儿子把女朋友往家中带,这一定是未来媳妇。
我没想到母亲自己先知道了。
“世杰,”她问我:“你最近认识一个新女朋友是不是?”
“是,”我非常愉快,“妈,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外边传扬沸腾得很呢!”母亲的面色沉下来。
我以为她不高兴是为我没早通知她,这种事情,她得的是二手消息,难怪要生气。
我陪笑:“妈妈,是谁说的?没有到那个地步,你别多心,改天我把她带回来给你看。”
“给我看?为什么给我看?”
“妈妈——”我怔住。
“你自己才要看看仔细呢。你知道她是什么人?”
我努力解释,事情闹大了不好,对芝儿会有影晌。我说:“妈妈.你会喜欢她的,我保证。”
“是吗?”妈妈既生气又担心的问:“你那么肯定?那么请问她甚么年纪?她的历史你知吗?”
“我的确是不知道她什么年纪,但是这有什么重要呢,不过是廿多岁罢了,有什么历史?”我笑。
“世杰,外面的人--”
“外边的人是谁?”我有点生气。
“外边的人都知道她是个离婚妇人,还有一个小孩子。”
我怀疑我听错了,“什幺?”
“我也是听来的,你为什么不问问她?如果她喜欢你,不该瞒你。”
我的心沉下去,半年了。她为什么瞒我?
“妈,你放心,我会去问清楚,你放心好不好?”
“行,我放心。你这么一表人材,还怕找不到女友?别连声名也带坏了。”
我没话好说。马上把芝儿约出来。
我们坐在车子里兜好久的风,然后上她家半。
她问:“你有心事吗?”
“有。”
“甚么事?我可以帮得看忙?”
“芝儿”我凝视她,“不要骗我,告欣我,你是否结过一次婚?是否有一个孩子?”
她脸色马上变了。我知道一切是真的。我充满内疚。我说:“对不起,芝儿!或者你在等待时机成熟才与我谈及这个问题,但是人们已经把这件事告诉我母亲。很抱歉。”
“我很抱缴。”她说,“中国人的社会仍然是中国人是社会,我很抱歉,世杰。”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温和的说:“对我来说,我不在乎,我只是生气世上有那么多飞短流长的人,我还是一样钟爱你。”
“‘还是一样……’”,她喃喃的重复,“因此你的人格更伟大,是不是,因此你是我的救世主,是不是?”她目光中第一次有怨愤的神色。
“不不,芝儿,你结过十次婚也好,这与我无关,过去的事我说甚么都不会在乎,我只知道我与你太投机太愉快,我向你求婚一点也不冲动。”
“你真的可以对我的过去置之不理?”她问。
“当然可以。”
“你不想知道我的前夫是什么人,我的孩子是男是女?现在他们住在甚么地方?”
“不不,我不想知道,如果你不想说的话,我便不想知道。”我向她保证。
“那么好,我以后再也不提。”芝儿说。
“你会考虑我的求婚吗?”我问。
“太早了。”芝儿说:“我不认为事情有这么顺利,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往往把婚姻视为两个人的事,实际上婚姻牵涉甚广。”
“我会说服我母亲。”我说。
“何必呢。”芝儿说:“母亲只有一个,而天下有那么多可作贤妻的女孩子,讨个处女,别羞辱了你家门楣。”
她以很温柔的语气来说很严厉的话。女人都像猫,平日那么温柔,要紧关头尖爪子还是露出来。
“但是我不怪她,当然一个人必须保护自己。”
我握住她的手,诚恳的说:“芝儿,世上没有第二个你。”
她低下头,眼泪淌下来。
我跟母亲说:“我们有什么门楣呢?父亲去世的时候我不过十二岁。他也不过保险公司的小职员,我念大学一半靠奖学金一半靠姊夫救济。我们家实在很普通。我至今环境也并不是很好。”
“我等你回来,足足等了十年,好容易捱到你念完博士……”
“妈妈,这十年的日子你总要过的,怎么说是为我捱的呢?当然我感激姊夫帮我的忙,但是妈妈,你这样说,不公平之余,还使我心理负担很重。”
妈妈脸色变好几次,“当然啰,你现在是这么说,因为你现在不需要我喂奶洗尿布了。”
我突出来,“妈妈,这些台词是谁教你的?台语片咸丰年的对白,当然每个母亲都为孩子喂奶洗尿布,这是母亲的天职,我知道是辛苦的,但谁叫你把孩子生下来呢?快别这么说话!”
妈妈真是可爱,她叹口气,“唉,现在的孩子,简直油嘴,说什么都不领情,说什么也等于白说。”
“别反对我,妈妈。”
“我不喜欢她。”
“妈妈,你还没见过她,怎么知道你会不喜欢她?”
“她都有自己的孩子,说不定常住你家中带,说不定以后再生孩子,她会不喜欢。”母亲很烦恼。
“妈妈,”我说:“请不要这样想,陌生人家的孩子,你也对他们很好。”
“可是媳妇的孩子……”母亲悻悻地,“叫我向亲友怎幺交代呢?”
我笑问:“何必向他们交代呢?”
“哎,世杰,你自然不明白的,你的生活圈子与我的相差三十年,你的朋友不在乎,我的朋友想法可不一样呢,对妈妈公平点好不好?”
“是是,我忽略了这一点。”
“何必偏偏选中她?”母亲很不服气,“听说年纪也不小,都廿六七岁,与你一样大。”
“妈妈,”我说:“感情这件事,很难解释,你说得对,那么多女孩子,我就是看中她,你得相信儿子的眼光,母亲,儿子的眼光遗传自你。”
母亲不响。
我搂着她的肩膀,“妈妈,放心。”
“我还是不喜欢她。”母亲委委屈屈的说。
我知道妈妈看在我的面上,是会让步的,
我兴致勃勃地告诉芝儿,芝儿很礼貌婉转地说:“不,我觉得去见你母亲很不方便,我又不是想跟你结婚,这样隆重,真是的。”
“为什么?”我很失望,“芝儿,当然我们是会结婚的。”
“不不!我想过了,”,芝儿说:“我不适合结婚。”
“胡说,别人我不知道,你最适合嫁我。”
芝儿很感动。“世杰,认识你简直是我毕生的幸运,谢谢你。”
我很难过,“芝儿,这是什么意思?或者你有过一次很不幸的经验,但是你还如此年轻,来日方长,何必这样倔强?来,让我抱抱你。”
我把她拥在怀里,她哭了。
可怜的芝儿儿,我要加信的保护她,别人怎么说有什么关系?我们的生活不过是两人的世界,我恼。
与她生活在世界上,不是为了装饰别人的是非标准。我唯一希望获得的谅解,是来自我的母亲,因为我也很爱她。
妈妈说:“虽然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如果这样会令你快乐,我还是觉得安慰的。”
“妈妈,你真是好。”我说:“我很感激。”
“我也不明白这些事理,但是眼看见儿子快乐,我也会快乐。”
我的眼睛濡湿。不是许多人有一个这么明理的母亲,我真幸运。
芝儿,我们的荆棘已经除掉了。
芝儿说:“在我没有见遇你母亲之前,或者你要见见我的母亲?”
“你的母亲。”我惊讶,“她从纽约回来了?”
芝儿的家人都住纲约。
“是的,回来看我。”
“很突然呢。”我说。
“因为我说……我在考虑结婚。”芝儿说。
“芝儿!”我的心情又完全恢复状态。“我很快乐,你到底被我说服了。”
芝儿显然也振奋得很。“你这对白像国语文艺片裹的。”
“是呀,但不是这么说!不足以证明我刘你的感觉。”
芝儿与我都笑起来。
她看上去这么年轻爽朗,简直不像有过一次不愉快的婚姻。不管像不像,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不变。我永远爱她。
芝儿的母亲住在半岛酒店。
她是一个美妇人,一眼看上去简直与芝儿年纪差不多。而且瞧得出很有钱。芝儿的母亲跟我的母亲简直是两回事。
她看到芝儿,埋怨连篇!“芝儿,你看你的样子!瞧!好的衬衫都没一件了,你在干嘛?人也瘦,原本我是不想你独自回香港的!”
芝儿只是笑。
她母亲完全没看到我。
“妈妈,这是世杰。”芝儿让我站到前面去。
她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一番,诧异地看牢芝儿,“就是他?”
芝儿答:“是。”
她很不愉快,“真是的,芝儿,自火堆中出来,跳进油锅中,我实在是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这个美妇人不喜欢我。
“妈妈,我了解到婚姻生活是很私家的,我们并不需要交游广阔,生活豪华。”芝儿说。
美妇人摆摆手,“芝儿,但是人家还嫌你不是处女,你何必到这种乡下人家去受气?他们没有知识!”
芝儿笑,“母亲,你太粗鲁,对着世杰批评他的家庭。”
我脸上麻辣辣地不知所措,心中隐隐觉得不妥,我从不知道芝儿来自这么富有的家庭。
“芝儿,回纽约来,你不能够做小家庭主妇的。”
芝儿说:“妈妈,当然可以。”
“你受不了这种腌臜气。”
“没有人会给我受气。”
她转向我,“那么好!世杰,你能够给我女儿什么东西?”
我迟疑地说:“爱。”
“应允与行动往往是两件事。”她盯着我。
“是,我会尽力而为。”我说。
“物质上呢?”她问。
“我在大学教书,一个月拿六千多港币,有房屋津贴。”
“你以为能满足芝儿?”她问。
“我的天!”芝儿笑,“妈妈!不是每个人都要开摩根跑车才可以上街的,”
芝儿的母亲显然很心烦,“我不懂得!”
“妈妈,你不需要懂得,我只需要获得你的允许。”
我站在一边,心中满不是滋味。她为什么歧视我?或者我不是百万富翁,但是我愿意负责任,愿意尽量爱芝儿。
芝儿妈妈叹口气,坐下来,她问我:“年轻人,你婚后打算与母亲同住吗?”
“我母亲只有我一个儿子,自然与我住。”
“你听过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吗?”
我笑一笑!“我母亲与我皆不是戏中的主角。”
“小家庭中有一个老人,你觉得会方便?”她问。
芝儿抢说:“妈妈,这是我的困难,你别替我担心。”
“那么好,你安排个时间,咱们亲家总得见个面。”
“妈,到时你穿个旗袍,”芝儿提醒她,“别袒胸露背的,人家老太太可吃不消。”
我忍不住微笑。女儿教训起母亲来。
芝儿妈妈气得差点没昏过去。
我们俩乘机告辞出来。
我说:“你妈妈是这么漂亮。”
“是的,她看上去如此年轻,四十五了呢。”芝儿说。
“你没说过你家这么有钱。”我说。
“不,我家并没有钱,母亲跟我亲生父亲离异后,改嫁一个富翁,她是富有的,自然。”
我意外地看着芝儿,这些我还是第一次听她说起。
芝儿慎重的说:“别告诉你妈妈,她不会接受。”
我苦笑。
终于在正式见面之前,我说服芝儿先去见我的母亲。
母亲开头很不自然,有点苦涩。
芝儿买了四种水果,四色蜜饯,静静地坐在角落,一声不晌,脸上个沉静的微笑。
母亲坐在大客厅中,又不开灯,有点暗,让芝儿坐对窗处,她自己背着光,以慈禧太后式的目光逼着芝儿,芝儿一派自在,不以为意。
我暗暗祷告,天啊天,一切包涵,芝儿,给我面子。
母亲与芝儿攀谈数句,都很客气。
“你是大学毕业生?”
“是。”
“婚后不介意与老太婆同住?”
芝儿很简单的说:“不介意。”
母亲想一想,终于取出一只翡翠戎子,一串珍珠项练,替芝儿戴上。再想想,把自己脖子上的一只坠子也取下给芝儿。
“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留作纪念吧。”
芝儿又明洁的说:“我很喜欢。”
“好好,”母亲总算笑了:“那么星期日请令堂到我们家来便饭吧。”
“是。”
我们到外头去喝咖啡。
我问:“为什么不多说话?”
“多说多错。”她说。
“其实我母亲不介意独居。”
“看情形才说吧。”芝儿似乎胸有成的。
她的白衬衫配着米黄的珍珠练子很好看。
芝儿愉快地告诉我!“我一直想买串珍珠,不过又嫌贵。现在可好得很。”
她很爱我!尽量使我高兴。如果她真想要,别说一串,一百串也得到了。
母亲说:“芝儿这女孩子很厉害。”
“她有什么厉害?”
“不声不响的。”
如果她又声又响,她也是厉害的。婆婆总爱把媳妇说成是个厉害的女人。
“母亲。”我拍拍她的背部,安慰她。
星期日,我开车去接芝儿妈妈,她穿黑色累丝旗袍,齐胸的养珠项练,她扬扬手,很不耐烦,问我:“世杰,为什么要我去拜见她?为什么令堂不能稍移玉步到酒店来?我已经赔出女儿,迟要赔上自己?”
“妈。”芝儿不客气地说:“人人说你年轻,你再噜苏下去,也就是个近五十岁的老太太。”
芝儿妈妈连忙噤声,我几乎没笑出声来。
我们到了家。
芝儿妈妈又高兴起来,“哦,旧式洋房,我最喜欢这种房子,气质好。”
我点点头。
母亲见了“亲家姆”,非常惊异。没想到对方这么时髦美貌。
芝儿妈妈带来四幅衣料,很客气地呈上,并且得体地说好话。母亲只能受下。
“芝儿的亲戚都在外国,这里只有她一个人,老太太多照顾点。”
“是。”母亲得体地说:“我家的媳妇一向没人敢欺负,是不是,世杰?”
芝儿妈妈点黯头,喝过茶。告辞。
我们送她回酒店,她说:“世杰母亲年纪大点,看上去是个正派人,正派人最可怕之处是爱替天行道,芝儿,你当心一点。”
为什么一家人要活得像间谍斗间谍?我不明白。
“有什么不如心,回纽约来。”
芝儿答:“我有分数。”
“芝儿,我是真舍不得你。”芝儿妈妈眼睛都红了。
芝儿看看我,眨眨眼。
“芝儿,你连一枚象样的首饰都没有。订婚戒子呢?”
“我们不想订婚,妈妈,”芝儿说:“一切从简。”
“唉。”
“妈妈,你别叹那么多气好不好?”芝儿说:“我会很幸福的,真的。”
“芝儿——”
芝儿与母亲拥抱。
我的母亲却说:“也四十多岁了,怎么还打扮成那样!看倒是看不出来,仿佛只有三十多岁,保养得这么好,大概狐狸精的道行不过如此。”
两个母亲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却有一个共同点:怕自己的儿女会上对方一个大当。
我说,“妈妈,狐狸精只能称‘大仙’,不然他们会被得罪的。”
“呸,”母亲笑,又正容说:“你不去问清楚?芝儿怎么处置她前夫的孩子?别也抓了来一起住。”
妈妈不知道芝儿家很富有,她的夫家也是华侨中佼佼者!儿子决不能跟外姓人住。
“孩子住在瑞士,跟他父亲,只准芝儿去看他,他不能探访母亲。”我说;“母亲不必多虑。”
“哦!瑞士?”母亲问:“是个好地方,是不是?”
“是的。”我想我一辈子也住不了瑞士。
我不知道芝儿是怎么与这个男人分手的,看情形他的条件胜我十万倍,但是我不能判芝儿的历史妒忌,也不想追问,慢慢我会知道一切,真相迟早会得呈现,我们将自相处一辈子,何必心急?
婚礼终于举行了。老天。
我们在大会堂注的册。
母亲穿深灰色哔叽礼旗袍!黑袜子,黑鞋,插一朵红花。
芝儿妈妈穿粉红色礼服,戴顶宽边草帽,帽沿有面网有绢花,肩上披白色狐狸披肩,镂空高跟鞋。
两个母亲,两种颜色。
芝儿则穿白色简单的礼服,脖子上是她婆婆送的珍珠。
每个人的面色都很慎重。
我们签好字,在花园中拍照。
我觉得很满足,但是也很困惑,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吗?那么芝儿的母亲与我的母亲为什么占
这么重要的位置?
芝儿说:“我们只是给她们面子,她们再反对也是没有用的,因此她们也懂得什么时候该下
台。”
但是母亲们仍然喜欢插手子女的恋爱,母亲们期望子女与她们喜欢的人结合。处处加以干涉,表示母爱的权威。她们总觉得子女结婚是离开她们的表示,长大了,飞走。母亲们没有想到子女有他们的生命,有他们的生活。唉。
婚礼之后,芝儿妈妈回纽约,芝儿在我们家老房子定居下来。
我们相处很好,芝儿收敛婚前的豪爽!是个好媳妇,母亲的挂虑是多余的!我们会愉快地共渡一辈子。
亦舒《今夜不》
年轻的时候
这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算起来.是十二年前的一个暑假,那一年的暑假特别热特别长,我与姐姐回台北过夏季,成日听着蝉叫,泡在泳池里,晒得金星乱冒,终于瞌睡,盹着了,还是不肯自水里出来。真是最长的三个月,一天可以抵现在的三天来用。
我认识了他。那一年他四十岁,我十七岁。他是父亲的客人,那个时候父亲的生意做得很大,也很好客,常常有朋友来住一、两个月不稀奇,他也是其中的一个。当时阳明山并没有几幢别墅,主人都是可以叫得出名字来的,父亲的屋子盖得好,全新的现代建筑物,不比当地的土屋子,四四方方一个项,白粉墙,单调而且贫乏。
父亲的钱由祖父留下来,祖父死得迟,父亲做了大半辈子的太子,心有不甘,祖父一死,他马上花钱,尽量的花,因此我十七八岁昀时候,是家里的全盛时代,姊姊很快的觉得了,十分喜欢摆千金小姐的姿态,吃的用的穿的都是精品,挖空心思地赶排场。我与姊姊不一样,我不懂这些。
姊姊去过一年英国,一事无成的回来,又去一年美国,也是一事无成的回来,可是人家开玩笑地说她留英留美,她却矜持地笑,笑得这样的于心无愧,我真觉得她丢脸,可是一个人的本事是如何骗倒自己,姊姊既然有这样本事,我不必替她担心。
她是这样的人……很乐观的,没有大脑的……就像一头蚱蜢,春天的时候尽量欢乐,她没有冬天,自然也没有明年,因此也没有烦恼。
到人台北后没多久始识得一大班人,整天不是在李家就是王家,疯疯癫癫的开舞会看电影,她喜欢把头发梳成一条马尾巴,穿各式各样的大花裙子,后来大花裙子不流行了,她又改穿袋袋装。
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然后有一天,舞会开在我们家里,我自下午其便在房间了看武侠小说,不去打扰姐姐。姐姐进进出出的说:“……小豆,今天是中秋。”我说:“别瞎搅了,热得发昏,怎么是中秋?”姐姐说:“不骗你,佣人都在吃月饼。”我问:“那么爸爸妈妈呢?往年中秋,大家至少在一起吃顿饭。”姐姐说:“他们也许在新加坡,有什么关系呢?月饼哪一天不可以吃?你也太那个了。“
我说:“听说发财的父母才那么忙,他们发了财吗?”
姐姐对着镜子左顾右盼,她说:“我们家不是暴发户,咱们是一直有钱,你要记住。”她很骄傲。
“有什么分别?”我问。
“分别很大。”她说。
“你暑假后干什么?”我问她。
“何必一定要干什么?”她反问:“什么也不干!不可以?”
“我十五号要去伦敦,今天是十号了,爸爸妈妈总会回来吧?”我问姐姐。
“钱已经替你汇到那边银行了,飞机票全订好,又替你做了两件皮大衣,你怕什么?不敢去?”
我说:“那感觉不好。”
“真奇怪,咱们家里人坐飞机,都是自来自去,比不得那些小家子气,有什么人远游,全家出动,哭哭啼啼──哼!”姐姐那种神情,简直可以说是狂妄。
我冷冷看她一眼,她长得美,她才廿一岁,我知道,可是……我拣起武侠小说,翻来翻去。
“嗳,我告诉你一件事。”姐姐很神秘的说。
“什么事?”我打一个呵欠,“你买了新衣服?换了新皮鞋?”
“不,咱们家来了一个客人,早上到的。”
“是吗?”我抬起头,“爸爸真是,有客人来,他也不在。”
“他长得真漂亮。”姐姐压低声音。
“是吗?”我非常的感兴趣,“多大年纪?”
”卅多岁──”
“那不是老头子吗?”我又拣起武侠小说,“你别烦我,你管你打扮,做今天的皇后吧!”
她站起来,又照了镜子,说:“不用你担心。”
她出去的时候把我的房门带上。我马上放下小说,真是闷,还好还有几天便得离开家去闯世界。银行有那么多汇款,世界不会难闯,况且又可以先住在亲戚家中,直到找到理想的房子为止。我觉得非常的兴奋。再闷几天,我便可以自蛹内脱出,尝试蝴蝶的滋味。
我起床,推开窗门,风吹来很凉爽,蝉声不停的晌着,初来简直睡不着觉。我顺手关掉冷气机。再躺到床上,居然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还大亮,夏天已经近尾声,夏日却还正长,时间不晓得怎样打发才好,我换了泳衣,又再跳到泳池去,游泳是最容易疲倦的,而且肚子容易饿,一个夏天的游泳、吃、睡觉,起码胖了十磅,姐姐老叫我当心我的肚子,我早已经哂得混身上下变咖啡色了。
我在浮床上眯着眼睛,想像着伦敦的风景。妈妈甚至替我制了两件旗袍,预备我在重要的场合穿着。妈妈还是好妈妈,就是太忙了一点。
就在这个时候,二楼的阳台的长窗被打开了,有一个人走出来,太阳刚刚落山,金光万道,因此在不清楚他的头脸,想必是那位客人。我心想,那个老头子。
如果他是客人,我比他更像客人,我也是过几天马上要走的。
姐姐穿了长裙子走出来,扬声问我,“喂!小豆,你参不参加我们?我叫他们不必弄晚餐,咱们在泳池旁烤肉吃,老实告诉你,你今夜可没饭吃。”
我游到池边,抬头一看,那人已经走进去了,我说:“我不参加。”
姊姊耸耸肩,又去忙她的。我从泳池里爬起来,这时候太阳已经完全下了山,天空有一抹蓝紫色。我上楼洗澡换衣服,姊姊又说:“你简直晒得熟了。”我穿上牛仔裤,开电视,吃苹果,不去理她。
“喂,”姊姊低声说:“我问了他要不要参加,他也说不。但是他拒绝得很客气,一点也不叫人难堪。”
我看姊姊一眼,“他是谁?”我问。
“唉呀,你这个人,就是爸爸的客人呀!”姊姊说。
“哦?”我仍然不感兴趣。
姊姊自己的客人到了,她再也没空跟我闲谈。
在七八点钟的时候,我接了一个长途电话,是妈妈打来的,她在香港,叫我明天一早乘飞机回那边的家,看看该收拾什么东西,我很雀跃,她到底没忘掉我,妈妈还是妈妈。母亲接着说:“宋先生到了没有?是爸爸的朋友,叫他听听电话好吗?”我连忙找到客房,大力敲门,叫他听电话,随后我回自己房间,继续看那电视节目。
年轻的时候,特别容易适应环境,任何事都好像在掌握之中,不会吃惊,到外国去是我渴望的。
我不知道宋先生是几时听完电话的,可是他膈没多久便走到我房间来,坐在我身边,陪我看电视。我看他一眼,他穿了一件白衬衫,长袖子卷起一半,正在吃三文治,他并不老,头发梳得很整齐,向我笑一笑,非常有震荡感,忽然之间我明白姐姐为什么念了他一整天,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男人,男性化。我并没有男朋友,但如果要挑男朋友的话,我不会挑那些咀唇上头带点毛的男孩子,至少要有这位宋先生的可亲感觉。
于是我说:“三文治哪里来的?”
他马上分了一半给我,我笑笑,便照吃不误,他递一瓶啤酒过来,我喝一口还给他。
他坐在我的藤椅里,看上去很舒适的样子,但是也很沉默,颇有点寂寞。他不像爸爸的朋友,爸爸的朋友,都是……老头子。
电视上在演亨夫利鲍嘉的“加萨布兰加”,但是我没人说话已经有好些日子了,因此我顾不得看戏,我问:“你从哪里来?”
“英国。”他笑了一笑。
“真的?我隔五天就去伦敦了。”我说:“地方好吗?你为什么回来?还去不去?”
“地方……还可以。”
“你回来干什么?”我一直问。
他说:“为了一个女子。”
“哦,她在台北。”
“不,她在英国,为了她,不得不回来。”
“我不明白,”我说:“为了她,你应该留下来。”
他又笑,“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你长大了自然知道。”
“大人就喜欢这样,把事情弄得很复杂。”我说。
“说得很对,小豆,你说得很对。”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问。
“我听见你姊姊叫你。”
“真的?”我笑,“我姊姊喜欢你,你为什么不下去跳舞?她会很高兴。”
他在黑暗中摇摇头。
我开亮了一盏灯,他抬起头来,我吃一惊,他真是漂亮,眼睛十分亮,眉毛很浓,重要的是,他百份之一百像个男人,高大强壮。
于是我说:“你是个英俊的男人。”
他莞尔,“老的可以做你父亲。”但他有点高兴。
“真的?你有多老?”
“四十。”他答。
“真的很老了。”我问:“你觉得生命如河?是失望或是满足?”我看着他。
“你是一个很尖锐的小孩。”他微笑。
“我不是小女孩子。”我说:“我有很好的身裁,每个人都那么说。我承认我年轻,但是我不小。”
他笑了,他们大人都这个样子,永远不听年轻人在说什么,一直笑,只会笑,仿佛咱们说了最好笑的笑话,我斜眼看着他,很不服气。
“年轻真是好的,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再年轻一天。”他说。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他喝完了啤酒,站起来,走到露台上去。
我问:“有没有萤火虫?”
“有。”他答。
我关了电视,也走到露台去,姊姊的客人都到了,坐在泳池旁,有说有笑,放唱片,吃烤肉。
他问我:“那条路是通到什么地方去的?”
“附近的一条村子。”我说,“要不要探险?可惜有蚊子咬。”
他看看我,又微笑,他说,“夜了,不要走小路。”
我问:“是不是真的?一个人年纪大了就会小心谨慎?”
他说:“一点也不错,不但小心,而且明哲保身,像我,年轻的时候,脾气很坏,有一句说一句,现在越来越怕得罪人,含糊得很。”
我笑,“那多可怕。”
“并不可怕,年轻的一辈又成长了。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往日自己的影子。四十岁的人还能穿个牛仔裤到处跑?同样的道理,我不想再暴躁发脾气。”
他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动人,只不过是穿着一件白衬衫、但看上去已经十分雍容,人家说男人是要到中年才会好看,恐怕一点也不假。
“你有工作吗?”我问。
“我是教授。”
“真的?”我问:“教什么?”
“物理。”
“噢,物理,”我说:“我从没修过物理,我没兴趣。喂,别告诉我爸爸我们谈话的事情,他怪我没礼貌。”
“我不会说。”
“你居然肯跟我说话──你不觉得无聊吗?”我问:“妈妈说我讲话一块一块,从这里跳到那里,莫名其妙,答非所问。”我哈哈的笑。
“不,很有趣。至少你想什么说什么。”他在露台坐下来。
我把蚊香点上了,黑暗里看到一粒火星。
“你来告诉我,你认为生命如何?”他问。
“我不能说什么,简直无可奉告,我的生命要等到达伦敦才正式宣布开幕,以前的十七岁只有作废。”
“你只有十七岁?”他问。
我点点头,“你觉得生活得如何?”我再问。
他说:“要忘记的事太多。”
“那才好呢,要是活到四十岁,连一件事也没有发生过,那才痛苦。”
“是的。”他微笑,“可是我的记性太好,忙着忘记这个那个,结果什么也忘不了,时间都糟蹋掉。”
“你是想忘记那个女子?她一定非常的美丽,是不是?”
他没有回答,沉吟着。
这时候姐姐在房间外问:“小豆?你跟宋先生说话?”她走进来,瞪我一眼,很有份量,很具敌意的向着我,“你懂什么?老是烦人!”
我冷冷的哼一声。
姐姐马上笑着对宋说:“我们开始跳舞了,宋先生,你反正没事,参加我们,好吗?”
宋忽然说:“好的,可是小豆能不能做我的舞伴?”
我几乎怀疑听错话,耳朵不管用,可是他正看着我呢,我连忙答:“是,我马上换衣服。”
姊姊很勉强的说:“小豆不会跳舞的。”
我指着姐姐大声说:“我会,七月份才学的,三步四步全行,我会跳。”
宋笑起来,“好,我给你十分钟。”
我从橱里拉出裙子,马上到浴间去换,才三分钟就好,冲出来找鞋子,一抬头,姐姐已经走了,我问:“姐姐呢?气跑了?”我装个鬼脸。
宋说:“我希望女孩子永远不会长大,永远不要长大。”他蹲下来帮我穿好鞋子。
我是这么感激他,他为我争了这么大的一口气,又长得这么漂亮,我还能要求什么?忽然我爱上了他,因为我只得十七岁,因为我急于要恋爱。
“好了,宝贝。”他放下我的脚。
“现在下去?”我抬起头问他。
他站起来是这么的高,至少有六尺一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男人。好看的男人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好看得非常孩子气女性化的,所以女人一见就母性大发,忍不住要保护他爱他,还有一种就是像宋,大树一样的,百份之一百男性味道,使我马上觉得,我是个女人,紧紧被他吸引着,年龄不重要,我呆呆的看着他。
“可以。“他说:“我们下去跳舞。”他把我的手放在他臂弯里。
我是这样的高兴,好像生命中忽然出现了太阳,他是这样子了解。我与父母间从来没有如此融洽过,因为我连跟他们见面的机会都不多,不必说其他的了。真没想到第一次接触的外人会这么可爱。
我们到了客厅,我像小狗的跟着他,我们跳了两只舞,他的舞跳得很好,我穿了两寸高的鞋子,可是才到他耳际,他并不瘦,可是看上去恰恰好。事实上我觉得他是十全十美的。十七岁的人总是这样,做事不经大脑,但这样又有什么不快活呢?
这是一个值得记念的晚上,我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姊姊终于也参加了我们,她准我喝一点水果酒,我们坐在泳池边,我带点妒忌的问他女朋友的事。
他很坦白的说:“她说话没有一句是真的,可是都非常的好听,她依然很浪漫,但决不流眼泪,她很美丽,但是不再年轻,主要的是,她的心不再年轻。”
“她的样子……她可瘦?”我问。
“很瘦,很小的腰身。”他说。
“我希望我可以见到她。”我说。
他微笑。
这时候泳池旁已经没有人了,大家都在客厅里跳舞。音乐微微的传出来,忽然之间,我听见蟋蟀叫,秋天来了,大概从明天起,蝉声就要不见了。
我说:“听,听这种尖叫,只有热带的地方才有。”
他听着,然后说:“是的,我也多年没听到了。”
我问:“从这里你要去哪里?”
他说:“不知道,真是还不知道。”
我说:“如果你来英国,你要来找我,我一会儿把地址全抄给你。”
“我即使写信给你,你也不会看呢,”他说。
我气红了脸,“怎么不看!一定看,最怕你不写,如果你肯写的话,我马上回,比你多写三倍。”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一到外国,什么都忘得快,要吸收新的东西还来不及,真会读一个老头子的信?”
“你不是老头子。”我没好气的说:“我不知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而且我会读你的信,回你的信,只是怕你不会记得我──你会记得我吗?”
“当然会。”他说:“我的记性很好。”
“那就行了,我们一言为定。”
他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这个人,他真的把我当作小孩子,受不了,假如我知道他会来,我或许会晚一点才去香港,书是天天可以读的,但不一定天天会碰见这么有趣的人。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个感觉,知道像他这样的人不多,所以特别留恋他。
“明天我就要走了。”我说。
“我知道,你父亲托我送送你。”他说。
“你呢?”我问他:“你去不去见他?”
“你父亲过一、二日便来找我。”他说。
我不满的说:“你将来有家庭,可别像他这么忙。”
“是,我听教训。”他又微笑。
我笑,“你别这样好不好?”我把脚伸到泳池水中,打水花,鞋子脱在一边。
他说:“我上去换泳衣,你等我等。”
“喂,我也换,我陪你游。”
“不好吧?”他迟疑了一下,“你看着就行。”
我好气而又好笑,没想到他那样的人会是个大古板,我说:“不用怕,你那么老,人家不会误会的。”
他笑,“你太聪明了。”
我上楼把姐姐的两件头泳衣偷了出来穿,我比姐姐胖,所以绷得很紧,不过天黑黑的看不见。我回到泳池,把灯开了,一下跳进水,浮在池上看满天的星,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像水晶球一样,高高悬在天空,今天是中秋节呢。我是一个没有心事的人.只觉得心旷神怡。
宋站在泳池边,慢慢走到水里,他游─两个圈子,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水花都没有溅起来。他没有说话,浮在我身边,也看着天空。去年我才学会游泳,差点没俺死,没想到今年会有这么异样的享受,实在太高兴了。
这时候是深夜,水很凉,有种说不出的写意,当时虽然年轻,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可多得。人长大了,再活泼潇洒,也难免有很多心事,宋就是个例子。
我们两个人在泳池里泡了很久,后来我把灯也关了,只有月亮的颜色,游到肚子饿才起来,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吃晚饭。我穿着毛巾衣到厨房去找吃的,舞会不知道是几时散了,客厅里散着杯子、纸巾,佣人要到明天才会收拾,我翻出罐头,与宋两个人合作火腿蛋炒饭,他很会弄,而且快,我也帮了不少的忙,一下子,就香喷喷的放在眼前,我们大吃一顿,坐在地上听音乐。
他笑说:“没想到我找着一个忘年之交。”
我懂得他意思。他四十岁、我十七岁,其实也差不到很远,时间对男人来说很宽裕,很多四五十岁的男人,还娶廿岁出头的老婆,我没说出来。上半夜说了太多话,现在沉默一下。
舞会过后的客厅很有意思,不知道谁把一只口琴放在沙发上上,我拿起来吹一首民歌──
蜜蜂本为采花死。
梁山伯为祝英台,粱山伯为祝英台。
学口琴也是学校教的,学校规定每个人要会一种乐器,我懒得紧,就挑一样最简单的,后来发觉也不容易,但已经上了当,十分无可奈何的学下去。
宋反而说:“你真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子。”
我很疲倦,不过还是感动的说:“明天你一定要送我去机场。”
回到房间我就睡着了。第二天很晚才被姊姊叫醒,宋正在等我呢!我洗脸刷牙,随身边没有行李,胡乱套上衬衫牛仔裤,袜子也找不着,光脚穿双橡皮鞋,宋又蹲下来为我缚鞋带,我扶着他的肩膀,把我的地址偷偷塞给他。
姊姊很生气,她数落着我:“你几时长大呢?连褡飞机都要人叫醒!偷穿我的衣服,剥肓下来就一扔,你这种人到外国去?没三个月就叫救命逃回来。”
我嬉皮笑脸,看见宋也在笑。他在白天还要更漂亮,脸上有青色的胡髭渣。
我轻轻问他,“那么多胡髭长在脸上,痒不痒?”
他但笑不语。
他送我到机场。我沉默下来。
我说:“将来我们还要见面的,不要忘记我,跟我写信。”
他摸摸我的头发。
我抱住他很久。
他是一个大好人,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女子爱他。
我回到香港家里,见到妈妈,妈妈怪叫起来,说我太胖太胖,连忙不让我吃太多,又叫我去剪头发,又带我去买一大堆夏天衣服,才把我送到英国去。
我的行李超重超得很厉害,有几只箱子根本没有打开过,学生生活很朴素,穿不了那许多衣服,而且一到英国人家胖,我反而瘦了下来,直到圣诞下雪的时候,才有空到处看名胜。
我一直在等宋的来信。
他并没有写信给我。
我写了信回家给妈妈,问她要宋的地址。
但是妈妈说爸爸的朋友太多,根本不晓得我指的是谁。我很失望。
十八岁的时候,亲戚朋友们,开始为我介绍男朋友,但是这些男生都普通得很,我还是努力的在找像宋那样类型的男人,成熟、可靠、温柔。我常常记得他为我穿鞋,常常记得他的笑,但是他失踪了。
在英国第三年,父亲的生意失败,欠下一大笔债,把一切部卖掉,只剩一点点钱过日子,姊姊连忙嫁人,生活并不好,我几乎不相信这一切是事实,台北那个游泳池──我竟不能再回去了。留学生活马上成了问题,父母叫我放弃学业,立刻回家,亲戚们看不过眼,才叫我在英国读下去,完成最后一年。那一年我的功课一落千丈,而且在什么时候都想念宋。我有种感觉,觉得如果他在我们身边,他会替我们出主意的,我与他相处只四十小时,但是我记得他很清楚,每年夏季将结束的时候,他的微笑总会涌上我的心头。
毕业之后我找到一份工作,薪水极低,还得储蓄起来还给亲戚。那年我用掉近一万港币,可真要还到头发也白了。我们一家欢乐很少,我与姐姐不再吵嘴,要把家恢复以前的样子是太难了。那么多的钱,究竟是怎么花掉的?难怪爸爸要悔恨。
我还是没有见到宋。
我也问过姐姐:“你记不记得那一年在阳明山?我们家来了个客人,姓宋,你记得吗?”
姊姊黯然的说:“还提以前的事干什么?”她存心要把以前的事忘记,叫我怎么提醒她?
她忙着过她的新生活,爸爸妈妈也是,只有我,念念不忘那一天晚上,当我年轻的时候,所碰见的一个陌生人。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现在我也老了,吃过很多苦,父母更不用说,有时候爸爸还会提提以前,都带一种不堪回首的感觉。宋今年该五十上下,可是像他那样的人是不会老的,我多么希望可以再见到他,与他说一夜话,说我们的生活,现在我有很多很多的事可以告诉他。
他可记得我?
也许他记得的,像他那种人……
我没有结婚,债还清以后,我把钱带回家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的生命并不空虚,我其实并没有长大,常常做梦,回到那个星夜,那个游泳池旁,那一夜实在比任何梦更像一个梦,永远的失去了。
我想过很多办法,要再见宋一面,到处打听,可是没有人记得他,他彷佛是失踪了,他随着我的青春失了踪,再也见不到,碰不着。
可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男人,都没有他好,我很固执的坚持,我与他的关系是纯洁的,跟其他的男人,就是一般的男女关系,日子久了以后,我再也不清楚我找的是一个人,还是失落的过去。
我登了报纸,在英国登,在香港登,在台北登。广告上这么说:“宋,请写信,小豆。”附着报馆的信箱,但是没有人回答。我仍然在等,等他的电话来,告诉我,我是又聪明又伶俐的,一直等下去……希望他会看到这一篇东西,写信给我,他答应过写信的,很久很久之前。
亦舒《今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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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姬素来找我的时候,才清晨七点。她大声擂门。我昨晚很迟才睡,如何受得起这种刺激,想不理她,她又大力敲,并且叫:“阿五!起来,阿五!我知道你在房里,别装蒜!”
这就是住宿舍之痛苦,犹如大家庭一般,大家眼睛鼻子的对着,谁也别想避过谁。
我转个身,掀开电毡,披上睡袍,跑去开门。
她一手推开门,几乎把我夹死在门后面。
这人就是这样。
我让她进房里来,她坐下,倒静了下来。
房里窗帘拉得密密的,这是我的习惯,睡觉谁不拉窗帘?只有佩姬素。黑地里我也看得出她的脸上涂得红是红,白是白,一把卷发垂在腰间,曲曲折折,波波浪浪。
“什么事?”我问她。
钟上指着七点廿分。
“阿五,帮我一个忙。”
“我为你两肋插刀,佩姬,你又不是不知道。”
“阿五,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是知道的──”
“得了,别来这一套,你也有中国血统,做人爽快一点,说了吧,什么事?”
“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她忽然问我。
“没有,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
“行了,你帮我打发一个人。”佩姬素说。
“什么人?我又不会功夫,打架没力气,吵架也没喉咙,你另请高明去。”
“阿五,你听清楚了,这不是开玩笑的──”
“谁跟你开玩笑?我这个忙帮不了,你让我睡觉吧,小妞,睡醒我还得赶功课呢!”
“这可是生死关头,你听我说了再说!”
“好好,你说,你说!”
佩姬素说了。
她要我帮她打发一个男孩子。德国中国混血儿,现在西德念原子物理,去年暑假经朋友介绍,做了通讯朋友,圣诞他请她去慕尼黑渡假,她没去,她到巴黎去了,结果春天来了,这中德混血儿忽然来一封电报,说后天到。
佩姬素说:“这不是要了我老命!”
我白她一眼,开始洗脸刷牙,“活该。”我说。
“我可没请他来,大不列颠合众国却不是我的!他来敲门,我怎么办,我有什么空见他?你就冒充我,打发了他吧,求求你,阿五。”
我洗了脸,梳头,听到她这样的话,我放下梳子说:“你既然没空,就别去惹人家,通什么信,做什么笔友?真无聊!叶公好龙,龙真来了,又惊得这般模样。原子物理学生有什么不好?反正你俩都是杂种,不中不西,正应谈得拢,见见他,也许做了好朋友,岂非美事?我看他比你现在这几个男朋友都登样点!”
她苦笑,“阿五,你想想,咱们什么年纪了?咱们现在还找人怕拖呀?咱们抓老公还来不及呢!”
“也许他就是个有可能性的老公。”
“对不起,”佩姬素在我床上躺下来,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现在要的老公条件跟十年前不一样了,现在我要的是钱钱钱!一个破学生,谁稀罕,你不肯帮这个忙,我索性避而不见就罢了。”
“从没见过你这种人。”
“阿五,我寂寞。我男朋友多,谁都晓得,可是你瞧瞧,那堆活鬼之中,有个像人的没有?都是想在女人身上捞油水的,我都怕了,迟早也学你,带发修行,哪里都不去。这个人我是决定不见了。”
我白了她一眼。
“好,你恨我吧,你骂我吧。”她摊摊手。
“我又不是你老娘,我骂你干什么?可是人家这么巴巴从西德赶了来,老实说,飞机票又不便宜,又得从伦敦搭火车上来,又得住酒店,这开销不少呀!若是泛泛之交,我看他不致于此,你现在叫我冒充你,开什么玩笑!谁知道你们这笔友做到什么肉麻程度了?”
佩姬素笑,“笔友就是笔友,我难道在信封里跟他上床?你放心!”
我摇头,她是越来越不堪了。混血儿就是这样,集中外之混账于一身。
“他见过你的照片了?”
“没有,”她说:“真的,阿五,我骗天骗地也不骗你,我跟他不过是写了几封信,这人不晓得怎么,硬是心血来潮,要来瞧我──也许不过是参加什么会议,顺便而已,也许是闷慌了。反正你敷衍他几天,他回去了,就完了事了。”
“你敷衍他几天,不也一样?”
“我没空,我正跟一个小子泡。”她老实说:“这小子对我不错,你知道我跟别人耍花样,我就完了,划不来。”
佩姬素的算盘打得真灵光。
“幸亏你我都念美术,相貌也差不多,准没事,喂,你若想我早点走呢,你就答应下来,否则我就在这里磨你。”
“他几时来?”
“晚上。也许明天早上。”
“神经病,晚上我十点要上床,明早要上学。”我说:“我哪有时间?”
“放了学,我会留封信给他。”佩姬素说:“叫他五点钟来找你。”
“你倒是安排得巧妙!”我说:“你就不替我想想!”
“你不是一直喜欢原子物理学家吗?”她小姐还彷佛受了老大冤枉似的。
我也叹口气。“原子物理,他妈的!能当饭吃呀!正像你说,咱们什么年纪了?不外想找张好点的饭票,住间花园洋房,开辆小跑车,喝下午茶,逛逛公司,然后去接丈夫下班,什么原子物理!”
她一拍大腿,“正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我苦笑,“我还拍拖呢!跟小子们混呢!不如养养精神,打个中觉好一点,他们能帮什么忙?隔壁才有一个女生,因为男朋友在此留宿,被舍监轰了出去。开什么玩笑?这就是谈恋爱的结果了,我可受不了。”
佩姬素说:“咱俩是一辈子嫁不出去的了。”
我说:“也胜过嫁个畜牲!”
“不过,这一位总算是原子物理学生。”
我嘲笑说:“是好的,你还留给我吗?我希望嫁个原子物理学家,不错。但必须是中国人,高、瘦、漂亮,是个教授,开的车是费拉里勃纳琳泰保萨,戴的表是白金康斯丹顿,穿的鞋是瑞士巴利,住伦敦雪莱区洋房,闲时读红楼梦。这样的原子物理学家,你介绍给我,我向你磕头,现在这种普普通通,挤公共汽车的,算了。挤巴士是十五六岁小女孩子的事儿,顶浪漫,咱们不量量力,老骨头就得挤碎了!”
我换上T恤牛仔裤,泡了茶,与她对喝。
“你有你的理想,我很佩服,”佩姬素说:“阿五,可是你不敢面对现实。我活在现实里,可是理想全没了。”
我说:“也有人嘲笑我们,说:瞧,这就是念美术的女学生了,一点儿艺术家味道也没有。去他妈的!现在画册都卅五镑一本,油彩画布什么价钱,我的画笔秃了头,两年前就该买新的了,叫我哪里变钱?周日大念美术理论,周末可要到中国餐馆去洗碟子,赚外快,我没精神崩溃,蛮好了。”
佩姬素说;“唉,牢骚到此为止,总之此人你代我招呼招呼。”她作着揖。
“我面色难者点,你可别怪我。”我说。
“把他吓跑了更好。”她笑。
我也笑了。
她走了,大概又约了谁。也好,出去乐一下子,胜过耽在屋子里。我伸个懒腰,把功课拿出来,全堆在桌子上。反正这个人要晚上或明早才到,慢慢未迟。若明天到,对不起,我得留在图书馆里,非八点钟见不了面。正如佩姬素说,他觉得乏味,也就回去了。千里迢迢来见一个女孩子,也亏了他的,一个人到了这种年纪,还有这种兴趣,可真难得,难得之余,就使人觉得有点笨,大约念科学的人都很纯真,也可以维持着这种纯真。
佩姬素是早没有感情了,她对待那些男朋友,不过是小狗小猫一般,用来解解闷,差他们干点活儿,这里那里跑跑,如此而已。
托一终身,这年头还有这样的男人吗?只除了我的弟弟罢了,他可算是男人,然而我也只这么一个弟弟。
至于我,我是没有看破红尘,只可惜红尘看破了我,早将我束之高阁,再也不要我了。
我把佩姬素留下的卡片看了看,上面写着“汉斯.艾逊”,这人的父亲是德国人,母亲中国人。嫁洋人的女人,大告不妙。我也说过佩姬素,“你妈是怎样嫁洋人的?不可思议,我看一本红楼梦,看到现在还没看通,不要说是洋人了。”佩姬素耸耸肩,给我的答案是:“人各有志。”
佩姬素是个妙人。美丽,简直美得艳的,也难免俗一点,但是那种俗却是最受男人欢迎的俗,她身裁好,又不穿胸罩,三十五C的胸就在毛衣下,走起路来,不知道毛衣是活的,还是她是活的。
而我,我是排骨。可怜的汉斯什么,他只能见到一个替身,一个半点儿也不接近的替身。
我只写了半篇功课,传报员就叫“佩姬素史蔑夫小姐,有人外找。”
叫了三次。
我想是佩姬素已出了街了,我只好放下打字、笔,下楼去看。一看之下,我就知道是谁,是那个半中半德的原子物理学生。他站在那里,身边放着小小的一只皮夹。黑色的头发。佩姬素的头发也是黑的。眼珠是深咖啡,所以我想如果我努力一点,应该充得过。
他来早了。
于是我走过去说:“汉斯?”
他转过头来,很漂亮的一个男孩子,脸有点圆圆的,孩子气很重,可是太甜了,有点糯糯的,薄薄的嘴唇彷佛像女孩子,身裁普通,不高不矮,穿着花衬衫,洗得很干净的牛仔裤,很平凡的一个混血儿,看上去也很像一个混血儿,唯一的特色是他的眼睛,是一种晴天的澄清的蓝色,很少见,令人惊异的美丽的蓝。
他瞪着眼睛看我,“佩姬素?”
我没有回答,“你早到了。”我说:“幸亏我没有出去。”
他与我想像中的原子物理学家完全不一样,我觉得既然有了德国血统,又念了这一科,总该高瘦挺拔,冷酷理智,有种盖世太保的味道,而他!他却糊里糊涂,说来就来,千里迢迢来看一个对他一点没有兴趣的女孩子。
“你找到可以住的地方了?”我头一句问他。
“咦?我告诉你了,这里宿舍有空,接受外来学生,我订了一间房,不贵。佩姬素,你好,我想见你已经很久了。”
他伸出了手。
我只好与他握一握手,然后连忙把手藏到口袋里去。
我说:“我住九号房。你要不要人帮你收拾行李?打算住几天?”
“一个星期。”
我怔住了。我的妈呀!我还以为他住三两天,一个星期?
我再有空也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呀。
我回转头去。
他说:“可是我要到牛津大学去开会。”
“啊。”我松一口气。
我看了他的锁匙牌,他住的是七十三号。
我陪他到了他那边宿舍,他放下了行李,我摊摊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自皮夹里掏出一张卡片给我看,说:“我最喜欢这一张。”
我打开来看,是花生漫画卡片,薄荷佩蒂靠在树上说:“我承认我喜欢物事:美丽的、闪亮的、柔和的,我都喜欢──”转过后页,他说:“但是你,我爱。”下面打着无数的XXXXXX,然后龙飞凤舞的签着:佩姬素。
我吓一大跳。真是混账忘八羔子,这样的通讯朋友,现在变了心,塞到我这边来,叫我如何应付?我一抬头,偏偏又看到他那张孩子气的脸,而且一脸的微笑,我几乎昏过去。
我只退后两步说:“汉斯,我想……你一定累了,你休息休息,把行李整好了,咱们再见面。”
“好的。”他说:“我洗个澡来找你,九号房,是不是?”
“是是。”我连忙退出他的房间,逃也似的奔走了。
我握紧了拳头,佩姬素太不公平了,这混球!真是敢为人之所不敢为者,算我服了她!
到吃饭的时候,我先把汉斯寻了出来,怕他不晓得饭堂在什么地方,老实说,我真有点儿累,而且要做的事又这么多,所以没有什么好气,只是默默的坐着。而且那饭堂的饭菜又不大好吃,一直是老款式。
在外国就是这样,大家是学生,名正言顺的穷着,一天到晚吃着那些鬼东西,唯一的娱乐是到公园坐坐。
汉斯说:“你怎么剪了头发?”
我愕然:“你怎么晓得我把头发剪了?”
“感觉。”他笑笑。
我吓一跳,他以前见过佩姬素的照片?佩姬素说没有。
我问他:“有什么打算没有,节目安排好了吗?”
“你可有空?”他问我。
“汉斯,我没有空,你来得真不合时,我没有打算见朋友,我们在下月份要考试呢,我温习得很紧张,应该早跟你说的,可是……”我说不下去了。
想想也是,人家千里迢迢的来看女朋友,看到的不是本人,我的态度这么冷淡。他一定弄不清楚,这年头谁是笨子呢?他也一定很快会发觉真相的。
于是我改口:“放学后,做完功课,把杂事都做完了,也许有空。”其实也好不了多少。
他只看了我一眼,眼色很深沉,但是依然微笑着。
“你不是佩姬素。”他说。
我一点也不惊异。我说:“我又没认我是,是你开口叫我佩姬素的。弄明白了更好。”
“佩姬素呢?”他问。
我坦白的说:“她不想见你了。”
汉斯沉默了一会儿。我的心悬着,怕他有什么抱头大哭之类的举止。谁知他不过是沉默了一点点时候,马上抬起头来,好一个科学家,喜怒不形于色,他问:“我做错了什么?”
“不是,”我说:“只是佩姬素这人……很情绪化,你不要生她的气,这不是她的错,也许隔一阵子,她的心情大好了,跑来看你也说不定,到时你也可以拒绝见她。”
他笑了,“女方有权改变主意──是她叫你招呼我?”
我点点头,“我本来打算告诉你的,哪知道你先说了。”
“你与佩姬素是不一样的。”他说。
“长得有点像。”我改正他,“你又没见过她。”
“性格不一样。”他说。
我笑了。“身裁也不一样。”我补一句,“她身裁美得多。”
这倒使我松了一大口气,大家弄清楚了反而好。
他解释:“其实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来开会,顺道见见朋友,倒没想到她不开心,不见客。据说很久之前,任何人都有不见客的权利,现在太忙碌,每个人都得做不愿意做的事,像你受人所托,就不得不对着一个乏味的人。”
我倒一愕,说:“我……无所谓,我答应佩姬素陪你的。”
“不用了,我过两日自然到牛津去。”他一点也没有不高兴,至少我看不出他有什么不开心的样子。“但明天中午,假如有空的话,我想请你吃一顿中国饭,好不好?”
“中国饭很贵,这钱可省即省,我明天自上午九点一直有课,到下午五点,还得在图书馆做功课。”
他微笑,“我知道,你是怕你男朋友不开心。”
我也微笑,“我没有男朋友,我不骗人的,佩姬素也不骗人,咱们是念美术的,美术讲‘真’。”
他不晌。
“你可以到我房里来休息一会儿,我泡个茶你喝。”我说。
“打扰了。”他大方的应允着。
他跟我到了房间,我那房间真见不得人,到处都是画册、颜料,又堆着画架,架上有幅永远画不完的画,地上有素描,书桌上有功课本子。
他看了一看,我开亮了灯,然后去厨房做菜,我真难得有个客人,故此着实泡了杯好龙井。回到房间,见他在翻我的画册。
我想,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了。我若去看他的原子物理册子,一定半句也看不懂,但是他看我的画册,多多少少有点反应。
他抬起头来,“我一点看也不懂。”他说。
我忽然大笑起来,心平气和。
“这幅画,是画得什么?”他又问。
“我不画大题目。这幅画叫:‘她说:我总还是记得你’。”
他白我一眼,“但是我看不过是一堆云,一片草地,那边有霓虹灯,这一堆什么?名字又这么长,还有,地上的素描倒是很好,鞋子像鞋子,纱帘像纱帘,由此可知你是个可以画画的人,全浪费了!”
我愕然看着他,这人不通得很。
我只好说:“画画不是讲究像的,要像,可以买个哈素勃拉特照相机,照什么像什么。画讲的是神采、美丽、创造。我想这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明白的,原子物理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解释得出来的。”
他点点头,“我明白你说的。反正这两行倒是有一个共同点:将来大家都找不到饭吃,你想想是不是?”
我笑了,“读书又不是为找饭吃。”
“可是为什么中国人说.‘书中白有黄金屋?’”他侧着头,眼睛的蓝是任何颜料所调不出来的。
我说:“那是骗你的,我们中国人最会骗人。或者他们书跟咱们的书不同,我书里着名人物,少数除外,其余都是饿死瘦死病死的。”
“别这么悲观,那我一天到晚瞪着电子层,岂非更糟?”
他喝着茶,我们都笑了。
“这床单这枕头套很好看,”他说:“我母亲喜欢这种花样,在哪儿买的?”
“我自己做的。”
“真的?”他取过细看。
“这已经旧了,若她喜欢,我做一套给她。”
他耸耸肩:“到底美术还要比原子物理实际一点,我可不能送你一堆中子。”
我看着他,心想,这人的母亲,是个怎么样的女人?也许是个美妇人,而她的儿子,为了这个中国母亲,而向往着中国女孩子,然而中国女孩子并不如她想像那样的,中国女子的缺点是千疮百孔的。而他的母亲,是如何的适应着外国的生活?外国,女人吃苦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不能怨,不能噜嗦的。
于是我问:“令堂好吗?”
他点点头,“她长得很美,人极好的,然而十年前与我父亲离了婚,如今嫁了中国人,是开饭店的。”
他很坦白。瞧,又是一个故事,我后悔画了画,若是写小说,一辈子写不完的故事啊。
“你父亲可有重婚?”我忍不住问。
“有呀,养了一大堆弟妹,都是典型的德国人,金发,浅色眼球。”他笑了一笑,笑中有无限的惋惜。
“家里只你做原子物理?”我又问。
“我父亲是原子物理教授,极着名的。”他说。
“啊。”我说。
“而你呢?我连你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
“我叫阿五,家里五个女孩子,父亲烦死了,索性叫号码,很科学的样子。后来老六是个男的的,父亲跟他改了个很堂皇的名字。做阿五也有好处,家里早把我忘了,我也名正言顺的不用负任何责任,流落在外国根本不想回去。闲时到中国餐馆去做个天昏地暗,去年暑假赚了五百多镑,差点没吐血而死,非人生活。”
“我开计程车。”他天真的说:“也赚得很多。”
我笑了,是的,事后说起来都很有趣的样子,然而现在浪漫的季节已经过去了,人都得象佩姬素说的那样,想法子找点钱,否则我一辈子在中国餐馆做女侍乎?这样的男孩子,尽其量不过是说话、聊天的对象,淌混水就不值得,像我们这种年纪,没有什么好玩的了,倒不是什么洁身自爱这一套。
如果是多年前,这样的男孩会带来很多快乐。
我用眼睛瞄着钟,九点多了,我习惯了十点半上床的,除了有天大的喜事悲事,否则无动于衷。
他很灵敏,马上拍拍手站起来说:“谢谢你的茶,我也该去休息了。旅途很累。”
“好,我送你下去。”
我一开门,佩姬素就自对面房出来,看我一眼,又看了我身边的人一眼,又关上了门,缩进去了。
我没法子,只好一个人送他回七十三号。
我说:“那就是佩姬素。”
“很漂亮。”他说:“漂亮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了。”
我忍不住帮了佩姬一句:“原子物理学生也很多。”
他的脸沉了一下,不高兴了。
我叹口气,回到自己的房内,他懂什么?无怪佩姬素不想见他,惹多一段故事。无论在大学耽多久,终归要出来面对世界的,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白骨如山忘姓名,莫非公子与红妆”,他懂什么,念理科的人是不会懂的。
我收拾着东西,佩姬素推门进来。
“那就是他?”她问。
我点点头。
“太普通了,信倒是写得不错,就没想到除了一对蓝眼,长得那么普通,缺乏一种秀气与高贵。”
我又点点头。
“他住多久?”
“一星期。”
“我的妈!”佩姬素说。
我说:“佩姬素,你根本开头不该去惹他,这种人读了几年书,是死心眼的,你又寄那种肉麻卡片给他,我都看了,这就是你的不是。”
佩姬素说:“是我不对。但是我寂寞。你想想,这里这么多人,又有那么多的好卡片,我见到了心痒,就忍不住要买,但是买了寄给谁?想想只有这个人最远,是寄给他,总没问题吧,谁知他又老远的来了。”
我说:“这话你说与谁听,谁都不相信,只我明白罢了。老实说,你也太寂寞无聊了,找对象,也让我找个正确的,胡乱……”
“我知道,我都知道。”她落寞的坐了下来。
“他倒没有不开心。”我说:“人还算大方。”
“大方什么,不过故作大方而已,看样子也非常的不开心,这等人,我还有看不穿的!过三五天,原形就毕露了,有什么分别!”
我不晌。
“难为你了。”她说。
“看样子你好像很不开心,为什么?”我问她:“早上还鲜龙活跳的。”
她苦笑,“唉,生不遇时,遇又非偶啊!”
“小姐,去睡吧。”我说:“明天一大早还要赶功课。”
于是她去睡了。我有梦。梦见着三年前的本身,寂寞空闲无聊伤心,醒来之后,决定把那幅画画好,她说:“我总是还是记得他”。这是个好名字。穿衣服赶到学校去,路上倒是有点开心,至少现在忙得昏头昏脑,除非夜里做梦,否则没有时候不欢。
放学回来,我想那个叫汉斯的家伙大概又来苦缠,谁晓得他留下一信,走了。
我诧异得不得了,我倒是小觎了他,他倒是比我们想像中大方得多,恐怕是因为有点中国血统的缘故,走了。信中附着地址姓名,他说:有空请来信。我是不爱写信的人,再空也不写信的,于是我递给佩姬素看。
佩姬素看了,也有点一意外,她说:“啊,走了。”仍把信还我,那声音是淡之又淡的。
自然那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也许多年之前我们曾深爱的男人,也不过是更普通的男人,只是那时候年轻。
佩姬素又加了一句:“他走了倒好。”
这人来得不是时候,他来迟了几年,若是早一点,说不定佩姬素跟他回了家乡,像他母亲那样,至于隔几年是否离婚,又是另外一件事。
这是佩姬素的通讯朋友。
亦舒《今夜不》
误车
去参观表姐的婚礼,她决定在利物浦结婚了。利物浦是一个好地方,可是不是结婚的地方。但是表姐要在利物浦结婚。
而且她终于结婚了。
三十二岁才结婚,大家都说,可是终于还是结婚了。
我很爱表姐,这种爱不是姊弟之爱,换句话说,我单恋她很久了,自从很小开始,我就觉得她是一个美丽能干、黑白分明、有肝有胆的女子。但我是她表弟,而且比她小了十年,我怎么可以向她示爱。
我是一个笨人,七情六欲是放在脸上的,别人也许不会留意到,但她是知道的,她怎么会不知道,她见我的时候,总还是那么大方,有说有笑。
我们的时间是默默渡过的。
然后她结婚了。
我要去参观她的婚礼。
自黑池赶去,到了她那里,客人都没有到。婚礼安排在第二天,我是特别早一点去的,不想与人群混在一起,表姐在客厅里。
那是一问美丽新盖的平房。
表姐穿着一件圆角的棉祆,双捆边。她实在是十分考究的,这跟在香港有什么两样。
她在写字,一张大大的宣纸压在两条纸镇下,用毛笔大大的写着草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
当时我问她,“你怎么写起《大学》来了?”
她抬头一笑,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反问:“你要我写什么?逍遥游?”
“至少应该是: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
她微微一笑,“你看我还是有闲情的人嘛?”
我抖起那张字看,我说:“这么好的字,现在这些人里,也只有你会写了,咱们都不行了。”
“又算什么?”她放下了笔。
我看她。
她的脸上,没有快乐,没有不快乐。她的丈夫是个做生意的人,经济上是过得去的,不过视她为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她最最好的优点,他是不会知道的,然而她还是嫁人。一个女人,靠自己双腿站了那么些日子,也该累了吧。
我没有说什么,至少她的脸是祥和的,温柔的,美丽的。
三十二岁对她来说,还是年轻的,皮肤有一种深沉的,蜜糖似的颜色,非常吸引。
我跟她说:“我是乘火车来的,我那辆小车子坏了。明天有一节重要的课要上,得赶回去。”
“真的那么重要?”她问,“我明天晚上差人送你走。”
“不行,那节课非去不可。”我说。
“那么你来了也等于没来,并没有参加我的婚礼。”
“来了就是来了,怎么说没来?我下午五点走。”
她仍然微笑,“我不勉强你。”
“还有,妈妈说他们的礼物押后着,等你回去了才给,因为我在此地不会挑——”
“明白了。”她仍是微笑着。
我觉得她笑得太多了。即使终于结了婚,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如此高兴的。有什么开心呢?结了婚,也不过与所有其他的女人一样。
我坐到五点。
吃了很多点心糖果,从未没吃得这么多。她家的起坐间有落地长窗,草地修得如地毯一般,玫瑰盛放。我默默的注视着这个花园。
到了五点,我说要走。
她送我。如果她真要留我,也留得住的,但何必呢?即使她要留我,也不必待至今日,我不过是她一个不相干的远房表弟而已。
我觉得很乏味。真的白来了。
况且她没有送我去车站,我叫了街车。她站在门口,平房的门口是雪白的,她那件棉袄是红的,我向她摆摆手。她进屋子去。
车子到了火车站,我买了票子,问是哪一列车站,服务员向前指了指,我便向前走,一直走。
一卡一卡的火车,我一直走,一卡一卡的火车。
然后我凭意识上了车,挑了个位子坐下,看看表,五点一刻,车子五点半就开。我闭目养神。真是白来了,她嫁得与所有的女人一样,非常的开心,非常的庆幸她得到了买主。这使我非常的伤心。
火车移动了,我很疲倦,一小时零一刻钟以后,我可以回到黑池,到我那十全十美的宿舍里睡一觉,然后醒来之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时候睡一觉可以解决很多烦恼事,我闭上了眼睛。
火车移动着,移动着,移动着。
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有希望的。即使她一辈子不嫁,我一辈子不娶,也是没有希望的。况且她也变了,以前她是那种“天缺一角有女蜗,心缺一块难再补”的人物,现在她只求住一间豪华点的平房而已。一个人是会变的,我不能要求她还维持十八岁的模样。况且她不是一直微笑着吗?她一直在微笑。
我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看表,七点半。
七点半?
七点半!
火车还在动,我跳起来,怎么可能?七点半?早就该到了,火车不过开一个多钟头就到黑池了,这辆车去什么地方?我推开了窗门一看,外面都是黑的,只听得火车隆隆响。我跳起来,抓住了一个服务员问:“这车去哪儿的?”
那人诧异他说:“苏格兰,先生,苏格兰。”一副苏格兰口音。
我的妈呀,我几乎吐出血来,苏格兰,我上错车子了,怎么会到苏格兰来了?我呻吟一下,怎么回去呢?我必需马上下车。
我立刻走到车门去站定,问下一站的地点,结果他们说了一个小镇的名字,我隔了十分钟,便下了车。
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害怕或是愤怒,也没有心灰。我很少碰到这种事情,迷了路,在苏格兰边境,我要赶回黑池,明天有一节课要上,很重要的,但是我没有着急。很奇怪,我没有着急。
平常我是一个很紧张的人,可是这次我很冷静。我再看看时间,最后一班火车已经没有了。怎么办呢?叫计程车?没有那么多钱。顺风车?站三个小时未必有人载我。怎么办?袋里有十镑。
我站在车站上,风很紧,我拉了拉围巾。
有雾。
我坐在长凳上。
然后我发觉长凳那一头也有一个人坐在那里。
是个外国女人。
金色的头发如一幅画般,又如马鬃,飞扬在风中雾中。包在雨衣中的身型还显得纤细。她转过头来,倒是一张清秀的脸,如一个女学生般,大眼睛是一种透明的浅色,是蓝是灰,看不清楚,天色很黑了,路灯又不明。我呆呆的看着她。
她的大眼睛是无可奈何的,幽幽的。
我没有出声。
她问我:“等人?”
我答:“我乘错了车子。”
“真的?你原先去什么地方?”她问。
“黑池。”
“我也乘错了车。两列车排在一起,一辆去黑池,我上了去苏格兰那辆,结果在这里下了车。”她耸耸肩。
我笑了,天下这么巧的事。
她一张脸倒是很清秀的,没有一般洋女人的粗糙可怕,而且没有搽得红颜绿色。我叹了一口气。
我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我在想。”她说。
“我也在想。”我说。
“你是中国人?”她问。
“是的,中国人。”
“我是英国人。”她说。
“我猜到了。”我礼貌的说。
她的英文很准很好。像是出身不错的一个女人,约莫二十三四岁。不过外国女人很难讲,但凡看上去二十余岁的,其实不过十余岁而已。
我忽然说:“你的头发,像鲍蒂昔里的女人。”
她笑了。“在这个时候,在这种天气,在这种情况下,你还可以说这种话,我真佩服你的勇气。
我微笑,“我不能哭啊。”
“你打哪儿来?”她问。
“参加婚礼。我心爱的女人结婚了。”我忽然说了实话,一个秘密,我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的一件秘密,“我很难过,又有点轻松,我不再介意了。她是我表姐,大我十岁。”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很了解的问:“她可美丽?”
“很美。”我淡淡的说,“再也没有更美的了。”
“她一定很美。”她说,“一定的。”
“你呢?”我问,“你在利物浦干吗?”
“我?我到博物馆去。”她又耸耸肩膀。
“做什么?”我奇怪的问。
“很久之前,我认得一个男人,我们来利物浦,在博物馆看过一幅画,叫《但丁初遇比亚翠丝》,后来我觉得寂寞,又回来看这幅画。”这大概也是她的秘密?她也很平静。
“他呢?”我问。
“走了。”
“哪里?”我又问。
“我不知道。”她说,“已经与我没有关系了。”
“但是你又回来再看这幅画。为什么?”
“因为我笨。”她很温柔的说。
“我也很蠢。”我微笑。
“你的英文说得那么好。”她说。
“我念英国文学兼历史,我明年拿博士了。”
“恭喜。”她说。
“我们怎么办?”我问,“坐到天亮?我不介意,只是太冷了,到了深夜,一定更冷。怎么办?”
“找一间小旅馆。”她说,“睡一夜,明天走。”
“哪里去找?”我问:“倒是好主意。”
“看看火车站里有没有小广告。”她说。
我们站起来。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身上的衣服货色也很好。不像是蹩脚女人。在外国,男人也得当心。能看《但丁初遇比亚翠丝》的女人总不会太差吧?
我们看到了一段广告,那旅馆就在火车站后面,我们很幸运。我们向后走去。
他说:“看看如果有房间,我们要一间双人房如何?一人睡一张床,可以省一点。我身上只有十镑,明天还要另买火车票。”
我说:“我的天,我也只有十镑,一间单人房要多少?”
“我不知道,所以我要跟你商量。”
“好的。你放心,在某方面我是很君子的。”
她不出声。她很漂亮,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英国女人漂亮,她有点苍白,但是她的面孔卖在相当好看,而那头厚而且长的金发,是可以一把又一把抓起来搓揉的。
我们到了酒店,它是一间很体面的酒店。
单人房五镑,双人房七镑,我们马上决定省下三镑,租双人房。很奇怪吧,两个不相识的人,忽然睡在一间房间里。我们签字王先生太太。接待员什么也不问。上了房间,她往床上一躺。
我也往余下那张小床上一躺。
“我太累了。”她说。
“我想淋浴。”我说,“如果你要用洗手间,我让你先用。”总要客气一点。
“没关系。”她说,“你先用。”
我马上淋浴,把水开得很热。好好的蒸了一下,寒冷疲倦都没有了,倒是有点肚子饿,已经十一点多了。明天要上课,看情形是泡了汤了。原可以打电话去表姐处求救——算了,明天赶回去吧,什么都是注定的。
我裹着大毛巾出去,把衬衫衣服折好,放在椅子上,然后钻进被窝里。
一张床,一张床,竟可以这么样的舒服。
她微笑一下,也去淋浴了。我听到浴间里蓬蓬夹哗哗的声音。我看到她手边有一包饼干,便顺手取了过来吃,吃得很有味道。
她穿着衬衫出来,两条腿很光滑有致。她美得不像英国女人。
她也钻进被子里,叹了一口气。
我说:“晚安。”
“晚安。”她说。
我吃着她的饼干,“沙沙”的作响,满床是饼干屑,睡酒店就有这个好处。
“明天我还你三镑半。”她说。
“没关系。”
“明天你回利物浦?”她问。
“不,黑池,你忘了?”我说,“你呢?”
“南港。”
“很近。”
“是的。”
“晚安。”我说。
“晚安。”她说。
我转了一个身。不知谁把窗帘拉开了,有一弯月亮。是初五初六?抑是初七初八日,中国人聪明,看月亮可以知道日子。然而再聪明,也无法控制感情,写情诗怨词最多的,也是中国人。为了感情,我希望我是洋人,即使刻骨铭心,也有股潇洒之风。
我怎么办呢?明天的课……可以补考吧?我准备了那么久的科目。我并不十分担心,我一直告诉自己,忘了,忘了,把她一百个一千个缺点数出来,但是她还是她,我自幼爱得己成了习惯的一个人。
我把手臂放在脑后,看着窗外微微的月色。
她终于嫁了。
我翻了一个身,看到睡在我隔壁床上的洋女孩……。
她脸上挂着两行眼泪。怔怔的看着我。她不是在看我,只是我刚巧调转了头,她来不及抹干眼泪。
我柔和的说:“既然完了,就应该完了。”
她微笑,“我知道,我心灵虽然愿意,但肉体却软弱得很。”她任由眼泪落下来。
“时间,医治一切忧伤。”我说。
她又微笑,“这话是‘小王子’说的吧,时间可没医好他的忧伤,他骗人。”
我笑了。
她的微笑,使我想起了表姐。表姐也不一直在微笑吗?一直笑,难道不疲倦?也许一个人在真正无可奈何的时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
我看着她,她的金发垂在被单上。
我问:“你的头发长了多久了?”
“从小没有剪过。洗一次头要好几个钟头,黑头发好。”
“黑发若这么长,就像义冢里钻出来的鬼,还是金发好一点。”我说,“黑发比较适合一种轻俏的、秀气的式样。”
她呆呆的听着。
“你疲倦吗?”我问。
“其实并不。”她说。
“我的意思是,你日常生活疲倦吗?”我问。
“哦,是的,我是常常疲倦的。”她用手支住了头,“非常的倦,一种睡眠无法消除的疲倦,我觉得死亡是自然的,上帝设造的,因为活到某一个程度,你明白……”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我说:“晚安。”
她也说:“晚安。”
我闭上了眼睛。毯子大概是刚洗过,有一种好闻的味道。
她忽然又说:“明天我们赶早上七点三刻的火车。”
我尽量使自己入睡,至少不再开口说话。
我朦朦的入睡。想到表姐第一次教我说法文——“不不不!你这笨孩子,老说不好,不是这样的,再来一次。”她教我跳狐步。她与我背温飞卿的词。她是那么的美丽,穿一件袋袋形的裙子,头发剪得短短,漆黑的短发,露着雪白的脖子。连我的代数,也还是她教的呢。我是她塑造出来的,在这么多小表弟小表妹中,她挑了我,是不是因为我特别的笨?特别的听她指使?
她自然有非常多的男朋友,数不清的。一个去了,一个又来了,有的时候她抛弃了人,有时候人抛弃了她,然而她是不愁的——她愁嘛?
从来没有人问过她。
在我的心中,她永远是好的,到现在,她还是好的。永远永远。
也许有一日有一时,我会遇见一个女人,是我所爱的,那么我可以忘了她,忘了一切。然而现在,现在她还是在我心坎里。
听说男人找女人是比较容易,只要他有能力可以供给起女人一口饭吃。但是女人找男人,除非要求特别低,或是长得像表姐。
我不知道。
我最好快快的睡着,像一只猪,或是一条木头一样,睡得死死的。
但是我听到隔床的女孩子起了身,她裹着毯子走过来,蹲在地下,跟我说:“你哭了。”
我张不开眼睛,一切像做梦一样,终于我感觉到一只温腻的手指画过我的脸颊,她的声音,“我替你擦掉了眼泪,过去是过去的事,完结是完结了。”
我终于醒来了,睁开眼睛,看到她伏在我胸前,一大把的金头发。
我哑声问:“我哭了吗?”
“你哭了,像个婴儿。”
“我做了恶梦。”我说。
她抬起了头,很温柔的说:“是的,你做了一个恶梦,毫无疑问,你做了一个恶梦。现在你醒了。”
我拍拍她的头,我说:“与我一起睡。”她拉开了毯子,躺在我旁边。她很温暖。我常常想身边有一个温暖的身体,但我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所以我失去了许多机会。我身边的人必需是我所爱的。
我并不爱她,我喜欢她,她是一个很有性感的女子,但是我不爱她。
我心中始终只有一个穿圆角棉袄的女子。
“晚安。”我说。
她不说什么,我是很柳下惠的,同学常常笑我。笑我看到女人不心动。有时候逢场作戏有什么关系。逢场作戏?我没有自暴自弃的冲动。我是一个读书的人。
我睡着了。
我一定睡了很久很久,很舒服很舒服,太阳在我脸上,暖气洋洋,美不可当。
我想,一定日正当中了,多可爱的周末。然后一幅幅图书在我脑子里集中起来。周末?我跳起来,看手表,下午一点三刻!
我大叫:“该死!”
有人笑了,“该死是该死!可是至少你睡得很舒服。”
我看着她。我也笑了,索性再躺在床上。
“我打电话去订了票了,两张二等的,在黑池下车;二点一刻开车。”
“谢谢。”我说。
“没有关系,多年之后,你会记得在一家小旅馆里曾经好好的睡过一觉,你不会记得赶着去做的重要工作是什么。”
“是的。”我说。
然后我洗脸刷牙,穿好了衣服,与她出来。
我们在路上走着,太阳太好了,她的金发闪闪生光。她穿得很厚,很暖,不像一般英国女人,零下几度还袒胸露臂的,看上去有种恐怖感,她是个好女子。
“昨夜我很礼貌吧?”我问。
“非常,”她微笑。
我扯扯她头发,“你头发很干净,我见过这么多英国女人,只有你一个人的头发是干净的。”
她拂开我的手,“你真坏。”
我笑了,路上都是黄黄的牛油杯花。我们挑了一块草地,坐了下来,等火车到来。
她侧头看我,“你长得真好看。”
我吃惊的问:“我?”
她点点头。“可以扮女孩子,还比很多女孩子漂亮。”
“你算是赞我?取笑我?”我问。
“赞你。”她说。
我拥住她的肩膀。
火车来了。我们这次问得清清楚楚,才上了车,挑了一个最好的座位坐下来,她靠在我肩膀上,我说她是个好孩子,我们胡扯着,然后火车开动了。我买了张报纸看,体育版上登着里兹队输了给利物浦,两方拥趸打架,警察抓了三十个人,我笑着扔开了报纸。有什么好看的呢。很快就可以回到家了,今天不能算一天,明天才开始做人吧。
我忽然想到表姐。
她现在是否在教堂里?是不是?那个念头一闪而过。火车窗外的牛油杯因风都歪在一边,仿佛在说:忘了吧忘了吧。
我向身边的女郎笑了一笑。
她吻了我的脸,我连忙看有没有人在偷瞧,她笑我畏羞,我拍打着她的头脸,倒成一团。
最后,她说:“你有一张婴儿似的脸。”
“我是一个男人。”我补充一句,“一个规矩的男人。”
“我真喜欢你。”她说。
我吻了她的鼻尖。“我到了黑池,打电话给你。”
“真的?”她问。
“真的。”
“你不过在说笑,像你这么样子的男孩子,是不会认识外国人的。”
“我不是认识了你?如果你对我不好,我还会到处去诋毁你呢,说你与我睡过。”
她微笑。她不会相信我会做这种事。
火车开动着。
“你连我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说,“而且也不问。”
“你叫什么名字?”我温柔的问。
“安琪。”
“安琪。”我笑了,“好名字。安琪。”
我仍然挽着她的手。她的手指上有好几只细小银色的戒指。我把她的戒指把玩着。
她把其中一只脱了下来,戴在我的尾指上。那是一只结,很别致的。我扬了扬手,很得意的样子。
火车驶得飞快。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渴睡起来,我枕在她手臂上,睡着了,我们在火车上得好几个小时呢。我已经够累了,实在太累了,好不容易得到这么一个机会,有一种安全感,一种莫名其妙的温暖舒服。而且我不会过站,因为她会叫我起身。
我睡得很舒服,直到火车收票员叫我起来,“黑池!黑池!”那老头子的声音一声叫。
我睁开眼睛,马上说,“安琪,我到了。”我转头,“安琪?”她不在,她到洗手间去了?我到处找她,问其他的人。
收票员说:“那个金发女孩子?她早你一站下车了。”
“什么?”我抓住他。
“早你一站下车了。她说:到了黑池,叫你起来。”
“她走了?”我震惊。
“是的,”收票员摇摇头,“我恐怕是的,先生。”
走了。我发着呆,走了。我摸着她给的银戒指。
车到了黑池,我下车。火车缓缓的又开动。她走了,安琪,留下一只戒指。我摸摸手指,留下一只戒指,旅馆费是我出的,火车票却是她付的,两不拖欠,她走了。
那一头金发。
我叫了计程车,向大学驶去。我不再疲倦。我睡够了,但是她呢,大概做人是这样的。我们同时误了车,又再一同乘车回来,然后就完了。
亦舒《今夜不》
一只手袋
阿健打电话来说:“唐!借你的公寓用一用,你不是要去东京三天吗?”
我说:“不借。”
“唐,做人别做得那么绝呀。”阿健说。
“不惜就是不惜,你这个人搅七捻三,到外边的酒店去搅,不要到我屋子来。”
“这次不一样!你别想歪了头,绝对不是你想像中的那回事。”阿健几乎要指天发誓。
“阿健,我压根儿不相信你。你少说废话,不但屋子不能借,车子也不能借。”我挂上了电话。
结果阿健下午来了,他赖在我的办公室里不走,游说了三个小时,我奇怪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他他的当。或者是他上了女人的当,谁知道呢?这世界不是男女平等了吗?
我的眼睛看看窗外。男人的趣味这么坏,女人的趣味也这么坏,到底这世界除了肉欲与互相利用还剩下了什么。
我希望我可以像那个男孩子,在雨中等他所爱的中年妇人,淋得一身湿,然後后的女人出来了,他微笑,顾左右而言他,看到身边的广告招贴,随口问:“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广告上做的是勃拉姆斯的音乐会。沙岗的小说。我也希望像梁山伯,匆匆赶下山去,见到祝英台,楼台相会,祝英台告诉他,她要嫁为马家妇了,他也没说什么,傻半日,只是默默的道:“你可知,我为你一路上,赶得汗淋如雨啊。”没有多大的抱怨,回家开门,吐血死了。
现在怎么办呢?现在天下充满了阿健这种人,偏偏又有那么多的女人,从床上跳上跳下,我觉得厌闷,这样下去,我快变成性无能了。
阿健是不会放过我的,他问:“到底借不惜?”
我抬起头,“好的,借给你,假如这样做会令你快乐,我不介意,我希望每个人都快乐,真的。”
“谢谢你”阿健将于良心发现了,“我认识你多年,唐,你家那盏灯不大好看,我另送你一盏。”
我尝试微笑。
我把锁匙给阿健,我说:“我家的佣人会服侍你,我明天走,星期五回来,当心我的家具,别弄坏了。”
“不会不会,你别小器,我会小心的。”阿健说了便走。
下了班,我默默的收拾行李,这么多年了,旅行、水远是一个人,不论是公干,不论是玩,总是一个人。飞机上闷闷的看小说,看得眼花缭乱,到了站一个人到处乱逛,好不痛苦,巴黎去了四次,都是一个人。
我快心理变态了,老处男的脾气。
我收拾好行李,第二天一早便走了。寂寞的飞机场,寂寞零落的飞机。在东京三天,也没有女孩子托我买东西,一气之下,一口气买下一大堆时装,每个女秘书发一件。
回来也没人接,自己叫了辆计程车,计程车司机以为我是个游客,大大的敲我一笔,我并不讲价,我已经太累了,一皮夹子的文件资料,带回家来整理,连休息的时间也没有,我只想好好睡一觉。
佣人笑眯眯过来开门,看样子阿健留给她的小费还真不少,阿健把锁匙留在茶几上。
佣人对我说:“少爷,房间都整理过了。”
“是。”我说。
我进房,躺下,看着天花板。
转过头来,看见床头柜子上有一只女装手袋,我一怔。抓了过来,那是一只小型的晚装手袋,银色金属绸织的,触手冷冷、软软的,又发出轻微的声音。
谁的?谁把手袋都忘了带回家?
还有谁?这里根本不会有女人进来,当然是那阿健的女人。阿健这女人挺高级,不但不向阿健收钞票,还把这么漂亮的手袋给漏在此地了。
明天,告诉阿健吧,叫他把手袋取回去。
但是这手袋这么小巧美丽别致,令人产生想像力,它的女主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我想了一会儿便放弃了,最多不过是别处陪人睡觉的女人。
我把那手袋放回原处。
第二天我见到阿健,说了这事。
阿健愕然,“是吗?这么冒失的女人,怎么办呢?”
“怎么办?把手袋送回给她呀。”我说。
“但是我不认识她!”阿健居然理直气壮的说:“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地址,不知道一切!”
我的妈,我真的无法忍受。
阿健解释,“你知道,大家都寂寞,都有需要:…”
回到家中,那只小小的金绸手袋仍然在那里。
阿健也许这辈子也见不到它的女主人了。即使见到,也不会认得,这个女子也不会把这手袋认回去的了。真是。
我静静的打开了那只袋,把里面的东西倾在桌子上。
一支美丽的原子笔,纯银的,上面刻着漂亮的花纹,一只打火机,与原子笔同牌;一包香烟,银星牌,没有薄荷的那种,一张五百元的纸币,几只角子,一只蓝金牌的粉盒,粉是棕红色的,小镜子已经打破了,裂成一片片,一只小钻石耳环,只有一只,没有第二只。因为手袋的面积是那么小,因此也没装太多的东西,有一条银色的锁匙扣,长方型的牌子上一个C字,她连锁匙都不要了,阿健认识的女人都是这么伟大。
我把一切杂物都放进那只手袋里,谁拣到了真是谁的便宜,单是那颗钻石耳环都有廿分大。这女人到底是谁?恐怕她也不认得阿健了,两人在路上碰见如陌路人般。
日子过去,咱们也不提这事了,那只手袋始终在我抽屉里。
终于有一天,有个亲戚替我介绍一个女孩子,她几乎是令我一见钟情的一个画家,作品颇有点名气,她有一头短而天然卷曲的头发,迷人的神情在一个淡淡的笑容里,她开自己的跑车,常常一身米白色的衣服,很瘦,并不伪装她的胸脯,腿长而细,足趾是纤细的。我最喜欢她洁净的皮肤,脸上洗得干干净挣,只薄薄抹上一点油,真的半点化妆也没有,脸型是扁扁的,这么有特别味道,这年头美女太多了,太美太假的下巴,太美太深的眼睛,太美太高的鼻子,都来自同一个美容院,所以偶然见到一张纯真的脸,我的妈,开心得我跳起来。
是呀,人出生的时候都是平等的——真的平等吗?大学教授的遗传跟小工的遗传细胞一样?但是后天环境的影晌是这么大,居移体,养移气,星加坡舞厅出来的女孩子再善良也不是我的对象。我好色,我好的色不是在肉上头,大胸脯对我来说并不怎么稀奇,我喜欢一个女人的气派与雍容。她是我看中的女人。
我约过她几次。她准时,她脾气并不好,但是她容忍得极佳,她几乎无所不晓,贝壳的种类她懂得十余种,又集英国自一九六五年开始发行的每一种邮票,她是奇妙的女子,百分之一百的美丽。
我很明显的开始追求她,我一有空便约会她。她的工作繁忙,她在一家建筑公司任要职。
我会问:“工作辛苦吗?”
她微笑,“辛苦倒是不怕,然而一个单身女子在外头多多少少得受点气。有时候难免想嫁人。”
“嫁人似乎是解决一切烦恼的答案,真嫁了之后,才发觉烦恼刚开始。”
她说话就是这么有趣。
我问:“在你画画的时候,想得很多?”
“嗯。想怎么嫁了人可以享福,就不必画画了。老实说,嫁掉之後还得洗衣服煮饭的,我不干。”她朝我笑一笑,“场面做大了,甚么都自己赚得到。这些年来,我赚得最多的是寂寞,真可怕。”可是她仰头笑了起来,牙齿如编贝一般。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那才是百看不厌的,她读那么多的书,时间不知道哪里抽出来的,像红楼三国水浒那是不用说了,连白先勇张爱玲,国家地理杂志新闻周刊时装杂志都全部包销,家里上下下都是书本。
她说:“那是因为我不搓麻将。香港人如果全体放弃打麻将三个月,那种人力可以盖另外一座万里长城,然而万里长城还有什么用呢?所以大家还是搓麻将吧。”
她的歪理真是好笑的,但是笑后也觉得是事实。
她非常成熟,与她说话是一种享受。
我是怎么认识她的?
对了。
一个表弟的婚礼,在礼拜堂举行,她坐在我前面,我坐她后面的一排,她的后颈让我看得一清二楚,我只看到她卷曲的短发,耳朵长得那么秀气,我晓得女孩子勇敢,喜欢穿耳洞,但是每双耳朵穿两个洞,一共戴四副耳环就显得有点怪怪的了。她偏偏就那样。
她偶然转过头来笑,我马上爱上她了。她的气派是无法遮掩的,于是我立刻叫人介绍,人冢说:“唐,这是安琪。”我马上抄下了电话号码。
是的,是这么样开头的。
我不会忘记她回头的那一笑,那么潇洒,她戴着一顶小草帽,帽子一层网,都是米色的,我见过含情脉脉的笑,豪爽的笑,温柔的笑,但是最吸引我的,却是这一种不在乎的、微带轻佻的笑。
婚礼完毕后,她向新郎新娘道别,那日下微雨,她的一双米色皮鞋溅满了泥斑,她不在乎,照样往水里踩,看都不看,开车走了。
我能够找到女朋友也算是不大不小的奇迹,多少女孩子在我眼前走过来走过去,我只是凉凉地看着,微笑也没有一个。那种平凡的漂亮,地缝里扫一扫一大堆的漂亮,家里面开杂货店式的漂亮有用吗?我的妻子是要与我过一辈子的,我怎么可以冒险乱娶一个?我太爱自己了,我甚至不肯乱交女朋友,凭什么这些女人以为自己有天赋的本钱就可以从街头睡到街尾?
女人有时完全是水准问题。安琪的水准那是没话讲的,能够看懂她的人还没几个。多数人会计较她穿得素,她看太多的书,她太骄傲。是的,她与人群相处得不好,但是那些人群怎么比得上她!怎么会明白她,她根本没有损失。
她的世界与他们的世界不一样,何必要勉强她?只要我们两个人可以有共同的世界,那已经足够了,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共组,人越多越乱,把双方父母兄弟姐妹亲友方算进去,大家也别结婚了。
安琪与我一样,有点目中无人。
目中为什么要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人呢?传统的想法真是好奇怪好奇怪。
安琪每天早上起来,面对一个令她痛苦的世界,陌生的人,陌生的城市,她无法适应,却勉强着她自己去适应,粗心的人们在她身边晃来晃去。
她说:“这是一个钢铁水泥的世界,我落后了,我还活在象牙塔里,不肯接受现实,是我该死。”
这么多粗心的人。
她说:“我不是没有好处的,我的好处很多,只是人们看不到,他们看不到。
她曾写信给很多朋友,朋友们都是那么粗心,把信看完,扔了,于是她以后也不写信。她失望是那么大那么多,说不完说不尽的,所以笑中有种无可奈何的味道,从来不是真诚的笑。
她没有男朋友。请吃饭看电影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可是没有固定的、对她负责任的男朋友。
那一天我约她去音乐会,她来了,穿黑色的纱裙,珍珠耳环;她是那么美丽,令我心折,她手中拿着一只手袋,小小的,抓紧在手中。
我伸手过去欢迎她,她笑,“唐,你真多礼。”
我笑,她的手一松,那只手袋掉在地下,我连忙为她拾起,在手中一看,却已呆住了,为什么如此熟悉.金属网织的,小巧的,放在手中冷冷的。
我抬起头来看安琪。
安琪还在笑,“对不起,我就是这样,乱掉东西。”
“哪里。”我一边说一边把手袋还给她。
用这种手袋的女人真是太多太多了,我怎么可以这样多心?这是随街可以买到的东西,没什么稀奇,虽然是这么凑巧。
坐在剧院里,我的心思始终在那只手袋上,她没有当众扑粉的习惯,她一直抓着那只手袋。但是她有掉手袋的习惯,会不会那个粉盒的镜子就是这样打破的?
我怎么能够问她:你是用蓝金牌的粉吗?
我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
我注视着她的脸,她这张与众不同的脸,清秀的,稚气的,可爱的,完全天然的,她的谈吐是这么奇怪,有时候甚至是这么高雅,她会是那种女人吗?不不,我的联想力太丰富太丰富了,只是为了一只手袋,可能吗?
但是我无法平静下来。
如果她掉了只同样的,她会不会再去重买一只?那只手袋里有一只锁匙圈,上面一个C字。
她叫安琪,她姓辜,不可能是个C字。
“安琪——一]
“什么?”她转过头来。
我想问:你可有掉过一个类似的手袋?但我问不出。
她嫣然微笑,“唐,有时候你就是有这种傻劲。”
“我傻什么?”
“叫了我的名字,常常没有下文。”她说。
“借支笔给我,我想记一记这剧中人的名字。”我说。
她毫不怀疑地打开手袋。取出笔给我,一校都彭金笔,镶紫红边的。
我一边用笔记下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
“你抽烟吗?”我问。
“抽的,但是不在公众场所。太多的女人在公众场所抽烟,以示潇洒,所以我只好罢抽。”她微笑。
她算是把我当作一个熟络的好朋友了,说话的语气这么亲昵而坦诚。
“你用的是都彭打火机?”我问。
“是呀,一套买的。”她说。
我把笔还给她。我明白了。
那只小小的手袋一整套名贵的东西,一切都不是偶然的,我的心如掉进冰窖里去似的。为什么是她?她真的不像是那种人。
我还要证实,我问:“你抽银星香烟?”
“不了,以前用银色打火机的时候抽银星,现在用都彭,抽莫亚。”
“你掉了你的打火机——?”
“常掉,我极之不小心,终于有一天会把头也掉了。”她微笑。
“你扔掉过整个手袋吗?”我颤抖的问。
“咦?”安琪注视着我,她觉得奇怪了。
我们后座的外国人烦了,“嘘”的一声,表示我们不该在戏剧上演的时候,大庭广众之间交头接耳。
我拉起安琪,“我们走吧。”
她温柔而镇静的问:“为什么?”
“走吧。”我说。
她听话的跟我走了。
离开了剧院,我经冷风一吹,头脑忽然清醒起来。如果我爱她,何必计较她的过去?即使她一时寂寞,即使她一时需要,无论如何,她是一个人。
“呵,安琪。”我心酸的叫她。
“唐,今夜你真的奇怪得很。”她容忍的微笑。
“呵,安琪,我爱上了你。”我痛苦的说。
“我觉得非常的骄傲。”安琪认真的说。
“但是,安琪,你的手袋——”
“我的手袋?”
“安琪,你没有来过我的家吗?我现在请你去坐一下,可以吗?”我问她。
“当然。”她大方的答。
我多么希望她会拒绝,我多么希望我可以忘记这件事情。但是阿健是个这么随便的男人,这是男人自尊心的问题,我不可以容忍,我一定要查清楚,我心痛如绞,但是我一定要搞清楚这件事。
我把车子一直开向家去,安琪一直不说什么,她水远如此的镇定平静,世界上发生的事与她无关,即使有关,也没有大不了,谁能够奈何她?没有人。
车子到了家,我们下车,我摸出锁匙,带她上公寓,看她的表情。她一点没有异样,黑色的纱裙飘拂,珍珠耳环闪烁。呵安琪。
我轻声问:“这公寓对你来说,熟悉吗?”
她说:“现代布置漂亮的公寓,都是这个样子,不大分得出来,单身男人或女人住最方便?”
我关上了门:“布置真的一样吗?”
她一眼看到我墙上挂的一张米罗版画,马上转过头来,“我来过这里。”她居然微笑了,“我记得这张画再清楚没有了,我的确惊奇,怎么会在这种公寓里看到米罗呢?但那次我不是与你来的,这公寓到底是什么人的?”
她问得这么不在乎,这么大方,这么开朗,这么快乐,我整个人几乎疯掉了,她是什么意思?
她以为与一个男人到公寓来是等于跑咖啡馆?有这种事?
我反而怔在那里。呵安琪,你怎么可以这样子?
“这是你的公寓?我可不知道你喜欢画,真是太难得了,这年头喜欢画的人少之又少。”她问:“我可以坐下来吗?”
“当然可以。”我只好说:“请不要客气。”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的反应会是这样子的,我真的整个人呆住了。
我缓缓的问:“上次你跟谁来的?”
她侧起头想想,“我忘了。”她抬头看看我一点也没有犯罪的感觉。
“一个男人?”
“是的一个男人。”
我问:“你可记得,你忘了一样东西在这里?”
她笑问:“是什么,我可以确定不会是我的。”
呵,安琪,大方也该有个限度,幽默也有个止点。安琪,请不要在这个时候说这种话,我的心如刀割,“这是你的手袋。”我很低声地说:“你那日丢了手袋在这里。”
“一只手袋?哦,难怪,我才觉得奇怪呢,我那只手袋哪里去了?”她的声音又低又温柔,像在说一件完全不相干的事,“原来是在这里。”
“是的,在这里,我的卧房里,那一日你早上起床,走得匆忙,忘了拿走!我们无法找到你的人,你没姓没名没地址。那时候我不认识你。”
“没有关系。后来我买了一只新的。”她扬扬手中那一只新的。
她不知道她已经伤透了我的心。也许这不是她的错!她会以为这年头每个男人的心都似阿健,伤不了的。
“我记得在手袋里有一只耳环,是不是?后来另外一只寻到了,丢了它,倒是可惜。”她说。
“我去拿出来还给你,保证一切原封不动。”我说。
她还是微笑,洁白美丽的皮肤,雪白的牙齿,谁会晓得她竟有这么随便……阿健这种人……借来的公寓!我不能联想在一起。我连话都说不出了,连忙进房间,拉开抽屉,把那只小小的手袋,冷冻的,拿在手中,犹疑一下,走出房间,递还给她,我的眼眶已经湿了。
“谢谢。”她自然的说。好像我递给她的是一块巧力克蛋糕。
她打开手袋检查了一下,拿出粉盒,照了照碎镜子。
“据说是不吉利的,”她说:“但我老打破镜子。据说破一面镜子要走七年霉运,那么我倒不必担心,我的霉运已经走到二零零一年了。”
我笑不出,安琪,你怎么可以这样伤害我。
她把手袋扬一扬,“谢谢。”她再说一声,“我走了。”
我低声说:“我送你。”
“不,不必了。”
“一定要送。”我说。
她并不坚拒。于是我与她一起下楼上车,我把她送回冢,我连不高兴的样子都不大敢露出来,闲闲地与她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人长大之后,如果还真情毕露的话,会被人笑是白痴。
我只是说:“东西失而复得,是最好的了。”
她说:“可不是。我十分喜欢那副耳环,另外一只在家中寻到了,现在又成为一对。”
送她到家,她跟往日一样,向我道谢。然后说:“唐,再见。”她摆摆手。
黑色的纱裙,珍珠耳环。她飘逸的走了。
再见,这恐怕算是个永久性的再见吧。
再见,多么可怕,就是那样,再见,她与我说再见?
那时候,也是一样吧,恐怕是的,为什么不呢?我们不都是年轻的男人吗?关了灯,在黑暗里,躺在床上,如果没有爱情,不都一样吗?凭什么她要爱上我?
我一个人寂寞的回到家中,倒了一杯威士忌,加冰,喝了一大口,然后坐在沙发上。一侧头,又看见一只手袋。我的天呀,她又忘了带走,但是这一只是新是旧的呢?
我恐惧的打开它,看里面有什么东西,这只是新的,她倒是有性格,丢了旧的马上买套新的,拾回了旧的又立刻忘了新的,做人本来就该这么干脆。
这次手袋里多了一小瓶“哉”香水。
我静静的流泪。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难道还会这么寂寞?难道还会饥不择食?我不明白。
我去睡觉,手中抓着那只手袋。
我很久很久没看见她,也很久很久没约会她,我没有勇气再去找她,她也没有来问我要回手袋。她说她习惯漏东西,她不在乎。也许她根本不记得,如果我约会她,碰巧她又有空,我相信她是会出来的,但是她不会主动来找我,这点我还明白。
我把手袋里的东西倒出来,一样一样的数,一样一样的看,我可以把它送回去,我知道她住哪要,那将会是个好籍口,可是我肯这样做吗??
为什么我要先向她低头,这个随便的女人。她可爱是她的事,她犹如一只石灰箩似的,到处留下痕迹。
但是我爱上了她,我爱上了她,我的爱情是这么不幸,我告诉自己,这样的女人是不能爱的,真的不能爱吗?但是我已经爱上了安琪。旁边摆一个十全十美、冰清玉洁的女子也没有用。我爱她的笑,爱她的娇态,爱她的洒脱,甚至爱她的那天晚上的勇敢,没有一点惭愧,没有一点遮掩,她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子,我爱上了她。
内心很矛盾,去还是不去见她,
与这种人在一起有什么保障,说不定她明天又去找阿健这种人约会了,又借别人的公寓。但爱情是一种赌博,生命是一种赌博,爱情不能提条件的,爱情不是“你得好好跟我在家呆着。”或“除我之外,你不能见任何男人”不,不,如果她不愿意,也不会快乐。
如果她不快乐,我又有什么快乐。我如果愿意赌,就痛痛快快赌一场,如果不愿意赌,就在家中痛苦一场。
那天晚上,我终于决定了。
第二天早上,我胡子都没有刮,便抓起她的手袋,开车赶到她家去。我要她,她以前的行为如何,我不能管,我不能够介意。她以后的行为如何,那得看我的影晌力。这将是一杨公平的赌博。
清早,我大力按她的铃,按很久,我希望只有她一个人在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没有其他男人。
她终于来开门了,睡眼惺忪,披一件半新不旧的睡袍,见到是我,震惊的站在那里,我们两人相对无言,很久很久。
她叫我一声:“唐。”
我哑声说:“我来看你。”我自口袋中掏出她的手袋,“我来还你一件东西。”
她看看我,嘴唇微微一抖,让我进她的屋子,她随手关上门。她的公寓小巧舒适,屋子里并没有旁人,我放下了心,我自坐了下来。
“安琪,”我的声音仍是哑哑的,“我想过了,今夜不知道你有没有空,或者我们可以去看一场电影,我喜欢与你看电影。”我的声音甚至颤抖了。
她看我一眼,随即垂下睫毛:“谢谢你,我刚巧没有约会。”
我说:“那么我们晚上见,我六点半来接你。”
她忽然说:“唐,我的记性忽然转好了!我想从此以后,我不会把手袋丢在别人家中了。”
我转过身来,抱住她,她也抱住我。我吻她的耳朵,我说:“没有关系,丢在我的家里也没有关系,只准丢在我的家里。”我把她的头按在我怀中,但是还是感觉到她点了点头。
我抱紧了她。
呵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