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监管强势掩盖不了日常监管虚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5:16:07
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发生严重污水泄漏事件,造成汀江流域的重大环境污染,当地民生深受影响,相关产业遭受重创。事发后,环保部与福建省政府联合介入调查,事发地上杭县政府也于15日午夜发布消息,高调表示依法对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渗透污染事故以及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进行立案侦查,刑事拘留紫金矿业相关厂长、副厂长、环保车间主任。负有环保监管责任的县环保局长引咎辞职,主管工业企业的县经贸局局长停职检查。(南方都市报  )
事已至此,后续处置可谓有条不紊,完全纳入政府监管的常规套路。事发厂矿无限期停产,企业负责人被依法刑拘,主政官员去职检查,经济赔偿全面展开,突发环境事件之后的社会稳定当有保证。但正如公众所感知到的那样,事发监管的强势介入与日常监管的名存实亡,它们是现实生活中的两种真实处境,甚至成为互不相关的事实。紫金矿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掩盖不了当地日常监管的虚有其名。而如果不打破这种顾此失彼、厚此薄彼的监管逻辑,即便今次侥幸过关,此后重大环境事件也难以断绝。(南方都市报  )
据众多报道推断,紫金矿业的环保危机,爆发只是时间问题。早于事态认定的发生时期一个多月,当地就已发生大规模的环境异常事件。紫金矿业所在地的汀江下游沿线,水产养殖场出现大量的鱼类死亡。尽管迄今紫金矿业与当地政府均否认与后来的矿业污染有关,但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当地政府完全有责任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并在第一时间对包括紫金矿业在内的嫌疑企业作出重点调查和监管,遗憾的是,当地政府至今推脱这是一个疑难的科学问题,似乎死鱼与政府的监管态度毫无关系。这显然是事后卸责和角色错乱的托辞。
在汀江流域大规模死鱼现象出现之后,直到最终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紫金矿业和上杭县政府的表现,足以表明这种深入的政商利益同盟,已经彻底架空了当地的公众利益。所谓紫金矿业瞒报38天,当地政府迟报9天,这些具体的数字只是表征当地政商同盟在事态失控之后的束手无策,并无举证其失责程度的真正意义。事后表明,上杭县政府作为紫金矿业的大股东,所投入的不仅仅是一个具体的出资比例,还让渡了政府必须承担的市场监管责任。这种生意貌似带来了公共资产的增值过程,实际上却导致了公共利益的流失黑洞。
高层调查带来的问责结果,也间接证实了这种基层日常监管沦陷的严重程度。事态处置的最新进展是,福建省给予上杭县县长停职检查处分,县环保局长行政撤职;责令上杭县一名副县长及龙岩市环保局长辞职。这种事后行政问责层层加码,追求的是惩前毖后的惩戒效果。但正如前述所指,事后问责与日常监管成了两套并行不悖的系统,即使承认这种惩戒可能提升基层官员日常监管的责任心,但上级震慑与政商同盟细水长流的利益驱动相比,这种代价与收益无疑是不成比例的存在,也势必在日常监管上造成官员的投机盛行。(南方都市报  )
对已经脆弱的环境生态而言,这种事后监管的代价实在难以估量。那些用数字表明的环境修复,看起来充满了科学精神,背后却是对环境生态的轻屑,也进而布下了人心的阴影。对上杭县的公众来说,早于事态突发,就已经不止一人一次地上告当地政府,但这对当地环境监管的改善无济于事。如今,基于尽快平息事态的需要,当地政府对汀江污染的程度也极力淡化,丝毫不觉得世道人心,只有信任才是维系这种东西的基础。这种对公众的不尊重,丝毫不亚于对环境生态的不尊重。
诸多突发事件的处置,已经证明了高层事后监督的强有力。现在的问题是,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和提升了基层的日常监管力度?如果这不能论证出广泛存在于中国基层社会的日常监管得到了有效提升,那么,改善和提升基层日常监管的途径究竟在哪里?对普通公众来说,重大事件的事后处置只是新闻,但无处不在的基层日常监管才是自己的生活。以紫金矿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例,这种日常监管的沦陷已经足以令人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