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群生存状态调查:两代打工者工资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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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05日 10:52观察与思考【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40条

观察与思考2010年第2期封面
各地“两会”召开在即,多个省市传出“涨工资”的呼声和动作。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1月23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宣布,从2010年2月1日起省内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超过12%。
此外,北京市、重庆市以及东莞市等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
专家认为,各地相继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基于中国经济回暖的大环境,此举措对国家、对个人,乃至对用工企业都有利好。2008年1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要求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当时恰恰是金融危机的影响逐渐显现之际,企业经营面临极大的压力,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最低工资标准被暂缓调整,这也是意在稳定就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政府宏观调控之举。
一年多以后,情况已悄然发生了变化。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53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经济回升走出了人们事先敢想而不敢求的V形轨迹,GDP逐季上升,2009年第四季度增长已从一季度的6.2%上升到10.7%。
经济形势摆脱了经济危机的影响,再度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是地方政府决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首要前提条件。这些消息向我们传递了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信号,政府已经开始着手解决国民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正在力图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分配比例,达到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最终共同富裕的目的。
—编者按
在最低收入线徘徊的中国打工者
-顾列铭
在南方,曾经有这么一种说法:90年代初父亲来这里打工,月收入为800元;10年后儿子又来这里打工,月收入仍然为800元。
换言之,10年过去了,两代打工者的工资收入没有任何变化,而这么低的收入在今天,连维持打工者自身的简单再生产(即养儿育女)也非常艰难。
而这正是在最低收入线徘徊的中国劳动者特别是中国工人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