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英文的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06:33

我會分幾次把這篇文章寫完,只好請你們耐心的等ㄌ!

我學英文,就像一般的台灣學生一樣。還記得小學一畢業的那個暑假,媽媽就想辦法,找了個小型的英文家教班,先學二十六個字母,也學了一點音標。從那個暑假開始,展開了我的英文學習生涯。

上了國中,真正開始正式的學英文,也開始了當時的我看來,似乎無止境的補習英文的日子。還記得當時老師在教音標時,還特別強調,我們敎的是KK音標,這是美國用的音標,不像以前教的是DJ音標,也就是萬國音標,那是英國在用的。當時的我是這麼背book這個單字,B O O K,然後寫音標buk/,背音標。就這麼背字母(注意是背字母,不是背單字),背音標。(後來到美國以後,偶然間才發現什麼KK音標,萬國音標,全是BS,老美不只是不敎音標,根本是不會音標。)

還有當時的補習班的老師,又號稱是文法大師,我不只背字母,背音標,在那些文法大師的薰陶下,我還背文法。甚麼名詞子句當受詞用,副詞片語用來修飾動詞。不只如此,我還背句型。不要笑,搜尋一下奇摩知識,我保證,你會找到許多問名詞子句,副詞片語,之類的問題。你更會找到許多,問句型的問題,不是嗎?

還記得一位文法大師,還解釋給我們,為什麼是in a car, in a taxi, on a bus, on an airplane。他說因為car或taxi,你需要彎腰縮腳的鑽進去,而bus或airplane,你可以直直得站著走進去。所以鑽進去的,用in,而走進去的,用on。所以是in a car, on a bus。還有為什麼是 in the morning, at noon, in the evening, at night?他說是:in + 長時間,at + 短時間。然後長時間要加the,morning很長,而noon很短,所以是 in the morning, at noon。但是我就問了:evening不是傍晚,應該很短,而night晚上很長不是嗎?這位大師立刻說:這是例外,背下來。當時只是很討厭英文,這麼多文法規則就算了,還有更多的例外。不過我對這位文法大師,能夠把這些原因解釋出來,可真是佩服的五體投地。唯一只是討厭英文這麼多例外(到美國後才發現,這根本不是例外,待會ㄦ再說。)。而這些經歷,這也更堅定我背文法的信念,也讓我辛苦練就了一身,雖然句子不一定完全看的懂,卻能有高深的文法解釋功夫。

(這也是為什麼,我能清楚地解釋寫出a 跟the 到底有甚麼差別(一)a 跟the 到底有甚麼差別(二) 的原因,叔叔是有練過的ㄛ!)

 

國一還好,畢竟所學的英文還算簡單。在我努力下,英文成績還真不錯。國二國三就開始出問題了。碰到一些長的單字,我這麼背字母,背音標,開始記不住單字。背了就忘,忘了又背,再加上文法越學越難,句型越學越複雜,文法,句型也越來越難背起來ㄌ。

還記得當時我為了背,R E F R I G E R A T O R這個單字,怎麼背也背不起來,背得讓我哭出來。當時的我,只有加倍的努力,花出更多的時間在英文上。還好我的數理化還可以,讓我可以多點時間在英文上。但是我花最多時間的英文,卻反而是我成績不好的科目。

上到高中,碰到幾個好朋友告訴我,要用發音來背單字。但是當時的考試,最喜歡寫四個單字要你挑出拼錯的,而那些拼錯的字,卻往往是發音例外的字。在用發音背單字時,還是要背字母才能通過那些單字測驗。不過至少,我開始學著背單字,而不是背字母。高二時分組,我當然選了自然組,只是聯考還是要考英文。

 

考完聯考,還好我的英文沒差太多,雖然和我付出的時間還是不成比例。在我考完大學後,我只有一個感覺,終於我不用學我最討厭的英文了。Little did I know that I was in for a BIG surprise.

上了大學才發覺,還有必修的大一英文,我還是得學英文。不過畢竟大學生活的壓力,比起高中小太多了,自然我也就沒那麼認真的念英文。大一上學期的英文,也就很自然的,被當了。還好英文老師還不錯,補考讓我過了,說真的,我還有些意外竟然過了。大一下學期,為了怕補考,我只好再度發揮我背單字,背成語,背文法的功力與毅力,辛苦的低空掠過。當然我自然的認為,終於我可以不用再接觸英文了。不過我也了解主修工程的我,一定會需要讀原文書。不過只要我不需要再背單字,背成語,背文法,不需要學英文,我就心滿意足了。Again, little did I know that I was in for an even BIGGER surprise.想想或許外人認為我英文還可以,但是我知道,這可是我付出好幾倍的努力,才換來我還可以的英文。當時的我真的認為,英文可真是全天下最難的語言

 

大學生涯一晃眼,大四即將畢業。托了當時台灣『台灣錢淹腳目』的福,(看看現今的台灣,實在很難想像,不久前的台灣竟然能,『台灣錢淹腳目』。)老爸興起了讓我出國唸書的念頭,當然這也跟我混了四年大學,沒能考上研究所,有些關係。身為老大的我,也答應了。再怎麼怕英文,硬著頭皮也得出去。沒想到這卻展開了一個,潛移默化中讓我輕鬆學英文,進而體會到如何學英文,到明白英文比中文簡單好幾倍的過程!

 

在知道我會出國唸書以後,只好自己加強英文能力,尤其是聽與說。當兵退伍後,工作兩年。在這兩年裡,強迫自己多看英文影集,並且到美加補GRE和托福。真該慶幸自己遇到幾位美加名師,不過很抱歉,我只記得陶維極老師。在美加補習時,發覺托福的文法實在簡單的可以,完全比不上台灣英文文法的難度。當時只是覺得奇怪,怎麼老美的文法,考得這麼簡單?後來托福也考得不錯,有幸留在美加當助教,而趁著當助教的時候,又多聽了幾位名師的經驗談,當時就好像有點感覺,英文好像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難。美加的名師們,挑起了我這輩子以來,第一次對學習英文的興趣。

還記得當時,最喜歡看的是影集是:Three's Company(三人行),The Cosby Show(天才老爹),Hunter(緊急追擊令)和L. A. Law(洛城法網)。為了練習聽力,我把這些影集錄下來,邊看邊聽,聽不懂的就倒帶多聽幾次。而這些影集的故事,又是我所喜歡的,看起來也有趣,不至於無聊。或許在你看來,我很認真也很努力。但是當時的我,卻是很有興趣,也很輕鬆的在學英文,這可是有史以來,我第一次對英文感興趣,也是第一次感覺到,英文似乎不像我原先想像中的那麼難。這可要謝謝美加的名師們,以及那些我所愛看的影集。還記得在考完托福GRE後,因為成績還不錯,就買了一本Times,想看看自己的程度。結果花了我一個禮拜,才看完一篇文章,真是打擊信心。不過時間到了,我也就,這麼帶著既期待,又有些怕受傷害的心情,我踏上了美國本土。

 

到了美國,真正開始了英聽的考驗。剛到美國時,就聽一些老生說:先買一台電視,強調看電視是最有效的學英文的方法。趁著還沒開學,就拼命看電視。開學後還記得第一個學期,選了個Computer Architecture,是個Georgia Tech Ph. D.的老美,一口濃濃的南方腔,嘴裡好像永遠含個滷蛋一樣的,讓我完全聽不懂。辛苦的聽了半學期後,才稍微知道他在講什麼。還記得後來跟我的指導教授聊天時,還開玩笑的跟她說:That's not the English I learned in Taiwan.還有其他香港,印度來的教授。可以想像一開始,是多大的震撼。不過一個學期後,一年後,慢慢的也就能聽懂南方腔,香港腔,印度腔。

 

回想起來,說真的在台灣怎麼準備,都沒辦法準備你所要面對的語言問題。不過人的韌性,真的超乎想像,半年一年後,自然就能慢慢的適應了。還記的剛到美國時,還鬧了笑話,第一次到麥當勞點餐時,想要番茄醬,就說:tomato sauce。心想對了,番茄醬不就是tomato sauce,沒想到怎麼說,店員都聽不懂。一直到隔壁顧客也要了番茄醬,就用手指了指說:I want that.店員立刻說:Next time, just say ketchup.一開始,真的多半比手畫腳,或者找老生或多找些人一起去shopping,省得麻煩。

 

一開始,最怕寫報告,偏偏老美最喜歡讓你交報告。英文都不一定看懂了,還要寫報告。寫一篇報告跟要命一樣。不過正如我前面所說的,人的韌性真的超乎想像。好像真要被逼到絕境,才能真正的十倍速學習。還有當時除了念書以外,正如老生所說,有空就看電視。美國一年四季都有球類轉播,棒球,籃球,橄欖球,職業隊,大學隊。尤其球類比賽有個好處,聽不懂也看得懂,就這麼看影集,看球賽,看新聞,慢慢的聽力就這麼上來了。

自己是個運動迷,看球賽以外,還看球賽報導。學校的校報,地方報,有球賽,有機會,就看。一樣三大球類,又各有職業,大學隊,不愁沒有報導看。英文閱讀能力,也就慢慢上來了。在讀與聽越來越好時,很自然的,自己的寫與說就不知不覺的進步了。

 

當時還有機會,認識幾個老美。還記得當時跟一個老美,講起幾個音,老中發不出來。他問我是什麼音?我立刻寫下,沒想到那個老美完全看不懂。一直到我說:for example, thanks, think, thin他立刻說Oh, th。當時我立刻想到,不是說美國都用KK音標嗎?怎麼老美看不懂KK音標?後來我又問了好幾個老美,終於證實,老美真的看不懂KK音標。老美標發音的方法,你可以到dictionary.com,隨便找幾個單字,第一個顯示出來的,就是老美標發音的方法。

還有一件事,當時幾乎天天看新聞。晚上九點到十點有新聞,十點到十一點有另外一台的新聞。有次注意到,九點新聞一開始記者說:Good evening十點結束後,記者說:Good night。轉到十點新聞,剛開始記者又說:Good evening,十一點結束後,記者說:Good night。這才發現,evening並不是傍晚,其實是傍晚開始一直到晚上睡覺前,或晚上說再見時。而night,基本上表示要睡覺了,或是晚上說再見了。這才發現evening還真是長時間,而night還真是短時間。所以in the morning, at noon, in the evening, at nigh,in + the+長時間,at + 短時間,還真沒錯,不是例外。

在這麼強迫自己,聽英文,讀英文,說英文,寫英文下,(說真的在那個大學城,說實話還真是個唸書的好地方!)一路跌跌撞撞的六年後,學校生涯結束,我在加州找到工作,就舉家搬到加州,展開工作生涯。(很想說是個,雞不拉屎,鳥不生蛋,烏龜爬不上岸的地方,但是說實話,至今還真懷念那個純樸的大學城,還真想回去看看,重新享受一下那個純樸的生活。重點是一下就好了!)

開始工作以後,雖然很多老中同事,但老印、老韓、老美加起來更多,在學校裡,雖然要講英文,畢竟基本上主要根指導教授就好了,現在可不行了,design review,,同事間討論,用英文的機會更多了。同時因為開始賺錢,也稍微有些閒錢,做投資買股票。當然為了買股票,自然也就會常看關於股票的網站,新聞分析報告。所以除了學校裡看運動新聞外,也開始看商業股票報導,聽和讀的範圍,也自然更更多,更廣闊了。因此我的英文,也就無形中不知不覺裡進步了。

工作一陣子之後,因種種因素,決定回台灣發展。還記得上次在出國前在書局看到Times雜誌的刺激,有次拿本Times來看,意外的是,翻一翻竟然就把整本看懂了,看完了,而且不覺得有哪些句子,要仔細分析,才能看懂。當時還覺得,這麼簡單,怎麼會當時,幾乎完全看不懂。也在當下,才發覺自己的英文,好像還真的進步很多。

後來有次發現奇摩知識網站,開始回答英文相關問題,才又發現,原來台灣還是敎音標、背單字、敎文法、背句型,而且在回答當中,發覺原來當時我所背的文法句型,還是可以用來解釋。所以在我回答時,先直覺的看出結果,答案,然後運用我國、高中當時所背的文法,句型,來解釋。但我也有了罪惡感,我其實是在讓可憐的台灣學生,重回我當時,學習英文事倍功半的,錯誤道路。回想起自己在美國時,根本就是多聽多讀而學起來的,還有當時看到許多小留學生,一句話都不懂,一年後,竟然可以輕鬆的在美國學習,一年的時間,竟然比在台灣六、七年的學習有效好幾十倍。還有再看自己的小孩,上美國小學的學習經驗,真的發覺,多讀、多聽才是輕鬆學英文的方法。不要背單字,不需要學文法,看懂、聽懂就好了。後來在奇摩知識裡的回答,開始強調,不要管文法,看懂就好了。真要講文法,不如背例句。後來也就開始花時間,建立這個部落格,強調多聽、多讀,並且提供現成的材料,只希望能有些人,在看到我這個小部落格後,能開始建立真正輕鬆學英文的方法,能讓幾個人,就讓幾個人,輕鬆學英文,大家一 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