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带头岐视 长相学历户口健康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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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全国人大早在2005年8月就已经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但最新的一项调查发现,国家机关在就业歧视中起了“带头”作用,被认为受排斥的情况包括学历、户口、残疾、健康成为公务员招录和职业中普遍存在的差别对待。
《中国青年报》报道,2006年5月和10月,由蔡定剑主持的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就中国就业歧视的现状,在北京、广州、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郑州、银川、青岛等十大城市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共回收问卷3454份)。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目前的就业歧视现象相当严重——85.5%的人认为当前就业领域存在歧视,其中认为“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50.8%。
调查中,66%的受访者认为,国家机关的歧视主要发生在复试阶段,35.8%的人认为“升迁阶段”的影响更严重,29.4%的人觉得招录体检阶段存在歧视,27%的人感觉“公务员招录笔试阶段”存在不公平。
数据显示,招聘公务员时,42.0%的单位要求应聘者“年龄在30岁以下”,58.0%的单位要求“35岁以下”。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说:“这说明公务员招聘时的年龄歧视非常突出。”
蔡定剑认为还有一个现象同样值得注意——公务员在升迁提拔中存在的歧视。“人事部门有一个提拔干部规定,标明了40岁不能提科长、45岁不能提处长、55岁不能提局长,这同样是歧视。因为能不能胜任处长、局长(司长)甚至更高级别的领导职务,看的是工作能力,跟年龄无关。哪怕提拔之后第二年就到退休年龄,也不能因为这个理由拒绝提拔。”他说,从开始工作到退休之前,不能有任何的年龄歧视。只要有职位空缺,只要能力符合职务要求,就应该有机会被提拔。
“为什么中国的公务员队伍会出现什么‘39岁现象’、‘59岁现象’等在某个年龄段特别集中的腐败案件?跟这种年龄歧视有相当的关系。”蔡定剑说,当政府文件都在年龄歧视,就会造成社会的提前老化,让人产生自己过了某个年龄就已经没有了价值,社会已经不再需要的感觉。这不仅是对人的不尊重,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当大。
从求职、就职时所填的履历表就能看出种种歧视的倾向,“国内的履历表要求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等众多项目,而国外的履历表往往只有两三项,甚至连年龄那一项都没有。”蔡定剑说,在国外,如果履历表中出现了目前国内所要求的项目,很有可能被投诉歧视,可是中国至今还在一直沿用这样的方式来对待求职者。
蔡定剑说:“如果国家机关都不能避免歧视,还怎么要求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都有明确的学历要求,有学历要求不等于有歧视。扣除这个情况我们发现,在公务员的招录中,户口这样的地域歧视是最严重的。”蔡定剑反问,能不能胜任公务员的工作跟籍贯能有什么关系?可是在中国,这样的歧视比比皆是。此外,公务员的招录中也有对性别、身高、长相的区别对待,“很多法院都要求长相端正,说是体现法律尊严,我觉得谈不上。”
从调查来看,公众认为在招聘公务员中设置的最不合理的条件,首当其冲的就是性别,占67.7%,之后依次是户籍、身高、长相、政治面貌等等。
“造成国家机关‘带头’歧视的原因主要还是观念陈旧。”蔡定剑说,就跟十几年前大家都还没有环保观念一样,国家机关还没有意识到歧视的问题。此外,法律上非但没有对反歧视作出具体的规定,反而规定了很多歧视性政策,从而导致国家机关招聘时的这一现状。
“面对就业歧视,中国目前基本上没有办法,”蔡定剑坦言,尽管国内有很多法律提出反对歧视,但并没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机制,也就不能起到反就业歧视的真正作用。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不仅有反就业歧视的明确法律条文,还有专门处理就业歧视的机构——就业平等委员会。公众非常清楚怎么投诉、怎么诉诸法律。“中国还缺少这样的机制,遇到歧视,当事人往往没有办法解决,只能认倒霉。”
蔡定剑认为,社会上不断出现的关于就业歧视的案件就说明,公众已经有了权利意识,但相关的法律滞后。“现在是推动反歧视立法的最好时机,推动反歧视立法并不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推动反歧视,最重要的是国家机关要以身作则,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蔡定剑说,出台统一的反歧视法,设立一套反歧视程序和制度,建立处理歧视的专业机构,做到这三点就能够很好地营造一个反歧视的环境。
“中国劳动力市场大,就业岗位少,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也遇到了就业难题,越是这样就越要反就业歧视。”蔡定剑说,就因为蛋糕少,才要创造更加公平的、平等的环境,否则会对社会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