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张君案检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1 10:41:13
张君案检讨


  李红平 贾明(发自常德) 江华(发自重庆) 黄广明(发自武汉) 邓科(发自北京)原载《南方周末》

  2001年4月14日,新中国刑事第一大案分别在重庆、常德开审。

  以张君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拥有大量杀伤性武器和丰富的犯罪经验,成员多达20余人。从1993年4月20日至2000年9月1日,他们精心策划,明确分工,默契配合,先后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22次,致28人死亡,20人重伤。

  恶魔行径震惊社会。

  面对那些无辜的生命,那些破碎的家庭,面对那些被破坏的规则,那些被利用的黑洞,叫一声恶魔太轻松。

  张君团伙的罪行固然来自他们内心邪恶的滋生、人性的丧失,但是任何个人同时又都是社会人,他们的行为并不孤立地发生。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社会必须对此作出深刻的检讨。

  我们的检讨绝不为张君团伙开脱罪责。谁也不可能为这些杀人狂魔开脱罪责。我们的目的正如该案的主诉检察官在法庭上所呼吁的:"惩治犯罪是十分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编者·

  在安乡县出租车公司司机杨某看来,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张君"是个人物"。自称对安乡状况很熟的杨说,在"9·1"大案之前,"张君的名字,县里混的听都没听说过"。

  这种印象得到了张君乡邻的认同。张君团伙的3名最重要的成员:张君、李泽军和陈世清,均出自安乡县安福乡。对于这三名十恶不赦的犯罪嫌疑人,其乡邻给他们的评价却是:"除了张君爱打架外,另两个都是老老实实的。"

  村里人一致称,听到张君他们在外面做出这么大的事情,第一感觉都是"非常吃惊"。他们怎么也难以相信,平日在乡里口碑似乎不坏的他们,会犯下如此大的罪行。

  从种田到买枪

  据花林村党支书介绍,张君家里很穷,有兄妹七人,人口多导致吃饭都很困难。

  一位跟张君一起长大,如今已成为安福乡副乡长的人说,张君从小喜欢习武,功夫很好,而这也导致他喜欢打架。这样的结果是,1983年,正值第一次 "严打"期间,张君因为一次打架伤人而被"劳教3年"。

  从张君的一次谈话即可看出,他显然对这次劳教印象极深。在此次重庆审判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张说,没有想到这里的管教人员有这么好,看来中国确实在进步。要是当时少管所的管教有这么好,我也许不会到这个地步。张君还称,仅仅打了一次小架即判了3年,他一直对此不服。

  据花林村党支书说,张君从少管所回来后,也曾种过田。当时,麻的价格非常高,种麻成为挣钱的一条捷径。然而,也许是时运不济,张君种植的麻尚未迎来收获期,麻的价格即开始因种植过多而一路下跌。

  后来,张君搬到了大湖口,尝试着开餐馆,后又做皮鞋生意。然而,这两次创业依然失败了。支书说,如果张君的人生顺一点,他也许不会到这一步。

  终于,逆境中的张君决定以铤而走险的方式获得自己人生的成功。

  1991年6月25日凌晨,张君提着一桶汽油和一把自制短枪,前往经过多次踩点的津市市一香烟店准备实施抢劫,被店主发现。张君在慌乱中开了一枪之后,在夜幕中逃离。

  尽管第一次以失败告终,可张君的胆量更大了。从1992年到1994年,张君开始单枪匹马独行江湖。其间,他流浪到云南中越边境,边境明目张胆的枪支买卖,使他的罪恶升级。

  1994年,张君从云南省砚山县平原街田新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纳波手中,买得了第一枝真正的手枪。张君把这看作是自己一生中的第一个重大转折。

  不久,他又从云南中越边境河口一个开理发店的老板阿明手中获得第二枝枪。 

  这里,使张君接触到真正的武器,同时,也使张积累了不少"江湖经验"。 

  1994年11月23日,张君在重庆市一公厕内杀死一名采购人员,抢得6000元现金。从那次起,张君决定,不能一个人单干了。

  从打工者到杀人犯

  在当下的中国农村,宗族关系,仍然是中国农民与外界发生关系的最主要的纽带。

  细究张君发展的主要成员可以发现,他们大多与张君有亲属或同学关系:李泽军是张君的亲外甥,陈世清是张君的同学,赵正洪的姨妹子坐台时结识了张君,王雨是张君的表侄,严若明是张君的表妹夫。

  这些人最初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不安于农村的贫困生活,希望通过去城市打工改变自己的命运。

  初二即辍学的李泽军曾在南海舰队服役4年。退役后,由于家庭贫穷,其妻在与李泽军的一次争吵后服农药自杀。村里人说,这一事件给李泽军以很大的影响。随后,李前往福建晋江一家制衣厂打工。

  而对于陈世清来说,如果不是1997年的那次事故,陈可能依然是一个受乡里尊敬的手艺人。陈80多岁的奶奶称,陈未读完小学即辍学,13岁时跟人学瓦匠,16岁即出师。很快便成为村里手艺最为出色的瓦匠。

  陈曾在北京做过多年瓦匠,并于1987年被北京市三建公司评为"先进个人"。陈显然非常在意这项荣誉,直到如今,这张已发黄的奖状依然贴在陈家的门房上。

  据村里人讲,陈的性格非常好,跟"3岁的孩子都搞活得拢",而且很喜欢唱歌。陈在乡里享有盛誉的一个重要事实是,陈曾帮一家人建造房屋,那家后来付不起工钱,陈便说算了。安福乡现任党委书记贺春喜证实了这一点。他说,陈在乡里甚至被人称为"仁义"。

  然而,1997年,陈在一次建造房屋的过程中摔伤。瓦匠的职业生涯由此终结。这一点无疑给陈以巨大打击。陈被迫重新寻找他的谋生出路。先做出租摩托车生意,后前往常德开出租车。

  赵正洪则是靠做水果生意谋生。其人生同样遭受了一次重大挫折。1998年,湖南益阳大水溃垸,赵家被洪水冲毁,有一段时间住在堤上,生活颇为困难。

  张君集团的另两名成员严若明和王雨也有这样类似的经历。

  当他们面临打工的艰辛或者人生的挫折时,张君以一个混出头的"成功者" 的面目乘虚而入。

  当然,不可否认的一点是,李泽军们心中都潜藏着一种不安分,一种对"成功"生活的渴望。然而,以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显然难以达到心目中的成功。于是,张君的出现,还是给他们指出了一条尽管危险、但还是有可能成功的道路。犯罪的大门就此开启。

  社会黑洞

  张君曾在接受采访时称,"我从云南买到第一枝枪的当夜,我搂着枪,一夜都没有睡着。"

  那种感觉,很难说是兴奋还是紧张。

  此后,张君从中越边境一个越南女人莫金英手中购买了10枝手枪,几千发子弹和一颗美制手雷。

  如果说,中越边境能够轻易地买到枪支,尚因为有其特殊性的话,那么,在湖南当地也能买到枪支,则多少有点出人意料了。

  1999年上半年,张君为了实施更大的抢劫计划,委托老家在益阳的赵正洪打听,能否在益阳资江机器厂买到枪支。 

  据赵正洪在法庭上的供述,他当时对张君的答复是"看能不能找熟人问问" 。

  不出一周的时间,赵正洪即通过中间人认识了原资江机器厂职工医院医生高立军。高说可以。

  就这样,在很短的时间里,张君委托赵正洪,通过高的关系,分十多次,以每枝4500元至5800元的价格,从资江机器厂购得各种型号的霰弹枪23枝;以每发4至5元的价格购得子弹2000余发。

  这些枪支购买行动,居然还有该厂所开据的发票。

  专家认为,仅这些枪支,装备一个加强排完全没有问题。而更令人恐怖的是,据供述,张君还曾计划购买该厂生产的高射机枪和榴弹炮。因为关系人的活动能力有限,这才作罢。

  中国著名的刑法学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长青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所有犯罪中,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最严重的三种对象。 

  这位法学专家指出,他们能够如此从容地、大跨度地、大量地进行武器的买卖、转移、使用,持续时间之长、路径如此安全,令人匪夷所思。他认为,这只能说明一个事实,管理机构的某些环节出了问题。       

  1996年,在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杨明燕和化名"龙海力 "的张君登记结婚;"龙海力"的身份证是"涪陵区李渡区人",尽管当时有人觉得奇怪,但没有人再提出疑问。张君和杨明燕还生下孩子。

  赵教授认为,一些不负责任的人和部门在客观上给张君犯罪提供了可利用的机会。

  权力和金钱,往往是构成对规则的践踏的两个重要手段。对于这伙农民来说,虽然缺乏基本的权力资源,然而,却是深深领悟到金钱对规则的超越作用。

  1999年2月24日,陈世清的妻子和孩子在走亲戚,途经安乡县安福乡东宝渔场堤段时,其子骑自行车与农民钟吉安的自行车相撞。双方发生争执。陈世清获知后赶到现场,捡起一根木棒向钟猛击,致使其身受重伤。

  3月2日,陈世清被安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然而,4月9日,陈在交了2万多块钱之后,即被获准取保候审。去年"9·1"案发后,办理陈世清取保候审手续的两位杨姓干警,因此事而被逮捕。

  2001年4月16日,安乡县公安局一负责人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颇为这两个干警委屈。他说,这是因为陈世清犯了大案,才追究下来。其实在平时,在基层,这种形式的"取保候审"早已司空见惯,"只能怪他们这次倒霉"。 

  而同样,在1993年,张君即因涉嫌杀害王保刚而潜逃。尽管并不能确认是张君所杀,但他毕竟被列入重大怀疑对象。而当地公安局居然因为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导致此案没有及时交接而"被人遗忘"。

  结果,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对象的张君,此后数年内,居然可以大摇大摆地在安乡出没,毫无顾忌。

  对规则的践踏和漠视成为一种现实之后,更为极端的反规则的行为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当杀人成为一种"生意"

  按照张君的规定,平时绝不准直呼犯罪团伙成员的姓名,每一个人只能以经理相称。比如,张君称"蒋总",陈世清称"刘百万"或"陈经理",李泽军和赵正洪分别称为"李经理"和"赵经理"。

  这固然有反侦破的用意,然而,它依然表明了一点,即在张君看来,抢劫杀人也是做生意的一种形式。

  由此,才可以解释张君团伙在作案时的冷静和镇定自若。在他们脑海中,犯罪与其它谋生方式一样,只是一种职业,并没有根本的区别,只不过,它的风险更大罢了。

  对这一点,当地一个的士司机的解释是,在"笑贫不笑娼"的功利主义驱使下,只要弄得到钱,就是本事。只不过,张君他们把一般人心目中"不能乱杀无辜"的底线也突破了。

  正因为如此,把抢劫杀人做得更"漂亮"一点,便成为张君他们的一种"职业要求"。

  为了实现这一点,张君购买了大量军事和侦破书籍,作为团伙成员的学习书。与此同时,在张君的亲自指挥下,他们经常穿着迷彩服,带上安有消声器的手枪在深山野林中练枪。李泽军由此练成了"10只麻雀,8只打中头部"的技术。而每天的必修课便是体能训练,200个俯卧撑一个都不能少。陈世清即因一次少做了10个,被张君打个半死。此外,每次作案之前,他们都得如同军事演练一样,用玩具车、木棒在桌子上做"沙盘演练",认为万无一失之后才行动。 

  与此同时,张君团伙还将对规则,同时也是对道德的漠视发展到极致。

  1998年10月,张君为了让陈世清、赵正洪"沾血"入伙,提出让他们杀死一人。一天,长沙县白沙乡金华村年仅19岁的村民王志刚正在长沙劳务市场寻找工作。张君以招工为名,将其骗至汉寿县一山上,逼迫初出校门的王志刚脱光衣服,陈世清、赵正洪用绳子将其手脚捆住后,几个人合伙将其折磨至死。 

  一个初出家门的农村孩子,就这样在父母的焦急期盼中死在了异乡。两年后,当苦苦寻找孩子的父母知道消息时,王志刚早已化成了异乡荒岗上的一堆白骨。更为可悲的是,张君他们曾经和王志刚一样,有着相同的经历和命运……

  就这样,在悄无声息之中,一个高犯罪职业水准的、隐蔽性极强、没有任何价值观念的黑社会犯罪集团由此形成。

  按照被称为"中国第一号刑侦专家"的乌国庆的结论:"这是我从事刑侦工作几十年以来所见到的最凶残的、武装到牙齿的犯罪集团。"

  就这样,包括长沙友谊商城劫金案、武汉广场劫金案、常德大劫案在内的一系列惊天大案,在他们的制造下发生了。


  张君案再检讨

  本报上期封面文章《张君案检讨》报道了张君团伙系列抢劫杀人案形成的社会原因以及对公共安全构成的威胁,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4月21日,该案一审分别在重庆、常德两地法院宣判,14个死刑,两个死缓,两个无期徒刑。   鉴于该案影响重大,关注度极高,我们再次刊发本报记者对涉及该案的两起事件的记录和反思。期望这些反思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法治环境。                     ---编者  

                         陈世清,抓获还是自首?   

    此次庭审张君团伙,极少有人意识到,"9·1"大案破获后曾被媒体广为传播的一个重要信息,即关于主犯陈世清"落网"的认定,已发生了根本变化。 

  细心的人们应该不会忘记2000年10月初,陈世清落网后的新闻报道。

  一则颇具代表性的报道说:"10月7日22时15分许,安乡县公安局根据陈世清连襟李传刚和其岳母魏成兰及群众举报获悉:陈世清于当晚秘密从外地潜回安乡县安福乡东保村,躲藏在李传刚家屋后的桔园内。为便于公安机关抓捕,李传刚、魏成兰在给其煮蛋吃时,规劝其投案自首,并巧妙地大声喊'陈世清,蛋煮好了',通知了周围群众。早已被公安机关发动起来的群众发现陈世清潜回后,一边将其团团围住,一边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接到报案后,安乡县公安局局长李卫和火速调集连续奋战37个日夜,连国庆长假也没休息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秘密将李传刚家团团包围,插翅难逃的陈世清见走投无路,不得不举手被擒。"   

    媒体的消息显然来自公安机关。有关方面在陈世清落网的第二天,即10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其权威性无疑是不容置疑的。在会上,常德市公安局负责人说,"10月7日晚10时15分,当陈世清秘密从湖北鹤峰潜逃回安乡,企图看望儿子、筹措潜逃经费时,即被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报案。同时,为便于公安机关抓获,群众还巧妙地按公安机关事先的部署安排,将陈世清逃回的信息传给了当地群众,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帮助下,公安民警一举将其抓获。"  

  显然,在这些描述中,常德劫案最后一名主犯陈世清的"落网",是群众积极发动,再加上公安人员的神勇,这两点充分结合的一个完美结局。

   而在此次常德劫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陈世清落网的描述却是:陈世清在亲友的规劝下投案自首。   抓获怎么一下子变成了自首? 

  通过4月16日法庭上所展示的李传刚的证词可以看出,陈世清"落网"的真相大概是这样的:去年10月7日,不愿再逃亡的陈世清来到李传刚家,在其规劝下决定自首。于是,李便陪同陈找了一处公用电话,先是打110,说陈世清想自首。110随即让其拨打安乡县公安局负责人的电话。李传刚便帮陈拨通,陈世清在电话里对该负责人说,"我是你们要抓的陈世清,现在向你们自首,还算不算数?" 

  公安机关当即带人前来将其包围,陈世清双手举起示意自首,随即被公安带走。

   那么,为什么如此明显的自首,却变成了"抓获"呢?

   此事在常德当地极为敏感。据法庭为陈世清指定的辩护律师----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姚长友透露,陈世清自首的认定,是常德市政法委在为此次庭审召开的一次协调会上作出的。政法委说,这一点即使我们不提出来,到时辩护律师也会在法庭上提出来。

   当记者就此向陈世清的父母和弟弟问起时,他们均缄口不言。

   记者查寻到去年10月21日《新民晚报》的一篇报道。该报道题为《大义灭亲举报犯罪嫌疑人 常德表彰有功村民》,文中说,"湖南常德市日前在安乡县召开表彰大会,为举报、围捕常德'9·1'大劫案案犯陈世清的13位村民庆功。大义灭亲、举报有功的村民李传刚、魏成兰获得公安部悬赏捉拿陈世清的5万元奖金,两人分获3万元和2万元。另外11名见义勇为的村民也获得由常德市政府颁发的500到1000元不等的奖金。" 

  不知道这是不是让其缄口的原因?毕竟,获得奖金的李传刚和魏成兰是陈家的亲戚。   庆幸的是,法庭最终认定了陈世清的自首情节。

   在4月21日一审宣判时,审判长称,虽然陈世清有自首情节,但因其犯罪情节极为严重,故不能从轻处罚。法庭最终依然判处陈世清死刑。

   尽管陈世清的最终结局不能因"自首"这一点而有任何改变,而且以其所犯下的罪行,判死刑确实一点也不过分,但事情的真相是,他的确是自首的。

   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或其它重大立功表现者,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首先,事实真相本身应该得到尊重,这是法治的基本前提;其次,哪怕是对一个可能十恶不赦的犯罪嫌疑人,我们是否也有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勇气?这一点看似微小,实际上却关乎法治的根本。

   在此次常德庭审过程中,姚长友律师几次在法庭上充满感情地表示,对于能认定陈世清的自首情节,他要代表陈世清本人及其家属,对法庭表示衷心的感谢。

   姚长友说,这才是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姚说,"即便他们注定难逃死刑的惩罚,可也必须让他们死得明明白白"。 

  姚认为,此次法庭对于陈世清自首的认定,充分表明我们在依法治国方面,有了很大进步。

   然而,对于当地公安机关来说,是否也该为此作出解释?到底是一时事实不清、受到蒙蔽,还是有人故意制造弥天大谎?如果确实存在为了"邀功"而刻意歪曲事实这一"丑闻",有关责任人是否应当受到应有的追究?

   否则,冤假错案的土壤还将存在。

   旁听证从哪里来? 

  此次张君案在重庆、常德两地开审,吸引了来自全国几十家媒体的数百名记者。

   一拨又一拨记者前往常德及重庆中级法院询问采访情况。均被告知:有规定除了中央4家新闻单位外,其他媒体一概没有旁听证。

   然而,3天庭审后回头一看,前往常德、重庆采访的记者,大多都获得了进入审判庭的机会。另一个事实是,没有几家是通过正常途径获得的。甚至不乏金钱交易。

   我们不想评论此次对采访单位的控制是否恰当。作为媒体中人,我们深知为了实现一次正常采访个中所付出的艰辛。

   但是,如果一旦制定了一项规则,并认为此规则确属合法和必需,那么,无疑应该严格执行此项规则,这样,才能使其他人形成对规则的充分尊重。要么,你就修改或废除规则。   事实上,这种对规则的敬畏与尊重其实远未形成。对一项规则,人们的第一反应,多半是考虑动用各种社会资源去突破它,为什么?

   道理其实很简单,制定规则者自己首先必须有对规则的充分敬畏。而现实往往是,制定规则者认为规则只对他人适用,自己却是可以践踏的。以至于从某种程度上说,规则的作用,甚至只是为了提高超越规则的成本。也就是说,规则反而成了制造寻租空间的一种手段。

   在此情况下,旁听证可以通过关系拿到;卖淫嫖娼也可通过关系堂而皇之地进行;那么,犯了罪,自然也可以通过活动关系而免予或减轻处罚。

   事实上,张君等这些来自社会底层者对规则的破坏,从某种意义上说,其根源来自那些规则制定者对规则的破坏。当成克杰、胡长清等身居高位者也在通过各种公开或秘密的方式破坏规则、疯狂敛财时,他们的行为与张君没有本质的区别,并且具有极坏的示范作用和心理影响。

   惟一的区别是,成克杰等是通过对权力资源的占用、从而"文明"地敛财,而对于不占有任何权力资源的张君他们来说,一切只有依靠他们自己,故选择了最原始的、同时也最为极端的暴力方式。

   一个专家说,在当今,暴力已经越来越成为弱者对财富进行重新分配的一种主要手段。此话令人深思。

   在此次庭审中,常德的主诉检察官说了这样一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绝不会永远缺席。"这句话令在场的所有人深为感动。   然而,不可忽视的一点是,正是有了正义的迟到,它才给人以印象:正义似乎总是缺席。而正义的迟到,往往从一次对简单规则的破坏和纵容、乃至交易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