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责任与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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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责任与界线

(2010-06-29 09:29:48) 

信力建:政府的责任与界线

采访整理 / 本刊记者 屈腾龙

《纲要》颁布,宏图已定,但取道如何?过程即目标。教育面向的是人和社会的成长,因此当牢牢记住,这当中的每一步,其实应该紧扣目标——保障、公平、发展、选择性和创造性——每一个都是教育应该实现的大方向。

义务教育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

义务教育是落实到每个国民头上的教育。是全民平等、人人得以享有的国家保障之一,是国家战略之一。它以培养国民的基本素质为责任,体现的是教育的起点均衡。

义务教育目前面临多重的不均衡:城乡教育不均衡、区域教育不均衡,就算是同一地区同一个城市,也因为历史、背景、等级不同呈现着不同程序的不均衡。

教育不均衡的现状主要是由于其资源分配不均造成,它的源头在于现行的资源分配格局:从中央下落到省、市再到区,地方占了大头,中央只占小头。经费的多少因地区经济差异而不同。因此打破行政差异、区域差异,财政上统一进行义务教育基本经费划拨,打破等级和区域,进行教育资源的分配,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途径。

比如针对外来农民工子女教育,最近下文件说要“两个为主”,即地方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可实际上,公办学校不肯收这些学生。原因很简单,“中央请客,让地方埋单”,在分税制的情况下是不合理的。于是,农民工子女现在还享受不到政策的阳光雨露。
不言而喻,义务教育经费理应由国家财政统一实行分配,方能做到在整个国家区域内基本的平等与均衡。

做有限政府,从底线设立办学标准

政府应该从制度设计开始,规范在办学领域当中各主体的权益。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要激发民间办学的热情与活力,就必须赋予他们充分的空间与收益。

1.主体权益回归社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教育已经不仅仅是老师和学生、办学者和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多对组合的互动,而是多种具有专业性和主观参与能力的权力主体的在法制基础上的权益联合。例如投资、办学、管理、教研、监督、学历发放、评估、招生宣传,以及后勤服务等社会协作,都在学校经营过程中分别实施不同的职能并分享不同的主体权益。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b0011f0100jn30.html) - 政府的责任与界线_信力建_新浪博客

在教育领域的各个主体之间,其职能的划分和现代型企业分工一样,是依据契约进行,非常明晰的。然而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下,其主体权益是不完整的,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当政府随心所欲地放大其职能范围的时候,学校秩序便受到干扰,不能正常运行。正如专家们所讲的,政府需要规范自身在教育领域的定位,权、责、利不能全部尽揽,因此打破大一统的教育管理局面乃当务之急。回归教育主体权益,发挥民间办学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充分激发各主体的巨大资源聚合能力,以及对教育改革、教育思想的推动力。

2.限定政府权力
政府一定要有明确的职责范围。针对行业发展来说,政府更应该是有限政府。教育部门的职能负责制订教育政策和教育标准,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为国家教育实施提供保障,更多的权、责、利应该放归社会各主体所有。因为教育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办更适应小康社会的教育,就需要改变过去从计划经济“大包大揽”沿袭而来的教育管理模式,促成教育与市场、社会的接轨,应由各主体通过不断尝试、调整、适应并变革来完成。

以往3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如果政府仍然是无限权力的政府,无论何种教育改革思路或者目标都将归于空谈,形同虚设。民间主体的管理权、收益权,以及投资热情等,也无从谈起。

如果不放开政府部门对教育的垄断,一切规划都是做秀。回顾1993年,我们也搞了一个纲要,《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到现在,这个纲要甚至还可以全文照搬,至少 90% 没过时。

3.降低准入门槛
现在,过高的准入门槛成为民间投资人进入教育领域的拦路虎。从设施、校舍、配套标准、办学规模,不仅要求更高的资金投入,无形中也加大了办学风险,不符合国家对民间办学“积极鼓励”的法律精神,一味要求高标准、高投入,也相对脱离了中国国情。

教育本身就是一个人对人的过程,需要在形式和过程上与现实因素配合才能正常进行,而设施、规模等都是次要的因素,是教育的辅助性因素。为了保障人民确实得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教育水平以上的教育,就应制定最低办学标准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对规模、设备等条件则应宽松处理。

应该允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不能要求那些没有粥吃的人去吃肉,那种要求是不合理的,也超出了社会承受范围。

教育的公平和发展,是多年来信孚在实践当中反复强调并追求的,也就是因为紧贴这个目标,信孚的事业才得以发展。

过去30多年,国家经历了3000年未有之变局,经济发展,行业变革,社会结构调整,城乡巨变,文化伦理更新。

而就教育行业,与经济领域的改革相反,我们在细枝末节上予以了调整,接受了新生的办学力量,培养了新的办学模式,构建了具有时代特点的新的教育理论和思维,但并未从根本上进行触及观念、思想和源于体系的深层变革。

教育被视为整个社会最滞后的一个行业。因此,这一场新的教育规划和改革绝非易事,需要更加切实地贴近国情,贴近时代,贴近民众的实际需要。从解决根本问题出发,实现国家既定之教育目标。

在一个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教育要配合国家社会发展的步伐,不可能走其他不同的方向。而就实施来说,我们希望所有措施都可以依据改革开放的思维重新定义,更具力度,更具方向和信仰。

文章来源:《校长》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