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治网络推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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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网络推手转帖被拘三天 需规治网络推手行为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6月10日18:56 我来说两句(274) 复制链接 打印 大中小 大中小 大中小

  知名网络推手转帖被拘三天

  专家呼吁需有效规治网络推手行为

  法眼看社会

  本报记者 游春亮 本报实习生 陈晓君

  知名拍客加网络推手石金泉昨天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派出所取回了自己的“作案工具”———电脑。

  此前,深圳警方以“偷窃,散布他人隐私”为由对他实施了3天的行政拘留。

  石金泉曾策划“河南3.6亿巨奖侄子广州招万名老乡回家庆祝”、“钉子户独门手册”等轰动一时的网络事件,被戏称为“金泉少侠”。但这次他因转载一个帖子而被拘留3天。

  而这个使他陷入牢狱的,就是那一组在网络世界轰动一时的《深圳流浪汉当街强奸疑似精神病女》帖子。

  网络推手深圳转帖被拘

  今年5月25日,一组名为《深圳流浪汉当街强奸疑似精神病女》的照片出现在某网论坛,后来被转载到了搜狐上。该组照片一共十张,记录了5月23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振兴路与燕南路交叉口处,一名流浪汉性侵犯一名精神异常女子的全过程,并配有文字说明。

  看到这个帖子后,石金泉觉得此事“很让人气愤,肯定容易火”,便将图片逐个下载后,用图片处理工具将文字和自己的名字加到图片上,并发到自己的博客以及猫扑、网易等论坛上。

  该帖很快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在指责流浪汉的同时,也指责拍摄者的无情和冷酷。网友们认为拍摄者应该上前制止或者报警。

  5月27日下午,也就是发帖后的第3天,数名刑警突然找到石金泉。虽然他努力解释照片并非他拍的,只是转发而已,但最后还是被带到看守所拘留了3天,和真正的拍摄者章某关在一起。

  被拘3天是否太重?

  6月8日,石金泉在深圳市福田区园岭派出所办完手续,并将“作案工具”—————自己的电脑从该所里取出。

  石金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以前在网上经常转帖子,而且都习惯署上自己的名字,“但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当时转帖的时候没想这么多。”石金泉认为,自己转帖的确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影响,但由于照片都是经过挑选处理的,没有出现当事人的私密部位,罚一下款就好了,拘留3天罚得太重。

  深圳福田区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石金泉与章某他们两人的行为明显对该帖子中被侵犯的女性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依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有网友指出,帖子在网上传播,经过无数人转载,为何单独石金泉被拘留?

  对此警方解释,大部分网民都是因为从众或者关心事态的心理把信息进行小规模的转载,而石金泉则是主观地将信息进行大范围散播,所以才与拍摄者一起被拘留。

  深圳的一名新闻策划人、网络推手则表示,石金泉转帖一事要看具体情况才判断,如果并没有掺杂经济利益,而且发布的帖子内容真实,石金泉完全可以上法院起诉相关责任人。如果涉嫌诽谤,事实不清,那就是这名推手自己的不慎了。“做网络推手最需要讲究诚信,如果自己不讲真实,还怎么让别人相信?”

  专家呼吁规治网络推手行为

  网络推手指的是,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并推动特定对象,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对象包括企业、品牌、事件以及个人。

  据了解,目前全国至少数千家网络推手公司,国内网络推手已逐渐走向组织规模化,不少网络推广团队公开声称承接以下项目:“歌手艺人网络上全面推广、为个人博客网提高流量、为歌手或企业或个人代笔写作(职业枪手)、事件的炒作与宣传”。

  今年3月份,在博客上炮轰教育制度的“香水女生”———北外德语系学生王亭亭成为一个网络焦点名人。3月16日,其发表于博客上的《妈妈,我被北外强制退学了》引起无数网友的同情,博客日志更新不到一天,点击数就达数十万。

  但从17日开始,“香水女生”的炒作背景就浮出了水面。天涯杂谈网民列出该事件的诸多疑点,认为“香水女生”与去年名噪一时的“90后贱女孩”同属一个经纪人和网络推手团体,此事件又是一次炒作。

  而早在“香水女孩”之前,就有“天仙妹妹”、“最美深山女教师”梅香等网络炒作事件,事件的主人公一阵喧嚣之后归于沉寂,其背后的网络推手却赚得盆满钵满。

  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郭庆光对此曾表示,目前某些“网络推手”基于忽悠、煽情、刺激手段的“营销”,该行业没有形成成熟的行业伦理规范,为吸引眼球、追求商业或其他利益而进行恶性炒作,便成了一种流行的手段,这非常令人担忧。

  网络推手大有市场原因多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某种程度来说,网络推手是传媒策划公司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东西,无非就是通过朋友、人脉赚一些人力资源的钱。到目前为止,“网络推手”还属于新生事物,出现了不规范的现象是正常的,但将来肯定会更规范。这一行业的草根化、粗放化也必将显现其弊端,但经过竞争和“洗牌”后,各种问题会显现出来,整个行业将会朝着规范化的道路发展。

  对此,深圳大学社会学博士彭勃表示,网络推手部分行为如果与散布谣言、发不实传单等行为类似,则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和现实生活中的违法犯罪是一样的。但部分当事人对某些网络行为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因为网络的不确定性而变得不确定。

  他认为,当前传统媒体公信力下降、传播信息稍显滞后等因素使得许多大众并不确定谁发布的信息是最准确的,使得网络推手大有市场。

  彭勃表示,很多网络行为,不单纯是一种好奇心和兴趣爱好在驱使,往往与经济利益有关,要有效规治网络推手行为,就要从源头上斩断经济利益,有关机关在处理问题时,也应从管理利益链条上着手约束。

  本报深圳6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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