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离不开民间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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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离不开民间调解 朱国良 刊发时间:2010-06-07 06:00:19 光明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在杭州市小营巷社区有这样一支特殊的服务队,居民们亲切地称其为“红巷老舅妈”。无论是邻里纠纷,还是家庭矛盾,甚至包括法律维权等,只需一个电话,“老舅妈”就会上门帮你解决。“老舅妈”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众多纠纷化解在矛盾激化前,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和欢迎。服务队成立一年来运转至今,共化解了200余起居民 纠纷。

  无独有偶,在浙江湖州市南浔区荻港村,也有一个“六老办”,成员都是些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老队长、老农民。这些“六老”宣传法规、调解纠纷、督查卫生,既是村“两委”的好帮手,又是村民的服务员。

  作为和谐的“润滑剂”,民间调解方兴未艾,大有作为。有西方学者考察中国后,曾惊叹地将人民调解员喻为“东方之花”;而在民间,老百姓则亲切地称之为“好娘舅”。这些人往往为人热心真心又耐心、做事公正公平又公道。如今不少地方都有这样的“老舅妈”和“好娘舅”,他们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了不少贡献。

  和谐社会建设,牵着百姓的情,系着群众的利,任何疏漏和处理不当都可能产生分歧、磨擦和矛盾,引起各种纠纷。在城镇街衢、乡村社区,邻里相处,同事合作,难免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如果是一些原则性的大事,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倒也好办;如果是一些非对抗性的小事,比如一点隔阂、一点纠纷,都要大动干戈、对簿公堂,社会资源恐怕就会不堪重负。

  “好娘舅”和“老舅妈”的作用,恰恰在这样的情景下充分得到体现。作为协调者,他们用“婆婆嘴、妈妈心”磨出和谐,反而可能比普通的法律途径更加有效。当婆媳或夫妻不和时,有人充当“和事佬”上门说和,一个家庭可能就和好如初;当左邻右舍之间为了芝麻绿豆大的事争吵不休,有人当起调解人登门劝解,矛盾就会化解于萌芽状态。

  “良言一句三冬暖”,事实证明,当一些邻里和家庭唇枪舌剑、剑拔弩张时,如果有“好娘舅”、“老舅妈”牵线搭桥,劝几句,拉拉架,讲讲理,让双方有话好商量,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每每皆大欢喜,常常一笑泯恩仇。在这个意义上,民间义务调解员是对政府公权力的一种有效补充,可大大节约行政资源。“好娘舅”和“老舅妈”现象,于社会安宁大有裨益。

  天下之乐,在于和美。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民间义务调解员的真情付出和热忱帮忙。他们捧着一颗颗爱心,带着一份份善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感染着人们,感动着社会。“好娘舅”和“老舅妈”们化解的一个个纠纷,所做的一桩桩好事,将使整个社会更加温馨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