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开发商和官员为何无所顾忌(中国经济时报 200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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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开发商和官员为何无所顾忌
■谢建超 龚成钰
日前,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同时还下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分析表明,在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多发生在规划审批、房屋拆迁、开发建设、房屋销售、产权办理等环节上,特别是在一些重点环节,违规问题多、腐败发案率高。由于存在房地产暴利,有些地方政府的规划、土地、金融管理部门甚至包括新闻宣传部门也参与了“勾兑”。
房价为什么这么高?从某种角度上说,高昂的房价里包含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政府招商引资的账单。买房,实际上有一部分甚至可能是相当一部分是在替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某些地方官员的“政绩”、“前程”甚至于腐败买单。
据有关部门统计,一些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一半,有的作为预算外收入甚至超过同级同期的财政收入。而与地方政府获得高额土地出让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期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费却极少,许多地方甚至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
据某省的一项调查表明,如果征地成本价是100%,则被征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二至三成,企业占四至五成,村级组织占近三成,农民仅占5%至10%。这说明,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部分被土地“倒爷”和开发商非法获取,从中大发腐败之横财;部分为地方政府所获取。
那么,地方政府所获取的这部分土地出让金去向如何呢?由于征收的土地出让金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好多地方并不将土地出让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这些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大都由地方政府作为预算外资金进行“体外”循环,其中很大一部分最终变成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和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主要资金来源,即所谓的“吃饭靠财政,建设靠土地”之说就来源于此。
建设部官员就曾披露,中国662个城市、2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形象工程”。宽马路、大广场、豪华办公楼等,无论在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官员眼中,能够显示“政绩”是硬道理,政策法律和群众利益可以先放一放。这些干部不再仅靠直接抓企业来带动GDP 以及就业的增长,而是更多地在“经营城市”上做文章,大搞GDP形象工程,他们普遍实行对工业用地超低地价甚至是零地价即“亏本买卖”式供地以达到吸引投资的目的,如此不仅使自己所在的城市短时间内“旧貌换新颜”,而且直接增加本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和GDP,于是“政绩”有了。然而这种招商引资的供地“亏空”所需的实际成本从何出?最后不得不转嫁到经营性用地的出让金里去。
由此可见,普通城市居民被迫为价格涨到天上的商品房买了单,但这个“买单”并没有“泽被”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反倒是相当一部分替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替某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前程”,甚至可能是替腐败买了单!
房地产领域日益严重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以往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也开展过,但也没有见到有几个违法开发商和官员被“严厉打击”,使其他欲越雷池者有所顾忌,如对他们在房屋拆迁、土地招投标和商品房销售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最多的是“网上公示”、“批评教育”一下,这次包括审计署、监察部在内的国家八部委联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人们更期待的是整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