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与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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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哲学家长于分析。即以“对立”范畴而论,毕泰戈拉学派便已区别出三种对立的方式:殊异、相反、相关①。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将对立分成四种:相关、相反、有和缺失、肯定和否定②;有时候他还加上一个第五种:两端③。到了黑格尔,对立的分别更带上他惯常的深奥玄思和逻辑必然:从差异起,经过对反,到达矛盾④。
中国哲学家也是很早便注意到了对立,被用来象征对立的词汇不知凡几,谈及对立关系的宏论更是辩证圆通;只是在分析对立的状态从而将对立进行分类方面,似乎很少去花什么工夫。以至于,我们不甚知道阴阳、反复、矛盾以及诸如此类的范畴,是否反映着不同种类的对立;甚至于,我们并不介意对立本身究竟有无种类上的不同。古文献中,本来也曾有过区分不同对立种类的提法,但迄未受到重视,亦未得到明白阐述。大概一直到现代,才有所谓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这样的划分,可惜多半只适用于政治生活,哲学品味相当不足。
这大概与中国哲学家长于综合有关。我们用一个“阴阳”,不仅包容了天地人各界的对立,也概括了相反、相关等各类的对立;经之纬之,笼之统之,万物于是皆备于我了。作为不甚注意分析对立双方如何对立的补充和结果,中国哲学家花过很大力气研究对立如何谐和结合;而这一方面,恰好是西欧哲学家所很少注意的。
对立确实存在着是否谐和与如何结合之不同,这种不同,或疏或密地关联于对立种类上的差别。中国哲学家们的兴趣偏重于结合,从考究结合方式的不同也触及到了对立种类上的差异,梳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看看古人是如何看待对立及其同一的,将有助于更细致地了解我们的文化,更深刻地了解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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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
②《范畴篇》十章
③《形而上学》卷五章十
④《逻辑学》第二编第一部分第二章
有两有陪贰
古希腊人曾经认为最普遍的对立是冷和热、干和湿;构成世界的四大元素恰好各自分别具备其中的两种(水:冷和湿;火:热和干;气:热和湿;土:冷和干),而两两对立。这种直观式的描述虽不免其过分粗糙,但却闪灼着多采的机智。
毕泰戈拉学派进了一步,宣称世界本原便是对立的,而且不多不少正巧十对;后来在区分事物的存在方式时,他们于殊异之外,着重强调了“相反”和“相关”这样两种对立。前者如善与恶、静与动,后者如左与右、倍与半。他们认为,在相反中,此生彼灭,非此即彼,没有中介;在相关中,共生共灭,互相依存,有一个中介。细读有关材料便能发现,毕泰戈拉学派是用绝对的观点来看相反,而且相信这是由于事物的本性;至于相关,则是相对的,由于事物的存在。当时显然还不知道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原是相对的。
亚里士多德更进一步,将对立(opposition)细分为四种:相关(relative)、相反(contrary)、有和缺失(having,privation)、肯定和否定(affirmation,negation)。从他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第三种只出现于主体和属性之间,第四种系专就命题而言、后来发展成形式逻辑的矛盾律;二者似难看成普遍意义上的对立。真正哲学意味上的对立,仿佛只有前两种(他有时提到的两端式的对立,应可包括在“相反”中),它们也正就是毕泰戈拉学派所说的那两种。
在古代中国,形容对立的语词有许多,譬如《左传桓公十八年》,周室大夫辛伯谈到对立致乱时,很轻松地一口气就出来四种:
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
并、匹、两、耦,都是对立,是“乱之本也”的对立;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好的对立。辛伯的心目中,当然另有一种对立,“治之本也”的对立,好的对立;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他不会主张民主共和。从这里,我们很可以抽绎出对立的分类和分类标准来,不过可能比较麻烦;因为这些话的政治学味道太浓,哲学味道不足。够得上从哲学意义上对对立进行分类的提法,可举此后约二百年的如下一段对话为例:
赵简子问于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对曰: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①
“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在当时,是一句哲学语言,一种对世界的看法。物生果否有三、有五,又如何个有法,我们暂时不去管它。眼下我们感兴趣的,是有两、有陪贰的说法。
许多谈中国辩证法的书都少不了引用史墨的这段话,但多不甚注意两和陪贰有无区别,而是笼统认为它们都有相异相反的意思,指的都是对立和矛盾,如此而已;未能由此悟得对立的种类问题。
中国古代文献中,独立使用的两或贰,有时确系泛指一般的对立或对立的一般;但现在史墨将两和贰对举,说的是“物生有×”,较前引的辛伯说“乱之本也”之罗列原因不同,显然是要表明世界生成的本然;认为两和贰有着重大差异。照注书人杜预的理解,体有左右证有两,各有妃耦证陪贰;加上文中明说了的,王有公、诸侯有卿,都叫有陪贰。
按“两”字原为车舆上的某种对称结构,故得借用为车的计量单位,如“戎车三百两”②;其状如何,已难确考。后来引申为重量的两,所谓二十四铢为一两者,本是两个十二铢的意思(十二铢在汉代是一级重量单位),与一般通称成双成对者为两,取义完全一样,都指二者的相等相称。“贰”字则不然,它源于次第数词第二,后于第一而起,次于第一而在,有从属和副手的意思,引申为离异、独立、背叛等。
所以,史墨说物生有两,举“体有左右”为例;说物生有陪贰,举“王有公,诸侯有卿”为例。体之左右和国之王公,有对等和不对等之别、并列和主从之殊,其关系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虽同为对立,其性质和状况是不一样的。
两和陪贰之如此划分法,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将难以通过。在亚氏看来,左右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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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②《书.牧誓序》
臣都是“相关”(亦称“相对”)式的对立,因为它们都以某种方式与对方有关,不能离开对方而得到说明,双方同时获得存在,也同时互相消失,等等。古希腊的哲学家,大概也都这样看。
古代中国却不然。我们的祖先当然也看出了左右和君臣都是一种依存关系,无法离开彼方来说明此方;但他们似乎总是挣不脱伦理脐带的缠绕,更愿将依存分成对等的依存和主从的依存,前者谓之两,后者名为陪贰;并且相信这种分别带有根本的性质。这一点,在在可以得到补充证明,如: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①
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②
心生而有知,知而有异;异也者,同时兼知之。同时兼知之,两也。③
邓析……操两可之说④^OF(按,两可指“可、不可无辨”“可与不可日变”,据《吕氏春秋.离谓》)。
这些“两”的两方,其内容可以是相反的,其地位则相等,无主从高下之分。“贰”的情景便不同:
〔晋献公〕十六年,公作二军。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以伐霍。……    士言于公曰:夫太子,君之贰也,而帅下军,无乃不可乎?公曰:下军、上军    之贰也。寡人在上,申生在下,不亦可乎?士对曰:下不可以贰上。公曰:何    故?对曰:贰若体焉,上下左右,以相心目,用而不倦,身之利也。上贰代举,    下贰代履,周旋变动,以役心目,故能治事以制百物。若下摄上与上摄下,周旋    不动,以违心目,其反为物用也,何事能治!故古之为军也,军有左右,阙从补    之,成而不知,是以寡败。若以下贰上,阙而不变,败弗能补也……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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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易.系辞上传》
②《论语.子罕》
③《荀子.解蔽》
④《列子.力命》
⑤《国语.晋语》
晋国大夫士这一席论“贰”的话,由于读者不甚介意贰和两有差别,常被误解。其实它对我们理解当时的对立分类原则很关紧要。它的要领在:太子,是君之贰;下军,不是上军之贰(下不可以贰上)。下军和上军,彼此是两的关系,同时又都是国君之贰,正如手(上贰)足(下贰)都是心目之贰一样(以相心目,以役心目)。所以古设左军右军,一齐向国君负责;不去叠床架屋,分设上下军,让下军只对上军负责(以违心目)。在士的心目中,“贰”和“两”的不同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左、右,上、下(包括古之左军右军,今之上军下军),都是两,不应成贰;君和太子,天生是贰,不能作两(分帅上下军)。
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①
这是晋国大乐师师旷对晋侯论“卫人出其君”时发表的一通有关“贰”的议论。贰的从属地位及其辅佐作用,在这里说得再清楚也不过了。“天生民而立之君”,这种先有民而后有君的民本思想,眼下和我们关系不大;“有君而为之贰”,很值得注意,它表明,君是第一,臣是第二,无论在发生次序上还是社会地位上,都是如此,二者有一个先后主从的关系。将这个第二的次第名词化,就是“贰”。不过,话还得说回来,贰虽是从生的,却绝非消极因素,它的发生和存在,正是为着辅佐“壹”,使那个“壹”更好地成其为壹,所以要师保之、赏之、匡之、救之,如果仍然无救,直至起而革之,都是应该的。
正因为贰处于从属地位起着辅佐作用,所以史墨更准确地称之为“陪贰”。如果陪贰无故想着挣脱自己的从属地位,去掉“陪”的身份,离君独立,贰自为贰,那就叫有贰志,叫携贰,或者就叫贰;秩序维护者可以“讨贰”,直至“执之”“杀之”②。如果为君的肆虐于上,其德不明,“无陪无卿”③,即不把公卿放在眼里,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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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左传襄公十四年》
②《左传》公二十八年、十五年,昭公五年
③《诗.荡》
陪贰的存在,那就叫“君不君”,这个君的存在因其否认贰的存在而丧失了依存条件,于是也就不应存在;季氏出其君、卫人出其君之所以合理,其理在此。
简单说来,“两”是并列关系,“贰”是主从关系,这是中国先哲所注意到的两种主要对立;它们虽然都可归入亚里士多德的“相关”或“相对”式的对立里面去,但其社会差别之大,是无法不予注意的。周室大夫辛伯所谓的“乱之本也”的对立,大都属于两,他心目中的“治之本也”的对立,则是贰;二者之不同,可见一斑。
匹与偶
上面我们说辛伯所举的四项对立,“大都”属于两,那是鉴于其中“匹嫡”之“匹”,同“并后、两政、耦国”的“并、两、耦”不尽相同,还不完全属于两,也不简单等于贰,而另有着自己特别含义之故,下面分出来特别谈谈。
辛伯所说的“匹嫡”,是说庶子的地位、声望、尊宠之类和嫡子相等相当了,匹于嫡了,匹敌了。本不相当或本不相关的单枪匹马,变到与别个相并相配而成为匹偶,
就叫做匹。在帝后、储君、邦国之类方面,出现“匹”情,自然是“乱之本也”,是动乱的一大根源;它同淑女、君子之为匹为偶,其效应是正好相反的。
“匹”字,《说文》说:“四丈也……八揲一匹,八亦声。”按一匹等于四丈,乃汉代的一种布帛规格,并非匹字本义;“八揲一匹”云云,是想用来说明字形何以从八,其实周彝铭文表明,匹字并非从八;而且,八揲一匹默设了每揲五尺的制度,而这种制度并不存在。《说文》的此类纰漏,前人已多所指出了。
查匹之成为布帛量度,是汉代的事。《小尔雅.广度》说:“倍丈谓之端,倍端谓之两,两谓之匹,匹五谓之束。”度量单位由丈而端、由端而两的变换,反映着纺织技术的进步;至于四丈长(所谓“倍端”)的布帛取名为“两”,则起于当时收卷整匹布帛的习惯是从两端分别往中间卷动,对叠成如意纹,如折叠棉被状,两卷相并,故云。现在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是,“两”就叫两好了,为何又“谓之匹”?
郑玄注《礼记.杂记下》“纳币一束”条曰:“两两合其卷……则每卷二丈也,
合之则四十尺,今谓之匹,犹匹偶之云欤?”这是郑玄的答案。他倾向于认为,四十尺长的布帛所以谓之匹,是由于“两两合其卷”,犹如匹偶。但是郑玄并不曾把话说死,用了一个“欤”字。
段玉裁注《说文》,另有说法:
按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两,每两为一匹……五匹为一束。凡古言束帛者,皆此制。
凡言“匹敌”、“匹耦”者,皆于二端成两取意。
凡言“匹夫”、“匹妇”者,于一两成匹取意:两而成匹,判合之理也,虽其半亦得云匹也。马称匹者,亦以一牝一牡离之而云匹,犹人言匹夫也。
“匹”有双和单两个含义。郑玄只涉及了一个;段玉裁全都回答了。两人的差别不仅在量上,尤其在质上:郑以为帛制取意于匹偶,段以为匹偶取意于帛制。
看来郑玄的解释是对的,尽管他只说了匹字的一个含义。盖布帛称匹,发生较晚;匹之本意,为马的计量单位,见于毛公鼎、兮甲盘、史颂敦等金文。马在上古是宝贵的财富、重要的生产手段、交通工具和战斗武器,人们不能不关心它的繁衍生殖乃至品种的纯正;于是有了为马寻找配偶的“匹配”,找一个相当的配偶的“匹敌”等词汇和词意的出现。由于此,匹字遂从本来匹马只轮的单和一的意思,跃进而为匹偶的双和二的意思了。所以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匹者先分而后合,故双曰匹,只亦曰匹;犹独曰特,配亦曰特也。”
朱骏声说的“配亦曰特”,较为罕见。《诗.庸.柏舟》“实维我特”,郑氏笺曰:“特,匹也”,大概是他的主要例证。如果真是这样,则“匹者先分而后合”之说就多了一个伙伴;即使不是这样,也没有什么损失。
不管怎样,至少匹字有单和双两个含义。而且,当其用作单一意思时,隐含有指向、呼唤和要求成双作对的意思;当其用作偶双意思时,保存着它所自来的单凤孤凰的余响;则是迄今仍然的。这也就是说,匹字的两个含义之间,有着某种动态关系;或者说,匹字描绘着一种动态,一种由无关到有关、由差异到对立的动态。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注意的。黑格尔说差异到对立的进展,花了好些篇幅和几个范畴,没想到我们在“匹”字上竟一蹴而就。
匹字先分而后合,分指向着合,合记忆着分,其所表示的对立情景,既不同于“两”之并生式的对立,也有别于“贰”之从生式的对立,而是一种可以名之为发生式的对立。
所谓发生式,是说这种对立不是天生地成的,相互为体的,象一枚银元的两面;也不是此唱彼随的,相互为用的,如竿立而影见;它是分别从两个独立无对的匹马特牛各自开始,相互吸引,走向一起,组成为一对旗鼓相当的对立。这种对立,当然不止于“关关雎鸠”,即动物之求偶觅配而已,举凡自然界和社会中出现的个体存在于前、偶体生成于后的旗逢对手般的现象,都属于发生式的对立。旧式小说里写到打仗,喜欢说“将对将,兵对兵,捉对儿厮杀起来”,所谓捉对儿,说的就是这种发生式。本来单个的将士们互找对手,找到势均力敌的了,就是所谓匹敌;碰到力量悬殊的,就叫不是对手,讲义气的人这时会避免厮杀,因为彼此不相匹配,胜了也无光。
由匹而偶的对立,固以其发生的方式,同并生的“两”、从生的“贰”区别了开来;但既生之后,匹偶如何存在,则决定于种种别的条件,而向两或贰靠拢。无知无识的禽兽,其匹偶是以“两”的方式存在的,就是说,双方是对等的、相依的;而万物之灵的人类,在很大一片地方里与很长一段时间内,匹偶存在的方式偏偏采用了“贰”,这倒是很具有讽刺意义的事。前引史墨所说的“各有妃耦”,师旷所说的“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都是指丈夫有妻子,也都是不假思索地将妻子置于陪贰的地位;更不用说后来的“夫为妻纲”那句名言了。
当然,就其本性来说,匹偶对立的存在方式应该是两;否则它们起初便会由于不是对手而不成其为匹配,对立状态遂不致发生。虽然也有“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说法和例子,其“冤”的一面总是次要的;偶或匹的本意,还是意味着“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并且要求着齐心协力的。如果一味冤到底而“反其为”,那末,这种对立便不再成其为匹偶,而要分解为路人了。
呈主从关系的陪贰式的对立,也可以说是发生的,因为这种关系的出现也是后于关系者的存在。史墨说:王有公,诸侯有卿;士说:夫太子,君之贰也;师旷说:有君而为之贰;这些个贰,不仅在关系中居于从属的方面,即使在出现的次序方面,也因先有了“壹”的存在,而后才有贰并发生出对立关系。但正由于是先有壹后有贰和关系,所以我们说这种发生是从生,它和匹配式的发生者双双先在而后结成关系是不同的。
这样,我们就整理出来了中国古文献中谈论到的三种不同形成方式的对立:并生的两、从生的贰、发生的匹;而在存在方式上,匹往往分化入前二者,事物于是只表现为“有两、有陪贰”的实存状态。
矛与盾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提到过一次“矛盾”范畴;这样来研究中国的对立思想,难免被识者讥为疏忽。但本文让矛盾迟迟登场,却并非由于疏忽。
我们知道,在划分对立时,亚里士多德曾将肯定和否定列为一种,以表示两类命题“A是B”和“A非B”之间的关系,认为二者必为一真一假;后来演变而为形式逻辑的矛盾律。这种对立被译成中文“矛盾”,当然是采自《韩非子》上那个鬻矛鬻盾的寓言: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①
人有鬻矛与盾者,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以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为名不可两立也。②
将韩非的话用亚里士多德的方式来表述,便是:“吾盾莫能陷”和“吾盾能陷”,或“吾矛无不陷”和“吾矛无陷”这样一对肯定和否定的判断或命题;二者不能同真。在人世间,一个地区内也许可能先后出现“不可陷之盾”和“无不陷之矛”,但“同世而立”则万无可能;一个时期中也许异地可能存在“不可陷之盾”和“无不陷之矛”,但同地而立也万无可能。这叫做势不两立或“不可两立”。
势不两立或不可两立的严格意义是说,此二事物或二命题,不能以“两”的关系并立;这个“两”,应该也只能在我们前面提到的意义上来理解,大概不至有什么争议。现在需要深入开辟的思路是,所谓不能以两的关系并立,是否隐含着或至少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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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韩非子.难一》
②《韩非子.难势》
斥这样一个意思,即:它们不妨以别的关系存在,譬如说,以“贰”的关系存在?因为前面说过,对立的存在,无非这样两种。这是一个人们不甚追究、却很有哲学意义的问题,且稍加分析如下:
一山二虎,一泉二蛟,一群两雄,一国两君,其势不可两立,已被自然和社会所一再证明了且不断证明着。格斗的结果,不是一胜一逃,便是一死一伤;也或者,成了一主一从、一正一副。逃了死了,两立之势不复存在,自不用说;一主一从或一正一副,岂不便是前述的“贰”的关系?可见,不可两立意味着可以贰立,它不排斥贰立且指向贰立。
再看我们的矛和盾。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两立;这是天经地义的,或者说是命题本身所规定好了的。但这个规定有其固有的时空限制,即所谓的“同世”,它并未排斥此矛此盾的先后出现或异地存在;兵器史上也常有着如此纪录。只是先后出现或异地存在,便不合“两”的涵义,不得谓之为两立了。至于在同一战场上同时出现的矛和盾,包括同一位战士两手分持的矛和盾,都一定有“能力”大小之差,那个更利或更坚的家伙,自将占据主导或主动地位,而成为“主”;另外,我方所有的矛和盾,或者立足于攻者所持之矛,立足于守者所执之盾,将不免受主观价值偏好的影响,而被认为是“主”;其对立的他方,自不免屈居“陪贰”的地位,忍气吞声去了。这里的情况,比一山二虎要复杂一些,有点绕脖子,但其不可两立只能主从的情景,还是一样的。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所谓一山二虎,习惯上指的是两只雄虎;如果二虎一雌一雄,按通常的理解,也可以说是处于矛盾关系之中,因为据说差异就是矛盾,等等。但这已和二雄对峙的性质大异其趣,这是一种相得益彰的关系,只有在这种关系中,双方才能完全实现自己,而且不是靠排斥对方、相反需帮助对方实现,同时才能实现或也是实现自己。很明显,这样的矛盾关系,不正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匹”麽?因此,如果是这样的矛盾,它也不能单独存在,而应归入到匹,并进一步由匹再转为两(或者贰,理由如前所述),成为可以两立并且势宜两立、势需两立的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说,矛盾(亚里士多德的肯定和否定,韩非子的无陷无不陷)只发生于两个命题或两个判断之间,是主观方面的事,而且源于主观的失误。客观上,当然有矛和盾这样的武器,却并无无陷无不陷的关系。客观存在的,只有贰和两;如果从发生说,还可加上一个匹。如此而已。
当然,如果赋予矛盾一词以一般对立或对立一般的含义,使之包括一切对立形式而有之,那将又另当别论了。
明乎此,我们也许对人们常说的“矛盾主要方面、次要方面”及“矛盾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之类提法,更容易理解多了。因为,物之矛盾与体之左右不同,它是“贰”式的对立,不是“两”式的对立。两式的对立是对称的,贰式的对立是对抗的;两式的对立是互补的,贰式的对立是反差的;两式的对立是平等的,贰式的对立是主从的;以及诸如此类。于是,矛和盾,天生有一方面是主要的,支配着或说决定着此一矛盾总体的趋势与性质。在复杂事物中,在某个发展阶段上,会出现矛盾双方势均力敌的相持状态,有点象是“两”的样子。那只不过象是而已,而且时间是短暂的。在更多的时间里,在正常的情况下,矛盾总是呈现为“贰”的关系,那怕主从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
反复与极端
当我们说两是并生的,贰是从生的,匹是发生的时候,已包含有对立不是固有的而是生成的意思在内;其生成的情景,常因种类的不同而互异。这些对立既生之后,彼此相对着的双方和对立整体,也一刻不曾或停其运动变化。中国古代哲学家们十分留心于此,大唱其━━
反者道之动。①
物极则反,命曰环流。②
无平不陂,无往不复。③
这些“反”和“复”所表示的,便是对立的动态或动态的对立;其动幅之大,可以一直大到由起点到极点,然后再由极点经反面返回起点,形成一个否定之否定。这就叫“物极则反”,叫“无往不复”,叫“道之动”。或者叫做返,也就是旋,在道家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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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老子》
②《冠子.环流》
③《易.泰.九三》
之玄,一般谓之圆,冠子命之曰环流。
鉴于对立运动的反和复,儒家提出了“圆而神”之德,道家提出守雌抱柔和“得其环中,以应无穷”之类的人生态度,兵家法家得出了许多权谋之术。其中以《易传》作者由此提出的“相推”“相感”范畴,最足以见出动态的生动性和动力的内在性:
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往者屈也,来者信(伸)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①
日月、寒暑,各各处在对立之中;它们之由对立而动而极而反而复,《易传》名之为“相推”:日推动着月,月也推动着日,寒驱赶着暑,暑又驱赶着寒。换一个角度看,这种相推,也可看成是同一物事自身内部对立动作的“相感”,如尺蠖,如龙蛇,屈带来了伸,蛰意味着飞。相推言其互斥,相感言其互引;二者也是并生着的对立。正因为一物有两体,所以相推相斥;正因为两体成一物,所以相感相吸。懂得了这个真理,是为“穷神知化”;比这个还高的真理(“过此以往”),大概没有了(“未之或知也”)!
《易传》作者显然很得意于自己的发现。的确也很值得他们志得意满。亚里士多德那时也曾涉及到反复和相推这样的现象。他有一个“生成和消解所从发生和所向演进的两端”的说法②,和他那四种有名的对立并提。他解释说,两极端间的距离为差异的最大距离,而这种距离的差异为完全的差异;不能有比极端再极端的事物,一个系列只能有两个极端③,等等。仿佛因此遂使极端与其他对立有别。其实,如果瞩意于差异的最大和完全,极端也还只能属于他所说的“相反”那一种,不能因其大而全的数量优势便自成一类,并立于四种对立之外;倒是他在这里涉及到的生成、消解、发生、演进诸词,具有不同于静态对立的新意,虽然偶一提之,也很难能可贵。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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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易.系辞下传》
②《形而上学》1018a  21
③同上1055a  8-20
亚里士多德这里说,两端是生成和消解“所从发生”和“所向演进”之处。这似乎是以所从发生的地方为起始的一端,所向演进的地方为终结的一端,象画一条线段那样,由A  到B  (A---→B),A、B于是构成距离最大、差异最全的两端。
“端”的美称叫“极”。古代中国哲学所谓的“极”,也是来自对立的生成、消解、发生、演进,但和亚里士多德的直线式的图象大异其趣。
《尚书.洪范》有所谓天赐的大法九畴,包容了殷周之际的大部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其正中一畴,也就是第五畴,叫“皇极”。皇极就是伟大的极,其内容为“无偏无颇”、“无反无侧”、“无党无偏”、“无有作好,无有作恶”等等。简单一句话,就是要求取中或居中。后来颂圣文章中常用的“建中立极”一辞,就是取自这里。“极”字原意是屋顶,它既在最高处,也在正中处。哲学上的以中为极,也许取象于屋顶;但其得意的由来,却需要从对立相推的反复中去寻求。
且以《易传》所举的寒暑为例。寒来暑往,暑来寒往。寒之来,始于夏至,所谓夏至一阴生;暑之来,始于冬至,所谓冬至一阳生。如果我们以冬至为一年之始,为起点,日子一天一天往前进,气候一天一天暖起来,进到夏至,便是一年的正中;过此以往,气候又一天一天冷起来,到冬至为止,为一年之终,为终点,同时也是下一轮的起点。这是一个妇孺皆知的典型的由进而反、由反而复的过程。如果也用画线段来比拟的话,那么这个进程就不能画成直线,而要画成圆圈:起点和终点是重合的,而极点,物极则反的那个极点,在对面,正好也是中点。至于起点和终点,也可以看成是极点,在进程上是两个却又重合为一了的极点(我们今天当然都已知道,这个圆圈不是封闭的,而是螺旋的,因而终点并不和起点重叠)。
汉人扬雄有所谓九段法,将这个进程描绘得更为细致。其谈人事的进程道:
故思心乎一,反复乎二,成意乎三;条畅乎四,著明乎五,极大乎六;败损乎七,剥落乎八,殄绝乎九。生神莫先乎一,中和莫盛乎五,倨剧莫困乎九。
夫一也者,思之微者也;四也者,福之资者也;七也者,祸之阶者也。三也者,思之崇者也;六也者,福之隆者也;九也者,祸之穷者也。二五八,三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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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在伦理学说中,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思想更常见一些,他曾说:“中间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极端”,“三者(指两极和中间)之间相互对立”,“两个极端,每一个都想把中间推向另一极端”。━━见《尼各马可伦理学》1107a  20,1108b  21~31.
中也,福则往而祸则承也。①
自一至三者,贫贱而心劳;四至六者,富贵而尊高;七至九者,离咎而犯灾。五以下作息,五以上作消。数多者见贵而实索,数少者见贱而实饶。息与消,贵与贱交。福至而祸逝,祸至而福逃。幽潜道卑,亢极道高。”②
人事的祸福消息,当然不会比照这个图式行进;即使真的如此了,也不会象寒暑往来那样明晰,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扬雄的这个圆圈和中极,在中国哲学的动态对立思想中,很具有代表性,它将物极则反的提法,予以形象化了。
两端,一始一终,是极;中间处于鼎盛状态,也是极。两端的极,固然是相对而立、相较而存的,它们更是与中间的极相对而生、相较而在。一般总是说,中间是与两端相比较而存在的;其实反过来说也一样有理:两极是与中间相背离而生成的。孔子的叩其两端,便是为了叩出其固有的中道来。《中庸》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更显出两端为了中间而存在。如果也用画线段来比拟的话,这应该是从中点O  开始,背道而向+A端和-A端驰去。
于是,“极”的对立,按中国人的理解,也就是上面谈过的“两”的对立,如左右,如上下。它们不仅有中介,而且这中介也是一极,甚至是更重要的一极,皇极。于是,谈“极”而只见两极,将不免于浅鲜;客观存在着的极,看来象是三个。
三极之道
《易传》上就提出了三极的说法。其《系辞上》说:“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注经的人说,这个三极,指的是天、地、人。在差不多同时代的《逸周书.成开》篇中,果然有一个三极明确指着天地人:
三极:一、天有九列,别时阴阳;二、地有九洲,别处五行;三、人有四佐,佐官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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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太玄.玄图》
后来陆象山也说过“人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极”①,他还曾阐述道:
有一物必有上下、有左右、有前后、有首尾、有背向、有内外、有表里,故  有一必有二,故曰一生二。有上下左右首尾前后表里则必有中,中与两端则为三矣,故曰二生三。
故太极不得不判为两仪,两仪之分,天地既位,则人在其中矣。三极之道,岂作《易》者所能自为之哉!②
陆象山用《老子》说《易》,其实说的也是普遍道理:有一物必有两端,有两端必有中,中与两端则为三。他的长处在明白说出天地人为三极;而这是许多人到了嘴边又不能说出来的。
天地人这三极,按中国传统的说法,处于一种叫参赞化育的关系之中。具体地说,天的作用在“化”,地的作用在“育”,人的作用在“赞”,三者互相为用,是为“参”。《中庸》说,至诚的人能尽己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然后“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所谓人与天地参,是指人在帮助(赞)天地化育万物,而帮助天地化育万物,也就是“参”加了天地的工作,作为第三者加入到与天地共长久的圈子里去;其结果,人不仅超出一己之私,而且超出了人类之限,浑然与天地万物同体,掺和到一起去了。从天地那方面说,它看人和万物,无论飞潜动植,妍媸黠憨,都是自得而自如的,所以它“无不持载,无不复帱”,以使“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③,这是天地的敦化之德,也是它参与万物的方式。
很显然,在天地人这三极之中,人的作用是变量;它可小可大,可正可反,所以成为历来思想家关注的对象。一切学说,一切主义,说到底,无非着眼于此。儒家舌弊唇焦,告诫人们应该如何积极有为,方能赞天地之化育;道家心闲意散,讽喻世人只有学会消极无为,才能和大自然相得相安;释家婆心苦口,普渡众生出业海劫波,为的也是让人类契合造化。就是说,大家都是在劝人去适应天地的本性,实现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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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与朱济道》
②《三五以变错综其数》
③《中庸》
本性,以搞好三极关系。这样的三极关系,可以说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也有一种互克的三极关系。
孩提中有一种游戏,叫“剪刀、石头、布”,以三种手势代表三种器物,三者循环制胜,没有绝对的强者或弱者。在日本,它叫じゃん拳,猜拳时呼じゃんけんぽん为号;其音为“将进宝”。在美国,但呼“一二三”。这种游戏,不妨名曰形象的三极之道,其思想始见于《关尹子》。
传世《关尹子》非先秦旧著,已为识者所共睹。其文分一宇、二柱、三极、四符、五鉴、六匕、七釜、八筹、九药诸篇,篇名多不可强解。《三极》篇,旧说以为“极者尊圣人也”,有云:
蛆食蛇,蛇食蛙,蛙食蛆,互相食也。圣人之言亦然:言有无之弊,又言非有非无之弊,又言去非有非无之弊;言之如引锯然。唯善圣(言?)者不留一言。
蛆食蛇说,亦见于《庄子》和《淮南子》。《庄子.齐物论》有“且甘带”,陆德明《释文》据《广雅》谓且为蜈公;带指蛇。《淮南子.说林训》有“腾蛇游雾而殆于蛆”条,高诱注曰:“蛆、蟋蟀,上蛇蛇不敢动”。查《本草》蜈蚣条注云:“一名蛆,其性能制蛇,见大蛇便缘而其脑”,是蛆当为蜈蚣。蟋蟀之说他处未见。日本之じゃん拳,即蛇拳,只是蜈蚣换成蛞蝓(俗称蜒蚰)了。
《关尹子》著者以蛆、蛇、蛙循环食事,喻“圣人”在有无之辨上的随说随扫,似乎不伦不类;倒是这个循环制约的套子在名曰“三极”的篇中出现,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因为它确实表达了三极的一种关系,相克的关系。
与这种循环制克的关系相反,三极也能呈现为循环滋生的关系。其例可参阅公元前五四六年,晋楚第二次弭兵之会上,楚令尹子木放弃信用时,楚大宰伯州犁的一席预言:
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信亡,何以及三!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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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意有所之,在心未发为志,出口已发为言;志为言之本,所以说“志以发言”。一言既出,驰马难追,信乃随之,不言便无所谓信;所以说“言以出信”。有信于人,为人所信,志方得立;所以说“信以立志”。志、言、信三者,以此构成循环生发的三极关系,故曰“参以定之”。现在令尹子木“求逞志而弃信”,破坏了参的网络或三者的连环套,所以大宰伯州犁预言他“不及三年”将死。当然三极和三年并无必然联系,充其量只是数的比附,这是无需驳辩的;但子木破坏了三极滋生之环,即破坏了“参以定之”的关系,虽不死也不足为令尹了,那倒是真实的。
现在,我们便列出了三种三极状态:相赞、相克和相生。这三种状态,竟然也是三极的:生克分列两端,它们的中和,便是赞。其实,一切对立,都有各自的这样那样的中间者,从而无不或隐或显地形成为三极;只是不象这三种状态如此典型罢了。
在中国古代哲学里,三极间的关系,三极之道,用一个范畴来概括,那就是“参”。正如用“贰”来表示对立之二的一般情景一样,参被用来表示对立所成之三的一般关系。
两生而参视
《逸周书》上说:
人有中曰参,无中曰两。两争曰弱,参和曰强。①
疑意以两,平两以参。②
世界是充满对立的。对立纠缠在“参”网中。在整个中国文化里,除法家思想及其所波及的狭小领域外,“对立”的现象,并不被认为是最后的图画或最高的启示,并非神圣不可侵犯的图腾。以《逸周书》为例,它就相信对立之上之后,更有高于对立者在,那就是参和中。它认为,如果只是看到对立,定会疑窦丛生;一味追求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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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武顺》
②《常训》
必然国弱民穷;此之谓“疑意以两”(本章涉及的“两”,原意多用作对立一般),“两争曰弱”。对治之策莫如参,故曰“平两以参”,“参和曰强”。如何方能超两而入参?关键在于能否有“中”,所以开头先说“人有中曰参,无中曰两”。本文前面引过史墨的“物生有三”之说,大概也是诸如此类的意思。
《逸周书》作者也许有点过于扬参抑两了,在《管子》书中,参和两的地位较之遂稍有升沉:
凡万物阴阳,两生而参视,先王因其参而慎所入所出。①
何谓“两生而参视”?《管子》自己有例云:
以卑为卑,卑不可得;以尊为尊,尊不可得。②
贱固事贵,不肖固事贤。贵之所以能成其贵者,以其贵而事贱也;贤之所以能成其贤者,以其贤而事不肖也。恶者、美之充也,卑者、尊之充也,贱者、贵之充也。故先王贵之。③
尊和卑“两生”,为人事一阴阳。如果当事者以卑为卑,或以尊为尊,这都叫两生而两视;其结果是卑也不可得,尊也不可得。必须进一步认识到:卑固事尊,这是固然的“两生”;但也正以此,卑遂成了尊的填料,尊有待于卑来充实方成,这叫做“卑者,尊之充也”;于是,尊之所以能成其尊,就得反转过来,以其尊而事卑,这是应然的“参视”。
两生而参视,就字面看,仿佛“两生”是客观的存在,“参视”是主观的态度;上述的例证,也似乎给人这种印象。其实不尽然。《管子》说“先王因其参而慎所出所入”,一个“其”字,仿佛已表明此“参”是外在于人的主观的。
当然,虽说外在于人的主观,参和两终究不一样,两是可感的实体,生成之物;参在许多场合里,则是两之间的关系,最佳的关系,不可感的状态。正因为不可感,看不见,所以才特别指明要“参视”,用慧眼去看到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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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管子.枢言》
②③《管子.枢言》
后来张载说“得天地最灵为人,故人亦参为性,两为体”①。所谓人以两为体,是指“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所谓参为性,是说“天本参和不偏”,人的“天”亦即人的本性,也本参和不偏,人若“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②。这些话也是两生而参视的意思,只是更明晰了。
《逸周书》“有中曰参”那句话里所谓的有中,可以理解成有中介,也可以理解成有心。而从“人有中曰参,无中曰两”的原话来看,似乎后一种理解更准确一些。它的完整意思是:人如用心,则能看出参来,如不用心,所见的只是两。参是靠心看出来的,不去看或不会看,它便不存在了。
据此我们不妨说,两是形而下的器,参是形而上的道。人能弘道,所以这个参,既是客观存在着的,又有待于主观来发扬;参视的一般意义,大概如此。而人之所以能弘道,在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个问题上,古人认为,那是由于“人亦参为性”,于是有“参之能”,或者叫“能参”。对此,荀子有云:
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③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一个参,经荀子一分析,竟有“能参”、“所参”与“所以参”诸部件。“能”与“所”,后人常用于认识论领域,而“所以”一词,更遍地皆是;能集三者于一炉的,已如凤毛麟角,不可多见。荀子大概是中国哲学史上最先明确提出能所范畴的人。难能可贵的是,他不仅未限这对范畴于认识论领域,而且,在能、所之外,更并提了一个所以,显示出他已经捉住了范畴的三极关系。
在荀子看来,天之时,地之财,人之治,这是天地人的“所以参”,即三者用以参合的资本;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要点在“有”字上,是说三者各有一种能,即天有时之能、地有财之能、人有治之能,这是它们据以进行参合的能量或能力,所以叫做“能参”。具有能参之能,运用所以参之资,方可完成“所参”之愿。如果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虽夙具能参之质,也是不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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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易说下.系辞上》
②《正蒙.诚明篇》
③《天论》
荀子的兴趣,在人(君子)之所以参和所参,有所谓“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之说。后来张载发挥《易经》“参天两地”的奥义,特别着意于天之参,曾有云:
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两故化:此天之所以参也。
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
有两则有一,是太极也。若一,则有两亦在,无两亦一在。然无两则安用一?不以太极空虚而已,非天参也。(《易说》)
一物,泛指任何事物;两体,即通常所谓的对立方面。一物具两体,两体成一物,乃天生地成,所以说“气也”。有体必有用,两体之用或两之用,表现为两体的统一,表现为化;一物的一,有两固然显,无两亦自在,其用表现为不测之神。体之两加物之一,是为三,斯谓天参;用荀子的说法,就是天之“所参”。两之化和一之神,则是天之“所以参”。至于天之“能参”,那是不待言的,因为“天本参和不偏”,此义已在不言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