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任公安局长的一把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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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4:27  环球人物杂志

55岁的北京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傅政华升任市公安局局长
新局长的一把猛火
《环球人物》杂志特约记者  孟德
今年2月26日,55岁的北京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傅政华升任市公安局局长,全面掌管首都警界。74天后,他将扫黄铁拳砸向了“天上人间”。被命名为“北京市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的这把火,他烧得“力度空前,高调罕见”。
普通百姓对这位“老刑侦”可能有些陌生,但在公安系统乃至刑侦学术界,傅政华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1955年,傅政华出生于河北滦县。他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刑侦处侦查员,市公安局刑侦处大要案队副队长、队长,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等职,常年工作在刑侦第一线。
出任北京市公安局长前,傅政华是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和戒毒工作的副局长。在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的现任公安厅(局)长中,只有6人是刑侦出身,其中就有傅政华和在重庆打黑的王立军。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北京大学攻读法律硕士的傅政华,因学习特别勤奋而被导师张玉镶教授称为“乖学生”。毕业时,傅政华的论文《系列杀人案件的侦查》,是国内第一篇全面系统深入讲述杀人案件的论文。他编写的《物证技术学》,至今还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复试的指定参考书。
此次北京的扫黄行动,警方采用治安、刑侦、巡警、特警等多警种联合行动,一举成功,而且声势浩大,造成很强的震慑效果。从这次行动中,人们多少已经看出了傅政华的风格:出手凌厉,动作果断,敢抓大案,不讲情面。这也是他一向的做法。
2006年10月,傅政华指挥侦破了门头沟袭警案。当时,两名偷盗通信电缆的歹徒用铁钳砸死盘查他们的一名民警,随后抛尸。就在两人行凶时,警方已经接到110报警电话。大批警车立刻出发,案发4小时后就在山崖下找到了警员的遗体。部下遇难,傅政华红了眼。他在凌晨4时通知大家开会,发完通知才意识到时间还太早,自己一夜没睡,忽视了时间。他动员了上万人搜山,很快查到凶手作案的车,随后一路紧追,只用3天就追到了嫌疑人。
2007年5月,傅政华指挥侦破了“九头鹰千万元绑架案”。当时,4名绑匪绑架了北京九头鹰餐饮公司老板8岁的儿子。接到消息后,警方迅速出动,不到90个小时,就将4名绑匪悉数抓获。2009年,他指挥打击电信诈骗案,宣布成立反电信诈骗专项行动指挥部。他牵头查处的“亿霖传销案”,“是北京有史以来最大的传销案件”。
在缉毒方面,傅政华也有自己的一套。2009年6月,他就歌星谢东吸毒被拘留一事发表谈话说:“拘留谢东,只是北京警方扫毒行动的很小一部分,我们要通过这件事向全社会传递一个信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涉毒案件中,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可言。”此后,歌手满文军、含笑等人都在警方的缉毒风暴中落马。他还在虎门销烟168周年纪念日当天,出动两辆运兵车,把14箱海洛因、冰毒、摇头丸、大麻等毒品运往北京水泥厂,将一包包毒品投入5000摄氏度的炉火中彻底销毁。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基本消灭娱乐场所吸贩毒现象。
今年,北京警方发动了为期80天的社会治安“春季攻势”,社会治安秩序创出近10年最好水平。在各地校园惨案频发时,北京及时制止了7起针对校园的案件,抓获10名嫌犯,协助全市学校配备数千名专业保安。5月3日12时,一名在北京劫持5岁女童的男子被当场击毙。2个小时后,傅政华召开新闻发布会,奖励狙击手,称赞:“这一枪打得非常好。”
此番展开的“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又一次彰显了傅政华的扫黄决心和执行力。对于接下来的行动,傅政华已经明确表示,北京警方将把铲除色情业背后的黑恶势力作为目标。
扫黄行动  剑指后台
王元望
“天上人间”、“名门夜宴”、“花都”、“凯富国际”等京城知名夜总会,被勒令停业整顿半年的消息传出后,迅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震动。这震动中包含着多种心情,既有“大快人心”,更有“想不到”。
虽然北京市对上述4家夜总会采取的行动,只是北京市公安局近期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的一部分,但“天上人间”等4家夜总会被停业整顿最具轰动效应,意味深长。
此次被停业整顿的夜总会中,“天上人间”堪称“典范”——其老板的传奇、后台的强硬、背景的复杂、消费的昂贵、陪侍“小姐”的美貌、顾客的身份门槛等,一直在强烈刺激着社会的感官。多少年来,人们都知道那里几乎每天都在做“高档皮肉生意”,而北京市20余年来进行的一轮又一轮扫黄行动,就是扫不到它。难道是北京警方不敢扫?疑云重重下,传言四起——“天上人间”的后台很硬!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后台,它何以常年挺立不倒?!
在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小顺看来,长期以来,中国人见惯了“后台比法律大”的事例,对此多有怒火却长期无处宣泄。因此,“天上人间”等夜总会此番受到惩处,在让人“想不到”的同时“大快人心”,并成为众多媒体“追捧”、民众急于阅读的重大新闻。这些现象表明,人们希望从中看到8个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央党校著名反腐专家林喆教授认为,权力腐败就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威或偏离公共职责的现象。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天上人间”等不法夜总会完全就是一些藏污纳垢之所,是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温床。从这个角度看,“天上人间”上演的不仅是色情交易,更是权力腐败。除此之外,在那里出卖肉体和灵魂的女性,无疑是在大行肮脏的拜金之风。不惩处这些不法行为,就是对恶劣“典范”的默认,就相当于承认官商勾结“合法”,是变相地接受特权的存在。幸运的是,北京市公安局下达了“停业整顿令”,人们从此以后不会再问:“警察为什么总是打击小夜店而不查‘天上人间’?”
“这回警察动真格的了!”“天上人间”等夜总会被查后,不少京城娱乐界人士惊呼。不动真格的能行吗?据悉,北京近期已提出了构建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要使这座城市对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等都具有重要影响力。任由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横行,那将是怎样的一种影响?!
北京市的此次行动,对全国也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正致力于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这要求我们必须“把屋子打扫干净”。从这个角度来看,北京市警方清理整顿顶级夜总会,等于是向其他地方的不法“娱乐大佬”发出了警告:抑恶扬善永远是社会主流,任你有多大来头、多深的背景,只要违法经营,终究会被拿下。
延伸阅读
中国夜总会路线图
《环球人物》杂志特约记者  吴棉
香港:从欧洲“舶来”夜总会
对中国人来说,夜总会是个“舶来品”,它起源于19世纪下半叶的欧洲。当时最负盛名的夜总会是1889年10月6日开业的法国红磨坊歌舞厅。舞女们穿着长裙,伴着狂热的音乐节奏,扭动臀部,把大腿抬得高高的,直直地伸向挂着吊灯的天花板。当时英国人称这种舞蹈为“康康舞”,认为它很放荡,很下流。但欧洲的艺术家、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对此十分感兴趣,看台下围满了“端着酒杯的贪婪看客”。
20世纪70年代,“中式夜总会”在香港兴起。它是由欧洲夜总会演变而来的,提供中式晚饭或酒宴,设有舞池供顾客跳舞;而表演的节目主要是歌手演唱中西流行歌曲或粤剧,性质较为健康。到了80年代,一种由日本高级歌舞厅演变而来的“日式夜总会”,开始在香港盛行。它也有歌手演唱和舞蹈表演,但最大的特点是:以“妈妈桑”作为领班,安排美艳的“小姐”陪伴客人跳舞、喝酒、玩乐,客人甚至可以带走她们。这种刺激的“日式夜总会”,很快取代了传统的“中式夜总会”,在尖沙咀和湾仔一带,形成了以中国城、杜老志、中国皇宫几大顶级夜总会为首的香港夜生活中心。
2008年,在金融风暴的影响下,老牌的“日式夜总会”经营困难,一些夜总会开始向高级娱乐会所的方向发展。由于“灯光亮了,‘小姐’斯文了,色情成分没了”,这种新的夜总会被香港人称作“光厅”。
深圳:最早受到香港夜总会影响
内地改革开放的“窗口”和“桥头堡”深圳,毗邻香港,成为最早受到香港夜总会影响的内地城市。20世纪80年代初,号称“东南亚最大激光夜总会”的香蜜湖夜总会,在深圳诞生。当时有人称“香蜜湖那些用激光放射出来的图案和文字,以及舞台上扭动着身躯的女歌手,让人如痴如醉,大开眼界”。
20世纪90年代中期,深圳笋岗路的“凤凰台”、城建集团的“凯撒”、晶都酒店的“皇后”、凤凰路的“金龙玉凤”,被称为深圳“四大夜总会”。其中,“金龙玉凤”夜总会还创下了深圳夜总会连年每晚爆满的奇迹,成为深圳夜总会史上的一个品牌。而一些中小型夜总会,则主要靠色情交易维持运营。当年较出名的有被人戏谑为“鸡鹏”的京鹏夜总会和国宾卡拉OK夜总会。据深圳的一些老“的哥”回忆:“那时,很多内地来的游客,晚上想找‘小姐’,我们都会拉着他们去这两家夜总会。”
几年前,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耗资1亿,在深圳福田区开设了“天上人间国际会所”,里面有演艺厅和风格各异的豪华KTV包房,一举成为深圳最高档、最奢靡的夜总会之一。“对闻名京城的那家同名夜总会的联想,使不少深圳人慕‘名’而来。”
上海:有了“小姐评级制度”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夜总会之风从深圳等南方城市吹向东部沿海地区。上海的夜总会随之兴盛起来。最近,有人对上海夜总会做过调查,发现上海的夜总会已发展出一套“小姐评级制度”,她们被分为超A级、A级、B级三个等级。
“超A级小姐”,是那些在上海顶级夜总会中每月领取1.2万—2万元定薪的“小姐”,一般每家顶级夜总会都有10—20名。她们是顶级夜总会吸引客人的法宝。当时,上海最高档夜总会普通“小姐”的坐台费是600元,但“超A级小姐”坐台不是由“妈妈桑”安排的,而是由客人预约的。她们坐台的钱全部归自己所有,夜总会不会提成。这些“超A级小姐”是“稀缺资源”,一般不超过4个月就会被客人包养。
对“A级小姐”,夜总会要求她们每月至少到场20天,每晚6时到,8时化完妆,然后“上岗”。对“B级小姐”,夜总会的要求则非常苛刻,如果每月所接待的客人达不到最低数目,就要被扣钱。
重庆:“打工小姐”回流内地
20世纪90年代中期,夜总会之风“蔓延”到内地城市。一位在重庆从事多年刑警工作、明察暗访过多家夜总会的老刑警,2006年曾向媒体介绍过当地夜总会的发展情况——
上世纪80年代,一些内地女子南下打工。由于“又苦又累又挣不了几个钱”,她们中那些年轻漂亮、不能吃苦的少女、少妇,就到实行“包吃、包住”的夜总会里“打工”,获得每月两三千元的收入。当时,一些重庆人还专门为此编了一段顺口溜:“打工妹妹不流泪,发财要去夜总会,包吃包住又包睡,小费比工钱高几倍。”
这批“小姐”年过30岁后,没有多少“业务”了,有的就回到家乡开办夜总会、音乐茶座、卡拉OK厅等。20世纪90年代,内地城市的夜总会“到处开花”,与“打工小姐”回流有一定关系。
和沿海发达城市的夜总会动辄冠以“顶级”、“星级”不同,内地城市的夜总会并不一味追求豪华。只要夜总会有三大法宝,就能生意兴隆——一是有年轻、靓丽、“懂事”的“小姐”;二是有舒适、“安全”的包厢;三是有高档、优美动人的音响。因此,重庆夜总会的老板大都是个体经营,他们租赁、转租、承包经营场所,或干脆将自家住宅加以改造,一次性投资三五万元,装饰门面,购买音响设备。以三峡库区一个仅有1514平方公里、89万人口的农业县为例,该县登记在册的夜总会就多达123家。其中,该县一个乡镇的一条街道上,就开了10余家夜总会。此外,每当夜幕降临,街道两旁一个个花枝招展的“小姐”,便开始向过往行人和南来北往的驾驶员眉来眼去,招揽顾客。当地人称这里为“夜总会大道”。
近30年来,夜总会在中国经历了由南到北、从沿海到内地扩展的发展历程,与之相伴的则是屡禁不止的色情交易、日益奢靡的金钱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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