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负伤的公安局长致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06:19

向负伤的公安局长致敬

    核心提示:6月12日凌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公安局一名警察持枪杀死3人,警方一小时后将其抓获。在追捕的过程中,太仆寺旗公安局局长中枪受重伤。警方称将依法严惩凶手。(新闻来源: 新华网(广州))

    我先不说,附上几条网友的评论。

1.     看到这新闻,也是窃窃自喜,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网友评论,更是喜不自禁,仿佛看到了“民意”

2.     我承认我卑鄙龌龊,因为我看到这个新闻很高兴。这是为什么呢?我病了,还是社会病了?

3.     湖南人民发来贺电,凡是杀局长的警察都是好警察

    我要说了,不知道网友你们高兴什么?有什么值得喜悦的?我料,大抵是幸灾乐祸在作怪。当下,这种心态,是要不得的,今天你幸灾乐祸他人,明天你就有可能成为别人幸灾乐祸的对象。

    对于这种暴力事件,有必要搞清事件缘由,之后再作判断,该反省的反省,该惩罚的惩罚,该表扬的表扬,该唾骂的就唾骂。

    这里面有几个疑问:

1.     警察杀了3人。这3人是谁?从事发后杀人警察遭受追捕,可以看出:这3个人不是法律意义上授权警察可以杀的人。那到底是谁?还不清楚。我的猜测:能在如此短时间内,确认3人并未法律意义上可杀之人,想必,他们具有典型的正义特征。

2.     警察杀人的动机是什么?到底是为情所困?还是因财施暴?还是心理缺陷?还是曾经有吸毒史,扰乱了正常判断力?还是工资待遇和期望有巨大差距?(内陆地区公务员待遇,可能比不上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缘由有很多种,到底是哪种?现在不得而知。

3.     为什么受伤的是公安局局长?我比较疑惑,可能是我疏漏寡闻,不了解警察作战战术和思路。但,我是很敬佩这位负伤局长的,我相信:你是勇敢的,正是你的身先士卒,带头作战,才使得自己成为子弹的目标。如果全国大部分的公务员,都能像你一样身先士卒,我相信报考公务员的人数会大幅下降,相反,公务员的地位会大幅提高。

    在一个民主社会里,公民的生命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民主社会的首要一点就是尊重生命权,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也有生命权,只有法律和司法途径才能剥脱他生命的权利。但是被警察杀害的那3个人,难道就没有生命权,就应该死了活该?
    有些网民,口口声声说要民主,自己的言行又恰恰是封建阶级思想、腐朽陈旧、僵化的体现。也背离了民主的基本理念——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还喜欢把问题扩大化,在还没搞清是个体个案还是社会通病的时候,就妄下结论,将个体问题向社会问题扩大化。

    一个人人都是封建阶级思想的社会,是不可能孕育民主制度的。

    我们要清楚:在全世界,在任何国家,再发达、民主的政治体制下,都有暴力事件的发生,甚至也有警察杀人事件,在美国大片中经常看到特种兵、警察......杀死许多人,难道不是这种情形吗?

    现在核心问题是把上述几个疑问,缘由搞清楚,个别事件就按个别事件处理,个别警察的素质问题,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由个体问题演化为社会通病,在全国范围内接二连三地出现,而且屡禁不止,当然,即使这种情形出现了,也不是无药可救的,天无绝人之路,民无亡国之心,切实找出现有制度的疏漏,真心实意地去解决,给大家一个交代,亡羊补牢,未为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