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的反思 之专家评论之二 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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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  来源: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李庄在二审庭审十分钟后即认罪,此举出乎包括辩护律师在内很多人的意料。尽管李庄认罪并撤回了上诉理由,但庭审依然继续进行。从旁听庭审现场的本网记者发回的多篇证人证词实录中可以发现,证人们的出庭证言矛盾百出。
李庄为何自认其罪?如果以此问题在谷歌上搜索,至少可以分成以下几种解读:
一、悔过自新说。恐怕连提出此种解释的人自己都无法相信吧。
二、出奇战术说。有分析称,李庄此举意在打乱法庭之前的部署,李庄的辩护律师可能也是在配合演戏。这种说法可能性不大,因为庭审没有因此受到太大影响,而是正常进行。
三、李庄精神错乱说。在李庄表示认罪后,辩护律师立即追问他是否清楚这样做的后果,但李庄明确表示清楚。而在以后的另一个问答中,李庄也再次表明其思路清楚,并非神志混乱。由此可以判定,这种说法不成立。
四、私下交易说。李庄与重庆法院方面达成协议,以认罪换取宽大审判,缓刑甚或免于刑事处罚。这种说法成立的可能性最大。原因有二:其一是李庄在庭审现场说,悔罪书早在1月24日就已提交给法院;其二,李庄在开庭前即已承诺未来不接受媒体采访,不翻供。这样的承诺显然是给重庆法院方面的,肯定是有交换条件的。
李庄与重庆法院方面达成的交易是什么?
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光武律师在其网站上提出的几种猜测。他认为缓刑释放的可能性在30%,因为李庄认罪具备了缓刑的基本条件,但可能会影响李庄律师执业,并刺激李庄继续申诉。而无罪释放的可能性是10%,因为重庆方面可能面子尽失。在他看来,最可能的情形是有罪免刑,对李庄以后执业影响不大,对重庆方面也可以下台,两方都有交待。
而在天涯论坛上,有一个贴子引起热议。该贴子称,李庄在庭审最后的六点陈述,实际上是首“藏头诗”,将每句话的首字连起来则是“被比(逼)认罪缓刑”,即以被迫认罪来换取缓刑。这种猜测是否确实,只有等二审审判结果出来后才可知。
在看守所的日子难过是众人皆知的。“躲猫猫”那样的事情出得来,那什么样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李庄案引发的社会关注与司法进步已经有目共睹,因此,如果李庄愿以认罪来换取自由之身,从他个人与家庭安危计,也是无可厚非。
最新记者得知的消息称,重庆方面今日已公布李庄案二审宣判日为2月9日,离春节还有五天。希望李庄能够回家过年。(评论员 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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