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的反思 之事件进展之五 北大法律信息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28:42
2010-02-02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今天上午,李庄案二审将在重庆一中院开庭审理。控方将安排龚刚模,吴家有、龚刚华、龚云飞和两个办案人员唐勇、吴鹏六人出庭作证。李庄的辩护律师也将安排两个证人出庭作证,一个律师,一个李庄亲属,辩护律师高子程称尚不便透露具体身份。
对于控方安排证人出庭作证,高子程称尚不满意,因为其申请要求14个人出庭,不过,”这6个人已是关键证人”。
一审之前,李庄和其辩护律师就多次要求控方证人出庭,但法庭以证人不愿出庭作证为由不予采纳。
1月8日,李庄案一审宣判,江北区法院在宣判书中称,对公诉机关在庭审中举示的证据均予以采信,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李庄的辩护人高子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存在严重错误。二审时,其将对一审程序提出8点质疑,要求法庭出示李庄三次会见龚刚模的录音录像证据。
高子程称,继续为李庄案二审辩护,是”庄及其家属执意委托和康达所指派,因缘所致,身不由己,继续无助、无奈、无望的上诉程序”。
与一审不同,重庆方面对二审保持了刻意的低调,很多参与了一审旁听的非重庆本地媒体,都被拒绝参加庭审的旁听。
高子程认为,李庄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在场监控甚至录像的情况下会见,是如何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是本案最为关键的事实。因此,其请求二审法院当庭出示李庄三次会见龚刚模的录音录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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