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能證明上班用MSN,對老闆有益… (Mr. 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12:22
網路雖然號稱無國界,卻敗在企業的高牆外!「該不該禁了MSN」這件事可以看出企業對網路的無奈,MSN確實是員工工作效率的絕對殺手,也是企業安全的大漏洞,但禁了MSN就像為了孩子考聯考而丟掉家中電視,員工頓時少了一些現代生活必要的工具。之前提出「第八層軟體」就是希望發明新的使用情境(或倡導新的使用習慣)以改善使用MSN影響工作效率的問題,但這種東西不是很容易做出來。其實,企業要的不過就是「數字」而已,唯一讓MSN繼續生存在辦公室的方式,就是證明這玩意兒雖然有些缺點,但也有優點,優缺點交會之下,企業的數字卻莫名其妙的進步了;只要企業看到數字證明MSN是在幫忙賺錢(而不是浪費錢),MSN便不再被視為惡鬼。
可是,數字有這麼容易取得嗎?企業的決策者(decision maker)真的會被幾個似是而非的數字給輕易說服嗎?
當年在美國Oracle工作,我發現一個奇特現象。大家在上班時間透過公司電腦使用企業網站,如公司的Intranet首頁、公司的請假系統、公司的外出管理系統、公司的email系統…下班後則回到自家電腦,使用一般網站如Yahoo!、Google、eBay。可以發現,這兩種網站,好像是不同星球的人所製作的。和那些一般網站比起來,企業內用的網站無論從介面設計、使用情境都非常的僵硬且死板。他們將這樣的使用氛圍稱為「專業」,也就是正經的、非玩樂的。
製作這些大眾用與企業用的網站公司,兩種公司本身內部的工作環境還真的就像在兩個不同星球工作。大眾消費軟體廠如微軟知名的只有三層左右的主管制,Google甚至可讓工程師自由選專案做,但,在企業軟體大廠如SAP與Oracle,員工和執行長中間還間隔了七、八層主管,每一個產品和每一個profit center畫分得相當複雜。而且我們可以發現,通常在SAP、Oracle這些公司工作的員工(就是我的舊同事),遠比微軟、Google員工還不夠「樂在軟體」、「樂在網路」,如果再與我工作過的另兩間公司入口網站AltaVista.com與遊戲軟體公司藝電(Electronic Arts)比對,在後者,中午吃飯時間大家討論酷網站、打連線電動玩具;在前者,中午大家討論的卻是政治與股市。後者是High tech,前者是Low tech。
重要的是,公司文化反映在他們的產品上。企業軟體大廠本身內部,從主管到員工,對各種新潮流(尤其是未經證實的、疑似hype的如Web 2.0)的採用度低,因此他們的客戶──也就是其他大中小型企業──也都無法享受到任何最新應用趨勢。有時候也不是因為這些軟體廠愛當頑固不靈的LKK,也要怪他們的企業客戶永遠如石頭般難以說服,說好聽一點,這些企業客戶只看績效、只算ROI,不過若客觀一點來看,所有的新型應用如各種Web 2.0元素根本還找不到第一個企業用戶,哪來的績效可以引用?最有趣的是,Web 2.0發展至今,期間有很多很多的網站出來打算主攻企業客戶,但這些公司往往不被TechCrunch、GigaOm青睞,因為企業就像黑海,大家不熟,一聽到「企業軟體」就覺得「不好玩」、和我沒關係、不想聽下去,這些主打企業客戶的網站創業家一方面沒有這些「類媒體」的奧援,另方面自己難以和大廠抗敵,人家Oracle可是砸了不知幾億廣告預算在各大機場、主要高速公路旁擺著斗大的紅邊黑字看板「全國前十大銀行已有九間使用Oracle」、「全美前十大名校已有十間使用Oracle」,為企業主管每天洗腦,小小的創業家帶著一個點子去企業,想請他們老闆買單?結果往往是被轟出來。因此,這幾年來,打算走「企業2.0」的創業家,非常非常的辛苦。
事實上,「企業2.0」(Enterprise 2.0)這個字本身也說明了這股深深的無奈,「Enterprise 2.0」這個字原本由哈佛商學院副教授Andrew McAfee於去年初喊出,年中突然被維基百科無預警刪除,又被帶回來在上面激辯了一陣子。有人說不該把個別教授行銷放進維基百科,有人說這才是維基百科的精神所在。從這篇文章還有這篇文章可以大約感受到當時舌辯兩方「不知道在為啥而辯」,大家吵半天,文章刪了,才發現有一位叫做Alvin Chang的華裔美國人顯然早已把這個字專利權給搶先申請下來了,與O’Reilly把Web 2.0申請下來如出一轍。到現在,所謂「企業2.0」到底是什麼?帶給企業什麼好處?這些主辯者、主事者、還有這個Alvin Chang,遲遲沒給一個讓企業主信服的定義。
「企業2.0」究竟是什麼?Red Herring這篇文章解釋得還不錯,包括企業部落格,包括企業維基等等,但這只是初階的定義,而且有點廢話(說了等於沒說)。昨天,矽谷的微軟辦公室剛好有一場「Why Office 2.0 Matters」的全日研討會,當天ZDNet馬上也有篇文章叫做「從Web 2.0到Work 2.0」,一批新創網路公司可以號稱為「企業2.0」,看看這些公司,除了我們已熟悉的香港創業家David的線上試算表公司EditGrid以外,其他可能會讓你驚喊:「怎麼……全都沒聽過?」
這些公司,或稱小工具,或稱網站,或稱軟體,包括專門提供企業輕鬆自製mashup的產品如Longjump、Mashery、Proto Software、Teqlo,企業內部部落格系統Blogtronix、Terapad,以維基概念搞知識管理的BrainKeeper、Atlassian,社群書籤概念如ConnectBeam、Diigo、Cogenz、Firestoker,線上共筆圖像設計如ConceptShare、Vyew,企業資訊與專案管理整合系統System One、WorkLight、Wrike、iUpload,文件上線分享網站如Approver、ThinkFree、Zoho,線上試算表如Smartsheet、Xcellery,線上日曆與To-do list站Calgoo、Scrybe、Tungle,還有其他較特殊的niche應用如資料庫管理界面DabbleDB、簡報管理網站Slideaware、聯絡管理如Big Contacts、線上簡報系統Spresent、文件管理系統如Koral;還有作底層系統如架在微軟Sharepoint與Lotus Notes之下的離線合作系統Colligo等,線上簽約開發票付款相關的FreshBooks、EchoSign、My Payment Network、Acteva等等;當然如果還要把另一大派系,也就是那些Open Source開放原始碼的如ERP的OpenBravo和CRM的vTiger等都包括進來,更是算不完了。但,這些有任何較成功的案例嗎?我們看到Myspace、YouTube讓Google、微軟如坐針氈,上述這些專攻企業的網站有讓SAP、Oracle感覺到任何一絲寒風嗎?
對我而言,無論把它們叫做「Enterprise 2.0」、「Office 2.0」,還是「Work 2.0」,其實都改不了這些專攻企業的網站公司的宿命,因為它們推廣的方向錯了。錯。了。這些網站總是認為,既然企業要的是品牌行銷、業務提升、員工績效、知識管理,以及壓低在訓練方面的費用等等,創業家只要在這些領域裡面想出一個新點子,然後,拿去和企業主管兜售,但這些企業主管偏偏非常LKK,看的是數字,無法嘗試。他們不會買單。這真是可惜的一件事。從Web 1.0時代到Web 2.0,企業沒有改變,詭異的是,主攻企業的創業家竟也沒改變。雖然點子變成Web 2.0,採用了Wiki、RSS、tagging,但推廣的方法卻仍延用1.0,挨家挨戶的向「決策者」(decision maker)賣產品。
這篇文章的重點就是,創業家,為何一定要從「企業決策者」下手?為何不能從「員工」下手呢?
員工也是人,也是網友!Web 2.0重要的是「網路效應」,簡單的一個空架子,經過眾人分享、引用,以「UGC + SNS」爆發出來,大家都會很愛用。既然企業主難以說服,那應該從員工開始。員工的心是綁不住的,就算企業明禁了MSN,員工照樣有辦法使用其它IM,或引進網路版的Meebo。企業封了telnet,剛畢業還戒不了PTT的還可用Gaaan。以Web 2.0這些成功網站目前都在四個月內就展現爆紅氣勢來看,在主管還沒發覺之前,某一個新網站可能已經在所有員工中傳遞得透透了。
就在這時候,這個新網站讓員工上癮了,形同在沒有企業決策者允許下就先「試用」了三個月, 若對企業有幫助,或許會顯示出來了,此時再去和決策者談:看,你的員工都用我的產品了!他們學習新知,他們彼此更融洽,他們也更喜歡待在辦公室工作到12點……!雖然我沒有什麼偉大的ROI數字,但我證明我這個網站,對你企業有益、讓你員工超愛,但現在試用期已過,若要繼續使用,得付費,企業得買單了!
只要有一間企業買單,對創業家而言,營收可能就超過了Google AdSense廣告,還不必把自己網站被廣告貼得像破花布。有一間企業買單,就會有下一間,然後一間網路公司,就可以變成一個真正可以自給自足、穩穩賺錢的事業。翻過企業高牆,或許Web 2.0創業家將會找到一個意想不到的大寶窟。
(附圖為「Enterprise 2.0」提出者,哈佛商學院副教授Andrew McAfee,照片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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