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状况分析及救助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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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状况分析及救助对策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农村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展生产,移风易俗,在面貌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日益提高,部分农民还提前迈入小康。但是,我们不难看到在农村里生活的残疾人,他们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落差较大,因此,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1、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现状
根据2006年3月《中国残疾人》的报道整理:临猗县对农村贫困残疾人
生活状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对全县135户204个农村残疾人家庭的入访走访,形成了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的四大特征。
1.1 基本生活全靠吃农低保。从走访135户204个残疾人中,有64户112
人残疾人属特困范畴,分别占比例的47%和55%。这些特困残疾人家庭,完全依赖于每月每人10元至20元的低保金。甚至出现流浪渡日、乞讨糊口的情况。嵋阳镇下朝村精神病人荆翻身,独人独活,家里只有一口锅、两个碗、一双筷子,常年就是买镘头回家用开水泡着吃。
1.2 大多数残疾人居住的基本是危房。全县13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有57户是无房户或住的是危房。他们的住房大都是解放初期爷爷、父亲盖的房,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猗氏镇大杨村王满囤,视力残疾,妻子为聋人。家里仅有三间土砖房,是解放前爷爷盖的。2005年春季,下雨倒塌。夫妻俩就住在村口的井泵房,吃住拉都在这间8平方米的屋里。
1.3残疾人工作不稳定,收入基本无保证。重度残疾人在农村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轻度残疾的残疾人只能干点相应的体力活,经济收入十分有限。神后堡社区居委会居民刘高勇,患儿麻后遗症,妻子患精神病,女儿弱智,一家三口都是残疾人。尽管她每天在街上修鞋,仍然维持不了一家人的生活。
1.4 残疾人的生活缺乏后劲。由于残疾人的身体障碍与条件原因,多数残疾人未结婚,就是成家的多是残疾人和残疾人的结合,这样构成一家多残的局面。特别是智商低的夫妻,生下孩子又是弱智,家庭恶性循环,缺乏后劲。该县调查的204人中未婚的就有53人,占26% 。
由此可见,农村残疾人量大、分散、相对贫困,是社会上最无助,最困难的群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们残疾人事业特别是广大农村残疾人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只有把农村残疾人工作做好,才能更好地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新农村建设与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的辩证关系。
2.1 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农村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为了搞好新农村建设,
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各级残联要紧密地围绕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认真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康复、救助、优待等政策。
2.2 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我省是个农业大省,残疾人大都生活在农村。全省有379.4万残疾人,点总人口的6.64%,有266万农村残疾人,占残疾人的70%,其中赤贫残疾人有35.4万人,占全省赤贫人口的39%,低收入贫困残疾人有102万人,占全省低收入贫困人口的30%,这两类贫困残疾人共有137.4万人,占农村残疾人总数的51%,占全省贫困人口的32%。贫困残疾人是农村贫困人口中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者,他们摆脱贫困的能力弱,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还在继续拉大。
3、以全面开展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
——必须把农村残疾人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大局。一要树立大局意识。残联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众团体,既有普通团休的性质,又有承担政府职能的功能,开展工作要围绕这个中心,服务这个大局。二要明确工作思路和方法。要紧密地配合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理顺残疾人工作与其它部门工作的关系,整合和运用社会公共资源,为发展农村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
——建立健全农村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农村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是社会保障的重点,解决他们少有所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已刻不容缓。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真正做到应保尽保。要在已经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递增比例,逐年提高保障标准。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福星工程”集中供养,对重度残疾人或一户多残的残疾人给予“五保户”待遇或集中供养;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残疾人优惠和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减免残疾人的各种社会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三是组织实施农村康复工程。康复工程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是残疾人脱贫致富,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工作,既要争取上级领导,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视,又要大力推进“康复进乡村,服务到农户”工作,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将残疾人的康复医疗融入其中。四是推行社会保险制度。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通过政府资助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办法,统筹解决这一群体中的大多数人的老有所养问题。
——实施农村特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我省有30万特困残疾人户,其中有1.7万无房户,4万危房户,让贫困残疾人有房可居,具备最基本的生活条件,是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迫切任务。各地残联要结合新村建设,推动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善垃圾处理,通路、通沼气、通电、通水、通信息与危房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方便残疾人生产生活,并妥善解决残疾人在“六改五通”中的个人承担问题。
——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做好残疾人工作,关键的问题是安置残疾人上岗就业,就业是残疾人脱贫之基。残疾人有了稳定的收入,才能够摆脱贫困。各级残联要抓住安残这个着力点,一抓到底。一是要将残疾人劳动就业切实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二是坚持依法推进,做好按比例就业工作。要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法律保障机制,借助人大、政协、税务、财政、工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力度。三是鼓励残疾人自强创业和自谋职业。残疾人自强创业和自谋职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方式。在新农村的建设中,鼓励和扶助一部分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农村残疾人进行创业,通过他们的创业带动周围残疾人就业。通过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购买公益性岗位给残疾人的方式,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实行“低息借款、分期还贷、联户担保”的原则,为他们的创业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以农村特困残疾人为突破口,优先将他们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支持、残疾人参与、残联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农村“三无”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的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救助范围,适当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对贫困残疾中的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生子女户要给予重点扶助。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解决好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问题。特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帮助解决,对重残患者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残疾人进行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听力言语训练等,由各级政府筹资给予适当补贴或免费配支用品用具。二是要面向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多种扶残助残活动,一定要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使被扶持的残疾人感受到关怀与温暖,看到脱贫发展的希望就在眼前;帮助他们选好脱贫发展的项目,起到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的作用。以提高农村残疾人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培养造就新型残疾农民。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搭建社会助残平台,进一步发挥残联组织的纽带作用,促进社会助残。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已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各级残联要紧紧抓住国家资金投入这一大头,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使用好配套资金,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带领农村残疾人奋发图强,共同富俗,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
(文章来源:黄石市残联余道清)
时间:09-06-12 来源:黄石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