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债审批程序改革陷入停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29:3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有关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的讲话已发表两月有余,但中国在消除长期阻碍公司债市场发展的监管壁垒方面却进展甚微。
尽管如此,分析师们认为,从长期来看,若要使企业能够健康发展并具有国际竞争力,中国领导层除了放宽对企业发债的限制外,别无其他选择。
从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提供的数据来看,过去10年,中国公司债市场的规模正在飞速膨胀;截至2006年6月底,中国公司债市场规模达3,480亿美元,而1997年年底时这一市场还只有区区490亿美元。
虽然中国的公司债市场已跻身于亚洲新兴经济体公司债市场前列,但其规模仍远逊于韩国的4,910亿美元。相对于中国2.7万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而言,中国公司债市场所占GDP比重仅为14.5%,而香港为40%,同为亚洲主要经济体的韩国更是达到了59%。
经济学家原以为,在温家宝总理于1月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发表讲话后,很快会有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发债效率的方案公布。
各方争论的焦点在于,目前实施的公司债监管条例限制过于严格,公司债发行必须有特定项目需求,而且审批程序也异常繁琐。
一家中资投资银行驻北京的承销商表示,一般情况下,在国内发行公司债的审批过程至少需要六个月时间,效率非常低。
鉴于申请过程冗长,而结果并不确定,使得债券发行企业很难利用市场的短期投资需求,从而导致债券发行成本上升,企业财务规划难度加大。
出于上述原因,企业往往会转向手续相对便捷的银行去申请贷款,其结果是中国78%的企业融资来自于银行贷款;除此之外,企业只能通过选择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来获得发展所需资金。这导致企业很难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而且相对于较发达的市场,中国企业的发债融资成本始终居高不下。
尽管有种种困难,但从长远来看,两个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移交却可能令企业的发债活动更为便利和快捷。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简称:国家发改委)掌握着企业在国内债券市场发债的审批权,其中包括发债时间和发债规模。但有分析师称,中国政府正在考虑将该项权力移交给更以市场为导向的中国证监会,从而增大企业发债规模并加快发债速度。
由于发改委同时承担着抑制投资过快增长,防止经济过热的重任,所以其对企业发债不得不采取严格控制的方针。
发改委周三公布,今年迄今已经批准95家企业共计人民币992亿元(合128亿美元)的发债计划。去年,该机构共批准43家企业人民币608亿元的发债计划,虽然今年获批的发债规模高于去年,但与中国企业急切的融资需求相比,这不过是杯水车薪。
而且,发改委往往更愿意向那些实力雄厚,项目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国有企业打开方便之门,而民营企业则常常遭到冷遇。在这些“幸运儿”中,中国最大的电力分销企业中国国家电网公司(China State Grid Corp., 简称:国家电网)获批发行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China Three Gorges Project Corporation)和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 简称:上海机场)也分别获得了人民币25亿元的发债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