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纳入财政预算 农民教育农民办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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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纳入财政预算 农民教育农民办终结
www.hexun.com 【2006.02.27 12:04】 来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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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常红晓】
  把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意味着今后中国农村中小学的各项开支,将由政府财政承担并予以保障。果如此,在中国持续半个世纪之久的“农民教育农民办”,将变为由各级财政保证的“义务教育国家办”

  农村义务教育纳入财政预算

  2月20日,是今年全国多数中小学春季开学的日子。这一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芦墟镇王明小学校长覃光升非常开心——开学前,王明小学破天荒地获得了县政府3万元公用经费拨款。新学期不需要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了。

  “这笔钱是往年学杂费的近两倍,今后不用再为经费发愁了。”覃光升校长高兴地对记者说。

  更重要的是,这3万元将纳入县财政预算。也就是说,今后这笔公用经费拨款每年都会有,而且有望逐步增加。

  这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给王明小学带来的新变化。2005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下称“国发43号文”),宣布自2006年始,中国政府在未来五年将至少投资2182亿元,支撑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确保“农村孩子上得起学”(参见《财经》2005年第26期“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新政”)。

  为了保证改革落到实处,经费到位,此次改革最重大、也最有意义的举动是,把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这意味着今后中国农村中小学的各项开支,将由政府财政承担并予以保障——果如此,在中国持续半个世纪之久的“农民教育农民办”,将变为由各级财政保证的“义务教育国家办”。

  为了落实中央政策,财政部和教育部陆续下发了八个配套文件。临近春节前,2006年1月23日至24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班在北京大学开班。2006年春首批实施新机制改革的西部地区12个省区和中部地区若干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150多人参加培训。财政部教科文司和教育部财务司官员详细解读了改革的相关政策,同时对各省代表进行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的紧急培训。

  按中央确定的步骤,2006年春季开学前,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要全面试编经费预算;2007年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农村中小学;2008年,全国农村40万所中小学将正式编制经费预算;2010年,全国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达到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

  政府责任明晰

  为中小学全面建立预算制度,把学校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是一项 “从无到有”的改革试验。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过去不是由政府全部保障,因此对学校进行严格规范的预算管理条件不完全具备。此次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这就要求把学校的各项收支也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严格管理。”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处长董德刚对《财经》表示。

  这是一项迟到的改革。按照现代公共财政原理,义务教育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付费并予以保障。农民作为中国公民,理应享有与市民同样的教育服务。但自1986年中国首部《义务教育法》颁行以来,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却长期名不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