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应限制“城市资本下乡”竞报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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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应限制“城市资本下乡”

竞报    2008-12-16 12:13:00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12月13日在清华大学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政府应该限制城市资本去农村租地。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领域出现了强烈的城市资本“下农村”的冲动。在一段时期,社会资金更多的是从农业领域流向工业领域,由农村流向城市。农村资金外流致使农村的经济发展面临资金困境,甚至制约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而最近,政府允许农民流转土地、发展规模化经营等优惠政策,空间巨大的农产品加工市场所产生的潜在的利益,又驱动着资本视线从城市转到农村,从而形成了城市资本向农村的回流。

  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引导城市资本下乡,是解决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紧缺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合肥市要求各级各部门“促进更多的城市资本集聚农村,与农民手中的资源进行对接”。重庆市北碚区江东地区通过引入现代农业龙头企业,集约了上万亩土地,进行以花卉苗木为主的现代农业开发。

  政府在规模化经济问题上,应该循序渐进地进行。美国的农场动不动就种几千亩地,相当于我们农村一个乡的土地。但是我们的情况不一样,中国农村的“人地比例”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在三两天后就搞出像美国那样的“规模经营”来。规模经营的发展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实现逐步去推动。所以,规模化的过程一定不要太急。

  在农业领域,连西方国家也十分慎重地对待城市资本“下农村”,搞农业雇佣劳动制度;他们把“耕者有其田”看作是建立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原则。尤其是政府不要搞强势,政府不要过分动员“城市资本下农村”。规模化经营应该是循序渐进的,让农民之间自己搞流转。在种植环节上,不要强调引进城市资本,应该限制城市资本去农村租地。城市资本要引进,但我们是希望在服务的环节、加工的环节、流通的环节引进。在种植业的环节上,我们还是希望维持家庭承包经营。只不过这个承包经营要长期化,甚至是永久化。 特约记者陈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