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凤凰——神秘的湘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34:27

[长篇连载]凤凰——神秘的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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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看沈从文先生的《凤凰》一文,文中的内容有出至此书中!


湘西之神秘,之所以不为人们所了解,也所以值得了解,大约都集中在凤凰那一帶。恰如沈从文先生在<凤凰>一文中所说的;"苗族放蛊的传说,由这个地方出发,辰州符的实验者,以这个地方为集中,三楚子弟的游俠气概,这个地方因囤丁子弟兵制度,所以保留得特别多。


在宗教仪式上,这个地方有很多特别处,宗教情绪(好鬼信巫的情绪),因社会环境特殊,热烈专诚到不可想象。"然而湘西的这种神祕,在当地人的眼里却无任何特殊,不过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切而已。
凤凰县历史悠久,据<凤凰厅志>记载,厅地"皆古蛮徼之域,有虞氏格苗之后。"虞为公元前2208年,自黄、炎、蚩三始祖至夏、商、殷、周朝以前,这里属"武山苗蛮"之地。但当时朝庭鞭长莫及,此地还处在荒凉未开状态。春秋战国时期,凤凰为"五溪苗蛮",属楚国疆域。


秦统一六国后,始皇把全国分为36个郡,凤凰属黔中郡。后改为武陵郡。在今天的辰溪县设辰阳县,凤凰归辰阳县所管辖。三国、西晋、東西南北朝时期,凤凰一直属武陵郡。隋文帝统一中国,结束了南北朝对峙的局面,改辰阳县为辰溪县,隸属沅陵郡。唐朝初年,凤凰为锦州地。


高祖武德三年(620),置麻阳县,凤凰属麻阳县。


唐武后垂拱二年(686),风凰从麻阳分出,次年设渭阳县。城址建在离今县城25公里左右的凤凰营。凤凰营处于群峰之中,形状若鸟,昂首展尾,人们为取吉祥,取名凤凰山。后來"凤凰之名因山受"


今县城所在地沱江镇,原名镇筸。元明两代为五寨长官司治所,有土城。明嘉靖时,镇筸参将由麻阳移镇于此。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改建为砖城,开设四门,各覆以楼。清康熙年间,凤凰改营为厅后,厅的行政长官(通判)以及镇、道大员皆驻于此。


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始建石城。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在西至北门之间的"笔架山"扩建城墙一段,人称"笔架城"。嘉庆二年(1797),凤凰升为直隶厅时,又在西门外加围城墙一圈,名"月城",增开西门一座,曰"胜吉门"。于是形成"重门保障",並建炮台一座,前后捐修了望楼十座。民国二年(1913),改凤凰厅为凤凰县。


许多人视凤凰为神祕地域,大半因为那里的有所听闻而又难得一见的巫风巫术。正如沈从文先生所说的,"湘西的神祕,只有这一个區域(凤凰),不易了解,值得了解。


本文试图将神祕的传说(诸如赶尸、放蛊、神州符、神兵、落洞女等等)逐一加以介绍于后,然而由于凤凰的文化,是别具一格的、风格多元文化的格局。以神沅间楚巫文化为主导,与原有的土蛮文化汇集整合所形成的一种整合后的楚巫文化,其基本特征在于;在鲜活的万物有灵的泛神观念的激发下,拜物教观念突出,对自然倾心崇拜,灵性高的动物、年代久远的植物、形状奇特的岩石、特别凉的井水、灿烂的日月星辰等等,都是具有神性的,令人敬畏的,人们的生命意识格外旺盛。另外就是巫风高扬,人鬼之间,人神之间关係亲密,人们娱鬼嬉神,尚仙拜精。笔者由于知识浅薄,只能说现象,而不能詮释其科学依据,以期抛砖引玉,故特作此序。

正文(一):令人毛骨悚然的"赶尸"


   关于凤凰的辰州符,最耸人听闻的一项奇迹的是令人听了感到毛骨耸然的"赶尸"。这"赶尸"的说法,在年轻人的脑中是难以相信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神话。而在老一輩湘西人的头脑中却并不感到奇怪,而是感到十分平常,不足为怪的事。


    凤凰山高林密,交通不便。以前在云南、贵州这类边远地區谋生的人实在不少。因病或其他原因而死于外地的人也多。由于山高路远,要将其尸体运回谈何容易。于是只好求 助于受异人传授、而有赶尸法术的人。 这些法术高强的人,就成了职业的"赶尸"者。


    他们受死者家人所托,去到死者所在地,为死者穿上華鞋,天黑之后端一小碗水,用手指在水面虚空画符。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含水一口,向死者猛啧过去。并厉声大喝;"起!"死者立即站起,施术者又为死尸帶上棕耙叶编成的斗笠,以免见到星光法术失灵。收拾好后,施术者再对着死尸大喝一声;"走!"于是死者就跟着引路人,开始了艰难的长途跋涉。


    死尸不能象常人一样走路,他的腿不能弯曲,只能直立,跳跃式前行。赶尸人赶着死尸昼伏夜行,五更鸡叫前要宿店。宿店时,赶尸者收了法术,任尸体僵直立在门后或屋檐下。如迂过河,赶尸人会深夜喚起摆渡人摆渡。死尸就直立在船舷边摆渡人和店家也习以为常,不觉得害怕。

    十天半月,或一月两月之后,尸体赶回到家,脚趾都碰破了,见到了亲人,听到了哭声,死尸颓然倒地,被入棺安葬。有人或许说花这么大的劲赶尸回家,不如在死者所在地火化,或就地掩埋,当时的情况不象现在,凤凰县当时的风俗不能让死者葬在外面,而且更不能火化,一定要回家土葬,以便祭祀。

    这一切我设有见过,只听到老一辈说过。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楚巫法术,据说在抗日战争时期有两个美国人亲眼所见,他们曾邀请施术者赴美国实验,供科学家探讨並酬以重金。但被施术者拒绝了。因为施术者在拜师受术时曾发下重誓,不为谋利如获巨金,法术就会失灵。对此笔者也不能解释,怕得要请心理学家去研究了。

   如果有人问;僵尸走了这么远的路,也不知摔了多少跟头,为什么只单碰坏了脚趾头?我也回答不了。现在凤凰也没有赶尸这一行业了,这只能说是一个古老而又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了。

    对于楚巫文化,有一种宗教迷信色彩但也有一些民问的绝技被迷信色彩掩盖着,不能一概否定。而且苗族治伤的药,的确有种特殊的疗效这是公认的。
最怕的是放蛊

典籍上关于云南、贵州的放蛊有记栽,但大都和仇怨有关。。蛊可以当作報复,或男女之间争夺新欢旧愛的工具。中蛊者非狂必死,,惟系铃人可以解铃。但蛊在湘西却有另外一种意义,它与巫、与少女落洞之死三者同源而异流,都源于人神错综,一种情绪被压抑后变态的发展,三者都是以神为对象而产生的一种神经病。


放蛊,俗称"放草鬼""草鬼婆"。在湘西民间,,被传得沸沸扬扬、放蛊的方法,是用虫类放在果物中。虫类不外乎蚂蚁、蜈蚣、长蛇、青蛙等就当地所有常且见的。有的蛊婆将食撒在路上,也可以使人中蛊。有的蛊婆将蛊置于罐中,放于山麓、水边的偏僻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如蛊罐被人发现毁去,放蛊者不死也得大病。中蛊的多为小孩子,其现象与现在的小儿疳疾或腹中生蛔虫差不多。


中蛊者的家人或疑心是同街某人放的,就走到他家,以作为随便闲聊的方式说;"伯娘,我孩子害了点小病,总治不好,你知道有什么小方子告诉我一个吧,孩子怪可怜的。"那妇人知道人家疑心到她了,必说;"那不要紧,,吃点猪肝(或别的),就好了。"回家照方子一吃,果然好了。蛊婆放蛊出于被蛊所逼迫,到一定时日必放一次。若不放,蛊无食,就会反咬放蛊人。据说放死一个小孩可以过一年,放死一株树可以过两月,如放死自己的孩子,则可以过三年。蛊婆住的街上,一般人都对她敬而远之的客气,她也就从來不会对本街孩子过不去。有点良心的草蛊婆不想放人,就去放蛊于树,以求解脱。所以一見有枯死的树,人们就说是草鬼婆放死的。


蛊婆最爱在儿童身上放蛊,中蛊的儿童死时一定黄皮寡瘦,吐出或痾出一些奇怪的虫子,独剩一对大眼。

蛊婆的两哏发紅,所以大人经常对小孩,说看到两哏发紅的婦人时,就要把大姆指置于中指之间,握紧藏好。然后口中默唸;;"草鬼婆,放不着。"一直待她走得好远,才松手。一般相传,对于草鬼婆,只能相仇,不能相好,越是与她相仇,她就越放不着你。


蛊婆法力之大,,却不限于毒害儿童,还可以用法术斗法。据说有人在山上亲眼看见两个蛊婆斗法,那两个蛊婆跟常人一样,在山上扯猪草。不想因抢猪草发生了争执,两人也不相互谩骂,,也不相互撕扯头发,只是口中唸唸有词,一时间两只装有猪草的揹簍都飞上了天,在天上碰撞騰落,但却沒见一根猪草落下來。


对于蛊的传授,据说是传女不传男。那不得不接受母亲传授的女儿,在母亲生前己经看到了世人的冷漠和隔离,所以並不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这遭人咀咒的家传之学。但母亲似乎负着将其薪火相传的使命不得不传下去,臨死前便只得以微弱的声音要女儿去给自己寻一件物事来,女儿正寻着,母亲就问;"得了么?"女儿不知就理,就应声;"得了!"母亲这边就放心地闭了眼,盍然长逝。而女儿此时方明白自已那一声"得了!"就己经得了母亲的遗传。


一时便悲从心來,只能放声大哭了。既哭母亲之死,,又哭自己之悲。蛊婆就以这样一种难以驾驶的法术,使人防不甚防地把蛊传给了女儿。所以若与蛊婆交往时,老人一定会告诉你,要小心提防她。不然就会像她臨死前总要传给女儿一样,一个无关的人,也很有可能在某个时候被传上。比如若去她家借東西,她正在一边忙着,要你自己去取。不经意地她问你一声;"得了么?"你若不警惕回一声;"得了!"。此后的情状和难言的苦楚,就会同她那无从选择的女儿一样了。所以到盎婆家借東西,不要进屋,只在外面跟她说;"伯娘,请你帮我取來好吗?"这样她一定会自已拿來,你也就免除了一场大难了。


如果有人中了蛊,他可以请法朮高的人前来"覆水碗"。笔者曾听到祖父讲过这样一种情况,"覆水碗"时,施术者在中蛊人的家门口放一水缸,水缸上放一把刀,施术者含一口水向天喷去,口中唸唸有词,这时水缸里便会出现放蛊婆的糢糊身影。放蛊者知道迂到了高人,就自己走向中蛊者家中请罪,表示愿意收去所放的蛊,并请求施术的高人侥命。施术者见放蛊者收了蛊,也就侥了她的性命。据说如果放蛊者不來,那施术的高人就会把刀刺向缸中的放蛊者,放蛊者就会被杀死,这样也就救了中蛊者的性命。 

中蛊者的家人也可以采用骂的方式要草鬼婆收蛊。这种情况是草鬼婆放蛊放到同一街坊的人了,这是笔者亲眼所见。笔者同街的一家军人的儿子中了蛊,军人知道是谁放的。便自己手拿一块砧板和一把菜刀,走到草鬼婆家门口,用菜刀剁砧板,边剁边骂;"你要放蛊就去放树,你现放在老子头上,老子儿子如有个好歹,老子一槍繃了你。"在场圍观的人很多,想是害怕军人的報仇,草鬼婆收了蛊。那军人的儿子过几天也就好了。


"蛊婆所住的街上街邻照例对她敬而远之的客气,她也就从不会对本街孩子过不去。(甚至于不会对全城孩子过不去),但某一时若迫不得已使同街孩子致死,或城中孩子因受蛊死去,好事者激起公愤,必把这妇人捉去,放在大六月天酷日下晒太阳。名为"晒草蛊"。或用别的更残忍的方法惩治。这事官方从不过问。即或这妇人在私刑中死去,也不过问。受处分的妇人有些极口呼冤,有些又似乎以为罪有应得,默然无语,然情绪相同,即这种妇人必相信自己真有致人于死的魔力。


还有些居然招供出有多少魔力,施行过多少次,某时在某处蛊死谁,某地方某大树枯树自焚也是她放的。在招供中居然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这样一來,照习惯必在毒日下晒三天。有些妇人被晒过后病就好了,以为蛊被太阳晒过就离开了,成为一个常态的妇人。有些因此就死掉了,死后众人还以为替地方除了一害。其实呢,这种妇人与其说是罪人,不如说是疯婆子,她根本上就並无如此特别能力蛊人致命。这种妇人是一个悲剧的主角。因为她有点隐性的疯狂,致病的原因又是穷苦而寂寞。"

湘西的种种传说,使这美丽的地方恍若交织着一件斑烂的外衣。它烂若锦,却又碰触不得。一碰不是鬼便是巫,不是忌便是毒,放蛊便是这触不得的锦线之一。


放蛊的是是非非,并没有人求证,它的存在就像皇帝的新装。建国初期,放蛊之谈仍然流行,至今,一些较偏僻落后的村寨还有此现象,但也黯然若痕了。  (三)难以理解的<神州符>
     许多人视凤凰为神袐地区,大半是因为那里的有所听闻而又难得一見的巫风巫术。沈从文也曾在他的<湘西.。凤凰>的散文中说到过;"<神州符>的实验者,以这个地区为集中地。"<神州符>主要指辰州一帶流传的巫术,有画符、画水、掐诀、念咒之类,这些怪异乱神的東西熟可想,熟不可想。

    我国学术界的老前辈、著名国学專家钱穆教授(1895年生,江苏无锡人)在他89岁时所写的<现代中国学术论衡>一书中的<略论中国心理学()>里,谈及特异功能时,说到他自己和他的父亲所亲见的<神州符>的神通中间写道;"余少时在乡间,曾见一画<神州符>者,肩挑一担,來一农,病腿肿,求治。彼在檐下壁上画一形,持刀割划,鲜血从壁上淋漓直流,后乃知此血从肿腿者身上來。污血流尽,肿腿亦消,所病霍然而愈。腿上血如何从壁上流出,此诚一奇。然实有其事,惟其理为人所不知,却不得谓之是邪术。又幼时,闻先父言,在苏州城里,一人被毒蛇咬,倒毙路上。來一画<神州符>者,环尸划一圈,遍插剪刀数十枚,刀锋向地,开口而插。彼念符后,蛇从各处來,皆从剪刀缝下钻入,以其口按毙者伤口,大小不符,乃退,从剪刀下离场而去。如是來者十许蛇,后一蛇,始系咬此人者,以口按死者伤口,吸其金血中毒既尽,仍从其剪刀缝下离去,刀缝忽合,蛇身两断,即死。而路毙者已渐苏,能坐起立矣。此实神乎其技也。"

       194911月湘西和平解放后,经过剿匪反霸和历次运动,凤凰当地的巫风有所收敛,但未完全绝迹。文革中,有位姓杨的公社党委书记被批斗,其罪名是他还保存有召蛇的<神州符>。有一次去乡下作報告,竟召蛇爬到讲台上去,引起哄堂。平时还用竹条赶蛇到生产队检查工作,进屋时将竹条放在外面,那蛇就蜷伏其下,恭候主人出來。
据说凤凰的竿子坪乡有位姓田的残疾人懂得用<神州符>召蛇,吃饭时一念法术,无数条蛇便会从山上、田角、地头、四面八方赶來,溜进屋内,围在他身边脚下转动。他将饭菜一一喂进蛇的口中,其家人也习以为常,真像金庸笔下白驼山驱蛇者一样。


    曾经有人有过这样的经历,上世纪五十年代初读中学时,在山上扯筍子,不幸被竹尖刺入脚心,竹尖断在里面。行动不便。我熟识的人给我介绍一位老人为我施术,他用一碗水放在地下,烧了一堆纸,口中念念有词,喝一口水含在口内,向我受伤的脚心一喷,然后取出一把小刀,在我脚心划了一道深约一公分左右、长约三公分的口子,又用镊子在伤口中探寻竹尖,可是脚没有出血,只见内中的肉也呈白色。取出竹尖后,仍然没有出血。施完术后,把烧的纸灰捂住伤口,再喷一口水,我没有感到痛,可以正常走路了。过了几天,刀口愈合成一条白线。我家人知道他会法术,但当时我还不知道<神州符>


    在凤凰,几乎各行各业中都有懂<神州符>的高人,以便本行业的工作进行时不被鬼神或同行人弄手脚。凤凰有个蒋木匠会<神州符>,一次,某大官家高大的正厅倾斜,众匠人用撑正的办法,无奈屋高撑短,束手无策。蒋木匠來看了后,在正厅高高的梁木上钉一铁钉,把木匠用的墨斗上的细线挂上,他在下面,如放风箏般的拉住细线另一头不住抖动,面色铁青,口中念念有词,那细线嘣直如弦。突然蒋木匠大喊一声,开始收线,只听得整个屋梁轧轧作响,渐渐拉正。此时蒋木匠满头大汗,观者目瞪口呆,鸦雀无声,像这样的例子甚多,不一一枚举。


     沈从文先生在散文<凤凰>一书中说;”神袐的背后隐藏着动人的悲剧,同时也隐藏了动人的诗。至如神州符,在伤科方面用催眠术和当地效力强不知名草药相辅为治。男巫用广大的戏剧场面,在一年将近的十冬腊月,杀猪宰羊,击鼓鸣锣,來作人神合乐的工作,集收人民的宗教情绪和浪漫情绪,比较起来就见得事很平常,不足为怪了。”


     关于<神州符>至今的传说没有听见了。我想,楚巫文化在宗教迷信的掩盖下,可能也有一些尚不为人所知的绝技,人们在历次运动中变得小心谨慎,不敢显露了,有的或许失传了。古时曾有人有驱鸟绝技,而今的软硬气功,似乎是一种绝技,这一切一切应该让我们自已去深思,更有待人们去探索了。落洞女——人神错综的悲剧

     湘西之美,第一是山水,第二是女子。关于落洞女的故就像是一种神话,但仍有可信的真实。当地地处边区苗乡,"苗族半原人的神怪观影响到每一个人,形成一种绝大的力量。


     大树、洞穴、岩石、无处无神。狐、虎、蛇、龟、无物不怪。神和怪在传说中美丑善悪不一,无不赋以人性。因人与人相互愛悦和当前道德观念极端冲突,便产生人和神怪愛悦的传说。""至于落洞,实在是一种人神错综的悲剧。……地方习惯是女子在性行为方面的极端压制成为最高的道德……。因此本地认为,最丑的事无过于女子不贞,男子听信妇女有外迂。妇女如无家庭任何拘束,自愿解放,毫无关係的旁人亦可把女子捉来赤身游街,表示与众共弃。……女性在性方面的压抑情绪方借此得到一条出路,落洞即人神错综之一种形式,背面所隐藏的悲惨,正与表面所见出的美丽成分相等"

     山村美丽的女子大都孤独贞静而又有极高的心性,时常觉得自已与众不同,甚至不属凡间。她愛恋痴迷自己,同时幻想应该属于一个不同凡响的男人。那男人应该是一个神,或一切最易令她热烈激动的化身。


     而旧时山村交通闭塞落后,村中多出愚蛮粗野之人,无论是店铺里的小小学徒,还是跑码头的水手,又或是被田里的泥漿沾满双脚的农民,与她的想象有太多的距离。她只好回到自已的想象的世界里,与神共享生活的种种失意或快乐,把一颗心交付出去。凤凰的山洞或潭洞很多,洞里的神被称为洞神(当地土话叫"通神"),落洞是人和神交往相合的一种形式。


     有女子无意中从洞旁边过时,感到自已被洞神一瞥见到,並喜欢上了她。因此这女子较前更喜欢独处,愛静坐,愛清洁,更愛幻想。有时甚至自言自语,以为那洞神驾云乘虹來看望她。这位抽象中的神,或为传说中的英男,或为记忆中某个偶像的样子,或为女性所害怕的蛇和虎的状貌。总之,这抽象的对象到了女人的心中时,虽然稍稍引起一点恐惧与羞腆,同时却洋溢着热情和兴奋。事实上是一种变态的自渎。


     等到家人注意到这种情况,并深为忧虑时,也正是病人在变态情绪中最为愛恋满足之时。到后來,这女子在人神恋和自我恋的情节中渐渐衰弱下去,直至死亡。死的时候,女子必觉得洞神派人來迎接她,或者认为洞神換了簇新的衣服,骑着白马亲自來迎接她,耳中闻得蕭鼓竟奏。眼晴熠熠发光,脸色发红,肉体上间或发出一种奇异的香味,含笑而死,但死时背后隐藏着惨状,表情却非常优美而沉重。


     凤凰拉毫寨子里有个年轻的女孩,清秀妩媚。十六七岁的年龄。和同寨的几个女子去别的寨子去看电影,出来时己是傍晚时分,大家一起走着,她觉得口渴,要去井边喝水,就离开了。别的女孩等了好久没见她回來,就去找她,却发现她呆坐在井边,痴痴地望着井中自己的倒影。女伴将她送回家,她己失去了理智,用尽力气掙脱别人的搀扶,嘻嘻笑着说;"你看我好看吗?"这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她的最后就是在静默中抑郁死去,该母亲的泪都哭尽了。


      也有在水中迷失的例子。凤凰吉信乡下有个村干部的女儿,是个很好看的女学生,平常是很羞涩沉默的,也很庄重。学校下面有口井,她常到井边去挑水,突然一天早上,她父亲被人叫到井边去,看见女儿头发篷乱,眼睛出奇地亮,在井边手舞足蹈,人都疯了。她被父亲扶着回家,父亲开始把她锁在家里,但久了,终觉可怜。就放了出來,得了自由的她,常常在路边或河边出现,手里拿着一把木梳,自言自语,轻轻亨唱。若是有人走近,她总是抚媚一笑,眼睛清亮。终于有一天,她的尸体浮在河面上。据目击的人说,开始看到她在河里就着水梳洗她的头发,还唱着歌,也没在意,可后來越往河里走,水越走越深,就淹死了。


     落洞女的故事很像是希腊神话中水仙的传说。美貌的女子平时对自已的容貌并无多少意识,恰逢那么一天,在光滑如镜的水里照見了自己的芳华绝代,就痴迷起來,从此心里就只有自己的容貌纠葛,即愛上了自己或被神愛上,那么身外的种种一切都变得奇丑无比。然后就在自己想像的世界里,晶莹流盼地走了。从此,人间便再无她们的影子,留给人们是无数帐往的思念。


    但传说中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吉信后头坡上有一户人家,有一女儿生得天姿国色,年已十六岁了,求婚人很多。父亲终于将她许给街上一户王姓人家,王家做了点小生意,家道殷实,便捡了个好日子送亲。那天天气睛朗,云淡风轻。八抬大轿,唢呐吹打,嫁妆箱奁一路迤逦往山下行去。经过路上一个山洞时,轿里的新娘就突然胡言乱语起來,神志明显不清了。这下好了,唢呐吹打停了下來,眼看着是不能往新郎家送了,只得黯然抬了回來。有阅历的老人一看,马上明白那是洞神的作为,女孩的美貌惹了祸了。女方的父母就立刻拿了香纸到洞口去烧,告知幽暗的洞神;"你的眷顾我们是感恩不尽的,但是我这孩子是许了人家的,算是有夫之妇了,无福享受你老人家的神恩浩荡,就让她做个平凡的小商人之妇吧。"烧了许多纸,说了许多好话,都是做父母的对孩子的悽惶求助。洞神仿彿也就听了。老人回到家里,发现孩子己经开始清醒,依然言笑晏晏的羞涩少女那情状。家里人暗暗地抹着欣慰的泪,重又将女儿送上了轿。还是吹打着一路行去。這回却不敢走原路了,绕了一个大圈,安然到了夫家。这差一点就酿成人神交错之恋的女子,终于还是做了凡人的妻子。


       "凡女子落洞致死的年龄迟早不等,大约在十六至二十四五岁左右。病的久暂也不一,大致由两年到五年。落洞女子最正当的治疗是结婚,一种正常美满的婚姻,必然可以把女子从这种可怜的生活中救出。可是習惯这种为神眷顾的女子,是无人愿意接回家中做媳妇的。家中人更想不到结婚是一种最好的法术和药物,因此末了终是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