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户籍制度下的娇惯与歧视(南方都市报 200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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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下的娇惯与歧视
2005-11-12 09:19:3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秋风(北京学者)
深圳市龙岗街道办正在全街道推广一项制度:向全街道所有有牌照生产加工企业派驻“本地厂长”,这些“厂长”均是居委会从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中推荐的。他们进入工厂后,工资由企业承担,但却要对政府负责,职能是监督企业,及时地向政府汇报厂内的动向,便于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这真是一个充满了想像力的制度。它以最夸张的形态,显示了目前的户籍制度的荒唐,显示了以僵化的户籍制度为依据安排公共生活的荒唐,也显示了不受限制的权力在侵犯企业自由的时候,是如何地懒得加以遮掩。
在目前的体制下,政府对企业的监管权力是不清晰的,尤其是街道这种基层政府和居委会这类根本不算政府的组织,对企业的权力没有任何明晰的界定。他们只有很小的正规处罚权,但却可以采取很多非正规惩罚手段。有些企业为了赎买这种权力,或者接受自愿安排本地人进入企业管理层,或者被迫接受居委会、社区的这类要求。但企业可能会发现,这些本地人在由本地人组成的政府中有一定人脉,在企业上户口、报税等与本地政府打交道的业务领域上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有些企业甚至可能因此而尝到了甜头,而觉得这一安排还不错。
由于居委会不是政府机构,可以推定,企业与它之间形成的上述潜规则,大概也带有一定的企业自愿选择色彩。但一旦它由一个街道办事处变成一项制度并强制向企业推行,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人们会晕菜:政府把自己看成了企业的什么?即使按照最保守的经济理论,国有企业相对于政府尚且应当享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那么,政府安排非公经济“厂长”的权力,该算何种性质呢?
政府当然有权监管企业,假如政府认为企业时时刻刻都在做坏事,那么,政府甚至也可以为了公共利益,向企业派出特派员,在现场对企业进行24小时监视。但假如是那样的话,这笔成本,显然应当由政府来承担。至于纳税人是否同意支付这笔钱,那是政府的事。政府得去说服纳税人。
但实行这一制度的街道办事处倒会省事:让一个企业自己掏钱养活一个向政府汇报自己内部活动的人。不过,细想一下,这种省事的办法,其实也证明,这一制度的设计者缺乏最起码的严肃性。“空降厂长”拿的是企业的钱,能否尽职地履行政府委派给他的职责?这些“空降厂长”难道不会被企业收买,向政府提供假情报?
当然,该街道办事处也说了,实行这一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解决本地户籍市民的就业问题。这更离奇了。即使在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好像也没有慷慨到向失业者或者拒不就业者提供厂长职位的。
这个街道办事处之所以如此慷慨,原因很简单:它自己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它只是简单地挥了一下权力的魔杖,就把它自己慷慨的成本轻松地转嫁给了企业。而企业却只能忍受,原因在于,企业在其所活动的社区,没有任何政治与法律地位。
在沿海不少地区出现的,是在户籍制度束缚下畸形的工业化。那些加工企业已经为当地作出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贡献,但是,却无法参与当地的公共生活。政府仅仅是本地户籍人口的政府,这个政府只由户籍人口组成,只为户籍人口服务。而那些作为当地经济支柱的外地企业家、员工,被排斥在政治空间之外,始终是一个外来者,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发不出任何声音。
这种二元户籍制度导致了社区的隔阂,让本地人空降工厂做厂长,则是以行政权力授予本地户籍人口以赤裸裸的特权,公开地把户籍变成一种获得特权的资格。
但是,这种特权只会败坏本地户籍人口的精神。按说,在沿海很多地方,遍地都是企业,本地人口不难找到一份职业。但不少人却不愿接受普通的职业,原因是,他们没有这样的压力。外地人士开办的企业为当地财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些财政只服务于在总常住人口中占少数的本地人口,所以,政府有能力向本地人口提供一定程度的福利。在这样的特殊财政制度下,本地户籍人口逐渐蜕化为一个寄生性群体,新时代的八旗子弟。
让失业居民去外地人开办的工厂做“厂长”,则表明,政府决心把本地人口娇惯到底:他们不是不愿意从事比较辛苦的职业吗?那就让他们直接做“厂长”,又有高收入又体面又清闲。只是,政府似乎应多一点长远眼光:这样娇惯下去,本地户籍人口不光是更迅速地丧失竞争力,到某一天,也许真的是离开政府就连筷子都拿不动了。沿海富裕地区形成这样一个群体,对于社会转型可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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