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狂士翘楚李卓吾 刘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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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狂士翘楚李卓吾

 刘梦溪

        李卓吾对“狂”作了新的解释,不认为“圣”与“狂”是不能两立的品格,认为“闻道”也需要狂狷,只有能够发现先儒往圣的“破绽”的人,才能成为“豪杰之士”。李贽因“狂”而焕发了自己的生命,也因“狂”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那么明代的“狂”我们看到了谁呢?我们看到了很多人,看到了“前仆后继”的狂士群体,而尤以万历年间的江南一带最为集中。赵翼《二十二史劄记》的“明中叶才士傲诞之习”条写道:“吴中自祝允明、唐寅辈,才情轻艳,倾动流辈,放诞不羁,每出名教外。”又说:“可见世运升平,物力丰裕,故文人学士得以跌荡于词场酒海间,亦一时盛事也。”(中华书局版王树民校正本下册第783至784页)由此可以体会明代之狂的潮流和背景。祝枝山(允明)、唐伯虎(寅)固是人皆能详的文苑狂客,至少唐伯虎降身为奴娶秋香的风流故事大家是知道的,但明代狂士群体的翘楚还是非李卓吾莫属。

        李贽(号卓吾)和千年以来的传统秩序是那样的格格不入,对每一部人们奉为经典的著作都能找出破绽来,而且给以另类的解释。他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生于福建泉州,二十六岁中举,由于不满意科举制度的弊端,没有再应进士第。五十岁前在河南、南京、北京等地做官,后来又做了三年云南姚安的知府。但他回顾平生,觉得自己“五十年以前真一犬也”(《续焚书》“圣教小引”)。所以当万历八年(1580)知府任满之时,他毅然辞官,回到湖北黄安,他的家人和很多友人都在那里,开始了问难学道的新时期。七年以後,即黄仁宇那本有名的书写的“万历十五年”,他为脱却俗累,将家眷送回福建老家,自己则削发为僧,但胡须未剃,也未受戒。他的许多著作都是这一时期完成的。他知道自己的思想不能见容于当时当世当道,便以《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等抗词自名其书。

         李卓吾对士子之“狂”给予了新的解释,提出“闻道”须要狂狷的破天荒的思想。他说:“有狂狷而不闻道者有之,未有非狂狷而能闻道者也。”学术传承他认为也需要狂狷的精神:“论载道而承千载绝学,则舍狂狷将何之乎?”(《焚书》卷一“与耿司寇告别”)还提出,惟有狂狷,能够发现先儒往圣的“破绽”的人,才能成为孟子所说的“豪杰之士”。他在给友人焦竑的信里写道:“求豪杰必在于狂狷,必在于破绽之夫,若指乡愿之徒遂以为圣人,则圣门之得道者多矣。此等岂复有人气者,而尽指以为圣人,益可悲矣夫!”(《续焚书》卷一“与焦弱侯太史”)。这等于从学理上把狂狷当做成就杰出人物的必要前提。对自己的“狂”,李贽也毫不避讳,晚年所作的“自赞”坦承:“其性褊急,其色矜高,其词鄙俗,其心狂痴,其行率易。”(《焚书》卷三)但他的内心则充满温热。以反对文学复古主义扬帜的“公安三袁”(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是李贽的好友,袁中道写过一篇《李温陵传》,其中所说“公为人中燠外冷,丰骨棱棱,性甚卞急,好面折人过”(《焚书》卷前有载),应是实录。

        袁中道的这篇传记还写了李贽另外一些不同于常人的性格特征,极为有趣,大家不妨一看。

       (公)性爱扫地,数人缚帚不给。衿裙浣洗,极其鲜洁,拭面拂身,有同水淫。不喜俗客,客不获辞而至,但一交手,即令之远坐,嫌其臭秽。其忻赏者,镇日言笑,意所不契,寂无一语。滑稽排调,冲口而发,既能解颐,亦客刺骨。所读书皆抄写为善本,东国之秘语,西方之灵文,离骚、马、班之篇,陶、谢、柳、杜之诗,下至稗官小说之奇,宋元名人之画,雪藤丹笔,逐字雠校,肌襞理分,时出新意。其为文不阡不陌,摅其胸中之独见,精光凛凛,不可迫视。诗不多作,大有神境。亦喜作书,每研墨伸楮,则解衣大叫,作兔起鹘落之状。其得意者亦甚可爱,瘦劲险绝,铁碗万钧,骨稜稜纸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焚书续焚书》第3至4页)

        当然喜爱清洁、追求思想契合、语妙而有锋芒、读书广博又能得其肌理、文章有光采有特见、诗和书法也别具神境,这些照说算不了什么,可是置诸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为权力者所侧目,为习俗所不许,不用说也势所必然。他的一些友人不免为他担心:“李先生学已入禅,行多诞,祸不旋踵矣。”最后果然因了他的各种“异行”和“异言”,包括社会造的不属于他的谣言,李贽被关进了监狱,直至被迫自戕于狱中,那是万历三十年(1602)的三月十五日,他七十五岁。李贽是因“狂”而焕发了自己的生命,也因“狂”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其实“狂”并不是李贽所追求的目标,只不过是他生命的一种型态。相反他追求的是“圣”,不依循传统解释的与伪绝缘而又生气昂然的“圣”。因此他不认为“圣”与“狂”是不能两立的品格。《焚书》中有一篇“与友人书”,专门谈的是这个问题,这样写道:

        又观古之狂者,孟氏以为是其为人志大言大而已。解者以为志大故动以古人自期,言大故行与言或不相掩。如此,则狂者当无比数于天下矣,有何足贵而故思念之甚乎?盖狂者下视古人,高视一身,以为古人虽高,其迹往矣,何必践彼迹为也。是谓志大。以故放言高论,凡其身之所不能为,与其所不敢为者,亦率意妄言之。是谓大言。固宜其行之不掩耳。何也?其情其势自不能以相掩故也。夫人生在天地间,既与人同生,又安能与人独异。是以往往徒能言之以自快耳,大言之以贡高耳,乱言之以愤世耳,渠见世之桎梏已甚,卑鄙可厌,益以肆其狂言。观者见其狂,遂指以为猛虎毒蛇,相率而远去之。渠见其狂言之得行也,则益以自幸,而唯恐其言之不狂矣。唯圣人视之若无有也,故彼以其狂言吓人而吾听之若不闻,则其狂将自歇矣。故唯圣人能医狂病。观其可子桑,友原壤,虽临丧而歌,非但言之,且行之而自不掩,圣人绝不以为异也。是千古能医狂病者,莫圣人若也。故不见其狂,则狂病自息。又爱其狂,思其狂,称之为善人,望之以中行,则其狂可以成章,可以入室。仆之所谓夫子之爱狂者此也。盖唯世间一等狂汉,乃能不掩于行。不掩者,不遮掩以自盖也,非行不掩其言之谓也。(《焚书》卷二,中华书局版《焚书续焚书》第75页》)

         李贽认为,孟子把“狂”解释为“志大言大”固然可以成立,但他不能认同把“志大”解释为只是师法古人。他主张后来者应该比古人“高视一身”,开辟不同于古人的新的路径。“言大”指即使做不到也不敢做的事情,也能够“率意妄言”。因为做不到并不总是自己的过错,实际的“情”和“势”是否允许,应该是更重要的条件。现实世界有诸多束缚人的创造精神的枷锁,特别人性的丑恶带给人的种种限制,尤其“卑鄙可厌”。那么怎么办?难道还不可以“肆其狂言”,一吐为快吗?李贽不无沉痛地说,大家都共同生存于天地之间,不可能独独一个人和其他人有多么大的不同,所谓“狂”亦不过是借助“大言”自高位置和愤世嫉俗而已。换言之“狂”更多是在他人的眼中呈现,是“观者见其狂”,所以“观者”们越视“狂”为“猛虎毒蛇”,避之唯恐不及(“相率而远去”),“狂者”越是感到自幸自喜,口出的狂言越发肆无忌惮(“唯恐其言之不狂”),亦即俗所谓“人来疯”者是也。本来是“行”不能践履,发为“大言”,被视作“狂”,后来变成明知不能践履,却口出“狂言”,以掩盖自己的实相。不难发现,这已经不单纯是对“狂”作语义学的解释,同时也是卓老在夫子自道了。

          呵呵!当时后世无人不以为“狂”的李卓吾,原来有这许多难言之隐。原来在他那里“狂”也有某种掩盖的作用。说开来,这不就是今人所谓的“自我放逐”吗?这不也就是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吗?狂乎,狂乎,多少豪杰之士的辛酸假汝以行。

                                        (《读书》2010年第3、4期连载,题为《中国文化的狂者精神及其消退》,此为其中的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