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反腐惩贪三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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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反腐惩贪三大案 王雁来 熊曦 文 刊发时间:2005-10-09 07:11:44 文摘报  [字体:大 中 小] 

  朱元璋的治国理想就是要建立一个廉洁的、高效率的政府,因而在惩贪问题上毫不留情。但是在明王朝建立不久,就接连发生了影响广泛的三件大案。

不可宽恕的空印案

  第一件大案是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什么叫空印?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盖了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明 朝有一个制度,规定各地府州县的钱粮、户口要在年底的时候核校,以便核对一下可以上多少赋税,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府州县核对后,再到布政司核对,布政司再带着材料到京师户部来核对。

  明朝考校钱粮,从各个省来到京师,往返常常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到了京师考校钱粮的时候,数字不准确,需要返回重新填写,填完后要盖公章,这对边远省份来说,路上就要好几个月。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个习惯——使用空印。带上一份盖好公章的文书,到南京考校钱粮,数字不对就重新填写,很省事。后来,这种情况被朱元璋知道了,朱元璋说:“其中必有奸。”钱粮的数字怎么能随便填写?这种统计是不能够作为国家税收财政的依据的。朱元璋要处罚使用空印的人,凡是掌印的人一律处死,凡是牵连到空印案里的人,不是掌印者也要杖责一百,发配到远方。这桩空印案牵连到很多人,最终,所有使用空印的人无一幸免。

牵连甚广的郭桓案

  第二件大案是郭桓案。郭桓犯了什么事呢?仅列入朱元璋指定编制、记录有众多案例的《大诰》当中的就有这么几项。

  第一项,朱元璋曾下令:太平、镇江、广德有几个府减免官田钱粮一半,但是这些地方没有一粒米收到国库里,都被郭桓私分了。

  第二项,郭桓收了浙西的秋粮,应该是450万担,实际上只交上去60万担,还交了一些钞,两者相加才合粮食200多万担,其他的200多万担又被郭桓私分了。

  第三项,郭桓等在征收赋税时,一石粮折钞两贯,但两贯钱以外,又跟老百姓要了水脚钱100文,是用船来运输的费用;车脚钱300文,是用车来运输的费用;口食钱100文,是人马所要吃的粮食的钱;库子钱100文,是要给掌管仓库的人的钱;蒲篓钱100文,是粮食打包需要的钱;竹篓钱100文,是用来装粮食的筐子所需要的钱;还要交沿江的神佛钱100文,是拜佛保佑运输粮食的船平安抵达所需要的钱。这些巧立名目的费用全部进入郭桓等人的口袋里了。

  第四项,当时官府养马,草料要从民间征收,谁给郭桓贿赂了,草就可以免征,他把这些负担分摊到其他没有给他贿赂的地区。还有在粮食里掺水以增加重量,最后造成仓库的粮食大批腐烂。

  这起案子引发了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运动,牵连甚广,“天下中产以上人家破产大半”。

欧阳伦驸马案

  洪武三十年(1397年),又发生了一起大案。明朝用中原地区的茶叶交换西南地区的马匹,控制了茶叶,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因而明朝把茶叶列为战略物资,严禁私自出口。

  驸马欧阳伦仗着自己是皇亲,指使手下走私茶叶,这些人动用官府车辆,擅自闯关,不纳税,任意殴打把关的官员,地方官员不堪忍受,向皇上递上奏折。朱元璋知道后非常气氛,把欧阳伦抓起来杀掉了。

  朱元璋在惩治贪官污吏时,宁可扩大范围也不放过一个贪官污吏。朱元璋规定,贪污60两以上银子的要将其处死,尸体要剥皮后塞满草立在公堂上。每个县都有一个剥皮的场所,叫皮场庙。郭桓案发生后,朱元璋就把那些枉法的管仓库的官员割断脚筋、挖掉膝盖,让他们走不了路,成为残废。朱元璋的这种做法,使明初的吏治得到了澄清,但是他留下的严刑峻法也给后世开了恶劣的先例。(《中国电视报》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