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石男:官员不仅应公开财产,更应公开“红利”(南方都市报 20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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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男专栏:官员不仅应公开财产,更应公开“红利”

类别:时事评论   浏览量:310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4-24
作者:宋石男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虚拟@现实 之宋石男专栏(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日前,湖南省临湘市副市长姜宗福接受潇湘晨报采访,声称“官员和百姓之间缺乏信任度,官员公示财产反倒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一言既出,立遭四方网民非议。不过,姜副市长虽然逻辑上犯了“倒果为因”的问题,但也说了不少实话。

    先说姜副市长的“倒果为因”。官员和百姓之间缺乏信任度,其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官员未公示财产,而不是官员公示财产激化官民之间的不信任。事实上,公示官员财产,可能造成的不是社会动荡,而是官场动荡。

    但姜副市长也说了实话,“第一,我不愿意公示,因为官员也是公民,也有个人隐私”,“第二,即使公示,老百姓也不理解啊,你一个副市长怎么会只有这么多钱!”第一句话表明,长期放养在笼外而缺乏监督的官员,对进入笼中接受监督有相当的抵触情绪。在公职岗位,手握公权力,却大讲“我是个公民”,这很难不让人想起周星驰《喜剧之王》中的一句台词,“其实,我是一个演员”。第二句话则表明,官员公示财产,要么是无关痛痒的走过场,很难博得民众信任;要么即使是真正的廉洁官员公示其财产(虽然几率小如中3.6亿的彩票),也不能取信于民,以致陷入著名的“塔西陀陷阱”——— 讲真话与讲假话,同样不能取得民众信任。

    实话也好,逻辑混乱也好,姜副市长都必须面对一个政治现实,那就是在不久的将来,官员也许不得不报告收入。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必须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有关事项,接受党组织监督。

    这一会议决定,或可视作对此前民众要求公开官员财产的一个正面回应,让我们看到了中央对整肃吏治、响应民意的决心,当说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当然,从官员向党组织汇报其财产收入,转向官员向全社会公示其财产收入,尚有一段距离。在这种状况下,官员的财产收入问题,仍属于“官员内部矛盾”,并未敞到户外,任阳光暴晒。如果第三方独立廉政机构始终未能建立,那么此种状况也就很难得到改变。

    进言之,即使通过第三方独立廉政机构公示官员财产收入,也许还不够。因为官员的福利或“红利”问题,仍未纳入监管视野。众所周知,官员现在有很多消费无须自己买单,赤裸裸地进入国家财政预算的大熔炉,譬如签单权、福利住房、公费旅游、公费医疗等等。《中国青年报》2006年曾有报道指,据国家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在一次论坛中指出,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成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

    如果不能厘清官员的红利问题,则公示官员财产收入的意义,要大打折扣。当然,在官员向社会公示其财产收入尚未变成事实之前,大谈官员红利问题,似乎为时尚早,然而,如果只惦记着官员财产收入公示而不争取其红利公示,我们对官员的监督诉求,也就未免太怯懦了一点。

    要之,官员公示其财产收入及红利,是大势所趋。我们已经看到曙光,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还能看到真正的烈阳。    (作者系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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