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差点规定行人靠左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3:52:41
中国差点规定行人靠左走   文章提供 于 2010-4-22 19:32:17 (北京时间: 2010-4-23 7:32:17)
  文章作者: 朱斌    阅读时出现乱码? 解决办法 [ 新闻热评 首页 ] [ 加入博客 ] [ 回 顶顶华闻 主页 ]
  《古礼》曰:道路男子由右,妇女由左,车从中央。而至近代汽车进入,中国交通规则仍各行其道:南方诸省靠左,北方诸省靠右,1945年6月22日,国民政府发布通令:“自本年十月一日起,全国一律改为靠右行走”。

  1945年6月2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给行政院发电文称,“着自本年十月一日起,全国一律改为靠右行走”。

  但丁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但在公共通道上,为了保持畅通,人和车却不能随便走,得遵循一定的规则。是靠右走,还是靠左走?《古礼》曰:道路男子由右,妇女由左,车从中央。唐代,则有车辆靠右行驶的规定,“以鼓城门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但这些规定,并没有普遍实行,也不具有延续性。真正意义的交通规则的产生,则是汽车出现之后。

  19世纪后期开始,中国的南方省份和城市,例如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受英国的影响,普遍靠左行驶;而山东、直隶等北方省份,受美国等国的影响,大多采用右行规则。直到1930年代的“新生活运动”,规定车辆都得靠左行驶,而东北等日本占领区也采取左行规则。全国范围内的规则才基本得到统一。但为何在10年之后,又要“一律改为靠右行”呢?

  美军制造的难题

  抗战期间,美国的援助最多,汽车多由美国输入。美国公路交通规则是靠右行驶,因此美国的车辆到中国后,必须对方向盘及灯光进行改装,而这需要大量的改装费用。正如1945年12月31日的《申报》所称:“改装费须达车价百分之十二。统计全国车辆因改装而支出之费用,殊为浩大,故节省改装费用,亦为改靠右边行驶理由之一”。

  抗战期间的后方大城市,和抗战胜利之初的上海、天津、成都、重庆等城市,都驻扎了一定数量的美军。美军不习惯中国靠左行驶的规则,事实上,也确实时有美军军车肇事发生。

  如《申报》(1946年2月9日)提到的:“抗战胜利的前夕(民国33年至34年)在后方诸大城市中,如重庆、昆明、成都、贵阳等地,因为军用汽车云集,运输量激增,均有行车秩序混乱的发生,及肇祸伤人的不幸事件。当时各地,以美军车辆较多,故运输当局感觉美邦人士对于靠左行驶,或不习惯,拟改为靠右行驶,以谋矫正一切弱点。”

  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给行政院发的电文里,也如此阐述改革的原因:兹为节省改装,减少肇事起见,亟应修改。除此之外,适应“世界趋势”也是改革的重要原因。1945年9月10日,内政部给四川省政府的电文声称:“查车行改靠右行驶,行人仍靠左走,诚为适应世界趋势之举。”《申报》也称:“中央规定明年元旦起全国公路交通,均改靠右行驶,其原因之一,为适应各国多数之趋势。”

  以当时情况而论,世界各国靠右行驶确为多数。《申报》统计,二战之前靠右行驶之国,有“美、苏、法、土、德、意、比、加拿大、巴西、智利、瑞士、丹麦、挪威、芬兰、荷兰、希腊、罗马尼亚、葡萄牙、埃及、西班牙及波斯”,共21国,约占世界各国总数十分之七;而靠左行驶者,有“英、奥大利、捷克、匈牙利、瑞典、澳洲、南北洲、阿根廷、乌拉圭、印度、日本”以及中国,共12国。因此,中国改为靠右行驶,也就是适应了世界趋势。

  “一律靠右”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这封电文,拉开了“一律靠右”改革的序幕。行政院接令后立即即着手办理,制定了《改进市区及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新法规定,车辆一概靠右行驶,转弯时除交通警察特准外,一律靠右边顺转;人兽力车应绝对紧靠右边,单排顺序行驶,不得超越争先;后车需要超越前车时,必须先鸣喇叭,得前车表示手势许可超过时,始可靠前车左边越过(当车辆靠左行驶时,是从右边越过)。

  与此同时,为适应此项改革,政府还绘制全国公路行车路线示意图,其中包括行车靠右示意图、超越前车示意图、叉路口顺右拐弯示意图。另外,为保证靠右行驶改革安全稳妥施行,政府也制定了汽车限速规则。《改进市区及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汽车行车最高速度,在市区及人口稠密交通繁盛之处,以每小时20公里为限;其他地点,小型车辆每小时50公里,大型车辆以每小时40公里为限。

  车辆“一律靠右”,而对公路上的行人,国民党政府最初设想是“行人仍靠左走”,其理由一是民众已有靠左走的习惯;二是政府认为车与人相对进行,则人早望见,易于避让。

  但后来有人提出意见,车辆靠右,行人靠左,如车与人相对而行,不是用车去撞人?因此,此项规定作了调整,规定如有人行道,行人须走人行道,不得走行车道;如无人行道,“行人靠边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党政府忙于接收工作,难以顾及其它,为慎重起见,对公路车辆靠右行驶改革,在时间上作了调整。军事委员会于9月初通令各省政府、战时运输管理局、交通部,公路车辆靠右行驶改为1946年1月1日起实行。

  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发布公告,提出应注意事项六条:

  (一)三十五年元旦零时起,所有汽车及通行公路之人力车、兽力车、轿马等一律改靠右行。

  (二)有轨及无轨电车应自明年元旦起靠右行驶。

  (三)部队行车及群众列队游行应靠右行走,与车辆一致。

  (四)成队行列掺杂车马者,应与车马同样靠右行走。

  (五)普通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无人行道之处,必须靠紧路边行走。

  (六)所有车辆行人均应听从交通警察之指挥。

  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应对,制定了相应的交通规则并广泛宣传。上海市颁布的注意事项尤为具体:

  (1)行人注意:“搭乘电车、公共汽车,须在车辆右边上下;横越马路,须先左看,行至路中再向右看,注意来往车辆。”

  (2)驾驶人注意:“车辆均须靠右行驶,向右转须走小转弯,向左转须走大转弯;车辆欲超越前车时,应由其左边驶过,惟超有轨电车时,则由右边驶过。”

  全国一致转向

  由于政府与民间的准备、宣传较为充足,交通秩序又维持得认真,施行当天(1946年1月1日)的情况比较理想。

  在上海,“车辆靠右行,昨秩序如常 ”。“在这熙熙攘攘嘈杂的人群里,有时会有一小队的童子军走过,他(她)们真使人喜爱,他们服装整洁,精神充沛地用着轻快的步伐走着,他们不是闲逛,而是负责帮助维持交通的工作,因为车马靠右行开始的第一天,恐怕车马行人们都未习惯,致紊乱了交通秩序,所以全市警察、青年团团员、市党部服务队队员和全市学生,都参加这督导工作,他们在细雨朦朦下,充分表现着他们的服务精神。”(《申报》)

  1月1日上午9时的成都,“车辆靠右行,情形极良好”,“公路局之督导车即载警局车管所、公路管理局、市府工务科三机关督导人员,出巡全市。省警局徐局长乘吉普车率员官长警巡阅各街道,指挥各干道车辆向右行驶。成都童军分会派出童军十余队,协助警局服务,各童军在车民喧嚣拥挤之中,颇能尽责……行人车辆均能遵守秩序。终日经过情形,尚属良好”。(《新新新闻》)

  天津的事前筹备训练十分周密,“津市实行车辆右侧通行后,除由警察局全体长警出动指导外,并有交通部公路总局天津运输处人员至各要路口纠正指挥”,因此1946 年1月1日推行车辆改靠右行,“结果非常圆满”。当天市战运局处长、警察局副局长,“直接负责指导车辆右侧通行”。全市各冲要路口,有战运局职员和警察局督察分所长等协同指挥。“从国民饭店到金钢桥,为全市车辆最多的一条街,有三岔路、十字路和六岔路,所以出动的警察也最多。”改革第一天,“马路上汽车接吻的事没有发生,一般车辆的小麻烦,因为维持指挥交通的人员众多,也算不了一回事”。(《大公报》)

  城市居民由新奇而渐渐习惯了“一律靠右”。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沿袭了这一规则。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城市认为靠右行驶的规则是“走右倾(资本主义)道路”,因此下令车辆靠左行驶。他们还认为,红色是革命的颜色,怎么能“停”呢?规定红灯通行、绿灯停车。这两项措施在短时期内造成了大量的交通事故,不久即被废止。
来源: 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