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新规草案删除争议性条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2:41:18
中国政府采购新规草案删除争议性条款中国政府采购市场每年的交易额高达数十亿美元,之前的一些限制性规定曾经引发外商强烈不满。现在,中国似乎要放松这些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部周末发布了一系列政府采购新规草案,删除了前一版本中争议最大的条款。
Weng Lei/Imaginechina/ZUMA Press图为戴尔在上海的零售店根据去年发布但没有正式执行的规定,供货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之前必须获得产品认定。所有申报的产品都要拥有中国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全独立于海外机构或个人。
而最新草案中删掉了这一条款,只要求政府采购目录上的产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申报人拥有或有权在中国使用该产品的知识产权。
根据外资企业的理解,原先的规定意味着没有中国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就不能进入政府的采购名录。这导致北美、欧洲和亚洲的代表全球多数科技巨头的30多个行业团体向中国官方致函抗议,称这些规则属于保护主义。
中国政府在个人电脑及应用设备、通信产品、办公器材、软件和节能产品上的开支高达数十亿美元,之前的规定若得以执行将把不符合规定的公司排除在这个市场之外。
美国行业官员提醒说,中国虽然对规则作了调整,但并不意味着放弃对本国企业的扶持。
美国信息技术产业理事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负责全球政策的副总裁诺弗尔(John Neuffer)称,显然他们对批评作出了积极的回应,但这并未解决我们所有的担忧。我们必须全面理解这个规定,其措辞仍模糊不清。即使删除了部分引起麻烦的词句,在政府采购时使用自主创新清单仍是一个大问题。信息技术产业理事会是一个行业组织,代表着思科(Cisco Systems)和戴尔(Dell Inc.)等许多顶尖的美国科技公司。
记者未能立即联系到科技部就此发表评论。
美国商会(U.S. Chamber of Commerce)大中华区高级主任王杰(Jeremie Waterman)说,新规似乎在知识产权要求方面有所改进。但他表示,与政府采购的关联以及在中国自主创新政策下的其他规章制度方面还存在严重问题。
王杰说,现在还不清楚这对于去年颁布的规定来说意味着什么。
美国大使馆发言人说,使馆方面仍在审查这些规定,以评估其影响。
科技部网站公布的这份最新草案详述了2006年制定的规定,即要求政府机构在采购时支持本土科技,这是中国政府鼓励本土创新、摆脱代价高昂的外国科技的重大举措的一部分。
此次修订正值外国公司对于在华投资的热情普遍降温之际,中国已经成为外国公司最重要的国际市场之一。中国美国商会上个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最近几个月来负面情绪迅速增长,政府采购规定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这项针对203家公司的调查发现,觉得不被欢迎参与中国市场并展开竞争的公司比例,在今年达到了38%,高于2008年的23%。这是美国商会开始对其会员就这个问题展开调查以来,四年时间里录得的最高不满程度。
中方官员曾表示,他们的政策不具歧视性。他们还直言不讳地抱怨美国等其他国家采取的所谓保护主义措施。
30家行业团体发出的申诉信说,采购规则忽视了研发工作的跨境性质,将限制中国的创新能力,并施加“繁琐而具有歧视性的要求”。
中国推动“自主创新”的整个行动以各种方式体现于多个行业,例如中国政府可能会要求企业走一些认证手续,或要求应用国产技术标准。
虽然早前的采购规则从未被中央政府应用,但一些外企抱怨说,地方政府已经在主动实施,它们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排除了很多外国产品。
通知说,科技部将就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这是中国很多规定公开后的惯例。行业团体称,它们一般是通过私下渠道向官员提交建议,政府在公布定稿之前可能考虑这些建议,也可能不予考虑。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产品申报可以在5月10日到9月10日之间进行,待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审核之后,产品名单将在年内公布。
中国科学技术部周末发布了一系列政府采购新规草案,删除了前一版本中争议最大的条款。
Weng Lei/Imaginechina/ZUMA Press图为戴尔在上海的零售店根据去年发布但没有正式执行的规定,供货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之前必须获得产品认定。所有申报的产品都要拥有中国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全独立于海外机构或个人。
而最新草案中删掉了这一条款,只要求政府采购目录上的产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申报人拥有或有权在中国使用该产品的知识产权。
根据外资企业的理解,原先的规定意味着没有中国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就不能进入政府的采购名录。这导致北美、欧洲和亚洲的代表全球多数科技巨头的30多个行业团体向中国官方致函抗议,称这些规则属于保护主义。
中国政府在个人电脑及应用设备、通信产品、办公器材、软件和节能产品上的开支高达数十亿美元,之前的规定若得以执行将把不符合规定的公司排除在这个市场之外。
美国行业官员提醒说,中国虽然对规则作了调整,但并不意味着放弃对本国企业的扶持。
美国信息技术产业理事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负责全球政策的副总裁诺弗尔(John Neuffer)称,显然他们对批评作出了积极的回应,但这并未解决我们所有的担忧。我们必须全面理解这个规定,其措辞仍模糊不清。即使删除了部分引起麻烦的词句,在政府采购时使用自主创新清单仍是一个大问题。信息技术产业理事会是一个行业组织,代表着思科(Cisco Systems)和戴尔(Dell Inc.)等许多顶尖的美国科技公司。
记者未能立即联系到科技部就此发表评论。
美国商会(U.S. Chamber of Commerce)大中华区高级主任王杰(Jeremie Waterman)说,新规似乎在知识产权要求方面有所改进。但他表示,与政府采购的关联以及在中国自主创新政策下的其他规章制度方面还存在严重问题。
王杰说,现在还不清楚这对于去年颁布的规定来说意味着什么。
美国大使馆发言人说,使馆方面仍在审查这些规定,以评估其影响。
科技部网站公布的这份最新草案详述了2006年制定的规定,即要求政府机构在采购时支持本土科技,这是中国政府鼓励本土创新、摆脱代价高昂的外国科技的重大举措的一部分。
此次修订正值外国公司对于在华投资的热情普遍降温之际,中国已经成为外国公司最重要的国际市场之一。中国美国商会上个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最近几个月来负面情绪迅速增长,政府采购规定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这项针对203家公司的调查发现,觉得不被欢迎参与中国市场并展开竞争的公司比例,在今年达到了38%,高于2008年的23%。这是美国商会开始对其会员就这个问题展开调查以来,四年时间里录得的最高不满程度。
中方官员曾表示,他们的政策不具歧视性。他们还直言不讳地抱怨美国等其他国家采取的所谓保护主义措施。
30家行业团体发出的申诉信说,采购规则忽视了研发工作的跨境性质,将限制中国的创新能力,并施加“繁琐而具有歧视性的要求”。
中国推动“自主创新”的整个行动以各种方式体现于多个行业,例如中国政府可能会要求企业走一些认证手续,或要求应用国产技术标准。
虽然早前的采购规则从未被中央政府应用,但一些外企抱怨说,地方政府已经在主动实施,它们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排除了很多外国产品。
通知说,科技部将就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这是中国很多规定公开后的惯例。行业团体称,它们一般是通过私下渠道向官员提交建议,政府在公布定稿之前可能考虑这些建议,也可能不予考虑。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产品申报可以在5月10日到9月10日之间进行,待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审核之后,产品名单将在年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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