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日和约草案领土条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26:09
 论对日和约草案领土条款        战争的终结是和平,和平的具体表现是和约。交战国间的战事停止之後,如果和约尚未签订,可说战争状态是仍然继续存在著的。必须和约缔成,和平纔算完全恢复。战败国固然迫切望和,战胜国也必待签订了和约,纔确切得到胜利的成果。订立和约,对战胜国及战败国,是双方同样重要的。
         民国三十四年,德日两国相继向盟军投降,第二次大战结束之後,奇怪的是至今六年,盟国祇与投降在先的义大利和德国的附庸诸国订立了和约,而盟国与德日之间,则因盟国间意见的分歧,特别是苏俄之遇事作梗,到现在还没有缔结和约。德日之向盟国很可能呈降书,和盟国之接受德日的投降,祇是停战,还说不上媾和,而降书和受降书(就盟军言是受降书),也仅具有停战协定的性质。和约的缔结,实不容再缓了。
  对德和约签订与否,与我国关系还小,对日和约,则可说在诸盟国中,我国是关系最切的。我国对日抗战最久,国人生命财产牺牲最大,岂能於胜利之後,久久拖延,不见和约的订立?胜利之初美国本主张早订对日和约,我国政府当局则一时瞻徇苏俄的意见,竟不肯及早订立,坐失良机,实可叹息。及至大陆沦陷,国人共同认识到早订对日和约的必要,美国对订立对日和约的准备,也更为积极。几经美英法三外长会议商酌之後,美国特派国务院特别顾问杜勒斯,两度至日本与盟军统帅麦克阿瑟会谈对日和约事宜,并与驻日各国代表团会晤,且听取日本朝野的意见。杜氏又曾到菲律宾、澳洲、纽西兰访问,努力取得此诸国的支持。虽未曾到台湾,但在日与我国驻日代表团团长何世礼,是接洽过的。随後杜氏回到美国,加速拟定对日和约草案,此草案终於最近完成,提交实际参加太平洋战争各国,全文译本已於本月七日台北各报登载了。草案内容,颇多可商之处。好在美国在提出之後,随即声明此系未定稿,正等待有关各国政府提意见,并决议作若干修正。我国正宜站在本国立场,指出其中应该补充改正之点。近日国人为文广泛讨论此草案者已多,笔者特专就此草案的领土条款与我国有关部分,略陈所见於次:
台澎
  美提对日和约草案的领土条款,具见草案第三章领土全章,其中与我国有关部分,一是日本废弃对台湾及澎湖的一切权利、称号与索求。这一点虽破除了部分狂妄日人继续侵占台澎的迷梦,如像在日本参议院拥有五十六个议席为参院第二政党的民主党所主张者,但不於和约中明文规定台澎归还中华民国,实有背国际法的精神,且违反了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的宿诺。有人说依照国际法,两国既经宣战,两国间一切条约均即作废。中国既已於太平洋战事爆发时对日宣战,马关条约自然失效,台澎自然归还中国,不待开罗宣言发表,不待国军到台受降,台湾澎湖已重为我国领土了。其实不然,依照国际法,具有永恒性的条约,如割让土地条约之类,是不因宣战而失效的,必待战後於和约中明文规定,原来割让土地与他国的国家,始能完成收复失地的法律手续。顾大使维钧前在台北於东吴大学同学会席上,曾就召开对日和会问题发表简短演说。他说∶「就目前情势而论,台湾之地位在国际法上并未确定,必俟对日和约签订後,始能获得法律上的根据。」(见三十九年八月九日台北新生报)这话不是随便说的。现在美提对日和约草案中,祇明文规定日本废弃对台澎的一切权利、称号与索求,而不明文规定台澎归还中国,是祇完成了中国收复台澎法律手续的一半,实在太欠完善了。笔者以为应明加「台湾及澎湖归还中华民国」一句。
琉球
  其次是美国得向联合国建议,在联合国托管制度下,以美国为北纬二十九度以南的琉球群岛的管制当局,日本将同意此项建议,美国在作此项建议并对其采取确切行动以前,将有权对这些岛屿(包括其领水)的领土和居民行使管理立法和司法的所有权力。在这裏,笔者认为美国不免忽略了中国对琉球的主权。琉球在明太祖洪武初年,即已成中国的属国,奉中国的正朔,用中国的年号,国王受中国的册封,至於向中国朝贡更是很勤。自明武宗正德二年(一五零七)起,即已一年一贡。明清两代,琉球入朝受册封进贡的次数,真是多极了。虽说自明神宗万历三十七年(日本後阳成天皇十四年,西历一六零九)日本萨摩藩主岛津家久率兵远征琉球,生擒琉球国王起,琉球遂两属於中日之间,但琉球和日本萨摩藩主的关系,中国并不知道,更说不上承认,而琉球和中国的关系则是日本所知道所承认的。就法律方面言,琉球和中日的关系,自不平衡(即中琉关系重於琉日关系)。就事实情感方面说,琉球对中国是真诚归附,心悦诚服,中国对琉球从未用过武力,而球球对日本,则不过畏其兵威而已。清德宗光绪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西历一八七九),日本废琉球为冲绳县,掳琉王尚泰至东京,祇可说是日本对琉球进一步的侵略,琉球对日本是并不心服的。由琉球紫巾官向德宏和耳目官毛精长之相继奔至中国哭诉,足见琉球对中国的倾心,而中国即在日本废琉球为冲绳县以後,也并未放弃琉球,亦未承认日本在琉球的地位。甲午战争前,李鸿章还曾和日本作分割琉球的谈判,未获成议。马关和约中,亦无关琉球的条款。可见琉球问题始终是中日间一个悬案,不能说琉球是日本的。有人说清穆宗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西历一八七四),为解决日本出兵台湾问题而订立的中日北京专约中,虽然承认日本出兵台湾是「保民」的「义举」,但所谓「民」,尽管实际是琉球人,中国仍可作为不知道,不能说因此中国已承认琉球是日本的了。        再就文化的关系说,琉球和中国几是不可分的。琉球人读中国书的很多,明清两代均不少琉球学生到中国的国子监肄业,当时传为美谈。在琉球,照样有文庙,有「学」,而琉球人的姓名,通常是和中国没有差异的。至於中琉经济关系,更是密切。从前琉球之要求年年到中国进贡,买卖货物也是其重要目的。由最近的台琉贸易看来,琉球需要台湾的,是米、煤、红茶、纺织品、水泥、桧木、竹、糖、食油等项,而台湾需要琉球的,则为鲜鱼、乾鱼、枕木、木材、生皮、木炭、磷矿石、琉化石等,可见在经济方面,琉球是依存於台湾的。更就地理民族的关系言,琉球可说是台湾的延长。台湾原名「流求」,由隋唐到两宋的「流求」均指台湾而言,而今琉球之得琉球之名,则始於明初。在今琉球的名称以後,台湾本岛附近,还保存一个小琉球屿的名称,可见琉球之名是由台湾移动到今琉球的。地名的移动,通常代表人口的移动,台琉关系的密切可见。秦末到三国的夷洲澶洲,大概就是台湾和琉球,而夷洲檀洲的居人,长老传言是由大陆移殖的,更可知台琉很早即有极深的关系,不待琉球的地名移动已然。中国正是琉球的祖国,怎能把她放弃掉呢?
  开罗宣言没有提到琉球,实在是一个大漏洞。青年党机关报成都新中国日报,於开罗宣言发布後,常燕生先生曾撰社论专谈琉球问题,主张琉球归还祖国,在当时可说是空谷足音。继而前行政院长张群氏,也曾提出同样主张,得到不少琉胞的拥护,旅台琉球革命同志会会长蔡璋氏,即曾发表专文响应。去年九月,蔡氏又曾为文痛斥日本社民党「收回」琉球的谬论。(日本重要政党都是主张继续侵占琉球的。)文中说:「琉球应为中国一块重光的土地」,真可谓一语中的。(原文见三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台北新生报)旅台琉胞,据去年十月台省警务处发表的统计,为数虽仅三百零二人(见三十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台北新生报),却能代表八十万琉胞的意见。日人虚构历史,讕言「琉球在历史上即是日本领土的一部分,那裏的居民百分之百是日本人」。日首相吉田茂於三十九年夏天曾向访问的美国务院顾问杜勒斯如此说(见四十年一月七日台北新生报)。此等讕言,不自吉田始,从前琉球国紫巾官向德宏已痛加驳斥了。中国收复琉球,琉球归还祖国,乃系天经地义。美提对日和约草案,却把琉球交付联合国托管,由美国治理,这未免将中国抹杀了。诚然美国在对日战争中,为了攻取琉球群岛中最大的一岛,牺牲至钜(第十军军长巴克莱将军即於是役阵亡),但这不能成为美国要求将琉球交付联合国托管并即由美国治理的理由。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法国全部被德军占领,美军光复法土,也牺牲了不少的生命,并未要求将所光复的地方交付托管,为何琉球不能归还中国呢?诚然琉球最大的一岛(俗称大琉球岛)是良好的空军基地,为安定东亚不可少的据点,但在琉球归还中国之後,中国为确保世界和平起见,仍可让美军驻防原有的机场,何必定交付托管呢?至於在美军管制下业已成立的琉球临时中央政府,於琉球归还中国後,未始不可成为中国的地方政府。笔者以为琉球尽可划为一省,面积虽小,人口并不太少,东九省中的兴安省,人口不是祇有二十万吗?
  美提对日和约草案发表之前,已有美日获致谅解将琉球「归还」日本的传说(见四十年一月七日台北中央日报)。在草案发表之後,随又传出美国对小笠原及琉球群岛已持新意见,将它们归还日本的消息(见四十年四月八日台北新生报)。小笠原群岛我们可以不管,琉球怎能归还日本呢?琉球交付托管已为不可,归还日本更属失当,站在中国的立场,是要坚决反对的。
  还有琉球群岛,并不全在北纬二十九度以南,旧属冲绳县尻岛群的大东诸岛,也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草案全未提及,未免疏忽。
库页岛
  美提对日和约草案,又谓日本将以库页岛南部及邻近该岛的所有岛屿交还苏联,并将千岛列岛交予苏联。按库页岛本系中国领土,清文宗咸丰十年(一八六零) 的中俄北京条约,虽将乌苏里江以东的地方划归俄国,但库页岛并未包括在内。库页岛随即为日人所窃据,日本又以库页岛与俄国交换,换得千岛列岛。日俄战争的结果,更由俄国将库页岛南部割让予日本。美提对日和约草案既将千岛列岛归还苏俄,就应该将库页岛南部归还中国,因为这本是中国的(就是库页岛北部也应该归还中国)。海南岛、台湾是中国二大岛,加上库页岛,就成了三大岛了。

原载1951年在台北出版的《新中国评论》第二卷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