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我们更需要保护的是群众(20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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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我们更需要保护的是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3: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作者:周明华
11月4日,读罢两条新闻,笔者心里如打翻了五味瓶,颇不是滋味。一则来自《新京报》,针对各地屡发袭警案,最高检和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保护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权益的工作,各地检察院、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保护不力者要追究责任。
另一则来自《北京晨报》,10月1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新闻中心记者高利在塔城市正常采访时,遭塔城市数名警察的群殴,摄像机被强行扣留,他们并将高利押到和平派出所,让他脱掉鞋子,抽掉腰带,双手抱头蹲地,警察将他的嘴角打破,血流不止。
记者的采访权是法律赋予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他手中扛着的摄像机也是国家的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扣留。把愤怒的拳头挥向正在行使采访权的记者,无疑这是对记者采访权和人身权的粗暴践踏;伸出恶手,公然强行夺走记者肩上的摄像机,这和流氓抢劫国家财物的行为未有本质区别。
此等事情,不管是涉事警察的上级领导还是社会舆论,理应强烈谴责,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10月31日新华社记者赴塔城市调查时,高利仍未讨到说法,摄像机警方拒不归还。该市公安局负责人称,没有看到和听说有记者被打,也未看到摄像机。
若单看前一条新闻,联系到公安部发言人9月27日所透露的“今年上半年,全国有23名警察在执法中遭暴力袭击而牺牲,还有1803名警察被打致伤”,我们的确该认同近日某专家称“基层警察已成新的弱势群体”的说法,及至对最高检公安部要求保护警察的联合通知抱以理解的态度。
然而,颇显尴尬的是,这方在关怀着要保护他们执法,那边却一再闹出握着公权在侵权。一个还算军队系统的记者,他们都敢随手揪人揍人,可以设想,换作是上访者、农民工、流浪汉等,又会怎么样?
国之大、人之众,袭警事件屡屡发生自该杜绝,但说警察因此就“弱势”了,则略显牵强。袭警者有,且不乏穷凶极恶之徒,不用说,这些人必须得到严厉打击。但我想,绝大多数人还是敬畏作为公共安全“守护人”的警察的。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就是保护弱势群体。在当今治安状况欠佳的形势下,我以为,我们一方面要切实保护警察的合法权利,但更重要的还要要求他们恰当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