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周泽之谬系列一:抵赖是没有前途的(中国法院网 20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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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生他姐 [楼 主]   发表于: 2007-01-1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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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周泽在纵观九江中院所谓“收黑钱”的相关报道之后,浮想联翩,文思泉涌,提笔写下雄文《九江中院被抹黑了吗》,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指点了一番江山。好在本人既非九江中院的超级粉丝,也非中国青年报的工作人员,基本也算个无利害关系者,虽被周大律师的光芒照得有些睁不开眼,可好歹到了网上便诸生平等,所以大着胆子和周大律师商榷商榷。
周大律师在文中称中青报的“报道应该是完全属实的”,“中青报只字未提九江中院向被告人家属收黑钱”。这话真是对中青报记者写作水平作出了最高评价。他姐认为,不历新闻报道中的实战摸索,不经对中国文字涵义的深刻钻研,不谙国人对丑恶现象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逆反心理,不晓中国人的好奇心窥探欲的l劣根,一个记者也是没有前途的。
中青报的和记者对上述要领早就深刻领会,驾轻就熟,游刃有余。不信诸位请看:明明是法院预收黑老大的赃款,她偏偏用法院“收取”多少钱来表述,明明是“黑社会家属”,她却说是“当事人”。是记者真的不懂这些词之间的差别吗?非也,记者吃的就是这碗饭,好比周大律师你吃的就是法律饭一样。那为什么记者不用更为准确的字眼儿呢?这里就有个心理学的问题,也有撰写文字的技巧。想想,“法院接收黑社会家属预交74万元赃款”和“法院收取当事人74万元”哪个吸引眼球?在某些记者眼中,“法院接收黑社会家属预交74万元赃款”是正常的执法行为,语义明确,毫无悬念,不能刺激读者的好奇心和窥探欲,用他们的行话叫“不具备新闻点”,不符合他们惟恐天下不乱的本性,故而舍弃不用。
“法院收取当事人74万元”的含义就不一样了,给读者留下了充分的想象空间和悬念,尤其是在法院负面新闻比较多的情况下,读者会不自觉地打上无数问号。“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用“当事人”呼之,外延扩大到了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所有人员,而“收取”一词,既可以是合法的接收,也可以是财务的资金流通,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强硬的催要,甚至理解为非法的勒索。同志们,这就知道了什么叫记者的水平了吧?这么多可能性凑在一起,再配合一个法院负面新闻的连连不断的社会背景,你说读者会怎么想?读者只能筛选出具有最大可能性的推测,只有一个反应,九江法院不知出了什么事,要是正常接收赃款和罚金还能上报纸?一定没好事,对不对?
可周大律师说了,人家那是“评论性质”,那是你法院“过于敏感了些”。是呀,记者没说你收黑钱,是律师说的;律师也没说,律师只是质疑。这里面又有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记者的文章发在报纸上,记者说什么也就是报纸说什么,报纸说什么读者就看什么,也就信什么,因为毕竟是个国家级大报啊。报纸上写九江中院收取钱财了,后来人一死就退了一部分,律师质疑说收黑钱——说到这儿我很有必要向记者何女士表示一下我的钦佩,您真得好棒,那话写得真是无懈可击——“律师质疑法院收黑钱”,按说这句话没有确定任何事实,但是跟上面的题目“收取当事人74万元”遥相呼应,效果就不同凡响了。根据这种暗示,很容易直接推测出法院收了黑钱的结论。因为这种语境和选择下,收黑钱的可能性尽管不是唯一的,却是最大的,好比亲子鉴定,没有百分之百的结论,只有99. 9999%的可能性,这人就是那孩子的爹了。看到这个结论,哪怕那人是八杆子够不上的洋人,是供在神龛上的孔方兄,就只能当爹了。可记者还辩解那不是爹,因为还有0. 0001%的不确定性——律师是“质疑”,没有说“就是”,而且“法院收黑钱”本身也有两个意思,一是法院把人家钱收来“黑”成自己的了,一个是法院把黑社会的“黑钱”收了上来,本来就是不确定的嘛。同志们啊,我们不能不佩服记者的水平啊,也不能不为周泽严谨的治学态度三鞠躬。
周泽教授说了,“如果公众认为媒体的报道属实,在看了相应报道会认为法院‘黑’,那这‘黑’绝不是媒体给抹的”。这话真正体现了学者的水平!这个话的前提是“媒体的报道属实”,可这个前提是不存在的,周大律师也很聪明,加上一个“如果”,这你法院没法说了吧?然后继续写“看了相应报道会认为法院‘黑’,这‘黑’也不是媒体给抹的。”其实明明是何记者的文章诱导了绝大部分读者产生了错觉(当然也有很多熟悉法院工作的人即使看了报道也明白九江法院没有错),特别是那些不熟悉法院工作流程,缺乏法律知识、对腐败特别敏感特别痛恨、正直善良的人不可避免地对九江中院的做法产生误解和义愤。但周大律师说了,那不是媒体“抹”的。这个话也很高,首先他承认了有人抹,但不是媒体抹。这件事只有两方,法院和媒体,周大律师说不是媒体,那是谁?这倒打一耙的水平和何记者的春秋笔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们都一个嘴脸——我就不说破,我叫你猜。
请问周大律师,如果有人被强盗用刀杀害了,周大律师会说杀人的不是强盗,而是那把刀吗?那么,操刀的人呢,该不该有罪?!
我们和中青报辩理,就是要问问谁在“收黑钱”?某些人一看此事确属无中生有,就虚晃一枪,拿法院的财务制度说事。喂!集中一下精力,别人家说狗你说鸡,人家说东你往西的,转移注意力不是个好主意。
请问,究竟谁在利用媒体达到自己不可见人的目的?是谁在为黑社会招魂叫尸?是谁在收了黑社会的巨款却未能为人家消灾,为了给当事人一个平衡就把水搅浑,让打黑者落一身骚?是谁看那黑心律师闯了大祸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煞有介事振振有词地无理狡辩?
嘿嘿,我才不说,叫你猜。他姐顺便告诉周大律师,抵赖是没有前途的。他姐还说,这才是开始,明天咱们接着拉。
本文章由 越过天涯于 2007-01-20 12:17 重新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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