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毒枭死在中国究竟说明了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49:33
(2010-04-07 06:28:06)转载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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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杂谈

分类:说说日本眼前的事儿

世上有些事情还是让人搞不明白的。比如,4月6日上午,中国处决了65岁的日本籍毒贩赤野光信,在此前后,日本好像又躁动起来。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呢?

其中。

有人把赤野光信称为是“毒贩”。我则把他称为是“毒枭”。因为他在2006年9月走私的不是50克毒品,而是2.5公斤毒品!日本应该庆幸,因为中国警方的积极努力,导致这2.5公斤毒品没有能够流入日本。对此,日本应该像感谢中国警方侦破毒饺案一样感谢中国,但是,这次日本非但没有感谢中国,还开始恶语相向了。

自从中国公布了即将对赤野光信执行死刑的消息以后,日本从首相开始的高官,先是表示“担忧”,然后是表示“震惊”,接着是表示“遗憾”,中间还有日本外相约见中国驻日大使,希望能够对这个毒贩“放一马”等等。日本律师联合会会长宇都宫健儿4月6日则发表声明称:“日本政府仅向中国政府表示了担忧,未能制止死刑执行,对此我感到极为遗憾。”他在声明中还指出,“据称,被执行死刑的日本人在审判过程中对翻译者是否合适的问题进行了争论,其接受公正判决的权利未得到保障的可能性极高。”这个时候,身为律师联合会会长的宇都宫建儿已经忘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做律师的基本准则,而使用出“可能性”这样的词汇,好像在写推理小说一样。


赤野光信在机场接受中国海关人员的检查。


中国警方与海关稽查人员从
赤野光信随身携带的茶叶罐中查出来2.5公斤的冰毒。

从表面上看来,日本方面表示出“担忧”、“震惊”、“遗憾”的背后,是因为“同样的犯罪在日本不会被判处死刑”,认为中方的举措“在国际上看也属量刑过重”,仅此而已。这个时候,信奉“三权独立”的日本连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应该拥有自己独立的司法权的“国际准则”都忘记了,采取的是实实在在的双重标准。

从日本媒体报道的内容来看,中国方面也有“手软”的地方。比如,原定是4月5日执行死刑,后来改为到4月6日执行。至于为什么推迟一天,日本人说不明白,我猜想是担心玷污了中国传统的清明节!当然,这个毒枭也因此在世上多活了24个小时。还有,4月5日这一天,中国方面允许赤野光信的家属到大连看守所与他作最后的诀别,一般情况下,这种见面只允许20分钟,但这次则允许了见面一个小时。4月6日,中国对赤野光信执行死刑时采取的方法是药物注射。对于这些“关照”,日本方面都不作评论了。事实上,这正是中国为了照顾日本国民感情、维护中日关系大局而采取的“细雨润无声”的举措。

谈论中国的事情、中日之间的事情,日本媒体特别喜欢借用中国民间的声音。但是,这次日本媒体没有一家引用中国民间的看法。一位网友在微博上与我就此事聊天的时候曾经愤怒地说:“太便宜他了!这样的人,就应该让他把2.5公斤的毒品吃掉!”这,就是中国民间的声音,中国民族的情感!

据报道,近日,还有3名日本毒贩将要在中国被执行死刑。中国很有一点清仓查库的做法,把已经判处死刑但还没有执行几名日本毒贩都要嘁哩喀喳地处理掉。其实,以后不必这样“集中处理”,判一个,立即执行一个,又有什么不好?压在“仓库”里面白占地方,还浪费中国人的税金!

我希望听到日本政府这样说:今后到中国的日本国民一定要遵守法律,如果是一定要玩毒品的话,就在日本岛上玩吧。害自己的国民可以,不要去害中国!

如果是这样的,那我说,世上有些事情还是可以搞明白的。(写于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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