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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
广西日报   2009-09-27          ■ 黄海韬
黄海韬
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将千家万户联合起来,使小农业逐渐转变为大农业、传统农业逐渐转变为现代农业,是农村经营组织体制的重大创新,是生产方式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要变革,是解决 “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出路。对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作用。近几年来,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合作社在发展水平、行为规范、合作方式、运行机制、自身积累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要认真总结借鉴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一、找准合作社发展的突破口
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找准突破口是关键。一是立足当地实际,选择具有明显组织优势、规模优势的产品和区域进行集中突破。目前,可考虑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畜牧养殖业、良种推广等区域性、特色性产业和产品发展专业合作社。二是以农村能人、生产大户为重点,鼓励有一定销售渠道、有一定生产加工技术、一定资金实力和一定市场拓展能力的能人,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合作社+能人+农户”模式外,还可以采用“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基层组织+农户”等模式,有效实现资产联结、技术联手、生产联动、效益共赢。三是围绕品牌做文章。没有规模就没有市场,没有品牌就没有高效益。合作社要走“农产品品牌化、种养业生态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之路。引导合作社跳出简单的生产资料购买、生产技术服务等合作,向标准化生产、无公害认证、品牌包装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把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生产和经营环节统一起来,实现农产品的增量、保质、创牌、高效。
二、健全完善合作社管理机制
当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服务水平不高、缺少利益二次分配机制等不足,仅局限于为成员提供技术、销售服务,真正能让社员长久获益的很少,市场竞争力不强,利润空间不大,对农民增收贡献有限。这是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热情不高的重要原因。为此,必须健全完善合作社管理机制,尽快提升合作社经营水平。要在强化规范登记的基础上,引导合作社建立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成员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实体型经济组织,增强对农户的凝聚力,从而不断扩大合作社经营规模和带动能力。
三、加大对合作社的引导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富作用,一个重要措施是加大对合作社的引导扶持力度。
一是抓住重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引导。注重在产业结构的关键环节建立合作社,在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建立合作社,在最具优势的产业上建立合作社,在农民最需要服务的项目上建立合作社,在党员干部发挥作用突出的地方建立合作社。
二是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与开展农村“双培双促”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双培双促”活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大力发展经纪人,充分利用经纪人掌握的信息面广、更新快的特点,引导合作社生产经营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带领广大农民走上致富路。
三是着力提高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素质。合作社成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要充分依托各类农民培训基地,整合党校、工商、科技、农业等部门培训资源,形成联动机制,利用党校课堂、农家课堂等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合作社骨干力量和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社员。
四是推动专业合作社协作与重组。引导和鼓励相同产业的专业合作社,在产权清晰、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跨区域的协作与重组,注册和使用同一产品品牌,做大品牌规模,实现合作社从“小舢板”到“大航母”的转变。
五是为专业合作社壮大发展提供服务。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进行补贴;努力为合作社开辟金融服务的稳定渠道,解决合作社资金短缺难题。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登记服务工作,放宽准入条件,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能人大户兴办合作社的成本和门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四、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农民是专业合作社的主体,但目前我区农户对参与的合作社主动性不高,要重视做好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工作。在这方面,加强对合作社的宣传力度是其中一个措施。可以通过电视台、电台、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合作社的特点、功能、运作程序,宣传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积极作用,树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水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作者系中共武鸣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