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需要什么样的自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57:22
作者:刘志全 吴跃军
今年11月初,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2006中国博客调查报告,截至今年8月底,中国的博客空间达到了3374.7万个,博客作者达到了1748.5万人。短短几年间,博客在中国大陆增长了30多倍。
 
 
该报告还显示,超过80%的网民建立博客是为了“记录自己的心情”,从这个角度看,博客的“日志”身份更为明显;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超过60%的网民同时提出也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调查表明,只有17%的网民“不希望太多的人看自己的博客”,而超过30%的人则“非常关注点击量”。由此说明,中国博客更多的是为了传播个人观点,而不是纯粹的为记录而记录,个人媒体的角色日渐清晰。
 
 
近来围绕博客实名制的争论充斥于各大网站。有人称匿名与自由是博客的本质特征,实名制将扼杀博客发展。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网民认为,博客发展已经超越自由的界限变为放纵,实名制恰恰是从毫无限制的谣言、炒作和攻击中挽救博客的良药,实名制不仅不会影响博客已有的发展,还会催生出新的赢利模式,给博客乃至互联网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实名制是海水还是火焰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这是句被口口相传说了千百遍的“真言”,精确地描绘出互联网的特点:自由和匿名。但这样的潜规则很可能被打破。早在今年10月19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就已成立“博客研究组”,专门研究博客实名制的工作。
 
 
一向以自由写作为特征的博客,实行实名制是否会削弱博客发表内容的真实性?是否会对个人隐私造成侵犯?如何对后台进行管理?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的观点是,“言论自由是相对的”,推行博客实名制并不惧怕由此带来的影响。在网上“起码的文明守则、公众道德”还是应该遵守的,不能因为网络自由就口无遮拦,大发一些缺乏理性的言论,网络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胡说八道,此前的一些不良现象应该有所约束和收敛了。
 
 
“如何有效地管理博客,避免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这既是一个道德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曾在博客上发表对徐工改制看法而遭到匿名攻击的三一集团执行总裁向文波指出,博客的自由应该是以不剥夺他人合法权益、不损害公众利益为前提。“在严肃问题的讨论上,证明自己是负责任并尊重道德力量的最好方法是采用实名制。”
 
 
反对者认为实名制会限制言论自由、侵犯网民隐私。并表示匿名是博客的一大特色,实名制会扼杀那些寻求话语权的博客。有网友甚至表示,如果被人强制进行身份登记,“实在不爽,那我将不再写博客”。
 
 
其实最重要的是,博客实名制实施以后,谁来保护网民的信息资料安全是一大难题,很多博客的魅力就在于“蒙着神秘的面纱”,可对任何问题无拘无束地发表看法。采取强制实名的办法,不仅是给网民增加麻烦,也会限制网络的发展。最担心的就是个人信息泄露,由于我国没有出台隐私权保护法或个人信息保护法,如果有人把他们的注册信息打包出售,博客们该怎么办?如何保证博客实名制后个人信息不被滥用将成问题。
 
 
“博客实名制是手机实名制和网游实名制的一种生搬硬套,一旦实施,将使更多的博客成为‘睡眠博客’”。《2006年中国博客调查报告》显示,在近3400万的博客空间总量中,超过70%的博客空间平均一个月更新不到一次,成为名副其实的“睡眠博客”。
 
 
 
 
博客“功”与“过”
 
 
 
 
博客以其在新闻报道方面的独家、及时、真实、独立等特点日益被看作互联网媒体在大众传播领域的又一大贡献,无论从其产生的背景还是现实中的卓越表现都体现出现代媒介的应有品质。中国博客的发展迅速,也参与了国内重大公共事件的讨论。
 
 
2005年9月13日Google开通“Google与李开复博客”连续公布其辞职进展,该博客引发众多关注,成为媒体及个人获得事件最新信息的渠道;美国一个叫Jeff  Jarvis的人使用的戴尔公司笔记本电脑出现问题,要求更换或维修遭拒后,开始用博客撰写戴尔产品的负面文章,引发戴尔公司的公关危机;美国一个叫吉姆的年轻人发现Bic圆珠笔可以撬开Kryptonite牌U型锁,并写进自己博客,后被其他博客转载,最终导致Kryptonite公司损失1000万美元;广州林先生遭到惠普蛮横服务后,通过博客声讨,被传统媒体转载,受过惠普同样待遇的博客跟风转载声讨惠普,并最终引发惠普危机蔓延等等。
 
 
博客为广大网友提供了一个言论自由的平台,不否认在一个虚拟的世界,约束的缺失会导致诸多不良行为的发生。也不否认一些博友不顾最起码的社会文明准则和公共道德,口无遮拦、胡言乱语,但这毕竟是少数,如果仅仅是因为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而改变现状,那么结果必将是“博将不博”了。
 
 
南京鼓楼区法院今年判决的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状告博客公司案,被媒体称为“中国博客第一案”。2005年9月,陈堂发无意间发现一则网络日志中含有侮辱自己的内容。为维护名誉,他与网站联系要求删除该帖,但网站答复,因其“不违反发帖规则”而“不便删除”。2005年12月,陈堂发将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鼓楼区法院今年6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并于8月初判决网站为陈堂发刊登道歉声明。
 
 
上海某高校一外教在博客中大肆描写玩弄女性的过程,上海社科院一教授随后在博客中对“流氓外教”发出网络“通缉令”。对网络通缉“流氓外教”的做法,专家称,如果让穿“马甲”的博客亮出真名实姓,还用得着这么费力去找他吗?而实名制能让被侵权者有的放矢,让“流氓外教”等无所遁形。
 
 
博客实名制之争反映了一个关于自由的问题:对个人来说,自由是相对的,实现个人自由的同时也要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对社会来说,在约束个人遵守规范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创造环境让个人畅所欲言。
 
 
 
 
需要什么样的自由
 
 
 
 
博客就像一个日记本,供人们宣泄情感,释放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博客获得了另一个特殊功能:治疗心病。在美国,有的医院已经在网上开设了博客空间,将博客疗法作为辅助疗法。当生理需求和安全需要得到满足的时候,社会需求、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就会显得尤为重要。于是一部分人期望在博客中诉说来获得别人的认可和尊重,找到自我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博客作者们可以摆脱个人独处所产生的孤独感,走出生活中的烦恼,寻找到心理压抑的释放渠道。对于写博客给博客站主带来的巨大帮助,纽约心理专家邦妮·耶科布森博士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对付抑郁等心理症状的最好办法就是借助于药物并辅以集体治疗,而博客正是集体治疗的一种方式”。
 
 
而中国的博客作为“舶来品”,最初是以一种并不够光彩的形象出现的——木子美日记——品味低下、庸俗娱乐,而不像美国“德拉吉报道”那样依靠新闻一炮走红。尽管后来,博客在一些公共事件中发挥了不小的舆论作用,但在2005年“芙蓉姐姐”的“个性图片”和“特色话语”的泛滥之下,嬉笑怒骂之后博客再次灰头土脸。
 
 
木子美事件、“芙蓉姐姐”等现象引发了人们关于网络伦理道德的一系列思考:绝对的无止境的自由并非是一件好事,博客的世界里同样也需要把关人的存在,博客世界同样应对内容进行审查和监管。除法律的监管之外,我们更需要建立起相应的伦理来约束博客世界里的网民。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表示,博客行业允许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发展,但现在的情况显得有些无序化,尤其是极少数人利用博客的互动性和广泛传播性来扰乱社会秩序,使得大多数人利益受到损害。而实名制既保护了博客的言论自由,又能保证在自由的基础上监管。
 
 
网民开博客,网站提供虚拟空间,这本身就是网民与网站之间的一种民事行为,博客上发生侵权行为,网站不但有义务提供相关博客注册信息,而且还负有赔偿等连带责任,甚至会遭受相关的行政处罚。网站在市场中面临着侵权连带责任的重压,它们自然会不断地与网民进行博弈,会在是否实行实名注册中进行选择,最终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假如实名制注册是一种“双赢”的方案,那么它自然会在多种选择中胜出。这种在博弈中自下而上生成的博客实名制,是网民的自愿契约行为。博客世界的道德规范和自律自爱,将是博客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也为博客赢得最大的自由。
 
 
 
 
(《网络传播》2006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