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文化内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2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词组组成。它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集中反映了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文明古国的“东方智慧”。

“中华”是“中国华夏民族”的国家名称与民族名称的复合简称。

“中国”一词最早源于中国古代的西周王朝。武王伐纣,灭商建周,英年早逝。周公姬旦,临朝摄政,励精图治。他采取分封制,即在周王所在地“宗周”与“成周”(洛阳)建立“居中之国”,将其它散布四方的国土与人民分封给王室的亲属、功臣等,建立众多诸侯邦国进行管理和控制,并维护和保障周王所在“居中之国”的安全——这就是历史上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由此可见,“中国”就是统驭四方的“居中之国”、“中央大国”。

“华夏”一词源于春秋战国时代人们对自己所属民族的称谓。大禹治水,功德无量,奠基夏朝,千古传颂。人们自然地把自己的族系归属于“华夏族”——文明伟大的“夏”族后裔(以后汉朝兴盛,人们自称“汉族”;唐朝兴盛,人们自称“唐人”·······)

由此可见“中华”一词蕴涵着源远流长的深刻历史文化内涵。

“人民”一词的意涵十分丰富。“人”泛指一切具有人类属性的普天下之人。“民”则泛指最基层的普通人群,在我国古代有“黎民”、“庶人”、“百姓”、“群众”等称谓。作为一种政治概念,“人民”主要指“民”的这一部分社会成员,是作为“剥削和压迫阶级”的对立面而言的。但随着“以阶级斗争为纲”时代的远去,“人民”的概念也越来越接近和趋同于“国民”与“公民”的概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乃至一切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这已大大超出了传统政治意义上以阶级属性为基础划分的“人民”的范畴,甚至也超出了传统法律意义上以国家属性为基础划分的“国民”或“公民”的范畴,也反映了一种政治历史文化的发展变迁。

“共和国”是一个近现代的政治概念,但也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历史文化源头。中国古代就有过“共和之治”的历史经验——在周厉王统治时期的公元前841年,爆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国人暴动”的革命,导致了周公和召公的“共和行政”,“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也成为我国历史上有确切年代记载的开始。近代以来关于建立什么样的国体、政体,也有过许多的讨论和争论,孙中山领导建立了“中华民国”,而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先后提出过或实践过的国体就有——毛泽东在湖南自治运动中提出的“湖南共和国”设想、在中央苏区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到抗战时提出以“人民共和国”代替“工农共和国”、后又提出以“民主共和国”代替“人民共和国”,直至新中国建立前夕在各种国体的建议和选择中,最终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这个历史过程中,也包含了深厚的政治历史文化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名,不仅体现了中国悠久历史传统和深刻文化内涵,更铭刻并展现了一个文明古国独特的“中、和、仁、智”的“东方智慧”

首先,“中华”的“中”字从字义上解,四方口字正中一竖,平均分开,表示以公正立场说公道话。从意义上解,居于东西南北四方之中、上下左右四端之中、金木水火土五行之中······处于中立、中正之位,具有居中平衡、协调之功。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上考察,代表中华传统文化的儒释道三大家都强调“中”的哲学——儒家主张“中庸之道”、“言必有中”。强调既不能“太过”,也不能“不及”(成语“过犹不及”),而必须不偏不倚,恰当适中;道家主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强调面对外部复杂环境和不同意见,要保持中立、严守中正,不轻易发表意见;佛教中观学派主张“合二为一”的“中道观”。强调“色空不一亦不异”,以中道的观点看待物质与精神、现象与本质的同一性。

其次,“人民”的“人”字从字义上解,既是一个群体(人类),又是一个个体(个人),但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体,都离不开人际关系这一属性(“人”字为一撇一捺的对立统一、合二为一关系,“从”字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彼此关系,“众”字表示你、我、他一切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上考察,“仁者,人也”,人际关系集中体现在“仁”的伦理哲学上。儒家主张“仁爱”——“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强调以人为本、民为邦本、“民贵君轻”、“敬德保民”,要实行“仁政”,普惠于民;道家主张“慈爱”,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强调要无为、无事、无欲、好静,让民众“休养生息”,不要扰民、害民、损民;佛教主张“博爱”——“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强调要济世救人,普渡众生,无条件地帮助人们获得快乐,感同身受地帮助他人免除痛苦。它们都体现了“仁者爱人”的人道主义。

再次,“共和国”的“和”字从字义上解,“和者,谐也”,“和”字从“禾”从“口”,代表物质文明的发达,人人都有饭吃,在经济上的和谐;“谐”字从“言”从“皆”,代表精神文明的发达,人人都可发言,在政治上的和谐。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上考察,“和”可以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公共哲学”。儒家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强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运用礼法的目的在于促进人际和谐,而君子的德行在于能在“不同”的基础上和前提下,构建和保持和谐;道家主张“和其光,同其尘”、“冲气以为和”。强调“天人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与自然的阳光、尘土融和在一起,与自然的阴阳之气融和在一起,顺应自然,效法自然;佛教主张“和谐世界、众缘和合”,以和为上、崇尚和合。“和尚”既是一种称谓,也体现一种精神,强调“六和敬”,即“见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意和同悦”、“口和无诤”、“身和同住”。

在“中”、“人·仁”、“和”三者关系上,“人·仁”是前提、是基础、是核心,中庸之道的“中道观”与以和为贵的“和谐观”,都是围绕以人为本的“人道观”展开的。这种“一个中心”(以人道观为中心)、“两个基本点”(以中道观、和谐观为基本点)的哲学思想,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民族智慧。中华传统文化是充满“东方智慧”的文化,儒家讲“知者不惑”、“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强调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明智的,才不至于迷惑不解、弄巧成拙,真正有智慧的人,既不会看错人,也不会说错话;道家讲“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大智若愚”。强调能够了解自己的是聪明人,能够认识别人的是有智慧的人,而有大智慧的人是厚道朴实、不卖弄小聪明的;佛教也讲智慧,有所谓大智文殊菩萨、智慧第一的舍利弗以及“悟净”、“悟能”、“悟空”等的“禅悟”智慧,强调只有通过“戒、定、慧”各个环节的刻苦修行,才能真正觉悟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