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费案四度开庭张熙怀出招 要调查吴淑珍病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3:35:19
台北地方法院12日四度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张熙怀准时莅庭。张熙怀一开庭便出招,提出要调查吴淑珍的病历。吴淑珍代表律师顾立雄则回应称此举侵犯了吴淑珍的私隐权。张熙怀表示,他只是希望“全方位的了解”吴淑珍的身体状况。另外,总统府一如外界预期的并未在限期内将六件外交资料核定为机密文件的资料送交合议庭,使得机密资料仍将成为这次庭讯中检辩攻防焦点。
综合台湾媒体消息,曾经一度因压力过大而请假的公诉主任检察官张熙怀11日心情相愉快地说:“I am back(我回来了)”,对于外界“抹红”的杂音,他表示会虚心受教,但也吐露这些抨击确实造成过困扰,希望未来的诉讼能在争法争理中顺利进行。
张熙怀指出,法律须兼顾人权,他尊重法院职权准予吴淑珍请假在家休养,但全案审理迄今,吴淑珍仅第一次准备程序时出庭,接续两次开庭均请假未到;台大医院11日开出诊断证明,称吴淑珍血压不稳定,仍有姿势性低血压之虞,最好在家休养,张熙怀质疑,如果只凭台大医院诊断证明书就能向法院办妥请假手续,其中是否具有足够份量,法官可再审酌考虑。因此张熙怀一开庭便提出,要调查吴淑珍的病历。
而法院在第三次开庭时二度限期总统府函覆包含核定“机密文件”的文号、流程、保管单位,以及承办人等机密外交资料,截至11日中午前合议庭仍没收到府方的函覆文件。陈水扁9日晚上则在尼加拉瓜畅谈对剩余任期的愿景,绝口不再提“国务机要费案夫人吴淑珍若一审有罪就下台”。他强调,宪法赋予总统的刑事豁免权是保障总统这个职务而非个人。对台北地院二度函请总统府提供国务机要费机密文件资料,他则强硬重申,对机密外交部分必须保密:“不是不说实话,而是有些事不能说,死了也不能说。”
外界分析,陈水扁此言已经宣示了府方将不会有任何动作。这也预示着机密资料仍将成为这次庭讯中检辩攻防焦点。开庭不久,控方就引述检察官陈瑞仁意见指,他认定与国务机要费有关的文件并不是“机密文件”,他也没向陈水扁保证有关的资料将会保密,所以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绝对可以公开。吴淑珍的代表律师顾立雄则指责陈瑞仁“出尔反尔”。
在国务机要费案庭审的同时,法院外多名身穿红衣、头戴“天下围攻”帽子的妇女高声抗议,大喊“陈水扁下台!”,警方上前警告,但妇女回应称“我有言论自由”,并继续大喊,警员也无可奈何。还有一名愤怒的老伯,身上穿着写有控诉字句的衣服,手持写有“贪污”字眼的陈水扁和吴淑珍的照片,在法院门外大声抗议,引来众多途人和媒体围观。一批警员已集结在法院门外戒备。
此外,台湾媒体之前曾有分析指出,以吴淑珍目前的身体状况,估计会影响到国务机要费案的审理速度,而往后到底法院该如何处理,据了解,要传吴淑珍出庭方法有两种,其中一种就是利用简易病床,让其躺着出庭。但如果真如绿营立委所说,吴淑珍脾气硬,绝不可能躺着现身,另一种选择就是视讯出庭,在法官或书记官、随扈、医疗人员全程陪同下,吴淑珍可以透过视讯传达影像及声音,与其它人同步开庭。只是如果吴淑珍始终不愿出庭,估计国务机要费案就要选择切割审理,也就是先审马永成等人的部份,吴淑珍的部分则让代表律师顾立雄发言。
分析称,吴淑珍能否出庭,明着关系国务费审判进度,实则攸关陈水扁大位和统治权,在涉及政治复杂因素下,国务费案的审理,何时能审结宣判,就不是合议庭能够掌控,端赖涉案被告的配合程度,及诉讼策略才能论断。倘若吴淑珍一再称病请假,并有台大医院医疗团队“背书保证”,势必延宕审理,也不无拖过陈水扁剩下一年五个月任期还无法对吴淑珍作成一审判决结果的可能。
国务机要费案11月3日正式侦结,根据调查,陈水扁与吴淑珍共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总共假借国务费核销机会,从2002年7月到2006年3月,连续诈取新台币1480.408万元。由于陈水扁依宪法规定具有刑事豁免权,检方先将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等四人提起公诉,至于陈水扁将于卸任后由检方追诉。台北地方法院2006年11月15日分案,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