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对《大小诸证方论》顾炎武序的质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33:05
对《大小诸证方论》顾炎武序的质疑 点击数:13386 关键词:《大小诸证方论》 顾炎武 序 疑议 考证

摘要:《大小诸证方论》抄本,经何高民氏考证,确认为是傅山之作,其主要依据为傅氏友人顾炎武之序。通过细阅顾序,从顾氏的治学精神、为文风格、作序宗旨及避讳知识等方面来分析,该序作伪的可能性较大。


清代医家傅山的医学著述,或者由他人托名神传、仙授而刊行于世,或者以抄本的形式传承流散于民间,对于其真伪,历来见仁见智,聚讼不已。其中山西省图书馆珍藏的傅青主“手著”的《大小诸证方论》抄本,经何高民氏考证,确认为傅氏之书,而且认为“这一抄本用的纸张,经鉴定确系康熙时期的制品”。[1]何氏将其校订后作为“傅山医学著作研究丛书”之一,于1982年8月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其最主要的证据是抄本前有傅山友人顾炎武于康熙癸丑仲秋写的序。康熙癸丑乃康熙十二年,即公元1673年。何氏《关于〈大小诸证方论〉刊行的话》一文中误作公元1655年,[1]按1655年乃顺治十二年也。

顾炎武,初名绛,明清鼎革后,改名为炎武,字宁人,学者称为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享年69岁。其于康熙二年(1663年)初访傅山于太原双塔寺附近的松庄,二人一见倾心,志趣相同,遂为莫逆。此后顾氏又多次往来于太原、祁县、静乐等地,与傅山相唔,共谋复国大业,彼此诗酒唱和,[2、3]由其给傅山医书作序,应该是顺理成章,非其莫属,而且从时间上来说,亦得其时,殆无疑义。顾氏于康熙五年(1666年)、康熙十年(1671年)两次到松庄与傅山相会;康熙十一年(1672年)自山西赴京,历山东、河南,十月后复至山西,度岁于静乐;康熙十二年(1673年)正月由静乐南归,返山东,又入京度岁;康熙十三年(1674年)顾炎武还写有《寄问傅处士土堂山中》诗。[2、3]因此,顾亭林先生于康熙二十年仲秋为《大小诸证方论》作序,似无疑问。但是笔者详绎顾序,虽足豁人之心目,然仍有可疑者在焉。

顾亭林先生人格崇峻,学术渊粹、博学于文,强调创新,其对于著述之道德最为注意。他说“凡作书者莫病乎其以前人之书改窜而为自作也。”[4]“其必古人之所未及就,后世之所不可无,而后为之,庶乎其传也与。”[4]故凡顾氏所著书,无一语蹈袭古人,其论文亦然,曰:“近代文章之病,全在摹仿,即使逼肖古人,已非极诣,况遗其神理而得其皮毛者乎?”[4]又曰:“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则遂削之。”然则观《大小诸证方论》序,全序共468字,就有第一段“古之时,庸医杀人,……病所以不能愈也”和第四段“《唐书》许允宗言:古之上医,惟是别脉,……谅由于是“共226字,[1]见之于《日知录》卷五之“医师”篇。[4]顾氏一代学人,尤关学风,对于自己之文与前人暗合者,尚且不屑存而删削,何况明知是己之旧作,犹还大段转录,岂非咄咄怪事。更何况是对至交青主,更怎能以旧作搪塞知己,这绝非亭林之性格。此可疑一也。

亭林先生还认为:’古人之文不特一篇之中无冗复也,一集之中亦无冗复也。且如称人之善,见于祭文,则不复见于志,见于志则不复见于他文,后之人读其全集可以互见也。又有互见于他人之文者,如欧阳公作《尹师鲁志》,不言近日古文自师鲁始,以为范公祭文已言之,可以互见,不必重出,盖欧阳公自信己与范公之文并可传于后世也,亦可以见古人之重爱其言也。”[4]《日知录》是顾氏积三十多年心血编成的一部读书笔记,“平生之志与业,皆在其中”,是平生最得意之作,其学术价值全在于此,可藏诸名山,传诸后世,顾氏必重爱其言,不会雷同剿说,让其文既见于《日知录》中,又复见于序中。此可疑二也。

亭林先生对于为人作序的态度是“凡书有所发明,序可也,无所发明,但纪成书之岁月可也。人之患在好为人序,唐杜牧答庄充书曰:‘自古序其文者,皆后世宗师其人而为之,今吾与足下并生今世,欲序足下未已之文,固不可也。’读此言,今之好为人序者,可以止矣。”[4]“是宜叙所以刻之意可也,而今之述者,非追论昔贤,妄为优劣之辨,即过称好事,多设游扬之辞,皆我所不取也。”[4]顾、傅二位并立于同代,最为莫逆,而《大小诸证方论》序中之“(纟番)阅其书,分门别类,无症不备,无方不全,治一病必发明受病之因,用一药必指示用药之故,曲折详尽,诚卫生之道,救死之良方也”,“是集精于方药,理明词简,即令不知医之人读之,亦了如指掌”。[1]皆寻常套话,泛泛而谈,无所发明,可泛用于一般方书。而且不纪成书年代,有悖亭林先生作序之旨,此可疑之三也。

顾序不见于《亭林文集》中,仅以抄本保存,必未流行,人皆鲜知,而序中“昔陆宣公晚年居家,尤留心于医,闻有秘方,必手自抄录。范文正公尝曰:‘吾不能为良相,必为良医’,夫二公为一代名臣,丰功伟业,照人耳目,而于医学皆三致意焉,则其心之切于救人可知矣,”“而先生著书之心,亦犹陆、范二公之心,其意之切于救人者,岂有异欤?”[1]等句,在清代的一些医著序中,屡见雷同之处,多有类似之句。如《三信编》陈德星序:“昔陆忠宣晚岁,尤留意于医,遇有良方,必手自抄录;张洁古洞彻医术,自为家法,不用古方,若先生者,岂非兼有二子之长者欤?”[5]洪炜《虚损启微》序:“陆宣公见古方必手钞录,范希文自以不为良相,当为良医”。[5]《(增辑)济生验方》半济医局主人序:“范文正、陆宣公,古之名臣,且于医学三致意焉。人可忽于医道哉!”[5]《胎产指南》周丹忱序:“昔唐裴晋公致仕家居,尝手抄《集验良方》梓行于世,宋范文正公亦然,且其言曰:‘不为良相,愿为良医’。夫以二公福世寿民之事业,何可胜道,而乃(目卷)(目卷)焉垂意于医,诚以医虽小道,而其利济于世者为不浅也,欧君虽不敢于二公颉颃上下,而其梓行是书之意犹二公也。”[6]观此,很难排除好事者以《日知录》“医师”之文为基础,参以同代人之序文,改易词句,转移于此,伪造序文,欺世炫名。此可疑之四也。

再考《旧唐书》“许允宗”本作“许胤宗”,清代因避世宗雍正皇帝胤禛之讳,一般将“胤”改为“引”或“允”,将“禛”改为“祯”。如清·黄汝成之道光十四年(1834年)仲冬嘉定黄氏西溪草庐重刊定本《日知录集释》中便将“胤”改为“允”,并加黑圈方框作标志而成“允”,[4]这也在客观上为鉴定顾序之真伪提供了一条难得的途径。近人陈垣先生《史讳举例》序云:“民国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谓避讳。避讳为中国特有之风俗,其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二千年。其流弊足以淆乱古文书。然反而利用之,则可以解释古文书之疑滞,辨别古文书之真伪及时代,识者便焉。盖讳字各朝不同,不啻为时代之标志,前乎此或后乎此,均不能有是。”[7]顾氏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作序,其行文决不会避其后五十年方为帝的雍正胤禛之讳。当然仅仅根据避用字断定写序时代是不够的,还应有其他证据,因为后世抄书的人也有避本朝讳而改前朝书的,但起码可以确定,此序之抄本必出于雍正朝或之后,决非顾氏遗墨,此可疑之五也。

因此,《大小诸证方论》序是否为顾炎武所作,固为可疑,不排除好事者为抬高藏本身价,作伪以炫人,然则据此连类而谓《大小诸证方论》抄本非傅氏之作,固非有信据也,又不可也。况笔者末学肤受,学殖浮浅,所疑者未必皆是,特揭出作引玉之砖,以供同道进一步探究,以活跃傅青主学术之研究。

参考文献

[1] 清·傅山著,何高民校订,大小诸证方论[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3:3~4、10~11.

[2] 郝树候.傅山传[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38~46,131,132.

[3] 侯文正.傅山传[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103~107,336,340,342,344,345,348,349,350.

[4] 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1430,1445,1462~1463,31,399~401,1471~1474,400.

[5] 严世芸主编.中国医籍通考(第二卷)[M].上海:上海中医学院出版社,1991:3109,3029~3030,3102.

[7] 严世芸主编.中国医籍通考(第三卷)[M].上海:上海中医学院出版社,1992:3985.

[8] 陈 垣.史讳举例[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1.

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山西,037005) 张芙蓉
大同市基建职工医院(山西,037006) 周益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