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及其对策刍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9:53:17
纠风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了纠风工作新的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当前如何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应对新挑战,采取新措施,既确保反腐败方针的落实,又提升纠风工作的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迫切的任务。为此,本文着重从三个方面分析和思考。
一、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形势,是提升纠风工作的重要前提
纠风工作从1990年开始,特别是从党的十六大以来,纠风工作逐步深入、健康发展,成效明确。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纠风工作既有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拓宽了纠风工作的领域,使得这项工作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结合得更加紧密,纠风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更高,责任更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过程中,这也使纠风工作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
(一)新的社会矛盾,给纠风带来新的情况。从现在的情况看,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分配方式多样化的格局逐步形成。这既增强了发展经济的活力,也带来了新的社会矛盾。这个矛盾点就是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往往是一些老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又出现了。反映在纠风方面,一些导致不正之风产生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在短时期内还难以完全消除,受利益格局和利益驱动等影响,已经取得成效的工作仍存在着反弹的压力,纠风形势的复杂性迫切要求我们从事纠风工作的干部去认识、去解决。比如,不正之风由个别“吃拿卡要报”,“冷硬横顶拖”向群体谋求部门和局部利益拓展;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局部利益的刺激,长官追求政绩的心理支撑等等都使不正之风变换形式,不断显现出来。其中,摸着企业和群众能够承受的“度”,去为小集体敛财;纠风与不正之风的较量频率加快,某一时期或阶段、某一方面或环节强化纠风力度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缓解,而当某一时期或阶段、某一方面或环节的纠风力度减轻,一度收敛的不正之风会回潮和反弹等。这些我们应该认真的思考,发挥纠风的优势,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社会矛盾的解决。
(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多样性、突出性,给纠风带来新的难度。除了国务院确定的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四个坚决纠正”之外,群众普遍关心的住房、教育、医疗、食品、养老、环保、就业、安全等热点问题多种多样。有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升。有时曝光一个群众反映的个案问题,会涉及到一个面的问题,甚至影响全国。比如“黑心奶”、“看病贵”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吃、住、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又牵扯到一些权力部门、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群众的意见更是强烈和尖锐。纠风工作不仅面对的是部门和行业,已经拓展到面对整个社会。纠风工作的难度和责任以及群众的企盼,已经历史地落到纠风部门和每个纠风工作干部的肩上。
(三)加入WTO后,纠风面临新的挑战。我国已进入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网络化是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加入WTO后全国面临最大的挑战,恰恰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平性的原则(无歧视性)、透明性原则(可预见性)以及市场化和放松管制等等,这些都是对政府的基本要求。就纠风来讲,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资本和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时空领域将进一步扩大,这也是第五次不正之风易发高发期的历史诱因,这五次易发高发期是:
①改革初期出现的价格双轨制,易发的走后门、批条子、“官倒”和以电谋私,以装电话谋私等,这正是纠风工作走上历史舞台的直接原因。②93年国有企业改制,观念混乱,措施不当,企业监管失效,国有资产流失,吃拿卡要、“三乱”,借(歪)风乘势。全国开展了统一的纠风专项治理。党中央把纠风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整体部署(纳入反腐三项格局)③88、93年两次机构精简,职能部门冗员分流,办起经营性机构,依托行政机关收费,企业不堪重负,引发了97年的重治。④1998—2002年腐败和不正之风处于“高受益,低风险”阶段,出现了不正之风的复发和专项治理的深化。这一阶段也是体制性不正之风机会不断存在、蔓延和消亡的过程,也是纠风与不正之风较量最叫劲的时期。此阶段的纠风工作,我们调整了战略,采取了从以纠为主,着重治标,逐步转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上来。在不放松治标的同时,不断推进治本工作,逐步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⑤纠风工作将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改革开放长期存在,不正之风也将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当前,由于逐步实现WTO的承诺,与外界全部接轨,那种要求拆“篱笆”、降“门槛”的大有人在。要求不纠少纠,并付与行动的领导干部也会产生。如果这种分析符合实际,易发高发趋势将不可避免。特别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WTO要求的法律体系、管理体制、监管制约机制不可能在短期内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市场行为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易发高发的趋势和状况在一个时期很难改变,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不失时机地把纠风工作摆在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加大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力度,纠风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们必须增强信心,迎接挑战,深入持久地纠下去。
(四)面对不正之风反复性、再生性的特点,对纠风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我们做纠风工作的同志,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比如:在思想观念方面,有的视野狭窄,思想封闭,思考问题往往局限于纠风业务小范围和本地的小天地。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把握纠风工作的大趋势,主动做好超前性、预见性、枢纽性的工作不够,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在方法手段方面讲,我们是从纠起家的,偏重专项治理,把纠风工作渗透到各部门、各行业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做得不够。存在“民不举、官不究”的倾向。运用市场机制和改革的方法解决不正之风不到位。从纠风对象来看,重视和负责程度,还存在“盲区”和“死角”。同时,对遏制不正之风还缺乏科学配套的严密制度。从纠风工作队伍讲,缺乏两种人才,即缺乏具有战略眼光,善于谋划,精于治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具有各种业务特长的专业性人才。面对纠风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纠风工作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纠风立法及纠风工作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必须加强。
二、明确纠风定位,坚持开拓创新,是提升纠风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
充分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措施。我们实践和总结的认识是,做好新时期的纠风工作,必须作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去把握;坚持从构建防治长效机制中去实践;坚持在与时俱进中去创新。
(一)把纠风工作定位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求纠风工作要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这个大前景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纠风工作的主要职责就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纠风工作必须定位在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实际出发,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既是纠风工作的工作原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既有“治标”和“治本”的任务,又有辨证施为,综合治理的要求。同时,还要不间断地加重治本的分量,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问题。贯彻这个工作原则,前提是运用综合治理的方法,达到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不能偏颇,只治标解决不了不正之风的根基和深层次问题,成果难以巩固;只治本失去纠风工作的特色,缺乏威慑力,容易虚浮,难以收到实效。实质是从更多的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在规范行为、强化监督、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治理的力度,着力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把握好治本工作的侧重点和力度。做到在治标中注重治本,在治本中坚持治标,逐步达到靠教育引导、靠制度规范、靠监督制约遏制和预防不正之风的目的。
(三)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作为纠风工作的灵魂。纠风工作定位和工作思路调整,这就要求我们要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打破传统的单向思维习惯,适时运用逆向思维、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的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牢牢把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治标和治本统一起来,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作到纠风工作的思路和观念的与时俱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的与时俱进,纠风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首先,观念要更新。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观念更新决定着纠风工作的发展。纠风工作有的专项治理项目之所以仍处在纠-反复-纠的循环上,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长效机制和法律的规范,而深层次原因是观念陈旧。从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深化对纠风工作的认识,明确行风问题不仅是个社会风气的问题,还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纠风牵动人心,民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从发展的本质提高认识,明确纠风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化纠风工作,就是善待先进生产力,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其次,目标要立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优化发展环境、社会环境是我们纠风工作长期追求的目标。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行风问题,必须随着形势变化提出新的任务,确定新的目标。目前,纠风工作在主攻方向上,重点营造(治理)“四个环境”。主要包括注重教育,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环境;正视“热点”,解决难点,营造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依法行政,规范行为,营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政务公开,提高效率,营造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第三,思路要创新。思路决定出路,布局决定结局。在纠风工作思路和部署上,要强调“四个转变”。一是由被动治理向主动整治转变。实现纠风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抓行业必须抓行风”,切实做到各地区、各部门不等不靠,自查自纠,积极主动解决不正之风,从思想上确定打主动仗的观念。二是由表性整治向深层次整改变化。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究根源,举一反三,注重从体制上、机制上入手,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治理的力度。三是由少数人整治向群众性治理转变。要树立“群众是纠风工作的主体”的理念。把纠正不正之风作为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职责和共同行动。四是由短期性整治向长效型整治转变。纠风工作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政治、经济的长远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果,不断让人民群众实际感受到纠风工作带来的好处,又要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把应对措施制度化,治理方式规范化,狠抓落实经常化。努力从政策、体制、机制、手段等方面做出新的探索,不断取得纠风工作的新成果。第四,抓手要求新。坚持用发展的观念和改革的办法推进纠风工作,必须结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深化纠风工作。比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加大了教育、卫生投入,国务院已经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强化了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两年内在农村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免费;加快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同时,要加大预防不正之风的力度。对容易出现不正之风的地区和部门,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成风。同时,围绕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国家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三、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开创纠风工作的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新的反腐败工作方针,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纠风工作不断深化的客观需要。为此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构建寓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的纠风工作新机制,提高纠风工作新基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纠风工作注入了新的内容和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把保证先进生产力、促进先进文化、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纠风的根本任务来抓,贯穿于教育、治理、建制、监督、改革的各个方面。这符合构建惩防体系的整体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纠风正在逐步从侧重遏制,转到建立长效机制的轨道,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有步骤地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力度,一方面要立足于教育,不间断地开展权力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做到关口前移;另一方面要着眼于纠风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从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加大治本力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各部门的经费投入,削弱和铲除利益驱动的原动力。配置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形成不想、不能、不敢搞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新时期的纠风工作应该定标在依托党风的好转,带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上。将教育、制度、监督统一起来,把工作由浅层次向深层次推进,取得纠风工作的整体效果。
(二)把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作为纠风工作日益走向成熟进入新阶段的显著标志,构建惩防并举、激励与约束相配套的机制,开创纠风工作的新局面。吴官正同志多次对纠风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强调,既要纠风,也要防风。这是从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高度对纠风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这也是纠风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做到这一点,关键是从实际出发,在今后的实践中把握好工作的侧重点和力度。一是各级纠风办要认真履行政府的职责,继续保持和充分发挥自己“纠”的优势,按照纠风工作的需要和职责来抓行风建设。二是注意一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不要成了风再去解决。三是抓住提高队伍素质这个关键,建立和完善制约和激励机制。不光有监督,还要有激励,做一篇创建文明行业的新文章。
(三)把纠风工作纳入到法制的轨道,通过规范权力行为,形成自我约束和外部合力监督的体系,切实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依法行政权、依法管理权严重被扭曲所导致的不规范行使权力的社会表现形态。整治不正之风的根本对策,就应该是通过立法、逐步规范国家机关和各行各业人员的行为。具体的构思是,一是加快研制和出台《纠风法》。通过制定类似《行政监察法》的法律文件,给予纠风部门执法主体地位,明确规范不正之风进行处置的法律后果。其中包括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行为性质的认定,党政纪量裁和惩戒规范,同时还要对经济监督、行政监察的职能衔接予以明确的规范,以便形成完善的具有整体合力的纠风效能的机制。二是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契机,严格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和不作为,其目的在于既可防止外部不规范行使权力行为的干预,又能有效地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要加快行业立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诸多问题,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作为行业经营的资格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三是各部门和各行业科学地规范职能岗位的作为与不作为。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岗位职权,避免那种以“请示”来推诿,以“调查”来敷衍,以“研究”来拖延的现象,从法制、机制、制度上保证以最快的速度,最实的措施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最好的服务。总之,纠正不正之风的关键要着眼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用法律形式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为。
(四)把深化改革纳入纠风工作日常工作之中,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为契机,把行业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行业风气是与政府垄断行业的管理形式紧密相联的一种人伦道德行为。因此行业风气的整治方向和方法必须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相联,与时俱进。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的需要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说到底,就是要维护、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纠风是落实中央重大决策最直接的领域和渠道,要抓住这个历史的机遇,不断创新,适应改革的要求,在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和规范服务上不断拓宽新思路、推出新举措,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规律、能有效遏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适时提出行风建设新的要求,即办事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行业行为讲究政治性、合理性和平等性。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